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托管合同【精选7篇】
发布于2024-01-16 23:19,全文约 20520 字
篇1:私募基金无托管协议
甲方:________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一家注册于________的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2、乙方是一家注册于北京的投资管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为了发挥双方各自优势,共同发展创业投资分享中国经济增长成果,经双方友好协商,在获得甲方股东会批准后,就甲方将资产委托给受委托管理人进行管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释义
为本协议之目的,除非上下文另有明文规定,本协议中的下列术语应当具有以下含义:
1.1“甲方”指________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
1.2“乙方”指__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委托资产”是指甲方委托受托管理人管理的其名下的全部资产。
1.4“委托期限”指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甲方委托受托管理人经营管理其名下全部资产的期限。
第二条 委托事项
在委托期限内,甲方将名下的全部资产委托乙方在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权限内进行管理经营。
第三条 委托期限
3.1甲方将其名下全部资产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期限为十年,自甲方成立之日起计算。
3.2甲方、乙方除出现第15条情形外,不得擅自终止委托管理关系。
第四条 委托资产
4.1委托资产的范围
委托资产是指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其名下的全部资产,以及甲方存续期间资产的增值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拥有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及现金、银行存款、股权、债券等。
4.2委托资产的账户
甲方授权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在指定委托管理银行开立人民币一般结算账户,用于存放委托管理的所有现金资产。甲方资产人民币一般结算账户,与乙方自有的资产账户以及其他委托资产账户相独立。
4.3委托资产的处理
委托资产应独立于乙方的资产,由乙方根据甲方的章程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以甲方的名义进行处置。
第五条 委托资产的管理范围和管理权限
5.1管理范围
乙方需在甲方授权范围内管理委托资产,开展投资交易。
5.2管理权限
乙方需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开展管理活动。
甲方的授权范围依据方便管理和投资的原则,按照本协议相关约定、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协议或甲方出具书面授权文件确定。
第六条 委托资产的投资政策和策略
6.1投资目的
委托资产的投资目的是依托专业化投资管理,制定科学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为甲方减少和分散投资风险,保护甲方资产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6.2投资范围
委托资产主要投资于非上市高成长性的企业;在充分论证前提下通过认购定向增发股份方式认购上市公司股份;投资于政府立项的收益较为稳定的项目;在充分论证、严格规避风险的前提下,在资金闲置期可进行有稳定回报的短期资金运作。具体投资项目以甲方授权为准。
6.3投资方式
乙方以甲方的名义进行投资,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投资形式以普通股为主,可辅以优先股、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等形式。
6.4投资业务流程
6.4.1项目来源:由乙方负责项目的收集、汇总。
6.4.2初步调查:乙方根据公司的投资原则,对收集到的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并按《项目初步调查制度》要求开展初步调查。
6.4.3项目初评:乙方根据项目初步调查结果召开项目初评会,所有项目必须通过项目初评会方可正式立项。
6.4.4项目立项:项目通过初评后,乙方正式立项并确定项目尽职调查小组。
6.4.5尽职调查:项目通过初评和立项,乙方成立项目尽职调查小组,尽职调查小组
及时提出尽职调查方案。尽职调查小组按乙方有关尽职调查的要求开展尽职调查,形成尽职调查报告。
6.4.6项目论证:乙方根据公司投资原则和《项目评审制度》等要求,对尽职调查报告进行论证,并评判项目的投资价值和存在的风险,同时提出投资方案框架股权比例、价格等。
6.4.7项目谈判:项目经过论证通过后报乙方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策;乙方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乙方与项目方进行价格等投资条件谈判。
6.4.8补充调查和审计:完成初步谈判后,根据论证会提出的问题,开展补充调查,形成补充调查报告;必要时聘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与调查,并出具审计报告。
6.4.9乙方决策:乙方召开项目听证会,并根据补充调查报告和审计报告提出风险控制方案,形成最终股比、价格、治理结构等投资方案;项目通过听证会,乙方展开与项目方的细节谈判。乙方在投资决策前应取得被投资单位提供的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书面确认投资入股条件。
6.4.10投资决策权限:公司对外投资的所有项目均须报送投资决策委员会,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审定通过。
6.4.11决策依据:甲方董事会和乙方将根据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决定投资的总体策略;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的状况以及资本市场的发展情况决定委托资产的行业投资战略;根据对项目公司的价值分析和其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分析选择投资组合;
乙方的投资行为将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约束,并以充分保障甲方利益为前提,科学的保护管理投资的收益,规避化解管理投资的风险。
6.4.12签订与投资:乙方作出初步投资决议,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正式投资决议,乙方聘请法律顾问协助起草相关法律文件;乙方总经理最终审定后代表甲方与项目方正式签定投资合约;乙方根据投资合约实施投资。
6.4.13风险控制:乙方设立风险控制总监,对投资业务中的调查活动、法律审查、财务审查、投资协议条款审核、投资方案实施及投资后的项目动态管理进行全面监控。
6.5投资标准
委托资产投资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标准: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具有发展潜力;
2)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突出的行业地位及良好的商业模式;
3)产品或服务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较强的竞争力;
4)具有高素质、高效率的经营管理队伍;
5)具有稳健的成长性;
6)产权明确、治理规范、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
7)股权价格合理;
8)有固定收益的重点项目及债股投资等。
6.6投资动作限制
委托资产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以委托资产直接从事股票和金融衍生工具炒作;
2)从事可能使委托资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3)以委托资产质押、抵押为甲方自身债务以外的债务提供担保;
4)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第七条 委托资产估值
7.1估值目的
委托资产的估值目的是客观、准确地反映委托资产在某一时段内是否保值、增值。
7.2估值基准日
