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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工作汇报(汇集九篇)

发布于2024-01-14 08:46,全文约 23571 字

篇1:征地农民创业现状暑假调研报告范文_调研报告_网

征地农民创业现状暑假调研报告范文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致富之门"。随着全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贯彻富民优先的方针,妥善解决征地农民问题的关键和难点不仅在于保障他们的生存权,而且还要保证他们的发展权,创业给征地农民提供了一条保证发展权的可持续发展之路。为进一步推动我区的创业工作,区政协专门成立了课题组,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并对当前征地农民创业工作进行了深入的思考,提出了一些建议。

一、我区征地农民创业现状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征地农民创业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的大事来抓。区各级劳动部门在引导征地农民创业工作中,正努力探索一条以区创业园和社区为平台,以家庭创业为基础,以创业培训为手段,以创业优惠政策为支撑的创业工作模式,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根据调查,全区16个经济适用房社区适龄劳动力有27394人,平均就业率为79.7%。征地农民创业工作有以下特点:

一是创业率不高,总量不大。创业率只有8%,总量只有多人选择自主创业。

二是创业工作不平衡。仙林、尧化、马群等街道由于地理位置、交通等优势明显,创业率相对较高。

三是创业项目多数是传统性、微利性项目。多数是小卖部、小餐饮、修理修配、家政、家庭手工等项目。

四是积累了一些扶持群众创业的工作经验。

各级领导对征地农民创业工作的重视程度普遍提高,各街道因地制宜,在创业工作中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创新。尧化、迈皋桥街道的创业夜市,街道的家庭型手工加工,燕子矶街道培育个人创业,龙潭街道金箔加工等,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积累了经验。

二、制约征地农民创业的主要因素

1、征地农民自身条件的局限性。我区针对经济适用房社区的征地农民,组织了各类创业培训班,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有一部分征地农民通过培训走上了创业之路。但同时,我们也发现观念落后严重制约了创业工作。有的创业学员培训时积极性很高,真正做起来,畏难情绪严重,缺乏抢先、创新的理念,缺乏争先发展的热情,有的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不切实际地总想干大事,缺乏务实的创业态度和策略,有的创业者,小富即安,缺乏闯劲,缺乏进一步发展的能力。除了思想观念以外,文化程度、职业技能、生活履历等征地农民自身的局限性都会成为制约自主创业的因素。

2、创业项目的局限性。选准一个好的创业项目是成功创业的首要环节。据统计,市年向社会征集到149个创业项目,确认发布的项目有89个,成功创业的29个,仅占被推介项目的30%。这一方面说明创业者对创业项目的选择性很强,他们对项目的挑选是认真、严格和谨慎的。另一方面,部分项目本身确实还存在一些"水土不服"的问题,可操作性有待商榷。我区经济适用房征地群众所选择的一些项目也多数是一些相对层次较低的微利项目,由于其他一些因素如资金、场地、信息、市场变化等的影响,创业项目还显得很单一,且数量较少,可选择性不高。

3、资金、场地的局限性。据调查,33%的创业者认为在创业中遇到的最大困难是资金问题,自我积累仍是大多数创业者资金的主要来源。其中个人和家庭储蓄积累占35.4%,向亲友借款占26%,银行借贷占24.7%,其他13.9%。创业资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初次创业资金积累困难。大部分创业者的创业不是建立在父辈事业基础上的,初期创业资金的匮乏,往往导致创业机遇的流失,这就使资金成为创业之初最大的制约因素,特别是对于那些家境不富裕,想创业的青年更是如此。二是扩大创业的资金缺乏保障。部分小企业和个体工商业者经过初期创业,完成了原始资本积累。但创业者反映,在创业过程中积累的资金实际上已用于发展的再投入和扩大再生产,他们急需二次创业资金,帮助企业顺利实现二次创业。三是贷款政策的滞后性。目前的贷款政策只能锦上添花,不能雪中送炭,不利于创业。创业者们认为,如果仅仅有好的创业者,而没有好的融资政策,创业仍要受到很大的制约,甚至可能丧失创业和发展的良机。

创业场地也是制约创业工作的重要因素。由于地区房价不断攀升,创业场地的租金很高,许多创业者面对高额商业门面房租金只能望而却步,而在经济适用房社区,政府没有统一规划针对征地农民创业的场地,使有创业愿望的征地农民处于两难之中。

三、构建征地农民创业支撑体系的对策建议

自主创业是解决征地农民出路问题的必然选择,就业促进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是解决征地农民长远生计的有效途径。促进征地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征地农民增收渠道,是一项战略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工作。目前,针对制约征地农民自主创业的主要因素,积极采取措施,构建征地农民创业的支撑体系是当务之急,我们建议:

1、加强创业培训,提供智力支持,指导征地农民创业。创业培训工作是创业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创业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创业者除具有一定的基本能力外,还要了解工商、税务、财政、金融、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有关知识。我区征地农民总体上文化偏低,技能单一,思想观念不能适应市场机制的需求,加之自有资金很少,创业基础薄弱,因此他们更需要接受创业指导。为了规避风险,增加成功的可能性,创业指导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要进一步加强各类创业培训工作,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分层次、分专业地开展。在培训中要使用多种方法,着力在打破征地农民的思维定势,发现自身优势,培养经营能力,树立创业观念,建立企业构思,制定营销计划,熟悉创业环境等方面实施规范培训,使创业者学有所获,学有所用。要加强创业培训的跟踪指导,在创业者实施创业计划过程中,及时提供指导帮助。建议组建创业指导志愿团,通过"结对子"、上门服务、网上服务等方式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开业咨询、创业策划等后续支持和服务,以提高创业的成功率。

2、引进创业项目,建立创业项目库,支撑征地农民创业。创业项目是征地农民创业的载体,选择好的创业项目可以提高创业的成功率。征地农民的市场信息闭塞,无法进行大规模的市场调研,缺乏对创业项目评估的能力。因此,政府以及其他服务机构可以针对征地农民自身的特点为征地农民提供合适的、多样化的项目选择,引导征地农民走入市场。适合征地农民的创业项目最好具备三个条件:一是低门槛,对资金的需求较低,首期投资在十万元以下。其次,项目对商铺的依赖度不高。可选择的主要有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业、批发零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等。同时,政府还应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措施引导征地农民从事这些方面的工作,并根据当地的资源和产业优势,提供最符合市场需要的好的项目和选择空间,进而为征地农民提供这方面的信息和帮助,最大限度地减少成本,促进征地农民的创业。市目前正在开展"1118"创业项目(每年向社会征集、开发100个适合下岗失业人员的创业项目,为1000名有创业意愿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系统的创业指导和业务培训),我区要结合地区实际,开发、筛选、论证一批有市场竞争力、创业风险较小、征地农民更易操作的项目,同时再引进一批创业项目,建立创业项目库,真正给自主创业的征地农民提供项目支持。

