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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发展报告成长自述【汇集2篇】

发布于2024-01-15 00:38,全文约 10299 字

篇1:农村留守儿童成长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农村留守儿童成长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谋求发展。在这些进城务工人员中,有相当数量的是有孩子的父母,由于经济、教育、家庭等多方面原因,他们将子女留在农村,从而形成了一个较为庞大的群体--农村留守儿童。儿童时期是人身体发育、性格养成、知识积累的关键时期,由于生活环境不稳定,缺乏父母的关爱,部分留守儿童成长发展受到一定影响,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为较为全面地了解全市农村留守儿童成长和发展现状,我们利用开展大调研的实际,对高密市农村留守儿童成长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形成了此份报告。

一、调研基本情况说明

为便于数据的统计和梳理,此次调研中,我们将留守儿童定义为父母双方或一方从农村流动到其他地区,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农村,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的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为确保调研数据和相关分析的准确定,调研过程中,我们随机选取了高密市不同镇街的200名留守儿童(男孩109名,女孩91名),并通过调查问卷、座谈了解、家庭走访多种方式,深入了解他们所面临的问题,从社会、家庭、个人等层面探究出现此类问题的原因,并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二、农村留守儿童成长、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研过程中,我们重点摸清了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在外打工情况、打工地域、回家频率,留守儿童抚养、安全保护、学习教育及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数据,并进行了深入客观的分析,通过分析,我们感到,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在成长和发展中,主要面临以下问题。

(一)亲情缺失的问题。在作为调查样本的200名留守儿童中,超过半数的没有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或者不能和父母同时生活在一起。37%留守儿童的父母同时在外打工,51%的父亲单独在外打工,25%的父母连续外出打工时间在2年以上。15%的留守儿童父母并不是在潍坊本地打工,部分离开潍坊市,前往济南、青岛、烟台等地,有的甚至在外省打工,由于离家较远,回家不方便,进一步加剧了亲情缺失的问题。调查中发现,留守儿童父母(父亲)每月回家一次或几次的占40.8%,几个月回家一次的15.9%,还有8%左右的留守儿童父母每年回家1-2次,农忙时一次,过年时一次,与孩子在一起时间较长的集中的春节期间,因此,打电话成为留守儿童与在外父母联系的主要方式。父母同时在外打工的留守儿童中,57%的母亲基本每天都会打电话询问,其他的有的一周通一次电话,有的一月一次,但也有极少数父母与孩子联系比较少,父母与子女的亲子关系维系松散。因长期在外,无法亲自照顾孩子,父母只好将留守儿童托付给他们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亲属照顾。我们发现,调查的200个孩子中,有98人和他们的(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有16人和关系较近的亲戚在一起生活,有的白天在自己家,只有晚上和吃饭时去(外)祖父母家。虽然留守儿童的(外)祖父母、亲属等能够尽心照顾他们的生活,但绝大多数留守儿童仍愿意与自己的父母住在一起,有什么问题也希望能够第一时间讲给自己的父母,出现什么困难希望父母能在身边。

(二)学业缺教的问题。调查中发现,27%左右的留守儿童学习成绩在班级中处于中下游水平,学习成绩优秀的不足20%,还有一少部分成绩较差,经常垫底。在问卷和座谈中发现,“学习无用论”在极少部分留守儿童身上有所抬头,他们的学习目的并不明确,学习兴趣不高,特别是看到自己的哥哥(姐姐)大学毕业也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时,片面的认为学习读书没什么用处,不如向父母在外边挣钱那样实惠,加之学习成绩较差,发生厌恶学习的情况,做作业以抄袭为主,课堂上不认真听讲,常与其他同学打闹,是老师比较头疼的“刺头”。分析出现这样问题的原因,一方面,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缺乏必要的学业辅导、学业监督和兴趣引导;同时,部分学生缺乏学习的自觉性,久而久之,学习成绩相较其他同学已产生差距,成绩不断下降;即使父母一方在家的家庭,留在家里的父亲或母亲由于承担了全部的家务和田间劳作,也没有时间去关注孩子的学习。另一方面,从调查结果来看,如果学习上有了问题,只有8%的孩子会向家人(临时监护人)求助,这在求助对象中的比例是最低的,我们在分析中感到,这往往由于临时监护人,特别是(外)祖父母文化水平低,看不懂孩子的作业,没有能力辅导孩子学习,或没有这个意识,重视生活照顾,轻视学习上的督导,致使留守儿童的学习得不到有效的督促和引导,甚至由于“隔代亲”的原因,不少(外)祖父母对孩子一味的溺爱和袒护,即使孩子在学校出现问题,也是放任自流,疏于管教。

