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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通报【优秀7篇】 范文大全【九篇】

发布于2024-01-11 19:24,全文约 10070 字

篇1:近期交通安全事故通报

安全事故通报近期出现了两起工伤事故,均为手指压伤。事故详情如下:

6月19日下午四点半左右,车加工车间端面磨操作工赵某,在用左手将料放入模具时,右手手臂不慎碰到开关,压头下落压中赵某左手中指,造成赵某左手中指末端压伤,指骨外露。经安吉县第三医院诊断后险被截肢,后在公司领导及赵某父母坚持下,实行保守治疗,一个月后才基本痊愈,虽未造成残疾,但压伤处疤痕醒目,指甲尚未长出。7月xx日上午9点左右,车加工车间夹具车操作工金某,在将料放入夹具时,手未抽出,右脚已踩动开关,夹头一下压中金某右手大拇指,造成拇指末端骨折,指甲压落。经安吉濮氏骨伤医院治疗,医疗期至今尚未结束。两起事故,时间不同,原因相同——精力分散,疏忽大意,操作不当。事故发生后,车加工车间立即制定和落实了整改措施,并对操作工进行了教育和规范操作指导。车间主任王玲不强调客观,不推脱责任,以事故为教训,举一反三,使车间广大员工受到了深刻的安全教育。国家对发生事故后的“四不放过”处理原则是: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为此,公司决定,根据公司与各车间、工段签订的“安全责任状”,对事故发生所在车间的安全生产责任人,予以绩效考核扣分和年度安全考核扣分。对事故当事人予以行政警告一次的处分。“隐患险于明火,防患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希望各车间、工段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全体员工,以此为例,进行广泛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学习,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接受事故教训,杜绝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

安全生产要警钟长鸣!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7月20日

篇2:近期交通安全事故通报

目前我们组织学习了《xx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xx人身触电事故》,《供电局误操作事故》,《供电局110kv变电站xx人身触电事故》的安全事故通报,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作业,工作负责人现场麻理不到位。此三件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安全麻理的一系列问题,凸现了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不清,现场不进行查勘,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事实证明,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通过学习,在次强化了大家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并切实落到日常工作中。此三件事故的发生,使每个员工的心里都十分沉痛,同为南麻人,发生在他们身上,如同发生在我们的身上一样,沉痛的教训,只有认真思考,进行反思。通过学习,体会如下:

1、三件事故充分暴露出来的问题是:“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违行为就是野蛮行为,不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只图省事、快当、存绕幸心理,怕麻烦,这就是事故发生的必然。

2、作业人员严重的违章,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不验电不挂接地线,无安全措施保障的情况下就作业,严重违反《安全工作规程》和保障安全的技术措施,这也是事故发生的必然。

3、制度的缺失,管理的缺位。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执行力差,而且在检查中只报喜不报忧,平时对设备管理又不到位消缺又不及时,判断缺陷又不准确,日常巡检工作又不认真,致使存在不安全的因素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4、风险管理流于形式,有章不循,有规不遵,工作浮躁,作业人员现场操作不按要求执行,危险点控制措施虚设。

5、在工作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未落实,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安全学习流于形式。通过学习我们反思很多、很多,我们应该深刻地吸取教训,对照《安全工作规程》,结合我们公司的安全生产实际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和反事故演练,对设备进行全过程管理,认真学习事故通报,努力提高我们的业务技能和安全意识。做到安全无小事,筑牢防线,长抓不懈,警钟长鸣,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做实,作出新的成效。

篇3:近期交通安全事故通报

近期,我市连续发生多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多人死亡,社会影响较大,教训深刻,给我市安全生产敲响了警钟,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近期全市建筑工程施工等领域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具体情况

1、8月13日,山东省曲阜市圣东方城市开发有限公司在曲阜市奥体中心体育馆施工过程中,发生高空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2、10月5日,中煤集团六十八工程有限公司裕隆圣都花园项目部20#楼,在吊装过程中发生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

3、10月8日,山东金塔王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二、事故主要原因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重效益、轻安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力、施工组织不合理、从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严重。