3、落实创业基地,搭建创业平台,扶持征地农民创业。建立专门的机构和场所对创业的小企业进行培育和孵化是各国提高创业成功率的通行做法。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创新思路,搭建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创业基地(园区)增加创业机会。创业平台和创业基地的主要功能和作用:一是为征地农民创业提供免费的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项目等。二是提供一个便利的创业场地,使初办的企业节省时间,减少负担。三是可以组织专家为企业提供培训、市场咨询、办理政府创业贷款等。在政府的组织下,创业基地可以与教育、企业、技术机构建立良好合作关系,为征地农民解决他们在创业中遇到的问题,还可以专门组织专家深入到企业提供具体指导。四是构筑信息通道,通过基地的网站为企业发布用工信息、产品推介。五是创业基地还可以起到示范的作用,能够为更多愿意创业的征地农民提供一个复制、参考成功创业模式的平台。

我区迈皋桥、尧化灯光夜市都取得了成功,为许多征地和失业人员提供了创业的机会和平台。对于这些成功案例,应及时总结,以资借鉴。在我区经济适用房社区周围能否也规划和培育一批创业街、创业夜市、创业大市场、创业园区,为征地农民自主创业搭建平台。建议在摄山星城西侧,建设商业配套区,出台相应优惠政策,鼓励群众积极创业,把商业配套区建设成为群众创业园区,成为创业街或创业园,实现群众自主创业,稳定就业。

4、培育创业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带动征地农民创业。对于一个即将创业的人来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在推动我区征地群众自主创业的进程中,要积极培育各类创业典型,及时发现和总结我区创业成功典型的先进事迹,通过创业论坛、创业者座谈会和媒体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启发和鼓励征地农民转变观念,借鉴他人成功的经验,走上创业之路。各街道、各村、各社区都应该树立本地区的创业典型,用身边典型平凡但不普通的创业经历、先进事迹对那些还不敢迈出创业第一步的征地农民形成心灵上的撞击,激发他们的创业欲望,引发他们的思考,用鲜活的创业事例感染他们。在培育典型的过程当中,要注意选准对象,要挖掘那些真正靠自己双手勤劳致富的平凡创业者,坚决抵制那种"一夜暴富"的不健康创业心理。要鼓励创业典型采用各种方式帮助征地农民创业,带动群众共同致富。通过培育和树立创业典型,形成"典型带动创业"的良好局面。

5、出台激励政策,落实帮扶措施,激励征地农民创业。虽然省市区街道都有一些鼓励和扶持创业的政策,但是总的来看,我们在鼓励创业方面拿出的资金和政策的扶持力度还不够,因此建议按照"政府引导、搭建平台、政策扶持"的思路,制定相应的扶持奖励政策,积极鼓励征地农民勇于创业。对处于家庭型创业初期的征地农民,给予一定的创业补贴。对吸纳就业人员较多的创业项目,给予场地、资金的优惠扶持。对有条件的街道,规划和培育创业街、创业夜市、创业市场、创业园区等,区政府给予街道一定的扶持政策。对创业成功并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的创业典型,给予表彰奖励。对成功引进创业项目的,根据创业规模和吸纳人数给予奖励。同时,要进一步研究小额担保贷款办法,不断完善鼓励、支持创业的融资政策。

征地农民的创业问题涉及到政府的许多部门,要加强农林、国土、劳动、工商、地税、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并与教育机构、企业咨询机构建立紧密联系,整合各种资源,组织专门的专家队伍,为征地农民创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及时解决他们在创业中遇到的困难。另外,还要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利用社会上中小企业、协会组织的创业经验和创业场所,利用国企改革中闲置厂房和设备,用于建立创业基地。

篇2:修路征地拆迁情况汇报_工作汇报_网

修路征地拆迁情况汇报

一、工程概况及建设模式

(一)工程概况

石林至蒙自高速公路是国道主干线(gz40)二浩特至河口公路云南境内昆明至河口中的一段,是连接各省区域中心城市、重要港口及对外口岸的“五纵七横”国道主干线公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份,它是我国外接越南及东南亚的主要国际大通道,也是云南省滇东南的主要经济干线,更是红河州的经济大动脉、“生命线”。

石林至蒙自高速公路全长186.5公里,其中昆明市境内26.5公里,红河州境内160公里。全线采用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执行。

石林至蒙自高速公路分两段建设,石林至锁龙寺为一段,全长107.482公里。其中,红河州境内81公里,昆明市境内26.5公里;锁龙寺至蒙自为一段,全长78.943公里。工程总投资91.5亿元,其中,石林至锁龙寺49.81亿元,锁龙寺至蒙自41.69亿元。工程于11月28日开工建设,计划于XX年11月底建成通车,总工期三年。

(二)建设模式

石林至蒙自高速公路,是云南省交通厅按照省政府“既积极引资建设,又全额争取国家支持”的总体要求,于在广州泛珠9+2经洽会上与云南久保投资有限公司、深圳九策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合资建设项目。6月、8月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分别组建石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锁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石锁高速公路由云南省公路局、深圳九策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奥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云南通达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其中云南省公路局出资10%,其他三家公司出资90%。

锁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由云南省公路局、云南久保公司共同投资组建,其中,云南省公路局出资10%,云南久保公司出资90%。

二、征地拆迁工作进展情况

石蒙高速公路于11月28日在弥勒县举行进场道路开工仪式,随即征地拆迁工作全面展开,目前各项工作进展基本顺利。

(一)工作机构健全

为确保石蒙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实施,州政府及时调整了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沿线的弥勒、开远、蒙自三县市也先后成立了征地拆迁领导小组。为加大工作力度,弥勒、开远两县市从有关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建多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具体征地拆迁工作。弥勒按4个片区划分工作小组,开远按工作性质划分综合协调、征地、拆迁、林地四个工作小组。沿线各乡镇也先后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为征地拆迁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工作职责明确

11月、12月州人民政府与省政府相关部门先后签定了石锁、锁蒙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及施工环境保障责任书,明确了省、州政府和石锁、锁蒙高速公路公司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12月,州人民政府与弥勒、开远、蒙自三县市签定了《责任书》,明确了各级的工作责任,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为征地拆迁工作划分了明确的责任界限,确定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和要求。

(三)宣传动员到位

为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顺利推动石蒙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州人民政府于12月召开了有州级各有关部门、沿线县市政府、石锁、锁蒙公司参加的动员大会。2月弥勒、开远、蒙自三县市委、政府先后也召开了动员大会,作了全面而具体的工作布署和安排,沿线乡镇、村委会也采取各种形式向沿线群众和相关单位宣传工程建设的重大意义,动员群众支持国家重点项目建设,积极配合政府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从而为征地拆迁工作提供了思想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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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上饶县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情况汇报_情况汇报_网

上饶县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情况汇报

上饶县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情况汇报

中共上饶县委 上饶县人民政府

(2004年7月20日)

