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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的请示(优秀三篇)

发布于2024-01-11 10:17,全文约 1283 字

篇1:内设机构新增请示

市编制委员会:

在贵委的大力帮助和支持下,我局自20xx年6月底组建以来,工作逐步走上正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国家对安全生产监管的范围越来越广,要求也越来越高,特别是对应急救援和职业卫生监管越来越重视,要求地市安监部门今明两年都要建立专门机构,配足工作人员,满足工作经费,切实加强这两个方面的监管。我局由于编制人员少,目前只有1人从事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应急救援工作没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按照2月13日市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的精神,我们恳请增设一个职业卫生监管处,并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的牌子,增加5名行政编制,其中正处长1名,副处长1名,调研员1名,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和应急救援方面的工作。

妥否,请批示。

篇2:内设机构更名请示

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根据《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委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越字[20xx]15号),将区市容环境卫生局的职责,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越秀分局(区城管办)承担的城市管理的职责,原区爱卫办承担的爱卫管理职责,原区建设和市政局有关城市管理的职责整合划入区城市管理局。因此,原区市容环境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名称需要相应变更如下:

一、广州市越秀区市容环境卫生局退休人员管理中心变更为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退休人员管理中心。

二、广州市越秀区市容环境卫生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一所变更为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一所。

三、广州市越秀区市容环境卫生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二所变更为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二所。

四、广州市越秀区市容环境卫生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三所变更为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三所。

五、广州市越秀区市容环境卫生局环卫设施管理所变更为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四所。

六、广州市越秀区市容环境卫生局车队变更为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车队。

七、广州市越秀区市容环境卫生局养护所变更为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养护所。

上述单位的单位性质、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形式维持不变。变更后,我局所属9个事业单位如下:广州市越秀区余泥渣土排放管理所、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退休人员管理中心、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一所、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二所、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三所、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四所、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车队、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养护所、广州市越秀区迎亚运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妥否,请批复。

X年XX月XX日

篇3:内设机构更名请示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为加强对中心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经海纪发【20xx】29号文件同意,成立中共海宁市纪委、海宁市监察局派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纪检组、监察室。经中心研究,拟将原督查科职能移交到监察室。为加强中心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拟将督查科更名为信息管理科。同时,根据海政函【20xx】87号文件批复,“海宁市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现拟将招标管理科更名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

当否,请批示。

XX市行政服务中心

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