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场地出租协议(优秀9篇)
发布于2023-11-30 19:17,全文约 8763 字
篇1:厂房委托出租协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场地租赁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位置、面积
(一)甲方将位于 的厂房及设施(以下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经甲乙双方确认,租赁场地面积为 平方米。
(二)租赁物以包租方式出租,由甲方承担租赁期间的修缮费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费用支付
(一)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租赁期间乙方支付场地使用费 元。
租赁期限届满前 个月,甲乙双方协商可由乙方继续租赁,但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承租。
第三条 租赁物的交付
(一)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向乙方交付。乙方同意按租赁物的现状承租。
第四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1、租赁期间,乙方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的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等事项。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租赁物归还甲方。
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第五条 免责条款
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不可抗力 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且互不承担责任。
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 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免除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 债权债务处理
承租前的遗留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解决。
承租期间,因乙方的行为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条款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
本合同附件甲乙双方身份复印件,土地使用证及房屋产权复印件。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篇2:出租厂房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协议书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中小型工业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告知书》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的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接受法定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四)不得擅自改变建(构)筑物结构,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房屋(场地)的用途,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五)严禁在承租区域内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六)乙方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使用特种设备需经检验、检测、验收合格,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并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复审。
(八)不得在所承租厂房内设置员工宿舍。
(九)作业场所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并按规定设置照明和疏散标志,不得堵塞、封闭、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十)负责在承租区域配置相应规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和更换,确保承租区域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完好。
(十一)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同时,积极配合甲方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甲方单位(公章)________ 乙方单位(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3:厂房车间出租合同
乙方有意租赁甲方厂房车间,平方,作使用。厂房位置 工业园区栋由东向西第间至第间。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租赁金额及缴款方式
1、年租金为元。合同签定时,乙方一次性支付全年租金。
2、缴款方式:甲方已收据形式,向乙方收取租金。
三、有关责任条款
1、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经营,自行领取营业执照,办理一切相关手续,独立承担生产经营和民事、刑事责任。
2、自觉搞好安全生产、防炎、防盗,如因乙方有责任造成财产损失,乙方应对甲方进行全额赔偿。
3、乙方在租赁期间,应保证甲方房屋及所有设施的完好,确因生产需要,须向甲方书面申请,同意后方可实施,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4、乙方不能按照约定支付甲方租金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停止生产。
5、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续租。
四、甲方承诺
1、支付服务于乙方,帮助协凋解决乙方遇到的困难。
2、根据公司现有条件,尽量满足用户的需要,乙方所有水电单独分表计量,费用按月支付,安装费用自理。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篇4:出租厂房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协议书
甲方自愿将位于 内的面积为 平方米的厂房租给乙方作为生产及办公使用,并于 年 月 日 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书》。为了加强出租厂房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遵守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审查乙方工商营业执照、与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有关的相关证照资质;
(三)定期、不定期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制止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章行为。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督促乙方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彻底消除事故隐患。乙方若拒不整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整改,并向有关政府部门报告,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督促乙方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
(六)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乙方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安全生产及消防管理工作。