(三)安全缺护的问题。从调查问卷的情况来看,大约有14%左右的留守儿童在个人感冒、身体不适时并没有选择看医生或者买药,说明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还不强。一方面,留守儿童与临时监护人之间的关系远不如与父母亲密、随意,一般的身体不适,他们认为没有必要告诉监护人,以至增加他们的麻烦和负担;另一方面,监护人对孩子的关注,往往也不及父母持续、细致,存在着疏忽大意。我们认为,这是留守儿童特别需要关注的地方。同时,我们也发现,有74%以上的临时监护人经常关注并采取措施预防留守儿童意外伤害发生,但也有28%的人只是在暑假、寒假等儿童意外伤害高发期会注意,还有8%明确表示自己本身很忙,对孩子有些顾不过来,很少注意孩子是不是会发生意外伤害。一些年龄较大的留守儿童离开了学校,特别是寒假、暑假或“五一”、“十一”等假期,脱离了正规组织的管理,往往处于无人监管,自行其事的状态,容易侵害他人或受到侵害。特别是暑假期间,留守儿童往往因天气较热,与其他孩子结伴去水库、池塘游泳,溺水事故时有发生。部分留守儿童由于家庭原因,要做一些力所能及农活,承担部分家务。如高密市李家营中学的陈小贝同学,由于父母常年在外,爷爷、奶奶年事已高,家中的一切家务、农活等都得由她承担,虽然造就了她坚强和性格和吃苦耐劳的精神,但其在干农活、做家务时的安全隐患仍不容忽视。

(四)心理性格的问题。调查中发现,留守儿童的临时监护人一般只管吃穿,不愿管理教育或者不善于管理教育,致使部分留守儿童长期缺少亲情和家庭教育,养成任性、放纵、随意的性格。少年儿童正处于身心迅速发展的时期,对自身变化、人际交往等方面有着自己的理解与认识,与此相关的也带来了一些烦恼与冲突。他们没有倾诉的渠道,监护人无暇顾及他们的情绪情感变化,使得留守儿童缺少了起码的与父母交流的机会。在从婴幼儿期到儿童期、青春期的孩子的人格形成过程中,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构成因素。由于父母常年在外,孩子心灵孤独、情感淡漠,亲子关系发生了消极变化,这对留守儿童心理的健康成长将产生诸多不利影响。调查中,有46%的留守儿童经常感到孤独。另外,在缺乏父母关爱和正常家庭氛围的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儿童,往往缺乏安全感,人际交往缺乏主动性,大多数留守儿童表现出对家庭经济、父母健康、安全的忧虑,从更深层次来看,反映了留守儿童内心的压力。

三、问题形成原因分析

(一)从社会整体发展来看,农村劳动力大规模流动与城乡壁垒存在矛盾。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更多的农村人口涌向城市,农村流动人口的数量不断扩大,家庭化流动的趋势日益明显。但城乡二元结构使进城工作的农民工无法长期将子女带在身边给予照顾,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以及与这种户籍制度相伴而生的子女免费或低收费入学、必须在原籍所在地中考、高考等制度形成的壁垒,使进城务工农民只得将孩子留在农村。另一方面,由于经济收入较低,很大一部分进城务工农民无力承担因子女在城市求学所产生的一系列费用,直接推动了农村留守儿童这一群体的产生。

