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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配件购销合同简单五篇

发布于2024-01-11 02:54,全文约 6024 字

篇1:简单购销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简单购销合同范本

简单销售合同范本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简单工程水泥购销合同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商业合作精神,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水泥买卖事宜,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 产品名称、品种规格、价格、数量

甲方自20_ 年4月1日起至20_年12月30日止,按下表所列产品、等级及价格向乙方供应水泥:

当市场上该产品价格变动较大时,双方可协商调整。(注:每月购货数量超1000吨时,每吨返还 元。)

乙方应每月5日前,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用认购单通知甲方下一个月份拟购水泥数量品种并得到甲方确认函,以便甲方做好供货计划。

二、质量要求

按照国家标准GB175-20_标准执行。

三、交货及计算方式:

款到发货。甲方在乙方的预付款额内安排发货,并保证供货量。

四、验收标准及异限议期

1、交货时水泥的质量验收以甲方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并以厂方地磅单为结算依据。

2、甲乙双方在提货、交货时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双方共同签封后保存两个月;或委托甲方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签封后保存两个月。

3、在两个月内,乙方对水泥质量有疑问时,甲乙双方把签封的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五、 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货物的所有权及损坏、灭失的风险自交付时发生转移。

六、责任及索赔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七、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八、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篇3:简单沙石购销合同

购方单位: (简称甲方)

销方单位: (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购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秩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合同,以致共同遵守。

一、 乙方必须严格保证砂石的质量、数量(到场随意抽检,发现一次数量不够,以前数量均此计算)。

二、 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及时供货到现场,不能延误。

三、 价格:50.00元/T(到现场价),如有调动双方再协商解决。

四、 付款方式:每月付其当月砂石总额资金的50%,到年底付其提供砂石总额资金的70%(包括当月的50%),剩余资金到第二年分二次付清,第二年年底必须全部付清。

以上协议共同遵守,如有一方不履行承诺,协议随时终止。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4:简单沙石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责任及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通大道商业城3#市场工程,使用乙方提供的建筑用砂、石材料,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供货时间:

协议签订日起至工程完工。

二、供货数量:

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三、供货价格:

1、砂(规格0.1~1mm),单价为:/m3

2、石子(规格2~4cm),单价为:/m3

四、供货方式:

甲方应按工程进度实际需求量提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安排供货;乙方负责用自卸汽车将砂、石运送至该工地指定的堆放地点卸货,甲方应保证工地堆放点的道路畅通。

五、砂、石验收:

甲方在对砂、石材料进行验收时,对不合格砂、石材料拒绝签收。砂、石材料的数量以每车实际丈量的数量进行计算。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应确保合同期内的砂、石材料的供应(不可抗拒因素除外)。所供应的砂、石材料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七、结算方式:

乙方在每月月末前报送当月材料的数量送交甲方审核,甲方审核完后在次月15号前支付乙方所供应材料总量90%工程款,余10%待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付清。

八、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一份留底。

十、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篇5:简单大米购销合同

需方:

合同编号:

供方:

签定地点:广西南宁市

需方供方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大米购销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数量、金额

产品名称生产年限数量/吨单价/吨

大米

总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二、大米质量标准及验收方式:

等级碎米水分杂质

一级大米≤5%≤13.5%≤1.0%

注:质量以双方在供方所在地货场扦取一份综合样本,经检验合格双方签字认可后装车

三、交货地点:供方仓库

四、交货时间: 年 月 日前交货完毕

五、重量验收,以供方出厂电子磅重为依据,以需方实际入库量为标准,如有异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付款方式:到货收到正式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后检验合格付款,如延迟付款按月利率1%进行罚款。

七、双方责任:供方不能按时交货由供方承担责任

八、违约责任: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损失由供方承担。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法律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约定事项: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有效。

需方供方

代表人:

单位名称: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日期:代表人:

单位名称: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