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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范管理制度(4篇)

发布于2023-11-30 20:28,全文约 11678 字

篇1:公司单位的车辆管理制度

为使我院车辆管理更加规范化、合理化、统一化,本着“节约开支,合理使用,减少漏洞,杜绝事故”的原则,合理进行调配和使用,保证每部车辆在医院的行政和医疗工作中充分发挥服务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使用管理:

1、医院各种公务车辆由院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派车本着“先急后缓、保障重点”的原则,车辆使用范围包括:院领导和各职能科室因公外出用车、各种会议用车、医院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用车、请专家会诊用车以及经院领导批准的其他用车。

2、120救护车由急诊科负责调度,救护车主要用于120急症救护使用,未经请示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120”值班车辆用途。确因工作需要改变车辆用途的,由急诊科书面向分管院长请示经同意后方可改变,并在规定期限内恢复其原用途.外出医疗急救用车,由医务科请示分管领导后调配,医务科安排出车后报院办公室备案。

3、院领导黄州区内办公用车,由办公室合理派遣;黄州区以外办公用车,须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医院各职能科室使用车辆,需提前一天到院办公室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并写明用车时间、地点、事由经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由院办公室统筹安排,并填写车辆使用派车单通知出车司机;超出黄州区范围的,必须由院长批准。凡事先未填申请单的部门,用车不予保障,使用车辆时应按派车单批准的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指使驾驶员更改行车路线。

4、医院所有职工用车原则上不予安排,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和院长批准后,院办公室给予安排。

5、司机必须凭派车单出车,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出车,否则发生交通意外,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6、医院所有车辆在节假日或每日下班收车时,必须停放在单位指定地点,车辆钥匙统一由医院办公室保管。非经分管领导和院长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持有或保管车辆钥匙。(值班车辆钥匙由值班司机保管)。

7、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务车辆参加婚丧嫁娶等活动;严禁驾驶员在非工作日、非执行公务擅自动用公务车辆。凡公车私用造成违章及交通事故,由责任人承担后果并赔偿经济损失。

8、司机每次出车回院后,要及时告知院办公室,以便办公室掌握车辆情况,合理调配。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及时通知院办公室,并说明原因。

9、医院车辆专职司机,负责车辆的保管和维护,每次出车后要对车辆进行清洗、擦拭,并要定期进行检修、保养,以保证安全行驶。

10、救护车内的急救设备和物品必须保持完善,不得随意挪用。救护车司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适应抢救需要,不得无故脱岗,保证随叫随到。

11、司机驾车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证件配戴齐全,不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凡因自身原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处罚,所有后果及费用由驾车司机本人负责。

12、院办公室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建立详实的车辆管理档案,按规定办理交纳有关费用,按规定审计车辆费用凭证;所有车辆有关证件的年检及保险资料统一由院办公室保管,并负责安排

13、医院车辆一般情况不予外借,上级部门或相关单位因工作原因,确需借用车辆的,必须经院长同意后办公室方可安排借用。

二、车辆油料及维修管理

1、机动车辆的维修实行分级管理,机动车辆有故障后,驾驶员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告,确需维修的由办公室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办理。

2、实行车辆百公里耗油标准,超出部分由司机负责。车辆用油由办公室出具加油单到定点加油站加油。用车加油做详细登记。外出在外加油由办公室签字后,报请院长审批,方可入库报销。

3、车辆需要维修时,由办公室写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核准后方能进行,重大检修项目须经院长审批同意。路途中遇特殊情况需就近修理的,事后要及时按照上述程序补办手续。

4、车辆维修必须在医院定点修理厂维修,维修车辆时,办公室书面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并注明维修部件、费用及时间等后,方可保养或维修。

5、车辆检修或维修费用在5000元/次以下,由分管领导核准,车辆检修或维修费用在5000--10000元/次的,由院长核准。

三、司机管理

1、实行车辆出勤登记制度,司机每次出车均需将出车事由、地点、开车时间、到达时间、回车时间、到院时间、公里数、耗油数登记清楚,备查。

2、司机要坚守工作岗位,接通知后保证按时出车,保持车容整洁卫生,定期进行车辆的检修、保养,保证车辆安全行驶。

3、司机擅自出车,造成车辆损坏和责任事故,所需费用等均由本人承担,并追究责任,造成后果者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执行医院各项管理规定,禁止酒后开车,严禁车辆交给他人驾驶,驾驶员出车过程中因违反交通法规而被交警部门处以违章罚款时,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全部罚款费用。