每年末最后一日即12月31日(公历)为对委托资产进行估值的基准日。
7.3估值方法
7.3.1委托资产中,未上市公司的股权以其成本价计算;已上市未流通的股份,按照基准日前10个交易日平易收盘价计算;
7.3.2委托资产中,上市证券以基准日市场收益价为准:该日无交易的,以最后一日收盘价计算;
7.3.3委托资产中,未上市债券及银行存款以本金加计至估值基准日为止的应计利息额计算。
7.4估值对象
甲方依法拥有的股权、股票、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等资产。
7.5委托资产净值
委托资产净值是指委托资产总值减去委托资产负债后的资产金额。
7.6估值程序
委托资产的估值由甲方聘请与乙方无利害关系的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并由委托资产的托管银行复核确认。估值与甲方会计帐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7.7暂停估值的情形
因不可抗力致使甲方无法准确评估委托资产价值时。
第八条 甲方费用
8.1甲方费用的种类
1)乙方的管理费和托管银行的托管费;
2)委托资产进行股权交易和证券交易等活动的交易费用;
3)甲方借贷融资的资金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利息、手续费等);
4)甲方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费用;
5)甲方聘请的中介机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师费用和律师费用等;
6)与甲方公司运作相关的杂费等,具体事宜的费用由甲方董事会批准确认。
以上费用除乙方的管理费和银行托管费外,均需在甲方董事会批准的预算额度内发;如有超出预算部分均需上报甲方董事会批准或追加确认。
8.2甲方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乙方的管理费。甲方应于公司设立5日内向乙方支付全年管理费,此后每年的管理费在上年度计提满一年时支付。每年管理费按注册资本的2%计提。
2)托管银行的托管费。支付方式及计费用方法依甲、乙方和托管银行签订的《托管协议》办理。
3)本条1所述的2)-6)项费用按费用实际发生金额支付,列入当期甲方费用,并由甲方自身承担。
8.3不列入甲方费用的项目
乙方因处理与委托资产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甲方费用。
第九条 甲方的税收
10.1委托资产收益的构成
委托资产收益是指基于甲方管理委托资产的行为而使委托资产发生的全部增值及其他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1)委托资产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
2)委托资产买卖股权和证券的价差收入;
3)存款利息;
4)其他收入
10.2收益分配原则(收益奖励分成)
根据国际惯例,委托资产收益按照以下顺序分配:
(1) 弥补公司亏损;
(2) 按出资比例返还公司股东本金;
(3) 归还本金以后的超额收益按2:8比例进行分配,即受委托方享有委托资产收益的
20%,委托方享有委托资产收益的80%。
10.3收益分配方案
(1)委托资产的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委托资产收益的范围、委托资产收益、委托资产收益分配对象、分配原则、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支付方式等内容。
(2)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与实施
委托资产的收益分配方案由受委托方乙方拟定,报甲方董事会审议核实后确定,经甲方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 甲方的会计与审计
11.1甲方会计政策
1)甲方的会计年度为公历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甲方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位;
3)甲方执行国家有关的会计制度;
4)甲方独立核算,委托乙方聘请专业人士独立建账、会计核算;
5)乙方保留完整的会计帐目、凭证并进行日常的会计核算,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甲方会计报表。
6)甲方董事会每年与乙方就甲方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并以书面方式确认。 11.2甲方审计
1)甲方董事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甲方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2)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事先征得甲方股东会的同意。
第十二条 委托资产运作情况的信息披露
12.1委托资产运作的年度报告
乙方应制作委托资产运作的年度报告,并在下一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的30日内向甲方董事会报告。
年度报告应按有关的要求编制,并反映委托资产在报告期间所有重大事项。
12.2临时报告
在委托资产运作过程中发生如下可能对甲方股东的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董事会。
1)委托资产发生亏损;
2)乙方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生重大变动;
3)乙方的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一年内变动达30%以上;
4)委托资产所投资的公司出现重大事件;
5)乙方增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决定申请破产或者被申请破产;
6)所投资有关公司出现重大关联交易;
7)乙方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重大处罚;
8)乙方涉及重大诉讼、仲载事项;
9)其他有可能使甲方股东权益受到影响的重大事项。
12.3委托资产净值报告
委托资产净值每年须向甲方董事会报告,该报告在每年年末即12月31日后30个工作日内或在委托资产估值完成后10内作出。
12.4委托资产投资组合报告
委托资产投资组合情况每季度向甲方董事会报告一次,该报告在每季度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
12.5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委托资产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委托资产净值报告、委托资产投资组合报告等报告文本存放于乙方的办公场所,在办公时间内甲方股东可免费查阅,乙方保证文本的内容与其向甲方董事会提交文本的内容完全一致。
第十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3.1乙方的权利
1)管理经营委托资产;
2)获得委托资产管理费和委托资产净收益奖励分成;
3)代表甲方在委托资产所投资的项目中行使股东权利;
4)乙方管理团队可以对投资项目进行1—10%(1-2%)的配比投资,该资金与甲方投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5)本协议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13.2乙方的义务
1)在受托管理期间,以谨慎忠诚、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委托资产;
2)配备足够的具有一定资格的人员进行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委托资产;
3)聘请会计人员担任甲方的主管会计并报甲方认可,主管会计定期编制甲方的财务报表,经委托人托管银行复核,注册会计师审核后向甲方董事会报告;
4)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委托资产和乙方自有资产相互独立;
5)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协议的规定,不得利用委托资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6)接乙方董事会的监督;
7)按规定计算并向甲方董事会报告委托资产净值;
8)因经营其他甲方资产和自有资产产生的债务,不得从本协议规定的委托资产中支付;
9)严格按照甲方《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0)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泄露甲方委托资产的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
