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合同代办委托书热门十篇

发布于2023-12-25 07:18,全文约 26021 字

篇1:股权转让代办委托书范本_合同范本

股权转让代办委托书范本

如果股权转让合同有特殊约定或者法定生效条件的,必须待生效条件成就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经过原批准机关的批准,获得批准就是该种股权转让合同的法定生效条件。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收集整理的:股权转让代办委托书相关范本,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股权转让代办委托书范本一

委托人:某某,男(女),某年某月某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某某,男(女),某年某月某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本人因拟以人民币X元的价格向承让X公司X%的股权,兹委托为本人的代理人,代表本人处理如下事项:

代表本人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申请办理公证及工商变更等有关手续。

委托期限:从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止。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

二○○二年XX月XX日

(注:本委托书适用于准备承让股权的准股东;并在其所在地就近办理委托书公证书)

股权转让代办委托书范本二

委托人:某某,男(女),某年某月某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某某,男(女),某年某月某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本人系X公司的股东,本人占有该公司%的股权,因拟以人民币X元转让上述公司的股权给,兹委托为本人的代理人,代表本人处理如下事项:

一、代表本人出席X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二、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并办理公证手续;

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委托期限:从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止。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

二○○二年XX月XX日

(注:本委托书适用于发生转让的股东;并在其所在地的公证处就近办理委托书公证)

委托人:某某,男(女),某年某月某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某某,男(女),某年某月某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本人系X公司的股东,因故无法出席X公司即将召开的股东大会,兹委托为本人的代理人,代表本人处理如下事项:

一、代表本人出席X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并在有关文件上签字。

二、本人同意股东以人民币X元转让X公司%的股权并放弃对其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委托期限:从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止。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篇2:委托专利代办合同

专利发明权转让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

受让方(甲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让与方(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乙方将其_________的专利权转让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相应的转让价款。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本合同转让的专利权:

1.为_________(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2.发明人/设计人:_________。

3.专利权人:_________。

4.专利授权日:_________。

5.专利号:_________。

6.专利有效期限:_________。

7.专利年费已交至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实施或许可本项专利权的状况如下:

1.乙方实施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_________

2.乙方许可他人使用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_________

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义务在_________日内将本项专利权转让的状况告知被许可使用本发明创造的当事人。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保证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履行。

乙方在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承受。

乙方应当在_________日内通知并协助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与甲方办理合同变更事项。

第四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继续实施本项专利的,按以下约定办理:_________

第五条为保证甲方有效拥有本项专利权,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提交技术资料的时间、地点、方式如下:

1.提交时间:_________

2.提交地点:_________

3.提交方式:_________

第七条本合同签署后,由_________方负责在_________日内办理专利权转让登记事宜。

第八条为保证甲方有效拥有本项专利,乙方向甲方转让与实施本项专利权有关的技术秘密:

1.技术秘密的内容:_________。

2.技术秘密的实施要求:_________。

3.技术秘密的保密范围和期限:_________。

第九条乙方应当保证其专利权转让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侵权的,乙方应当_________。

第十条乙方对本合同生效后专利权被宣告无效,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项专利权转让的价款及支付方式如下:

1.专利权的转让价款总额为:_________;其中,技术秘密转让价款为_________

2.专利权的转让价款由甲方_________(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3.双方确定,甲方以实施研究开发成果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乙方有权以_________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账目。

第十二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下列方式限制另一方的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三条双方确定:

1.甲方有权利用乙方转让专利权涉及的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

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_________(甲方、双方)方所有。

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_________。

2.乙方有权在已交付甲方该项专利权后,对该项专利权涉及的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

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_________(乙方、双方)方所有。

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_________。

第十四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_________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约定,应当_________(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_________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约定,应当_________(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_________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约定,应当_________(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4._________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约定,应当_________(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十五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_________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__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六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七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

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第十九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_________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_________;

2.可行性论证报告:_________;

3.技术评价报告:_________;

4.技术标准和规范:_________;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_________;

6.其他:_________。

第二十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签字):_________乙方(盖章、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委托专利代办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就初拟名称为

申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利的事项,委托乙方办理撰写申请文件以及申请、审批程序中的有关事宜,现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如有失密或泄密行为,按专利法第十九条有关规定处理。

3.甲方按双方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因乙方原因使甲方提出的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如可以弥补,由乙方免费重新代理,如不可弥补,由乙方向甲方退回已收取的代理费用。

4.甲方应无保留地向专利代理人陈述该项专利申请案的真实情况,提供详细的技术交底书、相关附图和有关的资料及证明。

(包括经全体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的委托书)

5.如甲方的申请案涉及弄虚作假或抄袭他人技术等不当行为,经发现和证实后,甲方应承担一切责任,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代理费用不予退回。

6.如甲方在申请审批期间发生发明人、申请人权利纠纷时,应按专利法及相关规定先自行协商或经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因此而发生的专利审批时限的延误、终止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7.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解除与乙方的代理关系,但必须办理书面解除委托手续,所缴的代理费乙方不予退回。

8.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以下费用(单位: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

9.代理期间双方应密切配合,有问题应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中途变更或者终止委托代理合同,违约方应承担产生的全部后果。

11.在甲方委托申请期间发生的专利申请复审、确权行政诉讼纠纷的,如果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合同。

12.在专利权有效期间发生的专利无效程序,如果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合同。

13.在打印专利申请文件前,甲方□要求□不要求审阅原稿。

14.如果甲方通讯地址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所有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1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16.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4:机票代办委托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机票代办委托合同范本

委托方(甲方):_____ 住址: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 住址: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传真:_____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下列第_____项事项:

1.代订机票

出发地:_____,目的地:_____ 出发日期:_____ 年_____月 日

乘客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乘客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乘客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乘客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机票价格:_____元/张,共_____ 张;合计金额:_____ 元。

2.代订住宿

宾馆所在地及名称:__________ 标准:_____

数量:_____间;入住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退房时间:_____年 月 日 共_____晚。

单价:__________元/间, 合计金额:__________元。

3.代送签证(签注)

目的地国家(地区):__________; 代送服务费:_____元/人,共_____人; 合计金额:__________元。_____

4.其他委托事项

单价:__________元, 合计金额:__________元。

第二条 付款时间及方式

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 天内向乙方支付上述全部费用。

2.甲方以下列_____方式缴纳费用:

(1)现金缴纳方式;

(2)向乙方指定账号转账,帐号为:_____ ;

(3)其他方式:_____。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及时付款的,应承担需支付金额5%的违约金。如乙方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甲方须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2.因乙方原因未按时完成代办事项,或代办事项的完成不符约定,乙方应承担甲方所支付全部金额5%的违约金。如甲方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3.因甲方提供的乘坐飞机、入住宾馆、进行签证签注的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及其他相关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导致乙方无法完成代办事项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为此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合同性质

1.本合同是委托合同,不属于旅游组团合同,不适用《旅行社条例》中有关《旅游合同》的规定,应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2.相应服务供应商由甲方自行选择确定,乙方不存在选择或推荐的义务。因委托事项下的承运人、宾馆、签证(签注)部门等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约定,或者给委托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应直接与上述单位交涉,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五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产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他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5:邮政业务委托代办协议书

甲方:________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以下业务委托合同。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按照甲方要求对甲方指定各型号设备(以下简称“设备”)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仓储、保管、配送等业务的操作(以下合称“委托业务”)。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1.业务委托内容:

双方约定业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服务内容等

1.1 仓储: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为甲方的设备提供仓储场地,并对存放的设备按照双方协定的要求保管。(详见:仓储、操作及运输配送细则)

1.2 运输配送: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将甲方的设备根据甲方提供的地址在规定的时限内安全送达指定地点,并保存相关单据。(详见:仓储、操作及运输配送细则)

1.3 仓储及配送的管理: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就仓储及配送业务制定相应的制度,并由乙方代表依据该制度开展工作。(详见:仓储、操作及运输配送细则)

其它业务:双方于附件中另行约定的其他业务。

2. 保密协议:

双方依据商业道德规范,(详见:《保密条款》)

3. 费用结算:

3.1 仓储物流总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定依据不同型号的设备,由仓储费用、装卸费用、运输费用、管理费用以及保险费用组成,以下简称:服务费。(详见:附件1-设备型号-上海地区配送价格合同)

3.2 付款方式:

3.2.1 服务费用支付:每月月末为清单结算日,乙方在每月第五个工作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相关服务费用清单及相关单据,经双方确认无误后于十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支付到乙方指定帐号上。

4. 乙方责任:

4.1 乙方在为甲方处理甲方指定的各项委托业务,应做到安全、准确、及时,对甲方指定时限的委托业务,若乙方未能在指定时限内完成,应及时向甲方说明理由,并在事后提供未能按时完成业务委托的合理理由的书面事故报告,同时赔偿甲方损失。

4.2 乙方有责任按照相关业务规范完成甲方指定委托,相关的业务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相关约定,同时,本合同附件中所有另行约定的业务规范亦作为本条款不可分割的部分,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4.2.1 设施资源要求:

4.2.1.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业务委托量配备足够的相关设施及资源为甲方服务。 乙方为甲方服务的设施及资源应该符合甲方设备的要求,做到清洁、防静电、防潮、防雨、无异味、无污染、无损坏、无任何明显可造成甲方产品灭失或损坏的瑕疵。

4.2.2 服务人员要求:

4.2.2.4 乙方派遣的仓储管理人员应对甲方设备进行专业保管,并确保甲方设备的安全。 乙方派遣的业务执行人员应着装整洁、并于明显处佩带乙方公司清晰的标志。 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人员必须使用规范的服务用语。 乙方的服务人员在为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任何的不当或不作为导致的甲方指定收货人发生的任何投诉或诉讼,乙方承担所有直接的责任,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甲方保留一切追索的权利。

4.2.2.6 对于任何与甲方设备有关的服务状态,乙方有责任积极配合查询。 设备赔偿责任:乙方在处理甲方委托的设备时,发生破损、污损、潮损、遗失、盗窃、损坏、火灾等事故时,乙方须承担所有责任,依据双方约定的投保价值全额赔偿。

4.2.3 信息反馈责任:如有下述情况,乙方有责任立即向甲方汇报并接受甲方的指示。

4.2.3.3 设备在服务进行中发生损坏事故。无法确认收货地址或收货人。 收货人拒绝收货,或者其他的原因无法收货时。 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而不得不在一定的期间中断服务时。

5. 合同中止及有效期限利益的丧失约定

5.1 甲方或者乙方,发生下列任何一项事实时,在任何一方书面通知后合同即行中止,任何一方对对方所负的一切债务将视为到期债务,立即将其债务全部支付给对方。

5.3 因违反本合同,其他单项合同或补充合同中的任何一项内容并造成对方严重损失时。 在接受强制执行、临时强制执行、临时处理、拍卖、破产、公司解散、公司重组、公司重建等的申请,或自行申请破产、公司重组、民事重组等时。

受到迟纳税费的处理时。 不能支付转账支票、现金支票时,或者申请停止支付时。 被认为有资产极度恶化,或信用力极度下降趋势时。 乙方由于能力所限或服务质量无法满足甲方要求时。

6. 权利义务的转让

6.1 未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基于本合同及其附件所产生的权利及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即乙方不得将委托业务转包、分包给其它第三人。