(二)从家庭认识来看,在经济收入与子女教育之间取舍失衡。为了改善家庭生活,提高经济收入,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了土地,到城市里务工谋生。他们希望自己的生活越来越好,也希望给下一代成长提供更充裕的经济支持。但在外出务工与子女就学、教育之间产生冲突时,他们往往选择前者。从我们访问的部分留守儿童父母的情况来看,他们更多倾向于获得更多经济收入,给孩子提供更好的物质生活条件,认为和孩子分开只是暂时的,但恰恰是这种认识往往导致儿童在不完整的家庭中成长,在流动-留守-流动的变动中长大。

(三)从家长自身来看,家长的教育能力与孩子教育需求之间形成落差。外出务工的家长整日忙于打工,没有时间与精力过问孩子的学习,对孩子的困惑、需求、交往、兴趣的关注就更少了,在家里的父亲或母亲忙于操持家务,对孩子的教育关注仅限于让孩子完成作业,家庭教育基本处于空白状态。正处于身心迅速发展时期的中小学生,对学习、生活、自身的变化有太多的问题需要解决,但家庭不能充分给予他们以精神上的支持和知识上的解答。

(四)从学校教育来看,课程设置与儿童身心发展不相适应。由于家庭生活的不完整,留守儿童在心理发展上存在更多的困惑与问题,他们需要学校给予更多的帮助与疏导,需要通过教师、通过集体的温暖弥补亲子关系缺失对其人格健全发展形成的消极影响。由于教育理念、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多方面的制约,农村学校很少开设专门的心理课程并配备专门的心理教师。也很少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心理教育、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四、对策与建议

近年来,团市委紧紧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坚持从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积极构建以各级团队组织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关爱帮扶体系,强化12355青少年维权热线、团干部恳谈日等工作机制,创新实施“希望乐园”项目,持续推进社区青少年“启航驿站”建设,依托“心愿直通车”少年儿童关爱行动,开展社会化帮扶联动,先后筹集款物60余万元,帮助少年儿童13000人次,为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搭建起良好平台、营造了浓厚的关爱氛围。但我们同时也感到,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涉及政府、社会各个领域,仅凭共青团自身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在立足自身发挥好各级团队组织作用的基础上,我们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有效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落实。

一是发挥好政府的主导作用。留守儿童问题,不单纯是教育和家庭问题,其实质是社会管理和社会保障在农民问题上深层次的反映。因此,建议各级政府要将留守儿童问题置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作为解决“三农”问题和推进全市城镇化建设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作为各相关部门一项常规工作予以布置与落实,积极制定相关的政策,从体制、机制的层面来保护留守儿童。特别是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力度,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完善生活服务设施,配齐配强必要的师资力量,推动学校开设针对青少年身心发展的心理课程,对少年儿童的显性和隐性的心理压力进行疏导,帮助儿童健康成长。

二是加强留守儿童服务机构的建设。进一步发挥团市委留守儿童“希望乐园”、“启航驿站”作用,强化社会资源整合力度,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投身“希望乐园”和“启航驿站”建设,加强留守儿童的社区教育和服务工作,为留守儿童提供看护、学习、教育、生活、安全、兴趣等服务,引导留守儿童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推动其持续健康发展。建立健全由共青团牵头,妇联、工会、街道、教管办、村委、学校等共同构建农村少年儿童健康发展的教育和监护体系,保护农村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帮助他们形成正确的生活态度,培育他们形成健康人格,提高其综合素质。加大对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尽量为双亲在外地或亲友不能有效地提供完整的成长环境的农村留守儿童给予住宿便利,让他们在社会、老师、同学中成长,以弥补留守儿童缺失的家庭教育。

三是不断构建社会共同参与的关爱氛围。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以及各种宣传媒体阵地的作用,加强宣传《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大力宣传保护儿童的方针政策、法律措施,表扬自强不息的优秀留守儿童,宣传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好经验和好办法。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的作用,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充分利用微博、qq群等新媒体,在全社会范围内引发对留守儿童的关心和关注。利用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之际,召开家长会,向其介绍留守儿童的学习成长情况,帮助留守儿童家长更新家教观念,学习掌握科学的家教知识和方法,引导他们关注自己孩子的健康成长,更加重视孩子的精神和心理的需求,共同做好留守儿童工作。

