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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厂房安全施工专项施工方案5篇

发布于2024-01-12 00:55,全文约 9615 字

篇1: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_实施方案_网

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及哈密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哈密市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督查管理,巩固去年非煤矿山专项政整治成果,根据《哈密地区2年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哈密市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哈密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抓安全、保稳定、促发展”大局,依法行政,强化监督,狠抓落实,努力实现哈密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企业形势的根本好转。

二、整治目标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完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确认制度,进一步提高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

(二)通过整治使非煤矿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设施,最大限度减少企业伤亡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根本好转。

(三)、认真按照非煤矿山“六个规范”要求,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

1.规范矿容矿貌。要有明显的企业名称标牌,在施工现场及危险区域内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必须上墙,并悬挂整齐。生活垃圾定点填埋。

2.规范安全教育。必须建立安全教育制度,规范档案管理。基本内容:矿长培训、持证情况;特种工培训、持证情况;三级安全教育提纲(计划);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实行一人一卡制,如实记录职工学习的时间、内容、考核成绩、生产班组安全台帐等。

3.规范矿山开采设计。矿山企业必须具备规范性的开采设计方案。开采设计方案必须经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

4.规范危险化学品、火工品管理。使用危险化学品、火工品的矿山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规定,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火工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危险化学品、火工品必须储存在专用的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专人管理。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展储存、使用装置、设施安全评价;办理登记手续。

5.规范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建立劳保用品管理制度。按规定给职工发放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建立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记录卡。

6.规范隐患治理。宽山企业必须建立事故隐患治理台帐,对检查单位和自查中提出的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主义登记,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员、限期整改要求和时间、整改完成程度等。

(四)全面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评价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程度,减少和控制非煤矿山基建、生产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降低安全生产风险,预防事故发生。年底基建、生产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率达到100%。

三、整治重点

(一)积极推进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和认证工作,坚持先进行安全评价,后进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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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措施

施工单位为了在施工过程中加强过程控制及施工工序的协调与配合,针对工程实际施工需求建立了后勤保障工作队,其主要职责是保证施工设备、施工机械的正常工作,并要保证工程施工材料的及时补给及工作环境的及时协调等工作。该项目在施工前建立了完善的现场施工质量管理及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针对工程实际施工中的各项管理工作制定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将工作职能、权限、奖惩以及利益落实到每一个人身上,这对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及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质量有着重要作用。要求参与施工的各单位要每星期举行一次施工生产协调会议,要求与会人员要通过参与、协调、配合等手段解决工程施工中的各项实际问题,并要求每半个月要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一次生产进度监督检查工作,通过核实施工进度情况来确定加快施工生产的措施,在检查过程中要督促各项质量、安全和管理制度等措施的执行,这对加强施工单位安全施工制度的执行力度有着重要意义。

施工单位与业主、监理单位以及设计单位拟定了全面配合的合同文件,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施工情况向各方提出优化施工和设计的建议,这对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缩短工期以及降低成本投入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在完善管理制度的同时将技术管理工作做为重点内容,将新工艺、新技术以及新材料都能应用到工程实际施工中,根据施工生产制度要不断加强现场指挥、协调及管理工作,这样才能将安全施工生产深入到每一个施工人员心中。

2、工程施工阶段的安全措施

要求施工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带好安全帽,扣好安全帽的冒带,并要求每个施工人员都要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具,针对部分劳动强度较高及技术性较强的岗位,不仅要求施工人员或设备操作人员要具备健康的身体,更要求其在上岗前要进行专业培训,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才能按照相关施工机械设备的正确操作流程来独立操作,这对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及施工整体安全有着重要作用。工程实际施工中的钢筋断料、配料以及弯料等工作,都必须在地面施工场地中进行作业,不允许施工单位或施工人员为了提高生产效率,在高出违规从事钢筋断料、配料以及弯料等工作。

