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法律效应(实用18篇)
发布于2024-01-12 23:54,全文约 35523 字
篇1:法律服务协议配售股票
甲方(委托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电挂: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乙方(受托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电挂: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房地产项目经营开发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以维护其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行为的合法性及其合法权益,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法律服务组成人员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处理甲方的相关房地产法律事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项目结束时自行失效。项目结束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二、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具体包括:
(一)房地产投资开发法律事务
1、创设房地产项目公司
(1)为开发商提供政策法律可行性分析,协助开发商设立、组建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房地产开发权;
(2)起草设立公司的各类法律文件;
(3)协助申办公司设立的法律手续;
(4)起草公司各类规章制度。
2、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为开发商提供审慎调查,确认土地的法律属性及用途;
(2)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征用土地,起草征用土地的文件;
(3)参与征用费、青苗补偿费及付款期限的谈判,制作谈判的法律文件;
(4)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确认土地用途,并起草有关法律文件;
(5)帮助协调开发商与土地管理部门、原土地使用人的各种关系;
(6)协调与土地管理部门的关系,起草用地申请书,参与土地出让金额的谈判,帮助开发商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申领《土地使用证》;
(7)协调与规划部门的关系,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8)通过行政裁决、诉讼等方式解决土地开发中的纠纷。
3、拆迁安置补偿
(1)协助确定委托拆迁单位,草拟、审核委托拆迁协议等文件;
(2)协助制定拆迁政策,草拟拆迁工作中需要的法律文件,包括拆迁安置文告,拆迁安置协议等;
(3)协助处理拆迁人与被拆迁户之间的纠纷;
(4)起草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各类法律文件,协调开发商与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协助开发商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5)参与拆迁补偿与安置的谈判,起草审查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时,代理委托人进行仲裁、诉讼、行政裁决及协助强制拆迁;
(6)起草申请《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法律文件,申领《预售许可证》。
4、工程建设施工
(1)起草开工报告,整理申请开工的所有文件,并向建设管理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为项目尽早开工准备好全部法律手续;
(2)出具从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至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整体框架的法律意见书,其主要内容为:①提出有利于工程质量的意见;②降低成本的建议;③分析该阶段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④提出规避风险的具体方案;⑤工程履约管理;
(3)参与勘察、设计、施工、招标工作小组,对可能中标的企业进行资格、资信审查,为此进行必要的调查;
(4)起草、审核招投标文件,监督招标工作程序;
(5)起草、参与签订建筑承发包合同,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监督合同的按时履行;
(6)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确保工程进度;
(7)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起草各类法律文件,协助开发商协调好与供电、自来水、电话、公安、卫生、环保等部门的关系;
(8)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5、房地产项目融资
(1)向贷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法律建议,说明以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或房地产实物抵押融资的法律可行性;
(2)与贷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谈判、草拟或审核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3)代办抵押登记手续、代办抵押权解除手续;
(4)办理抵押权实现时的抵押物处置手续,草拟、审核处置抵押物所需的法律文件。
6、物业管理
(1)协助设立或选聘与小区服务相符的物业管理公司,起草、审查与物业管理公司所签订的管理合同;
(2)起草、审核物业管理公约、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委托管理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3)起草、制订物业管理办法;
(4)协助开发商行使对公寓、小区的命名权、外墙和楼宇台的广告权,公共场地的改造权;
(5)协助物业管理公司组织业主大会,建立业主委员会,构建、理顺物业公司与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法律关系;
(6)协助物业公司与各市政工程公司及各专业公司确定物业服务中的各项协作、管理、维护、保养、专项服务合同、协议关系。
(二)房地产交易法律事务
1、房地产预售、销售
(1)协助开发商获取预售、销售批准;
(2)参与按揭事宜的谈判,起草按揭协议及附件;
(3)参与委托销售事宜的谈判,起草委托销售合同,并调查、审核销售公司的资质、资信等情况;
(4)对销售人员进行房地产销售的法律知识培训,指导销售人员签订销售合同;
(5)起草审查租赁、抵押等法律文件,协助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6)审查房地产广告内容的合法性;
(7)审查商品房预售合同和销售合同;
(8)购房签约及见证、办理预售登记。
2、房地产抵押
(1)提供房地产抵押的相关法律政策信息;
(2)解答办理房地产抵押的各项法律咨询,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3)代为起草、审查和修改房地产抵押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
(4)审查抵押房地产的状况,协助设定抵押权,并协助进行房地产评估;
(5)协助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6)办理其他约定的法律事务。
3、房地产权属登记
(1)提供有关房屋过户相关的法律政策咨询,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2)协助准备房地产交易过户的文件资料;
(3)协助办理申请过户、代理申报应缴契税、费用、代领房地产买卖契证。
4、房地产调查
(1)提供有关房地产抵押、查封等相关法律政策咨询,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2)到有关行政机关对房地产的权属、抵押情况以及是否查封进行调查;
(3)办理其他约定的法律事务。
(三)其他房地产相关律师事项
1、进行房地产开发人员、销售人员、管理人员相关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
2、及时向开发企业介绍新颁布的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结合开发企业实际管理状况,出具相关法律意见;
3、为开发企业提供《劳动法》、《公司法》等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综合性法律意见;
4、为开发企业及时解答和解决有关法律咨询和法律事务;
5、协助企业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厂规、厂纪、合同管理、税收、劳动保险、专利和专有技术管理、商标和广告管理、资金信贷等管理制度;
6、参加合同和重大经济活动的谈判,承办其它法律事务,如代理公证、商标注册、调查资信等;
7、代理参加调解、仲裁及其它非诉讼法律事务和诉讼活动。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律师服务费用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费用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剩余_________%,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于乙方代理事项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帐户:帐户名:_________,帐户号: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收取律师服务费用的依据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_________。
四、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办案费用等;
2、_________(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上述有关费用。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与乙方合作真诚,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所需的资料及文件;
2、甲方指定_________为法律服务小组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3、乙方律师到甲方处办公时,甲方应为律师提供必要的办公及生活条件;
4、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5、甲方应随时告之乙方其房地产项目进展情况,并告知乙方其联系地址、电话号码和处所等;
6、甲方应当对乙方律师办理的相关法律事务提出明确的要求,但不得提出不合理要求;
7、甲方不得向乙方律师隐瞒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
8、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所提交资料及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由于甲方提供虚假信息而导致其遭受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9、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策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10、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11、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律师的工作服务内容,但不得影响乙方律师的正常工作秩序;
