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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接送服务协议【合集8篇】

发布于2023-12-23 12:44,全文约 16100 字

篇1:公司班车接送服务协议书

根据的相关规定,本合同由双方签署,旨在保护双方在_________办公家具有限公司提供办公家具拆卸服务方面的权益。

一、合同双方

1.甲方

公司名称: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2.乙方

公司名称: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二.服务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1.乙方应为甲方公司搬迁项目提供办公家具拆卸服务,根据甲方要求在指定地点拆卸办公家具,办公家具零部件运到目的地后完成办公家具的组装;

2.家具拆卸服务不包括办公室家具的运输。

如需提供运输服务,应额外支付相应费用。

3.拆卸过程中如需增加附件,由甲方提供或委托乙方购买,并由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三、合同对象和支付方式

1.本合同标的总金额为________(小写),合计人民币________(大写)

其中包括:

家具拆卸费用:_________

包装材料成本:_________

劳务手续费:_________

家具运输成本:_________

2.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标的物的20%作为预付款。

家具拆除组在双方验收确认后支付合同标的80%。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按照甲方的实际要求,在______天内开工,并在______天内完成所有工程;

2.甲方保证在工程拆卸和调试过程中给予乙方必要的合作和协助;

3.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无法顺利拆装,因延误造成的工作损失由甲方承担;

4.乙方应派服务人员拆除、安装并负责调试所有家具正常使用。

5.在组织施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期可以顺延。

双方应及时协商并书面确定延期期限;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暂停施工;因甲方变更计划或施工图,施工无法继续。

由于甲方未能按期提供图纸、材料和零件,或甲方提供的材料和零件不符合规范要求,甲方被迫停工或无法顺利施工。

五、合同生效、变更

1.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合同生效后,未经许可不得变更,否则变更部分无效。

2.合同变更

合同双方确认,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需变更具体内容,应另行协商,并书面同意作为合同的修改文本;

签订本合同的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

六.其他内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不能达成和解,可以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甲方: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盖章)

于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

于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

篇2:公司班车接送服务协议书

为保护客户的通信权利,维护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_______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合法的通信经营权,本公司将向客户提供业务受理登记单中确认的固定电话的服务项目,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1)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国家保护。

(2)有权选择享受其在业务受理登记单中确认的固定电话通信服务业务。

(3)有权对本公司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4)须在本公司规定的时限内缴纳固定电话服务费用。

(5)申请输固定电话业务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客户资料、当客户资料需发生变更时,应在一周内来本公司办理客户资料变更手续。客户对填写的客户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6)应使用国家批准的已入网并具有入网标志的用户终端设备。

(7)应配合本公司实施固定电话服务变更。

(8)自行管理使用本人的固定电话业务密码及用户终端设备,如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己承担责任。

(9)办理过户手续时,新客户必须重新签订固定电话服务协议。

2.本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资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有权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

(2)有权对固定电话的服务范围及功能做出调整,以确保固定电话的服务质量。

(3)本协议终止后,本公司有权对客户原使用的业务号码回收,并进行再分配。

(4)因客户欠费等信用原因,本公司有权暂停、终止或拒绝其申请办理其它固定电话服务项目。

(5)为便于改善服务工作,及时建立与客户沟通渠道,本公司可以使用本协议提供的客户资料。

(6)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标准》为客户提供固定电话服务。

(7)在营业场所公布固定电话的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定、缴费方式,并以多种方式为客户缴费提供方便。

(8)提供固定电话业务受理、咨询、查询、障碍申告等服务,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及客户的需要,免费向客户提供长途电话详细清单,并保留半年话费信息。

(9)本公司不为住宅客户在电话号簿上刊登资料,除非        客户本人提出申请。

(10)因固定电话业务发展或电信技术的需要引起的固定电话服务变更(包括变更已分配给客户使用的业务号码)或影响客户使用的,应提前通知客户。若因本公司原因更改客户电话号码的,至少应提前10日告知客户。号码更改后,至少应在30日连续播放改号提示音。

二、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1.客户在缴清所有费用并申请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后,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2.客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公司暂停向客户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1)本公司发现客户提供的客户资料不真实的;

