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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讲座活动方案经典六篇

发布于2023-12-30 12:00,全文约 10749 字

小学关爱留守儿童活动方案_留守儿童爱心活动策划书

篇1:2023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一、主题思想

按照“__”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依法自我保护的能力和抵御社会不良影响、预防违法犯罪的能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不断推动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全面深入地开展。

此次集中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教育活动的主题是:增强法制观念,预防违法犯罪,构建和谐校园。

二、时间安排

专项教育活动于今年9月份在大、中专院校和中学开学之际集中进行。

(一)6月至8月,为宣传发动和准备阶段。重点做好活动的舆论宣传,动员广大师生员工积极投身到活动中来,并做好法制讲座的师资组织;举办学校校长、书记和兼职法制副校长培训班;组织法制文艺汇演彩排,图片资料、青少年法律知识资料册收集编印等筹备工作。

(二)9月,为实施阶段。主要开展图片巡回展览、法制讲座、社会法制实践、法制文艺汇演和法律知识测试等系列活动,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三、活动内容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要内容,以海口市为重点,在全省各大、中专院校和中学在校学生中,着重普及宪法、民法、刑法、婚姻家庭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海南省禁毒条例等与青少年学习、生活、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不同年龄段青少年学生的学习生活以及生理、心理、兴趣等特点,针对当前校园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一)普遍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讲座。一是全省所有大、中专院校和中学在专项教育活动期间,要结合学校教学的具体情况和学生的知识层次特点,就近期我省校园内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情况,如暴力、恶性等重大案件的状况,以集中授课为主要形式,普遍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法制讲座,讲座不少于3个课时;二是在学校开学之际的家长会上,集中给学生家长上一次与青少年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制教育课,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师资由省普法讲师团或各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担任。省属大、中专院校和省属中学由省教育厅负责课时安排,省司法厅负责师资。市县中学由各市县教育局、司法局负责。

(二)举办中学校长法制教育培训班。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在暑假期间负责举办两期中学校长法制教育培训班,对我省734所中学校长进行培训,培训率达80%以上。为9月份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做好准备。

(三)图片巡回展览。由海口市司法局负责收集制作与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密切相关的资料图片,以海口、三亚等市县为重点,进行巡回展览。

(四)印发青少年法制宣传资料。省普法办负责组织收集有关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和针对在校学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资料,编印发放各中学开展宣传教育。

篇2: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_实施方案_网

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努力养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行为习惯,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迎国庆、保平安、促和谐”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遵法治通[2010]1号)和《遵义市关于开展“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遵法治办联通[2010]12号)精神,现就在全县开展“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要求,通过在全县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道德教育有机结合,充分调动广大青少年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增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和有效性。

二、活动主题

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

三、活动内容

全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宪法》为重点,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为主要内容。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逐步养成青少年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公民意识和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使青少年明辨是非,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活动紧紧围绕“议案例、学法律、明事理、守法纪”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展开,使广大青少年学生通过对案例的讨论和观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普法教育电视片,激发青少年学生学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中学习法律知识,吸取教训,明白事理,遵纪守法,养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一是以《遵义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典型案例汇编》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普法教育电视片为教材,开展典型案例“议案例、学法律、明事理、守法纪”活动。县属中学、各乡镇(区)中学以征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普法教育电视片和《遵义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典型案例汇编》为重点学习内容,并在其中选择案例,组织学生针对案例,采取学校黑板报、法制宣传廊、校刊校报、校园广播等载体,开办法制宣传教育专栏、专版、专题;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开展讲座、征文、故事会、以案说法、模拟法庭、法制小报编写、法制主题班会、“小手拉大手”等方式从案情经过、案件性质、法理剖析等方面,结合现实生活实际进行“议案例、学法律、明事理、守法纪”活动。凡已征订未领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普法教育电视片的学校,请在11月1日前到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并领取《遵义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典型案例汇编》。每个学校的每个班级在12月1日之前,至少要选择2个案例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并观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普法教育电视片1次以上。