篇2:企业经营者成长与发展环境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企业经营者成长与发展环境调查报告

吉林省企业经营者成长与发展环境调查报告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发展,企业经营者队伍的成长与发展受到了社会越来越多的关注。加入wto后更广泛、更激烈的市场竞争对企业的发展和企业家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了解和分析企业经营者成长状况和发展环境,促进企业经营者队伍的健康成长,近期省企业调查队开展一次专项调查。这次调查以企业法人代表为调查对象,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260份,回收有效问卷235份,回收率90%。 调查结果表明:我省企业经营者队伍发生了可喜的变化,经营者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结构进一步优化,大多数企业经营者认为有利于企业家队伍成长和发展的环境已初步形成。 一、 企业经营者素质状况 1 、经营者年龄进一步年轻化。 调查显示,我省企业经营者队伍主要集中在36-55岁年龄段,年龄逐渐趋于年轻化。其中46-55岁年龄段的人数最多,比重为52.6%;其次是36-45岁,比重为34.6%,两个年龄段比重之和为87.2%;56岁以上和35岁以下各占10.7%和2.1%。与XX年调查结果相比,36-55岁的企业经营者所占比重增加了8个百分点,而56岁以上的却减少了4.5个百分点。按企业规模划分,大型企业经营者年龄在45岁以下的占40%,中小企业企业这一比重分别为35.6%和37.5%。在各类型企业中,47%的私营企业经营者年龄在45岁以下,其次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为46.2%和40.4%,国有企业为32.1%,集体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所占比重最低。 2 、学历水平明显提高。 调查表明,在企业经营者队伍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91.1%,其中大学学历占44%,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占21.3%,大专以下占8.9%。高学历的比重与XX年相比有明显提高,其中大学本科提高9.2点,研究生提高11.5  点,表明我省企业经营者队伍已进入较高学历结构。从不同年龄段看,在人数较多的36-45岁和46-55的年龄段,大学学历的比重分别占28%和58.5%,研究生的比重分别为62%和32%。表明在36-45岁年龄段,研究生的比重高,而在46-55的年龄段,大学本科比重高。在56岁以上的企业经营者中,大学本科以上的占72%,35岁以下的研究生比重较大,为40%。 3 、知识结构趋于专业化。 在企业经营者队伍中学管理的人数最多,占42.2%;其次是财经专业,占14.5%,理工农医占13.5%,工商管理(mba)占10.4%。与XX年调查结果相比,我省企业经营者队伍的知识结构向专业化方向。从不同年龄段看,经营者在36-45岁和46-55岁年龄段学管理专业比重最大,分别为30%和58、8%,财经和理工农医专业的次之。35岁以下和56岁以上年龄段学文史和理工农医专业的比重较大,管理次之。另外46岁以上年龄段企业经营者学习管理专业、财经专业和mba的比重比46以下的所占比重要高。   