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定点采购项目服务方案【精彩七篇】
发布于2024-01-18 02:30,全文约 25977 字
篇1:政府项目采购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就上述项目的采购,甲方委托乙方采取方式进行采购,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组织采购,为甲方做好服务工作。
二、本协议签订后,即开始进行本项目的采购工作,甲方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协助乙方作好采购工作,提供项目相关资料,提出采购文件中供货范围、技术规格和特别商务要求;
参加评审委员会的工作,与其他评委一起共同完成评、定工作;
按成交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合同约定和政府采购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应当支付给供应商的价款或报酬。
三、乙方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组成专项工作小组,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项,接受和签收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编制采购文件,请专家审查、采购人确认,并报送临沂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
采购文件报送采购办项目负责人备案后,按照规定程序;
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组成项目专家评审委员会;
组织采购项目的评审和记录工作;
按照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论编制评审报告、汇集采购和报价文件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报送采购办;
发出成交通知,组织甲方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或协议,并在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送采购办备案。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一条“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有关规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采购项目验收,并填制《临沂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
接受临沂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四、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等原则,对采购前供应商情况、评审委员会的组成情况、评审情况均应作好保密工作。
五、甲方委托乙方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随机抽取专家。
六、乙方承担采购所需的全部费用。并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货物、服务、工程_____%;中标服务费,公务用车按定额每辆__________元收取服务费。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七、本项目应在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完成。
八、本协议经临沂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确认并备案,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除不可抗力或因实施协议可能危害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的以外,乙方保证不因自己的原因造成成交失败,甲方保证不撤消委托并保证与成交方签订合同;否则,责任方向对方做出相应赔偿。
九、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
篇2: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合同
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合同
【合同导语】为大家提供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合同,如果你有这方面的写作需求,相信本文内容能为你起到参考作用。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文,欢迎大家分享。,
项目编号:
合同编号:
甲方: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负责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甲方)就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经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 (乙方)为中标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招标文件》(-060050)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1.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采购服务”是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用户提供汽车维修,包括汽车大修、总成修理、保养、小修和专项维修(保险维修业务、新购车辆免费维护保养除外)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1.3“用户”是指按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处维修采购的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所属在京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5“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6“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1.7“招标文件”是指《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招标文件》(-060050)。
2.适用范围
2.1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60050)。
3.合同的组成
3.1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1.1本合同条款
3.1.2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
3.1.3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
3.1.4中标通知书
3.1.5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3.2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定点承诺
4.1维修范围
4.1.1甲方确定乙方为__~__年度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汽车维修厂。
乙方可以承接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所属在京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称用户)车辆维修。
4.2维修价格
4.2.1用户进行车辆维修时,乙方应按投标承诺的价格优惠率和质量保修期按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执行(本合同附件一)。
甲方将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上(:)公示乙方的中标价格。
如整车生产厂下调维修工时费、维修零配件费时,乙方应按投标报价承诺的优惠相应下调价格,调整结果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如整车生产厂上调维修工时费、维修零配件费时,则中标报价维持不变。
4.3费用结算
4.3.1车辆维修后,乙方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上填写《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验收单》(附件二、以下称《验收单》),打印并经用户签字确认,乙方据此直接与用户结算,并为用户开具合法的汽车维修业专用发票。
4.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4.1甲方的权利:
1.根据乙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考评。
考评的方法是:乙方的基本分为10分,甲方根据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通报表彰或处罚扣分,乙方的考评结果,将作为其下一年度参加甲方汽车维修定点采购审查时的审查依据之一。
其中,乙方每被扣减1分,将被甲方处以没收履约保证金10%的处罚;当得分为零时,取消乙方的定点维修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参加甲方汽车维修定点采购活动。
2.对维修竣工出厂车辆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的项目不符的问题,有权与用户一起要求乙方无偿返工。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给甲方或用户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接受用户对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行为的投诉。
