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委托加工法律责任(合集6篇)
发布于2023-12-28 22:55,全文约 10868 字
篇1:孕妇食品委托加工合同
孕妇食品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方:______________加工方:______________
(以下称“加工方)。
委托方和加工方合称为“双方”。
委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委托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加工方_____茶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加工方发出。
(2)加工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_____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委托方为____产品之唯一商标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一、每月订单
(4)委托方必须提前10天以传真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5)加工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一个星期内以传真书面向委托方确认订单。
(6)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加工方确定接纳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加工方必须履行订单。
(7)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加工方开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8)加工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15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二、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安排
(9)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加工方之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
三、加工费
(10)含增值税的加工费(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为人民币____。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____年__月__日,可以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11)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12)委托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免费向加工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委托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四、技术及工艺
(13)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委托方提供(见附件一),加工方严格按照____工艺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托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加工方对产品质量即没有任何责任。产品其它质量责任则由委托方承担,除非:
A、产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质。
B、产品内含有玻璃、青铁、砂子等异物。
C、产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质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质经过化学、物理变化生成的物质以外的其他物质。
五、付款条件
(14)首次加工费,委托方在产品生产完成10日后全数汇至加工方的银行户头。
(15)加工方必须在委托方付款之后三个工作天内向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及商标的侵权责任。
(16)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加工方为委托方的产品代加工商。
六、双方责任
(17)加工方根据委托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务指标,委托方负责上述加工产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装品的采购,如原材料没有按生产计划到位而影响生产,委托方将负全部责任。
七、协议终止
(18)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19)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20)协议终止后,委托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委托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加工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八、协议期限
(21)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补充协方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委托方:______________加工方: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月__日______年__月__日
篇2:食品加工委托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香港)
双方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策、法律和特区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来料加工各款_________业务进行了充分协商,一致达成了如下合同条款:
一、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有上盖之厂房_________栋_________层_________平方米,无上盖场地_________平方米,工厂管理人员_________名,生产工人首期_________名、开业后十二个月增至_________名,(禁止雇佣不满十六岁的童工),如当地劳力缺乏,可到外地雇请,但须经_________市有关部门批准,在合同期内代乙方加工生产上述产品,加工成品后交回乙方复出香港。
(2)提供现有水、电设备供加工生产之用,如需要安装水、电设施,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3)办理来料加工、装配有关业务的进出口手续及对工厂实行行政、财务和管理,不得把工厂以任何形式承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
2.乙方责任:____________
(1)不作价提供加工上述产品及装修厂房和建造_________平方米简易厂房所需的设备材料(详见清单),分多批运抵甲方工厂,设备总值月_________万港元。
(2)不作价提供加工上述产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和包装物料,具体数量、规格在合同中订明。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有一批标志牌杆件承包给乙方在本公司车间内焊接加工,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3、乙方工作人员在厂工作期间,食宿由甲方安排,每人每天按十元伙食费标准给予就餐,伙食费在加工费中结算扣除。