除甲方《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委托资产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1)按规定向甲方或其股东分配委托资产收益;
12)保存甲方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15年以上;
13)参加甲方清算小组,参与甲方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4)因重大过错导致委托资产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再免除,但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1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4.1甲方的权利
1)获取委托资产的收益;
2)监督乙方运作委托资产的情况;
3)获取甲方有关的财务资料;
4)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委托资产的运作情况进行审议;
5)本协议中的委托资产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独立于乙方;当乙方进入解散、破产、清算状态时,甲方有权收回委托资产。
14.2甲方的义务
1)遵守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2)按约定支付乙方管理费和有关奖励分成;
3)以委托资产为限对投资风险及亏损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乙方的退任
15.1退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当退任
1)乙方主动提出退任的;
2)乙方丧失管理能力的;
3)乙方清算、破产的;
4)乙方严重违背委托管理协议并造成巨额损失的。
15.2乙方的退任程序
甲方董事会提名新任管理人;被提名的新任管理人经甲方股东会通过后,并经书面通知乙方后,新任管理方可继任,乙方方可提任;新任管理人与乙方办理资产管理的交接手续,并与委托资产托管银行核对资产总值。
第十六条 协议的修改与解除
本协议需经双方一致同意后,方可进行修改或解除,但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 纠纷的解决
17.1对于本协议或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17.2如在发生争议后30日内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应按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1.将该争议事项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提交仲裁申请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北京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附则
18.1本协议所称“以上”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18.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作为对本协议的有效补充。 18.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8.4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两份,交托管银行两份,每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管理合同签署页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2:托管合同
企业电子邮箱托管服务合同 合同签订地:______
甲方:
乙方: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编号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价 小计
1 企业电子邮箱空间租用
1000M,不限用户数 20__元/年
2 用户使用许可(license) 不限 0 0
3 邮件系统运行监控、流量监控 1 0 赠送
本合同软件总价为人民币¥20__元,共计人民币大写:贰仟圆整。
二、甲方责任: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1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仟圆整)。
2. 自系统安装完毕且稳定运行后一个月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剩余部分,即1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
三、乙方责任:
1. 在签订合同且收到甲方款项后,乙方指定一名技术工程师负责对甲方人员进行邮件系统管理员培训和用户操作培训。
2.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乙方免费提供软件版本升级服务。
3. 甲方在邮件系统用户数量增加、需要扩充邮件系统容量时,可以以优惠价格购买。
4. 遵守服务协议承诺(详见附件)。
5. 如果在运行过程中造成邮件系统崩溃,乙方无法在指定的时间内恢复,乙方负责无条件全额退款,合同自动终止。
四、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收到甲方款项后开始生效。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无权单方取消合同。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签字人(盖章): 签字人(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篇3:私募基金无托管协议
甲方: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 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 法定代表人:
乙方: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是一家注册于天津的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2、乙方是一家注册于北京的投资管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为了发挥双方各自优势,共同发展创业投资分享中国经济增长成果,经双方友好协商,在获得甲方股东会批准后,就甲方将资产委托给受委托管理人进行管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释义
为本协议之目的,除非上下文另有明文规定,本协议中的下列术语应当具有以下含义:
1.1“甲方”指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
1.2“乙方”指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委托资产”是指甲方委托受托管理人管理的其名下的全部资产。
1.4“委托期限”指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甲方委托受托管理人经营管理其名下全部资产的期限。
第二条 委托事项
在委托期限内,甲方将名下的全部资产委托乙方在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权限内进行管理经营。
第三条 委托期限
3.1甲方将其名下全部资产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期限为十年,自甲方成立之日起计算。
3.2甲方、乙方除出现第15条情形外,不得擅自终止委托管理关系。
第四条 委托资产
4.1委托资产的范围
委托资产是指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其名下的全部资产,以及甲方存续期间资产的增值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拥有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及现金、银行存款、股权、债券等。
4.2委托资产的账户
甲方授权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在指定委托管理银行开立人民币一般结算账户,用于存放委托管理的所有现金资产。甲方资产人民币一般结算账户,与乙方自有的资产账户以及其他委托资产账户相独立。
4.3委托资产的处理
