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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项目服务方案(推荐10篇)

发布于2024-01-18 04:30,全文约 40101 字

篇1:项目方案设计服务合同书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为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实施单位,负责本项目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配合阶段、竣工验收配合阶段的工作。为明确发包人、设计人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就本项目的设计服务工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包人要求及附件的内容。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第三条 发包人须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注:发包人所提供的所有设计文件的文字应为中文简体,并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及当地的相关法规。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说明:

1、上述序号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应以设计人顺利收到发包人提供的齐全设计资料为前提。设计人提交阶段设计成果后,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方可进入下一阶段工作。发包人对阶段设计成果有异议且向设计人书面提出的,设计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2、设计过程中因发包人原因造成设计工作不能如期进行时,各阶段设计图纸的提交时间经发包人确认可顺延。

3、上述设计文件的提交地点为 。

4、合同外设计文件的加晒、复印和制作按实际量结合下表单价计算收费。

5、设计人在提交各阶段设计图纸时应同时向发包人提供该阶段图纸完整电子文件一套,图形应为由AutoCAD绘制的dwg格式。

6、施工图顺序编排应考虑项目分期施工或分为几个施工单位使用的需要。

7、施工图纸应统一为A 图幅。对于大面积楼层(如地下室底板、顶板),一层结构图可以多张图表示,图纸划分应与现场施工段划分一致。

8、图纸目录须包含“有效出图日期”,并与施工图图签内的出图日期吻合。

9、施工图进行修改时,应在图签的“图号”栏内添加修改版号(如“修A”),并同时修改图纸目录内的“图号”栏,目录的图纸版号应与施工图严格吻合。

第五条 设计费及支付进度

1、本合同项下设计工作设计费用(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验收配合等)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计算:

A.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的形式,设计单价为 。上述设计单价为固定单价,已包含设计费、人工费、发包人向设计人就本次项下设计有关工作的说明(详见发包人就本次项目招标补充文件内容)及咨询费用、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不可预见费等设计人为完成本合同项下的设计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履行期间,无论物价如何上涨,设计单价均不作任何调整。设计面积按实结算,由甲方根据 审定。

B.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包干的形式,固定总价已包含设计费、人工费、发包人向设计人就本次项下设计有关工作的说明(详见发包人就本次项目招标补充文件内容)及咨询费用、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不可预见费等设计人为完成本合同项下的设计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履行期间,无论物价如何上涨,总价均不作任何调整。

2、根据5. 约定,本合同含税暂定总价为:

大写:人民币 (¥ 元)。

3、以上费用已包括 人次乙方在设计施工过程中至甲方处及工程项目现场产生的差旅、住宿、餐费、交通、通讯费,每次为 小时。超出上述次数,甲方除承担乙方的交通差旅住宿费外,还应支付予乙方技术咨询服务费用,按每人每天 元计算。

4、设计费支付时间:

5、 设计人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各阶段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图纸和资料,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合格后,设计人提交书面的付款申请,发包人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审核付款申请并向设计人付款。若发包人对设计人提交的付款申请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 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设计人,由双方协商确认后再行付款。

6、设计人在收取发包人每一笔设计费时,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开具同等金额的有效发票给发包人,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直至设计人开具同等金额的有效发票为止。

7、本合同款项以现金支票转账形式支付。乙方银行帐号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第六条 双方责任及义务

1、发包人责任及义务:

2、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 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 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3、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4、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 设计人责任及义务:

7、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并对其正确性、及时性、经济性、优化性负责,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8、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相关规范及行业标准。

9、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年。

10、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11、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设计资料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在发包人约定的时间,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12、因设计人的错误,导致设计图纸及资料需进行更改时,设计人应当及时更改,不得据以要求发包人增加费用,且提交图纸的日期不顺延。

13、设计人应提供设计组成员名单及详细情况介绍给发包人,甲乙双方就设计人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达成一致后,设计人设计组成员名单及详细情况介绍作为本合同附件(详见附件 ),发包人有权根据各设计人主要负责人具体工作表现提出增加、更换要求,设计人应予以增加、更换,不得要求发包人额外增加任何费用,设计人在未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时,不得随意更换或减少项目组设计成员。

14、设计人对发包人提交的资料文件发现有误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改正。对发包人提供的资料文件,设计人应妥善保管。

15、设计人应按协议约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配合本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在设计图纸会审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并协调和解决施工部门及其它部门(如发包人、监理部门、质监部门等)对施工图所提出的有关设计问题。

16、设计人应确保在接到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的书面通知后,在二十四小时内派出有关专业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并提出具体有效的解决方案。

17、设计人应在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派出设计代表参加有关设计问题的专业会议和联络会议,对关键的、新的施工工艺进行指导施工,对某些关键部位,作出相应的现场检查落实;设计人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解决施工过程中所遇到的有关设计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并参加重要部位的隐蔽工程的验收、各阶段工程的竣工验收及总体验收等工作,务求达到设计的质量要求和符合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