12、甲方有证据认为乙方律师没有尽勤勉义务为其进行法律服务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律师;
13、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
14、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指派熟知房地产行业又熟知工程建设行业的专业知识及专业法律规定的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有权查阅甲方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4、乙方律师有权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5、乙方律师应根据甲方的安排,列席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6、乙方律师有权获得所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
7、乙方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律师不担责;
8、乙方律师应及时承办甲方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并对所经办事务的合法性负责;
9、乙方律师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发现甲方有不当行为时,应当及时予以劝阻;
10、乙方律师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授权委托进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11、乙方律师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在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或仲裁活动中担任甲方对立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12、乙方律师在同时受聘担任甲方和另一公司法律顾问期间,遇到两公司之间发生争议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得代理任何一方参加诉讼或仲裁;
13、乙方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14、乙方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财物;
15、因乙方律师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16、乙方律师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甲方与另一方争议的权益;
1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派的律师。
七、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乙方及律师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5、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6、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7、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8、_________。
八、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九、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一、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二、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四、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五、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
帐号:_________帐号: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法律规则体系研究_合同范本
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法律规则体系研究
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转移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法律概念。从转移时间看,二者经常同时发生,但并非必然同时发生。标的物转移涉及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标的物灭失的风险转移、标的物孳息归属等,相关的法律问题较为复杂,因此,《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都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且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规则体系。
动产所有权转移的法律规则
依照《合同法》、《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当标的物为动产性质时,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有3种情形。
1.动产所有权自动产交付时起转移的情形。
关于动产交付的概念及法律含义,现行法律、法规尚未作出明确规定。从民法角度看,一般认为,动产交付是指将自己占有的物或所有权凭证转移给他人占有的行为。
交付主要有5种表现形式。
第一种是现实交付。现实交付是指直接占有权的转移。因交付方式的不同,在现实交付的情况下,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又可分为4种:一是由出卖人送货上门的,由出卖人送货到约定地点,然后由买受人验收,将买受人验收合格的时间视为交付时间;二是由出卖人代办托运的,将出卖人办理托运手续结束的时间视为交付时间;三是由出卖人邮寄的,将出卖人办理邮寄手续结束的时间视为交付时间;四是由买受人自提的,将出卖人通知的提货时间(其中包括双方约定的时间或者一般认为合理的时间)视为交付时间。
第二种是观念交付。观念交付是指不以标的物本身的实际交付为标志,而以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据(如仓库出货单、提货单等)的交付为标志。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将相关单据予以交付,标的物所有权便发生转移。
第三种是简易交付。简易交付是指在签订买卖动产合同之前,交易双方即约定标的物已为买受人占有,合同生效的时间即为标的物交付时间。
第四种是占有改定。占有改定是指在动产交易中,出卖人基于生产、生活的需要,在一段时间内仍需要继续占有标的物,此时交易双方可以通过协议,使买受人暂时实现对标的物的间接占有,而不是立即实现对标的物的直接占有。比如,甲将电视机转让给乙,但甲还需要暂时使用此电视机。甲乙双方本来应当另行订立借用合同或者租用合同,由甲先根据转让合同的约定,将电视机实际交付给乙;再由乙根据借用合同或者租用合同的约定,将电视机暂时交付给甲使用。显然,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电视机在甲——乙——甲之间的来回传递并无实际意义。为简化程序,双方只需要订立契约,便可以实现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占有改定包括当事人之间转移所有权的合意和使买受人暂时实现间接占有的合意。占有改定中用来替代交付的法律关系一般是合同关系,但也可以是其他法律关系。
第五种是指示交付。指示交付是指标的物由交易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时,转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标的物的实际交付。《物权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2.动产所有权转移以当事人约定时间为准的情形。
动产所有权转移以当事人约定时间为准的情形主要有以下3类:一是约定特定标的物自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所有权;二是约定标的物在交付完成一定期限(比如试用标的物结束的时间)后转移所有权;三是约定标的物在特定条件成熟时转移所有权,但该约定不得作为附条件、附期限合同,因为双方的约定是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要件,而附条件、附期限合同是合同的生效要件,其法律性质不同,调整的法律关系也不同。
3.动产所有权转移的特殊情形。
一是标的物所有权保留。《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二是通过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只有在交付标的物时,标的物的所有权才实际转移至买受人。
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法律规则
《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依照该规定,不动产所有权转移时间应以登记机关动产抵押登记簿中记载的时间为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比如,房屋所有权变更必须登记,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可以不登记。
另外,依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有些动产也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如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但是,这种登记不是所有权转移的必要条件,只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作用。
行政机关应准确把握动产、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法律关系,坚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立案调查及定性处罚
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行政机关必须认真研究关于动产、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相关法律,准确把握其中的法律关系,从而为立案调查及定性处罚等打好基础。
比如在建筑施工领域,建材产品销售者先将建材产品送货上门,供施工企业或项目建设单位使用,货款在工程施工期间分期结算或在施工结束后一次性结算,这种情况十分常见,但是,行政机关不能简单地推定建材产品的所有权未发生转移。因为如果作此推定,就会使其中的法律关系复杂化甚至产生混淆。
第一种情况是施工企业或项目建设单位使用该批建材产品,会涉嫌侵犯别人的物权,使用后会造成自己所有财产和他人财产的混同。
第二种情况是施工企业或项目建设单位借用销售者的建材产品,以后再归还同类物。在这种情况下,施工企业或项目建设单位与销售者之间的合同关系就不是买卖合同关系,而是借用合同关系。
第三种情况是建材产品销售者把该批建材产品赠与施工企业或项目建设单位,他们之间构成赠与合同关系。
显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及商业交易习惯,只要建材产品销售者将建材产品送货上门,并经施工企业或项目建设单位检查验收,履行交付义务,那么该批建材产品的所有权便发生了转移,建材产品销售者对该批建材产品就不再拥有所有权。
篇3:贷款抵押合同纠纷法律服务协议书
