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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经营合伙人合同协议书(汇总11篇)

发布于2024-01-10 19:14,全文约 42849 字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JL-F-2024

篇1:车辆承包经营合同

甲方:

乙方:

乙方自愿在甲方承包经营 牌 车壹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经营车辆(以下简称车辆)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经营年限结束止。

第三条:费、税、承包费和管理费的缴纳及管理办法

1、乙方从接车之日起,在每月29日前必须向甲方缴清次月承包费、管理费共计 元及代收国家规定的各种费、税。对逾期缴费、税的,甲方按日向乙方收取应缴金额3%的滞纳金;逾期五日以上,甲方除追收应交费、税外,同时收回乙方承包车辆,终止承包合同。

2、承包期内,如遇有关部门对费、税、收费项目、客运票价作调整,甲方有权做出相应调整。

3、承包期内,如遇政策变化,需对车辆进行改型或其它变更的,甲乙双方必 须执行,但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4、为加强经营管理,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 元安全保证金和 元线路保证金。若乙方在终止(解除)合同前无违约行为,并与甲方或他人无经济纠纷和债务的,乙方凭甲方财务出具的收据,由甲方据实退还(不计息);反之,概不退还。

第四条:保险及车身广告

1、乙方必须按甲方统一规定到甲方为承包车辆缴纳保险费。在保险期到期前10天,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足额续保。乙方如未按甲方规定投保或脱保,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及其证、照、牌,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1).承包车辆车身广告发布权属甲方,广告费由甲方收取。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喷绘广告,违者每次向甲方缴付违约金500元整。(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改变承包车辆的车身颜色、车辆内部设施,不得在车身、车窗、挡风玻璃等处张贴或喷绘字(画)及商业广告。违者每次处乙方违约金500元。

第五条:乙方负责行车安全,若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必须立即承担车辆发生事故后所造成的一切直接、间接经济损失费用和法律责任。发生事故的费用除保险公司或他方赔偿外,其差额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发生车辆被盗(抢)遗失、火灾等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担。无论发生任何事故或纠纷造成车辆停运,停运期间按国家政策规定所有应缴纳的各种费、税及甲方管理费由乙方照缴。违者甲方有权立即收回车辆,终止本合同,并继续追收乙方所欠费用。

第六条:乙方必须保证营运车辆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承担营运车辆检修、检测和保养的全部费用。营运车辆必须按照规定到甲方指定的检测站、汽修厂进行上线检测和二级维护保养,办理登记和等级评定。违者,第一次处乙方违约金500元,从第二次起处违约金20xx元至3000元,同时乙方还要承担所造成的全部后果。

第七条: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线路进行经营。乙方超过规定范围经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同时甲方有权收扣车辆进行任意处置,所交线路保证金概不退还。因甲方经营需要,对乙方使用的线路牌甲方有权进行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执行,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及其驾售人员不得利用承包车辆从事违纪、违章、违法犯罪活动以及违规集体上访等危害社会稳定的行为。若有违反,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概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承包车辆,终止合同,并追收乙方所欠费用和应承担的费用。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承包的车辆及车辆相关手续具有财产所有权及监督管理权,收回违约者承包车辆经营使用权。

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事故处理、保险索赔及业务纠纷调解(若发生事故所造成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除保险公司或他方赔偿外,其差额部份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收)。

3、甲方有责任听取乙方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服务工作质量,向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合理情况,并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4、甲方有义务组织乙方参加安全学习,召开各种会议及开展各种安全、抢险、救灾活动。

5、甲方负责对乙方车辆进行月检、抽检,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车辆年审等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证、照、牌遗失补办(补办费用由乙方承担)。

7、因乙方车况较差或交通事故致使车辆严重受损的,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终止承包合同,继续追收乙方所欠的各种费用。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向甲方每月按时缴清次月的各种费、税、管理费和事故责任承担费的前提下,方可继续取得该车的经营权。经营收益剩余部份归乙方自行支配(乙方支配收益部份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社会统筹等应缴费用)。

2、乙方承包有效期内,未违反本合同条款,经营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受法律保护。

3、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类规章制度,不得干扰甲方正常工作。

4、若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向甲方和有关部门报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善后事宜,承担经济责任。

5、乙方承包的车辆必须按甲方的规定按时到甲方指定地点接受月检、抽检、年检等各种检查,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学习、各种会议和抢险救灾活动,违者每次向甲方交违约金100元。

6、乙方有义务每年免费出车一天或缴纳200元人民币,有义务配合甲方搞好各种安全检查工作及安全活动。

7、按时到甲方办理车辆、证、照、牌年审手续,承担逾期办理所造成的后果。

8、乙方除每月向甲方缴纳各种费、税、管理费外,还应承担的经营费用项目包括:驾驶员工资、车辆大小修理费、材料费、燃料费、停车费、路桥费、个人办理证照费和其它杂费等。

9、乙方必须按甲方统一规定的时间、地点、标准参加承包车辆的保险,承担保险费用。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不得私自将承包车辆转卖、转借、转包、赠送、改型、改色、变更和抵押给他人

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需要转包时,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并结清各种应缴费、税(包括管理费,结清交通事故、纠纷的相关费用及违章罚款等),并缴纳终止合同费后,方可办理内部转包手续。

3、乙方在承包期满或本合同终止时,必须无条件将车辆和车辆相关手续交还给甲方。有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合同期满。

2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政策(包括要求车辆提前报废、实行公交化公司化改造 ○等)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3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

4、已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或按有关规定提前报废的车辆,乙方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将车辆开回甲方办理报废手续,并交回该车及所有证、照、牌。若因延期或不交证、照、牌而所产生的各种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同时,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终止本合同。

5、承包期内,因国家和地方政府要求车辆改造,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并按时交纳所有费用。乙方不按时交车改造、不交费用,甲方有权收回车辆,解除本合同。

6、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因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导致甲方终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对乙方无任何补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签订、各种手续办理齐备交车后,因甲方违约致使车辆不能投入使用,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中任何条款,甲方均有权收回车辆。乙方应自车辆被甲方收回之日起五日内到甲方接受处理,否则,甲方除有权解除本合同,继续向乙方追收应缴纳的各种费用外,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所垫付款项、人工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而造成甲方派员收回车辆及其证、照等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照缴给甲方。届时,若乙方不将车辆及其证、照、牌交给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4、若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乙方所交的安全保证金,甲方概不退还,用以对甲方经济损失的补偿。其补偿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追收。

5、若乙方不按甲方规定对车辆进行检测、二级维护或违章操作以及操作不当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6、若乙方到甲方吵闹、干扰影响甲方正常工作,每次处乙方赔偿甲方损失20xx——5000元;如产生暴力等违法犯罪行为,将遣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甲方的管理制度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可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

第十五条:本合同各条款经双方逐条斟酌商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2024年出租车车辆经营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2019年出租车车辆经营合同范本

合同(Contract),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20xx年出租车车辆经营合同范本,欢迎借鉴参考。

20xx年出租车车辆经营合同范本(一)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从业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基本情况

甲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拥有_________个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经营权证号从__________号--__________号,经营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从业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甲方的员工,双方已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号________),甲方在本合同期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履行社会保险义务。

营运车辆情况:车辆型号_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车辆牌照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道路运输证号_________,车辆购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及附属设施、设备)_______万元,车辆购置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对应的经营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在本合同期内,甲方将上述车辆承包给乙方经营。

乙方自愿承包甲方提供的上述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接受甲方管理,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报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内,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和车辆产权属于甲方。

第三条承包费标准。乙方应按月蚣追浇赡沙邪?,每月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承包费包括:

公路养路费_________元;

客运附加费_________元;

营业税_________元;

车辆折旧费_________元;

保险费_________元;

其他税费项目金额_________;

企业管理费_________元。

乙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之前一次性足额缴清下月承包费给甲方。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一次性收取财产抵押和安全保证金____元,本合同到期,乙方未违反相关条款,甲方连本带息返还给乙方。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承担国家对营运税费进行调整的风险。

