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吊车作业安全协议热门6篇

发布于2023-12-26 13:24,全文约 11158 字

篇1:土地调查作业员安全协议

甲方:

乙方: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相关安全政策、规定和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圆满第二次土地调查任务,明确甲、乙双方在安全教育、安全防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职责,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和安全经济责任,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定本协议书。

一、 安全目标

1.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2.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通过各项安全检查;

3.事故隐患整改率达100%,杜绝重大隐患;

4.杜绝火灾、爆炸事故;

5.杜绝对等以上责任交通事故;

6.保证现场文明施工;

二、甲方的义务、权利

1、甲方义务

(1)乙方进场前,甲方要向乙方申明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主要技术路线及危险源(点)的控制情况,协助乙方进行现场踏勘、巡视。

(2)开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学习正元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监控预警方案》、《安全手册》、《道路交通安全法》、《项目安全公约》及相关安全法规。

(3)甲方不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不安全隐患。

(4)协助乙方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生产学习材料。

(5)发生安全事故时,协助乙方报警,协助救护,协助进行事故调查。

2、甲方权力

(1)甲方有权检查乙方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安全问题、安全违章因素时,有权提出改进、改正意见。出现严重违规行为,经教育不改时,甲方有权终止相关协议,劝其退出作业区。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甲方的安全活动或安全会议。

(3)甲方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乙方人员有权进行现场处罚。

三、乙方的义务、权力

1、乙方义务

(1)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安全政策、规定和制度。

(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技术交底,了解操作规程,熟知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定,安全生产、安全施工。

(3)积极参加甲方组织召开的安全例会及各项安全活动,支持甲方组织的安全检查,认真整改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及所存在的问题。

(4)乙方进入工地的人员、设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条件,配齐所需的各类安全防护用品,特别是反光衣、号帽、安全警示牌。对铝合金跟踪杆或标尺进行绝缘处理。

(5)及时对测区进行踏勘、巡视,明确危险源(点),提前制定预防措施。

(6)发现不安全因素时,除积极主动消除不安全隐患外,应及时报告给甲方。发生安全事故时,在积极救治、处理的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7)发现不按规定作业或发现违章、违规现象时,应及时制止,消除隐患。

2、乙方权力

(1)对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异议时,有权力以书面形式通报甲方。

(2)认为测区存在着严重不安全隐患,且无法防护时,乙方可以要求重新安排新测区。

(3)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安全”与“生产”相矛盾时,以“安全”作为第一原则,可以停止生产,并报甲方协助解决。

(4)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甲方的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拒绝接受,并及时向甲方的上级领导反映。

四、安全责任及安全经济责任

1.由乙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的伤、残、亡事故,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

2.由甲方责任造成乙方施工人员伤、残、亡的,由甲方按国家现行规定给予乙方一次性经济补偿。

3.由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事故,双方协商解决;发生异议时按国家规定,由上级主管部门裁定后处理。

五、处罚制度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给予100-500元的罚款,或者令其停工检查;情节特别恶劣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严重违章,直接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而又不认真接受整改意见的;

2.同类违章行为多次发生的;

3.无视安全生产,不按安全施工要求及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的;

4.违反劳动纪律、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

六、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安全生产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甲方主管部门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可生效。

3、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至本项目结束时止。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2:土地调查作业员安全协议

甲方:

乙方:

为加强船舶租用期间的安全管理,避免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和其它潜在安全隐患,使其更好的为海上作业服务,特签订租用船舶安全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安全职责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有关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海事部门的各项安全规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放生。

3、双方均应对船员进行安全教育,遵守港监和航管部门的航行规定,按操作规程操作,保证安全、杜绝事故。

4、甲乙双方共同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对水上施工的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用具等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人员落实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5、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

二、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船舶除持有真实有效的船舶国籍证书及船舶登记证书外,还应符合海事主管机关的其他要求。