(二)服从甲方对其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和协调,配合甲方的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三)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接受法定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四)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结构,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的用途,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五)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六)严禁在承租区域内储存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定期监测生产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标准的,要求限期采取治理措施以达到标准要求。
(七)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配备符合工作需要和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
(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管理规章制度,配备安全管理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做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订并演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九)使用特种设备需经检验、检测、验收合格,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并按规定进行复审。
(十)厂房、车间的装修和设备安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安全规定,凡涉及国家规定需要审查验收方可使用的设备,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许可,不得将场所擅自转租(转包)。
(十二) 不得在所承租厂房内设置员工宿舍。
(十三) 作业场所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并按规定设置照明和疏散标志,不得堵塞、封闭、占用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十四)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不得违法制造、安装、改造和使用特种设备。
(十五) 负责在承租区域配置相应规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和更换,确保承租区域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完好,严禁私自动用、挪用消防设施,不得私自改变消防设施的用途。
(十六) 严禁在承租区域内动用明火作业,确因经营需要,必须填写《动火作业审批表》报甲方审核。经甲方批准同意,并在指定地点、时间内落实防范措施后,方准动火。
(十七) 各类生产性废弃物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定期清理,禁止随意堆放。
(十八) 如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火灾事故,须立即通告甲方,并按有关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积极会同甲方和有关政府行政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 违约责任
(一)乙方履行了相关义务而由于甲方未履行相关义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二)甲方履行了相关义务而由于乙方未履行相关义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相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四.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保存 份,报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份。
五.本协议与双方签订日起生效,《厂房租赁协议》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篇5:厂房车间出租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东莞市塘厦镇大坪村厂房宿舍租赁给乙方使用,面积约____平方米。
二、乙方租用该厂房期限为三年,即自____年___月__日至____年___月__日止。前30天为装修期,装修期内甲方免收租金。正式起租时间为____年___月__日。
三、厂房与宿舍每月租金共计为人民币玖仟元
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元和第一个月的租金________元。合约期满乙方付清租金及一切费用之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五、乙方应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六、甲方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作生产用途使用。如乙方用于其他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手续。
七、甲方为乙方提供用电用水。电费按供电公司标准收取。水费按自来水公司标准收取。
八、乙方应保持厂房和宿舍的原貌,不得随意拆改建筑物、设施、设备。如乙方需改建或维修建筑物,须经甲方同意方能实施。
九、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并负责租用厂房内及公共区内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如发生违法行为,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国家政策法令正当使用该物业,并按要求缴纳工商、税务等国家规定的费用。
十、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或甲方、乙方有新的规划时,双方应配合新的规划执行,甲方须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对方都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十二、如发生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动解除。
十三、本合同期满后,乙方需继续租用的,应于有效期满之前三个月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合同签定时间:年月日
篇6:厂房委托出租协议
出租方(甲方)
委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房产交易管理有关规定甲方、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出租厂房相关事宜经协商并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共同履行。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本人坐落在本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厂房委托给乙方出租, 出租厂房建筑面积_________,甲方出租厂房已征得厂房共有人的同意,并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对上述厂房已经充分了解,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第二条 甲方厂房出租/出售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三条 委托期限:由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乙方成功出租/出售该厂房为止。
第四条 乙方代理上款所述厂房出租,并按照甲方意愿成功交易后,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在厂房出租后, 甲方向乙方交付委托服务费, 租赁委托代理费按一个月租金的百分之 _____计算。买卖委托服务费按总售价的百分之_____计算。