18、设计人应按工程需要及发包人要求参与工程质量验收,负责本工程设计联络工作。

19、设计人有义务指出施工单位技术上的缺点及对物料及机械的标准及施工队伍的技术水平提出意见。

20、设计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本项目分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完成。

21、设计人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材料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设计人提供的系统配置清单产品应有至少三个或以上的同档次品牌可供选择。

22、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数据。

23、设计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扩散或转让发包人提交的图纸等技术资料。

24、工程开工后,如发包人需要,则设计人应派人到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到施工现场人数视工程进度而定,所发生费用均由设计人支付。

25、施工图设计要求尽量不引用标准图,如确需引用,需向发包方提供标准图复印件。

26、设计人的设计需在发包人提供的合理的成本控制指标范围内进行,在初步设计审查时核定此限额。如施工图设计造价超过设计限额要求,设计人应免费进行调整,经多次调整后仍未达到设计限额要求的,应经过发包人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2、发包人单方面未按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的,发包人根据设计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结算费用;设计人单方面未按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的,设计人需向发包人双倍返还定金,并同时返还已收取的设计费。

3、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的,每逾期一天,应向设计人支付所欠设计费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

4、设计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向发包人交付设计资料或设计文件并经发包人确认合格,或未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进行竣工图审核盖出图章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该阶段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累计超过 0天的,发包人可单方解除合同,设计人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还应退还发包人全部已付款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5、设计人设计文件达不到发包人要求的,应立即无条件进行修改、返工直至符合本合同要求,由此增加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设计文件的,按本合同第7.4条执行。

6、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的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合同的总设计费金额相等。

7、发包人按阶段付款,设计人只有在完成该阶段工作并经发包人确认后,设计人才可收取该阶段的设计费。如果因设计人未按合同要求完成设计任务而造成发包人不认可设计人任一阶段的工作,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发包人有权另聘其他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工作,该阶段及该阶段后其他阶段设计费发包人无需支付。

8、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擅自减少或更换已经发包人确认的项目成员(详见附件 ),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设计人应退还发包人全部的已付款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发包人的一切损失。

9、设计人基于本合同的规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违约金及赔偿,发包人有权直接从未付给设计人的款项中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设计人应在发包人通知之日起 0天内向发包人付清。

10、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设计人须向发包人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知识产权与保密

1、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的所有成果及相关书面文件知识产权归发包人。

2、设计人因本项目所知悉或获得的一切发包人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及不合理使用。

第九条 其他

3、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3、双方约定只有以下人员在以下规定范围内有签字权:

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5、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起诉方向发包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贰份,设计人贰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9、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1、附件一:《设计依据》

12、附件二:《设计服务计划书》

13、附件三:《项目团队成员名单》

发包人(章):

设计人(章):

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

篇2:广告策划服务合同

广告策划服务合同

甲方:上海×房地产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广告有限公司

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座落于上海市黄浦区外滩号的××项目(暂定推广名)的广告策划、广告创意、设计工作。甲、乙双方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服务内容

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负责项目准备期及项目实操期的广告策划、创意、设计,建议贵司根据各期间、各阶段乙方负责的广告策划、创意、设计工作内容。

1、推广策略拟定:

1)案名及SLOGAN;

2)全案推广策略建议书;

3)阶段性推广策略建议书;

4)公关活动提纲及宣传提纲。

2、VI系统建设:

1)标识、标准字、标准色、标准组合形式及延展、变异等设计;

2)VI延展(手袋、名片、信封、信纸、传真等)。

3、售楼处、项目现场的平面设计方案:

1)招牌、看板;

2)指引系统;

3)项目现场围档。

4、广告设计(含创意、文案、设计):

1)楼书;

2)户型单页;

3)折页、DM;

4)客户通讯;

5)户外广告;

6)报纸、杂志等平面媒体广告;

7)广播(电视)广告文字创意;

8)网站平面设计框架及网络媒体平面设计;

9)展会布展平面设计。

第二条、服务形式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向甲方提供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甲方应在收到该方案和进度表后五日内确认或提出异议。甲方确认后,该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即作为本合同附件予以履行。

2、如甲方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意见在三日内提交修改后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如乙方不同意甲方意见或逾期未提交经修改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无需为此支付费用。

3、该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表》所确定的日期,甲方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乙方应当无条件予以服从,甲方并无需对该调整增加费用。

4、乙方应当根据经甲方确认的《工作进度表》中的阶段期限计划或甲方调整后的期限计划履行,各项工作完成的日期以乙方提交该工作服务成果的书面报告之日为实际完成之日。

第三条、服务成果形式和要求

1、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内容均须以文字、图纸、图片或其它形式的载体体现,各服务成果具体载体均应当为至少提供书面文本三套及电子文档一套;

2、乙方应对其向甲方提供的工作成果进行充分的说明,达到甲方工作人员可以充分理解。如甲方工作人员有提出异议,乙方应当负责给予充分解释。

3、乙方不负责广告的制作、印刷、具体活动的承办和拍摄、租片、广告发布事宜。如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前述事宜,则双方另行协商,签署协议书。

