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设置及人员调整方案(优秀5篇)
发布于2024-01-15 20:42,全文约 4353 字
篇1:调整内设机构请示范文
市委编办: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莆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构规格的批复》(闽委编办[20xx]15号)精神,我局机构规格确定为正处级。由于上级安监部门的职能不断调整,为了进一步理顺职能,明确机关内设机构职责,解决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监督(安办)没有独立编制问题,确保局机关工作的有序有效运转,推进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关于内设机构调整建议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内设3个职能科室(正科级)调整为4个职能科室(正科级)。
(一)新设立政策法规科(挂市政府安办牌子)
承担市政府安办的日常工作;负责起草有关安全生产的地方性规章、规程草案;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事故统计分析、安全生产调度、信息发布和宣传,指导协调联络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监督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渔业生产安全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安全宣传教育及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调查和批复结案工作。
(二)综合科更名为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工作,拟订和监督执行局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负责机关文秘和行政后勤等方面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专家组工作;负责安全评价、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及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行业协会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经济政策及技术措施经费;承担局机关的人事、工资、档案、党建等工作。
(三)公共设施安全监督管理科更名为监管一科
负责全市石油、化工、烟花爆竹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行政许可证审核及发放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和有关设备(除特种设备外)检测检验、劳动保护用品、职业危害等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调查和处理相关的事故;组织、指导和协调相关的应急救援工作。
(四)工矿企业安全监察科更名为监管二科
负责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行政许可证审核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建筑、电力、教育、文化、卫生、通信、烟草、旅游、林业、水利、民爆用品及器材、城市燃气、基建工程、机械、建材、冶金等行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调查和处理相关事故;组织、指导和协调相关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调整建议
我局现有机关行政编制12名,科室领导职数3名,建议新增编制1名,科级领导职数核定4名,处级领导职数、机关工勤人员职数保持不变。
妥否,请批复。
篇2:调整内设机构请示范文
中共仙游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仙游县经济贸易局现有内设机构是根据20xx年机构改革设置,到今已由近十年;因我县的经济发展与现在管理职能产生许多变化,有的内设股室职能未能对应上级,影响经贸工作开展,现对我局内设机构在不增加股室同时调整如下:
1.保留股室:办公室、计财股、综合执法股、经济运行股、整规办
2.撤销股室:粮食股、技术与装备股、交通能源股、商品市场股
3.新设股室:商贸股、能源技术股、企业发展股、综合股
4.各股室职能:
①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起草文件、收发文件、做好机关后勤保障等。
②计财股:指导系统财务管理、汇总会计报表、财务报表、工资及福利等。
③综合股:负责编制经贸有关工作规划,协调相关部门工作。
④综合执法股:行政执法管理,负责成品油、生猪屠宰、煤炭、酒类、二手车等行业管理等。负责行业内安全生产、产业政策管理。
⑤整规办:负责信用、知识产权、商业欺诈、打私、民爆、八大专项整治管理。安全生产总牵头及冶金行业淘汰落后、安全生产、产业政策管理。
⑥商贸股:负责市场领域文明城建设、副食品基地、集贸市场、典当、拍卖、流通食品安全、旧货、促销、商业特许管理、商贸企业融资、非法集资、商贸流通、物流配送、万村千乡、家电下乡、会展、超市、餐饮、服务业、商贸协会等行业管理。负责行业内安全生产、产业政策管理。
⑦能源技术股:负责企业节约资源、循环经济和节能降耗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管理工作及节能降耗工作检查,推进环保产业技术进步;执行电力行业管理、监管电力市场。
负责企业技术进步和装备管理;组织实施新产品开发、“产学研”开发、“五新”项目,指导协调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组织实施企业信息化工作。
负责石化、医药、电子行业管理。及本行业淘汰落后、安全生产、产业政策管理。
⑧企业发展股:负责国家产业政策,指导工业企业利用外资工作;管理权限内工商领域投资项目,制订工商领域投资项目利用政府资金的政策和使用管理方法,组织实施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协调工业园区建设。
处理和解决已改制国有企业的遗留问题;对各类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负责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融资担保体系;负责乡镇企业工作,负责“贸工农”贴息贷款工作。依法管理乡镇企业,对接上报省、市产业补助资金及招商引资工作。
负责轻纺行业管理。及本行业淘汰落后、安全生产、产业政策管理。
⑨经济运行股(含工业办):负责全县工业经济运行,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工交生产调度、工业指标考核;协调产业集群建设;建立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行调度机制;拟订并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推动企业加强营销、质量管理和银企季度对接工作,对接上报省、市产业补助资金。负责企业招商引资工作。
负责企业家与企业管理协会,按照协会《章程》开展工作。
特此请示,请批示!
