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优秀11篇)
发布于2024-01-09 09:28,全文约 7017 字
篇1:承租人在哪些情况下可解除租赁合同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_年_月_日共同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相关事宜,约定如下,以资遵守。
一、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以下事实:
1、甲方已收取乙方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期间的租金共计人民币_元;收取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元;
2、乙方经甲方允许,已实际对承租房屋进行了装饰、装修和改造,并支出费用人民币_元;
3、乙方承租后为承租房屋添置了___等物品,价值人民币_元;
4、甲方已代收乙方缴纳的水电、煤气等费用人民币_元。至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尚欠水、电费用_元。
三、乙方装饰、装修及改造费用与欠付甲方租金、欠缴水、电费相互折抵。
四、合同解除后,乙方所有的可移动物品归属乙方;租赁房屋内固定物及装修部分归属甲方。
五、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日内迁出租赁房屋。乙方按约迁出租赁房屋后_日内,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元并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给乙方。
乙方帐号见合同。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篇2:承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书
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原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依_________号仲裁书,已成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房屋的业主,并有意自用该处房产,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与原房主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的承租上述房产的租房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前终止,甲方于当日退出承租房产。
2、因房主自身原因,甲方近来一直未能与其联系上,故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的房租甲方已提存至_________公证处。
3、上述房租依乙方与原房主的转让协议,应全部或部分归乙方享有,但至今该房租仍在原房主________________处,且_________尚有_________________元押金未转交给乙方或归还甲方,鉴于上述情况,甲方承诺协助乙方取得其应得的房租,乙方承诺尽快归还甲方_________元押金。
4、双方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进行房屋交接手续,完成交接手续后在本协议上签章。
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承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书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现由于甲方经营需要,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共同恪守:
1. 自20__年4月29日起解除双方的房屋租赁关系,原租赁合同对双方不再具有约束力。
2. 乙方已全额支付甲方的房屋租赁合同上的违约金共人民币 元(¥ ),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燃气费共人民币 元(¥)。
3. 双方均同意在该终止协议签订后放弃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通过任何方式以原租赁关系为由向另一方提出违约赔偿要求的权利。
4.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项下纠纷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
5. 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有关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篇4:承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书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鉴于: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门市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及《房地产租赁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甲方将坐落于沈阳市区
街(路)号层门市/住宅租给乙方。上述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租赁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因于年月日向甲方提出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要求。现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以解除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
一、现因乙方方面的原因导致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无法继续履行,需提前终止。并付给甲方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____)。
二、返还剩余房款及押金方式:
核算清乙方所有应缴费用,包括:租金、管理费、物业费、水电费、燃气费、房屋在乙方租赁期间应缴纳的税费等后,甲方于年月日前返还乙方扣除违约金以外的剩余房屋租金和押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小写: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搬离该租赁房屋。
四、本协议效力
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
法定(授权)代表:法定(授权)代表:
篇5:承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书
李五毛:
自20xx年4月20日你与安庆A公司(现已注销,原权利义务由安庆B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概括承受)签订房屋租赁协议以来,双方合作十分融洽。但在双方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为三年。所以,你与安庆市远A公司签订的固定期房屋租赁协议早已到期,现已转为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关系。
现我司为了整合资源、规划发展,对安庆市A公司房屋(包括原你承租的43号门面及锅炉车间在内)对外招标出租。但在我司发布招标信息后,你并未参与投标和报价。因此,视为你自动放弃承租权。
鉴此,我公司特函告如下:
1、解除与你的房屋租赁合同关系;
2、请你在收到通知函10日内搬出华中西路43号门面及锅炉车间内所有属于你的物品、设备,并将房屋完好无损的移交给我司。
安庆市A公司
20xx年01月22日
篇6:承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书
甲方:
身份证号:
年
日乙方:法定代表人:年2日月月篇三: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
甲方(原出租方):
乙方(原承租方):
甲乙双方于20____年1月28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甲方将位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于20____年11月29日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双方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于20____年11月29日提前终止双方于20____年1月28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基于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实际返还房屋之日后的剩余租金,同时,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元的补偿,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给予的上述补偿,该补偿包括因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可能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如乙方未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前将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交付给甲方,甲方可撤回上述补偿。
三、乙方须于20____年3月30日之前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在交接时,甲乙双方共同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煤气使用等与房屋租赁有关的情况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同时结清包括上述补偿在内的相关费用。如乙方不能按约定
期限内返还房屋,乙方自愿承担甲方就该房屋与第三人签订相关合同约定的全部违约责任。
四、在《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对各自民事行为负责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与对方无关。
五、本协议签订之后,甲乙双方不得依据《房屋租赁合同》再主张任何权利。
