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有哪几种(精选14篇)
发布于2023-12-01 07:26,全文约 18971 字
篇1:个人委托购买商品房合同
甲方: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根据乙方申请,现就甲方委托乙方保管人事
档案
事宜协议如下:
一、委托保管时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不少于半年)。
二、甲方保管责任:
1、负责办理有关调转手续;
2、依据有关规定,管理甲方人事档案,办理相关业务;
3、依据档案办理出国政审、职称申报盖章及出具有关证明;
4、存档人员退休申报;
5、在委托保管档案期间,乙方不负责其他非档案管理责任。
三、乙方责任
1、交付甲方档案管理费为每月五元,按存档期限一次结清;
2、一次性交费不少于半年,存档费一经交纳,存档期内转档存档费不予退还;
3、档案保管到期前一周,应及时与乙方办理续存手续。
4、保存好协议和交费凭证。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乙方可凭此协议在保税区社会保险机构个人缴纳社会保险。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续存协议记录(工作人员填写)
办理日期续存起止时间经办人金额(元)交款人
注:请将存档协议、交费凭证妥善保存。
篇2:个人雇佣委托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可以随时终止本合同。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工作。甲方根据工作要求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
三、工作时间
第三条乙方每周工作______日,分别为周______;每日工作______小时。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甲方按小时计酬方式支付乙方工资,标准为每小时__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度资形式为______(直接发放/委托银行代发)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5日。
五、社会保险
第五条甲方应当依法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费。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培训和职业培训,为乙方提供如下劳动保护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
七、劳动争议处理
第七条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
八、其他
第九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日期:
乙方:日期:
篇3:融资委托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居间人受委托人的委托,双方就融资、贷款委托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以委托人本单位实业等资产作抵押从银行或社会融资、贷款,贷款人民币金额共计五千万元。
第二条居间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居间报酬与支付期限:居间人促成融资、贷款成立的,居间报酬为促成融资、贷款成立金额的%,委托人应在每笔融资、贷款成立后的当日支付上述报酬。
第四条居间费用的负担:居间人促成融资、贷款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融资、贷款成立的,委托人不向居间人支付费用。
第五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或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如融资、贷款成立,委托人不按时支付给居间人上述报酬,按上述应支付报酬金额的双倍向居间人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居间人的违约责任:融资、贷款不成立,居间人支出的居间费用由居间人自行负担。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法律规定执行。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人、居间人、见证人各一份,本合同
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章):_________居间人(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篇4:委托金融居间协议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金融居间协议模板。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为委托方向(以下简称第三人)融资万元人民币事宜提供居间服务,包括为委托方提供机会与第三人进行接洽、谈判。
第二条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第三人,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融资方面的沟通工作。
第三条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方即应按本合同约定方式向居间方支付居间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_
1、第三人一旦与委托方签订任何借款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条》《民间借贷
合同》等借款合同或协议)的;
2、虽没有签订借款合同,但委托方实际从第三人取得借款的;
3、居间人履行了居间义务,委托人与第三人达成了其他协议的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按照委托方实际从第三人取得的借款总金额%向居间方支付居间费用(该居间费用为税后费用),对此,委托方予以确认,并愿意按照该比例支付居间服务费。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一旦符合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委托方应立即足额向居间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第五条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第三人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第三人进行协商并签订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费。
2、如果委托方以其朋友个人或相关企业或在重庆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协议,居间方有权要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第三人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第三人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第三人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第六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委托方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委托方未支付居间服务费,居间方可要求委托方按应付全部居间服务费的3倍支付违约金,且委托方愿意放弃所有违约金过高的相关抗辩权。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结果一旦下达,即对双方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同时,仲裁失败方还应承担成功方因此产生的律师费和差旅费,律师费和差旅费按重庆市司法局有关规定的上限计取。
第九条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律解决。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篇5:委托购买商品房合同
购房合同 篇4
委托方:_____(简称甲方)
代理方:_____(简称乙方)
服务监督电话: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如下意向书,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拟为其购买房屋的概况:
北京市 区/县 号(以下简称“该房产”),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产权证为准),户型为 ,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小写 )。
第二条 双方责任:
1.甲方应于本购房意向书签定时,向乙方支付该房产的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双方商定此款项在双方签定该房产的买卖合同后计入甲方应付的首期房款(即首期房款金额含定金)。
2.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内容与该房产所有权人或产权单位进行洽谈,并将洽谈内容告知甲方。甲方于本意向书签定后 日内与乙方签定相关购房合同,以确定付款.房屋交接日期及手续办理等事宜,同时向乙方支付该房产实际成交价格 %做为代理费用,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
