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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自贸港建设心得体会【实用3篇】

发布于2023-12-25 10:05,全文约 6526 字

篇1:关于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建设工作心得体会_工作心得体会_网

关于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建设工作心得体会

社区是个小社会,是城市的细胞,担负着党和人民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社区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各项政策在群众中落实、贯彻,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定、社会稳定。

锦丰镇三兴社区是以三兴集镇的居民户、沙钢、电厂、联合铜业等企事业单位拆迁户组建而成。共有常住居民6300多户,11700余人,分为29个居民小组,暂住人员余人。近年来,三兴社区将推进社区法治建设作为提升社区服务功能、建设和谐稳定社区的重要抓手,坚持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社区各项事务,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建立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长效机制,实行重大事项决策公示和听证的居民自治制度,坚定不移地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社区建设发展之路,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由于社区加强了法制建设,化解了群众心中的疑虑和矛盾,几年来,邻里团结、和睦相处,无矛盾上交、无越级上访、无重大刑事案件发生。主要做法有:

一、依法办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社区的主要工作就是服务居民。在服务过程中,涉及群众利益的事务比较多,也比较复杂。我们在做工作时,坚决做到依法办事,不带私心、不谋私利、不计较个人得失。同时,通过橱窗、板报、召开会议等宣传形式,把宣传工作做到位,使居民群众关心的事、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在实际工作中,依托《村民自治组织法》,实行民主、公开的管理模式,把一切权力交给居民代表大会,大事小事由居民代表大会决定。依托有关法律,建立了一整套的工作制度。对于修补房屋、铺设道路、困难救助等大事均实行“集中酝酿、民主论证、意见反馈、公开表决”的系统决策,制定了“干部提议、群众商议、居民代表会议决议”的工作程序,并设立监督小组,让居民群众充分享有自己的权利。低保户、困难户的认定工作与居民利益息息相关,稍有不慎就可能引起群众矛盾。社区在这方面实行民主评议,打破人情关,力求真实性。以往困难户找社区,变社区主动关心帮助困难户。具体做法是:低保户、困难户将申请送给居民组长,由居民组长会同辖区内的居民代表一起去调查该户的家庭收入情况,调查结果与困难户见面核对,如有疑问则由专管员组织其他辖区居民组长、居民代表交叉调查,核实后再提交社区审核:社区觉得有疑问,再明察暗访。通过几个回合,基本准确后再在居民代表大会上进行民意测评,实施打分制,并当众公开结果,然后公示、上报。几年来社区上报的低保户、照顾的困难户准确率为100%,没有一个被退回,没有一个群众上访。工作力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依法保障了居民的利益,得到了居民的一致认可。

二、依法协调,解决群众矛盾纠纷

协调居民之间的矛盾,是社区的一项重要工作,处理不好,极有可能引发矛盾上交、上访等,影响社区稳定和谐。遇到此类情况时,坚持从实际出发,依法为主,以情以理为辅,协调各类矛盾纠纷,解决矛盾上访的困扰。具体工作中,一方面,积极主动联系派出所、交巡警中队、司法所等部门,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及时宣传与居民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升居民的法律意识,使居民熟悉法律服务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通过提高居民法律知识知晓率。另一方面,居民发生矛盾纠纷后,社区在充分调查矛盾缘由后,邀请司法部门专家与社区群众代表一起,与矛盾双方进行沟通协商,通过帮助教育,解决双方矛盾,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因居民乱搭“露天灶”,引发了火灾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数千元,事后社区深入现场调查,了解事故发生原因,认真听取居民意见,得知少数居民因物价上涨,为节约开支,在家前屋后私搭“露天灶”。针对此次事件,首先,对私搭“露天灶”的居民进行说服教育,从法律层面详细了解了利害关系。随后,根据新加坡社区管理经验,当月在社区小礼堂召开居民代表大会,邀请了派出所、城管、村建办、综治办、社区办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出席会议。会议要求大家实话实说、民主决策。会上,详细介绍了火灾原因、受灾情况,居民代表们谈了感受和乱搭建的危害,大家各抒己见、畅所欲言,认为贪小利必有大害,一致形成了取缔“露天灶”和严禁私搭乱建的决议。会后,社区立即将决议进行公告,并成立专项督察组。居民的“露天灶”在4天内全部自行拆除。正是因为坚持依法调解,居民的矛盾得到了快速圆满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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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习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心得体会_反腐倡廉心得体会_网