2、项目开发单位和施工企业存在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差、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对安全工作疏于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未认真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相关政府部门对安全管理督促检查不到位,对建设项目监管不力。

三、事故处理意见

(一)8.13奥体中心体育馆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曲阜市圣东方城市开发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责成该公司撤销柏卫如项目负责人职务;吊销项目部安全员乔辉安全员资格;责成该公司对施工现场开展一次全面大检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二)10.5裕隆圣都花园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中煤第六十八工程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责成该公司对项目经理王振会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吊销项目部安全员王树成安全员资格;对该公司在建项目实行停工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三)10.8金塔王股份有限公司物体打击事故。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山东金塔王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责成该公司免去孔令斌安全环保设备科科长职务、俞桂成机修车间主任职务;吊销机修车间安全员杜保国安全员资格,调离其工作岗位。

四、下步工作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要引以为戒,居安思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近期发生事故的几家公司和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对企业自身和施工现场开展一次严格的自查自纠,聘请专家,彻查隐患,铁腕整治,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开工,坚决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凡是连续发生事故的企业和单位,将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上限处罚,严肃查处。

(二)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引以为戒,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加强现场监控,严格遵守各项规则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突出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治理,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措施落实。

(三)大力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各企业要加大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力度,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凡是未经培训上岗作业的从严从重处罚。

(四)加强施工现场监管。住建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的,要一律采取停工停业措施,对连续发生安全事故或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纳入黑名单,一律退出曲阜建筑施工市场。

(五)加大事故查处力度。对发生的事故,要按照从快从严从紧要求,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对发生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个人要依法进行追究。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镇街、单位,要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xx年xx月xx日

篇4:近期交通安全事故通报

20xx年9月22日,在16#栋3楼发生一起轻伤安全事故,本着事故“六不放过”精神,警示其他作业人员,特通报如下:

事故经过:外墙吊装作业人员谭亚军在16#栋3楼进行外墙吊装作业,外墙固定好后,将吊具卸下来,没有注意下楼层窗口位置的陈海双,下坠的吊具将陈海双头部左耳处砸伤。

造成后果:左耳皮外伤。

事故原因:(1)谭亚军卸吊具时没有注意下方是否有作业人员。(2)现场交叉作业,陈海双将头出伸出窗口。

事故处理:(1)此起事故通报项目部所有员工。(2)班组做好班前安全宣导。 整改措施:(1)尽量减少现场交叉作业。现场交叉作业上方作业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做好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交底。(2)对外墙安装员工进行安全培训。

X项目部

20xx年9月22日

篇5:近期交通安全事故通报

根据原行署《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铜署办发电〔20xx〕246号)精神,结合我局今冬明春春运安全工作实际,20xx年元月11日至13日由局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总工程师崔文明带领安全、路政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对我区管养的路段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和抽查了国道326、省道305、203、304、201路线上易冻路段、防滑材料储备情况以及路桥公司实施的思南赵家坝桥、国道326沿河县城绕城主要的施工现场。现将检查和抽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在这次检查中,多数管理段对自己管养的易冻易滑路段的防滑材料储备数额比较规范。如石阡、松桃管理段的S305线、S201线。

二、由路桥公司正在实施的思南赵家坝桥、G326线坝芒至绿桶溪(沿河绕城线)工程,两项目施工路段安全管理比较规范,各种安全警示标志设置齐全,严格执行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范,两个工地开工以来,未发生任何大小安全性事故。

三、检查中存在不足:个别管理段对自己管辖易冻易滑路段防滑材料储备不足,如省道303线K108~109、省道305线K82+200、国道326线K153~155路段。恶劣天气变化,易出现凝冻,请沿河、江口、印江三个公路管理段立即增加几个防滑点的防滑材料,防止断交,影响春运安全工作。

公路管理局春运安全领导小组

年一月十三日

篇6:近期交通安全事故通报

20xx年,电力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扎实严细的作风,齐心协力,克服困难,保持了全国电力安全生产总体平稳的态势。20xx年,全国电力生产、电力建设没有发生特大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特大电网事故、没有发生特大设备事故。

