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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居间服务合同有法律效力吗(汇集3篇)

发布于2023-11-30 16:32,全文约 14067 字

篇1:法律咨询服务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法律咨询服务合同范本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受托人(乙方):x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代码: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遵照执行。

一、委托事项:甲方因需要,意向融资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为实现融资,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务事项包括:

1. 寻找推介资金出借方,资金出借方包括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担保公司和个人等一个或多个出借方;

2. 收集申请融资借款所需资料,策划的融资方案;

3. 以甲方名义与资金出借方沟通借款条件、利息和费用等相关事项;

4.促成委托人与出借人达成借款协议、签订借款合同,协助办理借款所需的担保、抵押、质押、保险、公证及评估等法律手续。

二、双方对服务事项的要求:

(一)委托人就委托服务事项对受托人的要求:

1、出借人的出借款金额不少于人民币大写 元,出借期限不少于 天;

2、出借人每30天的借款利率(月利率)不高于;

3、负责提供融资借款协商场所、合同起草及文印服务,协助借款担保、公证、保险等法律手续的办理;

4、在

(二)、受托人(乙方)就委托服务事项对委托人的要求:

1、甲方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详细固定住址及通讯联方式、电话等身份信息资料,保证能亲自签署借款文件、办理借款手续。

2.甲方必须向乙方真实提供和陈述资信情况、借款用途、担保方式等。

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申请融资所需的相关资料、文件、凭证、权属证书,并保证其提供资料、文件、凭证或权属证书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4、甲方必须配合乙方为促成借款协商、签订借款合同、办理借款担保而实施的行为,应配合乙方与资金出借方进行必要的资信调查,不得推迟或拒绝。

5、甲方据实支付办理借款担保、抵押、质押、保险、公证及评估等法律手续的费用

三、咨询服务费用:

1.委托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先行向受托人支付履行本合同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x元(小写x元),受托人促成受托人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后,担保金抵作咨询服务费,委托事项未促成则全额无息退还甲方;因甲方违约而导致委托事项终止,保证金不予退还。

2、委托人与受托人促成的出借人(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之时起,受托人的受托服务事项即视为完结,委托人(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受托人全部咨询服务费。

3、咨询服务费按委托人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总额的%计算支付,办理借款延期的视同二次服务,需同样再次计算支付咨询服务费。

4、本合同的咨询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5、咨询服务费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为:在借款合同约定的获得借款之日前。一次性现金支付;甲方或乙方均可以要求出借人(第三人)在出借款中代为支付。

四、其他约定

1、受托人促成委托人与出借人(第三人)达成借款协议或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后,由于委托人原因(包括但不仅限于反悔、放弃借款、不配合办理担保等法律手续等)而终止委托事项或未履行借款合同的,委托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受托人(乙方)的咨询服务费。

受托人促成的委托人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履行情况(提前或推迟借、还款,履行质量等)不影响本合同的全面执行。

2、没有促成委托人与出借人(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的,乙方不收取甲方任何咨询服务费,但签订本合同后委托人终止委托事项的,不退换履约保证金。

4、本合同签订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当即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自下列之任一条件满足时自动终止,且双方互不书面通知。

A、合同签订后30日内未能促成与出借人(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时;

B、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二条(二)项的要求履行,致使委托事项无法进行时;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约定的行为均视为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支付守约方违约金,违约金不足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六、受托人促成的委托人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编号 )为本合同的附件,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作为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事项的依据。

七、本合同完全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绝无任何欺诈和胁迫;受托人已就合同内容提请委托人注意,对本合同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认识清楚、一致,没有疑义。

八、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的,由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生效,合同内容共2个页面,不可分割;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 受托人:

年 月 日

篇2:有关法律咨询服务的合同范文_合同范本

5篇有关法律咨询服务的合同范文

合同(Contract),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5篇有关法律咨询服务的合同范文,欢迎借鉴参考。

5篇有关法律咨询服务的合同范文(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事宜达成本合同书。

第一条 服务内容

第一部分: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为该公司的____________项目(下称项目)的开发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

第二部分:对甲方项目的方案设计、文本制作等

1.制作与本项目开发有关的所有文本,包括但不限于:

借款(投资)合同、委托贷款合同、资金信托的系列合同等;房屋租赁的系列合同等;

2.参与有关司法程序的全过程,直至执行程序结束;

3.征得甲方同意,参与本项目与政府部门的工作联络及配合;

4.视甲方工作需要,指派律师到项目现场办公;

5.负责对项目参与人员的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三部分:代理办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纠纷事宜的司法程序的全过程:

包括一审和二审诉讼、执行等。

第二条 服务人员

1.乙方指派服务人员的原则:指派熟悉本项目特点的律师___________名参与上述所有服务内容的落实,并根据高效、及时的原则在工作需要之时充实服务人员,必要时可以组成律师服务团队。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师、___________律师、___________律师作为本次法律服务的承办律师(以下简称“律师”)。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上述律师若出现正常工作调动、离职、身体状况等方面原因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但上述律师仍应共同参与本次服务。

3.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其认为必要时可将本次服务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助理人员或其他律师协助完成。

第三条 服务费用

1.律师费:双方商定按照下列方法由甲方支付律师费。

方案一:包干收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在签订本合同后的___________日内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作为法律顾问费和前期费用;在签订本合同满___________日之时再行支付___________万元。上述费用的支付不受甲方开发进程的变化而增减。

方案二:基本收费+浮动收费

①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基本律师费___________万元;

②浮动收费为与甲方销售、出现单项诉讼相挂钩的律师费:

与销售挂钩部分:按照甲方统计口径,每成交一户,支付律师费___________万元;

与诉讼挂钩部分:每出现一个一审诉讼,在诉讼到达法院之日起的___________天内,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出现二审的,在诉讼到达法院之日起的___________天内连同一审合计支付___________万元;出现执行程序的,在诉讼到达法院之日起的_________天内连同一审合计支付___________万元或者连同一、二审合计支付___________万元。

③双方约定,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律师费,每一日历年度(___________天)不高于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万元。

2.其他费用:双方商定下列与本事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承担,且未包括在上述律师费中。

(1)代理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等费用);

(2)代支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转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证据的费用)

第四条 其它特别约定

1.乙方的责任:

乙方和律师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应当予以保守,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有关本次法律服务项目的内容。

律师应当勤勉尽责,依法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本次服务的进展情况。

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上述律师应对上述其它法律服务做出回避。

2.甲方的责任:

与乙方和律师诚实合作,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证据,如实陈述有关情况。

如与本次法律服务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乙方和律师。

未征得乙方和律师同意的,不得将有关本次法律服务的合同方案、费用等情况告知其他任何第三方。

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和律师的工作联络,提供律师服务所需的车辆等便利条件。

第五条 生效和文本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 份,每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5篇有关法律咨询服务的合同范文(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聘请甲方担任自己的家庭法律顾问一事达成如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律师

甲方根据乙方的聘请要求,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师担任乙方的常年家庭法律顾问,律师执业证号:_________。

第二条 服务场所

1.甲方提供服务的场所为本合同所列之甲方的住所地,即甲方办公室。但下列情景例外:_________。

2.乙方在有特殊情况时,可以要求甲方到本合同所列之乙方住地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但乙方应另行承担本次上门服务的交通费用。

3.当乙方在甲乙双方的住所之外,就乙方与他人之间的侵权赔偿纠纷已经达成意向,需要当场签署和解协议或者当场履行时,可以要求甲方到该现场为乙方起草/审查和解协议,但甲方不承担陪同谈判的义务,同时乙方应另行承担本次到达服务现场的交通费用。

第三条 服务范围与内容

本合同所列乙方家庭全体成员在个人工作、生活、学习及其他个人性质的、非经营性的活动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但乙方成员从事经营性活动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开厂、办店、个人商标、个人专利等)不在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范围之内。有利息的民间借贷、自有房产的租售、个人著作权视为非经营性民事活动。

1.甲方向乙方就上述范围内的法律事务提供口头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

2.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书面的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但该书面的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限于要点式的和提纲性的,而非为详尽的法律意见书。

3.甲方不承担代为起草、书写法律文书、出具详细的法律意见书的义务。

4.就个案而言,应乙方之要求,甲方承担乙方所涉个案的事前、事中、事后的法律咨询、解答、分析评判、提供建议意见、在该法律事务的签约和履行等关键时刻到现场进行法律文书审查的义务,但不承担陪同考查、谈判磋商的义务。

5.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本合同所约定的甲方服务内容不包括甲方为乙方事务向第三方进行考查核实、调查取证之服务事项。

第四条 服务期限与服务费用

1.双方同意,本家庭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协议期满后是否续签,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由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

2.作为甲方提供本合同所规定之专业服务的报酬,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年的律师服务费_________元。该费用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现金支付。

第五条 其他事项

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务(如代理仲裁诉讼、陪同考查谈判、调查取证等),乙方应与甲方另行协商并就该单项法律服务签订合同,甲方对此应优先予以办理,如当地对该服务项目有收费规定的,除差旅等实际支出的费用项目外,甲方应按八折给予优惠(如果收费规定允许),如无收费规定,则甲方应参照当地的法律服务市场行情按八折优惠。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篇有关法律咨询服务的合同范文(三)