2、施工船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配备足以保证船舶安全的适任船员。

3、乙方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救生筏、救生圈、救生衣等安全设备,和必要的消防器材。在临水作业或在甲板上行走时,必须穿戴好救生衣。

4、乙方必须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被租用船舶设备、人员的安全负责,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5、乙方人员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备设施、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一经作业,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作业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而导致的事故后果由乙方自负。

6、乙方对船舶载重必须每次检查,不能超载、每次载重必须按有关安全规定执行。

7、租用期间,船舶及船员的自身安全由乙方自己负责。在作业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上报、调查、处理、赔偿、结案,并上报乙方上级主管部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甲方要求制定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并有效地执行。

9、参加甲方召集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活动。提出改进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的建议。

10、严格按照海事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的航路航行,严格在海事部门指定的位置穿越航道,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穿越航道管理规定。

11、所有船舶严禁在禁锚区锚泊,严禁在禁航区航行。

12、严格遵守海事部门及甲方制定的船舶避让管理规定,进行主动避让。

13、制定并落实防风、防台、防雾等各项安全措施,严格按照海事部门的要求,采取相关措施,以策安全。

14、认真收听每天气象预报,做好船舶避风工作。当风力达到抗风等级以上,要安排船舶撤离施工现场,到指定的避风水域避风,并落实人员值班,落实防御措施。

15、在冬季施工作业中,要落实好船舶防冻、防滑、防火和用电的安全措施,保障人员和作业的.安全。

16、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水上施工安全管理方案、管理制度、规定措施,严格服从甲方安全管理。

17、乙方海上作业必须保证船舶航行安全,如甲方有违反安全之处,乙方有权拒绝航行作业。

18、保险

乙方租用的船舶必须参加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并提供保险单复印件。

乙方租用的船舶所属船员必须有人身保险并提供保险单复印件。

三、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公布企业、本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在安排乙方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签字备案。

3、对乙方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的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应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终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4、一旦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四、本责任书经签字后立即生效,直至本船退场后失效。

本安全协议一式贰分,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未经签订船舶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篇3:电气化铁路装卸作业安全合同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为确保万水泉电气化铁路线路区段内捆绑、加固作业安全及人身安全,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基本情况

第二条 甲方人员及劳动防护用品设置

1.驻站联络员:3名,三班作业,每班1名。

2.安全防护员:6名,三班作业,每班2名。

3.安全管理员(由作业队队长兼任):3名,三班作业,每班1名。

4.对讲机:15台,驻站联络员、安全防护员、安全管理员各1台,并每班备用1台。

5.绝缘用品:参与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绝缘靴、绝缘服及绝缘帽。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管理人员根据发运货物的需要,有权向乙方下达捆绑加固服务任务,并进行监督。

2.甲方驻站联络员要严格执行《呼和浩特铁路局电气化铁路区段货装作业安全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与车站联系确认作业时间、股道后,方可开始作业。

3.甲方管理人员必须在距车列两端20米处设置符合规定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必须执行先防护、后作业的要求,装卸作业必须在安全警示标志之间的区段内进行。

4.乙方作业人员到达作业场地,开始作业前,甲方驻站联络人员和安全防护员员必须确认作业股道正确、作业车辆在安全作业标志内侧,方可开始作业。作业结束,必须确认所有人员、工具及装卸设备均已离开危险区域后,防护信号已撤除后,方可通知车站作业完毕。

5.甲方管理人员如遇雨、雪、雾天气必须进行接触网停电装卸作业,发现接触网设备异常,应立即停止装卸作业,并及时上报。

6.甲方有对乙方进行铁路安全常识宣传的义务。

7.对乙方现场作业中涉及安全、服务质量、装卸管理的各类违反规章、规定的问题,有制止、指挥的权利。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铁路装卸作业安全技术管理规则》、《铁路装卸作业标准》等铁路规章制度和本协议确定的作业地点、范围进行捆绑、加固作业,确保铁路行车安全和作业安全。

