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置办公设备请示报告(汇集四篇)
发布于2024-01-04 08:23,全文约 5596 字
篇1:办公设备采购请示范文
区政府:
我局长期以来没有购置办公设备,由于多种原因,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照相机等办公设设备严重老化滞后,甚至毁坏,已经不能使用,降低了办公效率,影响了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在各种网络报表、资料传真、文件打印要求条件愈来愈高,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单位形象,促进单位正规化建设,我局拟对不能正常使用的办公设备进行更新、添置。为此,需购置如下办公设备:
1.电脑4台。
2.打印机3台。品牌:HP(惠普)HP 1020plus,类别:黑白激光打印机。参考价格: ¥1250元[北京]。计3台×1250=3750元。
3.传真机1台。品牌: Canon(佳能)佳能L160G,类别:激光式传真机。参考报价: ¥2580,商家报价: ¥2412~¥2580 [上海其他地区报价]。计2580元。
4.照相机1台
5.配件:①HP(惠普)HP 1020plus硒鼓Q2612A。参考价格: ¥400[北京]。2个×400=800元。②富士施乐1080打印机硒鼓,1个1200元。
以上办公设备恳请区政府尽快给予解决,以便顺利开展各项工作。
妥否,请批示。
20xx年八月二十七日
篇2:单位申请购买办公设备的请示
镇政府办公室:
镇文印室自上次购买办公设备以来,已经经过近5年的使用期。近些年,因中心工作和各种迎检较多,文印室办公设备使用频率较高,使用量较大,加上文印室地板较潮湿,使用人员专业保养知识缺乏,造成打印机和复印机时常故障,修理费用已经花费了不少。有的主要零部件已经到了使用寿命年限,如果修理后继续使用,过很短一段时间,就又会出现新的故障。如此再继续使用下去,必定会影响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为了使本年度的文印室工作尽快走上正轨,特拟如下工作请求,望领导批准。
1、联想打印机硒鼓更换,需资金约200元; 2、东芝复印机更换打印、复印一体机(能打印、复印A3、8K纸张,方便印制文件),需资金约5500元(具体资金待议)。
由于文印室仅仅安排1位工作人员,而打印材料、印制文件是文印室工作的重点,故工作人员以打印材料、印制文件为首要工作任务;在此前提下,再去努力完成各位领导送交的其他打印任务;如遇材料、文件印制任务繁重,又恰逢需打印的资料较多,而实在无法按时完成打印,还望各位领导予以宽容、理解。
以上请求报告望领导批准!
镇文印室
20xx年3月1日
以上是公文站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办公室申请购买办公设备的请示,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篇3:关于申请购买办公设备的请示范文_请示_网
关于申请购买办公设备的请示范文
市南区政府:
为适应现代化办公的需要,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工作效率,经区政府批准,我局办公地点由龙江路迁往武胜关路21号,因新换办公地址,需购买空调、办公桌椅、会议室桌椅、文件橱等价值约21万元,特恳请区领导予以解决。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示。
附:各种办公设备明细表
办公用品购买申请报告2
领导:
由于我中心刚刚成立,日常办公用品尚未配齐,无法满足工作需要,需购置办公设备及用品若干,具体清单如下:
1.沙发两张,900×2,1800元
2.椅子10把,200×10,xx元
3.笔记簿10本,15×7,105元
4.水性笔10支,笔芯1盒,40元
5. 扫把、拖布、水桶、水盆,200元
6. 文件夹10个,100元
7.无线路由器一台,100元
8.插线板4个,50×4,200元
9.电脑设备遮灰布,20米,15×20,300元
10.胶水、剪刀、尺子、曲别针、打头阵、订书机、订书针等办公文具,150元
11.传真电话机一台,800元。
以上共计:5795元。
特此申请,妥否,望批示!