20xx年,全国发生电力人身死亡事故48起,死亡1xx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3起,死亡人数减少7人。其中:电力生产人身死亡事故13起,死亡17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3起,死亡人数减少4人;电力建设人身死亡事故35起,死亡89人,同比事故起数相同,死亡人数减少3人。20xx年重大人身死亡事故15起,死亡68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

20xx年,全国电网事故和设备事故的起数大幅度下降,其中,电网事故48起,同比减少26起;设备事故226起,同比减少201起。

一、重大电网事故

20xx年,发生重大电网事故1起。

7月1日,华中(河南)电网因继电保护误动作、安全稳定控制装置拒动等原因引发一起重大电网事故,导致华中(河南)电网5条500千伏线路和5条220千伏线路跳闸、32台发电机组退出运行。事故涉及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四省,河南省电网减供负荷276.5万千瓦,华中电网损失负荷379.4万千瓦,电量损失合计280.46万千瓦时,系统功率振荡期间频率最低为49.11赫兹,华中东部电网与川渝电网解列,华中电网与西北电网直流闭锁、与华北电网解列。

二、重大设备事故

20xx年,发生重大设备事故2起,都发生在广西来宾B电厂:

1.3月29日,法国电力公司全资企业广西来宾B电厂(2台36万千瓦燃煤机组)因江边水泵房设备的控制和通讯完全中断,造成两台机组停运,全厂对外停电。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循环冷却水泵站48伏直流系统的整流充电器的投退控制开关没有防止误动的保护罩,被通风系统维护人员误碰断开,使蓄电池长时间放电造成循环冷却水泵站直流系统低电压故障,而直流系统设计存在缺陷、安全防护不足,故障信号没有传送到机组控制室报警,贻误了处理时机,造成了事故的发生。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2.6月29日,法国电力公司全资企业广西来宾B电厂(2台36万千瓦燃煤机组)因电厂循环冷却水泵房配电室380伏交流电源失电,引起机组的4台循环冷却水泵跳闸,造成两台机组停运,全厂对外停电。事故的直接原因是DCS发出错误信号致使液压泵380伏交流电源接触器跳开,而循环冷却水泵液压站系统的设计存在缺陷,液压站380伏交流电源失电后四台循环冷却水泵跳闸动作,机组冷却水中断,导致两台机组被迫停运。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三、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20xx年,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15起。其中,电力生产重大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4人;电力建设施工重大人身伤亡事故起,死亡64人。分别为:

1.3月27日,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的分包单位福建省海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青海拉西瓦水电站地下主厂房施工过程中,机坑侧墙坍塌,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该事故认定为意外事故。

2.4月11日,山东省滕州市建筑安装工程集团公司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项目施工过程中,在清理管沟基底时,发生局部塌方,将1名施工人员埋入,沟上的4名施工人员随即跳入沟内救人,此时管沟再次发生塌方,除1名后跳入的施工人员成功逃生外,其余4人死亡。事故认定为因违章施工和救援不当引起的责任事故。

3.4月12日,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四川硗碛水电站调压井施工过程中,井壁岩石发生坍塌,造成6人死亡。该事故认定为意外事故。

4.5月6日,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第五工程局在四川省阿坝州柳坪水电站施工中,闸坝右岸边坡坍塌,造成3人死亡。该事故认定为意外事故。

5.5月17日,国家电网公司所属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在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西柏坡第二发电厂三期工程5号机组第二阶段吹管工作过程中,由于消音器端部挡板焊口开裂吹落,致使高温高压蒸汽吹至化学车间试验室和控制室,造成11名人员伤亡,其中7人死亡, 4人受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消音器在设计、制造上存在严重缺陷,同时也反映出租赁消音器时把关不严,采购、入场和安装检查均未及时发现其存在的隐患,对安全措施会审不严,暴露了各有关单位在设备管理和安全管理上存在漏洞。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6.5月30日,中铁二十一局集团三公司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杂谷脑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阿坝州理县古城水电站施工过程中,引水隧洞顶拱发生坍塌,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的重大事故。该事故认定为意外事故。

