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精选八篇)
发布于2024-01-17 22:26,全文约 6027 字
篇1: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从事食品卫生管理和饮用水管理。
二、校食堂必须先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末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食品卫生生产经营活动。食品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和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工作。
三、必须有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防腐及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物的设施。
四、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
3、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的定型包装食品。
4、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五、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库房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生活物品。食品应当分类、分架、离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过期食品。
六、食品加工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批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厂场所内吸烟,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
七、各种食品的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及其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八、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洁净、消毒,末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洗刷餐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滥用。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所使用的餐具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
九、食堂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必须马上通知主管领导和值周领导,必须在2小时内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保留造成食物或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十、必须严格按照《卫生安全协议》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篇2:学校食堂超市经营管理安全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增强食堂超市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要求,本着服务师生,安全第一的原则,经学校(甲方)与食堂超市从业人员(乙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书:
甲方负责:
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
乙方负责:
一、牢固树立“优质服务,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二、食堂超市管理人员必须严格管理进货、加工、出售过程,坚持索票索证、餐具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
二、食堂超市从业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操作制度,工作时穿戴工作衣、工作帽。要求天天搞好个人卫生,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洗头理发、勤换衣。
三、食品制作过程规范并符合安全要求,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超量使用添加剂,不使用过期变质和被污染的食品。
四、食堂超市从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持证上岗,并办理卫生许可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食堂超市从业人员在工作中由于自身原因出现的任何意外事故(包括因身体原因、烧伤、烫伤、跌伤、摔伤、疾病等)甲方概不负责,所花费用均由乙方本人承担。
六、使用电器设备必须规范操作,因本人不按操作规程出现的任何意外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七、按食品卫生制度要求,从业人员要搞好食品卫生、餐厅卫生,要定期对餐厅灶具进行消毒,定期打扫环境卫生,定期进行灭蝇、灭鼠做好防疫工作,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师生食物中毒或生病,责任和费用完全由乙方承担。
八、食堂超市从业人员必须让认真遵守《山东省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若因管理、操作不当造成上级部门罚款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不得参与宿舍管理。经双方协商,乙方可安排一人从事宿舍管理,但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
十、乙方不得干预甲方与食堂超市经营无关的管理工作,乙方的经营活动须服从配合甲方的管理。
如违反上述责任,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篇3: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卫生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校制订安全卫生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如下:
一、负责安全卫生教育的政教处、负责安全卫生工作检查的总务处必须重视安全卫生工作,把此项工作放在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配合学校抓好安全卫生工作,做到安全卫生工作万无一失。
二、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对学生、家长进行安全卫生教育。
三、政教处做到每天对卫生工作一小查,每周对安全卫生工作一大查。总务处坚持每周对学校建筑设施、供水、供电设备检查一次,每遇到风、下雨、下雪天气,临时增加检查次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采取措施。
四、坚持每天检查学校环境卫生的同时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认真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五、要求全体师生增强安全意识,注意观察发现学校各种异常现象,如果发现,立即同学校领导取得联系。
篇4:学校食堂卫生安全承诺书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历来是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在校师生饮食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不良事件的发生。在此,我谨代表定陶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对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郑重承诺如下:
一、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负全责。
二、依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设立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定和完善各环节食品安全制度,做到制度上墙,要求从业人员熟知并严格执行,经常开展自律性检查。
三、依法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杜绝患有《食品安全法》规定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疾病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四、依法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坚决不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或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不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五、依法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点心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贮存、更衣等场所。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完善五防措施。
六、依法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
七、依法建立健全食品原料进货检查验收和索证索票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和食品及原料质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严把食品原料进货质量关。
八、依法建立健全食品、原料进货台帐制度,如实记录、保存食品、原料购进的各种信息和数据,保证本单位食品、原料购进的可追溯性、真实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九、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措施,及时发现食品原料的质量安全隐患,不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发现问题食品立即停止加工、销售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十、自觉制作公示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食品安全职能部门监督检查,提高服务质量,规范经营行为;积极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并定期公示量化分级结果;促进管理水平的提高,共同营造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环境。