六、乙方自始放弃因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而赋予的对承租甲方房屋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八、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项下纠纷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
九、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甲乙双方于20____年1月28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篇7:承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书
一、原合同租赁期计至年月日,从年月日起,尚未履行的合同内容,终止执行。
二、自年月日起,甲方与第三方因房屋租赁发生的纠纷及由此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
三、年月日前,应该缴纳的物业公司各项费用全部由乙方在规定时间内缴讫。
四、乙方已交纳的房屋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结算,以多退少补方式结清。
五、甲方自愿放弃因提前终止合同而引发的违约金索赔权利,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已共同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与房屋租赁有关的情况进行清点、验收,并且无任何异议。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因《房屋租赁合同》而产生的权利、义务自行终止,甲、乙双方均不得再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
六、其他内容:
1、关于租房押金:
2、
七、双方如就本协议的效力、解释或者履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调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双方会签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篇8:承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书
原告:,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被告:,男,1986年8月14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所地:。
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于 之前搬出租赁房屋;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110925元(暂计算至起诉之日,实际应计算至被告搬迁之日);
(计算方式:从20xx年1月1日计算至起诉之日20xx年5月26日共145天,建筑面积共30.6平方米,日租金5元/平方米,按合同第十条约定按五倍租金计算违约金,145天*30.6平方米*5元/平方米*5倍=110925元)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的水电费共计8933.4元;
4、本案的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xx年,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原告将路478号共30.6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被告,租金每日5元/平方米,租期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在合同即将到期前的20xx年10月22日,原告向被告送达书面通知,要求被告做好搬迁准备工作,被告亲自签收了通知。20xx年12月26日,原告再次对被告送达了书面通知,要求被告于20xx年1月24日前搬出租赁房屋。此后,原告又于20xx年1月23日和2月13日分别两次书面通知被告要求尽快搬出租赁房屋,但被告均拒绝予以配合。
依租赁合同第十条第二项约定,租赁期满,乙方逾期不归还租赁物,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归还前日租金五倍的违约金,暂计算至起诉之日为110925元。被告尚拖欠水电费8933.4元,应一并支付。
原告认为,被告逾期拒绝搬迁的行为已构成违约,故诉至贵院,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xx年5月26日
篇9:承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书
关于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通知函
杭州*公司:
您好
本公司在20xx年12月1日向您单位厂租赁位于*厂房,作为仓库物流使用,租赁期到20xx年11月30日止。
现因本公司生产需要租住到了更大的厂房仓库,为方便我公司物流管理,租住您公司仓库将会全部移往新仓库。现以书面形式向您单位提出解除租赁合同。本公司将会在*月*日前搬空我公司财务,移交给您单位。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我公司在此祝您公司生意兴隆!
特此通知
对方公司回复:
杭州*公司
20xx年1月8日
篇10:承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书
北京海格国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格物业公司)、北京大华一品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置业公司):
我是北京市宣武区宣外大街海格国际公寓房号(具体房号及产权人见附表)房产所有权人(产权人名字)。2X年XX月XX日(签约时间),我与海格物业公司、大华置业公司签订《海格国际公寓委托租赁经营合同》将海格国际公寓房屋出租给海格物业公司。
根据《海格国际公寓委托租赁经营合同》第三条规定:“该房屋每月租金XX元,每月支付当月租金”和第六条规定:“乙方【即海格物业公司】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逾期超过60日后,甲方【业主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自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日内将该房产交还甲方,乙方根据逾期付款时间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十违约金。乙方支付应付租金和违约金后,甲乙双方可再行协商继续履行合同------。” 自20xx年4月份起乙方借口拒付房屋租金, 截止20xx年6月30日已经逾期超过60日,依然未支付房租金。依照合同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在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日内将该房产交还甲方,并支付拖欠的租金以及违约金。
同时,《海格国际公寓委托租赁经营合同》第十一条规定:“丙方
【即大华置业公司】为乙方支付甲方房租金提供一般担保责任,如乙方无充足理由逾期向甲方支付房租金时,丙方为乙方代向甲方支付房
租金,此房租金将在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据此,丙方应为乙方支付甲方房租金承担担保责任。由于乙方借口经营亏损、需装修为由,拒付租金、延期支付租金,显然不属于有充足理由逾期支付租金的情形,丙方依约应履行为乙方代向甲方支付房租金的义务。
综上,《海格国际公寓委托租赁经营合同》系依法有效的合同,各方均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由于,海格物业公司拒付租金至今已超过60日,大华置业公司也未履行担保责任,代为支付租金。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条、九十三条、九十四条、九十六条之规定,郑重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到达海格物业公司的同时,即解除本人与海格物业公司、大华置业公司签订《海格国际公寓委托租赁经营合同》;
二、海格物业公司应在收到本通知后3日内将租赁的海格公寓(房号)房子按《海格国际公寓委托租赁经营合同》附件一所列的清单交还本人(或我的委托代理人),同时办好交接手续;
三、海格物业公司应当在收到本通知的同时,安排人员结算拖欠的租金以及违约金,并予以支付或由大华置业公司代为支付。
届期海格物业公司、大华置业公司未按上述通知履行的,我将依法收回自己的房子,同时追究海格物业公司、大华置业公司的相应法律责任,特此通知!
业主:(签名)
二○一○年七月一日
篇11:解除租房合同的条件和情形_合同范本
解除租房合同的条件和情形
一、承租人解除租房合同的条件
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我们认为,对于租赁房屋的瑕疵,不论是物的瑕疵还是权利瑕疵,只要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规定,承租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对于承租人因租赁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张解除合同的,应满足以下要件: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碍必须达到严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赁房屋对于承租人有特别利害关系的,则该障碍即使未达到严重程度,也应允许承租人解除合同。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内进行修缮。但在修缮为不可能或者虽有可能但于承租人已无利益的,则无需催告即可主张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用语是“可以随时解除”。
但应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赁房屋的瑕疵已达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种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响其解除合同。这一点与一般的合同解除规则不同,其立法理由在于要绝对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对此条作相反解释,就是,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该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解除合同。
二、出租人解除租房合同的情形
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
《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