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巾帼文明岗活动实施方案【经典九篇】
发布于2024-01-09 16:35,全文约 12510 字
篇1:开展和谐医院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页2]_实施方案_网
开展和谐医院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8.社会形象良好。注重诚信服务,全面履行便民惠民服务承诺,尊重同行,公平竞争,规范发布医疗服务广告,实事求是宣传医院业绩,无欺诈行为;服务对象的社会综合满意度≥90%。
在实现上述目标的基础上,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与全市和谐新建设进程相适应,把和谐医院提升到更高水平,使我市各级医院在环境、服务、质量、安全等方面达到基本现代化医院标准。
三、主题活动
1.开展“学习乔淑萍,做个好医生”主题教育活动。在系统内开展学习乔淑萍先进事迹的主题活动,大力弘扬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精神,激励广大医务工作者做一个医术高超、医德高尚的好医生。通过组织开展学习、教育、练兵、演讲等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活动,引导和激发广大医务卫生工作者培养恪尽职守、公而忘私、心系患者、无私奉献的高尚医德。同时将主题教育活动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相结合,与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相结合,与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相结合,促进和谐医院建设内涵更丰富、水平更提高。
2.开展“无红包医院”考评挂牌活动。一是通过“个人向科室、科室向医院、医院向社会”的三级承诺制度,积极营造广大医务人员和医疗单位共同抵制红包的氛围。二是研定“无红包医院”考评验收办法,在今年第四季度将对自查申报及明查暗访达到基本要求的单位组织考评,对考评达标的由政府挂牌。三是通过推行医患交流卡、签订医患合约等形式,增强广大医务工作者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主动不收、拒收红包,积极引导患者、家属不送红包,净化社会风气,减少不必要的负担。四是严肃查案执纪。对有群众举报或通过每季度明查暗访发现的线索深入排查,做到有案必查,查实必究。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影响力和震慑力,不断规范医务人员的服务行为,基本形成医德医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3.开展“我心目中的白衣天使”社会评议活动。以爱岗敬业、技术精湛、严格自律、廉洁行医为标准,发动全社会对自己心目中的白衣天使进行评议。并通过单位推介、患者评议、综合考评等方式评选出群众心目中的白衣天使。通过评议活动的开展,积极宣传系统内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弘扬卫生行业的主旋律,树立卫生队伍的良好形象,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医学、尊重医务人员的良好风气。通过评议活动的开展,促使医疗单位行风、医务人员医风不断好转,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减少红包、回扣等损害病人利益行为的发生,不断提高社会满意率。
4.开展“依法行医保健康”专项整治活动。针对社会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规范医疗执业行为、提高健康保障水平为主题,在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围绕“三合理”制度落实、会诊行为规范、医疗广告宣传、执岗一致等重点环节,深入排查问题,及时化解矛盾,对少数问题严重、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予以重处,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通过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不断净化医疗服务环境、增强执业守法理念、强化医疗质量安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实施步骤
全市卫生系统创建和谐医院活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1.动员部署阶段(7月)。市卫生局及各医院建立领导小组,层层动员部署,制订创建和谐医院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创建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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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开展和谐医院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页3]_实施方案_网
开展和谐医院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2.组织实施阶段(8月起)。各医院对照“创建和谐医院”活动实施方案和考评细则,扎实开展自查与改进工作。在自查与改进过程中,要注重发挥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学习先进做法和经验,努力达到“和谐医院”的标准。
3.考核表彰阶段(12月起)。市卫生局结合年度目标管理组织考核评选,对确认通过的“和谐医院”在全市卫生工作会议上予以表彰奖励。
五、工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市各级医院要将开展“和谐医院”创建活动作为卫生系统贯彻“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一项重大措施。在创建活动中要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卫生局成立“和谐医院”创建领导小组,由局长管军任组长,副书记庄建军、副局长许元忆、纪委书记张耘任副组长,成员由凌杰、仇星煜、瞿宝祥、刘永杰、王国清等同志组成,刘永杰兼任联络员。同时各级医院要明确院长为“和谐医院”创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将和谐医院创建目标和工作标准培训到每一个医务人员,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工作局面。
2.统筹兼顾,注重实效。要把“和谐医院”创建活动与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及创建“平安医院”、“无红包医院”等活动紧密结合,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使医疗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医疗质量不断提高、医疗安全得到保障、医疗费用得到控制、医德医风进一步好转、医患关系进一步和谐,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全面提升,努力达到“和谐医院”创建活动和“医院管理年”活动双丰收。
3.突出重点,结合实际。在和谐医院创建过程中,要突出医德医风建设、医疗价格收费、医患关系和谐等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要紧扣创建标准和评价指标,结合单位工作实际,落实具体措施,扎实开展工作。要将群众接受不接受、社会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最终标准,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和谐医院。
4.强化督查,严格考评。和谐医院创建工作,既要充分调动各级医疗机构和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同时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查考评力度,做到任务明确、进度明确、责任明确。创新考评办法,采取定期考核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明查暗访和社会评议相结合,对不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坚决不予评定,确保和谐医院创建的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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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实施方案
20xx年是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关键之年。为切实抓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按照《绍兴市卫生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绍市卫发〔20xx〕132号),结合本所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在市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六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扎实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坚持加强监管、服务群众、改善民生的创建宗旨,着力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现代文明程度;坚持以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导向,以突破薄弱环节为切入点,积极营造创建氛围,努力提升创建质量,确保如期完成本单位创建工作任务。
