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木基地租赁合同四篇
发布于2024-01-10 06:18,全文约 4478 字
篇1:生产基地销售苗木合同书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重庆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毛纱销售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签订以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装名称、材质、规格、数量、重量,单价、金额:
第二条:质量要求:
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后按客户需求增加具体约定。
第三条:货款支付:
乙方应于_______年____月__日前向甲方交付付款___元;生产完毕后,乙方支付货款,甲方发货。
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可以请求返还;
乙方中途退货的,应向甲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 __%违约金。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第四条:交货方式:
1、第一种:运输方式采用乙方自提的方式,运输、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由__乙方 __承担。
第二种:甲方代为办理运输事宜,货交承运人,运输、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没有办理保险或其他手续就可以只写运输费用,不要写交货地点)
2、毛纱的交(提)货期:
20xx/6/30 。
3、乙方未按甲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三计算违约金。
4、甲方按要求送货到指定地点,乙方拒绝接收货物,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甲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迟延交货,甲方得以免责。
第五条 包装条款:_______。(根据客户要求填写)
第六条 验收条款:
甲方货到时,乙方应对货物的外观质量和包装进行检验;乙方对甲方服装质量提出异议期限为5天,从货到之日起算。
乙方应对甲方服装的质量异议提出详细书面说明,异议期满乙方未提出任何异议则视为验收合格;验收若发生争议,由重庆市纤维检验机构检验。
第七条 争议解决办法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时间:时间
篇2:生产基地销售苗木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如下买卖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销售苗木的名称、数量、规格和价格:
二、售苗时间、地点、方式
1.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天内。
2. 地点:苗木生产基地内。
3. 方式:甲方出售打网袋地苗或地苗,乙方自行负责挖苗、起苗、运苗的劳力及费用。
三、苗木订购方法及验收方法
1. 订购方法:合同签订后七天内乙方到甲方苗圃地按合同标准确定乙方所需要的苗木,并进行打点确认,乙方根据需要分批次进行挖购。
2. 验收方法:交货时,双方在甲方苗圃地实地验货。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总苗款的20%计 ¥ 元定金给甲方。
2.乙方每一批次所挖苗木款支付现金给甲方,定金最后一次挖苗扣减。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按乙方指定植株结合甲方的需要进行打点定株,并在合同期内不能将该定株苗木出售给其他人,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苗木销售价格双倍进行赔偿。
2.乙方应按打点的苗木进行挖苗,若出现乙方随意乱挖、错挖苗木,甲方有权按苗木销售价格的双倍要求乙方赔偿。
3.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起挖所有苗木,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剩余苗木,且不退还乙方定金。
4.乙方起苗装车运出苗圃后,发生任何问题与甲方无关。
六、其他约定
1. 由人力不可抗的自然灾害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情况下,双方不承担违约。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双方各自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寻求仲裁调解,仲裁调解不成,可向双方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4.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生产基地销售苗木合同书
甲方(出卖人)
乙方(购卖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及交(提)货时间
品种、规格等级、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交(提)货时间、备注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质量要求:
1、内在质量:茶叶符合各等级茶叶标准、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双方应将样品封存保管,用于验收。
2、外观质量:按样本提供的外观包装和设计。不退色、不沾污染物、光泽干净,整洁。
3、其他要求:________.