认真做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是保障工业化、城镇化顺利推进的重要关健。近年来,上饶县随着工业园区的快速推进和国家、省、市、县重点工程的大力实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任务十分繁重。2003年7月1日以来,全县共报批征用土地147.2公顷,其中耕地数55.3公顷,非耕地数91.9公顷;拆迁房屋面积5.5万平方米,涉及住房户171户;安置被拆迁户152户,安置总面积为3.1万平方米。在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中,我们始终依法征用土地,规范拆迁行为,组织实施保障失地农民利益“七条渠道”,保证征地、拆迁补偿费按时足额到位,妥善安置失地农民和被拆迁户,赢得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虽然有部分群众上访,但总体上我县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平稳、健康,工作措施积极、稳妥。

具体做法是:

一、坚持一个根本。即在推进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坚持以维护群众利益为根本,不以牺牲群众利益为代价,千方百计让他们分享到工业化、城镇化带来的实惠。土地征用做到即征即付,房屋拆迁做到即拆即付。征地拆迁工作做到“四不”:拆迁户安置不及时的不拆迁;拆迁资金不到位的不拆迁;周转资金不到位的不拆迁;拆迁程序不符合规定的不拆迁。同时,更把系统性解决农民失地后、居农拆迁后的安置问题置为重中之重,作为统筹经济社会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充分考虑照顾失地农民的近期、中期和远期利益,创新思路,明确政策,深化措施,配套跟进,切实保障失地农民利益。

二、抓住两大关键。失地后今后生活靠什么?拆迁后群众住哪去?这是广大群众最为关心、最为担忧的两大问题,也是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两大关健环节。我们从换位思考的角度,思群众之所思,急群众之所需,千方百计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一是加大就业指导力度,增强农民就业转型能力。其一,加大就业培训,努力增强就业能力。免费向失地农民提供用工信息,免费提供就业培训。已举办8期13个工种的失地农民专场培训班,培训1400多人次;积极收集发布县内外企业用工信息,推荐5702名失地农民实现就业。其二,积极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大力增加就业岗位。狠抓入园企业开工投产,优先安置失地农民进园务工,共安置1659名失地农民就业。其三,规划建设功能性项目,建立保证长效回报机制。积极鼓励行政村或村民个人参与农贸市场、商品交易市场、宾馆、酒店等功能性项目建设,乡镇、村在5个拆迁安置小区内兴建集贸市场,优先安排失地农民的经营摊位,从而保证失地农民长效回报。其四,实施扶助工程,鼓励农民创业。对失地农民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比照城镇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优惠政策,核发《上饶县失地农民再就业优惠证》。可享受3年内免征营业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等优惠,并免交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所涉及的20个部门共6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县现已为失地农民办理再就业优惠证1612份,实现自谋职业的失地农民有1045人。二是多种渠道安置,满足城市拆迁需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思路,根据县城建设总体规划,规划建设了高松岭、旭日、前山、上海交大、罗家石等5个被拆迁户安置小区,相应成立由一名副县级领导挂帅的建设指挥部,组织实施小区内的水、电、路、通讯、闭路电视和土地平整“五通一平”,并在安置小区内规划了农贸市场、学校、社区服务中心等功能性项目。5个安置小区可集中安置被拆迁户近2000户,总投资将达到8000余万元,现已完成投入6200余万元,安置被拆迁户890户,不仅解决了城市建设安置问题,而且成为城市拓展的新区。同时,实行“货币补偿”、“异地安置”、“产权调换”等多种方式,供被拆迁户选择,拓宽安置渠道。

三、推进三条保障。一是实行“困有所济”。对失地农民中丧失劳动能力的,先列入农村特困救济对象;同时,为完全失去土地的农户办理“农转非”,推进失地农民非农化。对转为城镇居民后,符合条件的,列入城市低保对象。现已为2656户10638名农民办理了“农转非”手续,使之成为城镇居民;转入城市低保的有113户、257人,年保障金额共131664元;转入农村社会救助的有195户、376人,年救助金共27320元。二是实行“老有所养”。建立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政府每年从县本级土地收益中提取不少于10%的资金用于失地农民参加社保配套资金,按照1:1的原则,即农民缴费多少,政府等额配套多少,吸引和鼓励失地农民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在女的达到55周岁、男的达60周岁时,即可每月到县社保局领取养老金。对已达到规定年龄的失地农民,做到当月缴费、下月就可享受。目前,全县失地农民参保人数达3386人,覆盖面达到60.8%,571人已开始领取养老金,月发放失地农民养老金8万余元。三是实行“病有所医”。建立失地农民住院医疗保险制度,实行失地农民个人缴费、县乡财政分级配套、当年参保当年享受、当年停保当年退出的办法,已有6477人参加医保,67人因病住院报销医药费10万余元。

四、坚持四轮驱动。一是领导高位推动。为切实破解征地、拆迁、安置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策,要求各级党政组织必须创新思维,创新举措,积极破解,创造性、系统性提出保障失地农民利益“七条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落实专人负责,责令限时处理。2003年7月1日以来,全县共处理解决征地、拆迁、安置等信访件75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二是部门积极联动。今年3月,组织开展了保障失地农民利益“七条渠道”实施突击月活动,集中力量,狠抓了“七条渠道”的实施。县社保局针对失地农民无力一次性支付参保费的情况,实行了“签订协议、分三年缴费”的政策,有效地提高了参保率。有关部门主动上门为失地农民办理社保、医保、就业指导,提供免费服务,方便群众,减轻农民负担。三是镇村配合互动。乡镇、村抽调大量干部配合做好征地、拆迁、安置协调工作,配合部门落实“七条渠道”措施。旭日村发挥村级集体经济实力较强的优势,从集体收益中安排一定资金为本村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进行补贴,并为每个失地农民办理了3年的医疗保险。四是组织督查促动。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带队深夜到安置小区督查,督促各有关方面切实加快施工建设进度;定期对“七条渠道”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查,也组织了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代表对其进行专项视察督查,使全县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得以稳步推进。针对我县提出了妥善处理征地、拆迁、安置问题的一系列新举措,国家劳动保障部、建设部、省国土资源厅、建设厅、省外有关县市和兄弟县市都先后赴我县督查和考察学习,对我们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在充分听取上级部门和其它县市的建议后,对存在一些不足积极进行予以整改和完善,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篇4:征地拆迁安置考察学习报告_学习报告_网

征地拆迁安置考察学习报告

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是制约我县工业园区建设、县城和集镇开发的瓶颈,为借鉴外地成功经验,找准我县工作切入点和突破点,3月3日—7日,县委副书记姚富正率县人大、县政协相关领导和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县就业局、嵩阳、杨桥、杨林三个乡镇的有关领导、部分村(居)委会书记一行43人赴成都进行学习考察,学习借鉴成都征地拆迁、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此次考察日程安排紧凑,内容精广相济,使大家开阔了眼界,丰富了见识,学习了经验,看到了差距,启迪了思维。现将考察情况汇报如下:

一、征占土地的几种方式成都市在拓展城市空间,加快工业化进程中,探索形成以下几种成功的土地使用办法:

(一)土地换社保(又称“双放弃换社保”)由政府对自愿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按规定给予补偿,并解决社会保障,以此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激励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承包地,由农村走向城镇,实现农民变市民(也称“双放弃换社保”)。

(二)“两股一改”实现土地权利共享、共赢推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农村集体土地股权化和以转变农民身份为主体的村民委员会改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简称“两股一改”)。具体做法是:以村为单位将集体资产股份量化到人、集体土地股权到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和集体土地股权化后,交由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管理,合作社对全村的土地进行一次整理。对于有项目支撑的村由合作社统一与项目业主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按股份和股权享有相应的收益。暂时没有项目的,由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经营。

(三)“三个集中”加快土地优化重组和合理流转在加快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与保护耕地、保护农民利益两者之间,成都找到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被归纳为“三个集中”,即:“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土地向业主集中”。通过“三个集中”,加快土地的优化重组和合理流转,实现了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农民经济生活空间的转移。

(四)“五不一扶持”打造“五朵金花”成都市对于城市近郊发展,探索出一条不征地、不拆迁、不失业、不失利、不失权和加大财政扶持的“五不一扶持”的城乡统筹发展的路子,使当地农民实现离土不离乡,就地市民化。如锦江区三圣花乡通过打造“五朵金花”(“花乡农居”、“荷塘月色”、“东篱菊园”、“幸福梅林”和“江家菜地”),使农民就地就业市民化,同时拥有租金、薪金、股金和保障金“四金”,成为令人羡慕的“新市民、新居民”。农民就地就业市民化后可获得四项稳定收入。一是租金收入: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土地向专业大户、工商业主和经营能人集中,形成规模化、集约化的农业生产基地。农民土地承包权流转,每亩每年可获得1800元以上的租金;农民房屋出租,每户每年可获得3-10万元租金。二是薪金:农民到龙头企业务工,每人每月可获得600元以上的薪金收入。三是股金:农户以宅基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乡村酒店、农家乐等项目,以“保底分红”的模式分享收益。四是保障金:农民达到社会保障条件后,每月可领取养老金,住院可报销住院费。

二、拆迁的三大“法宝”——“法制、民本、市场”

成都市在旧城改造拆迁中总结形成拆迁的三大“法宝”即:“法制、民本、市场”,既保证了拆迁的顺利进行,又最大限度的让拆迁户从中得到实惠,实现了城市改造和社会稳定。

(一)法制——让拆迁更阳光拆迁与被拆迁、损失与补偿、迁移与安置等矛盾如何化解,是旧城改造的难点、焦点。成都市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好的政策为拆迁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从房地产评估,到拆迁安置、补偿,从政策到标准,一律公开透明,让百姓监督。成都市民把这一举措称之为“阳光拆迁”。阳光拆迁规范了拆迁行为,实施了一系列严格的监管措施:一是公开拆迁项目发包。实行向具备拆迁资质的拆迁代办单位公开招标、邀标,并由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予以监督,杜绝暗箱操作;二是建立代办拆迁单位责任制。凡拆迁工程必须依法办事,落实各项拆迁政策,让老百姓有足够的时间理解、消化政策,有足够的时间做好搬迁准备。坚决杜绝违法拆迁,野蛮拆迁,对拆迁居民的宣传动员工作必须做深做细;三是公示拆迁评估、拆迁补偿安置的十大项目。对拆迁评估、拆迁补偿安置的十大项目等在拆迁现场实行公示,增强拆迁工作的透明度,在拆迁中加强对拆迁工作人员实行严格监管,对违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四是建立拆迁人员信用档案。在督促拆迁人员加强自律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五是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对拆迁资金进行严格监管,有效防范了代办拆迁单位通过虚报、冒报等方式套取拆迁安置款和改造资金被挪用等风险的发生。

(四)享受养老金的待遇和条件。参保人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后,从次月起按月享受养老金待遇。参保年龄超过男60、女50周岁的,当月参保次月享受。养老金分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基础养老金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个人帐户养老金先由个人帐户资金支付,不足支付时在统筹基金中列支。达到条件每月还可领取低保金、报销住院费等。以上是成都市在城市改造、加快工业化进程中拆迁安置补偿的一些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好好学习和借鉴。

篇5:被征地农民贫困风险评估工作报告_工作报告_网

被征地农民贫困风险评估工作报告

客观真实反映民声民意,并根据相关数据作出公正的评估,是民调中心职能的所在。为调查裕新技改项目对被征地农民可能造成的贫困风险影响,受市裕新技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指挥部委托,市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于XX年1月9日至16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全面调研,通过集中座谈、实地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对项目被征地农民贫困风险评估如下:

一、征地拆迁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裕新技改项目地处镇村辖区内,位于市交界处,倚南岭山脉骑田岭之东北,规划面积23.325平方公里。因项目建设需要,属规划区范围内搬迁安置对象的共50户农民(其中倪家组46户、仙岭脚组4户),属规划区范围内被征地对象另包括仙岭脚组部分已无法耕作的耕地和浅石四组约14亩耕地;4家民营企业受项目影响被停产歇业,其中,1家位于规划区范围内,另3家位于规划区范围外围。

2、被征地村组概况。镇村共9个村民小组1294人,其中组46户139人,男性18至60岁的劳动力40人,女性18至55岁劳动力43人,全组劳动力小计83人,仙岭脚组50户169人,男性18至60岁的劳动力49人,女性18至55岁劳动力56人,全组劳动力小计105人。据调查,两个小组共188名劳动力,仅42名劳动力在外务工(主要为仙岭脚组村民),其他大部分赋闲在家。在此次征地拆迁中,倪家组全组耕地住房均被征用,属搬迁安置范围,仙岭脚组只有仍居住在垅下的4户属搬迁安置范围,其余农户则因只有耕地被征用,暂未纳入搬迁安置范围。

3、涉及影响企业概况。为整治非法选矿,鑫承、利祥、利强和龙兴矿业四家企业被停产歇业,至今已停产6个月。四家企业除鑫承矿业处规划区范围内属搬迁对象外,其他3家企业均位于镇政府所在地属规划区外围。其中,鑫承矿业主营钨矿原石精加工,其他3家企业均主营钨毛矿再加工。据企业负责人介绍,4家企业在整治非法选矿前,除极少量从村民手中收购了非法选矿的钨原石,企业主要进货渠道靠向外省市进原材料。初步统计,4家企业XX年度共纳税2420万余元,贷款总额为2160万余元,其中民间借贷为985万元、银行借贷1175万元,受停产影响共60余名工人失业,欠工人劳资款100万余元,其中,鑫承矿业尚库存原材料3000余吨未加工处理,损失最为严重。

