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对学生处分决定及有关材料由学生处【经典8篇】

发布于2024-01-15 13:58,全文约 3876 字

篇1:学生处分决定

,男,学号1280B135,中加高等应用技术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01* 级1 班学生;,男,学号12802112,中加高等应用技术学院计算机专业201* 级1 班学生;,男,学号12802127,中加高等应用技术学院计算机专业201* 级1 班学生;,男,学号12803216,中加高等应用技术学院市营销专业201* 级2 班学生;,男,学号1280A218,中加高等应用技术学院市场营销专业201* 级2 班学生。在 201* 年9 月22 日的安全检查中,西校区10#楼235 宿舍、五名同学被查出在宿舍阳台烧烤。

,女,学号10072323,工商管理学院市场营销专20xx 级3 班学生。在 201* 年9 月22 日的安全检查中,24#楼803 宿舍*同学被查出存放、使用电锅一个。

,女,学号1017223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通信工程专业20xx 级2 班学生;,女,学号1017221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通信工程专业20xx 级2 班学生。在 201* 年9 月23 日的安全检查中,24#楼1118 宿舍、两名同学被查出存放、使用电饭煲一个。

,女,学号10072201,工商管理学院市场营销专业20xx 级2 班学生。在 201* 年9 月25 日的安全检查中,24#楼801 宿舍*同学被查出存放、使用酒精炉一个。

学校三令五申,严禁使用违禁电器,以上九名同学无视校规校纪,置同学们的安全于不顾,我行我素,给宿舍安全带来了极大地安全隐患。周健等九名同学严重违反了校规校纪,在学生中造成了极坏影响。为教育本人,警示其他,根据《工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工商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零**年十月十日

篇2:学生处分决定

违纪处分决定

高二( )班学生累计缺课达18节、迟到9次,折合缺课21节。该生经常缺课、迟到等不良行为,在学校的影响极坏,根据《乐东思源高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第3条的规定,经集体研究,现对上述同学作出处分决定如下:1、给予同学记过处分;并将本处分决定书面通知其家长。2、由年级组或班主任对上述同学进行戒免谈话,在班主任的耐心教育和家长的正确引导下,希望该生能够积极改过自新,以观后效。

乐东思源高中政教处高二年级组

20xx年12月10日

篇3:学生处分决定书范文

经查___________班学生___________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事,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经学校政教处调查核实,情况属实。根据学校学生处罚条例,学校决定,给予___________同学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处分,其处分记入学籍档案,以观后效,如若再出现违纪现象,作自动退学处理,或者转移学习环境。

学生签名:_________________

家长签名:_________________

家长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校区政教处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学生开除处分决定

各学院、各公寓、各部门:

郭丽娟,女,人文学院20xx级应用韩语专业自设班学生,学号:1433230008。

该生自开学至今未请假累计超64学时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且擅自校外居(租)住。此外,该生曾因旷课被人文学院给予记过处分(文院字【20xx】03号)。

郭丽娟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校规校纪,在其他学生中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为严肃校纪校规,加强学生管理,根据我校《北京吉利学院学生手册》中《学生纪律处分条例》第十条第四款、第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给予郭丽娟开除学籍处分。

北京吉利学院

二〇xx年十一月九日

篇5:学生处分决定书范文

学生违规违纪处分决定书

处理决定:我校九(4)班同学,至开学以来,不能严格要求自己,无视学校校纪校规,经学校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如下纪律处分。:在九(4)班学习期间,经常旷课迟到,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不服从班主任老师管理,顶撞老师。学校为了挽救他,将其调到1104班,仍然我行我素。特别严重的是仅20xx年11月1日,连续三次出现违纪行为。一是上午第二节课时,在课堂上玩手机,被科任老师发现,经教育管理,拒不接受,态度恶劣。二是上午第三节课时,又伙同他人在课堂上玩扑克牌。三是中午午休时间,在306寝室将课桌有意损坏。该生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学生管理条例,并造成了恶劣影响,为了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该生记大过处分,留校观察。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认真学习,严格遵守校纪班规,争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

政教处(盖章)

20xx年12月10日

篇6:学生处分决定

一、事件经过

20xx年6月11日下午1:30许,20xx级8班学生刘到20xx级九班袁所在宿舍倒水喝,此时午休未起,刘高声喧哗,其他同学制止,刘不改,变本加厉,袁再予以制止,未见效,遂结矛盾。