如投诉情况属实,通知乙方及时纠正,并按第九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3.对用户拖欠乙方车辆维修费不承担任何责任。
4.4.2甲方的义务
1.甲方向乙方确认用户名录。
乙方据此认定甲方车辆维修单位成员,并履行本合同。
2.负责协调乙方与用户在汽车定点维修方面的关系,与有关部门一起解决和处理车辆维修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
4.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5.1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用户提出的除车辆维修服务和乙方承诺以外的其它要求。
2.乙方有权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用户在车辆维修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3.对经费未落实或不足的车辆维修业务,有权拒绝承修。
4.5.2乙方的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甲方及用户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严格履行《中央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服务承诺书》(附件三)中规定的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3.乙方根据用户的报修要求填写维修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
如乙方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检查出了维修单维修项目以外的问题,应立即告知用户并提出正常的维修方案。
若乙方发现用户车辆存在维修单以外的问题,但用户不同意按乙方的维修方案进行必要的维修而出现的车辆事故,乙方不负责任。
4.用户维修的车辆在车辆维修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给予免费维修,如因维修部分质量问题而出现责任事故,经有关单位的技术检验确属不是用户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按有关车辆维修行业的管理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如不具备履行承诺的条件时,乙方除可自行利用社会资源解决外,也可委托甲方推荐的社会专业机构代理,相关责任义务由乙方与代理机构自行协商承担。
5.违约责任
5.1乙方对所提供的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
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1.在定点采购期间,如乙方被降低资质,将取消其定点维修企业资格。
2.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罚、扣分:
(1)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违反本合同“乙方的义务”条款的,每项扣1分;
(2)乙方被投诉,经调查属实的,一次扣1分;
(3)维修竣工的车辆,在质量保证期内返工两次或以上的,扣1分。
(4)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在甲方通知其纠正的限期内未能纠正,扣1分。
(5)乙方拒绝接受甲方检查或提供虚假资料,扣1分。
(6)乙方3次不按时报送维修统计报表的,扣1分。
5.1.1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中标的,向用户提供回扣的,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响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终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5.1.2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户可向甲方投诉:
(1)乙方超过合同规定的价格收取费用,
(2)乙方向用户提供的服务,质量明显不满足供货合同、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标准的;
(3)乙方向用户提供的,明显高于市场同类维修价格的;
(4)乙方其它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
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超过2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10%的履约保证金;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达到3次(含)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参与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汽车维修厂招标项目的资格。
5.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5.3履约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5.4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甲方有权在中央政府采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布。
6.不可抗力
6.1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6.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6.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7.履约保证金
7.1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100,000)。
7.2乙方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规定全部服务义务时止。
7.3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予以补足。
7.4甲方将在本合同期满后1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8.保密条款
8.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
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9.合同的解释
9.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9.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9.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10.争议的解决
10.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2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10.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1.合同的终止
11.1本合同有效期至__年12月31日。
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1.2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11.2.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11.2.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11.2.4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合同终止。
11.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11.3.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的。
11.3.2乙方向用户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1.3.3用户对乙方有效投诉达3次的。
12.法律适用
12.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3.权利的保留
13.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
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13.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13.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
14.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14.1合同书写应用中文。
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14.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通知
15.1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
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讯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视为送达。