表1:                 调查对象基本情况对照表(%)     XX年 XX年     XX年 XX年 年龄 35以下 36-45 46-55 56以上 5.6 31.9 47.3 15.2 2.1 34.6 52.6 10.7 文化程度 大专以下 大专 大学 研究生及以上 15.3 40.1 34.8 9.8 8.9 25.8 44 21.3   现任职务 董事长 总经理 厂长 党委书记 其他 39.4 58.2 24.6 33.5   28 45.5 7.9 18.6   所学 专业 文史哲法律 财经 工商管理(mba) 管理 理工 其他 6.8 7.7 7.9 37.4 31.4 8.8 3.09 14.5 10.4 42.2 13.5 16.4 二、经营者自我评价 提高企业家经营者的综合素质是造就企业家队伍的一个重要内容,本次调查了解了企业经营者对职业化技能的看法和对自己各方面技能的评价。 1 、管理能力增强,开拓能力较弱。 调查显示,企业经营者认为自己最强的能力依此是:决策能力(88.1%)、组织协调能力(46%)、创新能力(35.7%)、知人善任能力(31.5%)、市场营销能力(25.1%)、学习能力(17.9%)、公关能力(10.6%)、表达能力(8.1%)。与XX年的调查数据对比,可以发现近几年有一些可喜的变化趋势:创新能力和市场营销能力的比重有所提高,创新能力由第五位提高到第三位,学习能力由第八位提高到第六位。 认为自己最弱的能力依此是:公关能力(63%)、表达能力(46%)、市场营销能力(45.5%)、创新能力(36.6%)、知人善任能力(30.2%)、学习能力(21.7%)、组织协调能力(13.6%)、创新能力(4.7%)。值得注意的是,被企业经营者排在较弱能力前面的公关能力、表达能力和市场营销能力与企业的对外开拓和市场推广关系密切,而排在强项能力前面的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与企业的内部管理关系更密切,这反映了我省企业经营者能力结构的一些特征:内部管理能力强,对外开拓能力弱。因此在目前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加剧的环境下,企业经营者的对外开拓能力有待加强。 2 、个人事业比较成功。 大部分经营者认为自己经营企业是比较成功的,比重占82.3%,其中认为非常成功和不太成功的比重分别是5.2%和9.8%,只有极个别经营者认为自己经营企业是不成功的。而对于成功的原因,经营者认为“企业员工的支持”和“个人素质较高”、“领导班子的配合”是最主要的因素,三者所占比重分别是25.7%、25.4%和25.1%;而认为“国家政策好”和“赶上好的机遇”则分别占16.7%和7.2%。 3 、有长远奋斗目标。 调查显示,经营者所在企业已制定发展规划的占95%,其中有长期规划的占50.9%、中期规划的占据36.4%,短期规划的占11.7%,只有5%的企业没有制定发展规划。调查还显示,企业经营者在任期内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的占92.3%,没有的占7.7%。其中大型企业经营者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的比重达93.3%,中型企业为90.7%,小型企业94.4%。 4 、追求创新精神。 本次还对询问了经营者对企业家精神的理解和他们在经营活动中投入精力最多的工作是什么,调查结果显示:认为“勇于创新”是企业家精神的最高体现,所占比重为59.4%、认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占26.9%,而认为“勇于承担风险”和“乐于奉献”分别占9.1%和4