4、乙方在焊接过程中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或样品加工,焊缝必须平整光滑,焊后清除焊渣(气保焊除外),以确保焊接质量。
6、焊接工程量与单价计算为:
A、二悬臂主柱套;价格合计价格。
B、三悬臂主柱套;价格合计价格。
C、二悬臂支杆套;价格合计价格。
D、三悬臂支杆套;价格合计价格。
E、羊柱支杆套;价格合计价格。
合计总价__________元
以上协议为这批标志牌杆件焊接承包任务。焊接全部完工后,在本月内付给乙方加工费,以上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篇3:食品委托加工协议谷类
甲方(委托方):
公司地址: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乙方(加工方):
公司地址: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红糖的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产品品类与规格
1.1 品类: 牌红糖
1.2 规格:
第二条 原料与辅料的供应
2.1 加工产品所需原料与辅料由乙方负责生产。
2.2 乙方生产的原料与辅料须达到加工甲方委托产品的质量标准。
第三条 包装材料供应
3.1 委托加工产品的包装材料全部由甲方供应,甲方可根据市场销售的需要,自行设计产品标识图案、外包装图案及产品商标图案,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
3.2 甲方供应的包装材料应达到包装加工产品的质量要求,并由乙方免费用于包装加工的产品。
3.3 包装材料上应印制甲方商标、销售电话,并应注明甲方为委托方。
3.4 包装材料上印制的生产地址为乙方的生产地址,并注明乙方为加工方。
3.5 乙方不得在委托加工的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甲方的包装材料或包装材料单一的或组合的图案。
3.6 包装材料如有剩余,乙方应全部退还给甲方。
3.7 甲方供应的包装材料如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8 甲方须在乙方开始生产原辅料后五日内将包装材料运送至乙方生产地,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3.9 甲方供应的包装材料只能用于包装委托加工产品,乙方不得用于包装委托加工产品以外的其他任何用途。
第四条 委托加工订单
4.1 甲方可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以快递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乙方提交委托加工产品的订单。
4.2 甲方应在订单中明确产品的数量、要求及交货的最后期限。
4.3 甲方要求的交付产品期限应当是合理的且能够满足乙方加工产品的需要。
4.4 乙方收到甲方的订单后,应以快递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确认甲方提交的订单。
4.5 如乙方对甲方的订单有异议,应在收到甲方的订单后三日内向甲方提出;如乙方对甲方订单提出异议,则视为乙方拒绝接受甲方提交的该次订单;甲方收到乙方异议并修改订单后应再次向乙方提交,再次提交的订单为新订单。
4.6 如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订单后三日内既没有提出异议也没有确认订单,则视为乙方拒绝接受该次订单,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加工。
4.7 如乙方在确认订单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订单,否则应向乙方支付该笔订单加工费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5.1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加工费双方可根据市场价格另行协商,或在甲方提交的订单中明确约定,但每吨至少应当高于乙方生产原辅料的成本1000元(即甲方支付的加工费≧乙方生产原辅料的成本+1000元)。
5.2 甲方应在乙方确认订单后二日内,向乙方支付该笔订单的所有加工费。
5.3 甲方支付的加工费包含使用乙方生产的原辅料的费用。
5.4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加工费后开始生产原辅料并加工委托的产品。
第六条 交货地点及方式
6.1 乙方应在委托加工订单中约定的最后交货期限之前将委托的产品加工并包装完毕。
6.2 交货地点为乙方仓库。
6.3 乙方将产品交付给甲方安排的运输车辆即视为乙方交货完毕。
6.4 产品装车由乙方负责安排,如因装车产生费用则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质量检验
7.1 乙方应保证加工生产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并分别于每年的6月30日之前、12月31日之前向甲方出具两次国家相关部门机构的检验报告。
7.2 每批次产品交付之前,乙方应完成对待出厂产品的质量检验,并制作产品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单。
7.3 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乙方方可安排装车出厂。
7.4 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国家检验检测机构鉴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相同数量的产品;未经确认或鉴定,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5 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由国家检验检测机构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的损失;未经鉴定,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6 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7.7 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储存、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承担责任。
7.8 如因甲方提供的包装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9 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单。
第八条 合同期限
8.1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8.2 如任何一方欲在本合同到期后继续合作,应合同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另一方提出,双方另行签订委托加工合同。
8.3 本合同签订后期限届满前,非因不可抗力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否则解除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十万元。
第九条 甲方权利义务
9.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加工费,如逾期支付,每日应向乙方支付该笔订单百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9.2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供应包装材料,因未按约定供应:
(1)导致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完成包装产品的,乙方不承担任何逾期交货的责任;