第四条甲方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的规定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办理相关营运手续。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出租汽车客运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文明服务。

第五条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为车辆办理规定的强制参保险种(车上责任险)和其他相关保险的投保和续保手续,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当需要办理保险理赔事项时,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保险索赔手续。

第六条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谨慎驾驶车辆,确保乘客、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乙方应对车辆、车上驾驶员、乘客及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承担法律责任。若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并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因交通事故赔偿和事故处理支出的实际费用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追偿。

第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内,车辆营运变动成本,包括修理费、检测费、燃油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技术规范使用车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乙方不得转包营运车辆。本合同到期后,车辆(含附属设施、设备及相关证照)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收回。

第八条乙方聘请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被聘请的驾驶员必须经运管机构培训合格,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证,且应当经过甲方的同意,并将聘请的驾驶员的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活动实行监督和管理。

2.在合同有效期内,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本人、乙方聘请的驾驶员、乘客及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3.在合同有效期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由乙方引起的其他事故,造成车辆和甲方其他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4.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管理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5.遇有重大的外事、抢险任务和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时,甲方可以调度乙方承包的车辆。

6.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适时对乙方的出租汽车进行更新。

7.甲方按照规定,有权组织乙方参加职业培训和安全教育。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义务做好驾驶员、营运车辆及相关证件的年审工作。

2.甲方有义务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因处理事故支出的费用有权向乙方追偿。

3.甲方有义务提供营运所需的出租汽车客运票据。

4.甲方有义务及时宣传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法规政策。

5.甲方有义务组织甲方参加各项文明创建活动。

6.甲方有义务公示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及相关规章制度。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有权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的规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2.乙方有权参加甲方组织安排的各种活动和安全培训。

3.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营运所需的出租汽车客运票据。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守法经营,文明经营,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遵守甲方内部管理制度,维护甲方的整体形象。

3.乙方应按时足额缴纳承包费给甲方。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出租车内外设施,包括但不局限于车身颜色、营运标志、车身广告、车身喷字等。

5.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一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严重违反行业管理规定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二)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并诚实信用地行使各自权利、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约。如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不按约定向甲方支付承包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拖欠费用总额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仍没有按约定支付承包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经营合同,收回营运车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擅自转包车辆的,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含聘请驾驶员)违反有关规定,运管机构对甲方给予处罚或者质量信誉考核扣分的,甲方按照扣分结果,每扣1分给予乙方20元罚款。因乙方多次违章、严重违章致使甲方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乙方无故不按照规定参加一年一度的轮训或者安全例会的,每缺一次处以100元罚款。

(六)乙方聘请驾驶员未向甲方报备的,每次处以100元罚款。

(七)因甲方原因办理相关营运证照不及时、代缴纳税费不及时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第一款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本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即终止。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经营合同。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依据国家和湖北省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在协商一致后,在本合同第十六条填写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交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20xx年出租车车辆经营合同范本(二)

出让人:(简称甲方)

受让人:(简称乙方)

甲方和乙方在充分协商的情况下达成以下协议:甲方将本人拥有产权的一辆发动机号为: 的全新x版出租车一辆转让给乙方,现签订本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该车作价人民币x元整

二、付款方式及时间:乙方于 年 月 日付给甲方现金x00.00(人民币万)元整作为购车款项。(另有收据为凭)

三、x年x月x日以前,甲方将该车的各种有效手续(1、行驶证;2、附加费证3、相关所有保险(交通全保),保险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移交给乙方,待乙方付清余款()后,由甲方交给乙方随车工具。如果在甲乙双方及担保人都认可的情况下可以延迟x天()过户,如果甲方不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则甲方赔偿乙方所有损失(x元整)。

四、本协议在过户前因该车产权引起或发生的债权债务、经济责任由甲方承担,即在该车辆未过户之前甲方不得以该车作为任何形式的抵押、偿还任何债务或卖给第三人。车祸事故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在该车辆未过户之前乙方同样不得以该车作为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偿还任何债务,该车的维修维护费用由乙方完全承担。

五、乙方要求甲方在x办理过户手续,车辆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乙方需要时,应协助乙方办理车辆有关手续。

六、协议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两名担保人各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甲方:

乙方:

担保人:

担保人:

年 月 日

20xx年出租车车辆经营合同范本(三)

甲方:乙方:

甲方有出租车一辆,车号为豫A-T,车架号,发动机号,挂靠**市出租车公司,现甲乙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出租车承包合同:

一、乙方承包甲方的出租车,应向甲方交纳租车押金元整,小写:元整。合同期满后,甲方应如数退还乙方。甲方可另押元

月后无电子警察等违章,如数退乙方。

二、租金:乙方每月应向甲方交纳月租金元整,交纳时间为每月日。每超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滞纳金元整。乙方超期天不交费用和租金甲方有权收车,押金不退。

三、费用:乙方负责加油及修车费用。保险费、车船税、审车及其它一切费用和公司费用由方负责。

四、车况:本车电台,计价器台,备胎只,随车工具套,钥匙套,本车承包前全部零部件齐全、完整,车况良好,合同期满后,乙方应交给甲方一辆车况如初的车,自然磨损除外。

五、赔偿:本车如遇到车祸、碰撞、失窃、盗抢、自然等人为自然灾害损失时,应由乙方负全部责任。本车双方估价为元人民币(不含手续),如遇险,除保险公司赔偿外,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补齐。

六、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从业人员手续。手续费及从业人员应交纳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七、该车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和管理、维修、保养义务,没有转让、变卖、抵押权。在承包期间,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法令,遵守客运管理处和出租汽车公司的规章制度,依法经营,严禁运输赃物和参与违法活动,否则,一切后果乙方自负,其他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在出租车承包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等对乙方本人或第三者造成人身伤害、死亡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九、本车随车带有证件:

(1)机动车行驶证(2)营运证(3)营业热照

(4)计价器周检证(5)污染物排放检测证(6)附加费本

(7)车船使用税完税凭证(8)服务监督卡(9)保险单

(10)加气卡个(11)气瓶使用合格证

本车实际带有种,合同期满时乙方应齐备、完整地将以上种证件交全甲方。如有丢失、损坏乙方负责补办,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十、此出租车承包合同不做收款收据,不做押金凭证。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合同,如一方违反合同,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

十一、出租车承包合同期内方必须购买交强险、乘客险和万商业三责保险。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查看保险的权利。

十二、本全责有效期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十三、本出租车承包合同一式两份,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信息部对甲乙双方均不了解,对双方不负任何责任,只起提供信息作用。签订合同服务终止。

十五、出租车承包合同期内,政府补贴归方所有。

附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甲方姓名: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年月日

20xx年出租车车辆经营合同范本(三)

甲方:

乙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住址:联系电话:

为了明晰产权关系,明确经营中的双方责任,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以及国家对出租车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作经营车辆情况

车型:牌照号码:粤S/核定座位:

营运证号码:购置证号码:

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

二、合作经营的基本原则

1、甲方拥有合作经营车辆的客运经营权,乙方拥有所购合作车辆的所出资金的所有权。(乙方所购车辆价款为元,购置附加费元,合计元)

2、乙方依法经营合作车辆,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三、合作经营期限

合作期限从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1月1日。

四、合作经营的一般规定

1、合作经营期间,乙方应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2、乙方经营期间实行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原则,独立承担经营中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3、合作期间,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文件。

4、合作期间,若上级有关部门出台新的政策、规定,双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5、乙方应每月向甲方交纳管理费1000元、安全基金100元,合计900元(大写玖佰元)。

6、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合作经营车辆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1万元。

7、乙方应妥善保管好各种营运证件及车辆的有关证件,若损坏或丢失,甲方可协助补办,其有关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合作经营车辆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先行垫付有关费用。甲方派员协助处理。若甲方对此支付了有关费用,有权向乙方追偿。