6月12日早点期间,刘纠集20xx级4班学生到教学楼三楼殴打袁,并向袁索要两盒烟,声言“烟不至,事不毕”。袁xx同学未向班主任和学校报告实情,亦纠结同学以自保。上午11:30放学后,刘又纠结等人,欲殴打袁,双方见老师后,方散去,在刘私下解决其与袁矛盾的过程中,20xx级1班李,不予劝止刘、张二人,反将袁叫止刘、张二人所在宿舍,让袁为刘买烟了事。

二、违纪情况及承认错误态度

刘无理于他人而不觉,竟至纠结同学殴打他人之程度,是非不分,悔过不深,承认错误态度不诚恳。

知情不报,是非不分,竟至替人行凶之程度,悔过亦不深,承认错误态度亦不诚恳。

李知情不报,是非不分,有帮助刘、张二人之嫌疑,承认错误态度较诚恳。

袁虽为受害方,然知情不报,不分是非,亦欲自行解决矛盾,并有激化矛盾之可能,承认错误态度诚恳。

三、处理决定

经学校多方调查取证,视四位同学违纪情节之轻重,根据《下吉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现决定:1、给予刘、留校察看处分,以观后效;2、给予李记大过处分,警其自省;3、给予袁xx同学批评教育之处分,警其自悔。

四、正告同学,反省自省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荀子云: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刘、袁二同学之矛盾,何以由口舌之争而至动手殴打,甚而至于群架殴斗之地步?一言以蔽之,乏自省之功也。

成长、成人,而后成才,我校育人教学之新理念也,刻于石而警诸生;更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古训勒于石,以启诸生。诸生既至校园,则受先生教诲而日日自省,天天进步,方不负父母师长之期盼。修身者,辩是非,明美丑,分善恶,且时时警示自我之功,成长、成人、成才之基也。

然刘、张、李、袁四同学,不思自省,不重修身,为小恶而不思己过,弃善举而向丑恶,影响自我,危及他人,降人格,辱家长,添动乱,墨班风校风。熟不知,小恶积而大恶成,大恶成而凶险至,玄德公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当斯事处理决定之宣也,几近成人之诸生,应以此言相警而律己,慎言慎行,多为真、善、美之行,远离假、恶、丑之举。如此,父母之期盼成,师长之期许达,国家民族之复兴有望矣!

篇7:学生处分决定

___________,性别______,学号_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学院,本科专业______级______班学生。现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______________________研究决定给予____________处理或处分。学生本人对该处理或处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此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电话:____________)提出书面申诉。

辅导员:___________(负责送交学生本人)

签名:___________

学生处___________

二○___年___月___日

篇8:高中学生处分决定范文

我校、三位同学,至开学以来,不能严格要求自己,无视学校校纪校规,经学校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如下纪律处分。

:在1103班学习期间,经常旷课迟到,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不服从班主任老师管理,顶撞老师。学校为了挽救他,将其调到1104班,仍然我行我素。特别严重的是仅x年11月1日,连续三次出现违纪行为。一是上午第二节课时,在课堂上玩手机,被科任老师发现,经教育管理,拒不接受,态度恶劣。二是上午第三节课时,又伙同他人在课堂上玩扑克牌。三是中午午休时间,在306寝室将课桌有意损坏。该生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学生管理条例,并造成了恶劣影响,为了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该生记大过处分,并赔偿损坏的课桌。扣除学分30分。

:该生在新生军训期间不积极参加军训,想方设法逃避。不服从教官和班主任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学习期间又经常旷课迟到,不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特别是x年11月1日中午,在306寝室伙同有意损坏并将损坏的桌子扔向居民区,差点砸到小孩,在社区造成不良影响,。为了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赔偿损坏的课桌。扣除学分20分。

:在校学习期间,经常惹是生非、旷课迟到,不服从管理,顶撞老师。尤其是在x年11月1日上午第三节课期间,组织他人在课堂上玩扑克牌。为了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经学校研究决定,根据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有关规定,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扣除学分20分。

以上三位学生处分后,如在校三个月内,确有悔改的决心和表现,可提出书面申请,报班主任、学工处审批,撤销其处分。如再有违纪行为,开除学籍。

江汉油田职业技术学校

学工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