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收入证明怎么写通用3篇
发布于2023-12-26 10:15,全文约 4290 字
篇1: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情况报告[页3]_情况报告_网
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二是进一步加强财务业务培训。一是由县财政局对28个乡镇社会事务办主任进行财务业务知识培训。二是要求乡镇财政所对乡镇社会事务办的人员加强业务指导。三是县民政局组织财务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督导,进一步规范乡镇社会事务办财务管理。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利用“干群连心室”的联动作用,组成低保政策宣传组,进村入户开展低保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对低保政策知晓率,让低保政策真正惠及需要保障的人民群众。
四是进一步加强监督力度。一方面加强政府督查力度。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民政、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建立定期督查机制,对低保工作开展季度督查,做好外部监督;另一方面加强社会监督力度,县纪委监察局、民政局将举报投诉电话、信箱向社会公开,乡镇纪委通过公示栏公示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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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情况报告[页2]_情况报告_网
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与此同时,我县采取由县政府办牵头,县民政、扶贫、财政、物价、统计、农业、监察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方式,每年对全县农村群众在吃饭、穿衣及用水、用电、用煤等方面的基本生活需求进行调查统计,结合全县财政状况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和物价指数的变动情况,从1998年开始,先后6次调整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城市低保补差水平从当时每人每月x元增加到现在的x元,农村低保年补助标准则由当初的x元提高到了现在的x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和救助标准科学调整机制得到了很好的建立和实施。
在做好城乡低保工作的同时,我县切实加强最低生活保障与其他社会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县民政局对低保对象中的长期保障对象,代其缴纳个人参合金;重点保障对象和一般保障对象,按每人每年x元的标准代缴参合金。县就业局对有就业能力及愿望的低保人员有针对性进行免费技能培训,提升其就业能力。县教育局对城乡低保家庭以及孤儿、残疾儿童,免除收学杂费后,执行免收课本费和补助住宿生生活费政策。住建局建立和完善廉租房制度,保障城镇最低收入住户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扶贫办对农村低保家庭实行“输血式”扶贫,通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扶持发展生产,促进其稳定脱贫致富。其他部门也积极支持城乡低保工作,很好地实现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就业、医疗、教育、住房、扶贫、养老、残疾人保障制度等其他相关制度的有效衔接。
(四)资金筹集使用情况。我县建立和实施城乡低保制度以来,不断加大投入,连续提标扩面,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县人民政府根据全县城乡低保工作需要,每年将低保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从XX年实施农村低保制度7年来,全县累计下拨城乡低保达x万元,其中县级匹配资金达x万元。低保对象、补助标准、补助金额等情况实行张榜公示,并建立了城乡低保资金财政专户,实行专账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按时拨付。低保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各乡镇按审批的名单在季初造册,经乡镇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查汇总,由县级财政部门划拨资金到信用联社,信用联社则根据各乡镇低保资金额度汇入各乡镇信用社,再由信用社根据乡镇社会事务办提供的清册将低保金打入保障对象家庭“一存通”账户上。低保资金均按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使用,没有出现低保资金长期滞留在金融机构的现象发生,也不存在联动机制启动条件偏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偏低、资金落实不到位等情况。
(五)工作保障情况。为确保城乡低保工作有序开展,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县制定出台了《苗族自治县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城乡低保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和制度。同时,针对乡镇从事低保工作力量薄弱的实际情况,县人民政府及时充实乡镇救助站工作人员,做到低保事有人管、低保责有人担。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从总体上看,我县对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较好,城乡低保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工作人员偏少,低保工作力量薄弱。由于我县整体工作人员偏少,大多数乡镇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都是一人多岗,一岗双责或一岗多责,不仅要做民政工作,还要做好计划生育、小城镇建设等乡镇工作,而且还承担乡镇其他工作任务,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
二是乡镇社会事务办财务管理相对薄弱。乡镇社会事务办没有像财政部门要求掌握财务知识,部分乡镇社会事务办的账目不规范,做账与报账不及时,未及时让领导掌握底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政工作的开展。
三是个别村干部责任心不强,政策观念淡薄。在低保评议过程中,个别村对一般保障对象评审过程,存在优亲厚友等违规现象。