第五条 甲方之义务
1.于本委托书签订时,应具实告知乙方承租该物业的确实合法用途。
2.于委托期间内或在撤消委托后六个月内,甲方不得私下与乙方所中介之业主签订意向书或租赁/买卖合约。甲方在得到乙方协助与业主签订意向书或租赁/买卖合约之当天,甲方须以转账、电汇、支票或现金支付本委托书内订明之委托服务费(佣金)予乙方。
第六条 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出租厂房价格评估咨询及法律法规咨询,向甲方报告所委托事项处理情况
2.乙方免费将甲方出租信息公布于_______________,并通过适当途径寻找承租方;并代表甲方进行交易接洽。
3.乙方提供规范出租合同范本,并协助甲方与承租方签订意向书或租赁/买卖合约之后,乙方之责任即自行解除。
第七条 厂房内的附属设施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甲方保证该厂房权属清楚.若发生厂房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等,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如由此给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 本协议经甲方、乙方双方签字,即行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7:厂房委托出租协议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房产交易管理有关规定甲方、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出租厂房相关事宜经协商并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共同履行。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本人坐落在本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厂房委托给乙方出租, 出租厂房建筑面积_________㎡,甲方出租厂房已征得厂房共有人的同意,并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对上述厂房已经充分了解,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第二条 甲方厂房出租/出售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三条 委托期限:由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乙方成功出租/出售该厂房为止。
第四条 乙方代理上款所述厂房出租,并按照甲方意愿成功交易后,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在厂房出租后, 甲方向乙方交付委托服务费, 租赁委托代理费按一个月租金的百分之 _____计算。买卖委托服务费按总售价的百分之_____计算。
第五条 甲方之义务
1.于本委托书签订时,应具实告知乙方承租该物业的确实合法用途。
2.于委托期间内或在撤消委托后六个月内,甲方不得私下与乙方所中介之业主签订意向书或租赁/买卖合约。甲方在得到乙方协助与业主签订意向书或租赁/买卖合约之当天,甲方须以转账、电汇、支票或现金支付本委托书内订明之委托服务费(佣金)予乙方。
第六条 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出租厂房价格评估咨询及法律法规咨询,向甲方报告所委托事项处理情况
2.乙方免费将甲方出租信息公布于_______________,并通过适当途径寻找承租方;并代表甲方进行交易接洽。
3.乙方提供规范出租合同范本,并协助甲方与承租方签订意向书或租赁/买卖合约之后,乙方之责任即自行解除。
第七条 厂房内的附属设施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甲方保证该厂房权属清楚.若发生厂房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等,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如由此给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 本协议经甲方、乙方双方签字,即行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8:厂房土地出租合同
甲方(出租方):
丙方(承租方):
丙方由于业务发展需要,需租赁乙方原向甲方承租的土地,经甲方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土地范围、面积位于 市路 号(附图),面积按土管部门勘定的为准。
第二条 租赁土地用途丙方开设汽车销售中心。
第三条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的租金为万元/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租金为 万元/年。
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丙方自租赁期限开始之日起一周内,支付当年租赁费的一半给乙方, 个月后的第一周内支付当年另一半租金。这二个付款日为以后每年租金的付款日。
第五条 续租合同期满后,该土地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丙方享有承租优先权。
第六条 合同终止国家征用该土地时,合同终止。各自损失自行承担。
第七条 合同解除
1.乙、丙双方协商一致,合同解除;
2.甲、乙方不能保证丙方行使该租赁土地使用权时,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丙方不按时支付租金且超过半年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1.丙方不承租该土地,赔偿乙方损失 万元;
2.乙方不将该土地出租给丙方,赔偿丙方损失 万元;
3.乙方因其他原因造成违约的,除赔偿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全部基建投入(该基建投入以丙方基建完工后提供给甲、乙方的基建清单为准)外,另再赔偿丙方损失 万元。
第九条 其他1.该租赁土地的审批手续由甲、乙方负责,丙方给予配合;
2.租赁期内未经乙方同意,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土地用途;
3.租赁期内丙方不得将租赁土地抵押给他人。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篇9:厂房委托出租协议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房产交易管理有关规定甲方、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出租厂房相关事宜经协商并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共同履行。
第二条 甲方厂房出租/出售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三条 委托期限:由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乙方成功出租/出售该厂房为止。
第四条 乙方代理上款所述厂房出租,并按照甲方意愿成功交易后,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_____的通知》在厂房出租后, 甲方向乙方交付委托服务费, 租赁委托代理费按一个月租金的百分之 _____计算。买卖委托服务费按总售价的百分之_____计算。
第五条 甲方之义务
1.于本委托书签订时,应具实告知乙方承租该物业的确实合法用途。
2.于委托期间内或在撤消委托后六个月内,甲方不得私下与乙方所中介之业主签订意向书或租赁/买卖合约。甲方在得到乙方协助与业主签订意向书或租赁/买卖合约之当天,甲方须以转账、电汇、支票或现金支付本委托书内订明之委托服务费(佣金)予乙方。
第六条 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出租厂房价格评估咨询及法律法规咨询,向甲方报告所委托事项处理情况
3.乙方提供规范出租合同范本,并协助甲方与承租方签订意向书或租赁/买卖合约之后,乙方之责任即自行解除。
第七条 厂房内的附属设施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甲方保证该厂房权属清楚.若发生厂房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等,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如由此给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 本协议经甲方、乙方双方签字,即行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