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使用权转让协议最新8篇
发布于2024-01-04 02:13,全文约 14552 字
篇1:市场商铺使用权转让合同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域名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甲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
鉴于甲方独立且合法拥有网站之事实,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收购甲方的上述网站达成如下协议:
1、被收购网站的基本情况为:___网站,日访问ip为5,000左右,属于___网站;
2、本协议被收购的标的物包括域名为… 和这3个域名所指向的空间的所有内容以及与此域名和网址上的内容有关的所有知识产权;
3、收购费用和付款方式:全部收购费用为 元,分 期给付。
第一期:费用元;给付时间为乙方取得与本网站相关域名的所有证明文件和注册证书等以及合法并实际获得域名管理权限之日(依照法律和法规,变更必须登记的以登记之日)起3日之内;
第二期:费用 元;给付时间为 乙方合法并实际获得网站空间管理权限之日起7日之内;
本协议所称合法获得管理权限是指双方自愿协议转让并依法变更了本协议所指标的物权属(依法应当登记的以登记为准);
本协议所称实际获得管理权限是指乙方取得甲方的管理密码 并单独享有;
4、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确保本网站被收购时其所有权是独立拥有且合法的;
(2)、甲方自愿将本网站以及以本网站为载体的知识产权一并转让给乙方;乙方依约足额给付收购费用后,甲方即不再享有与本网站相关的任何权利,包括与本网站相关的所有知识产权;
(3)、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应当移交与本网站相关的所有证明文件和注册证书等;若需要到有关部门办理网站所有权人变更手续,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予以办理;
(4)、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足额支付收购费用;
5、因本网站所有权人发生变更,本网站在被收购前的所有债务均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自行承担。
6、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当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若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依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篇2:商铺使用权转让合同_商铺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_____》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宁波市殡葬管理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以下公墓墓位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本合同。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墓位的基本情况及其使用权转让价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墓区(宁波市民政局批准的公墓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如下_____________穴墓位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价_____________元:
1.第_____________排、第_____________号墓位,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建造墓位的主要用材品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转让价(含进穴费)_____________;
2.第_____________排、第_____________号墓位,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建造墓位的主要用材品质_____________,转让价(含进穴费)_____________。
本条所指墓位面积是指全部人工建筑物的面积,包括围栏、水泥(石板)铺成的地坪面积。
第二条 墓位使用权转让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墓位使用权转让费。
第三条 墓位养护管理费及其付款方式和期限
墓位养护管理费自墓位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每5年一期,每期_____________元,按以下第_____项方式支付:
1.自墓位交付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缴清第一期墓位养护管理费,以后每5年缴付一期。甲方于当期期满之日前三个月通知乙方缴纳下一期的墓位养护管理费,乙方应当于当期期满之日前一次性缴清下一期的墓位养护管理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墓位使用期限以及延期
本合同项下的墓位使用期限为20年,自墓位交付之日起算。
使用期满,乙方需要延长使用期限的,应当于使用期限届满前________个月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订立墓位延期使用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缴纳墓位延期使用费和墓位养护管理费,缴费标准按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五条 受让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纳墓位养护管理费,乙方未按时交纳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向甲方交付当期养护管理费百分之________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________个月的,甲方将不再承担墓位养护管理的责任;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 墓位交付期限
甲方应当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本合同项下约定的墓位建成并由民政部门认可的有验收资质的专业机构验收合格,交付给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情况,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发生之日起_______日内告知乙方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出让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况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墓位交付乙方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甲方逾期时间在________日之内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墓位使用权转让费百分之________的逾期交付违约金;
(2)甲方逾期超过________日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全额退还乙方已经缴纳的墓位使用权转让费,并按该墓位使用权转让费百分之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并向乙方支付该墓位使用权转让费百分之________的逾期交付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墓位证书的核发
甲方在乙方支付墓位使用权转让费后________日内,应当向乙方核发《公墓墓穴使用证书》,确认乙方的权益。