7.6月28日,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第三工程局在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湖南五陵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白市水电站施工过程中,布置在电站大坝消力池的门机倾覆,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门机超重超载,安全保护装置失效。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8.7月2日,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第十一工程局在云南省戈兰滩水电站施工中,项目部拌和站营地后边坡发生滑坡坍塌,造成3人死亡。该事故认定为意外事故。

9.7月4日,国家电网公司所属湖南省火电建设公司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金竹山电厂扩建工程中,在拆卸一台60吨龙门吊的准备阶段时,龙门吊倒塌,造成7人死亡、9人受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提前拆除了龙门吊主梁与刚性腿连接螺栓,导致龙门吊失稳,支腿偏斜而坍塌。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10.10月7日,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第十五工程局在湖北十堰市房县三里坪水利枢纽工程中,左坝肩发生滑坡坍塌,造成6人死亡。该起事故的发生虽与现场地质结构复杂、降雨等自然因素有直接关系,但存在现场开挖方案没有充分考虑地质构造的复杂性,现场支护措施不到位,有关单位没有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等问题。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11.10月18日,清华同方环境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德州电厂二期3号机组脱硫装置试运行过程中,旁路门突然关闭,导致烟气阻塞,烟道压力增高,烟道脱硫系统烟气入口挡板对面侧墙向外侧倒塌,坍塌物将其下方脱硫现场临时工作间砸塌,致使工作间内7人被埋,其中4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事故仍在调查之中。

12. 11月3日,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第九工程局的分包单位湖南省郴州市水电建设公司在湖南省铜湾水电站进行预制梁桅杆起重移动作业时,桅杆起重机倒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轻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起重机的指挥操作不协调,底座向前移动过多,导致主杆后仰,重心失稳;起重机的揽风绳布置不合理,受力不均匀;现场突然断电使揽风绳卷扬机无法启动,导致发生后仰的起重机不能复位,发生倒塌。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13. 11月16日凌晨1点左右,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第三工程局在贵州省中水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双河口水电站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砂石运输车在料场斜坡段行驶时,汽车刹车和方向失控撞向路边2间工棚,致使工棚中熟睡的民工6人死亡、8人受伤。事故初步认定为交通运输意外事故。

.12月27日,甘肃省第一建筑有限公司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甘谷电厂扩建工程进行塔吊安装过程中,塔身连接部位断裂,造成塔机上部结构坍塌,将在塔机平台上进行安装作业的10人摔下,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事故的直接原因为塔吊未定期检验,长期疲劳使用而造成坍塌。事故初步认定为责任事故。

15.12月28日,辽宁省沈阳新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4号炉A侧原煤斗堵塞,该厂燃料部5名员工进行处理时,违章进入煤仓作业,造成一氧化碳中毒,致使4人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为违章作业,事故初步认定为责任事故。

通报的15起电力生产、建设人身伤亡事故中除6起事故是自然灾害引起的非责任事故外,其余的9起事故均为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44人,占总伤亡人数的65%。究其原因,主要存在现场安全监督不规范、安全监察人员不到位,违章现象严重;建设单位(业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职责不清,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监督体系不完善;对外包施工队伍管理不力;安全投入不足等原因。

这些事故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了重大的损失,同时,也反映出事故单位在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和事故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着严重不足,安全责任制没有做到层层落实,安全管理出现缺位等问题。希望各电力企业进一步健全并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做好电力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电力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按照属地关系应当立即向电监会派出机构、地方人民政府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我们一定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总结事故规律,采取切实措施,遏制重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年月日

篇7:近期交通安全事故通报

各企业:

9月20日、23日我区两家企业连续发生两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2人死亡,社会影响较大,教训十分深刻。两起事故给我区当前的安全生产敲响了警钟,说明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事故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情况

9月20日上午8时40分左右,上海清俊车队刘艳伟驾驶集装箱货柜车(豫PD7365)来海宁蒙努集团下属海宁蒙努家私有限公司成品仓库装货,当车子进入装货车位等待时,随车跟随的小孩进入升降机基坑,造成严重的挤压受伤,经海宁市人民医院全力抢救,终因伤势过重,不幸于当日下午2:20左右死亡。9月23日早上5时40左右海宁东山热电有限公司公司员工在未配戴安全带的情况下到煤斗内平台进行作业,不慎跌入煤斗,引起煤粉下泄,将其整个身体埋进煤斗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