4、乙方应当每月五日前,向甲方提交服务月报,其中应当包括当月计划、当月已完成的项目、计划履行情况、下月计划以及对已履行情况的分析、建议。

5、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均须经甲方签字同意。如甲方对其内容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按甲方意见限期修改,直至满足甲方要求。对于紧急事项,甲方可通过电话、传真通知确认,并在确认后24小时内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书面确认。经甲方确认工作成果,乙方对其文件承担责任,不得更改。

6、其他要求:

(1)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各种策划、创意、设计、报告等文件,均应加盖乙方公章及设计人员、起草人员以及审定人员的名称,并应当通过直接提交或特快专递邮寄的方式送达甲方,甲方不接受其它任何形式的送达。

(2)以上文字、图片、载体均为设计图纸及样稿,该设计图纸应当清楚明晰,并注明其适用使用的媒体,其相应的电子版本可以直接被广告公司、媒体或印刷企业等用于制作菲林(底片)。

第四条、广告服务流程

1、甲方应就具体服务内容向乙方下达工作单,乙方按工作单的要求和期限向甲方提供相关广告创意设计及合作范围其它服务。甲方工作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

2、甲、乙双方须确定各自的工作联系人。甲方的联系人为,该人无权作出任何承诺、确认,无权减少本合同项下的乙方义务或甲方权利,无权增加乙方权利、费用或甲方义务,任何承诺、确认等均须以甲方加盖公章的方式确认。

3、乙方的工作联系人为,负责整个服务项目的安排、执行和与甲方的沟通、联络。该负责人向甲方所做出的任何承诺、保证、函件、签字、确认等均视为乙方的行为,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4、甲、乙双方以周报形式进行每周工作的讨论交流,时间为每周一进行,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完成,乙方项目组长和甲方沟通商议项目执行情况,乙方须提供已完成的项目、计划履行情况及分析、建议、预期执行计划和工作进度表等,交由甲方确认,甲方可根据需要予以增减或要求推迟、提前设计,并由乙方根据共识撰写沟通记录,双方签字确认。乙方项目组长须按照甲乙双方共同确定之工作计划对每周工作进程严格把关。

5、根据项目需要,乙方针对本项目组成的专案组核心成员在以下重要时间节点根据甲方要求进驻本项目现场办公:

1)入市前

2)开盘中

3)开盘后

4)其它时间:如突发事件

备注:进驻时间、进驻期限及进驻人员组成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及甲方要求确定。

第五条、合同期限

1、项目准备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7个月。

2、项目实操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12个月。

3、合同期满,如双方同意续约,则另行签订新的合同。

第六条、服务报酬及付款方式

1、服务报酬:

1)项目准备期(即从×年×月×日-×年×月××日)的月服务报酬为¥×万元整,合计为××万元。

2)项目实操期(即从×年×月×日-×年×月××日)的月服务报酬为¥×万元整,合计为××万元。

3)该价款包括策划、设计、创意、编制、监控、建议、培训、人工、材料、办公费、差旅费、税费、利润等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并经甲方确认合格所需的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付款时间及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当日,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准备期第一个月的服务报酬×万元。

除项目准备期第一个月之外,以后各月的服务报酬,乙方按工作进度表、工作计划及甲方工作单完成当月全部工作,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经甲方确认后,甲方于次月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个月的月服务报酬。

2)甲方应于进入项目实操期的第一个月五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项目实操期服务报酬×万元。

除项目实操期第一个月之外,以后各月的服务报酬,乙方按工作进度表、工作计划、及甲方工作单完成当月全部工作,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经甲方确认后,甲方于次月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个月的月服务报酬。

3)费用以电汇方式支付。

4)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等额发票。

3、其它:乙方由于项目需要进驻本项目上海现场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等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无须另行支付。

第七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应由甲方提出的相关文字及图片等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准确、完整。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提交所需资料明细,经甲方确认后,甲方于七日内提供。

2、甲方下发工作任务单时,应充分考虑到乙方为保证创作质量的合理时间。

3、按双方确认限定的时间推进计划,并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和成果及时进行审核或确认。

4、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成果有异议时,甲方需书面通知乙方,并应详细、明确地表明甲方的意见和建议。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予以修改和调整完毕,如乙方不予改正或逾期未提交改正过的方案和计划,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5、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第八条、乙方权利义务

1、指定以下人员组成本案广告专案工作组:

1)指导层: 项目总监: 创作总监:

2)执行层: 项目组长: 创意策划: 创意文案: 资深设计: 设计制作: 客户服务:

2、乙方保证该广告专案工作组应当由从事过二个以上与本项目同规模、同类型项目的房产广告创作、策划、设计等专业人员组成。甲方有权对该广告专案工作组人员的工作表现或业务水平提出意见,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二日内予以更换。

3、广告专案工作组的核心成员为:,,,该广告专案工作组的核心成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4、按照双方确认限定的时间及方案、计划等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担负的各项工作。