(2)导致产品因未及时包装而变质的,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3 如甲方因未按时供应包装材料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9.4 甲方可对乙方的生产过程提出合理的建议。
9.5 甲方负责安排产品的物流运输、购买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9.6 乙方将产品装车完毕后,甲方或其工作人员应在乙方的出库单上签字,产品相应的损毁、灭失风险由甲方承担。
9.7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在产品质量检验单及出库单上签字后,产品方可出厂。
9.7 对于不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甲方必须接受,如甲方拒绝接受或在订单约定的最后交货期限后二日内仍未接收,则:
(1)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可要求甲方赔偿保管未接收产品的保管费;
(3)超过一个月仍未接收的,乙方可将该批次的产品提存或者经公证机构公证后将该批次产品重新包装后出售;
(4)提存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将产品重新包装出售的收入归乙方所有。
9.8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委托其他任何个人、厂家生产、包装或自行生产、包装与本合同约定的相同产品,否则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十万元,如给乙方造成损失,仍应予赔偿。
第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10.1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生产原辅料及产品,委托加工的产品应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标准。
10.2 在甲方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的前提下,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及期限交付产品。
10.3 甲方对生产提出的建议,乙方的应当予以考虑,对于合理的建议乙方应当采纳。
10.4 乙方应将生产的所有委托加工产品交付给甲方,无本合同约定的特殊情形乙方不得擅自销售或出售委托给他人销售,否则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均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遭受的损失。
11.2 前条的损失包括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扩大损失、可期待利益损失等及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支出的律师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差旅费等各项合理的费用。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2.1 甲乙双方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
12.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履行地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3.1 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的订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本合同的必备内容。
13.2 甲乙双方确认,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订单、材料均通过以下地址及电子邮件送达,:
(1)甲方地址:
电子邮件:
(2)乙方地址:
电子邮件:
13.3 如甲乙双方因发生争议诉至法院,前条地址亦是唯一接收所有法律文书的地址,法律文书邮寄至该地址后,不论是否签收或拒收退回,均视为已送达到对方;如送达地址有任何变更,变更方应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对方。
13.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3.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篇4:食品委托加工协议谷类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传真: _______________
加工方(以下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 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标的及订单
1 标的
(1)甲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___产品,有关产品标的及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加工方发出。
(2)乙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甲方加工_______________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甲方为_________________产品之唯一商标持有人。
2 订单
(1) 甲方必须提前 ___ 天以传真方式给乙方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2) 乙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______天内以传真书面向甲方确认订单。
(3) 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乙方确定接纳后,甲方不能中止订单而乙方必须履行订单。
(4) 生产所需原材料和产品包装有乙方在加工地统一采购.乙方必须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安全以及完成原材料产品包装生产排备.
(5)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所购原材料以及包装的一切信息,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加工费
(6) 加工费(包括乙方提供之原材料及包装)为人民币__________ 。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可以在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7) 甲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乙方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二 质量及安全标准
1法律法规
乙方在为甲方生产加工过程中的所有工序,全系产品的原材料和包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布实施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使用标准等)进行生产,包装.
2技术及工艺标准
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乙方提供(见附件一),乙方须严格按照____工艺进行加工。乙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乙方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
3成品验收
在乙方为甲方完成每次订单需交货时,由甲方委派全权代表进行验收,验收该批次产品在产品质量,数量以及外包装均符合标准,甲方确认后,乙方方可向甲方交货.