二是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征文竞赛活动。县属中学、各乡镇(区)中学要组织学生开展法制征文竞赛活动,评出本校的优秀作品。并于11月10日前从评出的优秀作品中,向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3篇,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团县委、县关工委组织评选,确定全县青少年法制征文竞赛等次。征文选材要紧扣《遵义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典型案例汇编》中典型案例,题目自拟、体裁不限、以小见大,内容紧凑实在,篇幅在800-1500字左右。

三是开展法制演讲比赛。县属中学、各乡镇(区)中学要组织本校学生开展法制演讲比赛,在评出本校优秀选手的基础上,推荐三名优秀选手,组队参加全县青少年法制演讲比赛(具体时间届时通知)。法制演讲的内容要体现《遵义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典型案例汇编》中的典型案例,演讲时要求脱稿,使用普通话,演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四是积极参加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县属中学、各乡镇(区)中学要积极组织参加第六届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并于活动结束后,将组织参赛情况书面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参赛时间2010年9-11月,答题网址: ;。参赛者通过实名注册登录相关网站答题,即时提交答案,竞赛活动组委会根据答题成绩确定获奖人员。

四、工作要求

(二)各乡镇(区)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的职能作用,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集中力量为活动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三)加大宣传。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加强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宣传,宣传报道活动进展情况以及活动过程中涌现出的积极学法守法用法的青少年典型,为全县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篇3:地方税务局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_活动方案_网

地方税务局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县地方税务局在普法工作中,法律常识特别是税收法律法规知识广泛普及,“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的税收宣传月活动主题深入人心,税务机关依法征税、诚信服务的质量和广大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县地方税务局在普法工作中,法律常识特别是税收法律法规知识广泛普及,“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的税收宣传月活动主题深入人心,税务机关依法征税、诚信服务的质量和广大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按照《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以及《全国税务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年是普法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对税法的遵从意识,对于税务机关践行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意识,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营造良好的纳税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抓好我局**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县地方税务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普法目标

县地方税务局2012年度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努力践行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围绕群众关心的税收热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收政策法规和税收

管理要求,广泛开展税收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多渠道、形式多样的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在全县纳税人中普及税收法律知识,在全局税务系统内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教育培训与税收执法实践相结合,大力推进依法治税,为构建我县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县地方税务局**年度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目标是:通过普及税法知识和开展税法宣传教育,推进税务机关依法征税、诚信服务和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为目标,建立和完善税法宣传体系,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增强纳税人遵从税法意识。

二、**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任务和主要内容

县地方税务局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对社会负有宣传普及税收法律和政策知识,加强税法宣传教育的任务;对内部税务人员,要通过学习培训各种通用的税收法律法规,提高税务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一)对外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税务系统面向全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按照全国普法办的要求,通过深入开展“税收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活动,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管理人员、农民的税收法制宣传教育。

1.**年要结合税法宣传月活动和专项税收政策的要求,重点做好新政策的宣传。在巩固“五五”普法宣传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省车船税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等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新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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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3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为切实有效地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使我局今年的“五五”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现根据我市普法办《关于20xx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精神和省、市统计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要求,结合我市统计工作实际,特制订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以推进“法治”为主线,紧紧围绕全市“全面小康、项目建设、宜居城市”等重点工作,认真落实本市和省、市统计局法制宣传工作实施意见,广泛深入学习宣传国家法律法规,为加快我市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创建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而奋斗。

二、目标任务

(一)普法学习宣传的目标是:通过深入扎实的普法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市统计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统计工作者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尤其是统计法制意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增强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二)普法学习宣传的主要任务是:

1、紧贴中心,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党的xx大关于法治建设精神的宣传教育,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大力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向社会公众传播依法维权、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的理念,引导他们有序表达诉求,做好有关诉讼、信访、申诉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免费提供,请注明)继续加强宣传宪法和有关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与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2、围绕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以统计法为主的规范统计工作行为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持之以恒地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以法治统。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做好普法宣传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制度落实是保证。各科室、各部门领导要充分重视普法学习宣传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经常开展督查,确保普法学习各项任务得到落实。要建立领导和工作班子,本局仍以上年的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今年普法宣传学习教育的领导和工作班子,负责领导、协调和组织落实普法学习宣传的日常工作。自觉接受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强与市委宣传部门、普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加强对镇统计办公室普法宣传的指导,及时完成市普法办、市局交办的统计普法教育任务。

