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股东决定实用四篇
发布于2024-01-15 11:39,全文约 933 字
篇1:独资公司股东决定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东石X作出如下决定:一、股东决定设立昌吉X有限公司。二、股东决定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由股东聘任产生。三、股东决定公司不设监事会,只设监事一人,监事由股东聘任产生。四、股东决定聘任石X(身份证号:342)担任昌吉X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五、股东决定聘任闻X(身份证号:41)担任昌吉X有限公司监事,对公司行使监事职责。六、股东同意制定的公司章程。七、本股东决定书经股东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报公司登记主管部门一份,公司存档一份。
股东签字:
20xx年3月X日
篇2:独资公司股东决定
张三经研究,决定独资成立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为: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xx市路号
3、经营范围: 电子产品。
4、注册资本:100万元,张三认缴货币出资100万元,于20xx年9月9日前全部缴付至公司的临时账户。
5、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任命张三为执行董事(公司法定代表人)。
6、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任命李四为监事。
7、聘任张三为公司经理。
8、通过公司章程。
股东签字:
篇3:独资公司股东决定
x有限公司股东决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自然人股东于20xx年10月16日在x有限公司会议室做出如下决定:1、自然人一人出资设立x有限公司。2、委派为公司开业登记代理人,全权办理有关事宜。 3、任命为公司的执行董事,任期三年。 4、聘任担任公司经理,任命南青田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5、任命担任公司监事,任期三年。6、制订x有限公司章程。股东承诺以上人员非《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担任公司职务的人员,无重大民事责任。
股东签字:
年十月十六日
篇4:独资公司股东决定
张三经研究,决定独资成立上海张氏贸易有限公司,公司基本情况如下:1、公司名称为:上海张氏贸易有限公司2、公司住所:上海市南京路88号3、经营范围:电子产品。4、注册资本:100万元,张三认缴货币出资100万元,于20xx年9月9日前全部缴付至公司的临时账户。5、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任命张三为执行董事(公司法定代表人)。6、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任命李四为监事。7、聘任张三为公司经理。8、通过公司章程。
股东签字:
20xx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