第九条 甲方应当严格按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制定的_____项目、_____标准,向乙方收取费用,并向乙方提供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_____票据。
第十条 墓位用材品质保证
甲方应确保本合同项下墓位的用材品质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内容。如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擅自调换建造墓位的用材品质的,乙方可据此提出解除合同,甲方应当无条件同意,一次性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并向乙方支付该墓位使用权转让价百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墓位质量保证
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墓位质量实行保质期,保质期为10年,自墓位交付之日起计算。
第十二条 墓位的养护责任
甲方应当妥善养护本合同项下的墓位。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
本合同项下的墓位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乙方可以自行修缮,也可以委托甲方进行修缮,由此产生的费用可以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由甲乙双方共同分摊,其中甲方承担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
2.由乙方自行承担;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乙方不得将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放入骨灰盒或者墓位内。因乙方擅自放入并发生遗失被盗等情况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五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未经相对方同意,不得随意将墓位调换或者转让给他人使用,严禁_____、倒卖墓位使用权。
第十六条 本合同签订后,骨灰或遗骸安放入墓位之前,乙方要求解约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该墓位使用权转让费百分之________的提前解约违约金,甲方收取违约金后将墓位使用权转让费退还乙方,乙方已经交纳的墓位养护管理费计算至解约当月底。
骨灰或遗骸安放入墓位之后,在使用期限届满前,乙方要求提前解约,将墓位中的骨灰或遗骸迁移至他处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可以自行拆迁,也可委托甲方拆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已经交纳的墓位使用权转让费不再予以退还,乙方已经交纳的墓位养护管理费计算至解约当月底。
第十八条 墓位使用期届满后,乙方未向甲方提出墓位延期使用申请并续订墓位延期使用合同的,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自通知发出之日(以邮戳为准)起60日内,乙方未作答复的,甲方在县级以上报刊上进行公告,公告期为三个月。公告期满后,乙方仍不作答复的,视作自动放弃该墓位用地使用权,甲方可按无主墓位处理。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合同期内,双方通讯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对方,以便于合同的顺利履行。
第二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约定内容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甲、乙双方、墓位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和乡镇(街道)民政(殡葬管理)部门各持一份。其中,甲方负责自合同生效后________日内将合同文本分别送墓位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和乡镇(街道)民政(殡葬管理)部门。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
篇3:市场商铺使用权转让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按照平等、互利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转让物业坐落、面积:
甲方将坐落在 商业住宅(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附平面图)
二、使用权转让期限:
自_ 年 月__日至 年_ 月 日止。
三、使用权转让费: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商铺使用权转让费价款为(大写)写:¥ 元)。
四、使用权转租及再转让:
乙方对上述房屋仅享有使用权、转租权,乙方及转租第三方,应履行协议的全部责任,如承租第三方未承担部分,由乙方履行。乙方转租的时间不得超过本协议时间,转租协议要报甲方备案。
乙方在使用和转租期间,不允许进行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非法经营或活动,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由乙方及承租第三方全权承担。
乙方在转租期间,发生任何与承租第三方的经济纠纷,由其双方自行解决,甲方无连带责任。
五、甲方的责任:
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达到交付使用标准。
六.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合理、合法使用房屋,协议期满,将完好房屋交还甲方。
乙方有权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不得影响房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乙方应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物业管理费及水、电、暖等费用。七、协议的变更、解除: 本协议一经签定,双方都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或变更合同的情形除外)。
八、协议的续签:
乙方获得的房屋在使用期限届满前90天内,可提出续签申请,在同等条件下拥有房屋使用权的优先承租权,但最终以双方另行订立的协议为准。
九、房屋交还:
房屋使用权期限届满后,乙方不再继续购买使用权的,本协议自动终止,则乙方应当在十日内将房屋交还甲方;
十、免责条款:
遇到以下几种不可抗力情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 自然灾害;
2) 政府或有关机构宣布的禁令、法令、紧急状态、管制、戒严或其他劳资纠纷而引 起的公共设施的停止或中断;
3) 非甲方过错引起的侵害、盗窃、抢劫及其他刑事案件;
4) 因市政需要,政府或有关机构对与房屋相关的行政区划、道路名称、门牌号进行 变更等;
5) 根据法律政策改变、市政规划等政府行为限制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免责 情形。
十一、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市场商铺使用权转让合同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转让人和受让人签署商标转让合同如下:
一、转让人同意无偿将其在商标局注册使用于 树脂复合板等商品上的第 ”商标 商标转让给受让人。
二、转让人保证有关上述商标的所有知识产权无任何瑕疵,包括未曾许可他人使用或设定质押。
三、转让人保证在本合同生效后,不以任何方式谋求对上述商标或与其相似商标的包括专用权、收益权在内的任何权益。
四、转让人在签署本合同时签署 商标转让申请书,并同时将 商标注册证正本交受让人保管。
五、受让人在签署本合同时签署 商标转让申请书,按法定程序办理该商标转让手续,并承担涉及上述商标转让的官方费用。
六、本合同在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市场商铺使用权转让合同
海域使用权转让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 址:
电话号码:
代表人: 职务: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 址:
电话号码:
代表人: 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国家有关政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合法取得的国海证 《海域使用证书》项下的海域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受让的海域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且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再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
乙方在受让海域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依法履行甲方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且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章 转让海域的面积和年限
第四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海域用海类型为 ,用海面积 公顷( 亩),批准使用终止日期为 年 月 日。
具体位置、坐标为: 。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海域使用权只能转让甲方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使用年限的余年期使用权。转让年限至 年 月 日为止。
第六条 甲方同意将本合同项下海域使用权使用期限内现有投资(包括底播海产品、投入的礁石等)同时转让给乙方。所有价款已包含在转让价款之内。
第三章 转让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第七条 双方同意该海域使用权转让价款为大写 万元(小写 元),以人民币计价。
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小写 元),前述款项的 万元(小写 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剩余款项 万元(小写 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付清。
第九条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及数额,付清全部海域使用转让价款,所付定金可抵充转让价款,若逾期支付,逾期间超过十天的,逾期一日加收未付转让价款总额千分之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的,视为自行解除海域使用权转让合同,退回已付转让价款,定金不予退回。
第十条 甲、乙方双方应在本海域使用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到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海域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更换海域使用权证书。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因海域使用权过户发生的税、费均由 方承担。
第四章 海域使用权的再转让
第十二条 乙方在取得本合同规定的地块的海域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规定的海域使用权全部或部分地块的余期使用权再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但不得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十三条乙方在受让年限内,未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改变本合同项下海域的使用用途。
第五章 期限届满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的,须于期满前 日向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并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重新办理海域使用权申请审批有关手续。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甲方保证对上述海域享有完整的合法使用权,能完全支配或处理,并保证在本海域产权权属清晰,无权属纠纷、债务、税项、出租、抵押等事宜,如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概由甲方赔偿。
第十六条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导致本合同终止或者无法履行,则已付定金将支付给甲方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另行将该海域转让于其他人;如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导致本合同终止或无法履行,则甲方须双倍返还定金交给乙方。
第七章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十七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除、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
第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时,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章 生效与其他
第十九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生效。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或补充条款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同时送给 等单位备查。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篇6:商铺使用权转让合同_商铺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永嘉县瓯北镇阳光大道公园管理房一幢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200平方米。
二、租期为三年,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租金为35万元人民币(大写:叁拾伍万元)。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房东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甲方所有,任何东西不得破坏。如房屋需要装修,房屋外不得有任何改动,如进行改动造成所有损失全面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在租赁期内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五、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店铺转让给他人。发现转让给他人,甲方立即收回,造成的损失有乙方承担。
六、由于该店铺产权属于瓯北镇人民政府这以特殊产权的原因,乙方租赁后对外不得讲该店由甲方转让使用,要讲乙方与甲方共同经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解释。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甲方退还实际租赁天数的租金,其它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与甲方无关。
八、乙方必须如实向甲方讲明经营项目,如超经营项目或经营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或造成不良后果,政府部分出面要求停止经营的,甲方立即收回经营权,造成的损失全部有乙方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______
