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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神演义读后感【精品4篇】

发布于2023-12-25 06:30,全文约 4491 字

篇1: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受戒》是汪曾祺的代表作,是一篇极美的小说。写一个小和尚和一个叫小英子的小姑娘清清爽爽,朦朦胧胧的感情。全篇有一万二千多字,几乎没有什么故事情节,但却极富诗情地展现了三十年代苏北里下河的田园风光。小和尚明海与农家少女的初恋被作家描绘得如诗如画,醉人心田。文章发表之前,有人问汪曾祺:“你为什么要写这样一篇东西呢?”汪曾祺说:“我要写,必须要把它写得很美,很健康,很有诗意。”写成后,汪曾祺宣布:“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美,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这些话,我们都能够把它看做是汪曾祺创作这篇小说的初衷,也是作家透过文章想要表达的思想内涵。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

一、诗意和谐的生活空间

表面上的主人公是明海和小英子,实际上作者追求和张扬的就应是种“桃花源”式的自然纯朴的生活理想。作者特地选取混乱时代极为难得的“人不生病,牛不生灾,也没有大旱大水闹蝗虫,日子过得很兴旺”的几年时光,以促成这个桃花源的生成。这个桃花源中诸多的人物不受清规戒律的约束,其情感表露十分直接而且质朴,他们虽然都是凡夫俗子,却没有任何猾、恶意,众多的人物之间的相互自然的爱意组成了洋溢着生之快乐的生存空间。作者以一种通达的甚至理想化的态度看待这种生活,没有丝毫的冬烘头脑与迂腐习气,他塑造的这个空间是诗意的,而又充满了梦幻色彩。但是明海和小英子虽然不能完全算作这篇小说的主人公,他们那种纯洁、朴素、自然而又有一点苦涩的感情却确实能够给这种理想赋予一个灵魂。

在汪曾祺笔下,小和尚明海是聪明的、善良、纯朴的,小英子是天真、美丽、多情的。他们之间朦胧的异性情感,呈现出浪漫的、纯真的色彩,在人生的旅程中奏出了一曲美的旋律。这种情感发自还没有受到俗世污染的童心,恰恰股以成为这个桃花源的灵魂的象征,所以作者把它表现得个性美。譬如,明海受戒后,小英子接他回来时,问:“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子先是大声然后是小小声说:“要——!”英子把船划进了芦花荡,小说之后这样描述:“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檫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小说中的少女小英子保存着最为自然的本性——透明的性情,由这一带清秀山水培养起来的水一般的阴柔性情。她有着本乎自然的,纯真的情爱。在她身上,似乎找不到焦虑或受压抑的阴影。她的焦虑与被掩藏或装饰了起来,恰如那一片密密的芦苇荡子。小英子生存的空间是桃源式的环境。这一片空间里的人,与自然是充分混溶的。他们几乎没有受到任何“忌讳”的约束。小英子初次见到明子,就很自然地把半个莲蓬扔给他吃,以后就熟如一家人,明子也老往小英子家里跑。小英子的母亲斥责明子时,径直叫他“儿子”,之后干脆把他认作了干儿子。明子帮着小英子姐妹画绣花,帮着做田里的农活,一齐踩水,一齐采荸荠……“男女授受不亲”的秩序被彻底打破了,少男少女在一种亲密无间的关系里滋养起了一种最自然的相互依恋的情感。在那里,被表述为一种如水一般流淌的、再自然但是的事情。小说自始至终渲染的这种古朴淳厚的民风得到了升华与深化。“受戒”与“情爱”这两个看似对立的命题在那里奇特地统一齐来了。