学习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心得体会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任何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必须依纪依法予以坚决惩处,决不手软。这是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的迫切需要,也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必然要求。我们必须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作为重要任务,对任何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都要依纪依法予以惩处。

一要依纪依法坚决纠正“四风”。《决定》指出,依纪依法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形成严密的长效机制。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以来,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和阶段成效,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赢得了党心民心。然而,纠正“四风”工作还不平衡,基础还不稳固,树倒而根存。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虽然在面上有所好转,但防止反弹的任务依然艰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习难改,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现象仍然存在,现阶段仅仅是“不敢”,远没有做到“不能”,更没有达到“不想”。在高压态势下,“四风”问题更加隐蔽,穿上隐身衣、进入青纱帐。有的干部坐公交、打出租去参加宴请,有的躲进“培训中心”、私人会所大吃大喝,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仍时有发生。我们必须保持冷静清醒,既要坚定改进作风的信心和决心,又要看到我们现在取得的这一点点成绩,与党中央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很大距离。要继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依纪依法治理作风问题,形成有力震慑,彻底打消一些人的观望侥幸之心。当前,改进作风到了节骨眼上,干部群众最担心的是问题反弹,最盼望的是保持长效。要盯住一个个具体问题,以具体问题的突破,带动作风的整体转变。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的密度和力度,切实做到力度不能减,温度不能降,持之以恒,不断加温,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庸懒散”问题,依纪依法直查快办,快查快结,发现一件查处一件,使中央八项规定真正成为“铁八条”、硬约束,持久发挥作用。

二要依纪依法严厉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当前违法违纪案件仍然处于易发、多发期,腐败案件性质上的贪婪性、手段上的智能性、领域上的弥散性、规模上的群体性等一些特征日益突显,这充分表明反腐工作任务依然十分艰巨。这就要求我们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查办案件的决心不动摇、力度不松懈、手段不软弱。现阶段要依纪依法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依法处理、依纪审查各个环节程序,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使所查办的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改进办案方式,加强纪检监察同司法、审计等机关协调配合,提高依纪依法惩治腐败能力。要提高查办案件的法纪效果,把本部门、本系统查办的案件,中央纪委、省纪委通报的案件,作为警示教材,以案说纪,利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身边人。并通过典型案例剖析,查找体制机制制度的漏洞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和管人。真正发挥查办案件的法治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要依纪依法加强对权力运行监督。要依纪依规加强对权力的授予过程的监督。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决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跑官要官、卖官鬻爵等腐败行为;要依纪依规加强对权力行使过程的监督。要抓住那些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和环节,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公布行政权力运行清单,推动权力运行公开,促进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要依纪依规对权力的运行结果加强监督。要建立和实行质询制、问责制和罢免制,对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以及因失职渎职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担负起监督责任,纪委(纪检组)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主要责任就是六个字:监督执纪问责。各级纪委要找准职责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其他业务,集中力量搞好党风廉政建设,抓住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在执行纪律上敢于较真,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四要依纪依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群众的利益维护好,事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大局。必须依纪依法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要健全完善渠道畅通的投诉机制。建立受理群众投诉工作机制,是拓宽和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利益诉求渠道、社情民意表达渠道的有力保证,是强化信访干部责任意识,确保损害群众利益的信访举报案件及时发现、快速承办、定诉止争、案结事了的需要。要建立信访举报网站,开通网上举报、录音电话举报和手机短信举报业务,为广大群众实施监督、维护权益提供便利。要在农村和城镇社区设立接待室或接待站,发展信访举报信息员,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信息网络要完善排查化解的办理机制。建立排查办理损害群众利益案件的工作机制,通过对党员领导干部以权谋私、作风粗暴、失职渎职问题线索的排查,按照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进行查办。对群体访背后的腐败问题,必须立案调查,严肃处理。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联名信,要一件一件进行排查和承办要健全完善跟踪督办的责任机制。建立跟踪要情况、要报告、要结果工作机制,以保证办理信访案件查办质量和时限要求。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一般性问题,及时督促责任单位进行纠正,直接答复举报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实行专人督办,挂牌催办,公开处理结果,直至问题解决,真正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篇3:关于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思考_工作体会_网

关于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思考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新时期政府改革的基本方向,涉及观念、作风、机制、体制的变革与完善。如何准确把握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点和难点,从加强效能建设入手全面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使其成为真正为公众服务的政府模式,是我们面对的一项重要课题。我市效能办就此开展了调查研究,提出了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若干对策。