2.乙方作业人员严禁未经电气化安全培训或考试不合格人员进入电气化站场作业。

3.乙方作业人员严禁作业人员未得到通知,擅自进入站场。

4. 乙方作业人员严禁私自带长大工具进入站场,捆绑加固、调整车门等作业工具,必须经装卸负责人审核后方可使用。

5.严禁乙方作业人员越区作业,必须在指定区域内作业,不得在站场内随意走动。

6.严禁乙方作业人员在车列两端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而进行作业。

7.乙方作业人员在带电的接触网下,严禁爬上车辆顶部作业,严禁向上投抛篷布绳索、绳网,严禁用竹杆等物测量货物装载高度、宽度,严禁用水流冲刷车辆。

8.乙方装卸工组在通过电气化铁路道口或进入带电接触网区域时,所携带的长型工具(如铁锹、撬棍、推拉杆等)一律保持水平状态;起重机臂杆、装载机铲斗、叉车门架等距接触网均不得小于2m,驾驶室外禁止坐人或站人。

9.在接触网不停电的条件下进行装卸作业时,乙方作业人员、工具及装卸设备与接触网的带电部分需保持2m以上的距离,并派人监护,必要时应在车上安装安全防护网。

第五条 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一旦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现场作业人员应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必须立即判断事故情况,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遇有人员伤亡时,以及时救治为原则,实施对受伤人员的应急救治,立即通知120急救中心救护。同时,向公司安监部门和公司领导汇报。

2.人员发生触电立即将触电者脱离电源。

(1)关闭电源开关。一是立即通知车站断电;二是带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鞋,用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按顺序拉开开关;三是抛掷裸金属线使线路短路接地,迫使保护装置动作,断开电源。

(2)低压触电时,可采取切断电线、挑开电源线、拉开触电者等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3)对触电者现场进行紧急心肺复苏救治并及时送至医院进行抢救。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铁路行车或货运事故、路风事件等有损铁路和甲方声誉问题以及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扣除向乙方支付的捆绑、加固作业费,情节严重的,移交铁路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2.捆绑、加固作业中途乙方有故意捣乱和违反本协议规定事项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劳动产生装卸费总额的50%;有中途弃岗的人员,甲方有权扣除该人员本次作业所得劳动报酬。

3.在现场酒后作业,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作业。

4.因乙方违章作业、不按规定操作等原因造成人员受伤,甲方不予支付其受伤产生的任何费用。

第七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协调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篇4:精化部罐区防腐作业安全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石东集团精化部油罐外壁防腐施工的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制订本安全施工协议:

一、甲方主要安全职责

1、负责施工设备的清洗和安全隔离。

2、施工现场派一名安全监护员,实施安全监督,不符合施工条件的,有权对不安全的施工行为进行制止。

3、用专用仪器检测施工周围的可燃气体浓度,保证该防腐区域可燃气体在安全范围内,在防腐施工期间随时对防腐四周抽测可燃气体,发现超标及时停止施工。

4、工程施工前甲方必须提供库区施工防腐的安全规定,进库施工前对乙方人员进行有关安全培训。

5、每天安排监护人员到现场监护,施工现场选择合适位置布置有效灭火器材,并设立明显的标志和警示牌。

6、监护人员与施工人员统一上班时间。

7、施工用电作业时由甲方安排电工接电。

8、消防泵房值班人员随时准备消防泵的应急启动。

二、乙方主要安全职责

1、乙方应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严格遵照《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储罐防腐作业安全措施,并提供一份全部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件和施工资质证明(执照)。

2、防腐施工前罐外壁必须搭设脚手架进行施工作业,脚手架采用竹架杆,根据罐体高度及周长,采用6-8米长竹架杆。

3、施工人员进入油区应遵守油区的各项管理规定,并服从甲方安全,技术人员的管理。

4、施工人员进入油区前需进行登记,凭“临时出入证”入库施工作业,并主动将随身携带的火种、手机等存放在门岗储物柜内,禁止携带火种、手机进入油区。

5、施工人员在油区内施工禁止进入非施工区域及触碰、攀爬运行设备。

6、施工人员高空作业必须系合的安全带,安全带必须挂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得低挂高用。