5、车辆保养费、维修费、停车费、过路费、油料费等凭票据和出车登记及派车单报销。

6、无论值班、休息手机应保持24小时通畅,所有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

7、实行交接班制度,保持车辆状况处于良好状态(急救物品、油、担架等),不得带“病”出车。

8、本规定自二Oxx年月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篇2:公司单位的车辆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三、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

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篇3:公司单位的车辆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行政部副总监及车辆管理员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2、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2.1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各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务用车,须填写《部门用车申请表》,必须由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

2.2.公务车辆使用安排

2.2.1 用车申请审批通过的,请到行政部填制《车辆外出登记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公里数等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2.2.2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2.2.3 各部门使用车辆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车辆钥匙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保存、管理;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更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如果在外借过程中发生一切事故由驾驶员全权负责,公司给予辞退。

2.2.4 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将车辆钥匙交由管理人员保管。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行政部副总监或车辆管理员批准。

三、车辆用油管理

1、职责

1.1 行政部副总监、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1.2各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2、车辆油卡管理

2.1 公司所有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2.2 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行政部副总监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2.3 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坏了,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车辆管理人员,及时修理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

2.4 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车辆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应经车辆管理人员同意。

2.5 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车辆需要办理备用油卡,在车辆所配油卡金额不足时备用,车辆在使用备用油卡时应做好备用卡使用记录,便于月底数据统计。

2.6 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连续性,月底按顺序粘贴在《车辆用油统计表》上。

3、充值申请流程

3.1 车辆管理人员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500元时,及时申请油卡充值。

3.2 车辆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须做好《车辆用油统计表》工作,并保证将《车辆用油统计表》及时上报财务,财务在对油卡充值审核时要对上次充值的用油情况进行审核。

3.3 车辆油卡充值申请审核通过后,财务部将以支票或现金转交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应提供正确的公司名称,并指定专人领取,及时充值

3.4 车辆管理人员给油卡充值后,应将各车辆充值明细连同增值税票一齐带回公司部。

四、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职责

1.1 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1.2 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车辆有问题时到行政部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保养维修合格;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2、工作流程

2.1 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2.1.1 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车、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2.1.2 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2.1.3 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2.1.4 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

2.1.5 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2.1.6 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2.1.7 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2.1.8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必须在正规的4S店进行,取得正规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

2.2 定期保养

2.2.1 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

2.2.2 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报告行政部,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违者费用不予报销。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2.2.3 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车辆管理员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2.2.4 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

2.2.5 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2.2.6 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行政部副总监或车辆管理员同意,在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2.2.7 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口头向领导进行维修申请---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车辆管理人员鉴定、审核----行政副总监签字----走报帐中心报销。

2.2.8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运输。

五、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1、车辆罚款管理

1.1 严禁酒后驾驶,酒后驾驶出现事故者,由个人负责所有事故责任,且公司予以辞退。

1.2 驾驶员不按交通规则行驶(超速、限号、闯红灯、违规停车、违规掉头等),所有产生的费用和扣分自行承担;但遇到特殊情况(如领导赶飞机、赶会议等)时违规行驶,经领导批准同意,造成的违章由公司承担。

1.3 在处理违章前,应到行政部报备,未报备的,公司不予承担责任。

1.4 驾驶员在离开车辆时,必须锁好车门、车窗,并开启安全防盗装置,防止车辆或车内物品被盗。因个人行为,未及时锁好车门、车窗或未开启安全防盗装置而造成车辆或车内物品丢失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将由当事司机承担。

1.5 驾驶员对自己所驾驶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应保证证件齐全。发现证件缺少、已过期或即将过期的,应立刻上报行政部门。以便得到及时的处理。因证件不齐全或已过期未及时上报行政部门而被交管部门罚款的,所罚款项费用不予报销。

1.6 下班或公休期间,没有接到工作任务的驾驶员必须注意休息,保证合理的睡眠,严禁疲劳驾驶。因个人行为疲劳驾车而引发交通事故或交通意外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将由当事驾驶员全部承担,公司给予辞退。