聘用单位: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受聘人员: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为大力发展基层法律服务事业,稳定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有关文件规定,乙方提出执业申请,经审查符合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条件,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本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甲乙双方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聘用期间:乙方必须承认本所《章程》享有并履行本所《章程》所规定各项权利和义务,经济上实行效益浮动工资制。即按乙方业务收入总额的60%计发,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按月支付,年终结算,甲方不在支付其他经济费用。
三、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业务收入的5%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自行购买养老保养,不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服从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办法,积极工作,完成年度岗位目标任务,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接受年度考核、考评,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工作技能。
五、乙方因自身工作原因给当事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
1、本合同确定的聘用关系,违反国家用工制度的。
2、乙方经上级选拔任用或考入高等学校脱产学习。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4、乙方因工作需要,被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录用的。
5、乙方不能全面完成本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的。
6、严格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法律,经教育不改或受党纪政纪,刑罚处罚的。
7、严重失误,徇私或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单位一份。
九、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和需要修改、完善的,均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并存主管单位备查。
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
篇4:法律论证咨询服务合同_合同范本
法律论证咨询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第一条 委托咨询事项
上述法律纠纷委托咨询的事项包括:详见《法律咨询报告纲要》列明的问题(附件一)。
第二条 咨询成果的提交方式及委托事项的完成期限
乙方的咨询成果须以书面的形式提交。提交的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含签订日)。
第三条 咨询费用及付款方式
1.咨询费采用包干式收费办法,总额为_________ 元人民币。咨询费包括律师费、专家论证费、差旅费、翻译费、文书制作费及其他为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咨询费的构成详见《收费预算构成及其说明》(附件二)
2.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支付60%即¥_________ 元,提交成果时支付40%即¥_________ 元。
第四条 甲方承诺:
1.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相关的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咨询费用;
3.签收乙方提交的文件;
4.对必须由甲方协助的事务,提供协助。
第五条 乙方承诺:
1.勤勉尽责,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接受法律纠纷对方当事人关于本咨询论证项目的委托;
2.委托专家咨询前,报甲方确认专家名单;
3.签收甲方提交的文件;
4.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完成委托事项。
第六条 乙方所提交的报告仅供甲方未解决权益争议之用。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能挪作其他用途。
第七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法律咨询报告纲要(略)
附件二:收费预算构成及其说明(略)
篇5:法律服务合作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要求,加快推进建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根据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开展选派律师进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司〔20xx〕230号)、《南平市司法局关于开展选派律师担任乡镇(街道)、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方案》(南司〔20xx〕125)号)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此订立《法律服务合作协议》,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律师__ _ _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甲方指派 __为互助合作联系人。
二、甲、乙双方保持密切联系;甲方如若需要乙方提供服务事宜,可随时与乙方指派律师联系;乙方指派律师无法亲身参与时,可在律所内部临时调派其他律师(法律工作者)。
三、甲、乙方双方可通过自主协商方式确定是否收取律师服务费用;如协商一致确定同意支付律师服务费的,另行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合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参加诉讼、仲裁、见证、资信调查、项目谈判等,收费按规定另议。
四、乙方服务主要范围:
1.为甲方管理提供法律专业意见。协助甲方起草、审核、修订有关合同。为甲方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引导依法管理。
2.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向群众解答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协助甲方处理信访案件,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反映诉求。经法律援助机构的审查同意,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日常咨询工作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处理,疑难问题可联系顾问律师处理。
3.开展法制宣传,顾问律师可通过各种方式,大力普及干部、群众日常生活涉及的法律知识,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制讲座。
4.协助人民调解工作。为甲方调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协助甲方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调解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
五、甲方应向服务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服务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时,必要的交通费、差旅费等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及其所指派的服务律师应对其提供法律报务过程中接触、了解到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宜公开的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七、服务律师违法执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由乙方在律师执业保险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
八、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持一份,服务律师留档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委托代理法律服务合同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方: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与_________合同纠纷案,委托乙方参与该案的一审诉讼,为甲方提供相关法律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_____》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乙方专职律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该案。
第二条 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调查、收集案件有关证据;
2.代为申请法庭组成人员回避;
3.代为向法庭陈述案件事实,代为参加法庭辩论及调解,代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提起反诉;
4.代为接受法律文书。
第三条 参照_________市律师_____的有关规定,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交纳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一次付请。除上诉_____外,乙方依代理合同办理甲方委托事务而实际支出之必要费用(包括差旅费、住宿费、工本费、通讯费、政府费用及其他必须支出之费用),由甲方予以实报实销。
第四条 甲方应按时支付_____及相关费用。
第五条 乙方承办律师必须严守律师职业道德,维护甲方委托之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约定提供法律服务,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所收之预付费用如数退还。
第八条 甲方非因第七条原因解除委托合同的,乙方仍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不足费用。乙方非因第六条原因解除委托合同的,甲方亦有权要求乙方退还所交之预付费用。
第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非依约定或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因委托合同及相关事宜产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一致同意将有关争议提交_____仲载委员会进行_____。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篇7: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
深居间第号
特别提示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各方当事人签订本合同前,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和二手房购房指引(交易场所现场悬挂)的内容。