(2)未经本公司同意,客户擅自在已装的话机线路上装、移各种终端设备及复用设备(室内移机除外)或转让电话租用或擅自改变固定电话使用性质的;

(3)有确切证据证明客户有经营情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已经丧失或可能丧失付费能力的其他情形的;

(4)逾期三个月仍未缴纳固定电话服务费用的;

(5)登记使用超过一项固定电话服务的客户,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付其中任何一项有关费用的;

3.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拆机并解除本协议:

(1)非法利用已享受的固定电话服务进行电信业务经营的;

(2)逾期三个月以上未缴固定电话服务费用的;

(3)以提供抵押、保证金或担保人签署的担保书等担保方式取得电话租赁权或使用权的客户,如违反保证条款或担保人撤销保证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违约责任

1.客户办理装机业务手续后,如因本公司线路等原因无法在承诺期限内安装开通时,应在承诺期内及时通知客户,客户接到通知后可选择取消业务或继续等待。

2.因本公司原因造成阻断通话,阻断时间超过《电信条例》规定时限的,按条例中计算标准减免超过时限阻断期间的基本月租费,但不赔偿客户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阻断时间的计算,以本公司接到客户申告或本公司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话时为止。

3.客户逾期不缴纳费用,本公司按国家规定标准对所欠费用每日收取3‰的滞纳金,对超过规定期限的,做停机或拆机处理,暂停提供服务期间,月租费和滞纳金照收。因欠费拆机的,拆机后的月租费可以不收,但继续计算客户所欠费用的滞纳金直至缴纳全部所欠费用后为止

四、证明材料

1.个人客户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军官证或贺照);单位或商业客户须提供法定有效证件(介绍信、营业执照)。

2.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

3.客户户籍所在地(以有效身份证件的住址为准)不在本地的,须由本地公民或单位提供担保,并如实填写担保资料,由担保人签章认可。如果担保人要求撤销担保,客户应提供新的合同担保人,并到本公司营业场所协商解决,或者持本人身份证在本公司营业场院所办理固定电话预付费业务,预付话费达到一定限额时,本公司将以语音提示方式,提醒用户续费,话费用完后用户仍不续费,本公司有权做停机处理。

五、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通知

本协议所述的各种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通知,本公司可以采用电话语音,广播、电视、公开张贴、信函、报纸或互联网等方式。信函通知于寄出后(以邮戳为准)72小时即视为用户已经收到。无论客户知悉与否,均为通知有效,若客户对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通知有异议,须在通告发出后15日内与本公司协商,否则本公司将认为客户已得知并同意相关通告及通知。

六、可分性

若本协议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该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七、争议解决

双方对本协议的协定发生争议时,本着互让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来解决争议:

1.请求当地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对所争议事项进行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八、本协议如与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相抵触,从其规定。

篇3:车辆保管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

保管人:______

寄存人:______

第一条保管物保管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保管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保管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保管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保管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

特殊保管措施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保管物(是/否)有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

第七条保管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八条寄存人交付保管物时,保管人应当验收,并给付保管凭证。

第九条保管人(是/否)允许保管人将保管物转交他人保管。

第十条保管费(大写)____________元。

第十一条保管费的支付方式与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二条寄存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保管物。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一)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__________时成立。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_______寄存人:________________

监制部门:________________印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

篇4:车辆保管服务合同

鉴于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车辆保管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其所有的汽车交由乙方保管。

保管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

第二条甲方所有的汽车的品牌是________,型号为____,车辆号为________,汽车购买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汽车行走里程(订协议日)为________公里。

第三条甲方应将其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上好保险锁(杆)。

第四条停车场位于________,车位________号。

第五条甲方支付的车辆保管费为每年人民币________元,车辆保管费每季度初________天内交一次,协议签订后交第一季度。

第六条甲方如在应交保管费________天内末交清车辆保管费,协议终止,乙方不承担保管责任。

第七条如遇甲方的车辆出现被偷和被损坏的情况,甲方应在____天之内将其购车和上牌、年审等法律文件交由乙方,用于报案、赔偿、索赔、诉讼用,纠纷解决后________天内将上述证件归还给甲方。