5、严格保守所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

6、乙方未经征得甲方同意,不得改动甲方提供的文字资料及相关图纸,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7、乙方所提供的各种创意设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乙方需保证向甲方提供的策划、创意、设计、方案等服务和作品的内容,包括所使用的图片、标志、用语、音乐、肖像、表现形式等均合法取得,保证有权使用并可用于甲方项目的使用和广告发布,乙方不得侵犯他人的着作权(版权)、肖像权等权利。如侵犯他人权利或违反相关规定的,由乙方承担责任、费用和行政处罚。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并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等、如甲方为继续使用而支付使用费的,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8、对于每一项设计,乙方应当按期向甲方至少提供二套不同设计(包括方案、说明和草图),各项设计应当明确其制作所需的材质、颜色等具体要求。由甲方选择或提出意见,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意见并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修改完毕,经甲方确认设计后出具图纸。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设计方案进行修改或重新设计。

9、乙方不直接与甲方的各外协公司接口,与所有外协执行公司的接口工作,由甲方全权负责。

10、在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工作成果范围内的所有平面表现设计稿中,乙方可附注其商标。

11、本合同项下服务内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另行委托第三方完成,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声明及保证

1、甲、乙双方依据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并在合同履行中严格遵守。

2、在本合同期内,乙方保证在此项目半径10公里区域内不再承接其它同类型项目或与甲方直接竞争的服务项目,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3、本合同的签订及合同中所确定的各服务项目,并不视为由乙方服务,甲方有权在合同期限内根据需要将部分或全部服务项目委托其他人,甲方亦有权通知乙方而减少服务项目,服务费用按比例相应减少。

第十条、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

1、合同期内如本项目发生重大调整或出现停建、缓建的,甲方有权提前十日通知乙方解除或暂停合同,双方按已履行的期限及本合同约定的月费用结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赔偿等;

2、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甲方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权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二向甲方追索违约金直到付清为止。

3、乙方未按计划期限或甲方通知调整后的进程时间向甲方提交方案、策划、设计等或有其它迟延提供服务的行为,每逾期一日,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二的违约赔偿,东鼎户外广告,并承担因乙方迟延交付工作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逾期达七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除此之外,如乙方所服务内容非因甲方原因发生三次以上迟延交付情况,乙方应承担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赔偿金,发生五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甲方可根据乙方前一阶段工作完成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如甲方决定提前解除本合同可提前五日通知乙方,双方按已履行的期限及本合同约定的月费用结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赔偿等;

5、合同期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或损害甲方商誉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乙方违反本合同其它约定的,经甲方书面通知限期改正或履行,而期满仍未改正或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之外,因乙方原因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 20%的违约赔偿金,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8、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可随时提前十日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双方按已履行的期限及本合同约定的月费用结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赔偿等。

第十一条、知识产权

乙方依据本协议所完成的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策划、创意、设计等工作成果,一经由甲方审核、确认并采用,其使用权、着作权(版权)、载体所有权等权利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用于广告发布、对外宣传以及再转让等,而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第十二条、保密责任

为履行本协议,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经营、业务、产品、技术等有关的文件、信息、图纸及软件等,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上述资料负有无偿保密义务,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免于散发、传播、披露、复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

第十三条、免责条款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乙方不能按期完成本协议项下之广告业务,乙方不负违约责任;但乙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次日内向甲方提供所发生的不可抗力的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如因不可抗力致使甲方不能按期履行本合同,甲方不负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次日内向乙方提供所发生的不可抗力的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如双方对本协议的执行及解释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附件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的附件系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同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协议的修改及补充

本协议条款系由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的,未经双方认可,任何一方不得对本协议条款做出修改或补充。一方提出变更并向对方发出书面文字,在双方没有签订补充协议之前,双方仍应履行本协议。

第十七条、其它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由中文制成,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的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由双方日后协商决定。

甲方:上海×房地产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广告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图文传真:021- 图文传真:010-

签订日期:×年×月×

篇3:项目营销广告宣传推广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武汉市__广告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_项目整体营销推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

营销推广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______项目的广告全程独家整合推广,全权负责汤逊湖项目营销广告的整体宣传推广与跟踪服务。

二、广告设计工作范围:

项目全程广告策划

项目全程跟进服务

项目全程创意与设计

说明:此内容仅包含广告策划、设计服务费,其他物料的制作与印刷、媒体广告实施及代理,发布需另外付费或另行签定合同约定。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进行媒体广告投放的实施。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为八个月,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日。

四、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1、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合同签定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总额的35%作为乙方项目启动资金,计人民币柒万柒仟元整。

2、剩余服务费总额的65%计人民币拾肆万叁仟元整,甲方分2次付给乙方,具体付款日期与金额如下:

1、__年__月__日前甲方付给乙方人民币柒万柒仟元整

1、__年__月__日前甲方付给乙方人民币陆万陆仟元整3、剩余65%服务费结算时甲方可根据销售代理公司的销售任务完成百分比情况控制应付款项金额。

4、每笔费用由乙方预先开具发票,甲方实际支付的款项以甲方汇入乙方指定帐号内为准。

五、整合传播实施费用,按双方另行确认的实际发生额分项支付.其中包括:模特费、摄影费、制版费、打样费、印刷费、制作费等所有策划设计工作之外的费用。

六、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项目图片和项

目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及时审定,整合乙方提交的各类策略方案、文案、图片等;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乙方提交的书面工