7、施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高血压、癫痫等职业禁忌症,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

8、超过2米以上含2米的高度施工作业,施工人员工作时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禁止穿订有铁掌的鞋及化纤工作服进入油区作业 。施工人员必须按照工作性质穿戴好防护用品 ,必要时应佩戴防毒面具或面罩。

9、正在搭设的脚手架或已搭设完成但未经项目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同共同验收合格前,不能投入使用。禁止在脚手架上集中堆放物料。

10、施工现场物料需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占用生产通道,影响生产工作,废旧物料需及时清理。

11、施工所需工器具、安全用具等主要施工的机械设备检验合格,并有检验标志,与台账事注册相符,规范正确使用主要施工的机械设备各项技术性能良好,符合使用规范,安全条件具备。

12、施工所需电源需从检修电源箱接出,现场使用的电源盘接线应符合规范要求,不得乱拉乱接。

13、承包商新增、变动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健、环培训工作。

14施工作业前,应检查所有工具、机械及高空作业设施,并符合安全要求。

15、电器设备(包括电机、低压开关、低压变压等)选用防爆型,要有牢固可靠的接地设施,必须使用三相插座,油罐不设各类电气开关;库区施工照明用的灯具由乙方自备,要求防爆。进入物料罐内照明电压必须在36V以内,移动电气设备配备漏电保护器。电缆必须确保完好无破损,严禁放置在金属管道、管架上,防止漏电引起事故。

16、施工车辆进入库区须在排气筒上安阻火器。

17、撒落油漆应及时清理,废旧材料应收回,禁止乱丢乱弃。

16、乙方需派出专职监护、联络人员(具有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和能力)在现场,不得随意调离现场。

17、乙方配合甲方共同对库区的气体进行检测确认,并记录签名。

18、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不成熟的施工要求。

19、严禁在密闭罐内进行油漆、涂料的调配、勾兑作业。

20、库区施工设备、工具、电缆等一切施工用具,由乙方自行保管,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其它事项

1、施工条件不成熟不准施工作业;

2、施工作业时间安排在白天进行。

3、甲方安全监护人员未到场,不得施工作业。

4、遇6级(含)以上大风、雪、雾、雷雨等特殊天气应停止施工作业。

5、施工现场附近有进油、排水或紧急有料检修作业时,原则上停止施工作业。

6、施工中有险情,监护人员或施工人员迅速使用就近的消防器材应急,并立即报告部门、公司负责人。

7、若发生火灾,施工人员应迅速撤离现场。监护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启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违约责任:

1、若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甲方库区安全规定,私自用火、用电、不及时开具作业票的一经发现严重处罚,造成事故、财产经济损失的照价赔偿,罚款从工程款中扣除,因施工操作不当,造成人身伤亡,由乙方负全责。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监管部门: 公司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篇5:电气化铁路装卸作业安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电气化铁路线路区段内捆绑、加固作业安全及人身安全,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基本情况

第二条 甲方人员及劳动防护用品设置

1.驻站联络员:__________名。

2.安全防护员:__________名。

3.安全管理员(由作业队队长兼任):__________名。

4.对讲机:__________台,驻站联络员、安全防护员、安全管理员各__________台。

5.绝缘用品:参与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绝缘靴、绝缘服及绝缘帽。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管理人员根据发运货物的需要,有权向乙方下达捆绑加固服务任务,并进行监督。

2.甲方驻站联络员要严格执行《呼和浩特铁路局电气化铁路区段货装作业安全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与车站联系确认作业时间、股道后,方可开始作业。

3.甲方管理人员必须在距车列两端20米处设置符合规定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必须执行先防护、后作业的要求,装卸作业必须在安全警示标志之间的区段内进行。