二、主要原因

上述事故的发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认识不到位、安全教育不到位、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存在。具体而言就是企业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够重视,安全生产三级教育流于形式;督促从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够严格,没有真正落实从企业负责人、分管领导、职能部门、专职安全员到每个班、每个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下一步措施

各企业要引以为戒,居安思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从认识上提高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严峻性。

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规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内部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落实安全培训资金,增加安全投入,合理安排各岗位的操作(作业)人员,分期分批抓好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员工上岗前的“三级”教育和转(轮、换)岗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制度的完善和落实。

各企业要对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完善和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针对薄弱环节,严密制订防范措施,特别要狠抓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是要检查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三违”特别是习惯性违章现象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措施落实。对安全生产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疏于管理等不作为和失职行为,要严肃查处。

(三)各企业要立即行动起来,按照《海宁经济开发区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对企业进行全面的自查,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力求一步到位。自查情况于9月30日、隐患整改方案于10月15日报开发区安监站。

(四)加强各级监管督改力度。

开发区管委会根据本次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将加强对企业安全隐患的督改力度,对企业已经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依法督促整改,坚决消除隐患。凡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拒不按时整改到位的,提请市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手段。

浙江省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九月二十五日

篇8:近期交通安全事故通报

电力行业事故通报一、全国电力事故情况:

1、20xx年,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49起,死亡86人,其中,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33起,死亡39人;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16起,死亡47人。20xx年,全国发生较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10起,死亡42人。20xx年,自然灾害引发电力人身伤亡事故5起,死亡(失踪)65人。发生境外较大以上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6人。2、20xx年3月份,全国发生电力生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2起,死亡1人,重伤1人。 两起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为:3月7日,福建省电力公司宁德电业局业扩项目部工作人员根据用户申请,在对新建配电设备进行复检时,发生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3月20日,中电投青海黄河公伯峡发电公司1名作业人员在处理空调室外机时,踩到玻璃网架上,玻璃碎裂发生高空坠落,造成重伤。 3、20xx年5月份,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4起,死亡4人。其中,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3起,死亡3人;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1人。三起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为:1、5月10日,河南金鑫防腐保温工程公司在华能南通电厂二期220千伏升压站进行线路检修时,脚手架搭设过程2 中因倾倒触碰邻近运行线路,造成1人触电死亡。

2、5月19日,广西水利电业集团玉林市水利电业有限公司城隍供电所农电工在兴业县城隍镇莲塘村更换低压线路受损电杆的作业中,发生线路倒杆,造成1人死亡。3、5月21日,江苏溧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国电电力石咀山发电厂2号机组B引风机改造施工作业中,进行引风机出口烟道内中心风筒拆除工作时,中心风筒因支撑割除后受力不均,发生垮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一起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为:5月15日,贵州圆通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在广西水利电业集团田林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农网升级改造项目施工中,进行低压线路安装时,发生触电事故,造成1人员死亡。4、20xx年6月份,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2起,死亡2人,均为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

两起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为:1、6月22日,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临河热电厂作业人员在双线输水管线排气井检查排气阀时,下井关阀过程中跌落井底,造成1人死亡。2、6月27日,江苏宜兴市张泽耐火电瓷有限公司在陕西华电瑶池发电有限公司1号锅炉进行小修作业时,发生高坠事故,造成1人死亡。

篇9:近期交通安全事故通报

各有关部室、项目部:

现将《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对20xx年3月以来19起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的通报》转发给你们。从所通报的十九起建筑施工伤亡事故中不难看出,高空坠落、基坑坍塌等安全事故是多发性的安全生产事故。对此,各项目部要结合在监工程项目的实施情况,有计划性地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控制工作。识别可能存在的一切不安全因素,制定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在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

特此通知

附:《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对20xx年3月以来19起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的通报》

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