3.乙方如不能在约定时间与甲方签定该房产的购房合同,甲方有权解除本意向书,同时乙方应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已交的全部购房定金(不计利息)。
4.本意向书签定之后,如甲方中途反悔不能履行本意向书条款时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仍按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价格的 %支付乙方报酬。
5.本意向书履行过程中,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与该房产所有权人(其委托代理人)或原产权单位等第三方签定任何有关该房产的购房意向书,否则甲方交纳的定金作为违约金赔偿乙方的损失,乙方不予退还。
6.由于非甲乙双方自身原因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意向书不能继续履行时,双方免责。
第三条 本意向书如有未尽事宜,应依照相关法令习惯及诚信原则公平解决。本意向书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本意向书在双方签定该房产购房合同时由乙方收回,如在双方签定该房产购房合同时乙方未能及时将本意向书收回,则本意向书自动失效。
第五条 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篇6:委托购买商品房合同
委托人: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委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委托人授权___办理有关购买商品房___套的各项事宜。
二、授权范围:
1.购买的商品房共___套,总面积在___平方米之内;
2.商品房的购入价应掌握在___元/每平方米至___元/每平方米之间;
3.商品房所在位置,可在___市___区___路以东,___路以西,___路以南,___路以北范围之内选购;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报酬:
受托人如完成委托事宜,委托人给付报酬___元;如果在委托期限内未能完成委托事宜,给付劳务费___元。
四、完成委托事项所需费用:
根据实际需要,按支出凭据向委托人报销。
五、各项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委托酬金在合同签订后___日之内,先付___%;其余在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宜后一次支付。
其他费用先由受托人垫付,每季度末结算一次。
所有经费往来均通过银行结算。
六、委托授权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七、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1.委托人在合同生效之后,对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的活动,不能任意干涉,双方遇有问题可随时研究协商;
2.受托人应认真负责行使委托人授予的权利,不得弄虚作假,更不得与第三人恶意通谋,欺骗委托人;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双方议定的其他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章)受托人:(签章)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篇7:委托购买商品房合同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买受人为一人时其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
买受人为两人以上的,其共有情况为【共同共有】【按份共有】。
按份共有的约定份额具体为: 。
(以上买受人的共有情况将作为办理房屋登记的共有情况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出让 方式取得位于 、不动产权证号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单元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规划用途为 ,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暂定名】【现定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施工许可证号为 。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销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阳朔县房地产管理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现房销售许可证为: 。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 【栋】 【单元】 【层】 号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 住宅_,属 _结构,层高为 米,建筑层数地上 层,地下 层。有 个阳台,阳台为【非封闭式】【封闭式】【无】。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最终数据以开发报建数据为准。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2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1、按建筑面积计价,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 元,总价款(小写) ¥ × 元,(大写) × 仟 × 佰 × 拾 × 万 × 仟 × 佰 ×_ 拾 × 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
总价款(小写)¥ 元,(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小写)¥ × 元,(大写 × 仟 × 佰 × 拾 × 万 × 仟 × 佰 × 拾 × 元整。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该商品房交付时,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公示房屋登记机构备案的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并向买受人提供该商品房的面积实测数据(以下简称实测面积)。实测面积与第三条载明的预测面积发生误差的,双方同意按照第 3 种方式处理。
1、根据第四条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 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 3% 以内 ( 含 3%) 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 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 3% 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房款,并按照 / 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在 3% 以内 ( 含 3%) 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 3% 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 3% 以内 ( 含 3%) 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 3% 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房屋实际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合同约定面积×100%
2、按套(单元或者幢)计价的,出卖人承诺在房屋平面图中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该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
此 栏 空 白
3、双方自行约定:
(1)该商品房单价不变,出卖人和买受人按照产权登记面积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多退少补,互不计息;
(2)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面积处理按上述约定执行。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全部房价款计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2、分期付款:买受人共分 期付款,首付款计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应于签订本合同时付清,第二期房价款计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应于 年 月 日前付清,第三期房款计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应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3、贷款付款:买受人于签定本合同之日起支付总金额的 %及以上首付款,计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余款计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以【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方式支付至出卖人账户。(具体约定详见附件五)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1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90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3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5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4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此 栏 空 白 。