立契约书人_(以下简称甲方)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就营业转让事宜,订立本契约,条件如下:
一、 转让标的:甲方愿将独资设立,坐落_市_路_号的兴国商行,转让予乙方经营。
二、 本件转让价格及其计算标准:
(一) 兴国商行全部生财器具,存货作价为人民币x x万元。生财器具及存货另列清册交分别标明价格。
(二) 上列生财器具,存货经盘点如有增减变化数量,则依清册所记载价格,增减给付现金。
(三) 甲方应收未收款约计x万元(详移交清册),悉数由乙方承受,不另计价。惟乙方应承受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详移交清册)。
三、 付款办法:于签订本契约的同时,乙方交付甲方x万元;其余款于点交完讫之日一次付清。
四、 点交日期及地点:双方订定x x x x年x月x日为点交日期,并定于商行现场为点交地点。
五、 特约事项:
(一) 本件点交以前,所有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概由乙方承受教育,并由乙方将营业承受承担债务的情况通知各债权人。点交前所积欠一切税捐、水电费用、房租、员工薪资亦同。
(二) 商号名称或延用原名称,或变更名称,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置同。甲方并应协同乙方办理商号变更登记手续,不得借故推辞。
(三) 商号现承租坐落x x市x路x号的租赁权,由甲方让与乙方,并由甲方负责出租人与乙方办理续租x年,与乙方另行换立租约,如出租人不允许续租或要求增加租金或提出其他条件,致乙方受害时,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 违约处罚:任何一方违反本契所列各条情形之一,即视违约论,对方有权解除契约。如系乙方违约,愿将已付款项,任由甲方没收;若系甲方违约,则应按所收的款项加倍返还以为违约处罚。若有其它损害,仍得请求赔偿。
七、 甲乙双方应各觅保证人,对甲乙双方的违约对他方应负赔偿责任,愿各负连带赔偿之责,并均抛弃先诉抗辩权。
八、 本契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书人
甲方:
保证人:
乙方:
保证人:
年 月 日
篇7:商铺使用权转让合同_商铺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有关政策,本合同当事人遵循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二、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甲方转让给乙方海域使用权两宗,海域使用权证号分别为国海证103570031号(宗海面积7.039公顷、用海方式为建设填海造地)和国海证103570032号(宗海面积1.231公顷、用海方式为港池、蓄水等),两宗海域使用权的终止日期均为2059年9月29日,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及港口用海,项目名称为漳州港东山城垵2.5万吨级码头工程,项目性质为经营性。该标的转让行为已经取得东山县人民政府同意。甲方承诺交付给乙方的该两宗海域使用权无权属及经济纠纷,且符合海域使用权的转让条件,该两宗海域使用权无他项权和法院查封情况。甲方对本条前述基本情况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全面性负责。
三、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付款条件: 甲方委托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公开招集竞买方,乙方被确定为买受方,本合同项下两宗海域使用权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 万元整,乙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将海域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付清。乙方预先向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缴交的竞买保证金壹佰万元可冲抵转让价款。
四、产权交割及权证的变更:
乙方向甲方付清海域使用权转让总价款后15日内,甲方将涉及本次转让的相关资料提交给乙方(随附资料清单),由乙方凭此清单逐项核对与验收,核对无误、验收完毕后,由甲、乙双方及其经办人员在该清单上盖章、签字后视为交割完成。甲方将转让标的物按现状移交给乙方。交割完成后,甲乙双方凭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及相关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更改或更换海域使用权证书,同时按规定缴交税费。
五、税费负担
经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转让海域使用权所涉及的税、费按如下方式处理:本合同项下海域使用权转让交易及办理过户登记过程中发生的全部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应缴纳的产权交易服务费、资产审计评估费用、契税等税费(但甲方需提供合法的凭据)。
六、本合同生效后权利和义务的转移
本合同生效后,与该两宗海域使用权相关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乙方。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海域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再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乙方在受让海域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海域,不得擅自改变经批准的用海类型和海域用途,不得破坏海洋生态环境,且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乙方依法使用海域并获得收益的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对该两宗海域使用权已开发、利用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为漳州港东山城垵2.5万吨级码头工程相关的所有政府批文及码头工程的勘察、设计、环评等成果)也随之转移给乙方。甲方的海域使用权转让时,其固定附属用海设施随之转让给乙方。
本合同生效后,因国海证103570032号(宗海面积1.231公顷、用海方式为港池蓄水等)的海域使用金缴纳方式为逐年缴纳,该宗海域使用权剩余期限海域使用金的缴纳义务随之转移给乙方。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在受让年限内,如需改变该两宗海域使用权规定的海域用途和用海类型,需取得原出让方同意,并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所需费用均有乙方自行承担。
七、期限届满处理
1、本合同规定的海域使用权期满,乙方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海域使用权终止。乙方应负责清理拆除海域使用范围内的非永久性建筑,或者可能造成海洋环境污染和影响其他用海项目的用海设施和构筑物并自行承担所需费用。
2、 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海域的,应当至迟于期限届满前二个月向原批准用海的人民政府申请续期,重新办理海域使用申请审批有关手续,准予续期的,乙方应当依法缴纳续期的海域使用金。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佰万元,并退还乙方已经缴纳的转让价款;乙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佰万元,且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已缴纳的海域使用权转让价款中扣除,乙方已经缴纳的剩余转让价款应退还乙方,但是乙方无权要求退还其已经投入的项目投资建设资金。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付清合同标的转让价款的,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未支付价款0.0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日未付清转让价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海域使用权,并可请求乙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它损失。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将涉及本次转让的相关资料提交给乙方(随附资料清单)的,每逾期1日,应按乙方已支付价款0.05%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日未提供转让相关资料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已付海域使用权转让价款,并可请求甲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它损失。