4.乙方作业人员到达作业场地,开始作业前,甲方驻站联络人员和安全防护员员必须确认作业股道正确、作业车辆在安全作业标志内侧,方可开始作业。作业结束,必须确认所有人员、工具及装卸设备均已离开危险区域后,防护信号已撤除后,方可通知车站作业完毕。

5.甲方管理人员如遇雨、雪、雾天气必须进行接触网停电装卸作业,发现接触网设备异常,应立即停止装卸作业,并及时上报。

6.甲方有对乙方进行铁路安全常识宣传的义务。

7.对乙方现场作业中涉及安全、服务质量、装卸管理的各类违反规章、规定的问题,有制止、指挥的权利。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铁路装卸作业安全技术管理规则》、《铁路装卸作业标准》等铁路规章制度和本协议确定的作业地点、范围进行捆绑、加固作业,确保铁路行车安全和作业安全。

2.乙方作业人员严禁未经电气化安全培训或考试不合格人员进入电气化站场作业。

3.乙方作业人员严禁作业人员未得到通知,擅自进入站场。

4.乙方作业人员严禁私自带长大工具进入站场,捆绑加固、调整车门等作业工具,必须经装卸负责人审核后方可使用。

5.严禁乙方作业人员越区作业,必须在指定区域内作业,不得在站场内随意走动。

6.严禁乙方作业人员在车列两端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而进行作业。

7.乙方作业人员在带电的接触网下,严禁爬上车辆顶部作业,严禁向上投抛篷布绳索、绳网,严禁用竹杆等物测量货物装载高度、宽度,严禁用水流冲刷车辆。

8.乙方装卸工组在通过电气化铁路道口或进入带电接触网区域时,所携带的长型工具(如铁锹、撬棍、推拉杆等)一律保持水平状态;起重机臂杆、装载机铲斗、叉车门架等距接触网均不得小于2m,驾驶室外禁止坐人或站人。

9.在接触网不停电的条件下进行装卸作业时,乙方作业人员、工具及装卸设备与接触网的带电部分需保持2m以上的距离,并派人监护,必要时应在车上安装安全防护网。

第五条 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一旦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现场作业人员应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必须立即判断事故情况,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遇有人员伤亡时,以及时救治为原则,实施对受伤人员的应急救治,立即通知120急救中心救护。同时,向公司安监部门和公司领导汇报。

2.人员发生触电立即将触电者脱离电源。

(1)关闭电源开关。一是立即通知车站断电;二是带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鞋,用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按顺序拉开开关;三是抛掷裸金属线使线路短路接地,迫使保护装置动作,断开电源。

(2)低压触电时,可采取切断电线、挑开电源线、拉开触电者等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3)对触电者现场进行紧急心肺复苏救治并及时送至医院进行抢救。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铁路行车或货运事故、路风事件等有损铁路和甲方声誉问题以及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扣除向乙方支付的捆绑、加固作业费,情节严重的,移交铁路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2.捆绑、加固作业中途乙方有故意捣乱和违反本协议规定事项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劳动产生装卸费总额的50%;有中途弃岗的人员,甲方有权扣除该人员本次作业所得劳动报酬。

3.在现场酒后作业,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作业。

4.因乙方违章作业、不按规定操作等原因造成人员受伤,甲方不予支付其受伤产生的任何费用。

第七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协调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篇6:精化部罐区防腐作业安全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石东集团精化部油罐外壁防腐施工的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制订本安全施工协议:

一、甲方主要安全职责

1、负责施工设备的清洗和安全隔离。

2、施工现场派一名安全监护员,实施安全监督,不符合施工条件的,有权对不安全的施工行为进行制止。

3、用专用仪器检测施工周围的可燃气体浓度,保证该防腐区域可燃气体在安全范围内,在防腐施工期间随时对防腐四周抽测可燃气体,发现超标及时停止施工。

4、工程施工前甲方必须提供库区施工防腐的安全规定,进库施工前对乙方人员进行有关安全培训。

5、每天安排监护人员到现场监护,施工现场选择合适位置布置有效灭火器材,并设立明显的标志和警示牌。

6、监护人员与施工人员统一上班时间。

7、施工用电作业时由甲方安排电工接电。

8、消防泵房值班人员随时准备消防泵的应急启动。

二、乙方主要安全职责

1、乙方应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严格遵照《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储罐防腐作业安全措施,并提供一份全部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件和施工资质证明(执照)。