8、合作期间,若乙方确需更换新车的,应向甲方申请,取得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但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执行。重新购车后应及时变更本合同合作车辆基本情况内容。

9、合作期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乙方必须将合作车辆的所有证件及标志灯交回甲方,并办理相关手续。若乙方仍希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按照当时的规定办理。

五、合作经营车辆的转让

1、乙方不得转让合作经营车辆,若遇特殊情况确需转让合作车辆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方可在甲方办理相关转让手续。

2、乙方转让合作车辆应实行车辆剩余价值折算转让的原则,其具体方法为:车辆总价值减去折旧后的剩余价值为车辆转让的实际价值(其折旧率表附后),乙方不得违反该转让原则。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和驾驶员的资质进行审查,有权组织乙方和驾驶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安全生产等知识和技能。

2、甲方有权对乙方车辆驾驶员进行技术考核、法律培训,合格后方方可由乙方聘用驾驶车辆。乙方聘用的驾驶员应取得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并应当与甲方签订安全协议。

3、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审验车辆各种证照和办理有关经营手续,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有权按照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督促乙方按时在甲方修理厂或甲方指定修理厂对车辆进行强制维护保养,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甲方有权纠正、查处乙方危及运输安全的行为。

6、甲方人员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相关规定,行使对车辆的经营管理权,但有义务保护乙方合法经营。

7、甲方有义务协助处理交通安全事故,但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有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故意抵制甲方根据上级文件和行业管理部门制定的规定实施管理,或煽动*、损害甲方企业形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赔偿责任。

9、甲方有责任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和驾驶员档案,但乙方必须配合。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出租汽车管理规定依法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和从事违法活动。

2、乙方应按时交纳税金、养路费、保险费以及国家和行业规定应交纳的所有费用,不得拖欠。

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指定的具有良好信誉的保险公司投保,并应保全险种,保足保额(三者险不低于50万元,乘坐险不低于20万元)。

4、乙方应执行甲方实行的车辆安全责任保证金制度和安全统筹金制度。

5、乙方应自觉按时对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大修,做好行车“三检”,不开故障车,并应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管。

6、乙方应按时接受车辆的年检审。

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驾驶员管理制度,按时参加甲方的各种会议和安全业务培训。

8、乙方应维护甲方声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规章制度,依法经营,做到安全生产,文明优质服务,不得实施有损甲方声誉的行为。

9、乙方有意见应与甲方协商解决,不得*、罢运。

10、乙方有权对甲方有关人员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要求纠正,造成损失的,有权索赔。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各种税费(包括税金、养路费、保险费以及国家和行业规定应交纳的所有费用),逾期不交责,甲方有权按日加收拖欠金额3%的的滞纳金;对逾期超过一个月的,甲有权暂时中止合同,留滞车辆,待乙方交清所欠税费后让其恢复经营;对逾期超过三个月的,甲方有权终止经营合同,收回车辆及全部证照。对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根据情况要求乙方承担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赔偿甲方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对严重违约的,甲方有权采取停发证照、终止合同收回车辆等措施,对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乙方有权提出纠正意见,对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给予赔偿。

九、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管理制度等规定协议补充。

2、双方因履行合同产生分歧,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4、本合同附件(出租汽车车辆折旧费率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20xx年出租车车辆经营合同范本(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法定代表人: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为了规范合作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作企业及其合作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事务。

第二条:合作企业概况

名称:

经营场所:

经营范围:

经营方式:

第三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第四条: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____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

2、乙方:出资额为____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

3、丙方:出资额为____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

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元。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作企业存续期间,合作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作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作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出资期限

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_年___月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出资评估

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七条:合作企业登记

全体合作人同意指定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八条:盈余分配

1、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作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____%。

(2)提取法定公益金____%。

(3)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作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作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作人协商决定。

第九条:债务承担

1、合作企业债务由合作企业财产偿还。

2、合作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作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作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作人执行合作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作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作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作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作人承担。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第十条:执行人的职责

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作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作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作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作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作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作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作企业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作人报告合作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合作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作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作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作人有裁决权。

第十一条:其他合作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作人、检查其执行合作企业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作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作企业事务的合作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作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作人分别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作人有权对合作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二条: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1、处分合作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作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作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作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作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作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作人入伙及合作人的退伙。

8、合作人与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9、合作人增加对合作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依照合作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三条:禁止行为

合作人在合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作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作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作人同意外,禁止合作人与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作人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作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作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入伙

新合作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原合作人向新合作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五条:可以退伙的情形

合作协议约定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

1、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作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作人严重违反合作协议约定的义务。

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给合作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作人。

第十六条: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七条: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八条:退伙程序

合作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经全体人合作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作人退伙,其它合作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作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作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作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作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作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作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九条:出资的转让

合作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作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合作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作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作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作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作人必须符合《合作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二十条:企业的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作期届满,合作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作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合作人决定解散。

4、合作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作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一条: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作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作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作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作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作企业注销登记。

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第二十二条:违约责任

1、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作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作人决定除名。

第二十三条: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作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作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作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作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第二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六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向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__进行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九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_____份,_____市公证处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xx年出租车车辆经营合同范本(五)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联系方式: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联系方式:

甲方将其具有管理权、经营权的,坐落于位臵经营权承包给乙方使用。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基本情况

房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类型___,结构等级___,完损等级___,主要设备___停车场___平方米,游艇码头___。

第二条 用途

甲方将设施的经营权承包给乙方用作特色酒店经营,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用作其他经营项目。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20xx年,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

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抵押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抵押贷款或者开展赌博等非法活动,损害甲方及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30天以上或空关60天以上的;

4、受行政处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包经营权。

第四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1、甲乙双方议定首年租金300万元,从第二年起每年递增30万元,由乙方在每年___月___日交纳给甲方,合同签订三日内交付首年费用,先付后用。

2、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或对相关税费的约定)为_________。

第五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1、甲方在交付房屋时要确保房屋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2、在租赁期间房屋修缮由乙方自行负责,修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修缮时要保证质量,乙方未及时修缮或修缮不力对房屋的正常使用造成损坏的,要对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功能、结构、整体形象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4、租赁期满后家电、家具及其他可移动设施归乙方所有,凡附着建筑物上的相关设施由甲方所有,影响后续使用的由乙方负责拆除。

第六条 特别规定

一.安全管理约定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管理规定,并根据自身特点制定严格的安全预案,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齐全的消防设施,加强员工安全管理培训,确保综合楼、船库的财产安全和游客人身安全,甲方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2、乙方于试营业开始前向甲方交纳20万元安全保证金,合同期满甲方予以返还;合同期间违反国家、省、市及甲方安全规定被处罚的,乙方要在三日内补足保证金。

3、乙方每年需为购买20万元财产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4、对使用游艇游玩的游客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游艇驾驶人员需具备相应的驾驶资质,如出现意外事故,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宣传费用约定

甲方将定期对整个区域进行整体包装宣传,乙方按照经营项目占整体宣传篇幅的比例(该项目不得低于整体宣传篇幅的15%,具体比例根据实际情况和乙方意愿具体协商)承担宣传费用;除整体外,乙方可自行进行宣传,具体方案须甲方批准。

三.物业费用约定

物业费按照乙方经营使用的陆域面积(包括停车场、游艇码头等附属设施)占园区总面积的百分比缴纳,由甲方予以收取。

四.水费、电费等费用约定

五.履约保证金

签约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缴纳3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予以返还。

六.附属设施的利用

其中停车场等附属设施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对外进行收费营业,如需对外营业,需向甲方缴纳50%的利润。

七.甲方支持

甲方将乙方定为定点消费单位,甲方召集、召开的重大会议及其他活动首先考虑在乙方举行,乙方给予甲方六折协议价格。

八.重大比赛期间的经营约定

1、重大比赛期间乙方应优先保证比赛使用,配合甲方及有关部门完成比赛组织运行任务。

2、比赛期间有关部门按照六折协议价格与乙方结算使用费用,具体事宜另行协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超出第二条规定的经营范围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乙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条款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并支付损失额20%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宣传费用、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的,除补交所欠费用外,乙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缴纳滞纳金;