作文件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但甲方的建议与意见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应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设计稿后3日内及时完整的提出,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设计工作的进度、质量等,直到乙方工作得到甲方的认可。甲方应指定一位全权代表与乙方沟通,以避免多头决策而导致工作质量、效率下降。

4.乙方工作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或由于时间迟缓,阻碍项目相关工作进行时,甲方有权在提前30天通知乙方后终止合同。

5.在乙方尽职尽责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为保证乙方工作正常运转,甲方按双方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6.甲方所有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传真或邮件形式发给乙方。

7.甲方在事先未征得乙方同意下,合作期内不得另行委托其他公司进行设计、策划等广告代理事宜,否则视为违约。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承接甲方广告策划代理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业务。乙方应信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在开展广告代理活动中知悉甲方的有关情况和资料等负有保密义务。

2.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按甲方确认之正稿进行输出等业务。

3.有关广告设计制作稿件、作品,乙方应主动派人采取直接送达、特快速递或是电子邮件等形式与甲方沟通,不得延误。

4.若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时间付讫款,乙方有权单方面暂停设计、策划等实质性活动,由此而给甲方带来的任何损失,乙方概不负责。

5.在双方合作期间,乙方有权在乙方设计策划的所有平面、户外、影视作品上标注公司名称,并排在发展商、代理商之后。

6.乙方之阶段工作成果以光盘形式提交一式两份。

七、知识产权:

本合同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在所有款项结清后,其所有权归甲方,但在所有权归甲方后,乙方有权用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媒介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持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受法律保护,单方无权无故解除或修改合同。

双方若有争执,须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则双方同意按相关法律等程序办理。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__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开户行:

帐号:

日期:日期:

篇4:项目广告服务合同

项目广告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   项目委托乙方提供广告创意服务,双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服务期限】

1.自    年    月     日签署合同起,根据工作计划季度表时间进行广告物料的交付定稿,如因其他原因导致完成时间拖延,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商定。

2.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同意续签合同,按此合约内容,增加工作量可根据双方实际需要协商确定。

二、【服务内容】

1. 应甲方的要求,乙方提供本案的推广平面创意执行。

2. 项目广告各项工作内容,可参照附件所列             。

3. 乙方需根据工作计划季度表时间向甲方提供广告物料工作明细单所列各项工作内容。

4. 甲方必须保证对其提供给乙方进行广告创作所需的所有文件数据的真实合法性,以利乙方工作的设计创作。

5. 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内容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三、【服务模式及服务费用】

甲、乙双方约定项目服务模式为承包制。服务费用总额为¥    万元(人民币         整)。

四、【付款方式】

本合同自  月  日签定之日起开始生效,付款方式为预付制。首笔款项自签定之日后3日内预付40%,计       元(大写:     整)。后续60%于    3日内付清,计       元(大写:       整)。

乙方账户:

开户银行:

账    号:

公司名称:

五、【服务形式】

1. 乙方为甲方提供所列服务内容均须体现于文字、图纸、图片或其它形式的载体;但以上文字、图纸、图片、载体均属设计、创意范畴,并仅向甲方提交电子文件,不包括作为使用实体的制作、印刷、以及广告的发布代理、具体活动的承办和拍摄、租片诸事宜;如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实体的制作、印刷及广告的发布代理、具体活动的承办和拍摄、租片以及其他事宜时,得由双方另行签定合同或协议。这些合同或协议是独立于本协议的法律关系。

2. 印刷品的出菲林片、打样费不包括在工作费用内,具体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 乙方以服务小组的形式为甲方提供全案广告服务,以保证广告任务的准确完成。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根据乙方需要将本项目合法文件提供给乙方。

2. 甲方对于认可的乙方设计之样稿应及时签字以示确认同意,以便乙方制作完稿。

3. 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合同中规定的应由甲方提供的相关文字及图片等数据,并保证所提供的数据准确完整,甲方还需对其所提供的真实性与有效性承担责任。

4. 对于宣传所用图片,甲方要求乙方尽量以现实拍照、找寻自存图库为主要途径解决,乙方应保证图片的准确性、合法性。在特殊情况下,如需购买图片,则需要甲方认可后,乙方才有权购买,费用由甲方支付。

5. 出于广告宣传需要,而与第三方发生的费用(包括拍摄、翻译等),由甲方支付。

6.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督导、了解所委托之事宜。

7. 根据本合同中之规定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创意、设计和制作的广告作品须经甲方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发布。

2. 乙方应在平面设计稿完成并经甲方认可后,作成正式的电子文件或拷贝片交由甲方保存。

3. 乙方需对其所提供的图片文字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4. 乙方须按附件约定期限完成工作成果。

八、【甲乙双方声明及保证】

1. 乙方保证其所提供广告作品的内容及形式不违反现行的法律和法规,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因甲方原因违反上述保证,乙方有权说明并要求其改正。如甲方坚持,由甲方出具书面证明说明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原因违反上述保证,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 甲方专门指定一名专职人员及甲方委托的第三方代理公司有关人员协助甲方负责乙方广告工作的安排与验收。