2.本合同文本由“深圳市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生成,合同各方经协商,可对本合同的内容作修改、补充,修改、补充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买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当对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进行实地考察,对房地产周围的环境、交通、学校及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学位、户口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卖方有义务如实提供包括产权状况、租赁情况、户口等有可能影响交易的真实信息。
4.为保证交易资金安全,建议买卖双方通过银行第三方托管方式进行资金监管,并以协议方式明确约定资金监管帐户及资金交付条件等相关事宜。
5.买卖双方在委托他人办理房地产赎楼、过户过程中,应当仔细阅读所签署的公证委托书内容。对外所授权限,应当在可控范围。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手续时,应当亲自到场,避免出现交易风险。
6.政府仅规定了房地产居间方佣金收取标准的上限,在房地产交易中,居间方不得超过规定标准收取佣金。
7.买方、卖方、居间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同时在场,以确保各方所执合同的同一性、有效性与真实性。
8.居间方应当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备案证书和营业执照。买卖双方可通过网站(____________)“信用公示”查询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房地产经纪人员的相关资料。
当事人基本信息: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国籍/地区: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通讯地址:_____
编码:______所占份额:_____
公司或机构名称:_
营业执照号码:__所占份额:_____
通讯地址:______编码: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联系电话: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编码:_____
共有权人:_______
姓名:__________国籍/地区: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编码:_____
联系电话:______所占份额:_____
公司或机构名称:_
营业执照号码:__所占份额:_____
通讯地址:______编码: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联系电话: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_
备案证书号码:__营执照号码:_
通讯地址:______编码: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联系电话:_____
经纪人(经纪人助理):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执业证号码(上岗证号码):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国籍/地区: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编码:_____
联系电话:______所占份额:_____
公司或机构名称:_
营业执照号码:__所占份额:_____
通讯地址:______编码: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联系电话: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编码: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居间方居间,买方、卖方、居间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预约买卖和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部分房地产预约买卖
第一条拟转让标的
卖方拟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地产)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证号为:______。房地产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
登记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______年限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该房地产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竣工。
目前该房地产物业管理公司为_______,物业管理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产权现状为以下第_______种
1.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2.该房地产处于抵押状态,卖方承诺于本合同生效之______日起_____________日内还清贷款,办妥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3.该房地产处于抵押状态,卖方需委托担保公司担保融资赎楼的,须于签订本合同之______日起_____________日内与担保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办理赎楼手续,买方应予协助,担保赎楼收费项目以担保公司的服务合同为准;卖方虽有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但仍不能获得赎楼贷款的,卖方应在合同约定转移登记______日期之前自行赎楼。
第三条房地产租约现状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租赁合同见附件[租赁编号:________,月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租期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卖方须于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前取得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或放弃购买权之书面证明,否则视为卖方违约。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下述第种方式处置租赁合同(只能选择其中一种):________________
①该房地产产权转移后,原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买方仍然有效。卖方须于_________前协助买方与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同时卖方须将承租方已交卖方之租赁押金/保证金及预交租金(若有)转交予买方,买方自_______时起享有卖方在原租赁合同项下之权利义务。
②卖方须于该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前解除原租赁合同,买方对因原租赁合同而产生之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户口
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______日起___________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每______日万分之_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转让价款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元)。该转让价款不含税费。
第六条交易定金
该房地产交易定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元)。买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时,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元)。
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__日内,向卖方支付定金余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元)。
上述定金建议交由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账户监管。买方将定金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存入监管帐号,即视为卖方收讫。定金在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时自动转为楼款,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交房保证金
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卖方按约定如期交付该房地产并结清所有费用,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时从交易总价款中预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交房保证金(不超过交易总价款的___________%)。此款在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进行结算。此交房保证金的处理方法为下列第____种:________________
1.交由居间方托管;
2.其它:
第八条付款方式
买方所支付款项(包括定金、购房款),除有特别约定,建议以银行第三方托管的方式进行资金监管。
买方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给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元)。
1.一次性付款
买方须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上述房款支付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
2.买方向银行抵押付款
(1)买方须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支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剩余首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仟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元)。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
(2)买方须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向银行提交抵押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银行办理贷款审批手续,抵押贷款金额以银行承诺发放贷款金额为准;
(3)银行承诺发放贷款不足以支付房款余额的,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
○1.买方应于银行出具贷款承诺函之______日起三______日内补足应交款。
○2.合同解除,卖方应在解除合同之______日起三______日内全额退还买方已付____________等所有款项。
3.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_____。
上述款项建议买方支付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
第九条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逾期付款的(含追加首期款),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按下列第________种(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要求买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______日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但因银行贷款原因导致买方逾期付款的除外。