关于购置办公设备的请示3
委领导:
哈高新区和哈经开区管理机构分设后,哈高新区和哈经开区一直共用原复印机、速印机(速印机为哈经开区于两区分设后购买)和传真机。根据两区设备划分意见,复印机和传真机都已留给了哈经开区(复印机使用年限较长,已累计复印总量达一百三十万张,早已超过使用寿命;传真机由于购买年限较长,使用频繁,机身已出现不同程度的老化)。为保证哈高新区搬入新办公楼后机关复印、速印和传真等日常办公的需要,特此申请购买复印机、速印机和传真机各一台。经挑选并初步询价,共需资金约6.4万元。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要求,拟请相关部门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进行购置。
当否,请批示。
办 公 室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八日
附:需购置办公设备明细表
序号 名称 建议购买品牌 建议型号 价格(元)
1 复印机 京瓷 4050 45250
2 速印机 佳文 320 15500
3 传真机 松下 kx-flm668 3280
合计 64030
篇4:机关单位办公用设备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机关单位办公用设备自查报告
【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xx〕17号)精神。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县委办发〔20xx〕101号文件)及中共临泽县纪委、临泽县监察局转发《中共张掖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填报办公用房情况表和平面图的通知》(县委办发〔20xx〕101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成立机构,安排专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县环境保护局机关办公用房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工作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临泽县城建环保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是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由临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泽县环境保护局联合修建的,项目于20xx年由张掖市发改委批复立项(张发改投资〔20xx〕37号),20xx年4月由甘肃沙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开工建设,并于20xx年7月竣工投入使用。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7667.2平方米(含地下室面积约620平方米)。其中,县环保局共分摊建筑面积为2395.07平,实用面积为1271.26平方米。县环保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总投资约700万元(其中:省财政厅20xx年下达基层环保监测和执法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基建支出预算200万元(甘财建〔20xx〕511号)、20xx年下达第一批省预算内基建支出预算50万元(甘财建〔20xx〕54号);按照当时项目申报及资金承诺要求,下剩资金均由地方政府予以配套解决)。
二、县环保系统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1.县环境保护局属行政单位,行政编制6人,设办公室、农村自然生态股、开发污控股。目前,局机关除4名科级领导干部外,使用其他人员6人(含3名股室负责人,会计1人,公益性岗位人员2人。临泽县环境保护局下辖县环境监察大队、县环境监测站2个副科级建制单位。其中:县环境监察大队为参公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现有编制5人,大队除监察大队长、副大队长2名科级领导外,现有环境监察人员3人、援助大学生1人;县环境监测站为副科级事业单位,现有编制4人,实有监测及管理人员7人,尚缺监测站站长1人。经对照清理,县环境系统共有编制15人,现有人员23人。其中,正科级2人,副科级4人,科员17人。经核算,环保局分摊该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2395.071平方米,占临泽城建环保大楼总建筑面积的31.24%。其中:我局所占的六至八层建筑面面积为1943.364平方米;负一层储藏室2间共40.32平方米,2个停车位共77.6平方米;按照环保局大楼建筑面积比例共分摊设备层、大厅等公共面积为333.787平方米。经自查清理,按照实际编制15人计算,控制标准办公用房面积应为108平方米。清理结果显示:目前我局实际使用各类办公用房面积为1271.26平方米,其中,办公室使用面积为354.78平方米;其它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为916.48平方米(含监察、监测业务用房面积),无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情况发生,但确实存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情况(对照规定标准共清理出超标面积198.78平方米)。
三、领导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县环境保护局6名领导办公用房使用面积187.92平方米。其中:局长李云办公用房使用面积37.8平方米、副局长宋国增办公用房使用面积37.26平方米、副局长马军办公用房使用面积38.34平方米、副局长顾文宏办公用房面积为37.8平方米。县环境监察大队2名科级领导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均为18.36平方米。
四、自查结果分析