3. 因甲方延迟付款给乙方造成损失或他方采取法律方式追索,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

4. 甲乙双方保证在遵守合同条约下,任何一方不得提出解除合同。

十、【保密责任】

为履行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提供经营、业务、产品技术等有关的文件、信息、图纸及软件等,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上述数据负有保密义务,并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用其所接受的数据免于滥用,惟甲方应事先以书面告之保密讯息为限。

十一、【合同的修改及补充】

本合同条款系由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未经双方认可,任何一方不得对本合同条约作出修改或补充,一方提出变更并向对方发出书面文字,在另一方没有签字承诺之前,双方仍应履行本合同。

十二、本合同中有一条款如被议定为无效,则与其无关的条款仍然有效,双方应继续遵照执行。

十三、有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决定。双方如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可向甲方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附件:1、广告物料工作明单

2、工作计划进度表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篇5:对项目进行广告策划与设计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项目进行广告策划、设计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代理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房产发展项目进行广告代理,负责该项目的广告策划、创意、设计、制作、发布、调研、公关活动、监控、广告效果评估代理事宜。

第二条代理期限

1、合作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期____月。

2、本合同所拟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协商同意,双方可就续签合作合同具体条款进行协商。合作期满,若双方未明示提出终止本合同合作条件,在未能及时续签合作合同情况下,则继续按本合同条款执行,直至新合作合同签订或任意一方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终止合作为止。

第三条代理内容

(一)代理费用包含的工作内容

1、宣传推广的总体策划思路及具体广告操作方案

2、各阶段的媒介策略和具体排期计划、媒介预算建议

3、应项目自身特点,结合市场状况,提供关于项目整合宣传策划方案;

4、报纸广告创意、撰文、设计、输出、发布等事宜(包括创意概念测试);

5、广播广告:创意、撰文、制作监控、发布(包括创意概念测试);

6、户外广告(含车身广告、站牌广告、路牌、灯箱等):创意、撰文、设计等事宜(包括创意概念测试);

7、杂志广告、电子媒体等:创意、撰文、制作监控、发布(包括创意概念测试);

8、公关促销活动的策划;

9、负责属于乙方发布的媒介的监控。报刊广告刊出后于5天内提供样报或于每月5日前提交上月的样报;

10、乙方于接受委托项目后,应就此推广项目设计出一套对项目品牌表达系统元素(风格、色彩、主要版式、字款)所有广告稿件中之固定元素摆放规范的固定格式,经甲方批准后,贯彻于整个广告活动中执行,并视需要不断对这一规范进行补充,且汇编成册。若是项目原有品牌系统则继续按原要求使用。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事项,需与乙方另行签订合同及另行付费(请提出订正内容)现场包装方案、楼书、宣传单张、展板、杂志广告、电子媒体等创意、攥文、设计、输出等事宜(包括创意概念测试);影视广告的制作、户外广告的制作、大规模的专项市场调查、公关促销活动的组织及特别委托印刷等需第三方发生费用的项目。

第四条广告运作规则

(一)甲方以书面方式委托乙方代理项目广告。

(二)严格按照规范的广告策划流程进行。策划流程的基本顺序如下:

签约立项市场调查策略制定创意构成广告表现客户审定广告发布财务结算意见反馈等。

签约后项目即进入具体操作阶段,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委托后日内须提供总体策划案,经甲方修改、审定、签字确认后,由双方按照总体策划方案,严格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分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并按照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媒介计划分步实施。为配合市场变化,甲方可随时提出修改调整总体策划方案。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于双方同意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好的总体策划方案,并及时更改媒介计划。

(三)各分项目将围绕以上基本流程进行,各分项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乙方依本合同中约定的收费或按所附的《广西时艺广告有限公司设计项目收费标准》向甲方提交正式的分项报价单;

2、甲方审定报价单,如无异议,经甲方盖章确认后作为正式的分项合同;

3、乙方依据彼此签字盖章的报价单(即分项合同),开始实际性的工作。

(四)乙方应就甲方委托的项目成立专案小组,并提供专案小组名单经甲方认可,如乙方要调整人员,需提前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认可。

第五条限制

乙方于接到甲方的具体项目广告代理委托后,则乙方不能再代理与甲方委托项目相同地段(即)的除广西南宁市房产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外的其他公司房地产项目的广告推广业务。

第六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所有乙方所提交的工作文件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甲方尽量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及时、完整地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甲方应指定一位全权代表与乙方沟通,以避免多头决策而导致工作质量、效率下降。

1、在乙方及时提交足够完整稿件供甲方审定情况下,甲方审定乙方提供的稿件,应在媒体规定的送稿时间之前完成,并留出让乙方根据甲方意见进行修改的时间。

2、甲方在媒体规定最后送稿时限并预留乙方修改时间前提下,有权利随时要求对稿件进行修改。但若签字定稿后,甲方再次提出修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应由甲方承担。若因甲方资料提供、审稿、定稿后再次修改所造成的工作延误,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与损失。乙方根据甲方签字稿输出胶片以后,若甲方再次提出修改要求,乙方根据修改稿重出胶片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6、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传真在内的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之效率,及未来之查证。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承接甲方广告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制作和代理业务,乙方应为甲方的相关资料保密。