一、丽水市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我市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着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在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组织结构、改进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干部素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力推动了经济体制改革和各项事业发展,服务型政府建设取得长足进步。

1、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围绕《行政许可法》实施,开展了行政许可项目审核清理,完善了审批核准等程序和制度。机关部门间职责不清、关系不顺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市、县(市、区)建立了职能比较齐全、管理运行较为规范的行政服务中心,并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中心。市本级35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29个进驻中心,5个部门的行政许可职能集中到一个科室成建制进驻中心,334项行政许可项目中有288项进中心办理。窗口办理率从53%提高到82%,即办件比例达73%,审批事项比法定时间平均提速56%,比承诺时间提速35%。建立了招投标统一平台,把建设工程交易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国有土地出让项目、国有资产交易和国有资源开发权出让项目统一纳入市招投标中心管理,规范了招投标行为。在机关效能建设问卷调查中,92%的调查对象认为解决“行政行为不规范”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有91.7%的人觉得办事更方便、容易了,1/3的调查对象认为行政审批部门机关效能建设的成效最为明显。

2、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一是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根据决策事项的不同特点,建立健全协商协调、论证咨询、公示听证以及决策公开、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等制度。二是完善为民办实事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民情反映、社会保障、公共卫生服务、劳动力素质培训和扶贫帮困等制度,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三是完善优化服务机制。在各级机关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全程办事代理制、ab岗工作制等10余项制度。四是出台行政效能监察制度。制定了《丽水市公务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丽水市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工作办法》等,完善了行政行为过错责任追究等规定。这些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为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3、强化社会管理,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认真解决群众看病难、上学难、住房难、讨工资难等热点问题。加强干部教育,树立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理念,干部作风、机关形象明显改善。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建立政务、厂务、村务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全面公开工作职能,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健全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决策的协商和协调机制,尤其是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得到较好的执行,保障群众知情权。

4、建立群众诉求机制,解决群众疑难问题。成立了效能办、效能监察室、效能监察投诉中心三位一体的工作体系,并延伸到部门和乡镇,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市、县、乡三级投诉网络。实现了原12345便民电话网络与机关效能监察机构的对接,效能投诉全面实行网上办理。“市长电话”、“市长电子信箱”、“百姓热线”等投诉渠道的建立,丰富了群众诉求渠道。五年来,市县两级投诉中心受理群众投诉18195件(次),办结17453件(次),大量问题解决在早期、在苗头,在缓和社会矛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当前服务型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取得了良好的进展,但也应该看到,干部观念没有真正向服务型建设目标转变,政府职能、管理方式与服务型政府建设目标仍然有较大差距,表现在:

1、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面临的主要矛盾尚未有效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主要矛盾,即公共需求的全面、快速增长与公共产品供应严重不足的矛盾不仅没有得到明显缓解,而且在一些领域更为突出。群众最关心的民生问题、社会和谐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这一点,可以从投诉中心的数据得到印证。五年来,市县两级投诉中心受理群众投诉18195件(次),其中效能投诉4057件次,占22.3%,而反映群众关心民生、社会问题的非效能投诉14138件次,占77.7%。从被投诉部门看,城建、城管、环保占投诉件总数的28.3%,公检法占投诉件总数的21.4%,两者总计占投诉总量的一半。从投诉反映内容看,对违章建筑、市场管理、社区管理、环境污染、执法不公等等问题的反映占了较大的比例。这些问题既是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问题,也是社会生产生活公共需求问题。从政府部门职能行使的情况看,法律、法规不健全,部门间职能界定不明确,职能交叉现象仍然比较突出,管理效率低下。

2、政府职能部门并没有真正实现职能转变。职能部门在行政运行方式仍然在传统行政框架下运行,审批、决策、管理方式等方面都表明政府部门职能没有实现真正转变。比如在行政审批方式上,行政服务中心实现了物理空间上的集中,但审批运行机制以及更根本的行政运行方式没有发生质的变化,重收费、轻服务,重审批、轻管理的现象并没有得到大的改观。又如在部门职能定位上,相当多的干部头脑中,机关单位仍然是无所不能、至高无上的管理者,一些政府机关中行政垄断、部门利益化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对真正贯彻政府的服务宗旨是一个较大的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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