2、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镇统计办公室、本局各科室要将今年普法学习宣传工作列入本单位主要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做到有步骤地认真组织实施。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学法不少于2次,机关全体干部全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学习计划安排见附件),基层单位的宣传教育应结合统计工作进行。

3、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全面小康、项目建设、宜居城市”等重点工作和本市普法宣传工作规划及省、市统计局统计工作要点开展普法学习教育活动,突出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统计法》这一重点,着力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千方百计提高基层单位和基层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法制意识,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

4、形式多样,有机结合。普法学习与宣传应结合工作实际有序开展,充分利用集体学习日共同学习,工余时间自行学习,结合主题宣传周(月)、纪念日、专业工作、专业培训、职称培训、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及继续教育、统计监审、督查、自查自纠和基层基础建设等工作,组织基层统计人员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公共性法规知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标牌等多种阵地和工具,广泛开展公共性、公益性和专业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法制学习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多种形式有机结合。

篇5: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_策划书范文_网

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根据XX市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市法建办〔2019〕5号)要求,结合我市农业系统的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以“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以现代文化为引领,通过深入开展法治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突出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特别是农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高全市农业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实施,逐步在全市农业系统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主要内容

此次主题活动的主要内容是: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深入开展与现代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法治、平安建设和与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三、工作措施

“法律六进”是“法治六进”的重要内容,深化“法律六进”是“法治六进”取得实效的重要前提。只有认真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强化法治意识,才能为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奠定坚实基础。只有认真开展“法律六进”工作,不断推进法治实践,才能做到学用结合、以用促学,不断巩固法制宣传教育成果。组织开展全市农业系统“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是对“法治六进”工作的有力推动,是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举措,要结合“六五”普法中期督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主题活动不断深入。

(一)深化“法律进乡村”。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重要工作内容,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乡村、法制信息进乡村、法律服务进农户,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公益性法制讲座、“以案说法”、案例评析、法制文艺等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深化“法律进学校”。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法律进学校”活动,在校园中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增强学校领导、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使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得到明显增强。

(三)深化“法律进机关”。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认真开展对本单位有关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深化“法律进单位”。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进一步提升服务单位领导干部、管理者、职工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法治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诚信服务和质量第一的观念,不断提高服务社会的质量,引导服务单位诚信守法和依法维权,促进单位的健康发展。

(五)深化“法律进企业”。围绕农资生产经营,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法律素质,促进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为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构建长效机制。

(六)深化“法律进社区”。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使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基层管理、服务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百姓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的权利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四、时间安排

(一)启动阶段。4月底前,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安排部署。

(二)推进阶段。5-10月,各单位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深入开展。要在有关媒体开设主题活动专栏和专版,对各单位开展主题活动情况进行集中宣传。

(三)总结阶段。11-12月,各单位对“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进行总结,写出书面材料报市农业局政策法规科,市农业局将结合“六五”普法中期督查总结,对主题活动进行全面总结上报省厅法规处和市法建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确保主题活动顺利进行。要结合“法律六进”工作,认真制定方案,对主题活动的每个步骤、每项内容都要精心设计,既要组织开展好日常活动,又要组织开展好有声势、有影响、效果好的集中活动,确保活动有声有色。

(二)求真务实,注重实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从群众需要出发,努力推进主题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尤其是要向农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等组织延伸,确保主题活动取得实效。

(三)搞好宣传,扩大影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及时宣传各单位主题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全面做好主题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努力扩大活动影响,为主题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认真组织,整体推进。各单位按照计划深入开展好主题实践活动,结合不同单位的特点,确定主题活动每一“进”的内容、途径和方法,做到每一“进”有安排、有落实、有小结,确保主题活动整体推进成效明显。