7. 不可抗力

7.1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无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15个工作日内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根据实际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合同事项。

8. 合同附件

8.1本合同所有相关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 合同有效期限

9.2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为止。 合同届满期前一个月,双方应就是否继续合用进行协商。如果继续合作,需重新签合同。

10. 争议解决:

对于本合同以及对于其他附属或补充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 其它: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本合同壹式四份,甲乙双方在签字盖章后,各保存两份。

甲方:上海全景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广纪路333号 地址: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 密 条 款

1. 保密资料的定义

1.1. 甲方依据主合同向乙方披露的甲方收货人的所有相关的资料和信息,以及甲方披露给乙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或其他形式的资料和信息(简称:保密资料);但不包括以下资料和信息:

2. 双方责任

2.2. 乙方作为保密资料的接受方,对甲方的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已经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乙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 在甲方向乙方披露前已为乙方所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 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给乙方的资料。 或以其他方式使用的保密信息。乙方也须促使其代表或雇员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的保密信息。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开展合作项目工作中在通常情况下所必须的。

2.3. 乙方须把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控制在因履行主合同而需接触保密资料的乙方负责的代表的范围内。

2.4. 除经过甲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乙方不得将含有甲方保密信息的资料复印、复制,或者以任何形式泄露给第三人。

2.5. 如果合作项目终止或任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应甲方要求返还其占有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和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他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但在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因资料存档和财务核查的需要而保存部分保密资料。

2.6. 乙方将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注意程度来对待甲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并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注意义务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3. 知识产权

3.1. 甲方向乙方或乙方的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意味着向乙方或乙方的代表的转让;甲方授予乙方对其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也不构成向乙方或其代表转让或授权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权益。

4. 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4.1. 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4.2. 甲乙双方有权使用保密资料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有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或者对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

仓储、操作及运输配送细则

1. 业务原则

1.1. 乙方的运输及配送人员根据《公司驾驶员守则》中规定的内容进行操作。

1.2. 乙方的操作员工根据本细则中规定的内容进行主合同及各附件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业务。

1.3. 乙方的管理部门人员根据甲乙双方缔结的主合同,各其他附件及本细则以及乙方公司内部规定,进行相关其它业务。

2. 仓储及装卸

2.1. 甲方设备将由九州电子的物流供应商运输至乙方仓库,如遇乙方非工作时间,乙方需安排送货车辆停车位,待乙方恢复工作后进行卸货入库工作。

2.2. 明确卸货方,以及设备保管责任移交点

2.3. 如何界定外包装变形和受潮问题,取证的方法方式。

2.4. 如何处理外包装变形和受潮的设备问题,问题包装设备是否入库,或者交由送货车辆带回。

2.5. 入库过程中,乙方操作人员有责任小心地将设备依据不同型号分别存放至规定区域内必须与仓库外墙、立柱及分区(隔)铁网保持一定距离,并做到分类明确,统计便捷。

2.6. 乙方在完成入库工作后,必须立即将入库设备数量依据甲方要求以邮件形式发至甲方相关人员邮箱。

2.7. 乙方需指定专属工作人员针对甲方的设备进行保管工作,以确保甲方设备的安全。

2.8.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专属仓储场地严禁与本项目无关人员随意进出该区域。

2.9. 乙方工作人员在对待每次装卸动作时,一定要确保轻拿轻放,避免对设备造成损坏。

3. 运输及配送

3.1. 每订单均有2分单据,分别为:1.东方有线采购单;2.上海全景出货单,均为一式五联单,均需收货方签字。

3.2. 收货方留存东方有线采购单(白联),乙方留存上海全景出货单(蓝联),其余单据全部交于甲方处理。

3.3. 甲方工作人员将以邮件形式下达订单,乙方工作人员收到邮件后需在1小时内对订单中的要求予以回复,回复内容包括:订单号 + 能否按时完成

3.4. 乙方工作人员将依据甲方所下订单,制作相应的发货单据,每份订单共计2套单据。

3.5. 为顺利完成配送任务,乙方工作人员在出货配送之前,要与收货人事先沟通,确认送货事宜,待确认后,展开后续工作。

3.6. 设备出库需按照先入先出原则实施

3.7. 乙方工作人员将依据订单中所需设备数量,点数出库。

3.8. 扫描KEY号

3.9. 装货过程中,乙方有责任小心地将设备装入车中。

3.10. 乙方工作人员驾驶装载设备的车辆时应避免急转弯、急刹车或因震动对设备造成的损伤。

3.11. 配送时根据《驾驶员守则》进行配送业务,并在递交设备时要求顾客签收(签字)。

3.12. 配送的原则是配送到运单指定收货地点或是收货人要求的地方。

3.13. 配送的过程中收货人要求变更地址或是有其它要求时通过乙方的负责人通报甲方,并根据甲方的指示进行操作。

3.14. 到达配送目的地后,轻拿轻放将设备卸下,并与收货人当面点清数量。

3.15. 签收包括收件人全名以及收货日期,签字必须清晰。

4. 库存、签收信息及签收单据反馈

4.1. 乙方工作人员在每个工作日10点前向甲方提供当日库存报表。

4.2. 乙方工作人员在完成每次配送工作次日中午11点前需将签收单据扫描件,依据甲方要求以邮件形式发送至甲方。

4.3. 乙方工作人员需每周一次将相关签收单据移交至甲方。

5. 其它相关业务要求

5.1. 合同附件中的其他业务或操作要求与主合同拥有同等效用和约束力。

5.2. 乙方有责任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相关的信息:

5.2.1. 与设备数量有关的信息

5.2.2. 与设备配送有关的状态信息。

5.2.3. 与服务费用有关的相关信息

5.2.4. 与客户投诉有关的相关信息

5.3. 乙方有责任按照甲方要求的格式按甲方要求的方式,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将准确无误的信息传递给甲方指定的人员。信息反馈的准时,准确将作为甲方对乙方考核及能力评判的重要依据。

5.4. “签收单”的处理

5.4.1. 乙方有责任在设备送达后要求收货人签字。

5.4.2. 乙方有责任收集整理和妥善保管签收单,并每周一次移交至甲方。

5.5. 事故,投诉及责任

5.5.1. 自乙方对设备确认入库至配送到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止,乙方承担所有设备的灭失,破损,污损等责任。

5.5.2. 设备发生灭失,破损或污损时,乙方有责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协商赔偿方法。

5.5.3. 在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发生任何设备事故或相关投诉时,乙方有责任立即汇报给甲方并根据甲方的指示处理,并对事故或投诉进行分析,向甲方提供书面解释报告和处理方法,并给出建议对策及改进计划。

甲方:乙方:日期:

篇6:邮政业务委托代办合同

邮政业务委代办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邮政企业):

单位全称:中国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 分公司

负责人姓名:

住所:     省    市 县(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全称(或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

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姓名: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 县(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

为提高邮政服务水平,方便用户用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国家政策的规定,现就甲方委托乙方经营邮政业务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甲乙双方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依据本合同,甲方与乙方依法建立民事委托代理关系。乙方因代办邮政业务招用的各类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和义务。

第二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代办网点地址、名称、营业时间、投递时间及频次。

代办网点的名称、地址: 。

甲方委托乙方在 设立 。

营业时间: 。

第三条 代办邮政业务的项目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办下列邮政业务: 。

1.出售邮资票品及邮政出售品;

2.收寄国内、国际平常、给据函件;

3.收寄国内包裹、办理汇兑业务;

4.收寄特快专递邮件;

5.收订报刊;

6.零售报刊、图书(由甲方供货);

7.邮政分销业务;

8.代收代缴类业务:移动、电信、联通话费、电费、水费、数字电视等区域性业务。

9.代售类业务:机票、彩票、火车票、邮资票品、速递揽收、集邮预定、报刊收订等邮政代办的第三方业务。

10.其它业务: 。

乙方开办上述业务,由甲方向上级机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由甲方授权乙方办理。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符合委代办条件的网点,负责提供统一对外标识设计方案、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的业务处理流程、邮政用品用具和业务单册、统一的业务资费标准;

2.依照甲乙双方约定时间及频次接收乙方封发的邮件和取送款;

3.依照甲乙双方约定时间及频次送交由乙方投递的邮件、报刊;

4.邮政业务种类、资费标准、相关规定发生变动时提前告知乙方;

5.对乙方代办的邮政业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接受乙方的业务咨询;

6.负责培训乙方代办人员的邮政业务、技能,使之达到甲方服务标准所要求的服务技能,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7.在乙方如约履行合同义务后,依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代办费。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作为本协议附件;

2.负责提供符合委代办条件的营业场所(需提供产权或租赁凭证),根据业务需要自行招用具有办理受托邮政业务基本技能的从业人员办理邮政业务;

3.遵守法律法规及邮政行业规定的禁限寄要求,并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要求和标准向邮政用户提供邮政服务,维护邮政信誉,保守通信秘密、商业秘密。未经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代理邮政业务资料和客户信息,并承担法律责任;

4.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交纳业务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给用户或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赔偿金;其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

5.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代办邮政业务,不得超范围跨区域经营甲方委托的邮政业务,也不得拒办应当办理的委托代办业务;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甲方委托经营的业务再委托或转让他人经营;

7.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委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协议,经营与甲方委托业务相同或存在竞争的业务;

8.代售的邮资票品和封装用品,必须到甲方指定的邮政局所购买,按邮政规定价格出售邮资票品;要节约使用各种业务单式和材料,并做好日常的保养工作,不得丢失和损坏;如所用单式超出甲方核定使用量,应按成本价购买,费用不得分摊在用户身上;

9.不准私刻代办章戳;不得外借、滥用戳记;相关戳记在合同终止时上缴甲方,并予以作废;

10.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邮政资费标准和物价部门规定的邮政业务代办服务费、延伸服务费标准,邮政出售品价格按甲方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强迫用户使用高资费业务或其他种类业务;不得向用户提供记欠费或资费优惠服务,确需资费优惠的,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11.如实登记各项业务、质量统计报表、营业报表、现金日报表,并按甲方规定时限按时上报各类报表,上划各种款项;各项邮政业务档案要按规定及时整理、归类、上缴;

12.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邮政用品用具(见合同附件1),保障邮件、重要票据单册、款项的安全;

13.按照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甲方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14.依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限、频次、标准、封发交接邮件报刊;

15.依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见合同附件2)做好邮件报刊的投递服务;

16.本合同到期后双方不再续订合同或者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三天内,向甲方交还有关邮政用品用具、票证单册以及甲方授权其使用的其他物品,双方约定应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使用费的,乙方应同时向甲方结清;

17.乙方应提供甲方认可的代办担保人,如:在昆的企事业单位、小区物业管理或昆明市邮政局在岗正式职工等做担保人,方可签订代办合同。

1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邮政网点是国家重要的通信基础设施,未经邮政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停止或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业务,违者由邮政管理局处二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条 邮件安全相关规定

1. 邮政代办所要对外公示邮件禁限寄规定。用户交寄邮件时,营业员应告之用户有关禁限寄内容,对包裹、特快专递类邮件,应提示用户认真阅读详情单背面的“用邮须知”,并在详情单寄件人处签字确认。