第十条税费承担
按有关规定,卖方需付税费:(1)营业税;(2)城市建设维护税;(3)教育费附加;(4)印花税;(5)个人所得税;(6)土地增值税;(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8)土地使用费;(9)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10)提前还款罚息。
买方需付税费:(11)印花税;(12)契税;(13)产权登记费;(14)房地产交易服务费;(15)《房地产证》贴花;(16)抵押登记费;(17)借款(抵押)合同公证费;(18)授权委托公证费。
其他费用:(19)权籍调查费;(20)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21)评估费;(22)律师费;(23)保险费;(24)其他(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经双方协商,其中:
上述__项由卖方支付。
上述__项由买方支付。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新增的税费,按以下第____________方式处理:
1.由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
2.买卖双方同意由________方缴纳。
3.其他:________________买方支付:________%;卖方支付:_______%。
以上按规定应由卖方和(或)买方支付的税费,因买卖双方协商改变实际纳税方的,法律责任不因纳税方的变化而转移。
任何一方不按约定或法律、政策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应向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房地产交付
卖方应当于________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事项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2.交付该房地产钥匙;
第十二条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附随债务的处理
卖方在交付该房地产时,应将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等费用结清,单据交买方确认,否则买方有权从交房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
第十四条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签订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内,买卖双方须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
需办理赎楼手续的,在银行出具贷款承诺函之日,或卖方在赎出房地产证原件并注销抵押登记日起_____________日内,买卖双方须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
第十五条产权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_____________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在收文回执载明的回复______日期届满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内,买卖双方须办理交纳税费的手续。该房地产证由买方领取。买方负有抵押义务的,在买方领取新房产证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其他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证明。
第二部分居间服务
第十八条居间服务内容
居间方提供如下服务:
1.接受买方购房委托并为买方提供房地产信息,陪同买方看房;
2.对买卖双方当事人资格、房地产产权信息的合法性进行查验;
3.向买方准确传达或报告卖方的真实意图(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权属、现状、房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
4.接受卖方售房意向委托并为卖方联系合适的买方;
5.促成买卖双方进行交易,协助办理房地产交接事宜;
6.提供银行抵押贷款、赎楼事项的咨询服务;
7.向卖方准确传达或报告买方的真实意图(包括但不限于房价、付款方式等);
8.对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期限、应交纳的费用等事项提供咨询服务;
第十九条必要费用约定
1.本合同签订时,买方向居间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元)(不超过买方应交佣金总额的百分之二十)。如买卖双方未能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则此款项作为居间必要费用无需退还,因居间方原因导致的除外。
2.本合同签订时,卖方向居间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元)(不超过卖方应交佣金总额的百分之二十)。如买卖双方未能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则此款项作为居间必要费用无需退还,因居间方原因导致的除外。
如买卖双方最终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则居间方所收取的款项充抵买卖双方应当支付的佣金。
第二十条佣金收取
1.居间方在买卖双方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向买方收取佣金(含前条已收取的款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元)如买卖双方最终未能完成该房地产产权过户,则此交易佣金无需退还,因居间方原因导致的除外。
2.居间方在买卖双方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向卖方收取佣金(含前条已收取的款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元)如买卖双方最终未能完成该房地产产权过户,则此交易佣金无需退还,因居间方原因导致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买卖双方利用居间方所提供信息、条件、机会等,私自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或者另行通过其他居间方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居间方有权要求买卖双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佣金。
2.因卖方过错或违约,致买卖双方未能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居间方应将向买方所收取的必要费用返还后,可要求卖方赔偿。
3.因买方过错或违约,致买卖双方未能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居间方应将向卖方所收取的必要费用返还后,可要求买方赔偿。
4.因居间方过错或违约,致买卖双方未能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居间方应向买卖双方双倍返还已经收取的必要费用。造成买卖双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买卖双方未能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居间方应于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______日内退还买卖双方所支付的必要费用。
第三部分其他约定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三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三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__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买方______份,卖方______份,居间方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送达
当事人所填写的通讯地址即为送达地址。
第二十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______日起生效。
本合同不作为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的依据。
卖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助理:___________
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盖章:___________
经纪人: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篇8:委托代理法律服务合同书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因公司改制事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根据甲方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并向甲方作书面或口头汇报结果。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背景情况并提供乙方律师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叙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
1.甲方向乙方预交 万元,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逾期则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2.元律师费中的 万元系律师从事非诉讼调查(如果必要)、代表职工或企业与有关部门谈判(如果有)、向相关当事人发送(如果必要)的固定费用。
3.元律师费中的 万元系预收费用,凡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中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文印打字费、通讯费、餐饮费,凭发票在万元中进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了必要的诉讼(如果有),双方协商另立合同,代理费再从万元剩余余额中支付。
五、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师费不予退回;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
六、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对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为受托方所在地。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9:房地产法律服务合同
房地产法律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电挂: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乙方(受托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电挂: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房地产项目经营开发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以维护其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行为的合法性及其合法权益,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法律服务组成人员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处理甲方的相关房地产法律事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项目结束时自行失效。项目结束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二、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具体包括:
(一)房地产投资开发法律事务
1、创设房地产项目公司
(1)为开发商提供政策法律可行性分析,协助开发商设立、组建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房地产开发权;
(2)起草设立公司的各类法律文件;
(3)协助申办公司设立的法律手续;
(4)起草公司各类规章制度。
2、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为开发商提供审慎调查,确认土地的法律属性及用途;
(2)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征用土地,起草征用土地的文件;
(3)参与征用费、青苗补偿费及付款期限的谈判,制作谈判的法律文件;
(4)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确认土地用途,并起草有关法律文件;
(5)帮助协调开发商与土地管理部门、原土地使用人的各种关系;
(6)协调与土地管理部门的关系,起草用地申请书,参与土地出让金额的谈判,帮助开发商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申领《土地使用证》;
(7)协调与规划部门的关系,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8)通过行政裁决、诉讼等方式解决土地开发中的纠纷。
3、拆迁安置补偿
(1)协助确定委托拆迁单位,草拟、审核委托拆迁协议等文件;
(2)协助制定拆迁政策,草拟拆迁工作中需要的法律文件,包括拆迁安置文告,拆迁安置协议等;
(3)协助处理拆迁人与被拆迁户之间的纠纷;
(4)起草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各类法律文件,协调开发商与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协助开发商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5)参与拆迁补偿与安置的谈判,起草审查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时,代理委托人进行仲裁、诉讼、行政裁决及协助强制拆迁;
(6)起草申请《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法律文件,申领《预售许可证》。
4、工程建设施工
(1)起草开工报告,整理申请开工的所有文件,并向建设管理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为项目尽早开工准备好全部法律手续;
(2)出具从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至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整体框架的法律意见书,其主要内容为:①提出有利于工程质量的意见;②降低成本的建议;③分析该阶段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④提出规避风险的具体方案;⑤工程履约管理;
(3)参与勘察、设计、施工、招标工作小组,对可能中标的.企业进行资格、资信审查,为此进行必要的调查;
(4)起草、审核招投标文件,监督招标工作程序;
(5)起草、参与签订建筑承发包合同,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监督合同的按时履行;
(6)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确保工程进度;
(7)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起草各类法律文件,协助开发商协调好与供电、自来水、电话、公安、卫生、环保等部门的关系;
(8)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5、房地产项目融资
(1)向贷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法律建议,说明以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或房地产实物抵押融资的法律可行性;
(2)与贷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谈判、草拟或审核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3)代办抵押登记手续、代办抵押权解除手续;
(4)办理抵押权实现时的抵押物处置手续,草拟、审核处置抵押物所需的法律文件。
6、物业管理
(1)协助设立或选聘与小区服务相符的物业管理公司,起草、审查与物业管理公司所签订的管理合同;
(2)起草、审核物业管理公约、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委托管理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3)起草、制订物业管理办法;
(4)协助开发商行使对公寓、小区的命名权、外墙和楼宇台的广告权,公共场地的改造权;
(5)协助物业管理公司组织业主大会,建立业主委员会,构建、理顺物业公司与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法律关系;
(6)协助物业公司与各市政工程公司及各专业公司确定物业服务中的各项协作、管理、维护、保养、专项服务合同、协议关系。
(二)房地产交易法律事务
1、房地产预售、销售
(1)协助开发商获取预售、销售批准;
(2)参与按揭事宜的谈判,起草按揭协议及附件;
(3)参与委托销售事宜的谈判,起草委托销售合同,并调查、审核销售公司的资质、资信等情况;
(4)对销售人员进行房地产销售的法律知识培训,指导销售人员签订销售合同;
(5)起草审查租赁、抵押等法律文件,协助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6)审查房地产广告内容的合法性;
(7)审查商品房预售合同和销售合同;
(8)购房签约及见证、办理预售登记。
2、房地产抵押
(1)提供房地产抵押的相关法律政策信息;
(2)解答办理房地产抵押的各项法律咨询,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3)代为起草、审查和修改房地产抵押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
(4)审查抵押房地产的状况,协助设定抵押权,并协助进行房地产评估;
(5)协助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6)办理其他约定的法律事务。
3、房地产权属登记
(1)提供有关房屋过户相关的法律政策咨询,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2)协助准备房地产交易过户的文件资料;
(3)协助办理申请过户、代理申报应缴契税、费用、代领房地产买卖契证。
4、房地产调查
(1)提供有关房地产抵押、查封等相关法律政策咨询,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2)到有关行政机关对房地产的权属、抵押情况以及是否查封进行调查;
(3)办理其他约定的法律事务。
(三)其他房地产相关律师事项
1、进行房地产开发人员、销售人员、管理人员相关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
2、及时向开发企业介绍新颁布的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结合开发企业实际管理状况,出具相关法律意见;
3、为开发企业提供《劳动法》、《公司法》等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综合性法律意见;
4、为开发企业及时解答和解决有关法律咨询和法律事务;
5、协助企业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厂规、厂纪、合同管理、税收、劳动保险、专利和专有技术管理、商标和广告管理、资金信贷等管理制度;
6、参加合同和重大经济活动的谈判,承办其它法律事务,如代理公证、商标注册、调查资信等;
7、代理参加调解、仲裁及其它非诉讼法律事务和诉讼活动。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律师服务费用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费用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剩余_________%,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于乙方代理事项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帐户:帐户名:_________,帐户号: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收取律师服务费用的依据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_________。
四、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办案费用等;
2、_________(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上述有关费用。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与乙方合作真诚,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所需的资料及文件;
2、甲方指定_________为法律服务小组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3、乙方律师到甲方处办公时,甲方应为律师提供必要的办公及生活条件;
4、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5、甲方应随时告之乙方其房地产项目进展情况,并告知乙方其联系地址、电话号码和处所等;
6、甲方应当对乙方律师办理的相关法律事务提出明确的要求,但不得提出不合理要求;
7、甲方不得向乙方律师隐瞒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
8、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所提交资料及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由于甲方提供虚假信息而导致其遭受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9、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策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10、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11、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律师的工作服务内容,但不得影响乙方律师的正常工作秩序;
12、甲方有证据认为乙方律师没有尽勤勉义务为其进行法律服务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律师;
13、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
14、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指派熟知房地产行业又熟知工程建设行业的专业知识及专业法律规定的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有权查阅甲方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4、乙方律师有权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5、乙方律师应根据甲方的安排,列席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6、乙方律师有权获得所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