二、导致被征地农民贫困风险原因分析

1、被征地农民失地情况严重。倪家组和仙岭脚组历史上曾同属垅下组,于1965年因瑶矿开采需要,由垅下分别搬迁至现址并分组,搬迁后垅下仍有倪家组8户、仙岭脚组4户居住。其中仙岭脚组由于当时组上无闲置土地建房,通过向邻近的高坪组以购地方式入住现址。搬迁后,两组的绝大部分耕地仍集中在垅下,但此处耕地已于XX年“7·15”洪灾中被瑶矿废石废渣所损毁,且无法恢复耕作,造成了倪家组无耕地可种、仙岭脚组仅剩13.5亩耕地(规划区范围外,全组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08亩)的严重失地后果。

2、被征地农民收入微乎其微。调查发现,失去土地的倪家组、仙岭脚组村民,一无耕作收入,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08亩的仙岭脚组村民甚至无法通过耕作达到自给自足;二无林业收入,村属山林为东江湖水资源保护公益林,收益极少;三无渔业收入,网箱养鱼被退水上岸;四无矿产收入,非法选矿被禁止,用村民的话说就是,“有林无林一个样,有矿反而致了贫”,面临着“靠山吃不成山、靠水吃不了水”的尴尬境地;五无打工收入,两组308口人188名劳动力仅42人外出务工,其他均赋闲在家,外出务工者仅保障自己、无法接济家庭,赋闲在家者无耕地耕作,仅靠打点零工、种些小菜甚至吃老本糊口。

3、被征地农民生活环境恶劣。一是水源缺乏,由于倪家组、仙岭脚组同处高寒地带,取水难成为历史难题,倪家组自建取水渠于XX年“7·15”洪灾冲毁后至今未恢复,仙岭脚组则靠搭设的简易塑料管道从几公里外的山沟引来水量极其有限的山沟水作生产、生活用水,两组村民取水用水均极其不便;二是土地贫瘠,由于缺水严重,仙岭脚组仅剩的13.5亩耕地也是“望天田”,收成极其微薄,人均不到0.08亩的耕地面积也使村民无法通过种植其他经济作物弥补损失;三是水质低劣,瑶矿的长期开采和“三废”(废水、废石、废渣)的排放,使周边水质受到了严重影响,也使仙岭脚组村民患结石病的几率大增,近两年来镇送检应征入伍青年52人,其中34人患有结有结石病,XX年送检28人,合格2人;四是安全隐患大,仙岭脚组现址紧贴矿区,矿区技改建成后,矿石运输索道将横跨仙岭脚组村民生活区,矿石的运输和开采的噪音,将给村民生产生活带来极大安全隐患。

4、涉及影响企业几近无力维系。4家企业被关停6个月,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近1000万元,2160万余元的还贷任务重压在身,100万余元的农民工工资无力支付,企业陷入“开工即与政策违背,不开工则只能坐等破产关闭”的两难境地。

三、被征地农民的诉求与期望

1、仙岭脚组搬迁意愿强烈。此次仙岭脚组未被纳入搬迁安置范围,但由于该组土地资源被征收,村民已成为失地农民,收入骤减,生活已陷入困难,加上该组现址紧贴矿区,生产生活环境恶劣,无任何发展空间,因此村民多次联名上访,强烈要求搬迁。

2、普遍认为征地补偿款偏低。尽管大多数农民愿意进行搬迁安置,但认为征地补偿款偏低,普遍反映不论是购房安置或是货币安置,均不足以应对今后生活所需。据了解,裕兴技改项目搬迁安置涉及村组人多地少,虽全村征用土地有3500亩,但其中有2400亩左右属于村集体所有,1100亩属于仙岭脚组、倪家组共有。以一户4口之家的农户为例,4口人领得57.6万安置费后,购两套安置房(自己一套、子女一套)需28.8万元,剩余28.8万元,再以每套房花费12万在装修和购置家具上,就仅剩余4.8万元供4口人今后开销。

3、企业要求尽快恢复生产或转型。为减轻还贷压力和减少停产损失,四家企业均强烈要求尽快恢复生产,或者尽早确定与矿方合作方案,要求参照民生矿业与瑶矿的合作方式或纳入和谐公司名下参与经济发展,以实现转型再生存、再发展,其中,鑫承矿业希望能给其1-2个月时间,让其将库存的原材料加工完毕以减少其巨额损失和便于公司搬迁。

四、规避被征地农民贫困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1、将仙岭脚组纳入搬迁安置范围。建议将仙岭脚组和倪家组合并为一个村民小组进行整体搬迁,由于1965年分组时2个小组的土地一直未分开,一旦征地后,2个小组均无土地资源,同样存在生产生活困难(仙岭脚组情况更为特殊、更为恶劣),且仙倪两组人口数量不平均导致难分配土地补偿款,整体搬迁将有利于统筹解决仙倪两组征地拆迁工作。

2、妥善解决项目与瑶矿历史遗留问题。建议组织人员对项目区征地范围内存在争议的土地权属资料进行再收集、再整理,及早确认权属界线,并明确责任方和处理方法,为下一步土地征收创造有利条件。

3、对仙倪两组进行整体征地。仙倪两组耕地被大量征用后,剩下的耕地很少,农民弃之可惜,耕之效益又低。征地方为自身和农户长远考虑,都可以考虑将剩余的耕地进行一次性征用和补偿。

4、四家停产企业尽早恢复生产。建议对鑫承、利祥、利强和龙兴矿业四家企业进行资源整合、重新选址,以适当方式挂靠至瑶矿公司,参与到矿产开采中,以实现资源充分利用、企业减少损失、银行消除贷款风险和农民工得到实惠的“四赢”局面。

5、建立和完善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体系。建议从今后和谐公司产生的分成税收中,、企业三级分别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失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和发展的专项资金,从而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6、高度重视技改项目可能造成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一是四家企业本地民间借贷和工人劳资欠款数额巨大,涉及村民众多,一旦破产,将不可避免的激发企业与债权方及工人之间的矛盾;二是征地范围内组与组、村与组之间土地界线不清晰,给征地确权工作带来难度,已多次发生群体性事件,12月13日,因征用净化土地,30多名村民围攻镇政府,XX年1月12日,因村浅石4、5组土地权属纠纷,100名村民围攻镇政府和征地工作队;三是与瑶矿诸多历史遗留问题一时难以解决,技改项目方此时要求尽快开工,极有可能发生村民阻工、闹事等群体性事件,项目方开工时间应视实情斟酌。