二、纯朴自然的生活方式作者在小说里叙述的是一种独特的生存环境中奇异的人情风俗及其人群的生活方式。这个世界中人的生活方式是世俗的,然而又是率性自然的,它充满了人间的烟火气,同时又有一种超功利的潇洒与美。首先,故事的行为“空间”——“这个地方的地名有点怪,叫庵赵庄”。“庵赵庄”这一符号,指称着两重涵义:庄上大都姓赵,庄上有一个庵。庄以族为名,是中国传统社会注重血缘聚居的一种反映;庄以庵名,则可见这座小小的菩提庵对庄上人家的重要性。“出和尚”便是这个地方的一大特色。例如,在当地,出家仅仅是一种谋生的职业,它既不比别的职业高贵,也不比别的职业低贱,庵中的和尚不高人一等,也不矮人三分,他们照样有人的七情六欲,也将之看作是正常的事情,并不以之为贱:“这个庵里无所谓清规,连这两个字也没人提起。”——他们能够娶妻、找情人、谈恋爱,还能够杀猪、吃肉,唱“妞儿生得漂漂的,两个翘翘的,有心上去摸一把,心里有点跳跳的”这样的酸曲。人的一切生活方式都顺乎人的自然本性,自由自在,原始纯朴,不受任何清规戒律的,正所谓“饥来便食,困来便眠”。庙里的和尚是如此,当地的居民也是如此,英子一家的生活,男耕女织,温饱无虞,充满了一种俗世的美:

“房檐下一边种着一棵石榴树,一边种着一棵栀子花,都齐房檐高了。夏天开了花,一红一白,好看得很。栀子花香得冲鼻子。顺风的时候,在荸荠庵都闻得见”

小说中自然、纯朴的民俗世界实际上是汪曾祺自然、通脱、仁爱的生活理想的一个表征。他说:“有评论家说我的作品受了两千多年前的老庄思想的影响,可能有一点。……我自我想想,我受影响较深的,还是儒家。我觉得孔子是个很有人情味的人,并且是个诗人。……超功利的率性自然的思想是生活境界的美的极致。……我觉得儒家是爱人的。因此我自诩为‘中国式的人道主义者’”

中表现的就正是这种传统文人追慕的“超功利的率性自然的思想”,这种“生活境界的美的极致”。他对人的关心、尊重和欣赏,超越了政治、形态等功利层面,直指人的生命形式和生存形态,这便是他塑造这些人性完全被释放了的和尚形象的原因,也是他淡泊和谐的审美追求得到的进一步落实。

篇2: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我万万也想不到,那只住在排水管里的塔克老鼠会在这本书里成为主角,你想知道吗?不过事情要从一只小鸟说起:

一天。一只知更鸟在时代广场的地铁车站里徘徊,当它看到排水管里的塔克和亨利,似乎找到了目标,飞进了排水管里,塔克和亨利看见这只鸟突然飞进来,可吓坏了,可是这只鸟对塔克说:“请问你们是塔克老鼠和亨利猫吗?”“哦,我是。”塔克和亨利一同说道“我是知更鸟约翰,是柴斯特让我来找你的!”“柴斯特,哦,你还认识蟋蟀柴斯特!”塔克几乎要惊叫起来“当然,我和多若西都认识它好几年了,哦,多若西是我太太,不过,现在大草原面临着被踏平的危险,柴斯特说你可能有办法,就让我来请你,我们走吧!”约翰说“哦不,我不走,我走了,我的这些宝物就会被对面的那些老鼠偷走,瞧,我的珍珠,我的纽扣,还有我一生的积蓄,都还会被那些黑心的老鼠偷走的,约翰!”可是亨利却把塔克所有的“胜利的果实”塞进了一个隐蔽的洞里。“不行不行,不安全!”塔克说“好了好了,我在附近弄上一些猫味,保证那些老鼠闻了就跑!”亨利说,塔克终于放心,它们出发了。

原来,约翰所说的踏平是人类要把柴斯特居住的草原铲平,盖上新的公寓,草原一旦被铲平,柴斯特等动物就会无家可归,所以柴斯特就把见过世面的塔克和亨利叫来保护草原了,在拯救草原的过程中,它们经历了许多事:遭遇到了洪水、亨利变成了家猫……但是它们没有放弃,最后,它们把大草原打扮成了约瑟夫·哈里(一个伟大的人物的父亲)的遗址,震惊了当地的市政府,同时也安全的保护住了大草原,塔克把柴斯特居住的大草原也命名为:塔克的郊外(因为是塔克想出办法来的,才拯救了草原)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坚持,就是胜利,假如柴斯特和亨利还有塔克,它们不坚持保护大草原,大草原早就成为了人们的公寓,就像我们人一样,不坚持做一件事情,那就永远都不会成功。

一个读过《塔克的郊外》的亚马逊网站读者曾经评论过:塔克在这本书里成为了主角,我不能想象,这本书里要是缺了这聪明绝顶、能言善辩的塔克老鼠会怎样。怎么样?同学们,你们也快来阅读吧!

