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报废的请示(精选3篇)
发布于2023-12-25 14:57,全文约 923 字
篇1:车辆报废请示范文
巴州工商局:
库尔勒市工商局现有5辆汽车,处于无法使用状态,若要维修,费用过高,每年还需要购买养路费(占用经费、场地),又无处存放。其中有3辆汽车报废年限已过,1辆金杯面包(新M-19850)因维修费太高、安全系数太差。具体如下:
1.新M----04591南韩面包(20xx年购置)
2.新M----10291五十铃(20xx年购置)
3.新M----10293五十铃(20xx年购置)
4.新M----14458普桑(20xx年购置)
5.新M----19850金杯面包(20xx年购置)
因此建议将5辆汽车报废或出让。
妥否,请批示。
联系人:
联系电话:20xx395
二○XX年六月三日
篇2:车辆报废请示范文
区政府:
20xx年8月18日我局就执法装备有关问题向区政府专题报告,在8月21日的区长办公会上原则通过(20xx第25号区长办公会议纪要)并落实。现将有关报废车辆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现有即将报废的9部车辆是市执法局于20xx年2月配备给我局使用,自配备至今一直没有缴纳养路费。现按照区政府要求将该部分报废车辆上交,市执法局提出要办理过户手续,因而要补交所欠养路费。其中大头车7辆,每月的养路费是550元;面包车1辆,每月的养路费是330元;吉普车1辆,每月的养路费是220元;截止到今年3月份一共需要补交97个月养路费,共计426800元。过户费每辆车按700元计算,共计6300
元,办理完全部手续总计费用为433100元。
目前,9部车辆中仍有部分还在使用中,但车辆保险已经到期,如要继续使用急须办理保险手续。鉴于上述情况,建议将该部分车辆仍有区执法局管理使用。
当否,请批复。
二○XX年四月十三日
篇3:车辆报废请示范文
县财经领导小组:
我局原有一辆BJ20xxSG吉普车,车号为:新R-05334。该车原由墨玉县农机修筑厂在20xx年7月11日购置,我局于20xx年4月19日从墨玉县农机修筑厂购置,该车现已使用20xx年,行使里程已达20万公里,报废时间已过,审验期也已过,养路费截止到20xx年底,现已陈旧无法使用。另外在20xx年,根据县委、政府工作安排,该车被抽调至坎土凯引水工程,回来后便不能再使用,一直存放在我局车房中。
现申请该车报废,请领导指示。
民丰县社会保险管理局
二〇XX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