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商邀请函(四篇)
发布于2023-12-25 05:05,全文约 6065 字
篇1:采购谈判邀请书
汉中石狮技术经济发展咨询有限公司受汉中供电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委 托, 110KV 佛坪变电站防滑桩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 对 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已按 照有关规定办理完审批手续,并经汉中供电局备案登记,欢迎贵单位前来参与本 次竞争性谈判。
1、竞争性谈判项目名称:110KV 佛坪变电站防滑桩工程。
2、竞争性谈判项目内容:110KV 佛坪变电站防滑桩工程施工图所包含的土 建工程内容(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等级、有施工经验、社会信誉好的建筑 施工企业; (2)项目经理为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信誉和突 出业绩者; (3)无税务及施工质量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4、参加竞争性谈判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 件、产品销售证书或产品代理销售授权书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红公章),携带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证书、参加人身份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携带复印 件无效)。
5、竞争性谈判日程安排: 序 备 竞争性谈判进程安排 时间 地点 号 注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 汉中供电局总公司 1 08.7.22.起 (500 元/份) 3 楼 309 室 汉中供电局总公司 2 截标、竞争性谈判时间 08.7.25.09:00 3 楼会议室
6、投标文件应密封盖章,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
7、中标单位应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xx]857 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 向汉中石狮技术经济发展咨询有限公司交纳中标总金额×1%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否则视为弃标。
8、凡对本次竞争性谈判提出询问,请与下列人员联系:。 设计咨询 施工咨询 商务咨询 备注 姓 名 王友平 何旭东 丁 峰 手 机 办 公 传 真 E—mail 汉中石狮技术经济发展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二日星期二
篇2:采购谈判邀请书
公司: 致 ⅩⅩⅩ 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贵阳市分公司就所属自有、 自有、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贵阳市分公司 自有 代理渠 道营业厅装修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贵单位参加。 道营业厅装修
1、具体相关要求详见附件一《竞争性谈判须知》 。
2、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方东 3、应答文件请送达(也可携带至开标会现场) : 贵阳联通监察室 张劲松 联系电话: 地址:贵阳市中华南路 40 号贵阳联通大厦 4 楼 送达监察室截止时间:20xx 年 2 月 20 日 17:30 分
4、应答文件送达截止和开标时间:20xx 年 2 月 21 日:
5、开标地点:贵阳市中华南路 40 号贵阳联通大厦 4 楼届时请被请 邀请单位代表出席开标会。
6、此次活动解释权归中国联通贵阳市分公司。
详细地址:贵阳市中华南路 40 号贵州联通大厦 4 楼 邮 编:550002
1 邮编: 邮编:550002
地址: 地址:贵阳市中华南路 40 号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贵阳市分公司
联 系 人:方东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附件一: 《竞争性谈判须知》 附件二:《营业厅装修施工标准说明》 附件三: 《贵阳联通营业厅装修项目及材料报价表》 附件四: 《竞争性谈判应答文件编制要求》
邀请单位: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贵阳市分公司
篇3:货物采购邀请函报价承诺书
甲方(委托方): 乙方(代理方):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物资采购招标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 签订地点: 乙方(代理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声明:
1.合同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2.合同双方均承诺自身符合法律对签约要求的强制性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手续。 鉴于:
1.委托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寻找合作对象,但无意自行组织招投标工作。
2.代理方承诺自身是合法的招标代理机构,有能力组织本次招投标工作。
因此,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代理方受委托方委托,开展招标代理工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项目:委托方委托代理方组织开展招投标工作的采购项目,内容见本合同第二条。 2.招标代理工作:委托方委托代理方在招投标中开展的具体工作,内容见本合同第三条。 3.其他规定:任何政府或组织制定的,对招投标和招标代理工作具有合法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4.承担赔偿责任:不仅赔偿因一方违约行为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还赔偿给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中标人造成的损失。
5.任何其他与招投标相关的词汇,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内容进行解释。
第二条 项目基本情况
1.物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规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使用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他特别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代理招标的内容
1.代理范围内单项合同估算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具体的代理事项(有委托的在□内打√;无委托的╳): □ 拟定发包方案
□ 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 编制招标文件 □ 编制标底
□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 组织开标 □ 组织评标 □ 草拟采购合同
□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委托方的权利
1.参与招标代理工作的有关活动。
2.要求代理方及时提供招标代理工作进展情况。 3.要求代理方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按规定应回避的人员。 4.确定代理方的具体工作内容或提出具体要求。
5.委托方或政府有关部门发现代理方在招标代理工作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的,委托方有权要求代理方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委托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4.评委组成人员由委托方指定/代理方自主决定/代理方推荐并报委托方同意。
第五条 委托方的义务
1.在开展招标代理工作之前,按照有关规定完成项目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
2.应向代理方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代理方应对此予以指导。
3.委派______作为委托方的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4.对代理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应在__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5.招标代理工作的内容、时间或项目的内容、时间等发生重大调整,应提前__日通知代理方,以便代理方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
6.对由于自身过错造成的代理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方索要或收受回扣、礼金、好处费和其他礼物,或要求代理方报销应由委托方或其工作人员自行承担的费用。
