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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装修保证书范本(经典2篇)

发布于2023-12-29 08:43,全文约 2744 字

篇1:业主住宅装修保证书

业主住宅装修保证书

对超过规定期限或超出保修范围者,在力所能及条件下,可进行维修服务,按规定收取成本费和较优惠的人工费。

一?、业主住宅如需装修,须填写装修审批表向小区管理处提出申请,同时提供装修项目、装修平面设计图、及复印件,经管理处同意方可进行装修。

二、装修施工队进场前,需到管理处办理进场装修手续。施工队需提供施工单位有效证明、施工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指定施工责任人(联系人或通信方式),装修时需动用电或烧焊则需施工人员的相关证件(电工证、焊工证、动火证复印件)。经管理处同意后办理临时出入证(交纳出入证工本费及管理费,每证5元),方可进场施工。

三、业主要保证按装修审批同意的内容及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变项目,特别是不能破坏原建筑主体结构及外立面不得有造成危害大楼安全和影响邻居正常生活的情况(如渗漏、墙体、地板开裂、穿孔等)。如有发现,业主应无条件给予维修,严重违反则由政府有关部门处理。

四、不改动进、排水管、排污管的原走向和位置,不封闭进、排水口和排污管的检查口,如有影响进、排水、排污管道畅通、影响今后检修和维护,业主则无条件负责排除、维修及恢复原状。

五、不得乱接公共电源和水源,业主住宅电表前、水表前未经管理处书面同意,严禁改动,烧焊动火前要注意安全,做好放火措施(施工时要配备一个标准3公斤以上的手提灭火器),违者造成后果严重,业主无条件负全部责任。

六、业主住宅装修时间定为: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时。装修工程期间,要确保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非施工时间不得有施工噪音,施工杂物及物件不得高空坠落,不得往楼内外及公共场所乱抛余泥、垃圾,在公共场所遗留的余泥、垃圾及杂物业主要负责清理干净。违反规定管理处第一次给予口头批评及送违章通知单,第二次违反则发出扣罚施工违规通知单。每项、次扣罚施工押金50元整。经劝阻二次无效,第三次继续高空坠物罚施工押金500元。

由甲方开发新建座落在市区(镇)路(街)住宅工程第单元、第层#住房套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为加强商品住宅质量管理,确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务质量水平,维护商品住宅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建房[1998]102号《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要求,如果商品住宅出售后在以下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由甲方履行保修义务,承担保修责任。

七、使用电梯运送施工材料、垃圾其高度不得超过2.3米,重量不超过1500公斤。垃圾搬运应用包装袋密封,不得随地遗留,并听从管理人员指挥,按指定地点堆放,每次杂物、垃圾当天要即时清走,违者扣罚施工押金50元,搬运材料及清理杂物时应文明工作,不得损坏电梯设备及立面材料,不得碰、损公共墙体立面,违者业主无条件进行维修及恢复原状。

八、工时如有违反,小区管理处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直至禁止施工。对违反条款的行为所造成后果,业主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向所有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配套建设质量的,向所在地、市住宅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协调。

九、业主交纳的施工押金在工期完成后,业主使用三个月后并证实未因施工质量而影响其它业主条件下,凭施工押金收据到管理处取回押金本金。

十、此保证书由业主、管理处各执一份,签字确认后生效。

业?主(签名):

施工责任人(签名):

管理处(签名、盖公章):

篇2:2023业主装修管理协议_合同范本

2020业主装修管理协议

甲方:泉州挚诚物业有限公司

乙方:(装修业主)

为了共同维护本物业的房屋完好、环境整洁、优美,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甲、乙双方根据《泉州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宅使用公约》特制订本管理合同。

一、甲方作为本物业的管理单位,有责任对业户的装修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

二、乙方在实施装修过程中,愿意接受物业管理单位的监督和管理,遵守《住宅使用公约》。

三、乙方应严格按照物业服务管理中心审验备案的装修方案施工,不得擅自增加项目,改变施工图纸,不得擅自变动户内原有的设备及设施,严禁损坏承重墙。

四、乙方装修施工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装修施工结束。

五、乙方把装修建筑垃圾袋装后,集中堆放至小区 处,并保持周边环境的整洁。

六、乙方应督促所委托装修房屋的施工队到物业服务管理中心办理施工许可证和施工人员出入证。

七、物业服务管理中心的服务人员有权查验施工人员的出入证和身份证,如发现伪造、冒用、证件过期、无证作业,甲方可向施工单位罚款100元/人次,同时停止违规者进场作业。

八、乙方装修施工时间为8:00-18:30之间,并确保18:30-次日8:00期间不发出影响他人休息的噪声;提倡使用绿色涂料,在周围业户休息或做饭时,不宜进行污染性涂料施工。

九、乙方搬运装修材料,须听从甲方的指挥,搬运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0:00~15:00,节假日不可搬运装修材料。

十、乙方装修施工时遵守下列禁止行为:

1、 在外墙上开门、窗,在承重墙上凿、拆、打洞,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2、凿、挖地坪、顶面;

3、随意封闭阳台。

4、侵占公共部位、走道。

5、在指定以外的位置安装空调机、排放冷凝水。

6、在阳台、外墙、门外塔建、加建、悬挂任何建筑物及晾衣架。

7、随意改变或移动电话、电视、煤气、水管、电线管等设施。

8、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9、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10、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十一、乙方装修施工而造成的漏水、渗水等,应立即整改修复,并作相应赔偿。

十二、乙方应督促施工队在搬运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时要注意保护楼内公共设施、设备,不损坏、污染楼梯、台阶、扶手栏杆,如有违背,甲方可作出处罚。

十三、 遵守甲方制订的电梯使用规定,甲方发现乙方在电梯中装运超重、超宽、超长物品,将从重处罚。

十四、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提供在业户房屋内预埋水、电暗管的走向,乙方在装修施工时严禁在这些管道20厘米范围内撞击、打孔,如不按规定操作,造成管线损坏,责任自负。

十五、乙方须告知装修施工队,严禁电源线直接接在漏电开关上,严禁用电炉做饭,施工(木工、油漆)现场不许抽烟,需动用明火作业时要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十六、甲方应随时检查装修工作情况,发现有违章情况要及时制止。

十七、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和泉州市制定的相关的装修管理规定。

十八、甲方有权停止违规施工人员的装修工作,因此产生的误工,由责任方自负。

十九、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