合同编号: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甲丙方聘任乙方提供商业咨询服务事宜,三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服务范围

对甲方向丙方 项目的可行性、实际操作及风险等相关事宜提供商业咨询服务。

二、甲方和丙方责任

为保证乙方有效提供咨询服务:

1、甲、丙方应当指派相关人员配合乙方进行所需资料的收集和联络工作,并保证全面真实地向乙方提供委托事项的有关情况和材料;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咨询服务费。

三、乙方责任

1、针对甲、丙方提出的项目相关事宜的咨询,就其可能涉及到的可行性、实际操作程序、风险性等,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等形式提供咨询服务;

2、乙方对办理甲、丙方事项和甲、丙方提供的材料及甲、丙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丙方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四、费用

1、三方同意:若本合同第一条所涉项目未成功的,无需支付咨询服务费;若本合同第一条所涉项目成功的,本合同所涉商业咨询服务费全部由甲方承担,并按照以下方式第 种方式支付:

方式一: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方式二:由甲方每月按双方项目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

2、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咨询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金额每天万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五、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事项而产生的争议,合同各方应本着友好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签订地为 。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叁份,三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从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即告终止。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需变更合同条款,须经三方协商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丙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5篇有关法律咨询服务的合同范文(四)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受托人(乙方):x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代码: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遵照执行。

一、委托事项:甲方因需要,意向融资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为实现融资,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务事项包括:

1. 寻找推介资金出借方,资金出借方包括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担保公司和个人等一个或多个出借方;

2. 收集申请融资借款所需资料,策划的融资方案;

3. 以甲方名义与资金出借方沟通借款条件、利息和费用等相关事项;

4.促成委托人与出借人达成借款协议、签订借款合同,协助办理借款所需的担保、抵押、质押、保险、公证及评估等法律手续。

二、双方对服务事项的要求:

(一)委托人就委托服务事项对受托人的要求:

1、出借人的出借款金额不少于人民币大写 元,出借期限不少于 天;

2、出借人每30天的借款利率(月利率)不高于;

3、负责提供融资借款协商场所、合同起草及文印服务,协助借款担保、公证、保险等法律手续的办理;

4、在

(二)、受托人(乙方)就委托服务事项对委托人的要求:

1、甲方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详细固定住址及通讯联方式、电话等身份信息资料,保证能亲自签署借款文件、办理借款手续。

2.甲方必须向乙方真实提供和陈述资信情况、借款用途、担保方式等。

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申请融资所需的相关资料、文件、凭证、权属证书,并保证其提供资料、文件、凭证或权属证书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4、甲方必须配合乙方为促成借款协商、签订借款合同、办理借款担保而实施的行为,应配合乙方与资金出借方进行必要的资信调查,不得推迟或拒绝。

5、甲方据实支付办理借款担保、抵押、质押、保险、公证及评估等法律手续的费用

三、咨询服务费用:

1.委托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先行向受托人支付履行本合同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x元(小写x元),受托人促成受托人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后,担保金抵作咨询服务费,委托事项未促成则全额无息退还甲方;因甲方违约而导致委托事项终止,保证金不予退还。

2、委托人与受托人促成的出借人(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之时起,受托人的受托服务事项即视为完结,委托人(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受托人全部咨询服务费。

3、咨询服务费按委托人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总额的%计算支付,办理借款延期的视同二次服务,需同样再次计算支付咨询服务费。

4、本合同的咨询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5、咨询服务费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为:在借款合同约定的获得借款之日前。一次性现金支付;甲方或乙方均可以要求出借人(第三人)在出借款中代为支付。

四、其他约定

1、受托人促成委托人与出借人(第三人)达成借款协议或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后,由于委托人原因(包括但不仅限于反悔、放弃借款、不配合办理担保等法律手续等)而终止委托事项或未履行借款合同的,委托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受托人(乙方)的咨询服务费。

受托人促成的委托人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履行情况(提前或推迟借、还款,履行质量等)不影响本合同的全面执行。

2、没有促成委托人与出借人(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的,乙方不收取甲方任何咨询服务费,但签订本合同后委托人终止委托事项的,不退换履约保证金。

4、本合同签订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当即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自下列之任一条件满足时自动终止,且双方互不书面通知。

A、合同签订后30日内未能促成与出借人(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时;

B、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二条(二)项的要求履行,致使委托事项无法进行时;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约定的行为均视为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支付守约方违约金,违约金不足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六、受托人促成的委托人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编号 )为本合同的附件,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作为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事项的依据。

七、本合同完全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绝无任何欺诈和胁迫;受托人已就合同内容提请委托人注意,对本合同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认识清楚、一致,没有疑义。

八、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的,由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生效,合同内容共2个页面,不可分割;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 受托人:

年 月 日

5篇有关法律咨询服务的合同范文(五)

甲方: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乙方:律师事务所

地址:

电话: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与甲方有对抗性的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四、法律顾问费

乙方法律顾问费为年元(大写)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甲方就第一条所列服务范围以外的诉讼案件需与乙方另行签订专项委托合同,按规定另行支付代理费,乙方可在标准收费基础上优惠15%.