篇6:征地拆迁内勤述职报告范文_述职报告_网

征地拆迁内勤述职报告范文

时光流逝,转眼间,在征地征地服务中心这个大家庭中度过了近两年,很荣幸能与各位同事共同进步。现将一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征地拆迁各个工作环节的相关内勤事务。一是项目管理;通过征地补偿安置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全年农房拆迁安置信息,建立新开项目基础信息,负责每个项目集中签订房屋拆迁协议前数据信息导出及协议签订后的上传,定期与不定期对各个项目进行更新、备份,及时统计拆迁面积、户数、所需资金及安置情况等。二数据录入;负责对每个项目下,所涉拆迁农户的房屋、构附着物等清理数据的电脑录入,计算所需补偿资金;配合各小组完成数据复核及公示。三是协议签订;协同西区三镇各个农房拆迁组集中下村入社签订房屋拆迁协议,并在签订过程中,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四是系统维护;反馈征地补偿安置管理系统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技术问题并沟通协调解决,保障服务器的正常运行及系统的正常使用。五是配合服务。协助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任务。

二、工作完成情况

20xx年,在各相关部门,镇政府及各科室工作人员的协作配合下,对照职责划分和考核标准,我尽自身最大能力,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全力保障、配合、服务好各征地拆迁小组工作的顺利推进,完成了全年土地征收相关环节的工作任务。

三、工作计划

(一)把握政策,学以致用,不断提高自身能力素养

一是向理论学习;政策掌握是核心,征地拆迁能否顺利、有序、平稳推进,掌握好政策是核心。作为一名内勤人员,特别是在数据录入及协议签订过程中,一旦政策掌握不牢靠,运用不透彻,必将影响面上工作。因此必须娴熟掌握征地相关政策法规,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二是向实践学习;实践出真知,注重观察和总结,善于分析形势,向身边有经验的长辈请教,学习他们严谨的工作态度,缜密的谈判技巧,果断的处事能力。

(二)协调配合,综合服务,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工作开展

全力配合好各工作组,善于在被动中求主动,不消极等待,提前准备好各个工作组所需信息资料,积极主动做好征地各个环节中的服务工作。

(三)查漏补缺,不断创新,形成征地系统长效管理机制

在领导的创新下,邀请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深入实际,跟踪了解征地全程,创设了征地补偿安置信息管理系统,自去年已运用于实践。但由于征地补偿事项的复杂性、多样性及新旧政策的交替变更,征地系统还存在着诸多缺陷与不足。对此,今年将继续在使用过程中查漏补缺,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形成更全面、更精准、更便捷、更优化的征地补偿安置信息管理系统,并建立系统长效管理机制。

(四)认真对待,密切配合,接力做好征地转非社保工作

征地农转非社会养老保险就目前而言,已形成一套比较成熟和完善的系统化管理模式。但由于之前对社保相关政策关注较少、了解甚微,因此要在短时间内,接力做好社保工作,对我而言,既是光荣任务,又备感责任重大。所以,我必须尽快融入该工作角色,坚持“两手抓”,学习社保相关知识,熟悉工作流程,及时与社保局及三镇社保相关工作人员衔接、沟通,做好征地农转非社保工作。

过去一年工作中,我最大的毛病就是过于粗枝大叶,缺乏耐心。由于理论与实践存在一定的差距,所以在工作中也出现过一些小失误,给各组工作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对此,我表示歉意,并会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正,三思而后行。今年,我将带着崭新面貌以更加积极主动的态度去迎接新的挑战,争取在现有岗位上取得更大的进步!新年新气象,在20xx年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之际,祝大家:新年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阖家幸福!

篇7:就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考察学习汇报_考察报告_网

就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考察学习汇报

考察学习汇报

为加快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为实现“两个率先”提供强有力的保证,根据市领导的要求,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等五部门有关负责人就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及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赴苏州、昆山、张家港及嘉兴考察学习,现将考察学习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

近年来,随着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及乡镇工业园区的兴建,农村土地大量被征用,许多农民失去土地进入城市,由于原有的农村征用土地办法缺乏必要的社会保障措施,造成不少农民失去土地后致贫,引发大量矛盾。苏州、嘉兴及昆山、张家港四地在解决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方面进行有益的探索,建立用“土地换保障”的思路来统筹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昆山的主要做法:

按征用土地的性质实行“三六九”办法逐年对农民实行补偿,即口粮地每亩补偿900元,自留地每亩600元,责任地每亩300元的标准补偿给农民,每年每亩补偿100元给村级组织,对农民不再进行就业安置;同时对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来从根本上解决后顾之忧。

(二)张家港的主要做法:

以地域划分来进行被征地农民的保障安置,主要两种做法:一是在集镇范围内对被征地人员的保障安置按年龄段进行,所需费用在征地费中统一支付。对未成年人(低于16周岁),按人均5000元付给安置费;对剩余劳动力(男为16周岁至40周岁,女为16周岁至30周岁)按人均1万元付给安置费,其中男40周岁至45周岁,女30周岁至35周岁之间增加5000元医疗费投入社保,每月发20元医疗费给本人;对保养人员(男46周岁以上,女36周岁以上)按人均3万元标准投保在社保局专户存储,60周岁之前按月享受180元/月,60周岁之后按月享受160元/月直至死亡。二是在偏僻乡镇实行逐年补偿的办法,由农民与镇政府签订协议,按每年不低于800元/亩的作为土地的收益付给农民。

(三)苏州、嘉兴的主要做法:

苏州的做法与嘉兴一致,主要是针对被征地人员的不同年龄段实行不同的保障措施。具体为:一是在征地时达到退休年龄(即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的被征地人员,户口“农转非”,并为其一次性缴纳15年养老保障统筹费,从次月开始按月发放养老金,目前为每月398元;二是在征地时男 45—60周岁、女 35—50周岁的被征地人员,户口“农转非”,并为其一次性缴纳15 年养老保险统筹资金,到退休年龄后按月发放养老金,退休前每月发给一定的生活补助费和医疗包干费(每月为160+20元的医疗保险费);三是在征地时男16—45周岁、女16—35周岁的被征地人员,按其在农村劳动年限(16周岁起算)每满一年缴一年的养老保险统筹费,最高不超过15年,并一次性发给自谋职业费8000元,由本人自谋职业,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二、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自去年以来,苏州全市上下把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作为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必要前提来抓,并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一致好评。考察学习中我们发现苏州在全市上下形成全面发展农村养老保险的势头,初步形成自身特色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一)昆山的主要做法:

一是在全市形成城乡统一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模式。建立以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相一致的保险模式,以“低水平、广覆盖、有保障”为目标,逐步形成城乡一体化并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可相互衔接的保险格局。

二是建立了财政补贴及老年农民的社会养老制度。首先,对所有老年农民不需要缴纳一分钱,无门槛进入养老,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以上每月领取基础养老金100元,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月领取等基础养老金130元。大年龄农民(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不需要补缴,从现在起只要每年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到养老年龄就可以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其次,实行市、镇两级财政补贴,对纯农民实行市、镇两级的养老保险费补贴制度;第三,充分体现广覆盖,对不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所有农民全部纳入参保范围,并把城镇未参加保险且无收入的居民也纳人享受基础养老金范围。