2.收寄各类物品类邮件,代办人员必须与用户当面眼同无缝隙验视内件,防止出现夹带问题。要核实内件物品是否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寄递的物品,核对详情单所填写的内容与实物是否一致;对无法辨别内件性质的物品,应请用户提供相关证明原件。

3. 收寄各类信件类邮件,应注意内件是否有违章夹寄,如发现非纸质性物品,应验视内件,但不得验视信件内容。对用户拒绝验视的,一律不得收寄。

4.任何邮政代办所不得与用户签订自封免验协议,所有邮件必须进行验视后方可收寄。

5.邮政代办所一律不得收寄化工类产品,应引导用户到昆明市邮政分公司指定营业网点收寄,液体类化工产品一律严禁收寄,对无法确定安全的粉末状及液体类物品也不得收寄。

6.验视后的邮件,要使用带有昆明市邮政分公司标识的胶带牢固捆扎,封装好的邮件不得再交给用户,并必须在邮件实物及各类详情单的明显位置加盖“邮件验视章戳”,注明重量和验视人名。

7. 邮政代办人员在接收邮件(袋)签收后,必须妥善保管,安全携带,否则;造成的邮件在存储、运输、投递途中丢失、损毁、延误、水湿、油污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代办人员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七条 营收款的结算和交纳方式

乙方应依照规定时间报送业务报表,上交全部营收款。少收或欠费部分由乙方自己补齐,解缴款的频次和时限规定为 当日。

第八条 代办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一、“按件计酬标准”:

(1)国内函件、包件按收入的5%支付;国际港澳台函件按收入的10%支付;

(2)特快专递按收入的10%支付;

(3)汇款按汇费收入的10%支付;

(4)报刊收订按当月流转额的3%支付。

(5)代收移动、联通话费按代收金额的0.7%支付,代收电信话费按代收金额1.75%支付,代收铁通话费按代收金额的2.1%支付。

(6)电费按0.35元/笔支付、水费按0.13元/笔支付。

(7)代售昆广网络续费卡按销售金额的1%支付;

(8)代售体育彩票按销售金额的4%支付;

(9)公交充值按销售金额的0.25%;

(10)机票按窗口出票数量核发代办费:2元/张;

(11) 集邮:邮品销售按销售金额的5%支付。

20__年市公司对电商业务的支撑政策发生变化,以市公司新政策为准。

二、未经审批,代理手续费标准不得变更;

三、在乙方向甲方解缴全部款项后,甲方支付乙方代办费。每月结算一次,第一个月的代办费于次月25日前支付,从第二月起的代办费于当月28日前支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时支付代办费的,应从延迟支付之日起,按每月支付代办手续费金额承担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付代办费的1.5%。

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缴纳各项代办业务营收款项;少收、漏收部份由自已补齐,甲方不予核减,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迟缴纳营收款,乙方应按时延迟缴纳部份天数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二)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违约情况,扣减乙方的代办保证金,扣减代办业务,如仍不足弥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1、乙方严重违反邮政营业服务标准和邮政业务资费标准,造成用户¥1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或用户投诉3次有理由投诉,查证属实的;

2、乙方代办人员贪污挪用票款的、故意积压、延误、丢失、损毁或私拆、隐匿邮件;

3、乙方不执行本协议确定的代办邮政业务范围,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超范围经营的;

4、乙方不执行邮政业务资费标准;擅自提高或降低资费,引起投诉的。降低服务标准造成不良影响的;

5、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各类邮件、报刊、票款、邮政公物丢失、损毁、被盗,造成邮件积压、阻断通信,给甲方和邮政用户造成较大损失的;

6、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各项代办营业款,累计时间达7天或金额达¥1000元的;

7、乙方不接受甲方的检查、指导和管理,故意阻挠甲方检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藏匿重要单据凭证和物件的;

8、乙方不履行协议,未提前告之甲方,临时终止邮政营投服务的,可扣减代办保证金 或代办手续费,直至解除合同终止协议。

9、出现上述八种情形中两种情形以上的,可以合并处罚。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上述违约情况单方解除合同,自书面解除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

(三)若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的约定的或者迟延支付代办费用30日以上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自乙方发出的书面解约通知或律师函送达甲方之日,本合同解除。

2.乙方因严重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的约定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自甲方发出的书面解约通知或律师函送达乙方之日,本合同解除。。

3.发生国家主管部门政策变化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原因的情形,甲方可以提前30天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而不给乙方任何赔偿;但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国家正式出台的新政策红头文件,方能行使本单方解除权。

4.如无上述原因,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须在选定接办单位(人)后办理移交手续,移交前乙方应继续做好邮政服务工作,不得中断。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律师费及食宿交通费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二条 合同的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20__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制定的与代办业务相关的各种规章制度与业务规定,在通知并送达乙方后即成为本合同的附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当事人共同协商,可订立补充协议,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7:邮政业务委托代办合同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邮政企业):

单位全称:

负责人姓名:

住所:省市县(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全称(或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

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姓名: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为提高邮政服务水平,方便用户用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国家政策的规定,现就甲方委托乙方经营邮政业务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甲乙双方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依据本合同,甲方与乙方依法建立民事委托代理关系。乙方因代办邮政业务招用的各类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和义务。

第二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代办网点地址、名称、营业时间、投递时间及频次。

代办网点的名称、地址:

甲方委托乙方在设立。

营业时间:

第三条代办邮政业务的项目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办下列邮政业务:

1.出售邮资票品及邮政出售品;

2.收寄国内、国际平常、给据函件;

3.收寄国内包裹、办理汇兑业务;

4.收寄特快专递邮件;

5.收订报刊;

6.零售报刊、图书(由甲方供货);