四是地方财政实力弱,工作开展困难。要求匹配的各项民生资金多,而地方财政收入有限,致使低保工作经费不足,开展全面细致的核查难。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为切实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现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实现低保“公平、公正、公开”目标,我县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认真总结成功经验,不断提高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执行力,实现城乡低保“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工作目标,确保城乡低保真正惠及于民。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除了要求各乡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同时,还要逐年新增工作人员,进一步充实基层民政事务工作队伍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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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城乡低保”)工作深入开展,有效促进保增长、保民生、保发展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6月中旬,我们组织调查组,通过实地走访、座谈等形式,对我区城乡低保工作有了基本了解。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城乡低保工作基本情况
我区自XX年开展城市低保工作,XX年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以来,经过几年的努力探索,保障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水平逐年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由点到面、由量力施保到应保尽保,城乡低保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轨道。城市低保标准由XX年90元每人每月调整到380元每人每月,农村低保标准由XX年800元每户的年补助标准调整到255元每人每月。XX年,区财政累计拨出低保资金203.49万元,争取上级低保资金1107.55万元,充分发挥了政府在困难群体社会保障中的主渠道作用。截止XX年底,全区享受低保家庭有2270户,共4913人,其中城市900户1823人,农村1370户3090人,基本达到应保尽保要求,有效地保障了城乡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为建设和谐海州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领导重视,提高认识。区政府和民政部门始终把抓好低保工作做为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建立了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城乡低保工作机制,工作职责明确,形成了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基层落实的管理体制。结合我区实际,先后下发了《海州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海州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低保政策,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定期举办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低保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2、制度完善,操作规范。在开展城乡低保工作中,区政府和民政部门结合实际,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优化低保工作方式、方法,促进低保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全区城乡低保对象实行一户一档分级管理和网络化管理,在具体管理上,规范了最低生活保障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在今年开展的复审中,有81户因生活条件改善等原因而被取消了低保。
3、资金到位,统一发放。区财政每年将城乡低保配套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民政部门想方设法积极向上争取低保补助金。为了加强对全区城乡低保资金的发放管理,我区财政统一设立低保资金专户,低保资金由财政部门按民政部门核准的数字,将低保资金拨付到指定的银行,统一打卡发放,低保资金发放效率得到提高,低保资金管理更加规范,确保了低保资金的安全和专款专用,杜绝了挤占、挪用、克扣等现象的发生,政府信誉度也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申请对象多,收入核实难。低保范围均以家庭收入为标准,家庭收入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和不确定性,低保工作人员不可能完全准确核实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这也是容易造成低保对象不准确的制度性根源,同时也为“人情保、关系保”提供了滋生的空间。
二是低保队伍建设还需要加强。部分基层低保工作人员对低保政策了解不够,运用低保政策不够熟练,在执行中容易出现偏离或违背低保政策的现象,从而造成一些不好的社会影响。
三是少数人思想认识存在误区。针对低保对象的优惠待遇越来越多,少数人把低保当成永久性福利,当做养老保障,造成“就业不如吃低保”等现象。
三、几点建议
城乡低保工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工程,是保障民生、维护民利、稳定民心的重要举措。针对我区城乡低保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思想认识。城乡低保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在干部群众中广泛、深入宣传低保法规、政策,提高全社会对低保工作的认识。要改变落后观念,积极引导群众由“主动申请低保”向“积极走出低保”的转变。通过宣传,不断提高政策公开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从而降低上访率,推动城乡低保工作的有序开展。
2、强化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与低保相配套的救助制度,把低保与医疗救助、子女入学、廉价住房等配套政策结合起来,完善以低保为主体的社会救助体系。就业部门要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就业培训,努力促进低保对象就业,使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逐步退出低保。二是加强对全区城乡低保对象的跟踪调查核实,力求动态管理的准确性、及时性,要根据低保家庭收入变化进行核审调整,根据具体情况取消或降低补助金,对低保对象做到进出有序。
3、夯实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城乡低保工作水平。基层低保管理工作力量薄弱是影响低保工作顺利开展的突出问题。要根据工作需要,选配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低保工作队伍中来。同时,要加大对低保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定期组织低保工作人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在培训中突出理论与实际结合,注重工作经验交流,不断强化低保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提高业务能力,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城乡低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