第八条乙方应为甲方的停车位购买车位保险。

第九条甲方应保证其的车辆为合法途径购买的车辆,否则,乙方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十条陈述和保证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2)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停车场;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甲方的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协议支付保管费,则乙方可不负保管义务。甲方应按乙方已保管天数支付保管费。

(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乙方的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未履行好保管义务,则应退还保管费给甲方,如甲方因乙方行为有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2)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十二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车辆保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停车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公司班车接送服务协议书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本协议适用于中国电信集*上海市电信有限公司提供的本地/国内长途ddn、fr/atm电路、2m数字电路租用业务、mpls/vpn电路。

本协议项目下的sla服务是指:乙方为甲方指定的电路提供在电路可用率、电路误码率、故障受理时间、电路开通时限等指标方面的承诺;为甲方提供高品质的电路及服务,并以协议的形式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相信赖,有偿使用,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内容

1、甲方同意租用乙方的ddn、atm、2m数字电路、mpls/vpn等电路,组建内部传输多媒体数据网络,并要求乙方对以下电路提供sla服务。(详见附件二:提供sla服务的电路清单)。

2、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提供ddn、atm、2m数字电路mpls/vpn等电路的服务水平协议。(以下简称sla)。

3、乙方提供甲方sla服务的通信线路和设备范围为由乙方产权所有的通信线路和设备。

二、sla服务条款、收费标准及赔付标准

详见附件一:sla服务条款、收费标准、赔付标准。

三、费用及付费方式

乙方对甲方租用的电路收费按国家规定的资费标准收取,收费如下:

1.月租费(含sla收费)等详细电路收费情况见附件一。

2.在协议执行期间,如遇资费标准进行调整,自调整之月起,3.1项目的“资费标准”按照新的资费标准收取月租费。

3.根据本协议附件一第7条“赔付的款额”,经过双方确认后,乙方将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和方式下支付给甲方。

4.乙方按照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计收电路月租费;电路月租费按自然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每天按租费的三十分之一收取,不足24小时的按一天计算。

5.甲方租用乙方电路,乙方将依照协议,按期向甲方依时收费。甲方指定付款的银行帐号支付月租费,由银行根据委托收费协议进行托收。

6.甲方在乙方提供服务当月25日前将本月租用电路的费用付清。甲方有责任在租用电路期满前,付清全部租用费用,甲方未付清所欠甲方费用前,乙方无责任继续向甲方提供服务。

7.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如果产生新的需要提供sla服务的电路需求时,乙方将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收取电路月租费(含sla收费),并向甲方提供盖有乙方单位公章的付款通知单,该付款通知单视为本协议的附件,受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约束。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租用乙方的数据电路转让、转租、转卖给第三方使用;或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改变使用用途。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约,甲方承担因被终止合约引起的电路中断等后果。

2.甲方依照本协议规定的付款方式付费。

3.甲方保证其连接到租用电路的有关通信设备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达到sla条款的承诺指标的各项要求。如乙方不能按照附件一的租用电路标准提供给甲方,依协议规定赔付。

2.全天候服务响应。乙方7*24小时响应甲方故障申告,指定a、b角作为专业维护服务经理。名单为:

五、违约及赔偿条款

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实际存在,则应在二十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二十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可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造成的法律责任。

2.在协议期内甲方终止提前租用电路,并未增加租用乙方其他电路,必须照常支付剩余租期电路租费的40%,直到协议期满。以上费用,甲方必须在终止本协议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在协议期内甲方终止提前租用电路,并未增加租用乙方其他电路,甲方需要赔偿乙方为实现sla承诺所付出的工程费等成本费用支出(相关工程费用在施工前须经双方签名盖章确认)。

4.甲方按本协议书商定的付款方式,如期向乙方支付租用数据电路的费用。如不按时支付,每延迟1天,甲方按迟付金额的0.3%支付滞纳金,直到乙方收到款项为止并继续履行合约。超过2个月甲方仍未支付,乙方有权终止合约,甲方承担因被终止合约引起的一切后果。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本协议项目全部或部分不能执行时,乙方须赔偿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商议。