一是按照环保部关于印发《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和《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环发〔20xx〕97号)和省市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指标要求,今年9月份,我县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已通过省级复核验收。目前,我县环境监察大队除人员规模相差甚远外(不少于20人),按照西部地区三级标准,监察大队办公(人均不少于8平方米)及业务用房建设标准面积应为490平方米。为顺利通过省级复核验收,我局按照西部地区县级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和要求,尽量做到了以满足环境监察业务用房及装备建设来提升我县监察执法能力建设水平,就目前而言,也还不能完全满足西部地区环境监察三级建设标准和要求。
二是按照环保部关于《全国环境监测西部地区三级标准化建设标准和《西部地区三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管理办法》和市县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指标要求,今年10月底前,我县环境监测站已建成并取得监测资质,开展监测业务工作。目前,我县环境环境监测站也是人员规模相差甚远(不少于10-12人),按照西部地区监测站标准化三级建设要求,监测站应不少于1000平方米,办公用房人均不少于15平米。为尽快建成我县环境监测实验室,年内,我局严格按照省市环保部门考核指标,我局按照和西部地区县级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标准和要求,尽量以西部地区三级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标准来提升我县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水平,已于10月底前取得监测资质,目前已开展环境监测业务工作,填补了我县无法开展项目环境监测的空白。就目前而言,也还不能完全满足西部地区环境监测三级建设标准和要求。
三是对照(中办发〔20xx〕17号)文件精神要求,经过我局认真清理,我局使用的办公及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符合发改部门批复的建设标准和规模,资金来源、资金使用符合要求,没有经营、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等情况;项目符合城市规划,招投标、施工许可等相关规定。
四是通过自查,我局没有将公有房屋物权证变更或转移到下属单位;也不存在将公有房屋转变为经营性用房,更不存在隐瞒和少报办公用房面积;但确实存在局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198.78平方米的问题。
五、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机关办公用房的清理标准和要求,适时做好单位自查、核查确认、整改落实、总结完善四个阶段工作任务。特别是要按要求时限做好现有办公用房的集中清理腾退工作,全面整合利用机关单位公共服务用房资源,切实做好我局机关办公用房的规范和管理工作。
【二】
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乡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开展好办公用房清理和整改工作。现将我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和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基本情况
乡共有干部职工数38名:在编在岗17名,其中科级干部7名、一般干部10名;下派干部8名,其中国土局2名、司法局1名、城建局1名、农粮局3名、派出所1名;其他干部13名,其中乡聘干部6名、大学生村官6名、三支一扶1名。
乡办公用房占地总面积866.3平方米,建筑总面积2534.6平方米,其中办公室用房261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371.9平方米、设备用房14.7平方米、附属用房86.9平方米、干部职工住房及其他1800.1平方米(含走廊、阳台、楼梯等)。
1、办公室用房261平方米,使用情况如下:乡科级干部7名,其中乡党委书记张朝晖同志与1名乡聘干部共用办公用房22.1平方米(张朝晖同志使用13.1平方米),乡长温华锦同志与1名乡聘干部共用办公用房22.1平方米(温华锦同志使用13.1平方米),5名副科干部均与普通干部共用办公用房,总面积27.0平方米,人均5.4平方米;一般干部31名,其中29名干部在乡办公、1名干部在财政所办公、1名派出所下派干部在警务室办公,在乡办公干部办公用房总面积186.5平方米,人均6.4平方米;派出所警务室2间21.3平方米,平时为下派干部使用,逢圩日为麟潭派出所全体警员使用。
2、公共服务用房371.9平方米,使用情况如下:会议室2间,分别是党政会议室46.1平方米、大会议室127.9平方米;便民服务中心1间92.7平方米;接访室1间10.1平方米;林权纠纷调处室1间10.1平方米;档案室1间14.7平方米;物资室1间14.7平方米;文印室1间10.2平方米;人武部沙盘室1间11.2平方米;计生服务所B超室1间13.9平方米;计生服务所孕检室1间9.1平方米;卫生间1间11.2平方米。
3、设备用房14.7平方米,使用情况如下:政务通通信机房1间14.7平方米。
4、附属用房86.9平方米,使用情况如下:厨房1间面积56.3平方米;食堂2间,面积分别为18.3、12.3平方米。
5、乡财政所在编在岗2人、聘用干部1人、乡干部1人,为独栋建筑,占地面积169.1平方米,建筑面积507.2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2间25.7平方米,分别为所长与乡干部办公室15.5平方米、财政所2名干部办公室10.2平方米,人均6.4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2间36平方米,分别为接待室14.6平方米、资料室21.4平方米;其余445.5平方米为干部职工住房及其他用房。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乡办公用房严格执行科级干部9平方米、普通干部6平方米政策,有部分干部超出标准但未超50%,因办公大楼均为上世纪90年代建房,目前无现成用房可调剂且不适合隔断,故暂未清退或隔断。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乡群众信息与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正在紧密施工中,待完工后,原办公楼涉群工作人员搬入群众信息与服务中心办公,其他工作人员按面积要求调剂至集中连片办公室办公,剩余集中连片办公用房先行解决干部职工居住后进行腾退并移交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或县国资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