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安装合同范本(热门九篇)
发布于2024-01-07 11:49,全文约 12031 字
篇1:户外广告安装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户外广告安装合同范本
发包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包方:广告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甲方要安装的广告牌匾位于新城区全宁街与林西路交汇处,由乙方制作安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制定本合同。
具体安装项目及效果以甲、乙双方约定核实(见附表)
一、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总造价(包死价):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2800.00元
2、 工程付款方式:首次付款人民币¥1400.00元,竣工验收后,当天结清余款人民币¥1400.00元。
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及所用材料进行监督。
2、 竣工以甲方验收合格为准。
三、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水电均由乙方自备。
2、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3、 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工期内完工。
四、工期:
1、 乙方应在甲方交付定金后三天内制作并安装完毕。
2、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除承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外,按工程损失的的3%支付违约金。
五、工程保修:
工程保修期为一年。工程款全部计清后,甲、乙双方的保修约定即能生效,乙方为整个工程质量保修,在保修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维修,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 本合同未尽适宜,根据工程实际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至保修期满终止。
八、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篇2:路灯购销安装合同范本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1.商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
1.1.双头,半截光型,总高度12m,外观见下图;两根钢管皆为白色,直径102mm,壁厚≥4.5mm;分别为:高12m,光源采用上海亚明产400W高压钠灯,灯头水平长度约1030mm;高10m,光源采用上海亚明产250W高压钠灯,灯头水平长度约830mm;两根钢管直插至底部法兰盘;底部蓝色部分高度1500mm,湖蓝色;颜色如图:白色加湖蓝。法兰盘厚度≥20mm,尺寸见附图。
2.商品质量标准
2.1.光源采用高压钠灯,平均寿命须达20xx0小时以上,光源电器品牌:上海亚明的产品。
2.2.灯体为压铸铝成型外壳,经防腐蚀静电喷涂处理,表面光洁、无气孔无裂纹,灯具的外壳厚度≥2.5mm,反射器采用高纯铝板成形后经表面阳极氧化处理,反射效率75%以上,抗老化,透光罩为5mm厚钢化玻璃。
2.3.灯具配光采用专业道路配光标准,迎风面面积0.45㎡以下,抗震等级达到3G,单灯补偿功率因数高于0.85(采用电子镇流器功率因数在0.95-0.98),属高效节能产品。灯具具备良好的光学性能,反射器必须为路灯专用反射器。灯具须具备较好的防触电保护、防腐蚀性能等,灯具的平均使用寿命为20xx年以上。
2.4.电器箱防护等级IP54,光源室防护等级达IP65级。
2.5.灯杆材质为优质低硅碳钢Q235钢板;经大型折弯机一次压摸成型,自动收口焊接,并经酸洗后,内外热镀锌防腐处理,表面静电喷塑而成,杆体壁厚≥4.5mm;带防盗检修门;须出具技术监督部门相应的检测报告,须携带检测报告原件,检测报告严禁伪造,一经发现视为违约处理;不含地笼,但需提供相关尺寸。
2.6.其他未注明项目的技术参数应该符合行业标准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3.商品单价、数量、合同金额
3.1.商品单价:4360元/套,此价格为含税、运输、装卸车、全部安装完成的综合单价。
3.2.商品数量:共36套,结算时以实际货到工地数量为准。
3.3.工程地点
4.1.xx市朝阳街道工业园路段西侧。
5.交货方式、完成时间。
5.1.交货方式
5.1.1.时间:
5.1.2.地点:xx市朝阳街道工业园路段东侧。
5.2.完成时间:
6.安装调试
6.1.供方负责安装调试及相关费用,安装调试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损坏、丢失等皆由供方负责,需方不负任何责任。
7.验收方法
7.1.依合同所定质量标准验收。
8.付款方式
8.1.合同生效后按合同总金额的30%定金;全部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定金转化为付款,并付至合同总金额的50%;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自产品验收合格起壹年内无质量等问题余款无息结清。供货方仍承担所有售后服务准则。
9.供方售后服务准则、维修承诺
9.1.正常情况下因产品的设计或生产的原因造成的产品部分或全部损坏,供方公司提供免费的维修服务,因产品已经使用的供方公司只免费提供产品在功能性的维修处理,不提供免费的外观维修处理。
9.2.保用期限:
9.3.现场服务响应时间:乙方在质保期内接到甲方的电话后,2天内到达现场,4天内修复故障,4天内不能修复的,承诺采取提供备品、备件或备机等措施,以保证甲方的正常工作,待维修配件到后再换回。
9.4.保修期限的界定:产品的保修期依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10.违约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10.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的违约金。
10.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_2_%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10.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10.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10.5.在产品验收合格后的安装或调试期间,产品质量及外观损坏由供方负责。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因需方工地人员人为埙坏,由需方自担。
11.不可抗力
11.1.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11.2.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12.争议处理
12.1.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签订合同双方应积极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xx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3.其他
13.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动生效,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代理人(签字):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代理人(签字):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签订日期:_____年_月日
篇3:路灯购销安装合同范本
买方:卖方:
一,供货范围:
1.货物名称:市电路灯
2.规格、型号、数量:
3每套具体参数全部按设计图生产!
