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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问题调研报告(汇编三篇)

发布于2024-01-02 18:03,全文约 3079 字

篇1:关于环境污染问题调研报告

我市富顺沿滩交界的石夹口农贸市场存在严重环境污染问题,我局对此高度重视,于20xx年1月22 日,组织环境监察执法人员(鲁平一执法证号川chb0016、郑志三执法证号川chb0026)会同XX区、XX县环保局环境执法人员联合进行了现场调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石夹口为我市XX县永年镇和XX区邓关镇交接地带小地名。该地存在新旧两个农贸市场,分别有新旧两个生猪屠宰点。

XX县石夹口综合农贸市场,位于XX县永年镇桂花村十一组,于20xx年6月开始动工修建,20xx年9月25日正式开业投入使用。该农贸市场占地 9000余平方米,场内设12排摊位,每排36个摊点,另有12个水产摊位。辐射服务周边7个村2个单位共万余住户。现菜农和商户们已经逐渐落户经营。市场以经营瓜果、蔬菜、家禽、水产品、鲜肉、熟食品为主。市场垃圾每天9点以前由清洁工人打扫,由镇政府安排专人用三轮车拉到垃圾场统一集中处理,市场废水进入新农村6号楼和10号楼化粪池。该综合农贸市场旁约50米是新兴屠宰场,以宰杀生猪为主,另外农贸市场上卖的鸡、鸭、兔也在这里宰杀。该屠宰场于 20xx年9月25日正式开业,每天生猪宰杀量4-6头,高峰期能达15-20头,宰杀时间为每天凌晨4-5点。整个屠宰过程全机械化操作,屠宰用水为自来水,燃料为天然气。屠宰污水经过2个容量可达50立方米的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镇溪河。目前农贸市场和屠宰场的相关环评手续正在办理当中。

位于XX区邓关镇黄岭村二组的农贸市场,始建于1987,在农贸市场内有一简易生猪屠宰点,市场内还宰杀鸡鸭等家禽,市场内产生的屠宰废水直排镇溪河。 20xx年12月后由黄岭村二组负责市场的建设、维修和提供服务设施,黄岭村二组对其进行了整改,建了垃圾池,修建了厕所。20xx年9月由村民集资,投入现金7万余元,搭建了钢架棚,安排了4名清洁工清扫市场。该市场没有办理过相关环评手续。

二、 现场调查情况

从现场调查情况看,两个菜市场分别位于石夹口大桥两侧,直线距离约200米。沿滩辖区内的农贸市场设备陈旧,是历史形成的老市场,没有污染处理设施,不属于定点屠宰场,屠宰废水直排河流,没有进行过环境影响评价。富顺辖区内的市场为新建市场,其屠宰场为定点屠宰场,其屠宰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河流,目前菜市场和屠宰点均正在办理相关的环评手续。

据悉,目前该地屠宰场污染投诉正由商务部门牵头办理。我局以XX市建设生态自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分别向XX县及XX区人民政府发函(自生态办函 [20xx]1号、2号文),要求辖区政府采取措施,妥善解决该地存在的环境问题。我局也致函要求两区县环保部门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妥善解决相关农贸市场和屠宰场的环境问题。

篇2:农村环境污染问题调研汇报_调研报告_网

农村环境污染问题调研汇报

近年来,我国城市环境日益改善,农村污染问题却越来越严重。各种污染不仅威胁到了农村人口的健康,甚至通过水、大气污染和食品污染等渠道最终影响到城市人口。现将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做如下报告:

一、现代化的农业生产造成了各类污染。

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的开发程度深,化肥、农药的施用成为提高土地产出的重要途径,加之化肥、农药使用量大的蔬菜生产发展迅猛,使得我国已成为世界上使用化肥、农药数量最大的国家。这两类污染在很多地区还直接破坏农业相关生态系统,对鱼类、两栖类、水禽、兽类的生存造成巨大的威胁。