2、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相关资料。乙方应按甲方确认之正稿进行设计/输出/印刷/制作/发布等业务并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经甲方确认之设计稿件、电子文件或胶片。乙方应提供报纸打样稿给甲方确认颜色偏差,若因乙方工作缘故导致成品与甲方确认之正稿不一致,从而致使甲方受损,乙方应赔偿给甲方相应的损失。

3、乙方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文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

4、在实施本合同的过程中,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第三方权利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如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5、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计划发布报纸(包括出现错版、错时、错稿等情况),由此导致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视事故轻重程度,扣罚乙方的代理费、追偿相应的投放费用;如属严重事故,甲方除按上述方式处理并有权即时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终止和解除条款执行。

6、乙方有责任为甲方向第三方争取最优惠的价格与条件。

7、在本合同终止或分项项目结束时,乙方须将所有创作物料(即包括印刷胶片及打样、报纸及其他媒体的输出内容以及项目图片设计稿、画稿、制版、输出、胶片及等)交回甲方。

8、具体项目的双方权利与义务以分项合同为准,分项合同没有规定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七条代理费

(一)收费范围与标准

1、乙方按报纸投放刊例价的%收取代理费,此代理费包括合作期间相关的前期市场资料及广告资料购买、媒介策划支持资料购买、广告设计及创意提交、重要的创意概念小范围测试、一般性制作费用、一般性常规广告效果评估;乙方应在提交媒体策划及计划的同时提供广告达到率及有效接触率与预估的比率进行比较,作为公司工作表现的参考。若甲方需要提供大量的数据及深层、广泛的调查评估,则须聘请第三者执行,由乙方提前天报甲方认可,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2、其他设计、制作、发布等费用:见附件《广西时艺广告有限公司设计项目收费标准》(由乙方出具,经甲方确认通过,每月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3、外地操作费:乙方因甲方广告推广工作需要而发生外地操作费用,如交通费、住宿费等,经甲方同意乙方按甲方有关差旅标准,提交实际费用单据,送甲方核准后实报实销。

4、乙方不接受甲方审定的制作费用,甲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完成工作。

5、以上付款,甲方将以方式支付,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的_____个工作日内,应向甲方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等额有效发票,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或扣除相应税金后支付。

(二)结算方式与时间

1、媒介发布费:甲方与媒介有合同关系的,由甲方向媒介单位直接支付,甲方与媒介结算方面的纠纷与乙方无关,甲方未向媒体支付媒介发布费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对于甲方与媒介无合同关系的,需经乙方支付媒介发布费的,必须是甲方在刊前个工作日前将所需媒介费用的%汇至乙方账户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其余的在乙方向甲方提交有关的样刊或播出证明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由于甲方不能按时将所需媒介款项汇至乙方账户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导致乙方不能按媒介计划执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完全收到甲方媒介发布费的情况下,乙方与媒体之间的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未向媒体支付媒介发布费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代理费:甲方在每月广告投放完毕,凭乙方提交样刊、样报及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当期广告评估效果、下一阶段推广策略,甲方可修改使用的当月广告电子文件经甲方确认无误后于每月日之前将上月媒介代理费付给乙方。

3、其他设计、制作费:甲方必须在报价单得到彼此正式认可,即分项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将分项合同价款的%作为首期款付至乙方账户或以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尾款%应于乙方移交成品或设计稿件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后个工作日内,将款项付至乙方账户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或按双方向第三方争取到的付款要求和方式将款项汇至乙方账户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唯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移交成品或设计稿件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或提出异议,否则视为甲方默认通过。

第八条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自然或社会原因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的有关报价资料若未经甲方签字认可,乙方就进行单独成品制作或媒介发布,均视为乙方违约,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甲方不作任何补偿。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3、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或各分项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应付而未付款项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在合作期内,若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时、准确提供甲方所需之稿件、电子文件等创作成品的,甲方有权按违约当月代理费的%向乙方收取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按合同终止和解除条款执行。

5、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在接受甲方的委托后,又代理与甲方委托项目相同地段(即)的除广西南宁市房产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外的其他公司房地产项目之广告推广业务,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按合同终止和解除条款执行。

第九条知识产权

对乙方依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经甲方确认之设计稿件,在相关款项结清后,其著作权归甲方。乙方在经甲方同意后可用其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媒介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出版发表。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和解除

(一)因解除而终止本合同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条款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及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2、一方违反上述约定导致合同其他方遭受损失或不利影响的,责任方应按违约当月代理费总额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三条免责条款

1、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提起诉讼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六条其他

1、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其它约定:

甲方:

乙方:

日期:

篇6:广告项目服务代理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某某华庭”的广告服务代理(包括平面创意、撰文、设计、策划)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合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某某华庭”项目的广告服务代理,全权负责本项目的广告创意、撰文、设计、策划等代理事宜。