4、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20%的违约金。

5、乙方未履行第五条第一项关于安全管理约定的,甲方有权根据管理规定扣除乙方缴纳的安全保证金。

第八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乙方未按合同要求购买财产保险的,按应得保险收益额度对甲方予以赔偿。

2.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第九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宜

乙方有违反园区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依照规定进行处罚,对于严重违反园区管理规定,给园区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按相关规定予以追究或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篇3:车辆承包经营合同_合同范本

车辆承包经营合同

承包经营期间,合营企业的负债余额不得超过当年承包利润的总额。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的车辆承包经营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车辆承包经营合同范文一

发包方:沅陵县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务院办公厅(20xx)46号通知和建设部、湖南省关于《城市公交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了加强城市公交管理,树立公交形象,搞好社会服务,甲乙双方研究决定对本公司公交车辆实行内部承包经营,现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供双方遵守。

一、 承包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承包人必须是男年龄55岁、女年龄45岁以下,自愿上交财产保证金和合同违约金并经公司审核同意的员工。

2、司乘人员必须是:司机必须持有符合本车驾驶资格的驾驶证,年龄男50岁以下,女45岁以下;售票员男性年龄在45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0岁以下;主动参加岗前统一培训班。司乘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服装由公司统一订做,费用由乙方负责。司机向甲方交纳3000元上岗保证金,售票员向甲方交纳1000元上岗保证金。

3、承包人原则上限定一车一人,合同签订甲方 只与乙方发生承包关系。

4、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自觉遵守和履行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

5、必须按时自觉交纳甲方规定的日产款和停、洗车费、过桥过路费、车辆由公司统一投保,承包人必须主动按时交纳车辆保险金。

6、服从公司对车身广告的统一管理。

二、 承包经营方法

1、 甲方将湘N___________号车交给乙方在___________线路上营运。

2、乙方交纳财产保证金_________万元,甲方按车辆有效期8年折旧

平均每天折旧额______元,乙方每天将折旧款上交公司,甲方每月底将折旧款返还给乙方,乙方经营一年到期后若不继续承包,甲方将乙方的财产保证金扣除折全年旧款后全部无息返还给乙方(折旧款的计算方式:日折旧款=财产保证金÷8年÷365天)。

3、 乙方必须交纳________合同违约金。信守合同,承包期满,甲方将合同违约金退还给乙方。

4、 乙方在承包期内欠交日产款或承包期满交车时拆除车上任何设备、甲方有权在乙方合同违约金中扣除。

5、 承包车辆实行线路联营、由公司和线路共同清点核算日营运额。

6、 线路队长和线路平账员由线路承包人民主提议并经公司审批同意:线路队长和平帐员的报酬由每台车辆每日提取3元支付,即每月提取90元。

7、 乙方在经营承期内,其车辆的直接消费成本(油耗、工资、车辆保险、折旧、维修、过桥过路)以及年检年审、春运检测、季检、月检、日检、洗车停车费和事故由保险公司理赔后的余额部分,概由乙方承担和享有。

8、 由甲方承担乙方车辆的养路费、客附费、运管费、城管费、工商费,但违章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9、 甲方收取产款计算方法:(日营运收入一日运营成本)×30%。日运营直接成本为五项,即:日汕耗、日司乘人员工资、日折旧(日折旧逐日上交公司)、日保险、日维修。

10、当日不交产款和日折旧款按当日产款收取20%滞纳金,次日不交产款,按累计以每日应交产款及每日累计滞纳金之和为基数,收取20%滞纳金。

11、乙方超过一个月不交产款、日折旧款,甲方按车辆原价逐日折旧后收回车辆。

12、日维修费分日10元—30元的标准。即1—2年内为日10元,3—4年为日15元,5—6年为20元,7—8年为30元。

13、车辆直接消费成本,如燃油料、零配件等原则上不受市场价格波动因素影响。当油价高于合同签订时价格,国家如有补贴,公司将按国家补贴标准根据实际用油量进行补贴,国家没有油料补贴时将按实际油价计算成本。

14、乙方在经营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生及财产损失的,概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在规定的线路上营运,不得随意改变营运路线。擅自超出规定线路造成交通事故的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购买线路经营权的购买资金、上交政府安全生产风险保证抵押金、当地的养路费、运营费、客附费、城管费、工商费由甲方支付。

2、 为乙方提供统一的用油、材料、维修地点(费用由乙方自理)。

3、 及时调解内外矛盾。在乙方发生安全事故后积极协调处理,协助乙方办好事故索赔手续。准驾不符者,开车发生的事故,甲方不负责办理索赔手续。

4、 线路经营权、车辆所有权及调度权归甲方所有。

5、 承包期满,乙方交车时不得拆除车上任何设备,并经甲方验收后收车,其车辆残值归甲方所有。

6、 车身广告权和广告费用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私自承揽广告业务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在车身上打广告。

7、 根据政府要求和市场实际需求及线路营运情况甲方有权及进调整线路和增减营运车辆的数量。

8、 按合同第二款第9、13务收取日产款,对拖延或拒交产款者有权按合同第二款第10、11条予以处置,如不服有权移交有关司法职能部门处理。

9、 按每台车每日7元收取乙方停车、洗车费。其中水、电、场地费及洗车人员工资及保安费由甲方支付。

10、向乙方收取车辆保险费,保险项目由甲方规定,并由甲方统一办理车辆保险和事故索赔事项,乙方不得单独自立。

11、车辆行驶证和保险单由甲方统一控管,但甲方必须给乙方提供行驶证和保险单复印件。

12、承包期满本合同终止。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享有本车本次承包期限内的使用权。

2、乙方有权监督车辆线路日营业额计收、车平和日产款的计算。

3、 每日按时向甲方交纳日产款、日折旧、每月按时交纳停、洗车费及过桥过路费(过桥过路费由甲方统一办理,费用由乙方自负,没有过桥过路费则不交),并服从公司对车身广告的管理。

4、 乙方承担承包期内的车辆保险费。乙方于每年2月底前按将公司规定保险项目(保险项目为:车身险8万元、三责商业险20万元、座位险1万元、玻破险、交强险)的保险费上交公司,其保险由公司统一办理。

5、 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安全、正点,优质服务,车容车貌、劳动纪律、司乘人员各项要求以及各线路售票员调动和计划生育等各项规章制度。发现违章,一律按甲方《稽查条例》及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6、 必须严格遵守票价政策(学生半票)。不得拒绝政府发放的《老年证》及其它免费乘客。否则视为承包人不服从管理。

7、 车辆收班后一律根据要求停放在甲方规定的停车场内,决不允许停放场外,否则,按规定每日处罚30元。

8、 根据全国城市公交怀乘人员统一着装的要求,司乘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挂牌上岗。服装由甲方统一在规定的厂家量身定做,费用由乙方自理。

9、 乙方的工资停停含社保及其福利费,通过成本核算计算方式当日支付本人。

10、根据城市公交这一特殊行业的性质要求,必须严格遵照国务院办公厅(20xx)46号通知及建设部和湖南省《城市公共汽电车管理办法》进行运营。乙方经营期间非不可抗力原因或公司同意外的从我做起理由停车、停运,否则,公司有权按车辆原价(财产保证金额)逐日折旧后收回车辆,并没收合同违约金。

11、签订合同后,乙方中途不得提出退包。因特殊和客观情况不能继续承包者,经报请公司同意后,乙方可以自找承包人进行车辆转包或退还公司。对转包的乙方原交纳的合同违约金不予退还。被转包方(即新的乙方)交纳资源开发费壹万元,并向甲方交纳伍仟元合同违约金。对退回公司的,公司则按车辆折旧后退还财产保证金和无息退还合同违约金。