篇3: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今天,何老师为我们讲了《登上地球之巅》这篇课文——

《登上地球之巅》讲的是四名中国登山队员从珠穆朗玛峰的北坡攀援而上,踏过千年冰雪,翻过万丈巉岩,最终他们把鲜艳的五星红旗插上了地球之巅,这无疑是一场充满艰辛与危险的探险。那么到底是什么使他们成功的呢?就是强烈的集体主义观念和崇高的献身精神!在这海拔8500米以上的冰雪世界里,无数的困难险阻就如一只只凶猛的“老鹰”,时时刻刻威胁着“雁群”,但是每只“雁”都齐心协力,不怕牺牲,共同抵御入侵之敌。

在这篇文章中,我最欣赏的人刘连满,因为他不仅有顽强的意志,更重要的是他有舍己为人的精神。在极度缺氧的“死亡地带”,刘连满深知生存希望渺茫,但他渴望活下去,活着就是幸福,就是胜利,就是一切,可是,在这一时刻,他竟选择把氧气留给队友,这是多么的不可思议!在他的眼里,战友的安全胜于一切,甚至连自己的安危都可以不顾,他是多么令人敬佩啊!尽管他最终并没有登上珠峰,但他的名字却永远留在了我的心中!我们活着,就是要做这样的人,面对困难毫不畏惧,在生死攸关的情况下,可以置个人生死于不顾,将国家与他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如果人人都能这样做,那我们的国家该有多强盛,我们的民族该有多团结!

还记得,上学期的趣味运动会,我们班每一个人都积极参与,大家共同努力,面对成功,我们露出了灿烂的微笑;面对失败,我们一起哭泣。拔河比赛时,大家一个个绷紧了脸,鼓足了劲,随着哨子声的响起,呐喊助威的声音也响起了,尽管我并没有参加拔河比赛,但是我的心与同学们的心紧紧揪在了一起,我盯着绳子,当绳子被对方拖走时,我有股想上场的冲动;当绳子被我们顺利拉过来的时候,我又不由得兴奋得一蹦三尺高,同学们拥抱在一起,留下了激动的眼泪……终于,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取得了年级段第二名的好成绩,这与我们同学之间团结的精神是分不开的。

集体的力量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共同积累。任何时候,集体的温暖都是我们所向往的,为集体多出一份力也是我们应尽的义务。我们应该向大雁学习,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让我们的“雁群”充满更多的力量,拥有更多的真情。

篇4: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读了《原来我这么棒》书之后,我发现我充满了自信心。

书中的那个主人公高小瑜,她当一日班长的时侯丑态百出,为此,她的妈妈送她去了勇气训练营。在勇气训练营中,小瑜结识了好多朋友,还在礼仪这个训练项目中获得了老师的表扬,她还很乐于助人。高小瑜从开始害怕训练营,到最后喜欢上了训练营……

看着看着,我发现书中的高小瑜和我很相似。上次暑假,学记团组织了一次夏令营,我报了一个上海夏令营,后来我问了一下其他同学,发现没有人跟我同一批参加上海夏令营。于是,我开始担心了起来,没有朋友陪伴是不是会很孤单?坐在大巴上没人聊天会不会很无聊?后来参加了夏令营,我的担心马上转为了放心,因为我又认识了10多个朋友,我们都聊得很开心。

文中的高小瑜自信心从刚开始的8信心,最后变成了98信心。她的坚强很让我敬佩:被同学骂不哭,而是给自己一个微笑;在大山中迷路了,小伙伴珍珍的脚也瘸了,但她仍是不放齐地扶着珍珍寻找生命的希望……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许多道理,失败了要学会给自己鼓励,不能在没尝试的情况下就说放齐。

自信心是一天一天积累起来的,也许别人的一句话就会让你的自信心变少了许多,但是这时你就要对自己说,我很棒,我能行!不能对自己失去信心,因为有些时侯,也许当你对自己没抱有太大希望去做一件事的时侯会很失败。

我喜欢《原来我这么棒》!自信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