第八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规定,将取得符合下列第 1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90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因不可抗力(含异常天气、异常地质状况、政府或公用事业部门行为、公共垄断、自然灾害、战争、暴乱等)或突发性社会事件(如罢工、静坐、游行示威等)或买受人逾期付款等原因;
3、因国家、地方重大政治、经济政策实施,或国家、地方有关法令、规范性文件等实施导致工期、开发进度、验收等受到影响的;
4、因政府有关部门调整规划、临时限制行为导致工期受到影响的,或停水、停电导致停工的(以有关部门文件、通知或报纸刊登的相关预告、通知或监理单位的施工记录为准);
5、因气候异常停工的(以监理单位的施工记录为准);其他按国家或地方政策法规或规章规定可以顺延施工工期的情形出现的。
因上述原因使出卖人可能延期交楼或延期办理产权证的,出卖人应在上述事件发生后九十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并向买受人提供相关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如报纸、政府部门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资料、催缴通知等)。对因上述原因而发生延期交房或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出卖人有权相应顺延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1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90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3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4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此 栏 空 白 。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__空白 ;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因以上变更导致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的,该商品房单价不变,并按变更后的实际面积计算房款及其他税费,合同其他条款不变。
第十一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详见附件 。
第十二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此 栏 空 白 。
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的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2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未达到约定标准部分,由出卖人继续施工直至达到约定标准。
3. 空白 。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交房之日水通、电通 ;
2.空白 ;
3.空白 ;
4.空白 ;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出卖人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满足买受人正常使用要求,并至少提供临时用水用电。;
2.空白 ;
第十五条 房屋登记。
一、预告登记
(一)出卖人与买受人共同申请预告登记,双方约定于【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签订】之日起 90 日内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出卖人未按约定申请预告登记的,买受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二)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的预告登记为可选项。
二、初始登记、转移登记
(一)出卖人承诺于 年 月 日前,办结该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并通知买受人。
(二)出卖人不能在前款约定期限内办结该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手续,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约定分别处理:
1、约定日期起 90 日内,出卖人应办结该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手续,按已付房价款的 0.1% 承担违约责任;
2、约定日期起 90 日以后,出卖人仍不能办结该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手续,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3 项处理:
×(1)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后协助买受人办理退房手续,买受人办理完退房手续后,出卖人在 30 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款,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2)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自约定日期至办结该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手续之日止,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_空白_的违约金。
√(3)买受人退房的,应在本条约定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出卖人书面提出,出卖人在收到买受人书面通知后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款无息退还买受人,并按已付房款的1%赔偿买受人损失。若买受人不退房的,逾期在3至6个月内的,出卖人按已付房款的0.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超过6个月的,出卖人按已付房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三)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2 种方式办理房屋转移登记:
×1、双方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
√2、买受人同意由出卖方指定代理人全权代理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房屋转移登记。
第十六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此 栏 空 白 。
第十七条 共有权益的认定:
买受人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买卖双方对共有权益的认定如下:
1、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屋面使用权归该楼宇业主所有;
2、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外墙面使用权归该楼宇业主所有;
3、物业服务用房归全体业主所有;
4、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
5、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
6、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
结构部分归全体业主共有。
第十八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住宅 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1种方式解决:
√1、提交 桂林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 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 贰 _份,买受人 壹 _份,阳朔县房地产管理所
壹 份,不动产局 壹 份,按揭银行 份。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阳朔县房地产管理所 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_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阳朔县 签于 阳朔县
经办人:
审核人:
财 务:
篇8:委托成品加工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生产的产品委托乙方进行辐照加工处理(保鲜灭菌),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产品送到乙方仓库指定地点,并附送货单,由乙方进行登记,乙方出具收获单,甲方在原则上提前一周将送货计划报乙方,若有特殊情况提前两天通知,乙方须按甲方要货时间,及时安排辐照量,确保甲方按时提货。