三是建立城乡“捆绑式”的养老保险方式。为推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扩面工作,通过对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捆绑式”操作,即家庭人员全部参保,老人才能直接享受养老的模式,促进了全社会人员积极参保的意识,形成了农保与社保相互促进、相互联动的可喜局面。

(二)张家港的主要做法:

今年初张家港对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进行改革,把所有的乡镇企业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范围,并设置二年半的过渡期,同时对有土地的农民实行建立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小统筹大帐户”的模式,即农民及政府的补助90%进入个人帐户,10%进入统筹帐户,缴费比例及基数参照上年农民纯收入来确定,并对年龄较大的农民(对男年满45周岁至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至55周岁从事农业劳动)进行补助,个人与各级财政各承担50%,养老金的待遇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除以120计发,随着经济状况条件逐步改善,逐步提高农民养老金待遇水平。

(三)苏州的主要做法:

今年,苏州市出台了苏州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对苏州各辖市区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进行规范,在全市形成相对统一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框架,其重点是:一是形成全市统一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框架,全市实施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方法都向全市统一;二是建立了一个体系的养老保险制度,全市农村基本养老保险逐步向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过渡,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及基数原则上按照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上一年平均月缴费基数的50%确定,缴费比例与当地城镇企业养老保险相一致,今后随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调整作相应的调整;三是建立了纯农业劳动者的筹资机制。为鼓励农村劳动者参加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对未进入机关事业、社会团体、各类企业单位工作的具有本市户籍的农民及被征地农民实行市、镇两级补助的办法;四是建立低水平的老年农村居民的补贴制度,来进一步转变农村居民的养老观念。

三、考察学习后的几点启示

一是当地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极为重视。通过对苏州、昆山、张家港及嘉兴四地考察学习,各地对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视程度已经提高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上来,当地市委市政府不仅把农村基本养老保险作为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向社会公开承诺,而且还从财政上给予大力支持,在建立纯农业劳动者的财政补贴制度的同时,还给老年农村居民发放养老金。以昆山为例,2002年用于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为8100万元,用于农村基本养老保险中对农民的补贴及发放老年居民的养老金为6000万元。

二是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有了新的认识。考察学习中,苏州、昆山、张家港及嘉兴四地的有关负责同志在介绍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时时流露着对农民的负责之心、关怀之情溢于言表,普遍认为建国以来,广大的农民为工业化的发展及城市化的建设作出巨大的牺牲,现在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就是把原来农民作出的贡献用社会保障的方法来补偿农民,并不是对农民的福利、恩赐,这是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工业反哺农业的必然要求,更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体现,也是实现“两个率先”的重要保证。

三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首先是农民的收入水平得到了提高。以昆山为例,实行农村基本养老保险以后,农民人均收入增加近300元,增收超过5%;其次是提高了社会文明程度。在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推行过程中,许多农民怀着既为自己上保险,又给父母尽孝心的想法参加养老保险,提高了广大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意识的同时,又促进了家庭和睦;第三是加快了农村城市化进程。让农民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为农民解决失去土地后养老的后顾之忧,让农民从千百年来传统的养儿防老转变到参加养老保险防老的观念上来,不仅有利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而且还有利于农村城市化进程。

四是对我市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具有借鉴作用。无论从人均GDP,还是财政收入来看,我市与苏州还有较大差距,但与嘉兴相比应该是差不多,而且从经济发展水平来看,我市属于经济发达地区,2002年我市已达到建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条件。即农业在GDP中的比重逐年下降,2002年农业占GDP总量的6.5%,农村人口老龄化率为12%,人均GDP接近2700美元,已超过西方国家普遍建立农村保障制度的基本经济条件。

在被征地农民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方面,昆山的征地初始成本最低,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它的成本逐步在增加,必须依靠强有力的财政来支撑,一旦财政出现变化就会有风险,昆山的做法实质是政府租用土地;嘉兴的征地成本初始成本最高,用于每亩地约为4.2万元,但因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水平较高(人均约398元/月),体现了政府的社会责任,社会矛盾较少。苏州、张家港与嘉兴相类似,但保障水平较嘉兴低。因而,我市在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时,可以借鉴嘉兴的做法,但标准可以降低。

在完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方面,苏州主要是制订全市的农村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政策为全市作指导,实际操作主要是昆山、张家港,两地做法上又有不同,昆山是建立全覆盖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相一致保险模式,只要未参加保险的全部纳入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而且市、镇两级财政给予60%的补助,个只需缴纳40%的费用,同时对老年农村居民发放100-130元的基础养老金,体现了政府对农民的补偿,优点是方便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体现社会共济与个人责任相结合,并且形成一定的增长机制,有利于农村城市化进程,有利于最终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统一;而张家港的农民养老保险还是采用纯积累的养老保险模式,但也对老年农民的进行财政补助,个人与财政各承担一半的保险费,优点体现个人责任,但缺乏社会共济,没有正常的增长机制,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比较困难,不利于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因此,从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借鉴昆山的做法,但标准可以降低。

四、对我市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议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为我们经济发达地区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指明了方向,特别苏州、嘉兴等先进发达地区在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过程中的做法给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我们要借鉴周边发达地区在建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方面好的做法,适应农村城市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发展需要,加快完善我市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形成既能适应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又具有本地特色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具体而言,在实际政策制订中必须要坚持以几个原则:

一是分类实施与全民保障相结合。要逐步按照建立城乡统一社会保障体系的指导思想,对农村进行合理定位,将农村各类企业全部纳入城镇企业养老保险,为纯农民及被征地农民建立财政补贴的养老保险制度,可以在制订标准时与本地经济发展水平结合起来考虑,鼓励农民参加保险的积极性,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

二是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结合。要考虑农村现有的实际保障水平与城镇还有差距的客观实际,在制订政策时应有所考虑,同时要考虑保障水平应与本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过分偏低会影响广大农民参加保险的积极性,而过分偏高又会给地方财政带来沉重的负担;同时应逐步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来增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抗风险能力,提前防范风险。在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时可以考虑设立征地调剂金,将每年土地出让金的收益部分的10%左右充实安置费专户,用于提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而在完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方面,是按辖市区为单位开展,市级财政是没有投入的,可以考虑市级财政每年安排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的3%-5%来建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风险储备金制度,一方面可以促进辖市区开展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的积极性,还能增强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的抗风险能力。

三是政策的前瞻性与稳定性相结合。在政策设计时应充分考虑政策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的同时,还要兼顾一定的稳定性,不能几年一个样子,可以在较长时间内适用,特别要注重政策前后的平稳衔接,如被征地农民的前后待遇相一致,农村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相互衔接,否则容易造成政策前后不一致,引发大量矛盾。

四是城乡统一与相对独立结合。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要适应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发展需要,在制度设计中要充分考虑与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相互衔接,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政府只能承担有限责任,故要与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有所区别,要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但在将农民纳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同时,必须被征地农民一起纳入统筹解决。