委托资产应独立于乙方的资产,由乙方根据甲方的章程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以甲方的名义进行处置。
第五条 委托资产的管理范围和管理权限
5.1管理范围
乙方需在甲方授权范围内管理委托资产,开展投资交易。
5.2管理权限
乙方需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开展管理活动。
甲方的授权范围依据方便管理和投资的原则,按照本协议相关约定、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协议或甲方出具书面授权文件确定。 第六条 委托资产的投资政策和策略
6.1投资目的
委托资产的投资目的是依托专业化投资管理,制定科学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为甲方减少和分散投资风险,保护甲方资产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6.2投资范围
委托资产主要投资于非上市高成长性的企业;在充分论证前提下通过认购定向增发股份方式认购上市公司股份;投资于政府立项的收益较为稳定的项目;在充分论证、严格规避风险的前提下,在资金闲置期可进行有稳定回报的短期资金运作。具体投资项目以甲方授权为准。
6.3投资方式
乙方以甲方的名义进行投资,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投资形式以普通股为主,可辅以优先股、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等形式。
6.4投资业务流程
6.4.1项目来源:由乙方负责项目的收集、汇总。
6.4.2初步调查:乙方根据公司的投资原则,对收集到的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并按《项目初步调查制度》要求开展初步调查。
6.4.3项目初评:乙方根据项目初步调查结果召开项目初评会,所有项目必须通过项目初评会方可正式立项。
6.4.4项目立项:项目通过初评后,乙方正式立项并确定项目尽职调查小组。
6.4.5尽职调查:项目通过初评和立项,乙方成立项目尽职调查小组,尽职调查小组
甲方授权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在指定委托管理银行开立人民币一般结算账户,用于存放委托管理的所有现金资产。甲方资产人民币一般结算账户,与乙方自有的资产账户以及其他委托资产账户相独立。
4.3委托资产的处理
委托资产应独立于乙方的资产,由乙方根据甲方的章程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以甲方的名义进行处置。
第五条 委托资产的管理范围和管理权限
5.1管理范围
乙方需在甲方授权范围内管理委托资产,开展投资交易。
5.2管理权限
乙方需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开展管理活动。
甲方的授权范围依据方便管理和投资的原则,按照本协议相关约定、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协议或甲方出具书面授权文件确定。 第六条 委托资产的投资政策和策略
6.1投资目的
委托资产的投资目的是依托专业化投资管理,制定科学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为甲方减少和分散投资风险,保护甲方资产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6.2投资范围
委托资产主要投资于非上市高成长性的企业;在充分论证前提下通过认购定向增发股份方式认购上市公司股份;投资于政府立项的收益较为稳定的项目;在充分论证、严格规避风险的前提下,在资金闲置期可进行有稳定回报的短期资金运作。具体投资项目以甲方授权为准。
6.3投资方式
乙方以甲方的名义进行投资,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投资形式以普通股为主,可辅以优先股、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等形式。
6.4投资业务流程
6.4.1项目来源:由乙方负责项目的收集、汇总。
6.4.2初步调查:乙方根据公司的投资原则,对收集到的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并按《项目初步调查制度》要求开展初步调查。
6.4.3项目初评:乙方根据项目初步调查结果召开项目初评会,所有项目必须通过项目初评会方可正式立项。
6.4.4项目立项:项目通过初评后,乙方正式立项并确定项目尽职调查小组。
6.4.5尽职调查:项目通过初评和立项,乙方成立项目尽职调查小组,尽职调查小组
及时提出尽职调查方案。尽职调查小组按乙方有关尽职调查的要求开展尽职调查,形成尽职调查报告。
6.4.6项目论证:乙方根据公司投资原则和《项目评审制度》等要求,对尽职调查报告进行论证,并评判项目的投资价值和存在的风险,同时提出投资方案框架股权比例、价格等。
6.4.7项目谈判:项目经过论证通过后报乙方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策;乙方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乙方与项目方进行价格等投资条件谈判。
6.4.8补充调查和审计:完成初步谈判后,根据论证会提出的问题,开展补充调查,形成补充调查报告;必要时聘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与调查,并出具审计报告。
6.4.9乙方决策:乙方召开项目听证会,并根据补充调查报告和审计报告提出风险控制方案,形成最终股比、价格、治理结构等投资方案;项目通过听证会,乙方展开与项目方的细节谈判。乙方在投资决策前应取得被投资单位提供的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书面确认投资入股条件。
6.4.10投资决策权限:公司对外投资的所有项目均须报送投资决策委员会,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审定通过。
6.4.11决策依据:甲方董事会和乙方将根据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决定投资的总体策略;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的状况以及资本市场的发展情况决定委托资产的行业投资战略;根据对项目公司的价值分析和其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分析选择投资组合;
乙方的投资行为将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约束,并以充分保障甲方利益为前提,科学的保护管理投资的收益,规避化解管理投资的风险。
6.4.12签订与投资:乙方作出初步投资决议,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正式投资决议,乙方聘请法律顾问协助起草相关法律文件;乙方总经理最终审定后代表甲方与项目方正式签定投资合约;乙方根据投资合约实施投资。
6.4.13风险控制:乙方设立风险控制总监,对投资业务中的调查活动、法律审查、财务审查、投资协议条款审核、投资方案实施及投资后的项目动态管理进行全面监控。
6.5投资标准
委托资产投资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标准: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具有发展潜力;
2)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突出的行业地位及良好的商业模式;
3)产品或服务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较强的竞争力;
4)具有高素质、高效率的经营管理队伍;
5)具有稳健的成长性;
6)产权明确、治理规范、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
7)股权价格合理;
8)有固定收益的重点项目及债股投资等。
6.6投资动作限制
委托资产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以委托资产直接从事股票和金融衍生工具炒作;
2)从事可能使委托资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3)以委托资产质押、抵押为甲方自身债务以外的债务提供担保;
4)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第七条 委托资产估值
7.1估值目的
委托资产的估值目的是客观、准确地反映委托资产在某一时段内是否保值、增值。
7.2估值基准日
每年末最后一日即12月31日(公历)为对委托资产进行估值的基准日。
7.3估值方法
7.3.1委托资产中,未上市公司的股权以其成本价计算;已上市未流通的股份,按照基准日前10个交易日平易收盘价计算;
7.3.2委托资产中,上市证券以基准日市场收益价为准:该日无交易的,以最后一日收盘价计算;