二、乙方负责对甲方的产品进行辐照,使产品微生物在负载达甲方所提内控要求(辐照后细菌总数小于_________个/克,大肠菌群小于_________个/100克),并出具检验证明,若辐照后在包装无破损情况下,两个月内发现微生物不合格现象,双方协商解决,如确系乙方负责,乙方负责复照。
三、辐照费:
品项
单价(元/吨)
辐照费提货时结清,乙方同时出具加工业的税票。
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四、产品装卸由乙方解决。
装卸过程中不得发生纸箱的破裂和压扁现象,甲方发往乙方之产品,乙方应由专人管理批次并负责仓储保管,若有遗失,乙方须按实际价格赔偿。
五、如遇有争议的问题时,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精神友好协商解决,不得单方违约或终止协议。
六、未尽事宜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加以充实、完善。
七、另行约定:_________。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签定之日起有效期_________年。
甲方: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盖章)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融资委托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权代为融资事宜,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及诚信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全权代理其融资事宜,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甲方不得委托除乙方以外的其他人代理甲方的融资事宜。甲方计划本次融资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实际融资额以银行或投资方最终投放的融资额为准。
二、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为本次融资所需要的全部文件资料及抵押物真实、合法、有效,否则承担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融资佣金。佣金为实际融资额的3%,甲方应在资金到账之日起3日内支付。若融资额分批到账,甲方应按每一批次实际到账的融资额支付佣金,支付期限为该批次融资额到账之日起3日内。如甲方延期支付佣金,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付佣金20%的违约金。
四、甲方承担在办理融资过程中所需要的评估费、保险费、抵押登记费、公证费等费用。
五、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经由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六个月。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0:委托金融居间协议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住所地:
电话:
鉴于:
1、甲方因扩建缺乏资金。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融资相关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融资,现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而乙方亦获知甲方的上述意愿。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期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并尽可能促成出资方以贷款等合法方式与甲方签订融资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协助融资的数额为五千万人民币。实际数额以实际到帐金额为准。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接受委托时甲方应出示融资所需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的相关情况。
3、乙方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内容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4、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对甲方所融资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如融资成功,甲方与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之间的合同履行由甲方自行承担,履约中产生的一切权利和责任与乙方无关。
6、甲方应配合乙方与出资方的谈判,不得无故推迟或拒绝;
7、甲方应按协议要求向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用。
第三条:居间报酬、费用及支付方式
1、若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置符合融资数额及融资利率的融资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融资金额的5%作为乙方酬金,此酬金的有关税款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第一笔资
金到位当日内以现金方式支付酬金。
2、居间报酬的支付不受企业改制、更名或更换法定代表人而影响。
第四条:违约责任
若甲方在第一笔资金到位的当日内未将酬金、费用支付给乙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酬金、费用的两倍作为违约罚金。
第五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在对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预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商业秘密的全部和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否则需要承担对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以及间接损失。
第六条:合同的生效、解除及管辖法院
1、本合同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乙方未能为甲方融资成功的,此协议自行终止。
3、协议履行完毕,此协议自行终止。
4、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双方承诺
1、乙方应本着诚信、专业、高效的职业精神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
2、甲方为所提供的一切资料负责,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3、甲方不应要求乙方做出有违范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的事情。
第九条: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日期:
篇11:委托金融居间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因摄制电影(电视剧)缺乏资金,并获知乙方为依法成立进行融资居间活动的法人单位,拟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而乙方亦获知了甲方的上述意愿。
2.鉴于甲乙双方进一步确认:_________________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为其筹拍的电影(电视剧)《_____________》寻找、介绍出资方,乙方愿意接受委托,双方愿意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计划摄制电影片(电视剧)《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该影片、该剧),甲方委托乙方为摄制该影片(该剧)所需的全部或部分资金寻找或介绍出资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并尽可能促成出资方以出借、赞助、投资等合法方式为甲方融资。
第二条居间人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时,应出示营业执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电影片的相关情况,但甲方认为是商业秘密的除外。
3.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内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4.乙方应向甲方及时、真实地报告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的情况。
5.乙方不得故意隐瞒与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若乙方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酬金,同时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不得与第三方恶意串通,损害甲方的利益。若乙方与第三方相互串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酬金,同时还应与第三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居间报酬与费用
