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最新两篇】
发布于2023-12-23 05:21,全文约 4259 字
篇1:杭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_合同范本
杭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单位)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装修企业)
丙方:______(装修人,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
合法拥有______小区______幢______单元______室房屋的产权或使用权
为了加强______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确保物业使用规范、安全、合理,房屋的外观和结构不受损坏,全面维护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杭州市有关规定,特签定本协议。甲乙丙三方在装修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
一、装饰装修施工前应办理的手续:凡需进行装修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装修前必须向物业管理单位提出申请,不涉及结构改动的住宅装修,到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备案即可;涉及结构改动的住宅装修,应报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审批,领取装修许可证后方可开工。
1.进入小区施工的企业必须持有杭州市房管局颁发的资质证书,从业人员应具有上岗证书或相关技术证书。
2.装修人和装修企业进场施工前需签订杭州市统一的装修合同,并到物管单位登记备案。
3.装修企业的施工人员出入小区应办理出入证。
4.施工人员留宿的,应经装修人同意,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再到物管单位办理登记。
二、装饰装修施工的期限和时间:装修期限以装修人与装修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上所约定时间为准。因其它原因导致装修工程不能按时完工而延期的,装修人或装修企业应到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延长施工时间。
禁止夜间_____时至次日_____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住宅装修活动。
三、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垃圾不得在小区内随意堆放,装修企业应每日清理垃圾,袋装扎口后堆放于指定地点。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必须维护园区内公共设施和场地的完好、整洁,不得向公共区域随意抛物,践踏绿地,严禁随地大小便。装修工程完毕后,装修施工单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经装修人验收认可后,到物业管理单位办理离场手续。
四、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住宅装修不得改变房屋外观形象(外门窗及玻璃、外墙材料、阳台等细部做法、空调室外机安装位置);所有外立面上的墙体均不得擅自凿洞或拆除。为维护小区统一风格,不得有任何损坏房屋结构及设施设备的行为。业主安装空调室外机仅限于室外指定的位置,并须将冷凝水管接入各层对应的下水口。
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还需遵守《购房协议》和《小区业主公约》相关规定。
五、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除杭州市政府第 141 号令《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和国家建设部 110 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明令禁止的行为外,严禁封死地漏检查孔,严禁施工人员在园区内游荡、喧哗、酗酒、赌博,禁止擅自改变进户总线和公共管线走向。装修施工人员进出园区,必须佩带出入证,无证或衣衫不整的人员不得入内,施工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接电源,施工过程中若需动用明火,须向物管单位提出用火申请,装修施工单位不得野蛮施工,严禁将泥浆、胶水等装修垃圾冲入下水管,不得在公共场所搅拌水泥。搬运材料过程中不得损坏楼道、墙面、地面或电梯设备等。
六、管理服务费用: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用已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物业管理单位不再向装修人和装修企业收取费用,物业管理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装修押金和保证金,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每证工本费 元,物管单位不得向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强行推销装饰材料和装饰施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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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杭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 综合门诊部(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目标和原则
乙方是一家全国最大的专业体检和健康管理连锁服务机构,拥有良好的体检环境、资深的医疗专家和先进的医疗设施。为更好地向甲方提供高品质的健康体检和医疗管理服务,促进甲乙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经甲方研究决定,将甲方指定体检人员的健康体检安排在乙方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相互了解、相互信任的基础上,本着公正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须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确定体检日期和人数,并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以电子文本形式提交给乙方,包括体检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或出生日期)、电话、婚否情况、所检套餐类型。
2. 甲方须将健康体检项目、体检须知,在开检前三个工作日内,通知每一位指定体检人员。并组织指定体检人员按约定体检时间、地点进行体检。
3. 甲方有权对体检的医疗质量及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并支付体检费用。
4. 受检者的健康信息属个人隐私,密封的《体检报告》须由本人开启,甲方须妥善保管,并承担信息保密责任。
5. 本着对客户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甲方不能组织有以下人员参加健康体检(乙方不能承担因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1) 各种疾病的急性期患者。
