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劳务合同【2篇】
发布于2024-01-03 04:05,全文约 3249 字
篇1:医院保洁劳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中医院(以下简称中医院)
地址:
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向__________市中医院提供清洁服务并订立本合同。
一、保洁服务范围
1、乙方向甲方提供专业清洁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中医院之日常保洁服务,外墙及屋顶清洗服务室内有偿保洁服务、其它力能所及的服务及虫控消杀服务等;
2、乙方须按照标书内的清洁服务内容及标准,为中医院提供专业清洁服务;
3、乙方须按照规定之时间及员工人数,安排足够人员为中医院提供专业清洁服务。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安排专人负责联系、协调、监督及检查乙方的工作;
2、负责提供乙方工作所需之水电供应;
3、提供乙方一处或多处共计不少于________平方米之房间存放机器及物料;
4、提供乙方一处或多处不少于________平方米之房间作为乙方员工的更衣间;
5、提供一部电话给予乙方负责人以保持联络、话费自理,电话损坏需赔偿;
6、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员工之表现要求乙方更换人员;
7、甲方有权随时抽查乙方的工作,并对不符合标准的地方要求乙方重做;
8、甲方有权进入及抽查乙方所占用之房间;
9、甲方若发现乙方未能提供规定指定之员工人数,甲方有权扣除该缺席员工之当日薪金;
10、甲方若发现乙方在当日未做某些项目或乙方重做后依然低于要求水平,经甲方书面警告后,甲方有权扣除乙方该项目_____或按有关比例之_____,并可将此项工作交予第三者执行,涉及之款项差额由乙方负责;
11、甲方有权提出工作中的技术问题并要求乙方整改;如乙方的日常保洁范围增加时,甲方应及时调整乙方的日常保洁人数,并受本合同约束;
12、在涉及到日常保洁之外的服务时,甲方应优先选择乙方;甲方有权处理及决定于本合同未定事宜;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保洁用品,包括:工具、清洁剂等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可要求乙方进行更换。
三、乙方权利及义务
1、负责安排专业人员管理清洁工作,确保质量;
2、提供给甲方确认的统一制服并佩戴规定的徽章;
3、负责其员工之一切纪律及行为;
4、乙方员工须遵守由甲方订定之制度及规则,并接受甲方培训;
5、由乙方提供日常保洁用具,并将工具清单、所用清洁、保养等溶剂的清单品牌提供给甲方;
6、负责员工各种技能培训、安全、内保、防火和知识教育;
7、负责支付其员工之一切薪金、福利、津贴等;
8、乙方需于工作时间佩戴规定的徽章;
9、因乙方原因所造成甲方财物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0、乙方于所负责区域内发现任何设备故障,消防或治安等问题时须及时通知甲方;
11、乙方负责医院内废品收集工作,可通知甲方合作单位进行回收、甲、乙双方对等享有废品所得款项;
12、乙方每月首日提供甲方当月清洁安排及员工明细表,列明岗位、姓名、班次及其他甲方指定资料;
13、须于每日上午八时前或甲方其他指定时间,提供当日当值员工及清洁安排资料予以甲方;
14、乙方须于甲方提出要求时提供支援队伍于医院物业驻守及工作,支援队伍人数由甲方规定;
15、应考虑接纳甲方提出的工作技术建议。
四、付款方式
劳务承包费用按月结算,结算程序为:乙方于每月__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上一个月服务的结算申请报告,包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含专项清洁项目)及其它增加的服务项目,甲方对此确认后,在________个工作日内凭乙方开据的有效发票,以银行转账或支票的方式支付乙方的清洁服务费。
五、违约责任
服务过程中,如遇有争议问题,双方应以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协议,双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如果甲方面提出终止此合约,则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或由违约方赔偿对方一个月的服务费。
若乙方清洁服务水平不理想,甲方要求改善之后而情况没有完满解决,甲方有绝对权利单方面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终止合约,再此情况下,甲方不用对乙方做出赔偿。
甲方(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
联系方式: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联系方式: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2:医院招募劳务协议
应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志愿者)(以下简称甲方)
招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省项目办)(以下简称乙方)
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以下简称“苏北计划”)由江苏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团省委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苏北的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
甲方自愿报名参加苏北计划。根据江苏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确定的遴选条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乙方组织选拔,并经各高校项目办审定确认后,甲方入选苏北计划,服务期为1年。
为切实维护甲方的正当权益,保证苏北计划的顺利实施,乙方与甲方就相关事项签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权利
1.服务期间,享有必要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人身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保险,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2.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享受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团省委《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的通知》(团苏委联[20__]24号)的政策支持以及所在县和高校出台的相关政策支持。经考核合格的,获得服务鉴定和相应荣誉。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保证本人确系自愿参加苏北计划,及有关资料的真实性;
2.按照确认通知书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报到,除不可抗力因素,不以任何理由拖延;
3.参加省项目办组织的体检和集中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按照统一安排及时前往相应服务地开展服务,并服从岗位分配。未通过考核的,不再享有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之各项权利;
4.服务期间,与服务县团委签定服务协议,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苏北计划各项管理规定,爱岗敬业,尽职尽责;除不可抗力因素并提出申请,并经苏北计划省项目办同意,不得单方中止协议;
5.服务期满,按时离岗,做好工作交接。
第三条 乙方权利
1.甲方没有通过培训考核和体格检查的,有权将其召回,终止协议;被召回者不再享有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之各项权利;
2.甲方服务期间因违反法律政策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或严重违反协议约定,或因其它情况致使本协议书无法履行的,有权将其召回,终止协议;被召回者不再享有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之各项权利;
3.在甲方申请相应政策支持时,有权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组织甲方参加体检、如期赴服务县报到、参加集中培训;
2.保证甲方在服务期间确有服务岗位,并保证其在服务期满后可按时结束服务;
3.对甲方报到前的相关事项给予指导和帮助;
4.指导服务县做好甲方服务期间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并对甲方给予相应指导和帮助;
5.甲方服务期满并符合相应条件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提供服务和帮助。
第五条 因甲方无故拖延报到、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乙方有权追究其责任。
第六条 因乙方无故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召回甲方,致使其正当权益受到侵害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责任。
第七条 省项目办的确认通知书、甲方的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的复印件作为本协议书附件。
第八条 本协议书可以传真方式签定。
第九条 甲方经培训考核和体检合格后,与服务地所在县团委就服务期间的具体事宜签定服务协议书。
第十条 本协议书壹式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服务期满时协议失效。
第十一条 如因本协议书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主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
甲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签定地点: _____(乙方主办公场所所在地)
协议签定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