二、由于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滞后产生的生活污染。

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的生活污染物因为基础设施的不完善以及具体管制的不健全,一般直接排入周边环境中,造成严重的“脏乱差”现象:每年产生的约为1.5亿吨的农村生活垃圾几乎全部露天堆放;每年产生的超过3000万吨的农村生活污水几乎全部直排,使农村聚居点周围的环境质量严重恶化。然而,在我国农村现代化进程发展较快的地区,这种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和环境管理落后于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水平的现象并没有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而得到改善,其对人群健康的威胁却在与日俱增。

三、乡镇企业布局不当、治理不够产生的工业污染。

受农村自然经济的深刻影响,农村工业化实际上是一种以低技术含量的粗放经营为特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工业化,村村点火、户户冒烟,不仅造成环境污染,加大了治理的困难,还导致污染危害直接影响到周边的自然生态环境。目前,我国乡镇企业废水和固体废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占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一半以上,而且乡镇企业布局不合理,污染物处理率也显著低于工业污染物平均处理率。

由于我国农村污染治理体系尚未建立,环境污染不仅将迅速“小污”变“大污”,而且已经“小污”成“大害”,给作为弱势产业的农业和弱势群体的农民带来了显著的负面影响。为此,我们应当采取如下措施:

1、加强环境立法,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管理机构,明确环境保护职责权限,形成环境监测和统计工作体系。我国目前的诸多环境法规,如《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对农村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的具体困难考虑不够。

2、政府要加大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城乡分治使城市和农村间存在着严重的不公平现象。主要指城乡地区在获取资源、利益与承担环保责任上严重不协调。长期以来,国家把污染防治投资几乎全部投到工业和城市。城市环境污染向农村扩散,而农村从财政渠道却几乎得不到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能力建设资金,也难以申请到用于专项治理的排污费。

3、强化扶持力度,建立农村污染治理的市场化机制。政府应对农村和规模以上的企业污染治理,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如排污费返还使用,规模以上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可以申请用财政资金对贷款贴息等。

4、探索科学的治理模式,提高农村污染治理效率。农村的生活污染、乡镇企业污染以及集约化畜禽养殖场污染,不同于城市、工业企业的污染,不能简单的套用其污染治理模式,要在其治理模式上加以改革创新,以适应农村环境污染的治理,进而提高污染治理的成功率。

篇3:关于环境污染问题调研报告

关于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的调查报告

一、滏阳河基本情况

滏阳河发源于邯郸市峰峰矿区,经东武仕水库以后进入平原地区,自邯郸京广铁路至献县枢纽全长403公里。滏阳河自南而北沿途汇入的支流有:洺河、沙河、七里河、白马河、汦河、午河、槐河等十余条河流。该河各支流于艾辛庄以上汇合,经艾辛庄枢纽分为滏阳河与滏阳新河,两河平行到献县枢纽与滹沱河汇合,经献县枢纽又分为子牙河和子牙新河分流入海。滏阳河武强县境内河道总长22.5公里,左堤长22.5公里,右堤长14.75公里,为三级堤防。两堤间距90-200米之间,河底宽25米左右,该河在我县起点为豆村乡岔河村,终点为武强镇庞疃村。

二、调查情况

1、“武强县城东河臭气冲天化工厂偷排污水,始终治理不了上边来人都是走形式走过场。”

根据《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并根据国家批准的重点流域规划的要求,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防治规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水污染防治规划与目标的实现。”据此,该问题应属环保部门的职责。

2、“衡水是武强县滏阳河清淤工程,工程队将污水引入田地,慢慢渗透,地下水遭到严重污染,望环保部门下来调查。”

据调查,我县污水主要来自上游武邑县境内,我局在滏阳河没有清淤工程。20xx年引黄灌溉工程是在分洪道清淤,清淤时将河道内的水排入下游,不存在将污水引入田地问题。清淤的淤泥堆放在河坡上进行晾晒,晾干后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填埋或在原地覆盖50cm表土,不存在污染问题。

20xx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