六、保密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与本协议内容有关的资料和信息。

七、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之日起开始生效。协议期届满后,若协议任何一方无提前二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协议,则本协议期限顺延壹年,顺延次数不受限制。

2.在协议期限内,甲方若提出终止,必须按照5.1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最低租赁期限的未到期部分的租费。甲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或不按时交纳租金,在乙方提出20天内仍未能予以纠正的,可由乙方提出即刻终止。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或未能继续提供通信服务,在甲方提出20天内仍未能予以纠正的,可由甲方提出即刻终止。

八、争议解决

1.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从协商开始28天内仍不能解决,则应提请仲裁。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请仲裁。仲裁应由签约地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协议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由于火灾、辐射、地震、台风、水灾、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以及战争、政策变迁、罢工、政变、暴乱、贸易禁止等超出业务提供者自身控制范围和能力的无法预见、不可避免的事件。

2.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

十、附则

1.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应不受影响。

2.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3.经甲乙双方确认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起开始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行:

帐户名称:

银行帐号:

200年 月 日 200 年 月 日

篇6:公司班车接送服务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环保和输堵工程的需要,公司为大家提供班车接送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负责为乙方_________提供班车服务。

二、接送地点:_________至_________往返双程,如遇道路施工,交通限制等情况,需要改变路线或站点时,乙方应配合。

三、班车费用:每月_________元,每月按_________天计算,按月一次性收费,法定节假日或生病、出差、有事等未能乘车,甲方不予退费。如因燃油价格变动或因政策因素而导致班车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四、收费标准:甲方在每月最后_________日内有专人收费,乙方凭甲方出具的收费凭证在乘车证上注册后方可乘车。

五、甲方责任:提供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的车辆,经培训合格的驾驶员,确保安全,正点接送乘客,如预车辆发生故障,甲方随时安排替代车辆或租用其他车辆接送乘客,所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责任:乙方必须按约定时间、地点准时等待班车,乙方临时有事不乘坐班车时,须提前通知公司或司机,在班车运行中请不要拨打司机电话以免影响司机安全驾驶。

七、安全责任:乘客登上班车后由司机管理,负责乘客安全。乘客乘车时,如有意外事故发生,所产生的必要且合理的实际费用,先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部分,由相关部门裁定解决,如因第三方造成的事故,按交管部门裁定承担相应责任。

八、争议处理:为确保班车正常运行,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如单方终止协议,必须承担协议期间内的班车费用,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未达成共识,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篇7:车辆租赁服务协议书

合同号:

术语释义:

1、出租方:有限公司,即租赁车辆所有权人。

2、承租方:指依照与出租方的租赁合同约定,合法使用租赁车辆的单位或个人。

3、担保方:指为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本合同在担保期内提供不可撤消担保的单位或个人。

4、租赁车辆:依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手续完备的车辆。

5、车辆损失:指租赁车辆的丢失或非正常损坏,轮胎、工具等附件的丢失或损坏,以及由此引起的其它任何方面的损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租赁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车辆的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车租赁登记表》和附件二《车辆交接清单》

二、租赁期限和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车租赁登记表》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租赁车辆的所有权。

2、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不予退回。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承租方提供其它虚假情况有可能给出租方带来损失的。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项超过3日。

(5)承租方提供虚假无效身份、职业、住址证明和担保证明。

(6)从事其它有损车辆所有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有以上情况之一者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3、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4、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权利。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赁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准。

6、提供车辆应设备齐全,车辆状况良好,行驶证、养路费及相关证件齐全有效。

7、协助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车辆保险事故的处理及车辆维护工作。

8、承租方还车时应保证燃油量与出租前相同,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取不足部分燃油费。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损伤、质量问题及由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交纳租金和押金。

5、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等费用。

6、严格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7、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法、违章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

8、承租方必须承担在租期内由于承租人自身原因给承租人自己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和租车期间因违法、违章肇事等行为给出租方带来的各种经济损失。