二、组织领导
所成立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3月—9月):部署安排和整体推进。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分解落实任务。由办公室制定本年度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以及责任分解表,将创建工作分解落实到相关科室,各科室对照责任分解表,以《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为标准,不断巩固近年来的创建成果,进一步有序推进各项整治行动。要一项项、一处处、一点点地解决盲点、死角、漏项,坚决消除不达标、不到位、不扎实的问题,确保创建工作不失分、少失分,要突出工作亮点,切实开展以所领导小组牵头的各种形式的督导检查,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阶段(10月—11月):巩固成效和迎接考评。建立和完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做好成效巩固与查漏补缺工作,对专项督查时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逐项落实。同时,按照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等监管内容,重点做好备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与归档工作,确保各项资料完整齐全。力争以一流的文明创建成果,通过中央、省文明办的考核测评。
第三阶段(12月):总结经验和改进提升。根据全国和全省考评结果,对本单位创建工作及时总结,汲取经验,发现不足,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措施,不断提升各业务线的监管能力,为建设特色产业城市、文化休闲城市、生态宜居城市奠定卫生基础。
四、职责分工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工作。
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及组织协调、检查督促,落实对外宣传报道,负责整理、汇总、上报各类创建资料。组织开展党支部“创文明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
(二)医疗和传染病卫生监督科:传染病防治和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的处置监管,打击非法行医。开展辖区内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三)环境卫生监督科: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监督管理工作。
加强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开展商场、足浴场所等重点公共场所的卫生专项整治,确保落实“四小”行业中的小旅馆、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的创建工作到位。同时,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督促二次供水单位做好水质管理。
(四)学校和爱国卫生监督科:学校卫生及校内饮用水监督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学校卫生专项整治活动,重点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治各项制度措施,开展学校饮用水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管工作机制。
(五) 职业和放射卫生监督科: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开展淘汰落后产能专项治理工作,督促职业危害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加强放射诊疗单位的监管。
(六) 办证许可科:辖区内的卫生许可和咨询服务工作。
在卫生许可过程中开展“礼貌待人、诚信服务”活动,推出多项便民利民措施,落实“三好一满意”文明行医活动。
(七)各分所:配合各业务科室做好辖区内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八)各业务科室按职责做好越城区、柯桥区、市直分所的指导、督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科室配合
各科室(分所)要加强联动合作,相互密切配合,主动沟通协调,要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做好工作联络和信息交流等工作,切实提升创建成效。
(二)细化工作标准
各科室要根据《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认真分析和梳理整治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研究解决方案,切实保证迎检工作落实到位,任务分解到岗,责任落实到人。
(三)强化督导检查
各科室要强化执法监督,监督工作绝不能走过场,真正做到敢抓、敢管、敢于碰硬,对各单位存在问题坚决督促整改。所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对各科室创建工作目标考核和监督工作的督查,并及时通报、反馈有关情况。
(四)加强宣传发动
要充分依靠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尤其是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兴网络媒体,强化宣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水质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动员广大干部群众支持和参与各项工作,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五)完善相关资料
要按照市创建办的要求,认真准备和完善考核测评材料,相关材料主要包括能够充分反映开展有关工作的文件、通知、讲话、表彰通报、总结、活动照片等材料。
篇4: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活动方案_活动方案_网
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活动方案
根据省精神文明办公室《关于做好XX年度省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委机关实际,特制定XX年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方案。
一、 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与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以重要思想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七一”讲话精神,党的xx届六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确保“转变作风年”和“三年大变样”的目标最终实现。以“立宗旨、当公仆“创新杯”活动为主线,使委机关开展的“推进二次创业、争创全国一流”工作创新交流活动和“首问负责制”的顺利运行。实现全员招商,营造开发区良好地经济发展环境。以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自身素质,培养“四有”新人为目标,进一步实施“创文明单位、建文明局室、做文明职工”的细胞工程。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为核心,以加强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工作质量为主要内容。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充分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振奋精神,再鼓干劲,不断增强创建意识和参与意识。在巩固已取得成绩荣誉的基础上,再上新台阶,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市直机关工委赋予的各项任务,保证我市“二次创业、富民强省、争当龙头”的目标实现,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xx大的胜利召开。力争XX年内达到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的要求。
二、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继续抓好“七一”重要讲话和重要思想、党的xx届六中全会《决定》、党的xx大以及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的专题学习。以开展纪念小平同志南方谈话发表十周年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改革开放和党的建设辉煌成就的宣传教育。根据入世后新形势和任务的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掌握市场经济等相关国际通行规则知识。使机关党员、干部都能统一认识、明确任务、振奋精神、迎难而上。在抓好机关理论教育的同时,积极组织人员按要求参加市直机关组织的各种培训、讲座等。