篇3:2024年福建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_策划书范文_网
2017年福建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XX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7号)精神,经省政府研究,决定从XX年1月1日起,调整我省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不含厦门市,下同)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调整范围。XX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省级统筹企业退休、退职人员。
二、调整时间。从XX年1月1日起。
三、调整标准。全省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200元。
四、调整办法。月增加标准由以下三部分构成:
(一)与我省物价指数上涨挂钩部分。
(二)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适当挂钩,每人每月增加110元。
(三)与退休人员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挂钩,月增加标准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5元。
缴费年限累计后剩余月数为6个月以内的,按半年计算,7个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退休、退职人员的入伍时间以退休审批时组织认定的为准。
五、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集体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和全民合同工等退休人员,1990年底前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连续工龄,在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可以按照每年1.5元的标准增发养老金。本条规定仅适用本次养老金调整,不涉及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及其他待遇问题。对于1990年底前已经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年限不重复计发。
六、省级统筹企业离休干部、“5.12退休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规定享受100%退休费的退休工人不纳入本次调整范围。
七、纳入省直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筹,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退休、退职人员,待遇调整参照本《通知》中福州市的标准执行;纳入各设区市、县(市、区)、平潭综合实验区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筹,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退休、退职人员,待遇调整参照所在设区市的标准执行;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八、这次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关怀,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要按照本《通知》规定的办法和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落实到位。
九、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应及时向当地政府请示,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应在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基本完成后,于XX年4月底前将工作总结上报省政府,并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篇4:调整内设机构请示范文
县编制委员会:
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经我委党组会研究,拟对委内设机构做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设立行政服务科,挂“法制科”牌子。
该科室的职能为:负责全县行政许可事项县级审批权限内一、二、三产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和上级审批权限内的核转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制定我县相关的实施意见(办法);负责相应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调研和督查工作;承担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
二、设立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挂“应对气候变化科”牌子。
该科室的职能为: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上级审批、核准项目能评材料的上报及跟踪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全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示范工程;负责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方面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及有关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与监督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全县节约型社会建设工作;承担全县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规划和重大政策。
三、综合规划科,挂“经济研究室”牌子。经济研究室不再单设,其职能划入综合规划科。
四、“项目推进科”更名为“工业发展科”,其职能不变。
五、县重点项目办单列,不再为项目推进科的挂牌单位。
六、撤销沿海开发科。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予批复。
篇5:调整内设机构请示范文
区编委:
根据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区房屋征收中心的通知》(广利编发„20xx‟21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广利编发„20xx‟63号)精神,我中心主要负责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日常事务。
区房屋征收中心自20xx年5月批准成立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体干部职工以扎实搞好市城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为重点,团结一心,奋力拼搏,取得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阶段性成果。但是,随着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不断深入,区房屋征收中心现有内部机构设置与实际工作需要的矛盾日益显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政策性强,面临的困难多,随着新型城镇化、工业化的不断发展,必将是当前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的热难点,为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目标管理,科学统筹推进我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努力做到阳光拆迁,和谐拆迁,确保依法行政,确保社会稳定,以圆满完成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现根据工作需要,特恳请区编委批准同意对区房屋征收中心机构编制方案进行调整。
专此请示,请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