7.邮政分销业务;

8.代收代缴类业务:移动、电信、联通话费、电费、水费、数字电视等区域性业务。

9.代售类业务:机票、彩票、火车票、邮资票品、速递揽收、集邮预定、报刊收订等邮政代办的第三方业务。

10.其它业务:

乙方开办上述业务,由甲方向上级机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由甲方授权乙方办理。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符合委代办条件的网点,负责提供统一对外标识设计方案、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的业务处理流程、邮政用品用具和业务单册、统一的业务资费标准;

2.依照甲乙双方约定时间及频次接收乙方封发的邮件和取送款;

3.依照甲乙双方约定时间及频次送交由乙方投递的邮件、报刊;

4.邮政业务种类、资费标准、相关规定发生变动时提前告知乙方;

5.对乙方代办的邮政业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接受乙方的业务咨询;

6.负责培训乙方代办人员的邮政业务、技能,使之达到甲方服务标准所要求的服务技能,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7.在乙方如约履行合同义务后,依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代办费。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作为本协议附件;

2.负责提供符合委代办条件的营业场所(需提供产权或租赁凭证),根据业务需要自行招用具有办理受托邮政业务基本技能的从业人员办理邮政业务;

3.遵守法律法规及邮政行业规定的禁限寄要求,并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要求和标准向邮政用户提供邮政服务,维护邮政信誉,保守通信秘密、商业秘密。未经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代理邮政业务资料和客户信息,并承担法律责任;

4.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交纳业务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圆)整。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给用户或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赔偿金;其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

5.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代办邮政业务,不得超范围跨区域经营甲方委托的邮政业务,也不得拒办应当办理的委托代办业务;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甲方委托经营的业务再委托或转让他人经营;

7.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委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协议,经营与甲方委托业务相同或存在竞争的业务;

8.代售的邮资票品和封装用品,必须到甲方指定的邮政局所购买,按邮政规定价格出售邮资票品;要节约使用各种业务单式和材料,并做好日常的保养工作,不得丢失和损坏;如所用单式超出甲方核定使用量,应按成本价购买,费用不得分摊在用户身上;

9.不准私刻代办章戳;不得外借、滥用戳记;相关戳记在合同终止时上缴甲方,并予以作废;

10.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邮政资费标准和物价部门规定的邮政业务代办服务费、延伸服务费标准,邮政出售品价格按甲方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强迫用户使用高资费业务或其他种类业务;不得向用户提供记欠费或资费优惠服务,确需资费优惠的,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11.如实登记各项业务、质量统计报表、营业报表、现金日报表,并按甲方规定时限按时上报各类报表,上划各种款项;各项邮政业务档案要按规定及时整理、归类、上缴;

12.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邮政用品用具(见合同附件1),保障邮件、重要票据单册、款项的安全;

13.按照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甲方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14.依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限、频次、标准、封发交接邮件报刊;

15.依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见合同附件2)做好邮件报刊的投递服务;

16.本合同到期后双方不再续订合同或者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三天内,向甲方交还有关邮政用品用具、票证单册以及甲方授权其使用的其他物品,双方约定应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使用费的,乙方应同时向甲方结清;

17.乙方应提供甲方认可的代办担保人,如:在昆的企事业单位、小区物业管理或昆明市邮政局在岗正式职工等做担保人,方可签订代办合同。

1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邮政网点是国家重要的通信基础设施,未经邮政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停止或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业务,违者由邮政管理局处二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条邮件安全相关规定

1.邮政代办所要对外公示邮件禁限寄规定。用户交寄邮件时,营业员应告之用户有关禁限寄内容,对包裹、特快专递类邮件,应提示用户认真阅读详情单背面的“用邮须知”,并在详情单寄件人处签字确认。

2.收寄各类物品类邮件,代办人员必须与用户当面眼同无缝隙验视内件,防止出现夹带问题。要核实内件物品是否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寄递的物品,核对详情单所填写的内容与实物是否一致;对无法辨别内件性质的物品,应请用户提供相关证明原件。

3.收寄各类信件类邮件,应注意内件是否有违章夹寄,如发现非纸质性物品,应验视内件,但不得验视信件内容。对用户拒绝验视的,一律不得收寄。

4.任何邮政代办所不得与用户签订自封免验协议,所有邮件必须进行验视后方可收寄。

5.邮政代办所一律不得收寄化工类产品,应引导用户到昆明市邮政分公司指定营业网点收寄,液体类化工产品一律严禁收寄,对无法确定安全的粉末状及液体类物品也不得收寄。

6.验视后的邮件,要使用带有昆明市邮政分公司标识的胶带牢固捆扎,封装好的邮件不得再交给用户,并必须在邮件实物及各类详情单的明显位置加盖“邮件验视章戳”,注明重量和验视人名。

7.邮政代办人员在接收邮件(袋)签收后,必须妥善保管,安全携带,否则;造成的邮件在存储、运输、投递途中丢失、损毁、延误、水湿、油污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代办人员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七条营收款的结算和交纳方式

乙方应依照规定时间报送业务报表,上交全部营收款。少收或欠费部分由乙方自己补齐,解缴款的频次和时限规定为当日。

第八条代办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一、“按件计酬标准”:

(1)国内函件、包件按收入的5%支付;国际港澳台函件按收入的10%支付;

(2)特快专递按收入的10%支付;

(3)汇款按汇费收入的10%支付;

(4)报刊收订按当月流转额的3%支付。

(5)代收移动、联通话费按代收金额的0.7%支付,代收电信话费按代收金额1.75%支付,代收铁通话费按代收金额的2.1%支付。

(6)电费按0.35元/笔支付、水费按0.13元/笔支付。

(7)代售昆广网络续费卡按销售金额的1%支付;