15.2甲乙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账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和账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应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乙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15.3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方承担。
16.合同修改
16.1对于本合同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16.2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合同生效
17.1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
17.2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3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财政部备案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年月 日__年月日
篇3:项目方案设计服务合同书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为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实施单位,负责本项目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配合阶段、竣工验收配合阶段的工作。为明确发包人、设计人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就本项目的设计服务工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包人要求及附件的内容。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第三条 发包人须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注:发包人所提供的所有设计文件的文字应为中文简体,并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及当地的相关法规。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说明:
1、上述序号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应以设计人顺利收到发包人提供的齐全设计资料为前提。设计人提交阶段设计成果后,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方可进入下一阶段工作。发包人对阶段设计成果有异议且向设计人书面提出的,设计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2、设计过程中因发包人原因造成设计工作不能如期进行时,各阶段设计图纸的提交时间经发包人确认可顺延。
3、上述设计文件的提交地点为 。
4、合同外设计文件的加晒、复印和制作按实际量结合下表单价计算收费。
5、设计人在提交各阶段设计图纸时应同时向发包人提供该阶段图纸完整电子文件一套,图形应为由AutoCAD绘制的dwg格式。
6、施工图顺序编排应考虑项目分期施工或分为几个施工单位使用的需要。
7、施工图纸应统一为A 图幅。对于大面积楼层(如地下室底板、顶板),一层结构图可以多张图表示,图纸划分应与现场施工段划分一致。
8、图纸目录须包含“有效出图日期”,并与施工图图签内的出图日期吻合。
9、施工图进行修改时,应在图签的“图号”栏内添加修改版号(如“修A”),并同时修改图纸目录内的“图号”栏,目录的图纸版号应与施工图严格吻合。
第五条 设计费及支付进度
1、本合同项下设计工作设计费用(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验收配合等)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计算:
A.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的形式,设计单价为 。上述设计单价为固定单价,已包含设计费、人工费、发包人向设计人就本次项下设计有关工作的说明(详见发包人就本次项目招标补充文件内容)及咨询费用、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不可预见费等设计人为完成本合同项下的设计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履行期间,无论物价如何上涨,设计单价均不作任何调整。设计面积按实结算,由甲方根据 审定。
B.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包干的形式,固定总价已包含设计费、人工费、发包人向设计人就本次项下设计有关工作的说明(详见发包人就本次项目招标补充文件内容)及咨询费用、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不可预见费等设计人为完成本合同项下的设计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履行期间,无论物价如何上涨,总价均不作任何调整。
2、根据5. 约定,本合同含税暂定总价为:
大写:人民币 (¥ 元)。
3、以上费用已包括 人次乙方在设计施工过程中至甲方处及工程项目现场产生的差旅、住宿、餐费、交通、通讯费,每次为 小时。超出上述次数,甲方除承担乙方的交通差旅住宿费外,还应支付予乙方技术咨询服务费用,按每人每天 元计算。
4、设计费支付时间:
5、 设计人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各阶段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图纸和资料,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合格后,设计人提交书面的付款申请,发包人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审核付款申请并向设计人付款。若发包人对设计人提交的付款申请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 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设计人,由双方协商确认后再行付款。
6、设计人在收取发包人每一笔设计费时,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开具同等金额的有效发票给发包人,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直至设计人开具同等金额的有效发票为止。
7、本合同款项以现金支票转账形式支付。乙方银行帐号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第六条 双方责任及义务
1、发包人责任及义务:
2、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 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 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3、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4、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 设计人责任及义务:
7、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并对其正确性、及时性、经济性、优化性负责,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8、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相关规范及行业标准。
9、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年。
10、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11、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设计资料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在发包人约定的时间,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12、因设计人的错误,导致设计图纸及资料需进行更改时,设计人应当及时更改,不得据以要求发包人增加费用,且提交图纸的日期不顺延。
13、设计人应提供设计组成员名单及详细情况介绍给发包人,甲乙双方就设计人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达成一致后,设计人设计组成员名单及详细情况介绍作为本合同附件(详见附件 ),发包人有权根据各设计人主要负责人具体工作表现提出增加、更换要求,设计人应予以增加、更换,不得要求发包人额外增加任何费用,设计人在未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时,不得随意更换或减少项目组设计成员。
14、设计人对发包人提交的资料文件发现有误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改正。对发包人提供的资料文件,设计人应妥善保管。
15、设计人应按协议约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配合本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在设计图纸会审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并协调和解决施工部门及其它部门(如发包人、监理部门、质监部门等)对施工图所提出的有关设计问题。
16、设计人应确保在接到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的书面通知后,在二十四小时内派出有关专业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并提出具体有效的解决方案。