9、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职业及住址证明和担保证明。

10、在续租期间必须告之出租方所租车辆的真实情况。

五、担保方责任和义务

1、担保方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从担保方签字之日算起,担保方的担保期限到期后就担保期内承租人发生的法律责任仍然有效。

2、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职业及住址证明。

3、担保人对被担保人租赁行为暂时停止而不愿或没有能力继续担保的,需提前书面通知出租方及被担保方,并征得出租方及承租方书面许可后方可变更或解除担保。

六、押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押金给出租方,押金不计利息。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在无任何纠纷的情况下,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剩余押金即时归还承租方,下班之后还车,押金将于下一工作日内退还。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还车结算时,由承租方预留人民币500元的交通违章保证金,十五日后如无违章记录则全部返还给承租方,否则出租方在代付交通违章金后将余额返还承租方。

七、保险条款

1、出租方负责向保险公司投保以出租方为受益人的车损、盗抢和第三者责任险,若长期租赁方要求增保其它险种,出租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

3、承租方应在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提供全部相关证明,否则承租方应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

4、上述保险公司险种赔偿之外的所有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出租方仅就承租方或出租方书面允许的驾驶人员发生的保险索赔事宜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5、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原因车辆发生各种事故,承租方应付车辆加速折旧费、保险公司免赔额和维修停驶期间租金收入的50%,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损失额的3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

八、违约责任

1、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均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2、承租方应按双方签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小时,均按《价目表》的超时交费标准交付违约金。

3、承租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时向出租方缴纳租金,逾期按每天1%(租金总额)缴纳滞纳金。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及担保人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承租方在租赁到期后,如需继续使用车辆,必须到出租方重新填写《汽车租赁登记表》并缴纳租金,否则视为非法占用出租方车辆。

十、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的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交接清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出租方、承租方、担保方各执一份。

汽车承租人须知

为了租赁车辆的安全运营,也为了您的切身利益,请承租方记住以下条款:

1、除您本人或您在《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注明的驾驶人员外,无出租方的书面许可,不允许任何人驾驶您承租的本公司车辆,否则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2、驾驶人须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驾龄一年以上)且驾驶证上准驾车类别与租用车辆相符。

3、您承租的车辆必须在海南省以内地区使用,若确需驶出上述范围,务请提前三天取得出租方书面许可并加收5000元押金,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负。

4、您应按合同规定的还车时间、地点按时归还承租车辆且车况与《车辆交接清单》中您租车前的车况登记无出入,若出现新的刮、碰、损坏等现象或设备、证件不全,您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它相应的费用。

5、为避免上一条情况出现请您每天对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灯光等作常规检查,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出租方联系。

如确需填加油液,必须使用生产厂家允许的产品。

还车时承租方应保持车辆的内外清洁,否则出租方将收取10元的清洁费。

6、如果承担车辆发生故障或异常,您应立即停车与出租方联系,如未与出租方联系,继续使用造成损失将由您承担

7、如果承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事故,由出租方安排维修地点,您不能自行维修或自行选择维修厂家进行维修,禁止继续使用已受损的车辆,否则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8、出租方不承担车辆租赁期间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金。

9、您如果在承租车辆期间遗失牌照或其它有关证件,您应承担补办费用及车辆由此停驶期间的租赁费。

10、租车时,请您一定细心,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应在出场前解决,车辆一旦离场,车况即以离场时《车辆交接清单》为准。

11、您不能自行卸动或拆除所租车辆的零件和备件,否则,您不但须及时性归还原零件或设备,还须付给出租方最高不超过所拆零部件或设备原价三倍的违约金,车辆的防盗器遥控板若发生损坏或丢失,您应赔偿1500人民币。

12、您不能拆动车辆的里程表,若在您租车期限内有拆除现象,须交付出租方1000元赔偿费。

13、您不能将承租车辆当作教练车,禁止用所租车辆参加竞赛,做测试试验及其它具有损坏性质的驾驶,否则您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交付出租方不少于5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4、禁止用承租车辆从事盈利性质客货运输,禁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及会在车中留下刺激性气味的物品。