7.3.3委托资产中,未上市债券及银行存款以本金加计至估值基准日为止的应计利息额计算。
7.4估值对象
甲方依法拥有的股权、股票、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等资产。
7.5委托资产净值
委托资产净值是指委托资产总值减去委托资产负债后的资产金额。
7.6估值程序
委托资产的估值由甲方聘请与乙方无利害关系的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并由委托资产的托管银行复核确认。估值与甲方会计帐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7.7暂停估值的情形
因不可抗力致使甲方无法准确评估委托资产价值时。
第八条 甲方费用
8.1甲方费用的种类
1)乙方的管理费和托管银行的托管费;
2)委托资产进行股权交易和证券交易等活动的交易费用;
3)甲方借贷融资的资金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利息、手续费等);
4)甲方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费用;
5)甲方聘请的中介机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师费用和律师费用等;
6)与甲方公司运作相关的杂费等,具体事宜的费用由甲方董事会批准确认。 以上费用除乙方的管理费和银行托管费外,均需在甲方董事会批准的预算额度内发;如有超出预算部分均需上报甲方董事会批准或追加确认。
8.2甲方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乙方的管理费。甲方应于公司设立5日内向乙方支付全年管理费,此后每年的管理费在上年度计提满一年时支付。每年管理费按注册资本的2%计提。
2)托管银行的托管费。支付方式及计费用方法依甲、乙方和托管银行签订的《托管协议》办理。
3)本条1所述的2)-6)项费用按费用实际发生金额支付,列入当期甲方费用,并由甲方自身承担。
8.3不列入甲方费用的项目
乙方因处理与委托资产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甲方费用。
第九条 甲方的税收
10.1委托资产收益的构成
委托资产收益是指基于甲方管理委托资产的行为而使委托资产发生的全部增值及其他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1)委托资产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
2)委托资产买卖股权和证券的价差收入;
3)存款利息;
4)其他收入
10.2收益分配原则(收益奖励分成)
根据国际惯例,委托资产收益按照以下顺序分配:
(1) 弥补公司亏损;
(2) 按出资比例返还公司股东本金;
(3) 归还本金以后的超额收益按2:8比例进行分配,即受委托方享有委托资产收益的
20%,委托方享有委托资产收益的80%。
10.3收益分配方案
(1)委托资产的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委托资产收益的范围、委托资产收益、委托资产收益分配对象、分配原则、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支付方式等内容。
(2)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与实施
委托资产的收益分配方案由受委托方乙方拟定,报甲方董事会审议核实后确定,经甲方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 甲方的会计与审计
11.1甲方会计政策
1)甲方的会计年度为公历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甲方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位;
3)甲方执行国家有关的会计制度;
4)甲方独立核算,委托乙方聘请专业人士独立建账、会计核算;
5)乙方保留完整的会计帐目、凭证并进行日常的会计核算,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甲方会计报表。
6)甲方董事会每年与乙方就甲方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并以书面方式确认。
11.2甲方审计
1)甲方董事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甲方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2)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事先征得甲方股东会的同意。 第十二条 委托资产运作情况的信息披露
12.1委托资产运作的年度报告
乙方应制作委托资产运作的年度报告,并在下一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的30日内向甲方董事会报告。
年度报告应按有关的要求编制,并反映委托资产在报告期间所有重大事项。
12.2临时报告
在委托资产运作过程中发生如下可能对甲方股东的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董事会。
1)委托资产发生亏损;
2)乙方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生重大变动;
3)乙方的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一年内变动达30%以上;
4)委托资产所投资的公司出现重大事件;
5)乙方增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决定申请破产或者被申请破产;
6)所投资有关公司出现重大关联交易;
7)乙方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重大处罚;
8)乙方涉及重大诉讼、仲载事项;
9)其他有可能使甲方股东权益受到影响的重大事项。
12.3委托资产净值报告
委托资产净值每年须向甲方董事会报告,该报告在每年年末即12月31日后30个工作日内或在委托资产估值完成后10内作出。
12.4委托资产投资组合报告
委托资产投资组合情况每季度向甲方董事会报告一次,该报告在每季度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
12.5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委托资产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委托资产净值报告、委托资产投资组合报告等报告文本存放于乙方的办公场所,在办公时间内甲方股东可免费查阅,乙方保证文本的内容与其向甲方董事会提交文本的内容完全一致。
第十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3.1乙方的权利
1)管理经营委托资产;
2)获得委托资产管理费和委托资产净收益奖励分成;
3)代表甲方在委托资产所投资的项目中行使股东权利;
4)乙方管理团队可以对投资项目进行1—10%(1-2%)的配比投资,该资金与甲方投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5)本协议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13.2乙方的义务
1)在受托管理期间,以谨慎忠诚、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委托资产;
2)配备足够的具有一定资格的人员进行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委托资产;
3)聘请会计人员担任甲方的主管会计并报甲方认可,主管会计定期编制甲方的财务报表,经委托人托管银行复核,注册会计师审核后向甲方董事会报告;
4)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委托资产和乙方自有资产相互独立;
5)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协议的规定,不得利用委托资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6)接乙方董事会的监督;
7)按规定计算并向甲方董事会报告委托资产净值;
8)因经营其他甲方资产和自有资产产生的债务,不得从本协议规定的委托资产中支付;
9)严格按照甲方《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0)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泄露甲方委托资产的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
除甲方《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委托资产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1)按规定向甲方或其股东分配委托资产收益;