(二)、认真抓好“四五”普法工作。学习现代科技和法律知识,进一步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严格按照市直机关法制宣传工作总体要求,继续抓好机关的法制教育工作,通过教育,不断增强机关干部民主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加强职工进行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论和无神论教育,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同开展揭批组织的斗争结合起来,使大家进一步认清歪理邪说的本质,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实施“一把手”工程,不断巩固工作成果。
(三)、教育要区分层次,突出重点,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坚持开展经常性的思想工作,通过各种方式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各项会议精神,努力做好本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结合重大改革措施出台,容易引起思想波动的事情,主动搞好本部门职工思想状况分析工作,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上级安排的各种学习活动,使本部门干部、职工做到“四个必须”努力做到思想上有明显提高,政治上有明显进步,作风上有明显改变,纪律上有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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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措施_校园活动策划书_网
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措施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各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精神,以此为抓手,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并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把贯彻落实公共安全教育,预防和应对社会公共安全、公共卫生、意外伤害、网络、信息安全、自然灾害以及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故或事件六大模块的内容分年级、年龄有机整合,逐步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坚持课堂教育与实践活动相结合,培养学生“珍爱生命、安全第一,遵纪守法、和谐共处”的意识。
加强安全教育,认真组织每年的“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月”、“禁毒宣传月”、“119消防日”等专题教育活动,在开学初、重大节假日、寒暑假前,以及学生劳动实践、毕业实习、勤工俭学、 社会实践中加强安全教育。
强化教师安全管理教育,增强学校、教师对学生安全管理的法律责任,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各县、区(市)教育局要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要求,在今年完成全市学校安全管理五级培训。
(二)、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学校安全责任人,逐步确立全员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警预案体系,制定安全工作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预案实施演练,建立校园报警点,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制度。
(三)、突出重点强化校园内消防安全和校宿安全。各县、区(市)和学校要建立一支安全工作稳定队伍,定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加强门卫管理,严格实行来访登记,严格门卫资质,门卫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应在45岁以下。加强校园值班巡逻、登记制度,加强对校园和建筑物、围墙、门窗、防护设施、交通工具等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安全标志醒目,安全通道畅通,,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加强校车管理,各学校校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在法定期限内使用。校车驾驶员应具有3年以上良好的驾驶记录,定期保养车辆,保证车况良好,接送学生时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维护车内秩序保障学生上下车的安全、严禁超载、超速行驶。
(四)、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领导,主动配合综治部门搞好校园周边治安的综合治理工作,理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组织机构。积极向属地党委、政府建议将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治部门,建立由综治部门牵头统筹,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为校园周边环境领导小组作好参谋,促成相关部门落实以下责任:
公安部门负责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出租房屋、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的管理,在治安情况复杂的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地区设置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加强治安巡逻,及时排查各种治安隐患;合理规划和设置交通信号灯、指示牌、斑马线等交通安全实施,强化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
建设部门负责依法加强中小学和幼儿园周边及内部的建筑管理,加大对各种违章建筑的清理拆除力度。
工商、城管部门负责做好对各种违章摊点的查处工作,取缔无证照经营的流动商贩,规范校园周边的商业网点。
卫生食品监督部门负责加强对中小学生、幼儿园内部及周边饮食店卫生的监督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文化和新闻出版部门负责依法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的文化市场秩序,加大对非法经营的书刊店、音像店、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互联网、歌舞厅、录像放映厅等场所违法违规行为和各类非法出版物的打击力度,净化校园内外环境。
安监部门负责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领导不重视、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的单位要追究有关责任,对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五)、强化责任、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工作:按照我局2004年印发的《校园内部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认真执行“一把手”责任制,明确学校安全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各部门、人员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认真落实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和信息上报工作(每学期要进行3次以上的安全隐患排查并上报排查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建立健全学校的应急处理机制和《预防火灾安全预案》、《预防校园暴力事件安全预案》、《预防学生集体用餐发生食物中毒安全预案》、《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紧急预案》等预案的制定及演练。完善《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安全月报告制度》、《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报告审批制度》以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安全存放保管制度》、《学校门卫、值班、巡逻、守护制度》、《学校险情和隐患报告制度》、《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到实处。