12、因特殊情况无论车辆被除被转包几次,甲方只承认车辆第一次承包原价,并从原合同即第一轮合同签订之日起逐日计算车辆折旧。

五、违约处理

1、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信守合同,不得违约,甲乙双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起诉对方,违约方负责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2、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按车辆原价逐日折旧后收回车辆并没收合同违约金:

①、拖延或拒绝交纳日产款、日折旧款、停洗车费及过路过桥费过一个月。

②、不按时交纳车辆保险费。

③、私自转包车辆。

④、不服从统一调动指挥,擅自停车、停营。

六、其它

1、 市场经济都具有风险性,甲乙双方必须坚守互惠互利、风险自担的原则,发生亏损甲乙双方均不负责对方补偿。

2、 在车辆承包期内因特殊情况发生转包,本合同自行终止。转包者如向公司交车,公司只按车辆承包原价和原合同签订之日(第一轮合同签订之日)起逐日折旧后收车,不能按车辆转包价收车。

3、 本合同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4、 因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出现与本合同条款相抵触时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甲方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法人签字: 乙方法人签字

盖章: 身份证复印件;

盖章:

沅陵县公共汽车交通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车辆承包经营合同范文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乙方自愿在甲方承包经营 牌 车壹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经营车辆(以下简称车辆)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经营年限结束止。

第三条:费、税、承包费和管理费的缴纳及管理办法

1、乙方从接车之日起,在每月29日前必须向甲方缴清次月承包费、管理费共计 元及代收国家规定的各种费、税。对逾期缴费、税的,甲方按日向乙方收取应缴金额3%的滞纳金;逾期五日以上,甲方除追收应交费、税外,同时收回乙方承包车辆,终止承包合同。

2、承包期内,如遇有关部门对费、税、收费项目、客运票价作调整,甲方有权做出相应调整。

3、承包期内,如遇政策变化,需对车辆进行改型或其它变更的,甲乙双方必 须执行,但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4、为加强经营管理,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 元安全保证金和 元线路保证金。若乙方在终止(解除)合同前无违约行为,并与甲方或他人无经济纠纷和债务的,乙方凭甲方财务出具的收据,由甲方据实退还(不计息);反之,概不退还。

第四条:保险及车身广告

1、乙方必须按甲方统一规定到甲方为承包车辆缴纳保险费。在保险期到期前10天,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足额续保。乙方如未按甲方规定投保或脱保,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及其证、照、牌,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1).承包车辆车身广告发布权属甲方,广告费由甲方收取。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喷绘广告,违者每次向甲方缴付违约金500元整。(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改变承包车辆的车身颜色、车辆内部设施,不得在车身、车窗、挡风玻璃等处张贴或喷绘字(画)及商业广告。违者每次处乙方违约金500元。

第五条:乙方负责行车安全,若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必须立即承担车辆发生事故后所造成的一切直接、间接经济损失费用和法律责任。发生事故的费用除保险公司或他方赔偿外,其差额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发生车辆被盗(抢)遗失、火灾等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担。无论发生任何事故或纠纷造成车辆停运,停运期间按国家政策规定所有应缴纳的各种费、税及甲方管理费由乙方照缴。违者甲方有权立即收回车辆,终止本合同,并继续追收乙方所欠费用。

第六条:乙方必须保证营运车辆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承担营运车辆检修、检测和保养的全部费用。营运车辆必须按照规定到甲方指定的检测站、汽修厂进行上线检测和二级维护保养,办理登记和等级评定。违者,第一次处乙方违约金500元,从第二次起处违约金20xx元至3000元,同时乙方还要承担所造成的全部后果。

第七条: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线路进行经营。乙方超过规定范围经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同时甲方有权收扣车辆进行任意处置,所交线路保证金概不退还。因甲方经营需要,对乙方使用的线路牌甲方有权进行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执行,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及其驾售人员不得利用承包车辆从事违纪、违章、违法犯罪活动以及违规集体上访等危害社会稳定的行为。若有违反,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概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承包车辆,终止合同,并追收乙方所欠费用和应承担的费用。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承包的车辆及车辆相关手续具有财产所有权及监督管理权,收回违约者承包车辆经营使用权。

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事故处理、保险索赔及业务纠纷调解(若发生事故所造成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除保险公司或他方赔偿外,其差额部份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收)。

3、甲方有责任听取乙方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服务工作质量,向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合理情况,并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4、甲方有义务组织乙方参加安全学习,召开各种会议及开展各种安全、抢险、救灾活动。

5、甲方负责对乙方车辆进行月检、抽检,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车辆年审等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证、照、牌遗失补办(补办费用由乙方承担)。

7、因乙方车况较差或交通事故致使车辆严重受损的,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终止承包合同,继续追收乙方所欠的各种费用。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向甲方每月按时缴清次月的各种费、税、管理费和事故责任承担费的前提下,方可继续取得该车的经营权。经营收益剩余部份归乙方自行支配(乙方支配收益部份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社会统筹等应缴费用)。

2、乙方承包有效期内,未违反本合同条款,经营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受法律保护。

3、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类规章制度,不得干扰甲方正常工作。

4、若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向甲方和有关部门报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善后事宜,承担经济责任。

5、乙方承包的车辆必须按甲方的规定按时到甲方指定地点接受月检、抽检、年检等各种检查,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学习、各种会议和抢险救灾活动,违者每次向甲方交违约金100元。

6、乙方有义务每年免费出车一天或缴纳200元人民币,有义务配合甲方搞好各种安全检查工作及安全活动。

7、按时到甲方办理车辆、证、照、牌年审手续,承担逾期办理所造成的后果。

8、乙方除每月向甲方缴纳各种费、税、管理费外,还应承担的经营费用项目包括:驾驶员工资、车辆大小修理费、材料费、燃料费、停车费、路桥费、个人办理证照费和其它杂费等。

9、乙方必须按甲方统一规定的时间、地点、标准参加承包车辆的保险,承担保险费用。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不得私自将承包车辆转卖、转借、转包、赠送、改型、改色、变更和抵押给他人。

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需要转包时,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并结清各种应缴费、税(包括管理费,结清交通事故、纠纷的相关费用及违章罚款等),并缴纳终止合同费后,方可办理内部转包手续。

3、乙方在承包期满或本合同终止时,必须无条件将车辆和车辆相关手续交还给甲方。有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合同期满。 ○

2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政策(包括要求车辆提前报废、实行公交化公司化改造 ○等)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3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 ○

4、已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或按有关规定提前报废的车辆,乙方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将车辆开回甲方办理报废手续,并交回该车及所有证、照、牌。若因延期或不交证、照、牌而所产生的各种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同时,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终止本合同。

5、承包期内,因国家和地方政府要求车辆改造,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并按时交纳所有费用。乙方不按时交车改造、不交费用,甲方有权收回车辆,解除本合同。

6、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因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导致甲方终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对乙方无任何补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签订、各种手续办理齐备交车后,因甲方违约致使车辆不能投入使用,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中任何条款,甲方均有权收回车辆。乙方应自车辆被甲方收回之日起五日内到甲方接受处理,否则,甲方除有权解除本合同,继续向乙方追收应缴纳的各种费用外,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所垫付款项、人工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而造成甲方派员收回车辆及其证、照等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照缴给甲方。届时,若乙方不将车辆及其证、照、牌交给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4、若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乙方所交的安全保证金,甲方概不退还,用以对甲方经济损失的补偿。其补偿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追收。

5、若乙方不按甲方规定对车辆进行检测、二级维护或违章操作以及操作不当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6、若乙方到甲方吵闹、干扰影响甲方正常工作,每次处乙方赔偿甲方损失20xx——5000元;如产生暴力等违法犯罪行为,将遣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甲方的管理制度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可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

第十五条:本合同各条款经双方逐条斟酌商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现住址:

电话:

电话: 身份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车辆承包经营合同范文三

车主: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为方便经营管理,甲方 将车号为赣 ,发动机号 ,车架号 的营运出租车下午6点至次日早上6点承包给乙方经营。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一、承包经营期限自年月日至月日止。合同期满,车辆无条件交还甲方。

二、承包期内乙方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证件齐全,服从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规定,不得从事非法营运或从事与车辆不相符的运作。产生的违法行为,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担。

三、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交车辆转包,转租给他人经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减相应风险押金。

四、乙方承包期内的道路运输管理费、车辆检测费。上交公司的管理费、车辆保险费(保险全保)由甲方承担。除此之外,乙方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概不负担。

五、本合同签字生效时,乙方应交押金 元整,承包期内,每月租金 元整,每月结帐一次,月前一次性付清,如拖欠租金每天交滞纳金100元。

六、修车、洗车由白班负责。

七、如果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误工,甲方需减免乙方相应租金。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误工,乙方需补偿甲方。

八、车辆有关证件,乙方不得遗失,否则由乙方负责补全,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在合同生效期间,如有任何一方违约终止合同。违约方则赔偿违约金5000元整。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身份证: 身份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篇4:合伙人共同经营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餐馆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餐饮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餐馆,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餐馆名字为:经营场所位于:,面积: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餐馆,范围包括烟酒销售。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乙方(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

2、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5:车辆租赁经营合同

甲方:

乙方:

为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秉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乙方自愿将全资四十三万购买的混凝土运输车交由甲方经营,甲方同意乙方要求。现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

一、 车辆产权

乙方自有混凝土运输车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车辆产权在租赁期限内属于乙方。租赁期满后,车辆产权自动转移至甲方。

二、 租赁期限

乙方车辆经营期限:三年;自20xx年02月11日 至20xx 年 02月10 日止。本租赁合同不是劳务合同,车辆所聘请、雇佣的人员由甲方自行决定。

三、 购车、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

1、车辆除购置款四十三万元(人民币)外,其余费用(含10%购置税、保险、上牌费用约六万元)均由甲方自己处理。日后车辆运行维护费用也由甲方自行承担。

2、 租赁费:甲方自20xx年02月12日起每过半年支付壹拾贰万元整(人民币),共支付6次,总共支付费用为柒拾贰万元整。

3、 乙方车辆购置费用应于20xx年02月11日前到位。

四、 安全机务管理

1、 车辆租赁期间,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车辆转让和拍卖。

2、 车辆一切牌证均由甲方自行办理。

五、 车辆运行

1、 聘请的驾驶员,必须到相关安全管理部门考核后办理好“准驾证”方可驾车运行。

2、 由于车辆运行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六、 其他

1、 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七、 违约责任及处理

1、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

甲方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视为违约,甲方需支付乙方购车款;并支付乙方利息每年25%。违约处理:如过期未支付租赁费用,按欠款额每日千分之三计算滞纳金。

八、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经双方认真审查,协商一致后再予签字。

十二、租赁期满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壹万元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车辆挂靠经营合同

出租人:____________货运公司

承租人:____________建筑公司

一、出租人根据承担方需要,同意将________吨载重量__________牌汽车租给承租人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沙子、水泥、砖、本料和预制板用。承担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三、承租人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人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人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人负责,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人不但不给付出租人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人每天还要偿付承租人_____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一年,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协商,否则按合伺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______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承租人有权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出租人和承租人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并由承租人担保单位盖章担保后生效。副本_______份,按需要分送有关部门备查。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担保单位: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篇7:车辆租赁经营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深化改革,增强企业活力,进一步发挥企业管理,个人自主经营的优势,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车辆经营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现就客运车辆的租赁经营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方将 牌 座 型客车一辆,牌照号川M ,自编号 ,租赁给乙方经营,经营线路: 至 (以下简称租赁车辆)。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租赁经营期间租赁车辆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只享有经营使用权。本合同终止后,线路经营权由甲方收回,租赁车辆归乙方所有。如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未续签合同的,乙方必须立即将租赁车辆户籍转出公司或报废。车籍过户或报废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全额负担。

第三条 甲方有责任对乙方及其从业人员进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管理规定等的宣传、教育及督促执行责任,同时有对乙方所聘驾驶人员进行审核、培训、考试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实行自主经营单车核算,乙方对单车经营的盈亏、债务和安全事故承担责任,该车经营中的一切成本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租赁费 元(大写: ),上述租赁费不含税费、保险费及各职能部门收取的费用。

第六条 租赁费及相关费用支付办法:乙方须在每月24日——25日前向甲方缴纳次月租赁费及各职能部门收取的费用,逾期不交清,甲方按拖延一天收滞纳金50元,拖延二天收100元,拖延三天收200元处理。超过四天不交清者,除每天交滞纳金200元外,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租赁经营合同,收回租赁车辆,并以变卖、拍卖租赁车辆所得价款抵扣乙方应交费用和滞纳金,乙方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该经营线路停运的经济损失,和其它经济损失。

第七条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客运管理规定,并按甲方指定的路线依法运行。严禁中途调头、串线经营,违者按脱班处理;

严禁在车站抢班、压点、争揽旅客,乱停乱放,扰乱运输市场;严禁“三超”“三违”,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七不出站”规定,服从客站管理。不得擅自提高票价、坑客、宰客,甩客,违者甲方有权停运该班线租赁车辆,并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造成对开站点取消该班次的,乙方须承担甲方所有的经济损失。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及旅客服务质量投诉曝光的,造成罢运、群体闹事,干扰政府及主管部门正常工作,严重影响甲方形象和声誉的(如:罢运、堵站等),甲方除按公司管理规定处罚外有权解除本租赁经营合同。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因违规被有关部门处罚、停运、注销经营权,所产生的风险、损失等,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并承担由此涉及到甲方经营权被注销,以及影响企业形象、声誉的经济损失赔偿。

第八条 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接受甲方及甲方各职能部门的管理,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种学习,不断提高思想素质,技术素质,安全意识。必须无条件接受交通、公安、物价、稽查和公司等部门的管理和检查。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乙方在经营前必须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一次性交纳四项(安全保证金、驾驶员安全保证金、经营保证金、驾驶员学习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合计: 元(大写: ),在本合同终止,乙方已结清与甲方的债务、处理完安全事故、将该车报废或将车籍转出公司后,(在经营期内无重大遗留问题)甲方将安全保证金退还乙方。

第十条 乙方自聘驾、售人员,凡受聘驾驶人员必须具备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和无吸毒史证明,具备所开行班线资质条件及良好的职业道德,经公司相关部门资质审核、操作技能和交通法规考试合格后,由乙方与聘用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交由甲方备案。驾驶员、售票人员应经学习培训后方可上车服务。

第十一条 乙方与甲方只是租赁经营关系,不存在劳务关系;乙方聘用的人员只与乙方存在劳动或劳务关系(不论该聘用人员是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还是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劳动、劳务、雇佣等关系,甲方不支付乙方及乙方聘用的任何劳动报酬或社会保险等;乙方及乙方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工伤保险、社会保险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该聘用人员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乙方应与其聘用人员在所签订合同中约定,聘用人员在履行聘用合同过程中,因事故或意外死亡的,所涉及的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二条 租赁经营车辆必须保险。甲方根据相关部门要求,结合公司实际负责办理租赁经营车辆交强险、三者险、承运人责任险的保险业务(其它险种自愿投保并写出书面申请),保险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按规定时间、办法及时足额缴纳保险费,逾期不交者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若发生索赔事故,保险公司拒赔部分和其它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事故的任何经济方面的责任。

第十三条 乙方发生交通事故,应自行处理一切善后事宜,甲方可协助乙方处理事故,但不垫支任何医药费、赔偿费。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乙方应交纳的各种费用不能因事故而减少、拖欠。因乙方的租赁经营行为,致甲方因国家规定、政府机关的要求或有权机关的裁决应向交通事故当事人或其他权利人先行代为承担赔偿或支付责任,或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或导致甲方承担其它经济责任(如被处罚)的,甲方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承担责任后,乙方应在五日内全额支付甲方已代为承担责任的金额,否则乙方应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每日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四条 乙方在租赁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乙方在租赁期内,因伤、残、亡或因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受到法律制裁而不能履行合同,可由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继承人申请终止本合同,但账目应由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继承人结清,甲方所收取费用及四项保证金不退。