8.委托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的同时,向代理方出具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9.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代理方的权利
1.委派有资质的人员,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根据委托方的具体要求,做好招标代理工作组长为______,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2.在招标代理工作中有权拒绝任何反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的人为干预。
3.委托方针对招标代理工作和项目提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代理方可以建议委托方进行修改。委托方拒绝修改的,代理方作出书面具体说明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4.代理方认为委托方委派配合工作的人员不称职或者有其他不适宜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原因的,可以向委托方提出更换的建议。
第七条 代理方的义务
1.不得将本合同确定的招标代理工作转让给第三方操作。
2.向委托方提供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做好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的解释工作。 3.委派的人员如与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标代理工作公正性的情形,应主动向委托方提出回避。委托方同意回避的,代理方应立即更换其他合适的人员,不得因此而影响工作。
4.对招标代理工作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5.对由于自身过错造成的委托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干扰招标代理工作的公正性。不得向委托人、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索要或收受回扣、礼金、好处费和其他礼物,或要求报销应由代理方及其工作人员自行承担的费用。
7.招标代理工作完成后__日内,代理方应向委托方提供完整、详细的书面报告,并返还委托方提供的所有材料。
8.受托人发现可能出现流标或其他任何可能影响正常的招标结果的情形,应立即向委托人报告并提供相应材料,以便委托人及时作出指示。
9.受托人出具的任何对潜在投标人、投标人、中标人或其他第三方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均应告知委托方,由委托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后,方可对外公布。
第八条 招标代理工作的时间要求 1.开始时间:_ ___年__ 月_ _日; 2.完成时间:___ _年_ _月__ 日;
3.因非委托方过错造成的时间延误,完成时间可以相应延期,具体以____时间为准。 第九条 代理费的结算
1.计费标准采用下列第__种方式:
(1)代理费__________元,代理方不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2)按照中标价的__%收取代理费;流标且不再组织招标的,则收取固定代理费____元;标底编制费按照标底价的__%另外收取;
2.招标代理费由委托方支付/与投标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并将此项内容在招标文件中写明;
3.代理方为完成招标代理工作而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复印费、评委聘请费用等,均由代理方承担;
4.代理费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后__日内支付到代理方账户。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任何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1)守约方提出纠正意见,违约方拒绝改正或在合理期限内未改正; (2)多次违约;
(3)影响恶劣或给守约方造成较大损失; (4)导致招投标工作无法继续开展; (5)有其他严重情节。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双方应对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经营情况和信息予以保密。本项义务不以本合同解除而免除。保密承诺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出现流标的,是否重新组织招标,由双方另行协商。经协商决定重新组织招标的,按本合同的条款执行。代理费只支付一次,按第九条的约定计算/在第九条约定的基础上浮__%。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政府行为”是指国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实施的强制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拆迁、征收、禁令,以及其他本合同当事方无法控制的且对合同履行有实质性影响的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3.发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 发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终止或消除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附则
1.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未作特殊约定的,通讯地址为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送达时间以下列规定为准: (1)专人交付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邮递以邮政部门可以证明的收到日视为送达之日; (3)传真以顺利发出当天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送达之日。
2.除国家法律本身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无追溯力。本合同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进行修改与补充,但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经双方签字同意后执行。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交委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____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书对双方具有终局效力。
4.本合同一式_ _份,双方各执_ _份。本合同采用中文和___ _文字书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同文字的文本内容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
(签字盖章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篇4:货物采购邀请函报价承诺书
致:______县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部
对于贵方年月日开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编号:)询价采购项目,我方已认真阅读询价采购邀请函的全部内容,并对本次货物采购作出实质性响应,接受报价人须知的各项要求,承诺在报价有效期内具有约束力。如有违约行为,将按规定接受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产品质量保证:参投产品均为厂家全新、原装、正宗的产品。并随机附产品原产地证书、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资料。严格按国家“三包”法进行保修、认真对待质量投诉。
2、价格承诺:保证供货价格须低于市场价,并承诺在有效期内出现投标价格高于市场价时及时通知。
3、工期:保证对投标产品在中标后日内完成供货,否则视同违约。
4、售后服务承诺:免费提供年免费保修期并提供免费上门服务。中标方须在接到用户维修请求后小时内响应,最迟小时内赶到现场。一般性故障小时内修复。软件免费升级年,免费负责对用户单位操作、维修人员的现场培训。
5、保证不违反《政府采购法》关于“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方式阻挠、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的规定,侵犯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如果中标供应商由于品牌厂商或代理商的垄断而不能供货时,可向采购办或招标投标中心反映,情况属实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附:售后服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标单位(章):法人代表(签名):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