17、设计人应在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派出设计代表参加有关设计问题的专业会议和联络会议,对关键的、新的施工工艺进行指导施工,对某些关键部位,作出相应的现场检查落实;设计人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解决施工过程中所遇到的有关设计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并参加重要部位的隐蔽工程的验收、各阶段工程的竣工验收及总体验收等工作,务求达到设计的质量要求和符合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
18、设计人应按工程需要及发包人要求参与工程质量验收,负责本工程设计联络工作。
19、设计人有义务指出施工单位技术上的缺点及对物料及机械的标准及施工队伍的技术水平提出意见。
20、设计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本项目分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完成。
21、设计人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材料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设计人提供的系统配置清单产品应有至少三个或以上的同档次品牌可供选择。
22、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数据。
23、设计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扩散或转让发包人提交的图纸等技术资料。
24、工程开工后,如发包人需要,则设计人应派人到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到施工现场人数视工程进度而定,所发生费用均由设计人支付。
25、施工图设计要求尽量不引用标准图,如确需引用,需向发包方提供标准图复印件。
26、设计人的设计需在发包人提供的合理的成本控制指标范围内进行,在初步设计审查时核定此限额。如施工图设计造价超过设计限额要求,设计人应免费进行调整,经多次调整后仍未达到设计限额要求的,应经过发包人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2、发包人单方面未按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的,发包人根据设计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结算费用;设计人单方面未按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的,设计人需向发包人双倍返还定金,并同时返还已收取的设计费。
3、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的,每逾期一天,应向设计人支付所欠设计费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
4、设计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向发包人交付设计资料或设计文件并经发包人确认合格,或未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进行竣工图审核盖出图章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该阶段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累计超过 0天的,发包人可单方解除合同,设计人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还应退还发包人全部已付款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5、设计人设计文件达不到发包人要求的,应立即无条件进行修改、返工直至符合本合同要求,由此增加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设计文件的,按本合同第7.4条执行。
6、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的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合同的总设计费金额相等。
7、发包人按阶段付款,设计人只有在完成该阶段工作并经发包人确认后,设计人才可收取该阶段的设计费。如果因设计人未按合同要求完成设计任务而造成发包人不认可设计人任一阶段的工作,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发包人有权另聘其他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工作,该阶段及该阶段后其他阶段设计费发包人无需支付。
8、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擅自减少或更换已经发包人确认的项目成员(详见附件 ),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设计人应退还发包人全部的已付款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发包人的一切损失。
9、设计人基于本合同的规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违约金及赔偿,发包人有权直接从未付给设计人的款项中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设计人应在发包人通知之日起 0天内向发包人付清。
10、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设计人须向发包人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知识产权与保密
1、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的所有成果及相关书面文件知识产权归发包人。
2、设计人因本项目所知悉或获得的一切发包人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及不合理使用。
第九条 其他
3、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3、双方约定只有以下人员在以下规定范围内有签字权:
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5、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起诉方向发包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贰份,设计人贰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9、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1、附件一:《设计依据》
12、附件二:《设计服务计划书》
13、附件三:《项目团队成员名单》
发包人(章):
设计人(章):
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
篇4:小额绿化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预定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施工范围
1、施工范围:
回填种植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但单价不允许超过甲方认可的预算单价的限额。
第三条: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
第四条:工期
1、工期自预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预计 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计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后等待甲方验收的时间。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程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按业主设计要求及行业规范执行),因乙方故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须事先控制质量,苗木规格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选择,苗木种植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绿化种植规范。
3、苗木成活率达到100%.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质量合格,即由甲方签收。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
1、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结算方式:
(1)甲方应在预定开工日期前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2)甲方应在乙方材料、工人进场以及提交开工报告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3)甲乙双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结算总款额的90%.
(4)工程结算总款额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及保养金,甲方应在保养期期满后 个工作日内会同乙方现场复检并办理保养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养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结清。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 支付。
第七条:保养期
1、苗木保养期为 个月,从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