篇8:被征地农民就业和培训问题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培训问题调研报告

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土地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建设与用地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如何做到既能满足建设所需的土地,又能切实保障好、维护好、实现好被征地农民的根本利益,不影响他们的生活和就业问题,确保社会稳定,这是一项严峻而又艰巨的任务,也是我们劳动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XX年以来,因城市建设的需要,**市**区部分土地被征用,形成了部分被征地农民。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经调查,目前**市**新区共有被征地农民5775人,其中劳动力4177人,按照性别分:男2220人,女1957人;按照年龄状况分:16—40岁1947人,41--60岁2230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需求量加大,被征地农民将会越来越多。

(二)就业情况

在劳动年龄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共有4177名,其中已就业3070人,仍有1107人没有实现就业,在已就业的3070人中,自主创业的181人;受聘于人的1723人,其中从事瓦工、木工、油漆、水电工作等459人;企业聘用318人;外出务工62人;临时就业786人(帮人看店、勤杂、保安、保洁、保姆等)。从上述就业情况来看,就业人员中绝大多数人工作随意性大、稳定性差,自身无技能,很容易再次失业,就业形势十分严峻。

(三)技能情况

根据调查,4177名劳动力中,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的3611人,高中文化程度464人,大专及以上文化的102人;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574人,其中持相关技能证书262人,未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3603人,其中有培训意向的89人。劳动力受教育普遍较少,职业技能低,就业竞争力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被征地农民就业压力大,转移就业培训任务繁重。培训的覆盖面小。因培训能力不足,只有部分的被征地农民有机会参加培训。部分被征地农民因需要交纳培训费用而不愿参加培训,即使参加培训,也是培训费用低廉的技术含量低的专业。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就影响了被征地农民的快速转移。

(二)被征地农民职业技能和文化素质普遍较低,严重影响着转移就业选择和求职成功率。男性就业多从事建筑、水利工程等重体力的技术要求相对不高的行业,而女性则多从事餐饮、保洁保绿等行业。

(三)被征地农民转移就业管理机制和服务体系不健全,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低。一是被征地农民市场和中介组织发育迟缓,信息服务网络和基础设施薄弱。二是劳务信息不畅,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低。大部分被征地农民向外转移以自发为主,盲目性和无序性较大,“马路市场”现象普遍。

(四)资金保障乏力,投入明显不足。尽管各级政府积极筹措资金,但相对于这一服务体系建设需要,投入明显不足。专项经费落实较困难。

三、被征地农民现状

(一)被征地农民角色转换难

在政府提出建设新工业园区的计划后,迅速进入论证实施阶段,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全面提速,园区建设和城市建设进入了超常规发展时期。城市加速扩张和工业园区等建设项目的大力实施,使得农民在短期内失去土地,无论政府还是农民都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致使被征地农民在由农民意识转化为市民意识,由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和行为转化为市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和行为等方面出现了“无所适从”的现象。

(二)被征地农民就业难

由于农民受教育和培训的机会相对较少,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普遍较低。失去土地后,他们在社会上的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也较差,就业成为被征地农民的突出问题。

(三)被征地农民进入城市难

一是集体资产的处理难。村改居后,原集体经济组织性质发生了变化,对原始集体资产的处理由于主体性质的变化,必然引起债权、债务及合同变更等问题。另外还存在社会保障、就业政策上,不能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权利的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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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上饶县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情况汇报_工作汇报_网

上饶县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情况汇报

中共上饶县委上饶县人民政府

(~年7月20日)

认真做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是保障工业化、城镇化顺利推进的重要关剑近年来,上饶县随着工业园区的快速推进和国家、盛市、县重点工程的大力实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年7月1日以来,全县共报批征用土地147.2公顷,其中耕地数55.3公顷,非耕地数91.9公顷;拆迁房屋面积5.5万平方米,涉及住房户171户;安置被拆迁户152户,安置总面积为3.1万平方米。在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中,我们始终依法征用土地,规范拆迁行为,组织实施保障失地农民利益“七条渠道”,保证征地、拆迁补偿费按时足额到位,妥善安置失地农民和被拆迁户,赢得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虽然有部分群众上访,但总体上我县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平稳、健康,工作措施积极、稳妥。

具体做法是:

一、坚持一个根本。即在推进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坚持以维护群众利益为根本,不以牺牲群众利益为代价,千方百计让他们分享到工业化、城镇化带来的实惠。土地征用做到即征即付,房屋拆迁做到即拆即付。征地拆迁工作做到“四不”:拆迁户安置不及时的不拆迁;拆迁资金不到位的不拆迁;周转资金不到位的不拆迁;拆迁程序不符合规定的不拆迁。同时,更把系统性解决农民失地后、居农拆迁后的安置问题置为重中之重,作为统筹经济社会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充分考虑照顾失地农民的近期、中期和远期利益,创新思路,明确政策,深化措施,配套跟进,切实保障失地农民利益。

二、抓住两大关键。失地后今后生活靠什么?拆迁后群众住哪去?这是广大群众最为关心、最为担忧的两大问题,也是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两大关健环节。我们从换位思考的角度,思群众之所思,急群众之所需,千方百计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一是加大就业指导力度,增强农民就业转型能力。其一,加大就业培训,努力增强就业能力。免费向失地农民提供用工信息,免费提供就业培训。已举办8期13个工种的失地农民专场培训班,培训1400多人次;积极收集发布县内外企业用工信息,推荐5702名失地农民实现就业。其二,积极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大力增加就业岗位。狠抓入园企业开工投产,优先安置失地农民进园务工,共安置1659名失地农民就业。其三,规划建设功能性项目,建立保证长效回报机制。积极鼓励行政村或村民个人参与农贸市尝商品交易市尝宾馆、酒店等功能性项目建设,乡镇、村在5个拆迁安置小区内兴建集贸市场,优先安排失地农民的经营摊位,从而保证失地农民长效回报。其四,实施扶助工程,鼓励农民创业。对失地农民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比照城镇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优惠政策,核发《上饶县失地农民再就业优惠证》。可享受3年内免征营业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等优惠,并免交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所涉及的20个部门共6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县现已为失地农民办理再就业优惠证1612份,实现自谋职业的失地农民有1045人。二是多种渠道安置,满足城市拆迁需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思路,根据县城建设总体规划,规划建设了高松岭、旭日、前山、上海交大、罗家石等5个被拆迁户安置小区,相应成立由一名副县级领导挂帅的建设指挥部,组织实施小区内的水、电、路、通讯、闭路电视和土地平整“五通一平”,并在安置小区内规划了农贸市尝学校、社区服务中心等功能性项目。5个安置小区可集中安置被拆迁户近XX户,总投资将达到8000余万元,现已完成投入6200余万元,安置被拆迁户890户,不仅解决了城市建设安置问题,而且成为城市拓展的新区。同时,实行“货币补偿”、“异地安置”、“产权调换”等多种方式,供被拆迁户选择,拓宽安置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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