.7%。调查结果还显示:我省企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精力投入最多的工作是“强化企业内部管理”(26.7%)、“寻找新的发展机会”(25.5%)和“市场营销”(22.6%),三项工作占其全部工作的四分之三,而“协调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新建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分别占12.9%和12.3%。 4、 经营业绩良好。 从产品地位看,有67.7%的被调查企业认为本企业产品质量在同行业中属于上等水平,认为中等水平的为28.1%,认为下等水平的占1.7%。从产品在市场中的地位看,企业经营者认为本企业的产品在市场上属于畅销的占48.1%,属于平销的占46.4%,属于滞销的占1.3%。从被调查企业的效益状况看,盈利企业占66.8%,亏损企业占32.3%,持平的占0.9%。 三、对经营者队伍成长环境及相关制度的评价   ( 一 ) 对成长环境的评价 1 、对成长环境总体给予肯定,法制环境亟待加强。 调查显示,企业经营者对企业家成长环境所涉及的经济环境、法律环境、政策环境、社会环境等六个方面给予了肯定评价。调查表明,要促进企业家队伍的快速健康,各种环境因素还需要有较大改善,尤其是法制环境和市场环境建设亟待加强。     表2:         对企业经营者队伍成长环境的评价(%)   很有利 比较有利 一般 不太有利 很不有利 均值 百分制 市场环境 15.7 41.7 30.3 10.4 1.7 3.59 71.8 经济体制 8.1 38.3 40.9 9.1 2.9 3.38 67.6 政策环境 11.9 37.9 40.4 6.8 2.6 3.49 69.8 文化环境 8.5 35.7 49.8 4.7 0.85 3.45 69 社会环境 7.7 38.3 44.7 6.8 1.7 3.41 68.2 法律环境 8.9 35.3 47.2 5.5 2.6 3.41 68.2 2 、对自己政治地位、社会地位满意度高于经济地位。 本次调查了解企业经营者对自己的经济地位、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企业经营者对自身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相对比较满意,满意率分别占79.1%和73.6%,而对自身经济地位满意率占61.3%。 3 、企业家队伍需要扩大,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近 年来,我省企业家队伍在不断发展壮大,涌现了一些优秀的企业家,同时企业经营者也认识到,我省企业家队伍整体水平与社会发展的实际要求之间还存在差距,多数企业经营者目前的企业家队伍需要扩大,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调查显示,目前企业家队伍数量充足和素质高的仅占10.6%和11.5%,而认为数量缺乏的占40.4%,认为素质一般的占80.4%,认为素质低的占8.1%。 ( 二 ) 对选拔任用制度的评价 1 、企业经营者任命方式发生变化。 企业经营者选拔任用的市场化程度在增强,但与企业经营者的期望仍有较大差距。本次调查表明,上级主管部门任命获取现任职务的最多,占41.3%,其次为董事会任命,占38.3%,其他依此为组织选拔和市场选择相结合,占9.4%,职代会选举占8.5%。与XX年调查结果相比,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比重有所减少,由55%下降到41.3%;董事会任命的比重由10.9%增加到38.3%。由此可见,尽管目前企业经营者的任命方式仍然以上级任命为主,但近年来由董事会任命和组织选拔和市场选择相结合的比重在不断上升。经营者任命方式的变化显示通过董事会任命经营者正逐步形成为主流形式,显示我省在经营者任命方式上向积极的方向发展。 但是调查结果还显示,现有的任命方式与企业经营者的期望仍有较大差距。企业经营者期望的任命方式依此是:“董事会”任命占33.6%,居第一位;“组织选拔和市场选择相结合”占28.1%,居第二位;“市场双向选择”占20%,居第三位;而职代会选举和上主管部门任命仅占11.1%和7.2%。可见,企业经营者普遍期望通过市场双向选择途径获得企业的经营权,而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是企业经营者最不期望的。从不同分组来看,企业经营者获取职位的方式也有较大差别,通过组织任命方式获取职位者,大型企业(55.5%)明显多于中小企业(37.9%),国有企业(79%)大于非国有企业(21.4%)。同时,被调查者对“企业经营者选拔任用制度改革”的满意程度比较高,表示“很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分别占3%和54.3%,认为一般的31.3占%,认为不满意的占11.79%。 2 、企业经营者选拔任命条件。 有关企业经营着选拔和任命条件,调查显示,认为“经营能力”、“工作业绩”和“品德威望”是成为企业经营者最重要条件的比重较大,其中 “经营能力”被认为是企业经营者选拔的首要条件,占47.4%,比XX年的调查结果相比提高20.6个百分点,并由第二位条件上升为首要条件;接下来是“工作业绩”和“品德威望”,分别为31.6%和17.1%;而“专业知识”和“学历水平”所占比重不大。从不同类型企业看,各类企业都普遍认同“经营能力”是其任职的最重要的条件,认同程度排列依此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集体企业、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其中私营企业更为看重“经营业绩”。除私营企业外的各类型企业的经营者将“经营业绩”视为第二位的选择。另外,各类企业的经营者都将“品德威望”排在第三位;而“专业知识”、“学历水平”、“人际关系”和资历等项条件被企业经营者选中的比重很低。由此可见,与企业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经营能力”、“工作业绩”,是企业经营者普遍认同的任职的主要条件,专业知识的多少并不构成任职的障碍。 (三)对经营者激励机制的评价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不论是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方面,还是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经营者的有效激励是一个突出的重要问题,这是由经营者在现代企业中所处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决定的。经营者激励不仅包括物质激励,还包括精神激励,如事业成就激励、声誉地位激励、权力激励等, 现阶段我省企业报酬激励呈现以下特点: 1 、年收入有较大提高。 调查数据显示,企业经营者个人年收入在2万元以下的占35.8%,在2-4万元的占27.7%,在4-6万元的占12.8%,在6-10万元的占12.8%,10万元以上的占11.1%。各类型企业中,企业年收入在6万元以上的比重排序分别为,外商及港澳台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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