第十六条 在租赁经营期内,国家各职能部门收取的税费、结算票款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以及租赁车辆进客运站管理所产生的各种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须每月按规定的标准支付给甲方,由甲方代收代缴。乙方参营各站的票款解缴差额部分,由乙方承担补足。

第十七条 租赁车辆的营运证、行驶证、线路经营权(路牌)属甲方所有,甲乙双方租赁关系终止后,乙方应在三日内退还甲方营运证和线路牌,逾期未退还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日500元的违约金,直到退还为止。乙方在使用期内因违规造成营运证、线路牌被扣或注销的,乙方应按该线路车辆的市场价值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第十八条 租赁车辆在租赁期内,严格按公司规定时间进行定期二级维护和各类检查保养,以确保该车技术性能良好,其所耗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未按时保养和安全例检的,按甲方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凡国家对租赁车辆实施的各种审验、检测、换发证照、学习等,乙方必须按时参加,自行承担费用,逾期不参加者,后果自负。

第二十条 在租赁经营期内车身的广告经营权属甲方所有,并由甲方统一管理,甲方在租赁车辆上发布广告时,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否则按违约处理。

第二十一条 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私自买卖和转让租赁车辆,若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经营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及四项保证金不退,并按违约处理。在租赁期内,如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缴纳解除合同违约金10000 元(大写:壹万元人民币 )解除合同后,乙方应先结清所欠甲方的债务和费用。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在下列情形出现时终止:

(一)租赁期满。

(二)租赁期限到期前,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第八、第九条、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约定,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

甲方通知乙方的方式,可采用电话通知、书面通知、或在简阳、资阳范围内的媒体公告通知的方式。采用电话通知、书面通知的,本合同在通知到达乙方时解除,采用媒体公告通知的,本合同在媒体刊登出公告时解除。

(三)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通知甲方的方式同本条(二)。

(四)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继承人根据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申请终止的。

(五)租赁期内,租赁车辆技术检测不合乎要求的。

(六)租赁期内,因客运班线的行政许可到期,相关部门不再重新审批的。

第二十三条 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双方应自觉履行,若一方违约,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为5000元/次。

第二十四条 该租赁车原值为 元人民币,经营期已达 . 年,按车辆经营期限计算,该车现值为 元人民币。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通知,乙方指定的联系方式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

甲方以上述乙方指定的联系方式通知乙方的,即视为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乙方变更联系方式的,应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的加黑条款为特别提示条款,乙方确认已认真阅读并理解其意思。

第二十七条 合同未尽事宜,或因国家政策性变化需变更本合同的,由双方另行约定,并作为主合同的补充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属本公司。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的签订地为四川省简阳市,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车辆租赁经营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车辆租赁经营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车辆权属、价值、用途

甲方将其所有的价值 万元的 型的鲁L 号货运车辆出租给乙方从事甲方组织的物流运输业务,乙方同意承租。乙方在保证完成甲方组织的运输任务的前提下可自货源承运。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36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三条 车辆交付

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壹拾万元整,甲方应于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之日起 日将出租车辆及营运证照及手续交付乙方使用、经营。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期限、方式

三十六个月租金共计人民币 万元,并按年利率 %计息。每一合同年度租金为 万元,利息 元。乙方应按月等额支付租金及利息,应于本合同生效的次月 日前支付上一个月租金及利息,以此类推。若乙方不能按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权从乙方的运营收入中扣划;若其营运收入不足以支付租金时,甲方有权从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划,被扣划的履约保证金不足时,乙方应及时补齐。

第五条 经营方式

租赁期间,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享受益。

第六条 货源组织、车辆调度、管理费提取

一、租赁期间,货源由甲方统一组织,甲方应尽可能为乙方提供较为稳定的货源,且优先安排乙方承运。

二、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车辆及其所雇用的人员应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确保甲方安排的承运任务。

三、乙方承运甲方统一组织的货源,由甲方统一结算,甲方从乙方运费总额的 %提取管理费。甲方应于每月 日前将运费余额支付给乙方。

四、乙方自组货源承运的,由乙方自行结算,但不应影响甲方安排的承运业务。

第七条 费用承担

租赁期间,出租车辆的证照审验,营运手续的办理由甲方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乙方应予配合。乙方应承担经营中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雇佣人员的劳动报酬、燃油费、维修费、走路过桥、违章罚款、有关部门对车辆征收的其他费用等。运营所产生的税金由甲方从乙方经营收入中代扣代缴。

第八条 车辆保险

乙方承租的车辆必须参加保险:交强险按国家规定办理;车损险投保金额为车辆价值;第三者责任险投保金额不低于 万元;驾乘人员险投保金额不低于 万元∕每座;货物险、集装箱险予实际投保。保险手续由甲方办理,保险费由乙方承担,首期保险费乙方应于应当续保日前三日支付,甲方应自收取保险费之日起三天被办妥保险手续。

若乙方逾期支付保险费时,甲方有权自行办理续保手续,保险费从乙方的运营收入中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划。当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由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理赔,保险赔款应优先支付对外赔偿费用及甲方为乙方对外垫付的赔偿费用,余额归乙方所有。

第九条 车辆维护、保养及车辆、人员的安全管理

租赁期间,乙方应定期对所承租的车辆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车辆安全运营,严禁严禁带病行车,如乙方疏于对车辆的维修、保养,车辆出现影响安全时,甲方有权强令停运,进行强制性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停运损失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乙方雇佣的驾驶员应具备适格的证照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有效证照。乙方应与其雇佣的司乘人员签订雇佣合同,并支付劳动报酬,及承担社会保险费用,该雇佣合同应交甲方一分备案。乙方雇佣的驾驶员应经甲方考核方能上岗。

乙方所雇佣的驾乘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亦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第十条 事故处理

租赁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货损事故、商务事故等行车事故对外产生的债务由乙方承担。事故发生后,乙方应配合甲方处理,如乙方因故不能会同甲方处理时,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处理结果乙方应于认可。处理事故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评估费、交通食宿费等。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收取租金及利息,代扣代缴乙方承担的车辆在运营中产生的税费。

2、甲方有权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监督乙方安全运营,合法经营。

3、甲方有义务及时为乙方承担的车辆驾驶员办理证照审验手续。

4、甲方有义务及时与乙方结算并支付运费。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合理、安全使用所承租的车辆从事营运并享有所产生的收益。

2、乙方有义务依据本合同约定期时足额支付租金,并承担车辆在运营中产生的税费。

3、乙方有义务确保所承租车辆的安全运营,不得实施有损车辆的掠夺性行为运营。

4、乙方应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及相关规定、行业规章和甲方制度的规章制度,保证合法营运。

第十二条 特别约定事项

一、租赁期间,非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转租所承租的车辆,不得对承租的车辆设定任何权利负担。

二、租赁期满,若乙方交清了租金及利息,且履行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及清偿全部对外债务时,车辆归乙方所有时,甲方应配合乙方于10天之内办理车籍过户手续。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交付车辆的,每逾期一天应按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万分之四比例向乙方支付滞纳金。逾期十五日仍不能交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于乙方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全额返还履约保证金。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及时为乙方承租的车辆及驾驶员办理证照审验手续,严重影响乙方运营的,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支付乙方运营收益的,甲方除应全额支付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连续 个月不能按期足额支付租金及利息,逾期交付的履约保证金或者营运收入亦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不按期对承租的车辆进行维修、保养,致使车辆存在不安全情形的,或者乙方实施掠夺性运营损坏车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乙方应赔偿甲方 个月的租金。