4、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偿付另一方所受损失的差额部分。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合同变更或解除致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参照本合同第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争议处理
1、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除、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乙方同意接受转让标的物挂牌交易文件规定的一切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东山华浮港务有限公司海域使用权转让交易公告》、《竞买须知》、《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受让意向登记表》、《成交确认书》、《海域使用权转让合同》等,对转让标的物相关文件皆已查阅并无异议。
乙方对转让标的物已勘察并审查核实,对其现状、内容(含瑕疵)无异议。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或补充条款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附件和补充协议所定事项,国家和省、市法律法规另有强制性规定,或者国家和省、市法律法规出现新的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三、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四、其他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产权交易机构备存一份。 本合同附件目录:
1、产权交割资料清单;
2、东山县人民政府批准文件;
3、厦银兴资评(20xx)102072评估报告书。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篇8:市场商铺使用权转让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协商,同意就光彩市场营业房、商铺有限使用权转让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己所属的光彩市场层号营业房或商铺使用权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营业房使用权转让期限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本营业房使用权转让费用共计整;
自__年__月__日起,乙方每季度向甲方付款
第四条:乙方接受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公司的物业管理。合同签定时,乙方向甲方交付水电和公共设施安全保证金__万元。合同期满时,乙方如有应予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或者有拖欠甲方水、电、物业以及造成市场设施损坏应予赔偿等行为的,甲方在扣除有关费用后,余额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行承担所经营项目的工商、税收等各项费用;并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元/营业房、铺/月;乙方承担市场公用的`水、电费按市场实际用量,依照乙方营业房或商铺建筑面积所占商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由甲方按照每平方米应分摊的数额按月向乙方收取。乙方营业房或商铺内部用电或用水采用一户一表,每月水电费统一由甲方按实际抄表数收取费用。
第六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秩序,为乙方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对乙方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有权强制要求乙方消除安全隐患。
2、负责提供空调、公共空间的卫生、安保等服务。
3、负责对营业房和商铺建筑结构、水、电、空调、电梯及其它附属设施的检查和维修。营业房和商铺的内部装修及设施的检查和维修由乙方负责。
4、享有对营业房和商铺以外场地及墙面管理权和经营使用权。
5、享有对市场屋顶空间及墙面的广告设置权。
6、对经营和本市场主要业态严重不符及有伤风化的项目,甲方将责令其改变经营品种,如乙方不配合,甲方有权劝其退场并将营业房或商铺收回,另行处置。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申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以内从事和本市场以服装、服饰及美容、美甲等为主要业态不严重冲突的经营活动,享有营业房及商铺以内范围内的经营使用权。
2、服从市场物业的统一安排和管理;遵守市场消防安全、用水用电等各项管理规定,承担因违法违章造成自己或他人财产损失的一切赔偿责任。
3、爱护营业房和商铺内的各种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修缮改动房屋结构时应经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房屋结构进行任何改动,不得加装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
4、乙方将营业房或商铺转租给第三人,必须经过甲方物业管理部门同意并备案否则按自动放弃该营业房或商铺使用权,甲方将无偿收回。对于按揭贷款购买营业房或商铺使用权的,一次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两年,转租期限超过2年的应当到甲方和按揭银行办理相应的按揭贷款变更手续。
第八条:下列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乙方在营业房或商铺内进行非法活动和非法经营,受到政府严重处理的。
2、乙方不按照《营业房及商铺使用权转让合同》向甲方交付使用权购买款项或不按照按揭合同向银行交纳贷款资金逾期三个月的。
3、未经甲方同意将营业房或商铺转租给第三人的。
4、违反消防条例和违章操作用电造成事故的。
5、欺行霸市,发生打架斗殴被公安机关刑事处理的。
6、不听劝阻强行从事和本市场主要业态严重冲突的经营活动。
7、交房后一个月不开门营业或经营中无特殊原因连续5日不营业者。
8、擅自更改甲方交房的统一装修,如商铺吊顶、玻璃大门、门头形式等及固定设施者。
第九条:合同期满三个月前,乙方无严重违约行为并认可甲方新的招商方案时,享有对营业房或商铺使用权的优先购买权,双方依市场情况,签定续租的《营业房及商铺使用权转让合同》,否则甲方可于合同期满一个月前将该营业房或商铺另行转让,合同期满时乙方营业房或商铺使用权结束。
第十条:违约责任:违约方按照合同总额的1%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行政行为造成合同终止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双方互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中营业房及商铺使用权起算日期为甲方交房之日起壹个月为装修期,本装修期已记入使用权转让期限内,如交房日期提前或顺延,提前或顺延天数增减记入使用权转让期限内。
第十三条: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无法协商解决的,可报仲裁机关进行仲裁或向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