三 费用
1、加工费,在甲方每次下订单乙方确认订单后,甲方向乙方先行预付该次订单总加工费的____%,该次总加工费余下的____%在产品生产完成 ____日后且甲方对该批次产品验收合格后全数汇至加工方的银行账户。
2、乙方必须在甲方付款之前_____个工作日内向加工方开具发票。
四 双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甲方的加工任务指标,乙方负责上述加工产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装品的采购,如原材料没有按生产计划到位而影响生产,乙方将负全部责任。
2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所购原材料以及包装的一切信息,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4、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乙方为甲方的产品代加工商。
5 协议终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2)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3)协议终止后,甲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____个工作日之内提走所有属于甲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乙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五 其他
1 协议期限
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 ____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以补充协议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3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4 本协议在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年 月日
年 月 日
篇5:食品委托加工协议书范文_合同范本
食品委托加工协议书范文
委托方(以下称“委托方”) : x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银行: 银行户头号码: 增值税号码:
加工方(以下称“加工方):x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银行 银行户头号码:
委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委托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加工方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加工方发出。
(2)加工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委托方为_产品之唯一商标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第一、每月订单
1、委托方必须提前 x 天以传真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2、加工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 内以传真书面向委托方确认订单。
3、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加工方确定接纳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加工方必须履行订单。
4、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加工方开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5、加工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 x 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安排
6、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加工方之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
加工费
7、含增值税的加工费(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为人民币 。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 x 年 x 月 x日,可以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8、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9、委托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免费向加工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委托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第二 技术及工艺
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委托方提供,加工方严格按照____工艺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托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加工方对产品质量即没有任何责任。产品其它质量责任则由委托方承担,除非:
a 产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质;
b 产品内含有玻璃、青铁、砂子等异物;
c 产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质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质经过化学、物理变化生成的物质以外的其他物质;
第三 付款条件
1、首次加工费,委托方在产品生产完成 x 日后全数汇至加工方的银行户头。
2、加工方必须在委托方付款之后 x 个工作天内向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及商标的侵权责任
3、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加工方为委托方的产品代加工商。
第四 双方责任
加工方根据委托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务指标,委托方负责上述加工产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装品的采购,如原材料没有按生产计划到位而影响生产,委托方将负全部责任。
第五 协议终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2、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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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食品加工委托合同
速冻食品加工协议书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下列食品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并执行:
第一条、双方的资质及合作方式
本协议中的甲方承诺其具备销售委托生产食品的销售许可资质,乙方承诺其具备生产委托食品的生产许可资质,双方在被许可的有效期限内,以委托生产方式进行合作。
第二条、每月委托订单数量、内容、期限
1、甲方须提前____________天通过传真或邮件等书面方式给乙方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及提货时间等信息。
2、乙方在收到上述书面文件后,必须在____________小时内以传真或邮件等书面方式向甲方确认上述信息。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在法律允许生产食品的范围内向乙方提出委托生产食品的委托要求,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或包装物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生产的全过程,并有权对委托生产的食品进行验收,对乙方生产的不符合国家或地方食品安全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有权拒收。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接受甲方的委托生产要求,按照甲方的要求自行组织生产并报告委托事务的进展情况;
2、本委托产品的销售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产品投放市场;
第五条、委托生产食品内容明细及标准
详见附件1,具体以订单为准
第六条、委托生产食品的标签要求
标签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产品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标注,并如实标明委托双方的名称、委托关系、地址、联系方式和相关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等事项。
第七条、委托生产食品的质量和包装要求
1、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原材料和包装材料。
2、乙方按甲方订单要求生产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
第八条、委托生产食品的验收标准、方法、期限及地点
1、乙方生产完毕____________天内通知甲方派人验收,甲方指定____________进行验收,验收地点双方协商决定,甲方须____________天内完成验收,不得无故拖延验收。
2、验收标准参照国家、地方的食品安全标准或行业标准。
第九条、委托生产费用、结算方式及期限
(1)委托生产费用按每公斤____________人民币计算,甲乙双方按此价格据实结算。
(2)货款每月结算一次,货款结算时间为每月的____________日。甲方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将货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本协议合作期限为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前____________个月甲乙双方协商续约事宜,重新签订委托协议。
第十条、交货方式
甲方对委托加工的产品检测认定验收后,甲乙双方指派的代表在确认书上签字即视为乙方交货合格。
甲方须到乙方工厂提货,乙方负责安排工人装车,由此而产生的运输费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2、合同履行期限届满。
除上述条件解除合同外,甲乙双方也可协商解除合同。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变更合同。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留____________份,以供备案之用,____________份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