2、保养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应无条件予以保养,苗木不成活的应及时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养金内扣除,超过保养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 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2、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施工其间的全面管理。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3)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放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5)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6)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 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工程量变化或图纸变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1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既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养期界满,接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4、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日期: 日期:
篇5:项目方案设计服务合同书
**酒店照明设计服务合同
委托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设计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灯光照明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等文件签订。
第一条. 工作范围
本项目的照明设计区域及范围如下:
室内照明部分:酒店裙房及主体建筑所有室内空间,酒店式公寓大堂及标准层公共空间部分室内照明设计。
室外泛光照明部分:酒店区域全部裙房及主体部分室外夜景照明设计,含所有建筑外立面的照明设计,外立面店招、广告位的照明设计,场地内及周边的道路照明设计,室外广场广告设施、导视设施的照明设计,室外环境景观的照明设计。
第二条. 报告或分析(要求提供)
1.灯具设备预算概估;
2.主要空间照度分析;
3.照明控制系统图。
第三条. 基本服务
1.乙方应与甲方代表及其他顾问单位碰面并进行与照明设计有关的会议;
2.乙方应出席由甲方代表召开的合理次数的会议,并应提前十天通知以避免争议;
3.乙方设计师出席设计协调会议、现场调试的次数以8 次/两天为限,额外的次数将以额外服务另行协商收费。
4.乙方监管施工的质量和效果。
5.由**酒店管理公司负责控制进度和效果。
室内照明设计
阶段一: 方案设计阶段
1.与甲方代表及室内设计师沟通,明确项目定位及设计目标;
2.准备初步的照明概念或意向来表现不同的照明效果;
3.提供主要区域的灯光场景效果图;
4.对甲方进行方案汇报,以Power Point 方式进行。内容包括设计概念、灯光场景效果图、主要空间照度计算、相关参考图片、灯具基本形式、造价估算等;
5.该阶段文件以 A4 文本形式,提交4 份给甲方。同时提交电子版一份。
注:该阶段工作需要甲方提供室内设计方案及扩初阶段图纸,在图纸资料齐全后20 个工作日内完成。
阶段二 扩初设计阶段
1.提供初步的灯具布置图,包括平面及天花灯具点位图;
2.提供初步的灯具控制图,包括回路划分与分布;
3.提供照明用电负载,供机电设计单位配电使用;
4.对非一般的灯具固定方式,与室内设计单位协调安装节点。
注:该阶段工作需要甲方提供室内设计施工图纸,在甲方认可方案设计阶段完成且图纸资料齐全后15 个工作日内完成。
阶段三 招标图纸设计阶段
1.依照项目发展的情形,更新或修正相关的设计图面,来说明变更之处;
2.提供灯具布置图、灯具回路图、灯具表及控制表等;
3.对特殊的灯具固定方式或施工方式,提供相关的大样图;
4.提供灯具及控制系统招标所需的一般性规范;
5.提供灯具规范及细部图面,包括灯具描述、厂牌型号、光源类型、瓦特数、产品特性及厂商联系数据等;
6.提供最终的灯具设备及控制系统预算(甲方要求下提供)。
7.该阶段文件以 A3 文本形式,提交4 份给甲方。同时提交电子版一份。
注:该阶段工作在甲方确认扩初设计阶段完成后15 个工作日内完成。
阶段四 招标、施工及完工阶段
1.协助甲方评选灯具厂商或承包商;
2.审核施工制造图、灯具样品及控制设备;
3.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图纸与现场状况不符合时,设计师应指导施工单位进行调整;
4.在甲方要求下至现场视察灯具的安装情形,乙方之现场视察与承包商之现场监工不同;
5.协助现场进行灯具对焦及场景设定;
6.提供验收清单,记录现场与设计不符之处,并协助甲方提出解决方案。
建筑外观照明:
阶段一 方案设计阶段
1.与甲方代表及建筑师沟通,明确项目定位及设计目标;
2.准备初步的照明概念及意象来表现不同的照明效果;
3.依此概念提供灯具的造价估算;
4.对甲方进行方案汇报,以Power Point 方式进行。内容包括项目分析、效果图、相关参考图片、灯具基本形式等;
5.该阶段文件以 A4 文本形式,提交4 份给甲方。同时提交电子版一份。
注:该阶段工作需要甲方提供建筑外观效果图及施工图纸,在图纸资料齐全后20 个工作日内完成。
阶段二 招标图纸设计阶段
1.依照项目发展的情形,更新或修正相关的设计图面,来说明变更之处;
2.提供灯具点位图、灯具回路图、灯具表及控制表等;
3.对特殊的灯具固定方式或施工方式,提供相关的大样图;
4.提供灯具及控制系统招标所需的一般性规范;
5.提供灯具规范及细部图面,包括灯具描述、厂牌型号、光源类型、瓦特数、产品特性及厂商联系数据等;
6.该阶段文件以 A3 文本形式,提交4 份给甲方。同时提交电子版一份。
注:该阶段工作在甲方确认方案设计阶段完成后20 个工作日内完成。
阶段三 招标、施工及完工阶段
1.协助甲方评选灯具厂商或承包商;
2.审核施工制造图、灯具样品及控制设备;
3.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图纸与现场状况不符合时,设计师应指导施工单位进行调整;
4.在甲方要求下至现场视察灯具的安装情形,乙方之现场视察与承包商之现场监工不同;
5.协助现场进行灯具对焦及场景设定;
6.提供验收清单,记录现场与设计不符之处,并协助甲方提出解决方案。
第四条. 额外服务
以下是不包括在上述工作范围的例子,将以额外服务计费,开始工作前需先得到甲方之书面同意:
1.因甲方要求之大规模室内设计或建筑设计变更,致使已经完成的照明设计需要大规模变更时,将以额外服务计费;
2.经由甲方确认的照明设计,若甲方要求其它可行照明方案或工作范围时,将计以额外服务收费;
3.甲方若有要求乙方设计师出席协调会议或现场调试,超过约定次数的将以额外服务收费。每人次每两天的费用为20__ 人民币;
4.因甲方要求制作照明模型、实验室测试或是收集研究数据所花之时间将以额外服务计费。
第五条. 非服务项目
1.与灯具固定相关之土建结构措施;
2.灯具管线配置规格、回路系统;
3.紧急照明、安全照明、逃生照明设备;
4.执照或许可证的取得,参与申请符合政府能源法规的认定及出席政府部门的公听会不在工作范围内。
第六条. 费用
室内照明设计、建筑泛光照明费用为: 万元
第七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合后,规划设计部通知项目开始后,甲方支付预付款 %即 万元
2、室外概念方案设计阶段完成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 即 万元,室内概念方案设计阶段完成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 即 万元。
3、室外施工图纸设计阶段完成经甲方审核确认后5个工作日支付 即 万元,室内施工图纸设计阶段完成经甲方审核确认后5个工作日支付 即 万元。
4、协助甲方完成施工招标及所有顾问工作,即灯光照明设备等施工完成后10工作日内支付 即 万元。
额外服务费用:任何不在合同内的工作项目通称为额外服务,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而定。
第八条. 发票
付款方式按设计进度支付,乙方完成相应阶段工作并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提送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付款相应顺延。
甲方于10 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到乙方的公司帐户。
单位名称:上海圣德照明设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金杨支行
账户:
第九条. 违约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应退还甲方已付的签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经甲方确认合格的按实际工作量支付,乙方存在过错的除外;
2 .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甲方逾期支付设计费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逾期20 天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此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若乙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的,乙方应立即进行修改或补充,并视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须另行补足;
4.本合同约定的工作阶段对应的工作内容乙方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甲方工程正常进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返还已收取的设计费,并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违约金;
5.乙方每个阶段工作成果须经甲方书面确认无异议之后方可开展下一阶段工作;乙方提交设计成果后,甲方在两周内未予回应的,视为认可该阶段工作成果。
第十条.