建立和完善学校同公安部门的定期联席会议制度(每学期要召开3次以上的联席会议),共同商讨校园安全防范和应对工作。千人以上的大型学校和寄宿制学校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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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湖北省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广泛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我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和鄂民宗发[20xx]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促进沔城回族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造和谐沔城,创建旅游名镇。
二、创建范围与目标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创建活动为载体,努力构建基层民族工作网络,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机关、企业、学校)、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社会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力争用3年时间,建成5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单位、社区、村、经营户),并实现示范基地组织机构健全、服务和管理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完备、生态和人文环境良好、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设目标。
三、考核验收与奖励
3年内,对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的确定,采取各单位、村委会、居委会申报,镇政府审核推荐,省民宗委考核验收的办法进行。
考核验收每年一次,凡通过考核验收的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由省民宗委授牌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同时在省委、省政府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时,可优先申报模范集体。省民宗委还将以适当方式,对组织实施创建活动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桂峰 沔城回族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魏国权 镇委宣传委员
副组长:蔡宜良 镇工会主席
成 员:郑学文 镇党政办主任
周 洁 镇纪检、宣传干事
冯兰枝 镇经委主任
潘万军 镇农委主任
唐万柏 镇财办主任
蒋习富 沔城回族镇回管会主任
蒋海堂 沔城回族镇中心学校、回民中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为了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各单位、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和领导,结合实际成立创建活动工作专班,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具体负责人抓落实的创建活动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卓有成效。
五、工作要求
1、搞好宣传,树立典型。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创建活动实际,通过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等方式有目的地发现、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并及时加以宣传推广。
2、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的密切配合和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和村,要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各族群众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向深度、广度发展。
3、明确责任,强化保障。为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镇政府将把创建活动纳入民族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量化,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及时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检查督办,并进行通报,帮助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4、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重点做到“五个结合”,即创建活动要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创建湖北省旅游名镇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乡村相结合、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相结合,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动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篇7:创建“党员先锋岗”活动实施方案_党委党支部工作计划_网
创建“党员先锋岗”活动实施方案
支部委员会创建“党员先锋岗”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促进广大共产党员拼搏创业的积极性,不断巩固公司支部“创先争优”活动的教育成果,建立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决定在公司系统内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岗”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x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思想,激发广大党员干部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在工作岗位上争做勤奋学习、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文明守纪的表率。使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和先锋作用,以自身良好的形象影响和带动身边的群众,为追赶跨跃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通过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岗”活动,在党员中大力培养和提倡党员讲党性、讲原则、讲责任、讲纪律、讲团结、讲大局、讲奉献、讲创新、重品行、作表率的良好风尚,使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勤奋工作的作风有一个极大的提高,进一步提升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力争通过活动的开展,使每名党员在平凡的岗位中发挥出先锋模范作用,力争在1年时间里使党员工作岗位达到先锋岗的要求;使80%的党员达到党员先锋号创建标准。
三、评选标准
(二)“党员先锋岗”评选标准。争创“党员先锋岗”的必须是正式或预备党员,同时,要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作风踏实,成绩显著,在本单位“三个文明”建设中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
3、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勇于奉献。
4、必须佩戴党员标志,亮明党员身份上岗,在工作中能够坚持文明礼貌、仪表大方、环境整洁、服务热情,得到单位干部职工广泛认可。
5、带头创新求实效,立足本职岗位,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创新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优质高效表现突出。
四、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活动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
五、几点要求