篇6:2023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20xx年,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的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和省、市精神,紧紧把握“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基础作用”这个总要求,以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为总目标,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促进全民守法作出新贡献。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建设

1、健全普法考核评估机制,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市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来抓,推动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推动落实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序列和列入中小学教学大纲,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保证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教育。会同党委宣传部门和文明办,把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指标,融入到文明县城、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创建活动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2、完善国家公职人员学法考法和法治宣传教育考核评价机制。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推动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必修课;推动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增强领导干部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按照上级部署推动将国家公职人员学法考法情况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

二、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3、培育法治信仰。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弘扬法治精神,培育公民对法治的信仰,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推动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校)必修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从小抓起,健全完善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机制,开设法治课堂,使法治意识成为自觉和习惯。

4、深入学习宣传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通过举办专题讲座、举办培训班和利用电视台、新闻网、法治网、司法局网站、**手机报等平台等形式,广泛开展四中全会《决定》的宣传学习,广泛宣传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宣传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成效,宣传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新部署、新要求,宣传各乡镇各单位贯彻全会精神的新举措、新进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5、认真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深化“法律进乡村”,坚持开展送法下乡和5月全县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深化“法律进学校”,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开展9月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6、建立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运用新型平台开展法治宣传。协调党委宣传部门和广电部门,推动落实大众传媒的普法责任,推动公益法治宣传在公共场所的延伸覆盖,增强公益法治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广泛运用新型平台开展法治宣传,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同时,创办微信、微博等新型平台开展法治宣传,积极与用户展开互动,致力打造迅捷便民、内容丰富、即时交流的微信公众账号,进一步拉近与用户的距离,让广大用户感受到法律“触”手可及。

7、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大力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优化成员结构,完善有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发挥讲师团在普法工作中的骨干作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有特色、有实效的活动。

三、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落到实处

8、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坚持群众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把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到乡镇、村(社区)等基层。认真抓好**县法治文化广场、**县法治文化主题公园、调解和法治文化示范带、法治教育培训中心建设,精心组织“濂溪说法”活动。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特色文化、行业文化、乡村文化、企业文化的融合发展,丰富法治文化产品,因地制宜建设法治小广场、公园、长廊(路、街)、书屋等法治宣传阵地。

9、巩固普法阵地。继续在农村和城镇社区加快“四个一”即一个法治宣传栏、一所法制学(夜)校、一家法律书屋(阅览室)、一支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步伐。积极引导各乡镇、各部门在城镇主要街道、车站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置固定的、长期性的法制宣传标牌和公益广告;充分发挥市民学校、农民夜校作用,努力形成覆盖城乡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加强流动普法阵地建设,利用法制宣传车、巡回法庭、横幅标语、宣传挂图、流动板报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四、深化法治创建活动,巩固和发展法治宣传教育成果

10、深化法治创建活动。深化法治县、法治乡镇创建活动,认真做好全市第三批“民主法治五百示范工程”创建和推荐工作,切实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按照《全市“民主法治示范工程先进单位”动态管理办法》,加强对已授牌的“学法用法示范单位(机关)、“民主法治示范乡镇”、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等示范单位的动态管理,认真总结“民主法治五百示范工程”创建工作经验,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11、全面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贯彻落实市综治委《关于在全市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郴综委[]20号)文件精神,在全县全面推行建立“一个行政村(社区)配备一名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满足基层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五、切实做好“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12、全面总结“六五”普法工作。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经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推广经验做法。建设法治成果展览室,全面展示我县“六五”普法成果。认真做好全省、全市、全县“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推荐工作。

13、认真组织“六五”普法检查验收。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全县“六五”普法检查验收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总结验收工作,查漏补缺,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决议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4、积极做好“七五”普法规划调研。在对各单位、部门、行业、基层的“六五”普法总结验收过程中,注重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查找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结合党的xx届四中全会对法治宣传教育的新定位、新任务和新要求,科学制订我县“七五”普法规划(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