1.7 接到出车任务的驾驶员,必须准时出车并选择最佳路线行驶,不得延误用车人的时间,若遇到临时交通管制或因大雨、冰雪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而不能准时到达任务地点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到用车人和车辆管理部门,以便及时作出调整。对因故意拖延时间或中途办理与出车任务无关事宜的司机,情节严重的将直接辞退。

2、车辆事故理赔管理

2.1 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2.2 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不要耽误正常工作,修理费先由驾驶员垫支或凭保险公司的事故受理单向公司借款支付。

2.3 保险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会将一联写有理赔号码的受理单交于驾驶员,然后保险公司系统会将该起事故的理赔号码发送至驾驶人员所留的手机上,驾驶人员应妥善保管。

2.4 驾驶人员应将正确无误的公司名称及银行帐号告知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受理事故后应跟踪保险公司及时将理赔款汇之公司帐号。

2.5 当公司已确定收到该笔理赔金额时,驾驶人员应凭载有理赔号的受理单或理赔号来财务部领款或办理冲账手续。

2.6 财务部应根据所报理赔号与银行到账凭证载明的号码与车牌号对应,确定相符后方可支付或冲账,否则不予办理。

六、对用车者服务

1、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驾驶员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2、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3、驾驶员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

4、当乘车人上车后,驾驶员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5、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驾驶员一般不得离车;

6、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驾驶员应予以帮助。

七、行车安全措施

1、严禁未取得驾驶证、行驶证、准驾证以及驾驶车辆与证件标明车型不符等无证驾驶车辆行为。

2、严禁超过道路限制车速以及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和企业内部明令规定车速的超速驾车行为。

3、严禁饮酒后8小时之内及醉酒后24小时之内驾驶车辆的酒后驾车行为。

4、执行紧急任务,需日夜兼程的车辆,必须配备两名或两名以上驾驶员,禁止驾驶员疲劳驾驶。

5、严禁驾乘人员行车中不系安全带以及安全带佩戴不规范或安全带失效的不安全行为。

6、严禁行车不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警指挥驾驶操作的违反交通信号行为。

7、严禁行车中强行超车、违规超车变道、强行会车、争抢车道、占道行驶、弯道超车、坡路超车等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争道抢行行为。

8、严禁超过核定载客人数、超过核定载货质量以及超宽超高的超员超载驾车行为。

9、严禁车辆的制动、转向、灯光、电子控制等系统以及轮胎、喇叭等关键部件存在不安全隐患运行的带病驾车行为。

10、严禁车辆运行中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聊天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八、驾驶机动车必须禁止的行为

1、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2、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3、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4、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5、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6、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7、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九、驾驶员注意事项

1、驾驶员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

2、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3、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4、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5、驾驶员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6、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管理责任者报告。

十、驾驶员安全教育

1、未经劳动、公安交通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人员,不熟悉车辆性能者不能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2、应坚持做好例保工作,车辆制动器、喇叭、转向系统、灯光等影响安全如作用不良不准用车。

3、严禁翻斗车、自卸车车厢乘人,严禁人货混装,车辆载货应不超载、超高、超宽,捆扎应牢固可靠,应防止车内物体失稳跌落伤人。

4、乘坐车辆应坐在安全处,头、手、身不得露出车厢外,要避免车辆启动制动时跌倒。

5、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在场内掉头、倒车,在狭窄场地行驶时应有专人指挥。

6、现场行车进场要减速,并做到“四慢”:道路情况不明要慢;线路不良要慢;起步、会车、停车要慢;在狭路、桥梁弯路、坡路、叉道、行人拥挤地点及出入大门时要慢。

7、在临近机动车道作业区和脚手架等设施,以及在道路中的路障应加设安全色标、安全标志和防护措施,并要确保夜间有充足照明。

8、装卸车作业时,若车辆停在坡道上,应在车轮两侧用楔形木块加以固定。

9、人员在场内机动车道应避免右侧行走,并做到不平排结队有碍交通;避让车辆时,就避让于两车交会之中,不站于旁有堆物无法退让的死角。

10、机动车辆不得牵引无制动装置的车辆,牵引物体时物体上不得有人,人不得进入下在牵引的物与车之间,坡道上牵引时,车和被索引物下方不得有人作业和停留。

十一、个人形象

1、驾驶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2、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3、注意个人言行;