1、统一思想,搞好动员。把开展此项活动同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同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结合起来,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和领导。要精心组织,落实责任,严格把关,切实把符合标准、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典型推荐上来,切实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
2、联系实际,明确目标。严格按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结合各自的工作性质、工作特点、工作职能和岗位职责,开展好“党员先锋岗、党员先锋号”的创建活动,将活动开展的扎扎实实,富有成效,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以此来带动公司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3、围绕中心,促进工作。公司党员干部要结合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联系本部门、科室实际,切实抓工作、抓学习、抓发展、抓落实的能力。为公司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篇8:2024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于整个工作的各个环节,在人民中牢固树立“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意识,引导全国人民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的思想观念,为实现民族团结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其次,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政策观、宗教观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人民对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努力营造和谐的氛围。组织开展好“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使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常态化,促进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民族团结氛围。为使以“民族团结教育”为主题的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我们将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深入开展维护祖国统一和热爱祖国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法治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各民族团结友爱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各族干部在民族团结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及涌现出的先进事迹,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牢固树立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的思想,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以营造浓厚的氛围,使民族团结工作深入人心。
2、进一步弘扬民族团结精神。按照要求,大力宣传各民族团结互助、共克艰难、无私奉献的大爱精神,使人民深刻认识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温暖,倍加珍惜当前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为社会经济和谐稳定发展做出贡献。
3、经常对职工进行民族常识教育,让职工更清楚地了解民族风情和习俗,在各个方面都注意做到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与少数民族和睦相处,共同进步。
4、坚持集中抓和全年抓相结合,做到以月促年、常抓不懈。认真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各项活动,通过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帮助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创建活动,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各族群众。要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发展民族教育、卫生和文化事业,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着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困难,积极帮助城镇和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和再就业,继续扩大民族地区低保覆盖面,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继续推进兴边富民行动,促进边境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把创建活动的着力点放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上;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创建活动与帮助我区边远落后地区发展结合起来,与解决各族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结合起来,与排查化解不安定因素结合起来,与本职工作结合起来,使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更加便民、利民、惠民、安民。
篇9: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优化我县投资发展环境,加快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全力推进建设小康彬县和构建和谐社会进程,根据《市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城带乡,以乡促村,全面治理,整体推进。
二、基本方法
统一安排,分头治理;深化教育,提高素质;突出重点,集中解决;从严整治,强行入轨。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6月17日至6月27日为宣传教育、思想发动阶段。主要任务是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宣传动员。
第二阶段:6月27日至12月1日为集中治理、解决问题阶段。主要任务是根据创建工作方案,组织力量集中治理“脏乱差”问题。
第三阶段:12月1日至12月中旬为检查验收、查漏补缺阶段。主要任务是在各乡镇、各部门自查自验的基础上,由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由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进行整改。
四、保障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是建设经济强县、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也是提高城市品味的重要手段,涉及到方方面面,它不仅关系到全局利益,同时又关系到我县的对外形象。因此,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重要意义,调动各方面的力量,为建设诚信彬县、富裕彬县、安全彬县、和谐彬县献智献策,尽心出力。
2、认真安排,精心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起点、高标准地开展工作,既要搞好“硬件”建设,又要抓好“软件”建设,既要解决突出矛盾,又要解决具体问题;县级各有关职能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管其事,又要顾全大局,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3、坚持标准,严格考核。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按照创建文明县城实施方案中提出的标准和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整治活动。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单位创建活动随时进行检查和抽查,对工作滞后的乡镇、部门、单位将在电视上进行曝光,并将创建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严格考核奖惩,促进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4、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为了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各乡镇、各部门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抽调足够的工作人员,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