上海艾华酒店管理公司为本项目总顾问单位,负责监管本项目的设计质量控制、进度和效果,否则连同乙方一起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是与上海圣德照明设计有限公司签约的,乙方不得进行任何转让设计的行为,否则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违约条款赔偿甲方。
第十一条.知识产权
1.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设计资料、方案等具有合法、完全的知识产权,若由于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提供的设计资料、方案等造成纠纷的,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应保证不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3.乙方对如上所述的保证不因合同中止、终止、解除、无效或履行完毕等而免除。
第十二条. 纠纷解决
若本合同项下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的,经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争议未解决前甲方暂不支付相应阶段费用。
第十三条. 签订
本合同壹式肆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双方各持贰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年 月 日
附件一: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二:设计任务书
附件三:廉洁协议
附件二**酒店-灯光照明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任务书
为明确**酒店灯光照明设计的要求、范围、设计成果及提交周期等相关事宜,现将设计任务予以明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酒店
(二)项目整体功能的定位:五星级酒店是一座集酒店、公寓、会议、娱乐等多功能定位的五星级酒店。项目建成后,酒店将拥有 间客房、 间公寓及相关配套的公共餐饮、会议、娱乐、健身设施。
(三)项目地址:
(四)项目建设规模
1、项目规划建设指标及设计规划:
(1)规划净用地面积: 平方米;
(2) 总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3)用地使用性质:商业;
(4)容积率不大于 ;
(5)建筑密度:不大于 %
(6)建筑高度:主体建筑高度 米;总高度 米
2、项目建筑综合体的描述
(五)项目周边环境及交通
项目地块位于: 。
(六)项目建设周期及进度安排
1、项目目前已完成地块勘查、规划设计、施工用电、交通环评、规划审批等工作,根据政府要求预计近期开工。
2、项目预计建设总工期为 个月(自 年 月至 年 月)其中,主体建设(含地基和基础结构施工) 个月,预计 年 月开始进入全面装修施工期,具体施工进度的时间安排待施工单位确定后进一步明确。
二、设计依据
甲方提供的设计任务书;
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及文件;
国家、地方等的有关规范及标准:
《城市夜景照明技术指南》(北京照明学会)
《市政工程设计技术管理标准》(1993年)
《建筑工程设计技术管理标准》(1993年)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__)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__)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程》(JGJ/T16-92)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9-20__)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5-20__)
《室外环境照明指南》(CIE-37)
《都市城区照明指南》(CIE-92)
12 《泛光照明和装饰工程照明指南》(CIE-94)
13 《城区照明指南》(CIE-136)
设计范围、内容及阶段
设计范围:
室内照明部分:酒店裙房及主体建筑所有室内空间,酒店式公寓大堂及标准层公共空间部分室内照明设计。
室外泛光照明部分:酒店区域全部裙房及主体部分室外夜景照明设计,含所有建筑外立面的照明设计,外立面店招、广告位的照明设计,场地内及周边的道路照明设计,室外广场广告设施、导视设施的照明设计,室外环境景观的照明设计。
设计内容
室内照明设计:
室内相关空间灯具及光源选型建议,空间照度及色温、照明艺术效果把控,相关灯具造价分析比选。
室外泛光照明设计,包含照明效果设计、电气设计、安装构造设计:
酒店、酒店式公寓裙房及高层主体建筑外立面照明设计。
外立面店招、广告位照明设计。
场地内及周边的道路照明设计。
园区各个主要出入口及周边各广场照明设计。
酒店入口、广场和酒店庭园照明设计。
室外环境景观所涉及所有区域照明设计。
屋面景观照明设计。
室外广场广告位、标识照明设计。
随不同阶段编制不同深度的、真实可靠的造价书。造价书应至少分为外立面照明部分和景观照明部分。
设计阶段
概念方案设计阶段、方案深化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配合阶段。
四、设计要求
4.1总体要求
4.1.1照明设计应以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和室外环境景观设计为依据,从城市的观念入手,结合当地的历史文化及地域特色,运用现代照明设计手法,创造出具有生命力的照明主题,做到技术与艺术的交融。
4.1.2照明设计应着力表现建筑与景观特质,强调照明城市效果,塑造能够表达城市意向的光环境,形成万达广场独特的个性和商业氛围。
4.1.3照明设计效果应富有时代气息,符合现代审美品味,重点突出城市地标性建筑和突出购物广场热闹繁华的商业气氛,并与其特殊的使用功能及重要地段的地位相匹配。应该按照本项目中的商业、酒店等功能分类,区别对待,强调以照明营造商业氛围和艺术效果,在设计中应该重点突出、层次分明,并须考虑节假日和非节假日不同时段的照明效果。
4.1.4照明设计还应考虑附属建筑、地下车库出入口、室外标识及广告灯箱等的照明效果,并对室内灯光设计给予建议,以协调照明的整体设计,同时要注意有效控制商业活动的照明对酒店、办公楼、公寓等的不利影响。
4.1.5酒店部分的夜景照明设计应符合酒店的特性,做到既彰显建筑形象又沉稳内敛,应注意避免对入住客人的影响。
4.1.6照明灯具的选择,应结合建筑外立面、景观设计的风格特点,通过设计合理的构造处理,选择适合的照度标准,使用节能的光源和灯具,精心设计制定照明方案和控制系统,节省造价及节约能源。灯具应考虑日间效果,高大灯具应考虑悬挂广告旗的效果。