第三条 交(提)货地点、方式:
(1)甲方送货到指定地点 并承担运费;
(2)乙方自提;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
第四条 验收方式:
按质量要求抽样验收,如有异议,乙方应在 天内书面提出。
第五条 结算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购货款,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_______%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如不履约或部分履约,应支付未履行价值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3、甲方如茶叶质量有问题,乙方有权拒收或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有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联系方式:
乙方(签字) 联系方式:
签订地点:
篇4:农村在基地租赁转让合同
甲方:
乙方:
为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甲方所属一块山场于年月日承包给本村村民梁华立经营,现甲方与梁华立经协商,同意解除甲方与梁华立订立的承包合同,并由甲方支付乙方承包期间收益以及其他损失共计18000元。由于该山场承包合同解除后,无本村村民继续租赁承包,甲方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同意解除甲方与梁华立签订的承包合同,并对外实行公开招租,乙方愿租赁承包该山场开展多种经营。为此,甲、乙双方就租赁承包山场事项,在“平等、自愿、诚信、有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解除原承包合同
第一条:甲方与村民梁华立解除原承包山场合同,解除日期为_____年____月____日,原承包人梁华立对此山场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第二条:甲方补偿原承包人梁华立与甲方解除合同前山场收益及其他损失共计人民币18000元,由乙方支付,山场收益由乙方享有。在甲方与原承包人梁华立签订解除承包协议书及甲、乙双方签订本租赁承包合同生效后,由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二、租赁承包山场范围及年限
第三条:租赁承包范围:甲方出租的山场位于分水村河东村民组,东至陈埠古埂山头为界,南与河东村民组山场小路为界,西至河东村民组小河沟及道路为界,北至河东村民组山洼沟为界,总面积约为84亩,其中不可植被面积约14亩,实际可植被面积70亩。
第四条:租赁承包年限:租用期限为50年,租用时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承租期满后,乙方愿继续承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承包权。
三、租金标准与支付方式
第五条:租金标准:每亩每年租金为人民币玖拾元扣除无植被面积后按柒拾亩计算,每年租金为人民币陆千叁佰元五十年总租金为人民币叁拾壹万伍千元。
第六条:租金支付方式:乙方一年一给付,先租后付,每年10月1日前支付当年度租金给甲方。
四、双方权利责任及违约责任
第七条:甲方权利责任
1、甲方出租的山场,甲方保证不能有任何争议或权属不清,若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甲方及其村民不得在该承租地范围内随意进山从事放牧、砍伐、采石、取砂、取土、修建、开荒、葬坟等行为以及阻碍乙方正常开发建设山场行为,造成损失的,甲方有责任配合乙方追究当事人赔偿经济损失。特殊情况甲方农户确实需要在该山场范围内葬坟的,在不影响乙方总体规化的前提下,必须征得乙方同意。具体事宜由葬坟户与乙方协商。
3、对于乙方进行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甲方应给予协助支持,并保有乙方对村内基础设施的使用权。甲方应帮助协调与山场周边村民的关系,协助处置突发事件,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4、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林权等过户手续。
5、本合同不因甲方负责人、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等情况而变更终止。
第八条:乙方权利责任
1、在承租期限内,乙方对承租范围内的树木、竹木及其它附属物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等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分权和产品收益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可在承租范围内兴建房屋及其它必要的生产经营设施。乙方开发利用租赁山场,不再向甲方及村民缴纳本合同约定租金之外的其他费用。
2、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科学合理规划山场发展,爱护林木,保护生态。需采伐树木的,依法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甲方应配合乙方申请采伐许可,乙方应依法纳税。
3、乙方应将该林权等过户到自己名下,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4、该山场的现生态林补助资金除镇统筹款外,由甲乙双方各半分成。租用后,各级政府对本山场的荒山开发、植树造林等各种政策性补贴、项目资金补贴补偿等归乙方享有。
5、承租期限内,乙方有转租、转让、继承的权力。由此取得的全部收入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第九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得以其它理由违约,若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违约金与损失分别计算,并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如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除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总租金的金额支付外,违约方还要全额赔偿给对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若甲方违约,还应退还乙方已缴纳的全部租金。
五、其他事项
第十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山场,乙方应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开发经营。合同期满后,依照政策规定,每亩保留必要的幼苗株数。
第十一条:在乙方承租期内,如遇国家开发、开矿或征地,征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地上附属物、附作物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十二条:该承租山场的具体面积待丈量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以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为准。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法定人数的村民代表通过并形成决议,甲方依照该决议与乙方签订本合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记录复印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柯坦镇法律服务所一份,柯坦镇政府备案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分水村委会主任
乙方:
见证单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