(8)代售体育彩票按销售金额的4%支付;

(9)公交充值按销售金额的0.25%;

(10)机票按窗口出票数量核发代办费:2元/张;

(11)集邮:邮品销售按销售金额的5%支付。

20xx年市公司对电商业务的支撑政策发生变化,以市公司新政策为准。

二、未经审批,代理手续费标准不得变更;

三、在乙方向甲方解缴全部款项后,甲方支付乙方代办费。每月结算一次,第一个月的代办费于次月25日前支付,从第二月起的代办费于当月28日前支付。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时支付代办费的,应从延迟支付之日起,按每月支付代办手续费金额承担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付代办费的1.5%。

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缴纳各项代办业务营收款项;少收、漏收部份由自已补齐,甲方不予核减,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迟缴纳营收款,乙方应按时延迟缴纳部份天数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二)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违约情况,扣减乙方的代办保证金,扣减代办业务,如仍不足弥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1、乙方严重违反邮政营业服务标准和邮政业务资费标准,造成用户¥1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或用户投诉3次有理由投诉,查证属实的;

2、乙方代办人员贪污挪用票款的、故意积压、延误、丢失、损毁或私拆、隐匿邮件;

3、乙方不执行本协议确定的代办邮政业务范围,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超范围经营的;

4、乙方不执行邮政业务资费标准;擅自提高或降低资费,引起投诉的。降低服务标准造成不良影响的;

5、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各类邮件、报刊、票款、邮政公物丢失、损毁、被盗,造成邮件积压、阻断通信,给甲方和邮政用户造成较大损失的;

6、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各项代办营业款,累计时间达7天或金额达¥1000元的;

7、乙方不接受甲方的检查、指导和管理,故意阻挠甲方检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藏匿重要单据凭证和物件的;

8、乙方不履行协议,未提前告之甲方,临时终止邮政营投服务的,可扣减代办保证金或代办手续费,直至解除合同终止协议。

9、出现上述八种情形中两种情形以上的,可以合并处罚。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上述违约情况单方解除合同,自书面解除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

(三)若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的`约定的或者迟延支付代办费用30日以上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自乙方发出的书面解约通知或律师函送达甲方之日,本合同解除。

2.乙方因严重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的约定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自甲方发出的书面解约通知或律师函送达乙方之日,本合同解除。

3.发生国家主管部门政策变化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原因的情形,甲方可以提前30天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而不给乙方任何赔偿;但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国家正式出台的新政策红头文件,方能行使本单方解除权。

4.如无上述原因,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须在选定接办单位(人)后办理移交手续,移交前乙方应继续做好邮政服务工作,不得中断。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律师费及食宿交通费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二条合同的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20xx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制定的与代办业务相关的各种规章制度与业务规定,在通知并送达乙方后即成为本合同的附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当事人共同协商,可订立补充协议,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篇8:委托代办联通电信业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住址: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 住址: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传真:_____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下列第_____项事项:

1.代订机票

出发地:_____,目的地:_____ 出发日期:_____ 年_____月 日

乘客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乘客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乘客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乘客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机票价格:_____元/张,共_____ 张;合计金额:_____ 元。

2.代订住宿

宾馆所在地及名称:__________ 标准:_____

数量:_____间;入住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退房时间:_____年 月 日 共_____晚。

单价:__________元/间, 合计金额:__________元。

3.代送签证(签注)

目的地国家(地区):__________; 代送服务费:_____元/人,共_____人; 合计金额:__________元。_____

4.其他委托事项

单价:__________元, 合计金额:__________元。

第二条 付款时间及方式

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 天内向乙方支付上述全部费用。

2.甲方以下列_____方式缴纳费用:

(1)现金缴纳方式;

(2)向乙方指定账号转账,帐号为:_____ ;

(3)其他方式:_____。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及时付款的,应承担需支付金额5%的违约金。如乙方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甲方须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2.因乙方原因未按时完成代办事项,或代办事项的完成不符约定,乙方应承担甲方所支付全部金额5%的违约金。如甲方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3.因甲方提供的乘坐飞机、入住宾馆、进行签证签注的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及其他相关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导致乙方无法完成代办事项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为此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合同性质

1.本合同是委托合同,不属于旅游组团合同,不适用《旅行社条例》中有关《旅游合同》的规定,应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2.相应服务供应商由甲方自行选择确定,乙方不存在选择或推荐的义务。因委托事

项下的承运人、宾馆、签证(签注)部门等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约定,或者给委托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应直接与上述单位交涉,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五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产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他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 月 ____日

篇9:委托代办联通电信业务合同

委托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

主营业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开户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受委托方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机构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开户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联通河北分公司与河北省邮政局合作协议书》的精神,甲乙双方在该协议各项条款的基础上,结合本地业务发展实际情况,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标的

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代理以下联通电信业务,并保证委托乙方代理的联通电信业务与联通公司营业范围、资质、职权相吻合,无超范围委托。

