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消防车的请示(实用两篇)
发布于2023-12-30 18:00,全文约 1073 字
篇1:消防车购买请示
苍南县人民政府:
近年来,我镇的消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消防部门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我们通过狠抓消防安全整治,强化全民消防安全宣传,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安全环境得到了较大改善,全镇消防安全形势保持了基本稳定。但由于我镇特殊的经济格局,企业低、小、散的现状在短期内仍无法得到根本性改变,加之我镇家庭作坊式企业大多是顶天立地式通天房,消防安全隐患严重,火灾防控压力大。
我镇专职消防队于20xx年组建以来,一直承担着钱库镇及括山乡和仙居乡一镇两乡的灭火抢险救援任务。一直以来,我们在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患的同时,十分注重镇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并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提升专职消防队的战斗力。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镇专职消防队现有装备远远不能满足灭火抢险救援任务的需要,专职消防队现仅有一辆购于20xx年的老式东风140水灌消防车,现该车辆性能较差,已无法胜任灭火救援工作任务,同时也威胁消防队员的自身安全。
由于灭火救援任务的繁重性,为切实改善我镇专职消防队的装备建设,提升队伍战斗力,经研究,拟定购置一辆重型水罐消防车,经费约98万元。由于我镇本级财政资金十分紧张,无力承担巨额的购车费用。根据最近几年乡镇专职消防队购置消防车县、镇两级财政共同负责的惯例,恳请县人民政府补助我镇购置消防车经费。
妥否,请批复。
篇2:要求购买消防车请示
区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赣安监管二字〔20xx〕231号和宜市安字〔20xx〕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为进一步提高烟花爆竹(引线)生产企业从业人员、销售网点主要负责人;非煤矿山企业从业人员;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乡镇(街道)、区有关单位的安监员专业知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拟举办六期教育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xx年3月—10月,每期5天,共六期。(具体见附表1)
二、培训对象
1、烟花爆竹(引线)生产企业从业人员,销售网点主要负责人;
2、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
3、乡镇(街道)、区有关单位的安监员;
4、非煤矿山生产企业从业人员。
三、培训内容
1、学习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经营法律、法规、政策。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2、安全生产技能,操作规程。
3、安全经营管理知识。
4、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教育。
5、教育、考核、取证。
四、培训地点:区财政宾馆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按赣发改收费字〔20xx〕13号文件规定收取,食宿费自理。(具体见附表2)
当否,请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