五、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签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兰州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遇、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六、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有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七、违约责任

乙方未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年。

合同期满前30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盖章)

代表:

年月日

乙方:(盖章)

代表:

年月日

篇3:法律咨询服务合同_合同范本

法律咨询服务合同

咨询服务是一种顾问及相应的客户服务活动,其内容是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这种服务的性质和范围通过与客户协商确定,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的法律咨询服务合同模板,欢迎参考阅读。

法律咨询服务合同模板一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受托人(乙方):x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代码: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遵照执行。

一、委托事项:甲方因需要,意向融资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为实现融资,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务事项包括:

1. 寻找推介资金出借方,资金出借方包括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担保公司和个人等一个或多个出借方;

2. 收集申请融资借款所需资料,策划最佳的融资方案;

3. 以甲方名义与资金出借方沟通借款条件、利息和费用等相关事项;

4.促成委托人与出借人达成借款协议、签订借款合同,协助办理借款所需的担保、抵押、质押、保险、公证及评估等法律手续。

二、双方对服务事项的要求:

(一)委托人就委托服务事项对受托人的要求:

1、出借人的出借款金额不少于人民币大写 元,出借期限不少于 天;

2、出借人每30天的借款利率(月利率)不高于;

3、负责提供融资借款协商场所、合同起草及文印服务,协助借款担保、公证、保险等法律手续的办理;

4、在

(二)、受托人(乙方)就委托服务事项对委托人的要求:

1、甲方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详细固定住址及通讯联方式、电话等身份信息资料,保证能亲自签署借款文件、办理借款手续。

2.甲方必须向乙方真实提供和陈述资信情况、借款用途、担保方式等。

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申请融资所需的相关资料、文件、凭证、权属证书,并保证其提供资料、文件、凭证或权属证书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4、甲方必须配合乙方为促成借款协商、签订借款合同、办理借款担保而实施的行为,应配合乙方与资金出借方进行必要的资信调查,不得推迟或拒绝。

5、甲方据实支付办理借款担保、抵押、质押、保险、公证及评估等法律手续的费用

三、咨询服务费用:

1.委托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先行向受托人支付履行本合同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x元(小写x元),受托人促成受托人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后,担保金抵作咨询服务费,委托事项未促成则全额无息退还甲方;因甲方违约而导致委托事项终止,保证金不予退还。

2、委托人与受托人促成的出借人(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之时起,受托人的受托服务事项即视为完结,委托人(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受托人全部咨询服务费。

3、咨询服务费按委托人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总额的%计算支付,办理借款延期的视同二次服务,需同样再次计算支付咨询服务费。

4、本合同的咨询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5、咨询服务费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为:在借款合同约定的获得借款之日前。一次性现金支付;甲方或乙方均可以要求出借人(第三人)在出借款中代为支付。

四、其他约定

1、受托人促成委托人与出借人(第三人)达成借款协议或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后,由于委托人原因(包括但不仅限于反悔、放弃借款、不配合办理担保等法律手续等)而终止委托事项或未履行借款合同的,委托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受托人(乙方)的咨询服务费。

受托人促成的委托人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履行情况(提前或推迟借、还款,履行质量等)不影响本合同的全面执行。

2、没有促成委托人与出借人(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的,乙方不收取甲方任何咨询服务费,但签订本合同后委托人终止委托事项的,不退换履约保证金。

4、本合同签订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当即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自下列之任一条件满足时自动终止,且双方互不书面通知。

A、合同签订后30日内未能促成与出借人(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时;

B、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二条(二)项的要求履行,致使委托事项无法进行时;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约定的行为均视为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支付守约方违约金,违约金不足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六、受托人促成的委托人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编号 )为本合同的附件,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作为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事项的依据。

七、本合同完全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绝无任何欺诈和胁迫;受托人已就合同内容提请委托人注意,对本合同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认识清楚、一致,没有疑义。

八、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的,由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生效,合同内容共2个页面,不可分割;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 受托人:

年 月 日

法律咨询服务合同模板二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作为针对 公司 项目 等的独家投标主体,为更好的推进该项目的运行,甲方拟就招投标事项与乙方合作,故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事项

乙方向甲方提供 公司 项目信息和相关咨询服务,以促成投标主体与 达成交易。

第二条 咨询服务费

经甲乙双方友好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为中标总金额的 。

若因乙方提供相关项目信息,最终促成甲方与 达成交易,在每收到 支付的一笔款项后,甲方应当 10 日内按照 支付的比例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

第三条 双方责任

1、 乙方负责搜集并及时提供合法、准确、有效的项目组织和运作信息以及该项目其它竞争对手的相关信息。乙方同时保证所提供的咨询服务信息是适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并且对于促成合同是有积极意义的。

2、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咨询服务信息获得的方式,渠道不会引起第三方向甲方提出索赔、或诉讼。如果因此发生对甲方的索赔,诉讼,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抗辩,并保证甲方不受损害。

3、甲方负责组织该项目的具体实施、协调、投标、合同签订、设备供货等事项。

4、双方各自承担为承揽该项目所发生的费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甲方若不按本合同第二条执行,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拖欠咨询服务费数额的1% 作为违约金。

第五条 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对对方提供的企业文件、项目数据、技术秘密、调查方案、投资方案、生产信息、财务数据、商业秘密、谈判内容、相关协议等均须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将上述内容泄漏给协议合同以外的第三方。

2、甲乙双方有义务要求其参加项目工作的职员及其委托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 合作期限

1、甲方指定投标主体未能得到该项目的设备供货合同,该咨询服务合同自动终止。

2、甲方指定投标主体获得了该项目的供货合同,合同执行完毕且甲方按照要求向乙方支付完毕咨询服务费后,该咨询服务合同自动终止。

第七条 仲裁条款

凡因本协议的执行所发生争执,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调不成,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 其他

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于签署后即行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律咨询服务合同模板三

合肥德律民商法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 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xx年 月 日订立。

一、专项条款

1.1. 法律服务范围

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指定甲方的法律专家或法律工作人员,为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以下简称案件)为:孙孝进工伤认定赔偿纠纷

1.2. 代理权限

委托人授权甲方的权限为:代为诉讼;代为进行和解;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收取法律文书;代为行政复议;

1.4. 服务费

双方经协商后确定,乙方委托甲方办理的案件以计件方式收取定额法律服务费,费用总额为 元。

1.5. 费用支付

1.6.1.法律服务费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根据以上第1.4条所确定的法律咨询服务费,由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

1.6.2.其他费用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本合同生效时预付其他费用 元,结案时据实结算。

(2)本合同生效时乙方一次性支付其他费用 元,结案时不再据实结算。

二、一般条款

2.1. 甲方和甲方指派人员的义务

(1)应当勤勉尽责,维护乙方的最大利益;

(2)应当及时向乙方报告有关案件的进展情况;

(3)不得超越乙方授权行事;

(4)不得要求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费用和其他费用以外的其他任何款项;

(5)甲方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6)甲方和承办人员应当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和/或个人隐私。

2.2. 乙方的义务

(1)向甲方和甲方指派的工作人员如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资料信息,如实陈述与案件有关的情况;

(2)如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

(3)如乙方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4)按照约定支付法律服务费和其他费用;

(5)无论何种情况,乙方向甲方和工作人员提出的要求均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

2.3. 滞纳金

若乙方逾期支付本协议项下款项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款项的每日千分之三计算滞纳金。

2.4. 保密责任

(1)甲方和甲方工作人员对于乙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以下简称乙方秘密)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委托人秘密。

(2)以下内容不属于乙方秘密:

a. 刑事犯罪证据;

b.可以公开查阅或取得的信息和资料;

c. 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范围和授权权限的内容。

(3)甲方和乙方另签订有保密协议的,应当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2.5. 合同的解除

(1)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费用和其他费用且延期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损失赔偿额为本协议项下服务费总额的50%。

(2)如果乙方向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提出有违法律法规政策等不合理的要求,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向乙方提供法律服务,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3)如果甲方接受委托后发现乙方捏造事实或者弄虚作假,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4)其他情形:

本合同解除的,乙方仍应按照约定或根据甲方已提供的法律服务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2.6. 不保证

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就案件提供的分析、判断和意见,均不可理解为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就案件作出了成功或胜诉的保证。

2.7. 争议的解决

(1)甲方与乙方之间就本合同签订、履行发生争议的,乙方可以直接与甲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选择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8. 合同有效期

2.9. 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合肥德律民商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

公司安徽分公司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