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相关规章制度【推荐2篇】
发布于2024-01-17 10:25,全文约 2510 字
篇1:审计部门负责人的相关工作责任制度_规章制度_网
审计部门负责人的相关工作责任制度
(一)职务
1.在厂长、总会计师领导下,认真贯彻审计法。根据上级审计部门的要求,结合厂部的方针目标,制定审计工作的方针目标,编制年、月度审计工作计划。
2.组织专业审计人员和兼职审计人员对厂内各部门、各经济核算单位,进行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
3.结合干部的任免情况,及时搞好中层干部的离任审计及评价。
4.办理厂领导、上级审计(内部审计)机构交办的审计任务,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对本单位进行审计。
5.经常深入生产和工作现场,组织开展群众审计工作。
6.制定专项审计方案,并组织实施。
7.审定“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
8.按照审计程序做好审计技术资料的形成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9.及时完成厂长布置的临时工作。
(二)职权
1.对全厂的各经济活动部门、经济核算单位,有权直接进行审计监督。
2.对于不符合财经制度的开支或提高标准的开支项目,有权建议制止、纠正,维护国家和企业的权益。
3.有权调审或就地审计厂属各经济核算单位的经济核算资料,并对其进行科学分析和实绩评价。
4.对审计报告中所列出的问题和改进意见有权检查、督促执行。
5.有权参与对外经济合同的签订。
6.对中层干部的离任、升任,有权配合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审计,评价其业绩。
(三)职责
1.对厂内的经济核算单位,不按规章制度办事,违法乱纪,营私舞弊,污盗窃,破坏国家企业财产,损害其经济利益的现象,经过审计对已发现的问题,不报告、不提出意见,造成不良影响负责。
2.对未按工作计划完成审计任务,造成工作上的失误负责。
3.对知情不报、收受贿赂、不秉公办事造成不良影响负责。
4.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与客观事实不符,或严重失实负责。
十七、生产调度部门负责人责任制度文本参考格式
生产调度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一)职务
1.在生产副厂长领导下,贯彻上级有关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根据企业年、季、月度生产计划和厂内各项任务的要求,负责编制生产作业计划和辅助生产作业计划,并组织检查、落实和考核。
2.根据新产品试制计划和生产技术准备综合计划,负责编制本部门生产技术准备计划,并组织检查落实。
3.加强统一指挥,组织并领导全厂生产调度工作,定期召开生产作业会,严格按生产作业计划进行督促、检查,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平衡,搞好均衡生产。
4.负责生产管理制度的起草和修订工作,并督促督促贯彻执行。
5.加强在制品、工位器具和工模具管理,定期组织抽查、盘点。
6.负责办理全厂工艺性外委协作和产品零件的外委外购合同的签订,承接外来修理加工任务。
7.根据生产计划和生产需要,向工艺、动力、供应等有关,提出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并检查其完成情况。
8.组织安排工厂各级调度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管理水平。
9.做好生产作业统计工作,按时填报生产报表。
10.根据工厂方针目标展开要求,负责本部门内方针目标展开和检查、诊断、落实。
11.完成厂部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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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医院车辆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使医院董事、总经理等高管人员使用的车辆(下简称“工作车辆”)以及公务车辆调配合理,使用安全、高效、节省,统一规范车辆管理流程,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下属各医院及筹备处的工作车辆与公务车辆的管理。
3 职责部门
3.1 医院车辆管理机构为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车辆调度、日常监督、维修保养等;
3.2 部门(科室)公务用车需由本部门(科室)负责人向车辆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3.3 以上所称“车辆管理机构”下简称为“车管部门”。
4 要求
4.1 驾驶员任职要求
4.1.1 必须具有与所驾车型符合的驾驶证;
4.1.2 本地实际驾龄五年以上;
4.1.3 身体健康、40 周岁以下(已婚人员优先);
4.1.4 素质好,为人忠厚;
4.1.5 无烟、酒、赌嗜好;
4.1.6 入职时须签劳动协议和担保协议书。
4.2 工作车辆、公务车辆使用要求
4.2.1 医院高管人员工作车辆及其它公务车辆均配置专职驾驶员;
4.2.2 禁止任何人员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用车不使用专职驾驶员而擅自驾车的行为;
4.2.3 公务车辆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因公用车,必须由部门(科室)负责人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4.2.4 驾驶员凭《公务用车申请单》的有关项目内容履行职责。超路线、超项目、超时间时,用车人必须及时报告并事后在审批手续上补充说明;
4.2.5 车辆在节假日或每日下班收车时,必须停放在单位指定地点;
4.2.6 车辆钥匙及行驶证件统一由车管部门授权专职驾驶员保管。非经车管部门主管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持有或保管车辆钥匙或行驶证件。
5 原则及程序
5.1 用车原则
5.1.1 工作车辆根据领导上下班时间、工作时间内的公务情况,安排使用。当工作时间内无公务外出,医院因重要公务急需用车,而没有其他车辆可调配时,由车管部门负责人向工作车辆专用人报告后调配使用;
5.1.2 公务车辆在工作时间内由车管部门统一安排、调配;
5.1.3 医院领导因公外出或办理紧急重大事项用车优先。多位领导同时提出用车时,原则上按职级从大到小依次安排;
5.1.4 任何部门、任何人员因公外出没有公务车使用而必须搭乘出租车时,需经车管部门主管许可后方可报销交通费用;
5.1.5 非工作时间用车、因私用车、外单位借用车辆,由总经理(或授权车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5.2 用车程序
5.2.1 各部门工作时间及其它时间因公务用车,应提前两小时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报车管部门后,统一由车管部门负责人调配出车;
5.2.2 驾驶员按照批准的《公务用车申请单》有关项目严格执行出车任务。
6 车辆管理
6.1 车管部门负责建立详实的车辆管理档案,按规定办理交纳有关费用,按规定审计车辆费用凭证;
6.2 坚持对每日用车情况的管理,掌握车辆的里程、油耗、维修、整洁保养等事项;
6.3 坚持对定点停放车辆,定点加油、维修的检查、监督、管理,发现异常予以纠正或处理;
6.4 坚持日常教育、督促驾驶员安全驾驶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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