12)保存甲方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15年以上;
13)参加甲方清算小组,参与甲方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4)因重大过错导致委托资产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再免除,但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1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4.1甲方的权利
1)获取委托资产的收益;
2)监督乙方运作委托资产的情况;
3)获取甲方有关的财务资料;
4)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委托资产的运作情况进行审议;
5)本协议中的委托资产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独立于乙方;当乙方进入解散、破产、清算状态时,甲方有权收回委托资产。 14.2甲方的义务
1)遵守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2)按约定支付乙方管理费和有关奖励分成;
3)以委托资产为限对投资风险及亏损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乙方的退任
15.1退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当退任
1)乙方主动提出退任的;
2)乙方丧失管理能力的;
3)乙方清算、破产的;
4)乙方严重违背委托管理协议并造成巨额损失的。
15.2乙方的退任程序
甲方董事会提名新任管理人;被提名的新任管理人经甲方股东会通过后,并经书面通知乙方后,新任管理方可继任,乙方方可提任;新任管理人与乙方办理资产管理的交接手续,并与委托资产托管银行核对资产总值。
第十六条 协议的修改与解除
本协议需经双方一致同意后,方可进行修改或解除,但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 纠纷的解决
17.1对于本协议或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17.2如在发生争议后30日内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应按下列第__1、2__项方式解决:
1.将该争议事项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提交仲裁申请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北京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附则
18.1本协议所称“以上”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18.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作为对本协议的有效补充。
18.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8.4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两份,交托管银行两份,每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管理合同签署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篇4:股权登记托管合同
河南省股权登记托管*易中心有限公司 制定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合同使用须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北方产权交易共同市场股权登 记托管实施细则》制定的示范文本。
二、为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签订合伺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订立具体条款,需要约定的必须表述清楚。
三、合同涉及的当事人基本概况的填写:按合同要求载明清楚,如委托人是自然人的,应载明其姓名、国籍、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居住地址、邮编、电话、开户银行帐号等。
四、登记托管费用:是指托管企业在登记托管机构办理股权登记托管,向登记托管机构交纳的登记托管费。
本合同涉及的当事人
登记托管机构(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托管企业(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股权登记托管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方产权交易共同市场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约定事项
乙方共有股本________。包括国家出资(股)________,法人出资(股)____________,自然人出资(股)____________,委托甲方办理登记托管。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对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办理登记托管手续。
2.向乙方股东核发统一监制的股权证。
3.为乙方股东或投资者办理股权登记托管及转让过户、查询、挂失、冻结等业务。
4.按照乙方提供的分红派息决定向乙方投资人(股东)提供安全便捷的分红派息服务。
5.为乙方提供投资人(股东)情况及相关资料的查询、统计服务。
6.向乙方股东或投资人披露乙方重大信息及生产经营等情况。
7.向国资、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出具股权转让鉴证凭证。
8.接受乙方股东咨询服务。
(二)甲方权利
1.按要求取得乙方登记托管、分红派息、转让过户等所需的全套文件资料。
2.有权及时了解乙方发生的重大事项和生产经营情况。
3.有权监督企业按时披露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事项的临时报告及召开股东大会。
4.按约定收取服务费用。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义务
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①股权登记托管申请表;
②批准企业改制及设立的有关文件(股东出资协议、验资报告、章程等);
③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企业签发的出资或股权凭证、出资人或股东名册;
⑤企业最近年度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⑥甲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公司已核发的全部出资(股权)凭证及完整的出资人(股东)名册、软盘等资料,乙方对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有完全责任。
3.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及时通报重大事项及生产经营情况。
4.按规定在每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召开股东会(股东会召开公告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向全体投资人(股东)公布年度报告,六个月内提供股东会召开情况。
5.按照规定向甲方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的分红派息决议,并在除权日前三个工作日将现金红利款和分红派息手续费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乙方权利
1.要求甲方为其投资人(股东)提供登记托管、转让过户、信息披露等项服务。
2.要求甲方按规定及时为其投资人(股东)提供分红派息服务。
3.查询、统计出资人(股东)情况及有关资料。
第四条 登记托管费用及支付方式
1.股权登记托管服务费
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后______日内,一次性向甲方交纳股权登记托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以后每年第一季度结束前5个工作日内交纳股权登记托管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万元。
2.分红派息手续费