施工人员在搬运钢筋过程中,要注意搬运路线上是否存在障碍物、架空电线以及其他电气设备,如果有的话需要施工人员在搬运过程中要避开此类物品,避免钢筋搬运中的回转动作使其碰到电线,这会导致施工人员在工程实际施工中容易产生十分严重的触电事故。切割机在施工前操作人员必须确定其运转是否正常,机械在运行中是否存在漏电现象,并要求切割机等施工设备在使用中必须将电源线进漏电开关,在使用后不允许其随意摆放到易燃物品堆中。施工人员在进行高空作业过程中不允许其将钢筋集中堆放到模板或脚手架上,同时也要求其不能将工具、钢箍、短钢筋等物品放在脚手架上,避免其因施工人员操作失误而滑下伤害其他人员。

3、木板制作安装的安全措施

施工人员在对木板进行安装或拆卸处理过程中,要求其不能在同一垂直面上进行操作,必须上下同时作业并要设置好有效的隔离防护措施,避免因施工人员操作不当而引起的安全事故。高处或复杂结构的木板在安装、拆除处理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按照相应的施工设计对其进行施工作业,在施工前要根据工序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安全措施,同时也要求木板在安装过程中其支撑不允许放在脚手架上,这对保证木板工程及脚手架的使用安全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木板在安装过程中要中途停歇,施工人员要将支撑、搭头、搞头板等钉牢,保证这一工序的整体安全性,在木板拆除处理的间歇过程中,施工人员要将已活动的木板或其他结构运走,避免此类木板或其他结构在处理过程中发生浮空、踏空等坠落事故。施工人员在拆除木板过程中不允许其站在拆除处理中的木板上,在砼浇筑过程中必须由专人对木板工程进行检查,避免因木板在浇筑过程中出现错台移位、走样崩塌等事件。

篇3: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_安全工作总结_网

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按照省、市、县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紧紧围绕全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各方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有组织有计划地深入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通过宣传动员和全面实施,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保持了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稳定的良好态势。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我局坚持把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作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中心工作,针对建筑施工实际,对各阶段工作进行了认真安排。一是及时建立健全组织结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和层级管理的原则,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局质监站负责抓好日常工作,切实加强了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二是结合我县建筑施工领域实际,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开展作了专题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全县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将活动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单位和各责任人,确保百日攻坚行动按照方案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三是及时组织召开了由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公司及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的全县建筑施工安全隐患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传达了省、市、县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精神,并就我县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做了安排部署,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使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公司及建设项目负责人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是关系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大事,增强了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同时,要求各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组织人员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在建筑施工工作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在坚持“一手抓工程质量,一手抓施工安全”的同时,狠抓日常安全管理,严格规范安全教育,群防群治,搞好安全生产工作。自觉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临边防护、临时用电、脚手架搭设、机械设备管理、吊篮施工等方面的安全专项检查,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二、突出重点,全面治理

按照省市县安委办关于百日攻坚行动的工作部署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我们确定了“两个方面”为排查重点,一方面是把中央、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责任制的建立健全和落实等作为重点,另一方面是把工程基坑支护、土方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施工坍塌、高处坠落、设备倒塌、作业触电、物体打击等专项整治作为重点。我们采取的方法是:按照“边排查、边整改、边治理”的要求,开展全面排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做到不漏掉一个检查项目、不留下一个隐患死角。对于排查出的隐患,能够立即解决的,现场监督整改落实; 不能立即整改的,则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短时间难以解决的,则责令相关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由监理单位现场监督整改,质监站定期督办;针对个别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差,安全管理混乱,整改不到位 的项目则下达停工通知书,责令停工整改,并派专人现场监督,有力地推了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特别是7月份以来,我局认真吸取甘州区“7.2”事故教训,按照市建设局各项专项检查要求,把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施工、夏季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及环境卫生等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工作机制,在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局重点对各在建工程的薄弱环节、重大危险源、违章作业、非法违法施工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按要求抓好整改落实。按照各专项检查范围和重点,对每项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建立情况、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备案登记及使用登记情况、施工吊篮运行及日程检查情况、吊篮安装拆卸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方案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及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化,建筑渣土处置规范化等方面逐一开展检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开展以来,施工企业自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 68 项次,已整改68个,排查率达到了100%,隐患整改率达到100%。我局督查建筑工程42项,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32份,下达停工通知书10 份,督查安全隐患及问题99条。国务院安委办检查组和省安委会暗访检查组对我县3处建筑工地检查反馈的40条问题,我局已督促施工企业积极进行整治,均已全部整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施工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管理机构和制度不健全,基础管理不扎实,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日常管理不严格、不到位。二是一些责任主体单位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重视不够,自查不全面、不深入。三是部分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特别是部分一线作业工人的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能力差,“三违”现象还在一些企业和项目中依然存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时刻牢记“安全生产,警钟常鸣”,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法行政,严格管理,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一是高标准要求,全方位排查。继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突出建设项目施工环节事故隐患突出的重点部位,突出长期制约影响建筑施工安全的重点问题,结合当前施工特点,对全县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大检查,重点加强深基坑、脚手架、高处坠落、作业触电、起重设备倒塌等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督查与整改治理,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制度健全到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自查自纠。进一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监管。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最重要的工作职责,督促建设项目参建各方健全和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督促企业落实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针对一些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施工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将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经济处罚及行政处罚,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监管机制。把百日攻坚行动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针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开展以来发现的个别施工企业实施方案不完善、排查工作不深入、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等问题,作为今后督查的重点,督促这些企业和项目认真“补课”,重新修订完善工作方案和计划。将组织“回头看”再检查,有针对性地抽查部分企业和项目,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全面消除,进一步提升我县建筑施工安全保障工作水平。