(2) 身患各种慢性疾病,且生活不能自理者。
(3) 各种严重传染性疾病患者。
(4) 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发病期者。
(5) 妇女产后时间短于42天、流产后短于30天者。
(6) 年龄超过80岁及以上,行动部分受限者。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对武汉市内距体检中心5公里以上、体检人数 人以上或体检金额 元/人的团体单位提供车辆接送服务。
2. 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为甲方提供合同所列明的体检服务,并保证质量。
第三条 体检事项约定
1. 体检联系人及体检名单:甲方体检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需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将准确的《指定体检人员名单》,以电子文本形式发送给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
2. 体检人数:本合同约定体检人数为 人。
3. 体检及陪检者不得在体检现场做影响体检的事。
4. 体检项目及价格:
(1) 体检项目按照甲方选定的《健康体检套餐》执行,详见附件一:《健康体检套餐》。
(2) 体检套餐名称、单价及人数:
合同总金额: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5. 主要体检地点:
□ 武汉美年大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汉口综合门诊部(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107号花桥大厦1-3层)□ 武汉美年大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汉阳一博综合门诊部(地址:武汉市汉阳区二桥路19号汉江阳光城1-2层)□ 武汉美年大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武昌中北路综合门诊部(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广泽中心4F)□ 武汉美年大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东湖高新综合门诊部(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关山大道光谷创业园C座3F)
6. 预约体检日期与时间,由甲、乙双方具体协商。周一至周五7:30至12:00,13:00至15:00。周六7:30至12:00体检当天未参加的甲方人员,需本人至少提前两天拨打乙方预约电话(汉口分院027-59336868;汉阳分院027-84656100;武昌分院027-87337729)另行预约体检时间,预约成功后方可入院进行体检。
7. 体检特别项目约定:
(1) 对于就业体检,无论受检者是否自愿,乙方一律不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
(2) 对于非就业体检,受检者本人主动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的,乙方将妥善保存受检者签署的知情同意书,并制发独立并密封的乙肝项目检测报告。
(3) 若甲方通过非正常途径或手段,知晓上述检验结果,导致指定受检人员向乙方索赔的,乙方不予受理,应由甲方承担指定受检人员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第四条 体检报告事宜
1、 在甲方全部体检完毕的八个工作日内提供《体检报告》。
2、 体检报告形式: □书面报告 □网络报告(□员工自行查询 □单位统一查询)。
3、涉及甲方受检者隐私及知情权等均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仅提供医疗咨询服务。若因甲方受检者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如女性经期所致的妇科项目检查延迟),本人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检,超过10天未进行补检的,乙方视同弃检处理。
第五条 财务结算
1. 结算依据:
(1) 体检款项按 □ 实检人数 □ 合同约定人数 方式结算。
(2) 按合同约定人数方式结算的,乙方对未按约定时间进行体检的甲方指定体检人员,按未体检人数向甲方发放体检项目、价格、数量对等的不记名《体检卡》,甲乙双方体检联系人另行预约体检时间,甲方指定未体检人员凭《体检卡》,在新约定的时间(不超过《体检卡》的有效期)内进行体检。
2. 预付款及结算期限:
甲方应在201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体检款项 %的预付款(预付款金额不得低于 元,预付款比例不得低于全部体检款项的10%)。甲方体检应付款,应在最后一个集中预约专场日起的30日内全部付清。如无集中预约,则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全部付清。
3. 结算方式:甲方应以银行转帐方式付款,转入以下乙方指定银行帐户:□户 名:武汉美年大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汉口综合门诊部开 户 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竹叶山支行银行帐号 :7381 9101 8260 0076 264开户行行号:同城 216717 异地 302521038193□户 名 :武汉美年大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汉阳一博综合门诊部开 户 行 :建行郭茨口支行银行帐号 :4200 1258 1080 5300 6139开户行行号:856706□户 名:武汉美年大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武昌中北路综合门诊部开 户 行 :兴业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银行帐号:4160 1010 0101 1643 36开户行行号:217007清算行号:309521016011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以及可预见的相关经济损失;违约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继续履行;守约方除获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采取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合同约定的体检价格和内容为商业机密,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保密至合同终止后一年。
3.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签署地为: □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107号花桥大厦
□武汉市汉阳区二桥路19号汉江阳光城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广泽中心4F
□武汉市武昌区关山大道创意大厦C座3F
5. 本合同签署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方:
地 址: 地址:
电 话: 电话: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