1.若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署融资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融资合同约定的出资方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_____作为乙方酬金,此酬金的有关税款由甲方负担,居间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酬金的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现金□;支票□;________________。
除本条规定的酬金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的酬金。
2.若乙方未能促成第三方与甲方签署出资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酬金,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其从事居间活动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所谓必要费用是指: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代理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_______。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除以上情形,任何一方也可以随时提出解除本合同,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解除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本方的原因外,提出解除合同方应赔偿对方所遭受的损失。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2:个人委托购买商品房合同
委托人: 证件类型 编号:
现住址 :
受托人: 证件类型 编号:
现住址 :
我欲出租本人名下位于 号的房产(产权证号为: ),现因工作繁忙,办理有关事宜诸多不便,特委托 全权代理本人办理该房产的如下事宜:
1、代理本人签署出租上述房产的各类交易合同;
2、代理本人收取上述房产交易的租房押金、租金;
3、代理本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等租房相关事宜;
受托人在上述委托范围内所进行的代理活动,办理有关事项,签署有关文件本人均承认,本人愿意按照其与相关交易方之约定履行义务,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办结为止。
委 托 人:
年 月 日
本人保证上述委托内容系业主本人出具,系业主本人真实意愿,如有虚假本人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受 托 人:
年 月 日
篇13:委托成品加工合同书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定作方: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 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加工成品 名称 款号 件数
颜色 码数SMLXL
总件数
单价
备注
原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 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 挪做他用。 第三条 服装质量 加工成品质量按甲方提供的样衣或乙方按照甲方的生产工艺单制作的产前样执行, 产前 样仍需要修改的,以产前样和双方签字的修改意见作为验收的依据。样衣、生产工艺单作为 合同的附件。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 1、甲方提供服装款式(样衣或图片) 、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 2、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甲方应当在 2 个工作日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答复,乙方有权停 止工作,并在 2 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3、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 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第五条 包装方式 内用______________,外用________包装,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六条 服装交付 1、交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七条 服装验收:甲方派跟单员到乙方工厂跟进产品工艺,生产进度。对甲方跟单员在 生产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及时改正。定单完成后,甲方对货物进行全面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_______。 2、认真核对货物的品名、款号、数量、唛头,准确无误后方可抽样。
第二条
3.验收方式:产品按 30%抽检,抽样标准为:随机。 4、验收标准:与样衣款式、做工一致 验收包括:商品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包装、内在质量、标识等项目进行检验和检测。 根据货物实际情况,以验收标准为依据判定合格与否。 6、经首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甲方在 2 天内通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返修。 7、对于乙方返修后的加工成品由甲方依照上面的验收标准再次检验,对于再次检验, 不合格的加工成品交由甲方处理, 并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加工费用中扣除不合格产品的成本 价格
3.验收方式:产品按30%抽检,抽样标准为:随机。
4、验收标准:与样衣款式、做工一致
验收包括:商品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包装、内在质量、标识等项目进行检验和检测。根据货物实际情况,以验收标准为依据判定合格与否。
6、经首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甲方在2天内通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返修。
7、对于乙方返修后的加工成品由甲方依照上面的验收标准再次检验,对于再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交由甲方处理,并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加工费用中扣除不合格产品的成本价格。
第八条 报酬结算
1、付款期限:甲方应于货物验收无误后、提货前付清合同约定的全部款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制作中途未经过双方同意,私自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3)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20日不领取定作物的,乙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乙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4)无故中止合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无故拒绝接收订作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费用。
(6)甲方变更交付订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甲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为外发加工总费用的10%/天。 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10%。
(6)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7)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订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委托成品加工合同书
木器加工厂家具定作合同书
甲(简称甲方),
向木器加工厂(简称乙方),定作下列木器家具,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1.木料:甲方供应,乙方完成定作的家具后,如有余料应退还给甲方。
2.规格标准:按图纸式样规格制作。
图号家具名称单位(个)数量单价总价油漆颜色交货日期图号家具名称单位(个)数量单价总价油漆颜色交货日期以上共计加工费人民币(大写)
3.技术标准:按统一规定的企业标准执行。
4.交货地点和付款办法:在乙方厂内交货,由甲方自提;在交货日期前,乙方可陆续交货,甲方可陆续验收付款。
5.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致使对方受到损失时,应由违约者负赔偿责任。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经手人:经手人:
年月日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