篇4:小学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_活动方案_网

小学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镇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及上级对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排查的要求,杜绝类似羊角镇“5·21”事件的发生;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构建和谐校园。结合我校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增强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有效扭转学校及周边不稳定因素、零食摊点的食品安全、交通秩序、精神异常的人及不法分子对学校师生造成伤害等状况;努力排除校舍倒塌、食物中毒、火灾、交通事故、溺水、拥挤踩踏等容易引发师生群死群伤重大恶性事故隐患,使师生的安全感明显增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明显改善。

二、领导机构

为了圆满完成这项工作,把我校建设成为安全、文明的校园,成立以下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员:

三、排查整治范围

校园及学校周边环境

四、排查整治内容

(一)排查校园内部安全隐患

1、学校校舍及教学设施安全。认真排查学校各类建筑和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安全状况,各种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安全规定;认真排查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材,应急灯应按标准配齐,并完善预警装置和警示标志,保持消防通道畅通;认真排查防雷安全,按规定完善防雷设施,并定期检测,确保有效;认真排查学校设备安全,禁止超期使用,严格管理危化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坚决予以整改。

2、学生交通安全。认真排查学校交通安全,加强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的管理,督促家长、学生与学校签订安全协议。落实学生集队往返制度,学生放学严格实行路队制,严禁学生上学、放学途中随意搭乘无安全保障的车辆。健全节假日和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等制度。

3、学生饮食卫生安全。认真排查学校厨房食品卫生安全,学校厨房一律实行校长负责制,严格厨房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格食品进货索证、登记、储存、加工、发放流程管理,落实留样制度,保持食堂内外环境卫生洁净,师生饮用水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4、师生心理、体质健康状况安全。认真排查学校教师、学生的心理、精神、体质健康状况。对有心理障碍、精神异常、体质特殊的师生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把安全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

5、校园周边环境安全。要加强对校园及周边自然环境的监控,对池塘、江河做好防溺水安全警示标志。完善学校防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措施。

(二)排查学校内部安全管理

按照《广东省学校安全工作指导手册》中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学校安全应急处理预案。学校安全工作机构健全,并落实专人负责,落实专用经费。建立健全以校舍、消防、食品卫生、交通、溺水为重点的安全管理制度;实行领导、教师值班巡逻制度。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专门档案和安全工作档案。

(三)安全教育及安全活动的开展

以安全教育读本和安全教育挂图内容为主,落实安全教育每周一课和上、下午最后一节课三分钟提醒制度。开好安全教育讲座,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使学生系统接受和掌握防交通事故、防拥挤踩踏、防传染病、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火灾等安全知识和技能。建立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活动。

(四)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

学校积极与村委会联系,共同商讨认真摸排学校周边的安全情况(含交通警示标志、减速设施;校园周边的食品卫生情况;游摊散贩占道经营情况;学校周边心理障碍、精神异常的人、不法分子对师生存在的威胁等),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上报相关单位,在上级的组织和支持下进行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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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幼儿园开展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_实施方案_网