乙方委托甲方办理分红派息业务,应按当年分配红利额的2%(最低不少于1万元)、向甲方交纳分红派息手续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把红股或现金红利派送给出资人(股东),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以最快速度进行分派,并按每天应分现金红利总额的________、标准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2.甲方没有按乙方要求及时提供出资人(股东)资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3.乙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将应分现金红利和分红派息手续费划人甲方指定的账户,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准确、完整的出资人(股东)名册,如因出资人(股东)名册提供有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若甲方在托管当中或过户当中造成错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篇5:托管协议书
甲方:住址:工作单位:电话:身份证号:乙方:住址:电话:身份证号:
在委托合同中,应对委托事务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尤其是委托事务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受托人能够很好地完成委托事务,同时受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如果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或委托人减少其相应的报酬。甲方因上班较忙,特委托乙方对甲方的子女__________进行上学、放学时间段的托管。甲乙双方秉承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规定时间段内对其__________进行托管,时间段为上学前一小时,放学后两小时,上学、放学时间以__________幼儿园时间为准,托管时间段以甲方和乙方将儿童实际交接时间为准。
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利于受委托人在权利范围内完全履行义务,顺利完成委托事项,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也有清楚的尺度衡量自己行为得失,便于争议的解决。
二、甲方义务按月支付乙方托管费用,月费用__________元,每月最后一天结算。若当月幼儿因放假、请假等原因未按学校开课日期足日进行托管的,托管费用按__________元天酌情扣减。
三、乙方义务按时送幼儿上学、按时接幼儿放学,负责托管期间幼儿的安全监护义务,保证托管期间幼儿的健康安全;关心、爱护幼儿,在托管时间段内如有幼儿不舒服等紧急情况应及时联系幼儿父母。
四、委托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具体时间以学校开学、放假为准。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时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托管合同
托管方(甲方):
受托管方(乙方):
乙方经办人: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房屋托管地点及约定
1、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_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托管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户型为____室____厅,楼层为___楼。房产证号(合同)________________.
2、甲方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房屋交付乙方托管,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其中免租期______.
3、房屋租金:每月______元,大写(人民币),付款方式为____付,支付日期为租金到期前_____天之内。另付押金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托管终止,甲方对房屋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合同签署日,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预付___个月的房租,以后的房租支付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每期的租金由乙方以现金形式支付或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为:
户名: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确定上述户名、开户行、账号准确无误后签字确认:
4、房屋仅作商业办公或居住使用,若为商业办公使用,不得在午休或夜间时段干扰邻居及其他住户的日常生活;乙方有义务对承租人进行管理,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由乙方承担所有后果,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5、托管期间发生的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电话、上网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时交纳;采暖费由甲方承担。
6、政府规定出租房屋应缴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二、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托管房屋前,必须在甲方的监督下对房屋的结构及屋内物品进行检查、清点。
2、乙方代为甲方管理房屋及房屋钥匙。托管期间,乙方必须定期对甲方的房屋进行查看并管理,以保证房屋的正常使用。如因乙方原因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3、房屋结构、上下水以及水、电、暖、天然气、光纤、有线电视等相关设施的统一改造,以及上述设施在托管期间出现非人为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也可委托乙方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若上述设施出现人为损坏或其它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
4、托管的房屋如因产权、拆迁等发生纠纷,一律由甲方负责解决,由此造成乙方及承租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5、乙方在托管期间对房屋具有使用权,但不得破坏房屋现有设施;托管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允许不得擅自用自留钥匙进入房屋,否则造成的纠纷和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6、本合同期限未满前,一方拟终止合同,需提前___天通知对方,并征求对方意见。托管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擅自终止合同。托管到期后,甲方若继续出租该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若不再续签合同,甲方应给予乙方1-3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的房屋租金按本合同规定计付。
7、甲方在交付房屋前需完善房屋的基本设备,如水卡、电卡、燃气卡、机顶盒等,如不能及时交付上述设备,乙方有权延长免租期直至上述设备交付为止。
四、房屋验收及交接
1、甲乙双方共同到场交接房屋,乙方结清自己应承担的所有费用后,给甲方交还钥匙。
2、若房屋设施、设备有非自然损坏的情况,调查属实后由乙方修复或赔偿。
五、合同的更改、补充和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更改、补充或终止。
2、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法律、政策等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修改合同中的有关条款,则按有关法律、政策执行,若造成损失则由甲乙双方协商后承担。