承诺单位(公章):
20__年 5月 28日
篇5:学校食堂卫生安全承诺书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在校师生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本学校特做如下承诺:
一、我单位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不擅自改变加工流程。
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我校食堂的食品安全负责,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三、做好营养餐的食品安全工作,加强营养餐的采购验收登记、使用、留样环节的管理,承担因营养餐管理不当所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
四、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五、保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六、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购进记录登记制度,不购进、不使用、不经营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来历不明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食品原料,不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用油、食醋、酱油,不使用毒死、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它制品。
七、食品制作过程规范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不使用过期变质和被污染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工具、容器。
八、严格按国家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做到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
九、做好留样工作,每餐每样至少留样100g,密封冷藏保存48小时方可进行处理。
十、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及保洁制度。按照规范流程洗消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供顾客使用。
十一、按国家要求处理餐厨废弃物,并和处置单位签订餐厨废弃物处置协议,确保规范处置餐厨废弃物,并做好餐厨废弃物处理记录。
十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不谎报、瞒报、迟报,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扩大。
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自觉接受社会和食药监管部门的监督,对全校师生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
单位(盖章):
(校长)负责人签名:
日期:
篇6:XX学校后勤食堂卫生安全工作总结_安全工作总结_网
XX学校后勤食堂卫生安全工作总结
我校一直比较重视学校食堂卫生以及早餐质量的管理工作,成立了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校长亲自担任组长,成员由学校行政、后勤的有关人员组成。同时,我们还制订了详细的学校卫生管理制度,并定期深入到食堂进行检查落实。我们还申请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按时进行年审。在具体的食堂管理中,我们采取了以下的一些措施: 一、在原料质量及粗加工方面做到:
1、原料由专人到指定的长期供应点采购。
2、设有专门的原料验收员,经验收,腐烂变质等不合格的原料坚决不予进入学校食堂。
3、有专门盛放原料的容器,绝对不能让原料被污染。
4、设有原料加工的专用场地。
5、原料清洗做到荤、素分开。
二、在食品贮有方面做到:
1、食品分类存放,排列整齐。
2、有食品货架和货柜,并做到离墙、离地存放。
3、仓库做到干燥、通风通气,有防潮、防霉设施。
三、食品制作及餐间做到:
1、通风透光良好,给、排水方便合理。
2、地面有无毒,耐腐、蚀材料构筑,无积水。
3、粘贴有白色瓷砖墙裙。
4、天花板光滑整洁,无霉点,无蜘蛛网。
5、灶台及分餐台粘贴有白色瓷砖,并保持无污渍垢。
6、设有能防蝇、防虫、防尘的卫生设施。
7、高有青菜浸泡池,买青菜要求先行浸泡20分钟。
四、对餐具做到:
1、有专人负责洗涤,消毒餐具。
2、设有餐具洗涤池,冲洗池及消毒池。
3、已消毒的餐具采取了保洁措施。
五、食堂卫生人员方面做到:
1、食堂从业人员都经过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证
2、上班都要求穿戴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
3、讲究卫生,不得留长指甲,不得戴戒指
4、不能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
六、在环境卫生方面做到:
1、室内水池加盖上锁
2、环境卫生保持清洁,无卫生死角,无积灰
3、高有垃圾桶并加盖,能及时清除
4、排污沟保持通畅
存在问题是:由于我校场地有限,房屋残旧,待村委拨款到位后,立即动工改建.
篇7:学校食堂卫生安全承诺书
为切实全校师生的权益,确保师生的饮食安全,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本单位做以下承诺:
一、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建立以校长为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由校领导、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管理工作。
二、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健全各项制度,强化内控机制,提高管理水平。
三、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前提下从事餐饮服务活动,不超范围经营。
四、严格按照营养餐供应要求进行加工操作,科学制定食谱,规避使用一些高风险食材,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学校校长或学校管理人员要轮流陪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五、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实行每日晨检制度,对患有“五病”的从业人员予以调离或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建立并执行食品从业人员培训计划。
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认真落实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登记制度。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不食品添加剂和非法使用明令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所有使用的添加剂均按要求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
七、认真落实饭菜留样制度、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和餐厨废弃物处置制度。
八、按照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不购买、存放、使用亚硝酸盐;不使用散装食用油;不采购《食品安全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库房内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或不洁物。
九、学校食堂不制售凉菜;熟制加工的食品严格按照加工操作规范进行操作,做到烧熟煮透。
十、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要在第一时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教育局,并配合调查,主动做好善后工作,不迟报、瞒报。
十一、虚心接受家长及社会的监督,自觉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在限期内整改到位,着力营造安全的餐饮服务。
篇8: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实验中心各实验室安全与环境卫生管理,保证全院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与环境卫生管理,进一步提升实验中心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 实验室安全与环境卫生工作实行实验中心主任领导下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实验室责任人担任责任区内各实验室的安全与环境卫生工作,实验中心安全员有权制止有碍安全的操作,纠正违章行为。要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工作,防患于未然。
二、 电器设备或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安装和操作,严禁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改动电器设施或随意拆修电器设备,不准乱拉乱接电线,确实需要临时接拉的电线,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用后立即拆除,要经常检查维护线路。
三、 实验室严禁吸烟,未经批准不得使用明火,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学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消防设备要醒目,易于提取,消防器材要按照要求定期检查更换,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理,发生火灾主动扑救及时报警。
四、 贵重仪器设备的清洁保养工作要定期保养,要有必要的安全防护、防尘措施。
五、 实验室环境要整洁,仪器设备、材料、工具等物品要摆放整齐、布局合理,废旧物品要及时处理,地面应无纸屑和香烟头等垃圾、无积水,墙面、门窗、管道、线路及开关上应无积灰与蛛网。
六、 实验室内禁止堆放与实验无关的杂物及私人物品。
七、 实验室要遵守国家环保规定,严禁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气、废液、废物等污染环境的有害物质,严格控制噪声污染。
八、 要不断改善和维护实验室的内外环境,满足实验要求。
九、 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及时上报院(系)领导和学院有关部门,严禁隐瞒虚报事故。
十、 实验中心将每月检查两次实验室安全与环境卫生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实验室安全与环境卫生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表彰,对违反安全与环境卫生制度和实验操作规程,玩忽职守造成各类事故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