7、乙方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律师不担责;
8、乙方律师应及时承办甲方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并对所经办事务的合法性负责;
9、乙方律师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发现甲方有不当行为时,应当及时予以劝阻;
10、乙方律师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授权委托进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11、乙方律师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在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或仲裁活动中担任甲方对立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12、乙方律师在同时受聘担任甲方和另一公司法律顾问期间,遇到两公司之间发生争议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得代理任何一方参加诉讼或仲裁;
13、乙方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14、乙方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财物;
15、因乙方律师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16、乙方律师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甲方与另一方争议的权益;
1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派的律师。
七、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乙方及律师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5、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6、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7、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8、_________。
八、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九、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一、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二、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四、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五、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
帐号:_________帐号: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标准预约服务协议
标准预约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满足企业在开展3c认证及国外认证工作中对标准文本的急需,提高企业检测认证人员的工作效率,节省信函往来时间,本中心特推出一种方便快捷的“标准预约服务”。甲、乙双方就标准预约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签订后_________周内,甲方将标准资料预付款人民币_________元汇入乙方账户:
户名: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二、甲方将所需标准订单(标准编号或产品名称)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通知乙方,同时指定邮递方式。
三、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采购订单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内(如代购标准,应在十个工作日内)以甲方指定的邮递方式将标准(连同本次服务所需的费用)送出。
四、乙方根据以下_____标准将所需的费用在甲方预付款中扣除。
(1)国内标准销售价格:按照目录上所标注的价格出售。
(2)国外标准销售价格:国外标准是以查询复印形式进行提供的,复印费(含查询费):_________元/页,_________页以内;_________元/页,_________页以上。
(3)标准代购费:_________元/份
(4)标准传真:_________元/a4/页;_________元/a4/页(市内)
(5)邮费:按标准款总价的_________%收取,不足_________元的按_________元计。(如需特快专递,则按实际费用收取)
五、当甲方的预付款不足时,应在接到乙方的补款通知后_________周内补充,否则终止提供服务。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11:委托代理法律服务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担任甲方的代理人(辩护人)或提供的法律服务活动。乙方的代理权限详见委托书。
二、乙方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就甲方委托事项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乙方指派的律师因故中途不能履行职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根据乙方完成的工作量协商退费,但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律师代理的除外。
三、甲方支付乙方法律服务费__________元,并承担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甲方应当支付的差旅费、通讯费、文印费等费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服务费,应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其它费用结案后据实结算。
四、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要或收取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但甲方增加诉讼请求或对方提起反诉的另行收取法律服务费。
五、甲方应如实向乙方陈述案情,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或证据线索。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证据原件应妥善保管,并向甲方出具收据。
六、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证据线索视案情进行调查取证。同时协助甲方将相关证据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
七、甲方应保证提供相关证据的客观真实。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或隐瞒事实、弄虚作假行为,有权解除与甲方的服务合同,甲方交纳的服务费不予退还。
八、乙方对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隐私、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负保密义务。
九、本合同签定后,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乙方未尽约定义务或无故解除协议,法律服务费全部退还;甲方非因乙方(律师)过错解除协议,法律服务费不予退还。
十、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案本审下达判决书(包括调解书、裁定书、非讼事宜完成等)时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交纳服务费后生效。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商标注册法律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案件中的商标事务。现经双方同意,达成以下条款和条件,以供双方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的商标事务如下:
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异议申请、商标变更申请人/注册人名称/地址申请、商品/服务删除申请、商标变更代理人申请、商标更正申请、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商标续展申请、注销注册申请、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商标注销申请、注册人死亡、终止注销商标申请、 换发变更/转让/换发证书申请换发商标注册证书申请优先权证书申请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申请商标许可合同备案变更/提前终止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撤销商标注册申请撤销商标异议申请商标复审申请
其他:具体委托事项包括:_________________
不包括: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成本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委托商标代理人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如果被指定的代理人因故不能中途完成任务,乙方应负责指定另一代理人接管并及时通知甲方。
2.乙方有义务依法为商标保密。
3.甲方可以解除与乙方的委托关系,并书面通知乙方,但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4.乙方向商标局的通知或决定需要甲方办理的,应以书面或电话通知甲方,邮寄地址以本合同联系人的地址为准。书面通知以挂号信的方式发送给甲方,甲方的联系方式如有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回复期的延误由甲方负责。
四.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项为商标注册申请的,乙方应当工作至申请人取得《商标注册证》或者申请被商标局驳回。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在_________________
篇13:标准预约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满足企业在开展3C认证及国外认证工作中对标准文本的急需,提高企业检测认证人员的工作效率,节省信函往来时间,本中心特推出一种方便快捷的“标准预约服务”。甲、乙双方就标准预约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签订后_________周内,甲方将标准资料预付款人民币_________元汇入乙方账户:
户名: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二、甲方将所需标准订单(标准编号或产品名称)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通知乙方,同时指定邮递方式。
三、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采购订单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内(如代购标准,应在十个工作日内)以甲方指定的邮递方式将标准(连同本次服务所需的费用)送出。
四、乙方根据以下收费标准将所需的费用在甲方预付款中扣除。
(1)国内标准销售价格:按照目录上所标注的价格出售。
(2)国外标准销售价格:国外标准是以查询复印形式进行提供的,复印费(含查询费):_________元/页,_________页以内;_________元/页,_________页以上。