六、租赁期间,乙方不能清偿对外产生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维修费、罚款等)致使甲方蒙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需提起诉讼时,本合同当事人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且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车辆租赁经营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车辆租赁经营协议:

第一条:车辆承租方式、车辆费用及支付抵扣方式

1、甲方自愿将合同车辆 辆租赁给乙方从事蒙古国原煤入境运输业务,乙方承诺使用合同车辆为甲方且仅为甲方提供煤炭运输业务,车辆具体资料后附明细,共计 辆。在签订合同付款之日起 天内将车辆交付给乙方。如因厂家的原因延期交付车辆,甲方顺延交付时间。

2、车辆经营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

3、甲方每辆车作价 万元人民币,乙方首付款为 万元人民币辆,共计 万元人民币。付款方式为:订立该合同时每辆车支付定金 万元,共计 万元整,提车后每辆车再付现金 万元整,共计 万元整。剩余部分用出入境原煤运费抵顶,从塔本陶勒盖煤矿至蒙煤场每趟抵还车款不低于 元人民币,从蒙煤场至中煤场每趟抵还车款不低于 元人民币,已付款与运费抵扣的还车款金额之和达到车价时,车辆产权转为乙方所有,甲乙双方办理相关手续。

4、由甲方代交中蒙海关收取的抵押金每辆车叁万元。从蒙煤矿至蒙煤场每趟另扣因车辆入蒙暂出口海关抵押金 元,蒙煤场至中煤场每趟扣 元,直至每车扣足 万元为止。待该车停止营运、中蒙海关核销后,甲方负责与海关结清该车的海关抵押金,所扣叁万元全额返还乙方。

5、乙方租赁甲方车辆期间,车辆的所有权归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原有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自负自清,与甲方无关。

6、甲方与乙方是合作关系,如甲方有新增加车辆,乙方有优先购置权,乙方及其雇用的人员与甲方不存在雇用和劳动关系。

第二条:运费结算及其它费用支付、提取、抵扣方式

1、运费一月一结,次月中旬结清上月运费,如因甲方原因没有结清,造成停工,甲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如因甲方以外原因,甲方不承担损失。运费的基价为每吨公里 元人民币(因政策、市场、路况等客观因素可浮动)。现行运价为塔本陶勒盖煤矿至蒙煤场 元人民币/吨;蒙古煤场至中国煤场 元人民币/吨,以后若运价调整,甲方对乙方的运价做相应调整,随行就市。

2、乙方所租赁甲方车辆的行驶区域为:中国甘其毛都口岸际誉物流园区经蒙古国查干哈达煤场至蒙古国塔本陶勒盖煤矿,往返运输。乙方若私自驾驶车辆驶离该区域为违约。若乙方确需驶离该区域,需向甲方以书面形式申请,申请同意后方可驶离。否则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向甲方承担每车 元的违约金,同时终止合同。

3、车辆营运中所需加油费用由甲方预付并预支每趟每台车 元生活费,在运费结算时由甲方扣回。

4、甲方租赁给乙方的车辆国际道路运输资质由巴彦淖尔市宏友涉外物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友公司)提供,宏友公司办理车辆和从业人员的涉外运营备案手续资料、国际道路行车许可证的发放,代理处理事故,乙方按规定向宏友公司缴纳管理费用。乙方以车队进行管理的,乙方按运费总数的 %提取管理费用,乙方按运费总额的 %缴纳宏友公司涉外资质管理费用。

5、甲方为乙方代办证照手续及车辆年检审,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6、租赁车辆投入运营后的各种税费(车船税、营业税、过路费、入蒙人员劳务补偿费、出入境费用等)均由乙方支付,甲方代为缴纳。因政策性因素发生税费变动,甲方有权根据变动幅度进行调整。

7、乙方所租甲方车辆必须参加车辆强制保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其中第三者责任险要求投保最低险额为30万元的大额保险。保险费用乙方承担,若甲方代为垫付,则从运行开始后2个月内从运费中将垫付的保险费扣回。

8、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本合同未列费用及一切罚没款项全部由乙方自负。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停运,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如因第三方原因造成车辆停运,甲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对乙方所管理车辆实行单车核算、单车考核,出入境运煤车辆在正常营运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每月每车完成 趟以上的运输任务(塔本陶勒盖煤矿至蒙煤场)。出入境运煤车辆因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正常营运时,甲方为乙方尽快寻找新的货源,乙方要立即返回投入运输,否则甲方将没收所缴纳首付款及归还的车款并收回租赁车辆。

3、乙方必须遵守中蒙两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企业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接受甲方监督,遵纪守法,依法经营,严禁从事或参与走私、贩私、贩毒、吸毒等违法活动,否则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负。

4、租赁车辆在经营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商务事故,甲方为其提供现场处理、涉外交涉、索赔及善后处理等项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除保险公司理赔后,剩余部分均由乙方负担。若乙方不按时支付事故费用,由肇事引起的一切行政、经济、法律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负。

5、乙方在未还清车款前,因故无法履行义务时,经甲方同意后可转让车辆,但必须按期清算车款和相关费用。重新评估车价办理新的租赁合同,否则私自转让车辆视为违约,公司将收回车辆。合同终止。

6、合同期满车款还清,车辆归属乙方后,若乙方同意继续给甲方从事煤炭运输业务,在国家和地方政策及甲方的生产经营许可的前提下,双方协商继续签约。

7、乙方租赁甲方车辆后,在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若连续半个月停运,甲方有权将车收回,但乙方所交车款和所还车款抵做甲方车辆使用费用,不予退还。该车收回后甲方对外重新租赁,若乙方阻止甲方工作,乙方承担该车每天1000元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四条:违约责任及豁免

1、乙方在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内可自行或雇佣驾驶员,对租赁车辆运营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乙方对单车的核算及管理如实上报甲方,不得隐瞒。如若属个人购置的车辆,乙方代为管理,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同意后方可代为管理提取管理费用,否则视为违约,如若乙方管理不当,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损失,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

3、若乙方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所交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首付款和还车款,作为甲方车辆的使用费用,不予退还。

4、因政策变化或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条款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可变更合同部分条款或解除合同。

第五条:如因本合同产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解决。

第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八条:其他:

1、 甲方所指定的各种管理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在遵守本合同约定的同时,遵守甲方的规章管理制度。

2、 提示:甲方就上述已印条款对乙方做了详尽、通常解释,乙方同意上述内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合伙人共同经营协议书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

姓名甲___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

姓名乙__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伙宗旨

诚信合作,平等互利。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满之后若继续合伙,再另行协商。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④支付合伙债务。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一切合理开支,由收据和发票进行结算。

第十四条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1:抵押车辆借款合同经营需要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利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以自有车辆(厂牌型号):_____车牌号:_____发动机号:_____车架号:_____作抵押物在乙方抵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元。甲方保证该车辆属本人所有,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 借款履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条 抵押借款综合费率(包含借款利率)按月计算。在乙方发放借款时预扣_____个月综合费率共计_____元。其它各月均按月提前预交,逾期交纳综合费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额日加收_____违约金。超五日甲方未交综合费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按规定处置抵押物。

第四条 甲方将抵押物相关品(详见抵押物清单)交由乙方占管,在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将抵押物及占管品挂失或转让、抵押等权属转移行为。否则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五条 质押期间质物交由乙方占管。因乙方原因造成质物丢失或损坏,乙方按评估值赔偿。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质物损坏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负赔偿。

第六条 甲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偿还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甲方同意乙方处置抵押物或委托当地拍卖行拍卖。乙方处置抵押物所得款项,除收回借款本金、综合费和可能发生的孳息、违约金以及扣除 处置抵押物所需费用外,剩余部分退还甲方,不足部分有权向甲方继续追偿。

第七条 甲方承诺声明:本合同质押物一旦发生被乙方处分,甲方无条件、无偿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八条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否则补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本合同在甲方还清借款、综合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条 本合同附《抵押物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有关登记部门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 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