4.保修范围:卖方产品在正常工作条件下保修三年,人为或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对产品质量问题的,不在保修范围。
二、合同金额
1.合同的总额为¥0元人民币(大写:元整),此合同价为该批市政路灯最终价(含运费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受市场因素影响。如果供货范围及技术要求发生变化,双方另行商议。
二、交付货物的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本合同签定后,全部货物在元月15日前到达施工地点。
2.交货地点:贵州省榕江县古榕镇三宝景区内。
三、付款方式
1.买方付款以银行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2.预付款:本合同签订后,买方支付卖方合同总额20%(0.00元)供货定金。
3.发货款:卖方货物装车后上路前,买方支付给卖方合同总额40%(0.00元)货款。
4.到货款:货物到施工地点后,付合同总额30%(5.00元)的货款后方可下车。
5.余款支付:乙方在施工完成安装调试后付7%货款(5.00元),剩余的3%(1元)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一年后付清卖方。
四、包装要求
卖方提供的全部设备,均应采用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之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鲁装卸要求,以确保设备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设备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五、运输
1.从卖方至合同目的地的设备运输由卖方负责。运杂费、保险费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2.卖方应在设备发运后12小时内,以书面或传真将本次发运的货物名称、件数、编号、发运日期、发运地点通知买方,并派代表前往交货地点清点交货。
3.设备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全部损失和损坏由卖方承担,并负责同运输部门交涉。
六、卖方责任卖方应履行以下责任:
(1)质量问题;卖方必须按照双方确定设计方案实施。如因颜色、规格、尺寸与设计方案不合格造成的退货损失由卖方全部承担。
(2)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设计、制造等造成的缺陷以及路灯维修保修所造成的费由卖方全部承担。
(3)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施工方安装,并负责技术培训、解决凝南问题。(4)本次市政路灯灯杆钢筋基础乙方自负。
七、检验:卖方应对设备的质量(包括外观)、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相关文件。证明设备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提供给乙方。
八、交货时间的相关约定
1.卖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在规定地点交货和履行相应伴随责任。
2.本批合同数量分为两次交货,第一批交186盏(其中壁挂灯146这、琵琶路灯28盏、萨玛伞灯12盏),在第一批在20xx年元月15号前交货。第二批在元月20号前交清。合同履行过程中,每延迟一天交货时卖方支付买方合同总价0.5%的违约金。延期交货最长不超过10天,否则将承担买方因此合同造成的全部损失。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买方索赔全部损失。
3.买、卖双方如有特殊情况,延长交货期限不能超过5天。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提前或延期5天交货。延期超过10天的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第2款约定执行。
九、争端的解决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友好协商解决。如有争议双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贵州榕江县法院)提起诉讼。
十、资料提供卖方向买方提供货物时必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路灯安装、操作说明书
2.产品合格证、保修单等
3.国家标准规定的检查项目和出厂检验报告。
4.卖方在供货时必须提供各项产品的备品一套(除灯杆以外)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买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复印件、扫描件、传真件具有同等效率。合同一式四份,买方执二份,卖方执二份。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买方:卖方:
年月日:
篇4:路灯购销安装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部分:产品购销
一、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
1、 名称:成套冷库
2、 商标:见附件;要求温度控制范围在:保鲜库±5℃.冷藏冷库-18℃。
二、 安装及调试地点:
三、 运输费用:乙方
四、 甲方负责协调相关关系、保证乙方正常的施工时间。
五、 甲方必须把主电源线送到冷库控制箱。
六、 甲方必须把水路接到指定位置。
七、 组织具有施工经验丰富的施工队伍,负责本工程具体施工,保证 安装质量及系统功
能使用正常,并保证制冷系统运行平稳、高效。乙方负责处理因安装引起的质量问题。
八、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和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设备、管线。
九、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劳动法规、条例规定的要求进行施工,甲方不负安
全责任,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负。
十、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现场管理的各项制度。
十一、 工期
1、 开工时间:合同签订后七天施工。
2、 竣工时间:以开工之日十日内完工。
3、 由于下例原因造成工期延迟,乙方不负责:
4、 甲方原因:如施工水、电及场地等原因,因甲方工程变更原因或其因甲方原因成的工期延迟。
十二、质量管理、验收: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后方能施工。
2、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性质量要求,双方应确定增加费用,需另签订补充合同。
3、 工程竣工后,甲方按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验收。
十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总额款的20%,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
2、设备到场后,甲方付乙方工程总额款的60%,(支付承兑)