幼儿园开展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杏花岭区教育系统关于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幼儿园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确保幼儿园安全稳定,构建良好的教育环境,根据杏教发[2010]99号文件精神,特制订《实验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治理实施方案》,在全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大检查。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综治魏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杏花岭区教育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幼儿园安全管理,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切实做好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净化幼儿园校园周边环境,确保幼儿园师生安全。

二、组织领导

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机构成员如下:

组 长:申芸

副组长:李新芝 王晓莉

成 员:张春梅 崔君 王蕊 李芳

幼儿园的园长是这次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这次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主任李新芝 (幼儿园后勤主任)具体负责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期间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园办。

三、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主要任务

1严格执行幼儿园门卫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及车辆入内。

2严格执行幼儿园食品定点采购、索证、记录及饭菜留样制度。

3严格执行幼儿园幼儿接送卡制度。

4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日志》制度

5严格执行幼儿园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6严格执行幼儿园保健室、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食堂等重要部门安全管理制度

7建立完善的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妥善处理幼儿上海事故。

8.建立完善的幼儿园视频监控报警制度。

9.建立健全幼儿园保安员管理制度。

10严格执行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11.建立幼儿园内部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的领导机构和工作预案。

12.完成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13.对照《杏花岭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考核标准》认真学习,逐条对照自查,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切实做好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净化幼儿园校园周边环境,确保幼儿园师生安全。

四、方法步骤

时间:2010.6.1——6.30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动员部署(6.1——6.6)

1.参加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安全工作会议,

2,制定《实验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治理实施方案》

3.召开实验幼儿园全体教职工会议,全文学习传达杏教发《2010》99/100、101号文件,根据全区统一部署,成立幼儿园领导机构,具体安排部署

4.落实并进一步完善幼儿园安全工作档案

第二阶段:分类整治、全面实施(6.7——6.20)

(一)开展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幼儿园分类整治。

(二)排查幼儿园和消除校园内部安全隐患,摸清校园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切实做好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1.消防安全。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重点为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保证疏散通道畅通。

2.校园设施设备安全。定期维护,正常运转,重点为锅炉,用电、用水、用气安全情况,体育场地,幼儿园大型玩具等重要设施设备的检查使用、维护情况等以及食堂、保健室、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教室、厕所及楼梯等场所设施安全状况。

3.幼儿园门卫管理。实行专业保安持证上岗制,幼儿园配备一名保安,传达室配备2名人员,严格落实24小时校园治安巡查制度。

4.幼儿园用房安全。重点为校园内危房的维护情况,尤其是教学用房隐患排查情况及记录,幼儿园于汛期或恶劣天气对用房的安全管理有预案。

5.饮食安全。重点为食堂建设(严格执行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洋和记录制度,员工体检制度),

6.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幼儿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有针对性开展安全教育主题活动。

7.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与落实。重点为幼儿园安全领导机构、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安全协议签订、预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健全与落实情况。特殊场所(如食堂、保健室、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等)管理制度的建设与落实情况。

8校园周边环境。建立校园警务室,积极主动与社区、派出所联系,摸清校园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规章建制(6.21——6.30)

幼儿园自查自评,建立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总结治理成果。

五、工作要求

实验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坚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解决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二是坚持把日常安全监管与协助配合安全执法结合起来,解决违规违纪造成的安全隐患问题。三是坚持人防、物防与技防结合起来,解决管理及其设施落后造成安全隐患问题。四是坚持把常规管理与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演练,落实安全隐患治理责任和措施,严防排查治理期间发生事故。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

高度重视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落实安全工作的主题责任,严格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安全工作纳入幼儿园重要议事日程。

(二)落实标准细化责任

围绕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要求,加大对师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检查的培训,落实标准,细化责任,形成层层抓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氛围,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三)落实措施,确保实效

坚持每周五行政安全例会制度,每月15日班长例会制度,每月25日园务委员会例会制度,坚持每月30日全体大会制度坚持每周一信息通报制度。落实措施、确保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