如违反以上条款,出租方将视情节轻重向您收取不少于5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5、您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车辆的要求(汽油车必须使用90#以上无铅汽油),否则因燃料不当造成的损坏完全由您承担。

16、为使长期租赁车辆能保持良好状态,请您务必在租车当日确定每月何日到出租方指定的地点维修、保养一次。

如每少保养一次,出租方将在您的租赁费外加收1000元的费用,24小时为一个租赁日,月租按30天计。

17、因欠租未还车辆产生的租金及其他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8、本《汽车承租人须知》作为《汽车租赁合同》的组成部份,与其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条款已由出租方明确告知承租方、担保方,且承租方、担保方已完全理解,并认同。

出租方:承租方:担保方:

电话:电话:电话:

住址:住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经办人:委托经办人:委托经办人:

盖章:盖章:盖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篇8:公司班车接送服务协议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信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

1.1绘图服务内容:(或另行制作《绘图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若绘图内容有所变更,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条服务要求

2.1全面客观的反映绘制对象的结构和特征情况。

2.2符合甲方要求的定制要求。

第三条服务期限及地点

3.1服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止。

3.2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工作内容:

第二阶段: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工作内容:

第三阶段: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工作内容:

3.3服务地点:

第四条技术服务验收

4.1甲方于乙方提交要求报告后____个工作日内,在(甲方办公地点)验收项目成果,甲方验收后出具书面验收意见书,作为验收结果的书面材料。

4.2验收指标/标准:绘制的墨线图必须达到出版标准,若未达到出版标准,乙方须无偿对图纸进行修改,直至达到出版标准,修改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技术成果归属

5.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乙、双)方所有。

5.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乙、双)方所有。

第六条服务费用及付款

6.1甲方按照每天____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共计____天,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此费用包括人工费、税金等相关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其他费用。

6.2付款时间及比例:

付款次序付款比例(____%)付款金额(____元)付款条件

第一次

第二次

备注:乙方提供正规税务发票作为甲方付款的前提条件

6.3付款地点:

6.4付款方式:

第七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7.1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日内向乙方提供本绘图服务内容中列明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或样品。

7.2甲方向乙方提供开展绘图工作所需的场地、相关工具和材料,并在本单位提供食宿(工作餐标准为每天____元),提供上述工作条件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

7.3甲方在不影响乙方工作进度的前提下有权随时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要求乙方对其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7.4乙方接受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时,有权在接到上述资料或开始工作的天内,通知甲方改进或者更换。

7.5对甲方交付使用的的技术资料、样品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继续工作对材料、样品或设备等有损坏危险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工作完成后日内应归还上述技术资料、样品,不得擅自存留复制品。

7.6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应由其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应按约定时间亲自完成所有底图、墨线图等绘制工作,并将所有图纸交付甲方。

7.7乙方在工作期间,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确保文物安全,如因违反甲方规章造成甲方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保密事项

8.1乙方对本项技术服务工作及其成果负有保密义务。

8.1.1保密内容:与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和项目信息;

8.1.2涉密人员范围:相关工作人员;

8.1.3保密期限:长期;

8.1.4泄密责任: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以其所获全部利益向甲方赔偿,同时承担本合同总价款____%的违约金,对甲方造成损失超过该赔偿数额的,由乙方继续赔偿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8.2甲乙双方约定,无论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保密条款继续有效,乙方应继续承担约定的保密义务。

8.3任何一方基于司法或其他国家机构要求,提供上述保密内容,应及时通知对方,同时以书面形式提示司法或其他国家机构注意保密。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比例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费用。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未支付费用金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9.2由于乙方的原因迟延完成绘图工作,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照合同价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损失。

9.3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价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

(1)因乙方原因造成文物毁损;

(2)绘图通过2次修改仍未达到验收标准;

(3)未经甲方同意将绘图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4)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天内,向合同相对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由合同双方按照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A.提交 人民法院管辖;

B.提交 仲裁。

第十二条合同效力及其他

12.1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与合同有关的来往传真、电话、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如需修改或者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3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甲方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合同,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12.4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本文不一致,以本文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文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2.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甲方(法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法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