2、防腐施工前罐外壁必须搭设脚手架进行施工作业,脚手架采用竹架杆,根据罐体高度及周长,采用6-8米长竹架杆。

3、施工人员进入油区应遵守油区的各项管理规定,并服从甲方安全,技术人员的管理。

4、施工人员进入油区前需进行登记,凭“临时出入证”入库施工作业,并主动将随身携带的火种、手机等存放在门岗储物柜内,禁止携带火种、手机进入油区。

5、施工人员在油区内施工禁止进入非施工区域及触碰、攀爬运行设备。

6、施工人员高空作业必须系合的安全带,安全带必须挂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得低挂高用。

7、施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高血压、癫痫等职业禁忌症,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

8、超过2米以上含2米的高度施工作业,施工人员工作时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禁止穿订有铁掌的鞋及化纤工作服进入油区作业 。施工人员必须按照工作性质穿戴好防护用品 ,必要时应佩戴防毒面具或面罩。

9、正在搭设的脚手架或已搭设完成但未经项目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同共同验收合格前,不能投入使用。禁止在脚手架上集中堆放物料。

10、施工现场物料需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占用生产通道,影响生产工作,废旧物料需及时清理。

11、施工所需工器具、安全用具等主要施工的机械设备检验合格,并有检验标志,与台账事注册相符,规范正确使用主要施工的机械设备各项技术性能良好,符合使用规范,安全条件具备。

12、施工所需电源需从检修电源箱接出,现场使用的电源盘接线应符合规范要求,不得乱拉乱接。

13、承包商新增、变动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健、环培训工作。

14施工作业前,应检查所有工具、机械及高空作业设施,并符合安全要求。

15、电器设备(包括电机、低压开关、低压变压等)选用防爆型,要有牢固可靠的接地设施,必须使用三相插座,油罐不设各类电气开关;库区施工照明用的灯具由乙方自备,要求防爆。进入物料罐内照明电压必须在36V以内,移动电气设备配备漏电保护器。电缆必须确保完好无破损,严禁放置在金属管道、管架上,防止漏电引起事故。

16、施工车辆进入库区须在排气筒上安阻火器。

17、撒落油漆应及时清理,废旧材料应收回,禁止乱丢乱弃。

16、乙方需派出专职监护、联络人员(具有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和能力)在现场,不得随意调离现场。

17、乙方配合甲方共同对库区的气体进行检测确认,并记录签名。

18、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不成熟的施工要求。

19、严禁在密闭罐内进行油漆、涂料的调配、勾兑作业。

20、库区施工设备、工具、电缆等一切施工用具,由乙方自行保管,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其它事项

1、施工条件不成熟不准施工作业;

2、施工作业时间安排在白天进行。

3、甲方安全监护人员未到场,不得施工作业。

4、遇6级(含)以上大风、雪、雾、雷雨等特殊天气应停止施工作业。

5、施工现场附近有进油、排水或紧急有料检修作业时,原则上停止施工作业。

6、施工中有险情,监护人员或施工人员迅速使用就近的消防器材应急,并立即报告部门、公司负责人。

7、若发生火灾,施工人员应迅速撤离现场。监护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启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违约责任:

1、若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甲方库区安全规定,私自用火、用电、不及时开具作业票的一经发现严重处罚,造成事故、财产经济损失的照价赔偿,罚款从工程款中扣除,因施工操作不当,造成人身伤亡,由乙方负全责。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监管部门: 集团公司代表(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