4.1.7灯光设计中所使用的照明设备,特别是电气设备和控制系统应是技术成熟、安全可靠的产品,并便于维修管理。
4.3各阶段工作要求
4.3.1概念方案设计阶段
1收集设计基础资料(包括甲方提供的建筑设计、外立面设计、环境景观设计等资料),了解项目定位、设计原则、设计范围以及设计目标等建设需求。
2针对地域、建筑、以及环境景观等夜景观条件作出设计分析,确定整体设计构思、灯光主题概念以及表达此概念的主要手法。设计应符合当地市政等政府管理部门对室外广告、亮化工程等的规定。
3确定主要夜景组成部分的设计方案及照明方式。
4估算夜景照明用电量,完成方案设计概算书,说明是否满足限额设计的要求。
5设计成果要求:
(1)设计方案图册(A3规格)。
(2)照明设计方案所需各部位效果图、鸟瞰图及多媒体资料。
(3)体现设计意图所需的剖面图、节点草图等。
(4)灯具的型号和数量。
(5)设计方案演示文件电子光盘1份。包含且不限于PPT、PDF等格式。
(6)投资估算书附于方案图册后。
4.3.2方案深化设计阶段
在确定中标方案后,由中标方案设计人进行方案深化设计工作。方案深化设计阶段设计人应在理解甲方意图条件下完成照明设计方案的调整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按照政府审批通过的建筑和景观设计方案及甲方的深化设计要求和预设效果,与建筑师、景观设计师充分沟通,理解建筑和景观设计意图,据此进行照明方案深化设计。
2应与外立面设计、幕墙设计、景观环境设计、导向系统设计、广告、店招设计等各专项设计密切配合,达到整合设计资源及万达广场整体设计效果。
3与甲方讨论确定灯光设计效果的条件准则,例如照度要求、表现颜色、用途、色温等。
4与甲方讨论确定照明控制系统的初步选择。
5在达到甲方深化设计要求后,由甲方发出书面确认,作为方案深化设计阶段完成的标志,即进入下一步施工图设计阶段。
6方案深化设计阶段完成,设计人应向甲方提交如下设计成果:
(1)照明设计方案定稿所需各部位效果图、鸟瞰图及多媒体资料。
(2)体现设计意图所需的灯位图、剖面图、节点详图等。
(3)调整的设计概算书。
(4)以下资料:
1)所有的灯具的选型、尺寸、光源、瓦数、色温、平均寿命、防护等级等。
2)安装节点设计图样。
3)控制系统说明和场景设计说明。
4)与电气方需结合的电量计算,工程招标文件的准备。
5)灯具和工程投资概算。
6)各区域照度、亮度值,尤其各商业入口、车库入口、广告牌、墙体泛光、屋顶。
4.3.3施工图设计阶段
1设计人进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依据为经甲方集团规划部门审查确认的夜景照明初步设计图纸及修改意见,以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定。
2按照甲方确认的深化设计方案及甲方的进一步设计要求,进行深入的技术设计,进行配电系统及控制系统的设计。设计人负责施工图各种报审配合工作,负责与该项目主体建筑设计院配合图纸图签、盖章等事宜。
3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人应主动与建筑设计单位和景观设计单位、外装设计单位、导向设计单位等积极配合,将照明设计与建筑设计、外装设计、导向系统设计、景观设计等密切相结合。应将甲方确定的照明施工图提交建筑设计单位、幕墙设计单位等,以便进行设计预留。
4根据需要施工图阶段可分为一版施工图和二版施工图。一版施工图用作配合幕墙设计及夜景说明招标用,二版施工图是进行各专业配合后的完整图纸。
5在达到甲方施工图设计要求后,由甲方发出书面确认,作为施工图设计阶段完成的标志,即进入下一步施工配合阶段。
6施工图设计阶段完成后,设计人应向甲方提交如下设计成果(在按合同要求提供规定套数的正式的设计文件外,还应将相应电子文档刻光盘2套提供给甲方):
(1)施工图设计说明。
(2)照明灯具布置平面、立面、剖面图。
(3)电气设计平面、立面、剖面图。
(4)施工大样图及安装节点详图。
(5)配电系统一次线路图。
(6)控制系统二次线路图。
(7)主要设备材料表。
(8)工程量清单预算书。
(9)灯具图册(含外观、尺寸、光源、电器等详细技术参数)。
(10)各区域用电功率统计表。
(11)各区域设计照度标准说明。
(12)协助提供主要灯具样品,确认以及进行封样。
注:a、施工图阶段完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其深度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b、图纸规格应以保证审核和施工要求为前提。
c、应提供配合工程招标所需的技术文件。
4.3.4施工配合阶段
施工配合阶段设计人应及时解答施工安装单位的疑问,积极配合施工安装单位正确完成照明灯具和电气系统的施工安装。
1对施工安装单位所提交的有关灯光系统的资料及灯具样品(如设备样本、详细技术资料等)进行审阅及确认。
2派出设计代表到施工现场做有关设计服务,参加工程协调会不少于4次。
3根据甲方或施工现场需要,对于需要修改设计或补充设计资料及时反馈。
4参与审查并确认有关照明设备的采购、调试。
5参与竣工验收,记录并提供有关施工工作中的需修正完善的内容。
6检查所有由施工承包商所提交的竣工资料(如竣工图、主要设备资料、运行和维修手册)。
7负责测量竣工后的夜景照明等照度曲线,和等亮度曲线(1cd/m2间距)。
4.3.5控制系统及计量方式
1为方便不同的公司管理和计费,供电系统建议分楼、分区、分业态进行单独供电,单独计量。
2对整个夜景照明进行集中智能照明控制,控制系统根据不同的场景进行控制。在中控中心进行控制,有BA的纳入楼控系统。
3室外环境照明配电箱根据面积、容量的大小,可分散布置。
5成果提交时间要求
5.1概念方案设计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工作日。
5.2方案深化设计阶段:概念方案确认后,25个工作日。
5.3施工图设计阶段: 方案设计确认后,25个工作日。
注:各设计阶段,须提供主要材料样板和工艺做法说明。
**酒店
年 月
附件三
廉 洁 协 议
在甲乙双方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为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甲乙双方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三、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其个人或其他第三人承担的费用。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开展业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如甲方工作人员确因实际情况须参加宴请、进行娱乐活动的,须事先按行政隶属关系报上一级批准。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六、乙方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合同相关的业务。