即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3、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付乙方工程总额款的10%,(支付承兑)
即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4、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剩余10%保修期满后一次
十四、保修:
1、保修内容、范围:全部合同设备及管路系统。
2、保修期内的维修人员差旅费由乙方承担。
3、工程保修期限为壹年整,工程竣工经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生效。(易损件及制冷剂除外)。
4、其它约定事项:冷库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壹年;压缩机按沈阳XX公司质保条例执行。乙方负责将三相四线电源,水源接至电控箱,压缩机,水池和土建地平由乙方负责,冷库设备须由专人负责管理,由于人为操作不当;管理保养不善造成压缩机缺油,电源缺相等又没采取相应措施使压缩机损坏,由乙方负担材料费及维修费用,注合同按清单为准。
7、保修期满后,乙方仍会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对保修范围内出现的问题,将根据甲方需要派人维修,收取成本费用。
十五、售后服务
1、可提供的优惠条件:
(1)工程保用期: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
(2)冷冻设备保用期内设备验收合格12个月,即本保修期内设备因产品质量问题,由我方提供服务。
(3)提供技术指导安装及设备调试服务。
(4)终身优惠价提供局部易损部件,并协助用户进行机组大修。
(5)为使用方便培训两名技术操作人员,免收培训费。
(6)为使用方便提供机组的保养服务。
2、服务内容:
(1)技术人员到现场调试时对用户操作人员进行现场讲解和现场操作培训,使用操作人员具有独立操作能力。
3、服务保障:
公司接到报修电话,维修人员将在2-5小时内赶到现场,一般故障24小时内解决。联系电话:
十六、争议和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请有关国家部门进行调解。
2、在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的途径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同意在工程施工现场所在地的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十七、合同生效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签字生效。
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冷库报价单》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篇5:路灯安装合同_路灯安装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在甲、乙双方就目前市场上路灯价格进行多方考察论证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项目
合同共分两部分,第一:材料部分;第二,安装部分。 材料部分
中阳县乔鑫公路工程材料清单
安装部分
安装路灯90套,铺设电缆 米,安装开关箱 只,安装路灯每套 元,铺设电缆单价 元,安装开关箱 元,机械吊装费 元,税费 元,合计 元。
以上费用总计: 。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10日内提供基础施工图纸和其它图纸。
二、电缆管道和路灯基础乙方根据实际地形条件进行布线和施工。
三、乙方的材料进场后,甲方将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四、乙方承诺工程竣工后一年内的光源及线路、设备等均实行保修,灯杆保修期为3年,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安装,至 年 月 日完工。合同签订10日内,乙方材料全部进场交付甲方验收。
二、材料验收合格后20日内乙方应安装结束,交付甲方验收。
第四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办法
一、本工程质量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及规范进行验收,施工质量达到:优良。
二、验收办法:
1、乙方材料进场后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收到通知后七日内,对工程所用的材料按国颁标准进行随机抽样检查,检查必须达到合格标准要求。
2、材料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尽快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收到通知七日之内对工程组织验收。
3、乙方派出进出场安装、调试的技术人员必须有国家承认的资质证书,否则不得进场施工。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一、工程所需材料进场验收合格后10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总材料款的50%。
二、工程安装验收合格后两月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的90%。
三、其余10%的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一年内无任何工程质量问题,甲方把剩余的工程款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双方协商调解或根据《合同法》交仲裁机关仲裁或法院审理。材料、安装质量又甲方所在地管辖,工程款纠纷由乙方所在地管辖。
第七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合同订立双反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合同义务均履行完毕后终止。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留存四份,乙方留存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时间:
篇6:路灯安装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刘集镇中心村路灯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刘集镇中心村境内
3、工程内容:按要求建设路灯安装工程,施工安装要求详见附件。
二、工程期限
20xx年11月10日前开工,30个晴天竣工。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四、工程承包价及支付方式
工程承包价以每盏路灯壹仟捌佰伍拾元(¥1850.00)计算,负责包亮到位,此款含配电箱、电线及其它各项施工费用,工程竣工合格,发包方于20xx年12月30日前支付50%,20xx年12月30日前支付50%。
五、施工安装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及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施工,详见中心村施工安装要求。