1.委托乙方代理联通电信业务方面

a.卡类业务:联通IP卡、193长途电话卡、165上网卡、GSM业务中的预付费卡;

b.开户受理类业务:寻呼业务的购机开户、GSM业务的开户登记业务。

2.业务合作方面

a.乙方同意作为集团用户使用联通电信业务,并享受甲方最优惠价格;

b.甲方同意使用乙方的特快专递、商业信函、邮递广告、户外广告、广告明信片、寄递账单等邮政业务,并享受乙方按国家邮政局规定的优惠集团大客户的最优惠价格;

c.双方不断完善和新增有利于某发展的其他方面的合作。

二、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a.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最优惠价格的权利;

b.享有取得电信业务收入的权利,有权追索因乙方人员操作失误所造成的损失;

c.乙方负责代理合同规定的甲方业务,乙方因代办甲方业务,所涉及业务本身引起的话费争议等问题及相关的法律问题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d.甲方应优先向乙方提供IP卡、193长途电话卡、165上网卡、130GSM卡、寻呼机等相关的卡、号;

e.在办理寻呼业务时,乙方可从取BP机之日起 ---个月内调换其它机型,但调换的寻呼机必须备件齐全、没有磨损等其它情况。如遇价格变动,甲方退还乙方未售出的寻呼机差价款;

f.甲方负责向乙方提出业务需求及提供各种业务单式,承担业务的主要宣传(含与乙方合作方面)、咨询及解释工作,免费承担代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

g.甲方负责为乙方各代理网点统一制作联通经营业务规范标志牌;

h.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a.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取得代办费的权利,但需提供相应的取得代办费的发票;

b.有代理甲方电信业务受理、收费及其它合作项目的优先权;

c.作为集团用户享有使用联通电信业务优惠条件的权利;

d.在代理甲方业务时,乙方需提供优质服务,并保证服务水平,遇有无法解答的问题,应及时与甲方客户服务中心联系,甲方客户服务中心应及时进行答复,在代办和代销过程中乙方仅负责因乙方服务问题引起的纠纷;

e.乙方应按照甲方有关规章制度、价格、资费标准办理相关业务,配合甲方进行业务宣传、咨询、查询等工作,并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和业务检查;

f.认真做好各种卡的请领、登记、保管工作。按甲方要求定期将各类业务单册、收据存根、各类报表、用户资料按规定的期限分别送交甲方指定的部门,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双方在相关移交手续上签字区分责任段某不签字视同甲方认可。及时足额划转代收的话费和服务费用,且按月向甲方填报代办业务情况报告表;

g.甲方允许乙方发展自己的分销商,但乙方给分销商的酬金必须与甲方同期标准保持一致,不得竞相压价和低价倾销,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代理该项业务;

h.甲方无故不支付乙方代理业务手续费时,乙方有权止付甲方的费用。

三、代理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乙方代理费标准

卡类业务: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全省同期最优惠酬金政策。

a.IP卡业务:乙方所有营业网点全年销售,按卡面值---%提取酬金。

b.193长话卡:乙方所有营业网点全年销售,按卡面值---%提取酬金。

c.165上网卡:乙方所有营业网点全年销售,按卡面值---%提取酬金。

d.GSM业务中的预付费卡:乙方所有营业网点全年销售,按卡面值---%提取酬金。

开户受理类业务:

a.130业务:乙方享受甲方当地最优惠分销商政策,并在甲方号源充足的条件下,优先向乙方提供整段某:乙方按甲方规定的价格进行销售,不得随意升高或降低价格,甲方按照乙方所发展130移动用户的实收话费总额(话费总额包括月租费、通话费、基本增值业务费)给乙方提取分成(隔月记提),每年按---%提,直至第---年,乙方对每年所发展的130用户的话费实收提满---年后将不再计提。

b.寻呼业务:销售寻呼机代理费按照汉字机----元/部,数字机---元/部提取。

2.在甲方促销期间以上各项业务的代理费标准如有变化时,由双方另行协商。

3.结算方式

a.甲方开立收入专项账户,乙方按甲方规定时限将各项业务收入划入甲方指定帐户。

b.乙方收取的各项营业款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限及时划拨,甲方也应及时向乙方划转代理费用,相互结算的费用每月结算一次,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和拒付。

四业务监督与协商

1.甲、乙双方成立业务联络小组,负责业务监督与协商事宜,并对双方合作过程中的相关事宜进行联络和协调处理;

2.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或未尽事宜需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双方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合作中的有关情况,进行随时磋商,对协商新增的合作项目等事宜,可补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争议的解决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_____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a.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

b.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附则

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没有异议,自动延期两年。如一方提出终止或变更内容,需在合同到期前 日通知对方。

2.如果本合同条款在执行中变成不合法或不可强制执行时,该条款无效,其他条款不受其影响。

3.任何一方事先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均不得出让或转让其在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并对本合同赋有保密义务。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

篇10:委托代办联通电信业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代理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现住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方(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

总部地址: 客服热线: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提供相关服务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物业标的:甲方委托代办物业标的位于 (以下简称"该物业"): 该物业的套内面积为 平方米,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上述以该物业的合法有效证件记载为准),该物业的合法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为 。

二、委托事项:

□房地产交易登记;□房屋使用权过户;□房屋初始登记;□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二手房按揭;□转按揭;□其他手续。

三、代办服务费及付款方式:乙方全部完成甲方委托事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代办服务费总额为 元(大写 )。付款方式如下:□合同签定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代办服务费和税费。 □合同签定后,乙方预收甲方代办服务费和税费 元(大写 ),在领证时一次性结算。

因甲方原因中途停止委托的,甲方应按代办服务费总额的 %支付已乙方劳务费。乙方所收各项费用必须开具有乙方代办机构财务专用章的收款票据。

四、甲方须在签订本合同后 日内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向乙方提供该物业办理委托事项所需的相关证件和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合法、真实、完整、有效,如因甲方所提供资料不符合有关部门要求,导致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甲方责任致使委托事项无法或者不必要完成的,乙方无需返还服务费;如因乙方责任致使委托事项无法办理完成的,乙方应当将服务费退还给甲方。

五、甲方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完成上述委托事项时止。甲方对乙方的工作应给予充分的配合,如因甲方不及时履行义务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延误的,乙方工作期限顺延。

六、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均适用中国法律,如产生争议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该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一分,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补充条款:

委托方(甲方)/代理人签署: 受托方(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