七、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或给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其个人费用,或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或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八、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与乙方继续合作。
九、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6:路面施工设计和施工方案服务合同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结构形式:_________________
层数: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工期:________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_______工程暂列金额_____________元,计日工_____________元,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_____________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_____________元,总承包服务费_____________元。)
2、综合单价:_________________详见承包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见附件4:_________________)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件;(4)本专用合同条款;(5)本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附件4:_________________);(9)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10)其他合同文件。建设施工合同范本。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有关洽商、变更、签证等书面协议、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中赋予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篇7:路面施工设计和施工方案服务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就
项目的涉路施工设计和施工方案编制服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咨询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1、受甲方委托,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在甲方提供的资料基础上,负责完成 涉路施工设计和施工方案工作。
2、最终成果以《 项目设计和施工方案》形式交付甲方。
3、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且甲方向乙方提供涉路施工项目相关资料之日起,乙方在 个工作日之内编制完成本项目设计和施工方案。
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自201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在 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交设计和施工方案。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按合同要求开展设计和施工方案编制服务工作,按时向甲方提供设计和施工方案。
三、资料的保密:
本项目的基础资料及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对基础资料及成果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其用于其它用途,在项目完成后应将基础资料全部归还甲方。
四、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总报酬: 元(人民币)。
(二)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①一次总付: 元,时间
②分期支付: 元,时间:
元,时间:
元,时间:
③其他支付方式
(三)在甲方付款的同时,乙方应开具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
五、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及其相应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如下:
1、乙方违约责任:①非甲方原因,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交项目设计和施工方案,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报酬的0.5‰的违约金,逾期天以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向甲方支付总报酬%的违约金;②若乙方造成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项目基础资料外泄,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甲方违约责任:若甲方逾期付款,则按照总报酬的0.5‰每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六、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
进行调解。双方不愿意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同意采取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盖章后正式生效,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后,自行终止。
2、本合同附件包括:设计和施工方案委托任务书。
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