2、工程施工中,甲方有检查权。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代表或甲方所聘请的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3、乙方所使用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必须是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并有产品合格证证明。
4、安装时灯杆主杆与地面保持竖直,基座固定稳固,电缆线接头须采用热扎,绝缘良好,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国家及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要求。
5、灯杆间距为40米,如有变动须按甲方指定的间距标准执行。
六、竣工验收与包修
1、乙方在工程竣工前5日将验收日期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时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
2、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5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在甲方全面接管前,乙方仍负有保管责任。
3、在进行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负责修理或返工,经验收合格后,再进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4、竣工验收以国家和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5天内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2)、其它需要提交甲方存档备查的文档资料。
5、工程竣工后,自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之日前起两年内,乙方还须承担包修责任。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包修维护费用含在工程总承包款中。包修期满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修。
七、乙方签订合同时须交纳合同保证金贰万元整,此款在工程结束后予以返还。
八、其它约定
1、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安全施工,工程施工中的任何安全责任都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2、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或分包。
3、本工程税金由甲方负责缴纳。
4、乙方施工中,遇有矛盾,甲方积极协调。
5、任何一方违约,承担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本合同经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单位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路灯安装合同_路灯安装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禄劝鑫潮石材工业园路灯施工安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禄劝鑫潮石材工业园厂区路灯安装
工程地点:禄劝鑫潮石材工业园
工程内容:厂区路灯安装施工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工程范围
厂区路灯布臵图内要求的内容。
三.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12月 日
竣工日期:20xx年12月 日
四.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甲方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合同款项与支付
该合同价为包干价:86900.00元,大写:捌万陆仟玖佰元整。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扣除质保金一次性结算,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5%,即:4345元,大写:肆仟叁佰肆拾伍元整。
六.质保期
验收合格后,乙方质保时间为1年。
七.违约责任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要求的,乙方负责整改完善直至合格,造成施工工期延误的,按照每天罚款3000.00元支付给甲方。
八.附件
甲方:
法人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人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篇8:路灯安装合同范本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提供本村品味和方便村民生活,经村两委会讨论决定在本村安装亮光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经供电部门推荐,村两委会同意将该工程承办给乙方安装施工,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松阳县扶困项目新兴镇竹囮村路灯工程。施工地点:竹囮村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三、工程造价按乙方实际施工工程量结算。单价参照相关定额及丽水市市场信息价。
四、工程支付:工程款在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审核结果认定后十五日内付清。
五、工程质量要求:材料由古市供电所指定的经销单位购买,安装标准,要求以供电部门验收为准。
六、施工期限,开工时间为20xx年11月1日,竣工时间为20xx年12月6日。在施工期间遇天气等特殊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时竣工的,工期可相应顺延。
七、施工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中应做好安全施工防护措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在施工中发生一切共事故的,由乙方自负,费用由乙方支付。
八、工程验收:乙方施工竣工后,应通知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甲方应该7日内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无条件返工。
九、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
十、违约责任:甲方违约,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按逾期付款额日2%支付滞纳金。乙方违约,未按时竣工的按逾期日期支付甲方日违约金200元。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路灯安装合同_路灯安装合同范本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路灯和光纤线安装工程项目达成如下协议,订立本合约,并约定有关条款如下:
第一条: 工程名称:总库路灯改造项目
第二条: 工程地点:公司总库区
第三条: 工程内容:
乙方在甲方需求之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完成路灯设备的安装及相应调试,使甲方正常使用。
第四条: 合约总价: 人民币: 整.(¥元)
1、如果工程数量有所增加,按合约工程报价单办理追加。
2、由于设计变更,经甲方确认后所发生的费用,按第八条执行。
3、本条款所涉及本合约工程数量之增加,工程设计之变更,必须是因应甲方之需求,或事先得到甲方之书面同意方可实施。
第五条: 工程款支付、结算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合同款的30%,即人民币:),作为项目启动款;工程安装完毕,系统调试正常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60%,即人民币:)。
2、剩余10%在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15天内付清计人民币:。
3﹑付款方式:由甲方开立即期支票或以电汇方式汇款至乙方帐户,汇款费用由乙方承担。
单位名称:
开 户 行:
帐 号:
上述款项乙方需持合法合规的发票,按甲方的付款流程向甲方请款; 4﹑迟付款罚则: 如甲方未能按合约规定付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直至甲方付款为止,若因此对工程进度产生延误影响的责任,由甲方完全承担。
5﹑本工程依实际工程总数量订定工程总价,因此乙方不得要求任何物价指数增减而调整工程总价。
6﹑上述合约金额均为包工的总价,并含工程设计、安装、调试及1年保固的费用、相关税项。
第六条: 工程期限
1、工程期限为20天。
开工日期20xx年11月16日至20xx年12月08日前完工。
2、因故延期:因变更设计计划、调整工序及增减工程数量,工程数量增减而须延迟开工日期或延长、缩短完工期限者,须于事先由双方同意。因天灾人祸及法令限制确非乙方人力所能挽回;甲方相关工程未能按时完成,影响进场施工;甲方未按合约规定拨付工程款项;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应相应顺延,甲方依照实际情况给予确认。
第七条: 工程变更:甲方对本工程有随时变更设计计划、调整工序及增加工程数量的权利,乙方不得异议。对于因甲方原因增加工程数量,双方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计算增加;但不得以新增项目价格未议妥而擅自停工;因甲方变更设计计划、调整工序及增加工程数量,乙方必须废弃已完成工程的一部分,由甲方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计付给乙方。
第八条: 施工管理
1、乙方对于工程所在地法规或条例应一律遵守。
2、施工期间乙方应于工作地点设置警告标志或加防护设施,对于工地附近公私财产的安全均应由乙方预为防范。
4、凡遇不适宜工作的天时,乙方应遵照甲方的指示将工作全部或一部份暂停,并须设法保护已经完成的工作免使损坏。
5、本工程在未经正式验收交付甲方接管前,所有已做工程以及存于工地的机械材料概由乙方负责保管与保护,凡一切损坏皆由乙方完全负责。
6、施工时严格要求工程品质符合国家标准,并确保工程安全。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造成建筑物破损或因施工需要进行挖墙开洞等动作,乙方有修复责任。
8、本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清理工地及由本工程产生的废料、垃圾、鹰架、工具等,以确保工地安全。本工程完工时,乙方应在验收前清理工地所有废料、什物等。乙方在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将乙方留存于工地之施工设备、未用材料等全部撤离工地。
10、本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应当配合乙方施工,提供食宿等便利条件,在施工期间乙方接受甲方的管理,不得对损害甲方已有之建筑及财产。
第九条: 工程监督: 甲方可派人员监督工程。
第十条: 检查与验收:
1、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约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及检验并为检查及检验提供便利的条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理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自身原因导致之返工及修改费用。
2、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应于十日内完成试用与验收程序。如不合格,乙方应根据甲方合理修改意见进行工程与资料修正,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并重新提报竣工报告,如甲方逾期超过十日仍未办理验收则视同验收合格。
第十一条: 售后服务及保固责任:
1、质量保固范围为承包范围内施工图纸等技术资料;本工程的质量保固期为一年,质量保固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属于保固范围内的项目,在保固期内所发生的一切故障、损坏,只要不是因为甲方的故意、或基于法律所规定之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之状况,乙方在一个工作日内负责免费修护。保固范围内的项目,如因甲方故意、过失行为或天灾造成故障、损坏,乙方同意酌收甲方基本费用进行修护或。
3、保修期满,甲方可与乙方再次签署维护协议,乙方承诺每年维护费用不高于工程费用的10%。
第十二条: 违约条款:
甲、乙其中一方违反合约之规定,致他方受有损害者,受损一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但如违反合约规定是因为天灾人祸等人力所不能抗拒所致时,不在此限。
1、甲方责任:
① 未能按合约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②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品质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③ 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十个工作日内甲方不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2、乙方责任:
① 因乙方原因造成该工程逾期交付的,处逾期罚款,罚金按日处该工程项目工程款的千分之一计算。
② 由于工程品质造成甲方及其它第三人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纠纷及仲裁:
双方因本合约之效力、履行各自义务,任何相关事项生异议时,应本诸最大诚意,依公平原则协商解决。凡因本合约引起的或与本合约有关的任何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双方约定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合约附则:
1、本合约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约如有附件的,为本合约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约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约的补充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有限公司(签章)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