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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庆服务合同(最新三篇)

发布于2023-12-01 05:40,全文约 4310 字

篇1:婚庆服务简单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婚庆单位)

新郎: 联系人:

新娘: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次婚礼庆典服务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婚礼庆典基本情况

举行时间:_____年 _____月___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

举行地点: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路______弄______号

(饭店)________厅

婚 宴: 共________桌

第二条 约定事项

各具体项目类别及价款(请在选定的项目前打√,未选择项目请划去):

□总体策划 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

□婚礼主持 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

□婚车使用 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

□化妆服务 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

□纪实摄影 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

□纪实摄像 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

□其他服务项目 价款:人民币_________元

各项目的具体约定内容详见相关附件。

第三条 约定事项的总价款

上条选定约定事项的价款总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

第四条 付款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按所选约定事项总价款的 30 %即人民币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定金;

(二)如选择婚车使用项目,则试妆、婚礼主持人见面、策划完成后付总价款的 50 %即人民币_______元;婚礼当天车辆到达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的 10 %即人民币 ________元;

如未选择婚车使用项目,则试妆、婚礼主持人见面、策划完成后付总价款的 50 %即人民币 __________元

(三)完成所有服务项目后付清余款总价款的 10 %即人民币 ___________元

(四)如需增加服务项目,需另订补充协议,价款及付款方式以补充协议为准;

双方所有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结束后乙方应统一开具发票交甲方。

第五条 乙方义务

乙方应严格遵照本合同的内容,按照双方约定的程序及要求,安全、有效、及时地完成各约定事项。

第六条 甲方义务

甲方应按时支付各约定事项的价款。

第七条 任一方如单方面无故终止本合同,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 即人民币元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乙方违反第五条的约定,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同时根据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要求乙方给予赔偿.

第九条 甲方违反第六条的约定,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同时根据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要求甲方给予赔偿。

第十条 若附件对违约条款及赔偿标准另有具体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所直接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需承担责任,但该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事件,经甲方同意后,可将本合同中乙方的部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如该转让使甲方遭受损失的,该实际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或向有关行业组织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协商、调解不成的 , 可通过下列方式(请选定的方式前打√,空置内容请划去) :

□向仲裁机构(名称: )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合同的未尽事项及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书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需对本合同及附件内容作补充、删减或修改等变更事宜的,须经双方达成书面变更协议,取代其所修正的内容。

第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 份。

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合同附件

下列附件与第五条的约定相对应(请在需要的项目前打;,空置项目请划去) :

□附件一:总体策划约定 □附件二:婚礼主持约定

□附件三:婚车使用约定 □附件四:化妆服务约定

□附件五:摄影服务约定 □附件六:摄像服务约定

□附件七:其他服务项目约定 □附件八:补充约定

□附件九:服务变更约定 □附件十:服务验收单

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日期。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的,其内容应当包括上列示范合同附件内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新 郎: 婚庆单位:

新 娘: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篇2:婚庆服务简单合同

甲方委托服务人: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服务单位: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甲方婚庆服务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事项的总价款

约定事项的价款总计为人民币___元

第二条付款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由甲方按本合同总价款的50%交付定金____元;

当乙方完成约定服务事项时,由甲方支付余款____元;

第三条甲方义务

按时足额支付各约定事项的价款;

按约定时间与方式,有效配合乙方完成各项约定与内容;

如遇变更婚礼庆典时间,需提前日告知乙方,并应取得乙方的同意;

第四条乙方义务

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内容,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及要求,安全、有效、按时地完成约定事项;

及时向甲方出具服务单据或商业服务发票。

第五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单方面无故终止本合同,应按本合同总服务价款的10%即人民币_____元向他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所直接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需要承担责任,但该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少损失。

化妆服务约定

根据甲、乙双方所签合同,现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化妆服务,具体约定如下:

一、乙方化妆服务成员为:级新娘化妆师:

二、乙方提供的化妆服务项目:

□全程:第一套服装造型化妆至最后一套服装造型化妆结束;共___个造型妆面。

□其他

三、甲方应主动向乙方如实告知化妆服务对象有无皮肤过敏,乙方应免费提供试妆,并测试化妆服务对象对乙方所提供的化妆品有无过敏反应。

四、双方确定化妆服务人选及使用的化妆品后不得随意更换。当遇到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原定化妆服务者无法到达时,乙方应安排能够提供等值服务的化妆服务者。

五、乙方免费提供本协议约定化妆服务所需的化妆品系列。

六、当甲方变更化妆服务时间时,需提前天告知乙方,并应取得乙方的同意。

摄像服务约定

一、乙方提供婚礼摄像服务成员为:

婚礼摄像师:

二、乙方提供摄像服务的机型为共___台,

三、乙方提供摄像服务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时起,摄像的始点为止点为_____。全程服务时间从始点计算,在小时以内,当甲方需要乙方服务超时时,由甲方向乙方另外支付超时费_____元/小时。

四、乙方提供摄像内容制作为成品碟共张。摄像成品取件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当乙方第三次通知甲方后,甲方超过个月仍未领取时,乙方不承担摄像成品保管责任。

五、当甲方变更摄像时间时,需提前天告知乙方,并应取得乙方的同意。

六.若属乙方原因导致摄像内容全无或丢失摄像资料时,由乙方负责以本项摄像服务价款为标准,以退一赔一方式向甲方退赔本项摄像服务款;

婚车租用约定

一.乙方提供车辆为:

品牌型号数量价格为保证婚礼庆典顺利进行,乙方可更换同档次或更高档次车型提供服务。

二、甲方要求提供服务的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时分起;

三、甲方约定之车辆在使用前天,如遇特殊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按约定服务,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使用备用车型。

四、接车时间:从到达甲方指定出发地点时起算。

五、乙方若未能提前天通知甲方,且婚礼庆典当天无法如约提供用车服务的,以退一赔一的方式赔偿甲方;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及变更与解除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书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婚庆服务简单合同

委托人(甲方):受托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婚礼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新郎)和(新娘)的婚礼仪式提供相关服务。

二、婚礼仪式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婚礼仪式举行地点:市区路(街

四、婚礼服务项目

□策划服务□司仪服务□摄像服务□摄影服务□化妆服务□鲜花服务□乐队服务□场地服务□演出服务□婚车服务□□各个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要求和费用标准由双方以附件形式约定。

五、服务费用及支付

1、各项服务费用合计为元,大写元(不含酒店场地费、电费、管理费、电梯费等)。2、本合同签订后当日,甲方应按服务费用总额的10%即元向乙方支付定金;定金可抵作服务费用;3、余款元,应在庆典活动结束当天一次性付清。

4、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新增加服务项目的,相应费用应计入服务费用总额5、乙方收到钱款,应即时向甲方开具收款凭证。

六、双方主要权利义务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

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以及服务中所使用的各种产品,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行业有关规范确定的标准。七、双方主要违约责任

1、因自身原因,任何一方于婚礼仪式7日之前(不含7日)要求取消服务的,应以总服务费的10%作为违约金;于婚礼仪式7日之内(含7日)要求取消服务的,应以服务费的30%作为违约金。

2、由于一方原因给另一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可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服务结束,甲方足额支付乙方约定的总服务费用,本合同自动解除。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调解解决不成的,可向淄川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住所:(新郎)(新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