4、在驾驶过程中,应保持正确的姿势。

本标准规定了豫商黔投投资有限公司涉及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豫商黔投投资有限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公司行政部。

篇4:员工手册公司制度管理制度

第一篇 总则

一、序言

欢迎您加入上海___信息科技公司的大家庭!本员工手册旨在帮助您了解新的工作环境,从而使您尽快与公司融为一体。

本员工手册制定了员工的一般原则和规章制度;重要的是所有员工都必须了解其中所有的规章制度。员工应该遵守公司的政策和规章制度。

本员工手册,是对劳动合同中的条款细则进行补充。劳动合同和本员工手册均规定录用的条款和条件,以及可接受的程序。

本手册内容将会适时有所修改,因此,本手册的细则也将以不时修订的版本为准,而且也无法概括所有适用于你个人情况的条款细则。如有需要,新修订的部分将分别告知各位。因此,如对手册所述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有任何疑问,请咨询行政人事部。

本手册归上海___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仅供内部使用。

二、公司简介

上海___信息科技有限公司(___网前身上海团购网)创立于20__年3月,是中国最大的家居生活消费品导购网站之一。目前拥有苏州、杭州、宁波、无锡、武汉、南京、合肥、长沙、深圳、济南、天津等分支机构。网站的核心业务是家居(含装潢、建材、家具、家电等)、婚庆和大宗生活消费品。

网站创始成员一贯坚持“成本、效率、细节、决心”的企业文化,带领公司团队在中国率先创立B+BtoC商业模式,是中国现场团购和网络网购的开创者。几年来,已经为十几万装修用户提供服务,并引领着现场团购这一新兴消费模式不断走向成熟和规范,为会员、商家带来巨大价值。

我们的目标是让会员的装修像喝茶一样简单,更便捷、更愉快地买到性价比最高、最适合的产品。

三、企业文化

1.使命:让客户能够更便捷地买到性价比最高、最适合的产品。为员工提供发展的平台、

上海__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实现员工的自我价值,提高工作生活质量。

2.经营哲学:共同价值观是永续经营之源、赢得顾客心是企业立足之本。

3.宗旨:诚恳服务客户,决心成就事业。

4.行为准则:成本、细节、效率、决心。

5.愿景:成为中国最好的家居消费网络导购服务平台。

第二篇 人力资源规范

一、入职手续办理

(1)报到:接到录用通知后,请按指定日期到公司行政人事部报到。如果您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请即与行政人事部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

(2)提供个人资料:员工报到时须如实填写《员工入职信息表》,并向行政人事部出示下列真实有效的资料。如员工不能及时提供以下资料,则行政人事部有权不予办理入职手续。

◇身份证复印件 1份(验原件)

◇学历证书复印件 1份(验原件)

◇职称证书复印件 1份(验原件)

◇劳动手册及退工单原件(上海户籍员工)

◇居住证、就业证复印件各一份(非上海户籍员工)

◇一寸免冠照片1张

◇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同时,请将个人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人事档案存放情况、居住证办理情况等信息如实告知公司行政人事部。公司提倡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请务必保证您所提供的所有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如有任何虚假资料,一经发现,公司将立即与您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如信息和资料有变更,应在一周内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供。

二、试用期管理

1.试用期考核

试用期即将结束前一周内,对员工在试用期间的表现对照其录用条件进行考核,由部门负责人对其做出考核鉴定并填写《试用期工作表现评估表》,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公司行政人事部与员工面谈确认转正事宜。试用期内,公司经考核认定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2.试用期离职

试用期内,员工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需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公司。员工根据离职管理的规定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员工入职后一周内提出离职的,公司不予支付薪资;员工入职后一月内擅自离职的,公司不支付薪资。

上海__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三、考勤管理

1.公司实行打卡和登记考勤制度,平均每周工作40小时。无论何时上班、下班,出入办公地点都应打卡或登记考勤。公司不允许员工互相代打卡,代打卡人一经事实确认,将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处理,公司可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公司全体员工每月必须参加2次现场团购活动。请假未参加的,则按事假处理;无故未参加的,则按旷工处理。