3、乙方拖欠租金达___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乙方除了补交所欠租金外,应按应付额及实际拖欠天数向甲方支付银行利息。
4、房屋有重大安全隐患或存在严重影响居住的因素,乙方可提出解除合同,乙方须承担解除合同前的租金,但不承担违约金。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屋内固定设施,甲方可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恢复原状。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约定,若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守约方可解除合同,违约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年租金总额的_____%给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七、其他约定(如与上列条款的约定有冲突,以本条的约定为准)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有争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订立补充条款。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经办人: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篇7:私募基金无托管协议
甲方:
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合伙人:
合伙人:
本募集资金管理协议(下称“本协议”)由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与本协议附件中列明并签署本协议之“有限合伙人”共同订立。
鉴于:
1、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为AAA(有限合伙)(以下或简称“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2、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不委托金融机构托管,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合伙协议》约定自行管理。
现全体合伙人就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不委托金融机构托管及基金募集资金账户开立、会计核算、资金清算、资产估值、资产保管、交易监督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为维护全体合伙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之相关规定订立本协议。
一、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1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1)根据本协议之规定,行使对基金财产的保管权和监督权;(2)对基金财产运作和基金利益的计算、分配情况行使监督权,发现基金的运作违反本协议其他规定,及时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有限合伙人,监督并协助改正有关投资运作和基金利益的计算、分配;
(3)法律法规规定的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1.2 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保管基金财产及基金财产投资运用产生的相关文件资料;(2)将基金财产与自有资产及其保管的其他基金资产严格分开,单独建账,分别核算;(3)负责办理募集资金账户项下募集资金往来;(4)定期核对基金会计账务;
(5)向基金提交保管报告。
1.3 有限合伙人的权利
(1)根据本协议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划拨;
(2)根据本协议和基金文件的规定复核基金管理人对基金的计算和分配情况。
1.4 有限合伙人的义务
(1)根据本协议约定及时缴纳出资;(2)法律、法规规定的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 基金财产保管
2.1 基金财产
(1)基金财产是指基金管理人保管的募集资金以及基金存续期间及清算期内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运用、处分所得的并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的现金资产。
2.2 募集资金的交付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基金所募集资金缴付之日将实缴资金划至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募集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应列明全体合伙人交付的资金金额和相关文件资料,基金管理人确认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并在金额无误后加盖基金公章后以传真方式发送至全体合伙人,视为基金募集资金交付完成。
三、 募集资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3.1 基金管理人为基金开立募集资金账户。募集资金账户开通网银查询功能、电话银行及回单打印功能。基金的一切资金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支付管理费用、支付基金份额利益等均需通过该账户进行,募集资金账户内的资金的存款利率按同期金融同业存款利率【 】%计算。
账户户名:开户行:______
账号:______
3.2 募集资金账户仅限于基金使用和满足开展基金业务的需要,该账户不得透支、不得提现、不得通兑。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不得采取使得该账户无效的任何行为。
3.3 募集资金账户的预留印章类型和保管遵照以下方式:
募集资金账户预留基金公章或财务章,预留印章由基金管理人保管。
四、 募集资金账户的资金划拨
4.1 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用途
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用于对外投资、向各合伙人划拨基金份额利益并在终止清算后向合伙人分配基金财产、按照基金文件的约定支付管理费用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用途。
4.2 本协议项下募集资金账户资金汇划可通过柜台处理或网上银行。
4.3 支付基金份额利益
基金份额利益的分配原则:按照基金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分配。核算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基金管理人根据本条款及合伙协议的相关规定,将各合伙人利益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至各合伙人的银行账户。
五、 协议的效力及其他事项
5.1 本协议生效需满足以下条件
5.1.1 全体合伙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5.1.2 基金成立并生效。
5.2 本协议终止
5.2.1 终止日为下述日期的先到之日:
(1)本协议生效日起基金终止并完成清算;(2)发生不可抗力事件;(3)在未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各方协商终止,并由基金管理人将募集资金账户资金余额划入各合伙人账户之日。
5.3 其他
5.3.1 本协议未尽事项将另行签订操作细则或备忘录,所有为执行本协议而签署的操作细则和备忘录等均为本协议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3.2 各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形成的通知、报告、函件等书面文件,均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3.3 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伙人各执一份。
此页为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协议签署页。
甲方:
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合伙人:
合伙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