(3)标准代购费:_________元/份
(4)标准传真:_________元/A4/页;_________元/A4/页(市内)
(5)邮费:按标准款总价的_________%收取,不足_________元的按_________元计。(如需特快专递,则按实际费用收取)
五、当甲方的预付款不足时,应在接到乙方的补款通知后_________周内补充,否则终止提供服务。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14:预约合同和买卖合同
砂石料购买合同 甲方:北京公路________年度基建项目 省道217朱诸路莱州界至国道309段大修工程第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乙方:张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就砂石料的供应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省道217朱诸路莱州界至国道309段大修工程第一合同段
二、 砂石料名称、规格及价格 1-2 c碎石 0.5-1 c碎石 0-0.3 c碎石 1-
1.5 c碎石 0.3-0.5 c碎石 砂 此价格固定不变,并均为含税价格。
三、 质量要求 乙方所提供的砂石料必须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并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F1-20进行检验。
四、 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及供料时间
1. 运输方式:乙方负责组织自卸汽车运输供料,并负责装卸。
2. 交货地点:乙方将砂石料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负责验收。
3. 供料时间: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五、 计量 砂石料由磅称数量为准,并按每方
1.45吨折方计算。
六、 结算方式与付款方式 结算方式:甲乙双方根据送货单定期对账,甲方根据确认的送货单进行结算。 付款方式:业主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给甲方,乙方同意甲方在业主拨付工程款到位后____日内才按比例支付材料款。特别约定,以上付款因业主方拨款进度受政府部门财政拨款计划的制约,如遇业主延期拨款,甲方付款予以延期,乙方对此没有异议。
七、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2. 由于乙方所供砂石料质量不符合要求,而导致甲方返工或延误工期,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由于乙方原因砂石料规格不按照甲方指定规格送料、数量未按照甲方要求进场、未能及时按甲方要求时间送料没有按甲方要求时间及时供应而造成甲方损失,每逾期一天由乙方按工程所需砂石总价款的1%赔付甲方,乙方逾期3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3. 业主方工程款拨付后,由于甲方没有按约定及时支付乙方材料款,每延后1天,需多支付乙方材料总价款的1%。
4.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24个月, 合同中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三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日期: 乙方签字:____日期:
篇15:标准预约服务协议
家教服务合同书
甲方(学员方):_________
乙方(教员方):_________
乙方为甲方进行家教服务,签定协议如下:
家教_________。
家教上课时间:_________。
每周_________次,每次_________课时,每课时_________分钟;起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一、家教服务内容
乙方对甲方进行课程的辅导;通过该段时间的学习,乙方保证甲方实现的学习目标。
二、协议价款
甲方按课时付给乙方_________元/课时,每月月底付清。
三、三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监督乙方的家教服务,并可对乙方的家教服务提出建议。
2.应按时按合同条款付给乙方家教酬金。
3.当对家教服务不满意时,及时与_________联系解决。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合同条款按时保质地对甲方进行家教服务。
2.保证按期实现甲方的目标。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协议要求完成家教服务,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扣发当月家教酬金。
若因甲方的原因中断家教服务,甲方一次性额外支付给乙方两个课时的家教费作为违约的补偿。
五、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并结清价款后自动失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教员交_________备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6:房地产法律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上海德尚律师事务所东莞分所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因出售房屋,需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故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法律工作人员桑中华、刘华广为甲方出售房屋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条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2和4项法律服务,每项服务按次收费,每次不超过半个工作日:
1.乙方在乙方办公地为甲方解答房屋买卖相关的法律问题、审查房屋买卖合同,并提出法律意见,甲方向乙方缴纳服务费500元/次;
2.乙方与甲方共同参与房屋买卖合同谈判,视谈判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供甲方参考,甲方向乙方缴纳服务费1000元/次;
3.乙方应甲方要求,调查买房所涉房产公司主体资格的合法性,甲方向乙方缴纳服务费500元/次;
4.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它法律服务:甲方委托乙方全权代理甲方出售指定房产(楼款由甲方自己收取),甲方向乙方缴纳代理服务费__元/套。
第三条乙方必须认真依法保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四条甲方应当向乙方如实提供办理专项法律事务的相关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若甲方不积极提供相关材料,或弄虚作假等情况,有权终止服务,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五条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依约所收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六条根据甲乙双方协议,甲方应向乙方缴纳法律服务费总额3000元(大写叁仟元),其中差旅费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交清。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17: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合同模板_合同范本
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合同模板
一、乙方委派律师 负责本专项法律事务,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甲方指定 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
二、法律事务工作范围:
1、甲方为乙方的 (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发现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提供法律方案。
2、在本方案中包括常用法律文书,相关制度,员工培训计划。
3、为甲方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4、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5、接受甲方另行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向乙方缴纳聘请律师费 元。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本专项法律事物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 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地址: 地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篇18:委托代理法律服务合同书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码: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与_________纠纷案,委托乙方参与该案的一审诉讼,为甲方提供相关法律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乙方专职律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该案。
第二条 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调查、收集案件有关证据;
2.代为申请法庭组成人员回避;
3.代为向法庭陈述案件事实,代为参加法庭辩论及调解,代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提起反诉;
4.代为接受法律文书。
第三条 参照_________市律师收费的有关规定,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交纳律师费人民币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自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一次付清。除上诉律师费外,乙方依代理合同办理甲方委托事务而实际支出之必要费用(包括差旅费、住宿费、工本费、通讯费、政府费用及其他必须支出之费用),由甲方予以实报实销。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账户:账户名:______________,账户号: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应按时支付律师费及相关费用。
第五条 乙方承办律师必须严守律师职业道德,维护甲方委托之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不履行上述义务或对乙方工作不配合,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合同,所收预付费用不退,并依其工作时间收取其他律师费用。
第七条 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约定提供法律服务,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所收之预付费用如数退还。
第八条 甲方非因第七条原因解除委托合同的,乙方仍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不足费用。乙方非因第六条原因解除委托合同的,甲方亦有权要求乙方退还所交之预付费用。
第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非依约定或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