3.上班时间外出,须得到部门负责人允诺并填写《外出登记表》,部门负责人对于下属负有监督的职责。

4.因公不能打卡,须如实填写《外出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如未经部门负责人确认的则按照迟到、早退、旷工计。

5.迟到。公司员工须在9点到达公司并打卡,9:01—9:30按照迟到处理。一个月内,员工每迟到1次扣罚人民币10元,自第4次迟到起每次扣罚人民币50元。迟到时间超过30分钟不满1小时,按事假1小时处理;迟到时间超过1小时不满2小时,按事假2小时处理;迟到时间超过2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

6.早退。公司员工在17:30分前离开公司的按照早退处理。员工早退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罚人民币50元;早退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论处。

7.旷工。以下情况视为旷工:

(1)迟到时间超过2小时或早退时间超过30分钟;

(2)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

(3)经认定是依据虚假的病休证明而骗取的病休期间;

(4)事先不请假,而后又不能被公司确认属紧急情况而获批准;

(5)工作时间擅离职守、干私活、办私事或拒绝工作;

(6)不服从工作安排和合理的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7)提出辞职申请后离职前无故不到岗或消极怠工。

旷工期间不发放员工劳动报酬。旷工半天,扣罚人民币150元;旷工一天,扣罚人民币300元。

8.IC卡丢失、损坏、忘带等不能打卡时,应在前台处做好登记,行政人事部以登记进行考勤。如员工IC卡丢失、损坏,员工自行支付IC卡的购买费用,办理新卡。

9.为保证每月薪资的按时发放,每月2日前是上月考勤说明的截止日期(遇节假日顺延),如员工需要有考勤说明,须在每月2日前将说明文件提交到行政人事部。考勤结转以后,进入工薪计算系统的上月考勤数据不再更改。

10.各部门节假日值班名单、踩点、输U卡等汇总,须在每月2日前提交到行政人事部。

11.当月迟到、早退达5次以上(含5次);当季旷工累计达3天以上或一年累计旷工达7天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补偿责任。

四、休假管理

1.公司按照规定给予员工享有的法定节假日。

2.年休假

(1)休假天数。员工工作已满1年不满20__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20__年不满20__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__年的,年休假15天。

(2)年假不得累积,不得转入下一年度。除非具有特殊理由,由总经理书面批准,可在下年第一季度补假,最多不超过5天。

(3)年假天数按工作日计算。年假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员工。

(4)员工应合理安排休假计划,无特殊情况,公司应当同意员工的休假申请。

3.事假

(1)员工请事假,需要有充分、正当理由,同时必须至少提前1天填写《请假单》,请假3日以内的由部门经理批准,请假超过3日的报公司总经理批准。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作旷工处理。

(2)如遇突发事件,应利用电话在9:00前通知部门经理和行政人事部,并在到岗后1天内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如未补办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4.病假

(1)员工每月可享受1天的全薪病假。

(2)病假以医院证明为依据,无医院证明一律视为事假。

(3)员工请病假应利用电话及时向部门经理请假,并于事后补交有关证明。病假3天以内,应于病愈上班第一天将医院证明交至公司行政人事部;病假超过3天,应通过邮寄或家属传递等方式将医院证明交至公司行政人事部。

5.婚假

(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员工结婚,享有3天带薪婚假(含公休日)。

(2)晚婚员工(男晚于25周岁的初婚,女晚于23周岁的初婚),享有10天带薪婚假(含公休日)。

(3)申请婚假应提前一周向公司行政人事部及所属部门提出申请,并将工作安排好。提出申请的同时应向公司提交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经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并存档。

6.丧假

(1)如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及配偶父母)不幸去世,可享受3天带薪丧假(不含往返路程时间)。

(2)向公司提交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如有特殊情况,丧假可事后补办休假手续。

7.生育假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公司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产假, 具体按当地规定执行。

(3)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公司在其正常劳动时间内给予每天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的,每位每次均有30分钟。每个劳动日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但不得以现金发放给职工。

(4)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公司可与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5)女性员工一旦确认怀孕,应立即通知行政人事部,并将有关预计分娩期的医生证明副本提交行政人事部。

(6)休产假必须于预产期前30天向部门经理申请批准并交至行政人事部备案。产假期间享受国家及地方法律规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