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法规定有哪些【最新两篇】
发布于2024-01-12 17:51,全文约 2397 字
篇1:2024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_半年工作总结_网
2016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切实加强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3月初地区食药监局与地区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XX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召开专题会议对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现将此次专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
为加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经营服务行为,保障XX年春季开学后广大师生饮食安全,xx地区高度重视学校学生饮食安全,结合全地区学校食堂暨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实际,要求各县市认真开展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各县市局进行了量化、细化安排和总体部署。
确定学校食堂专项检查时间为XX年3月1日至XX年3月31日,为期1个月的检查现场查验。
二、检查整治重点
重点中小学(幼托机构)食堂;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持证情况;建立与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情况;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教育情况;原料采购、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规范情况;严禁各类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等控制高风险食品和原料措施的落实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食堂基本条件和卫生环境,以及食品加工、贮存和保温、冷藏、冷冻、留样等设施设备配置、运行、维护情况;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的培训及个人信息档案的建立、饭菜价格、管理制度等信息公示情况;留样、清洗消毒等工作记录情况;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情况等。
三、检查情况
此次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专项工作中,全地区包括八县一市共出动执法人员514人次,出动执法车181次,检查768户,整改264户,合格680户(含整改合格数)。制作指导性卫生监督意见书768份,责令整改通知书面164份。立案查处27起,罚款金额76000元。
四、存在问题
1、学校及托幼机构主要领导和管理人员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学校法定代表人调换,学校食堂未及时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变更手续。
2、学校对食堂卫生管理督查力度不足,从业人员缺乏卫生意识,对食品加工流程不熟悉。大多数食堂没有成立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部分食堂承包给他人经营,对食堂的管理很少过问,管理不力。
3、部分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因面积狭小,食堂布局不合理不能进行区域划分。
4、食堂内因设施不足食品不能完全进行分类摆放加工流程不能避免生熟交叉污染,动物类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加工未能分开;餐具的清洗消毒工作不到位。
5、部分学校食堂存在使用过期食品及食品原料从事餐饮活动情况。
6、部分学校食堂校、托幼机构采购进货验收制度落实不到位,未能规范进行索证索及台账登记。
7、个别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不能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存在健康证明涂改现象。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提高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完善管理机制;包括对硬件设施的投入,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与落实,有计划地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
2、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特别是进一步加大农村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建设在学校规划、(包括改建、扩建)过程中统筹考虑食堂设施和条件的改善,把学校食堂建设纳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相关教育工程,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有关要求,设置食品原料处理、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配备相应的冷藏冷冻、清洗消毒、防蝇防鼠、更衣洗手等设备或设施,最大限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3、加强监督力度,督促学校食堂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
4、指导学校加强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等,教育学生掌握一定的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做好个人防护。
xx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XX年4月1日
篇2: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总结
在秋季开学之际,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学校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保障学校师生饮食安全,按照相关要求,我局在全县学校食堂展开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是执法人员现场排查食堂安全隐患,积极与学校交流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导整改,加强执法效果;
二是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加强领导,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三是严格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从食品采购、加工、留样、供餐等环节指导食堂从业人员规范操作。
二、检查情况
1、检查内容:“明厨亮灶”改造情况;餐饮服务许可情况;环境卫生、“三防”设施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落实索证索票制度、食品贮存措施、加工制作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餐厨废弃物管理、留样登记管理、应急处置、用气用电安全等,另外还检查了农村暂无热餐供应的学校营养餐发放管理、留校学生住宿、学校保卫安全等情况。
2、检查情况:共检查学校(含托幼机构)20家,有学校食堂17家,有许可证17家,已完成“明厨亮灶”改造4家(其中3家视频厨房,1家透明厨房)。此次下发监督意见书9份,责令整改9家。
3、存在问题:
(1)采购索证索票和验收登记不规范。部分学校食堂采购登记项目和品种不全,索证索票做得不够规范,特别是索取的采购发票不正规,多为手写单据。
(2)部分从业人员卫生意识差,操作期间不穿戴工作衣帽,不注意个人卫生。
(3)一些学校食堂本学期新招聘从业人员还未及时进行健康体检。
(4)食品留样不规范。个别学校食堂留样量少于150g且未标注具体日期,部分学校食堂留样登记不全。
(5)一些学校食堂环境卫生差,不能严格按照功能分区操作,物品堆放凌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