二、 合作期限

委托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协议所拟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双方可续签协议。

三、 乙方工作内容

广告的创意、文案、软文撰写、设计、策划、影视创意等事宜,包括楼盘VI、报纸广告、夹报、宣传单张、海报、楼书、房展、展厅、喷画、广告折页、杂志广告、DM、邀请函、贺卡、现场POP、户外广告等平面设计、影视创意、影视脚本、活动策划方案、形象策划方案。

四、 双方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以第一个月作为合作试点,在完成第一个月合作后,甲、乙双方都有权对对方的工作情况、合作程度、是否违约等情况进行评判,以作为是否继续合作的基础。如甲、乙双方对对方的合作情况不满意,均有权解除余下时间的合作关系。

五、双方责任与权利

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 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2、 甲方有权及时地对乙方所提交的广告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但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应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应及时、完整地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的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

甲方:

乙方:

日期:

篇7:“诚信小铺 牵手之缘”诚信示范服务项目策划书_校外活动策划书_网

“诚信小铺 牵手之缘”诚信示范服务项目策划书

第一章   项目总结

1.0项目原由

“无人售货摊”考验着公众的诚信和文明,同样也是一种督促——别在人与人之间树立起一道不信任的“隔离墙”了!在我们周围,一个个诸如“偷一罚十”、“内有监控”、“请洁身自好”、“本店已与110联网”等告诫语林立,有意无意地将公众“有罪推定”,仿佛人人都是潜在小偷似的。在此情形之下,消费者似乎都成了“心地阴暗”的人,往往将“无人售货摊”认定为是在“钓鱼”,附近藏有摄像头,或“眼线”甚多。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可见一斑!

有人说过,“你信别人,别人也信你,不在于有人没人,全在信义。”笔者期待更多“无人售货摊”涌现,以信任换诚心,形成一股潮流,互相感染,以引领更多人走向诚信,以点点滴滴的小事,逐步修复我们快要失衡的社会道德。

1.1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牵手之缘”诚信示范服务

经营项目:生活日用品百货

项目宗旨:诚信乃立人之本,诚信乃万事之基。

服务宗旨:让每一份诚信都融入人的心灵 。

服务理念:真正的用爱关注,真正的用心服务。

个人愿景:最优质的服务,将诚信进行到底。

1.2服务简介

基本模式: 无人值守,无人销售;订单式服务,体验网购式的享受

服务内涵: “无人售货摊”卖的是“信任”,买的是“诚信”,折射出一种日渐稀缺的文明亮色。这种淳朴的互信民风,在当下社会,是多么的弥足珍贵!

马广海(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它(无人值守销售)的功能和作用,不在于它能够为大家提供便利的服务,实际上它是通过一种形式,一种方式来倡导诚信,或者是让大家提高诚信水平。总体来说,它的象征性、倡导性,设立无人售货站主要是为了提高大大于它在社会实践上的推广价值。

学生的诚信意识,“前段时间出现了很多诚信危机,我们设立无人售货站,就是为了让大学生有个提升自己诚信的载体。”

我们就想设立专门的无人看管售货亭,让诚信与责任的标志充满校园。

场所设计: 宿舍楼的一楼,不影响交通和美观。让每一位同学都能看到我们的展柜,都能欣赏我们的布置,给大家一个诚信、方便、舒适、快捷的购物环境。

1.3市场调研

目标客户: 在校大学生,

行业案例: 贵州大学艺术学院无人售货摊

山东交通学院汽车系大四学生孙凤慧的无人售货摊

滨州学院一个名为“小‘诚’故事”的无人售货站

重庆交通大学双福校区无人售货小摊有个名字叫“诚信小铺

南京理工大学无人售货摊

1.4管理

项目负责人: 张娟娟

聊城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大一学生

第二章  项目运作流程

2.1“牵手之缘”诚信示范服务的内容

大学生所需生活必需品在展柜中展示销售,每种商品都有价格标签,在展柜中张贴所有商品的价格表,同学们可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商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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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广告项目服务代理服务合同

网络服务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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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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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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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合同项目

1-2?代理内容:域名注册、虚拟主机、主机托管、主机租用、网站推广。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2?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全部合同权利义务由甲方_____承担,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

2-1-3?依照乙方要求,需要付______元(______元整),作为租用代理平台的费用,该费用并非产品预付款,不得要求退还。甲方如需要购买其它产品,需要另付预付款。

2-1-4?依照乙方规定就第一条之业务享受乙方指定的普通代理商价格。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_____标准不得低于乙方公开报价。

2-1-5?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2-1-6?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2-1-7?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认定普通代理商"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某级别"代理"、"地区代理"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总代理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总代理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2-1-9?与正式签署本合作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普通代理商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1-10?甲方与乙方的其他普通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2-1-11?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一)?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二)?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1-12?甲方如非_____nic授权代理,则不得以_____nic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世纪东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世纪东方相应损失。

2-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虽然作为本合同1-2条所述之业务可能成为甲方与客户服务合同中规定的服务项目,按照本合同约定,甲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建立合同关系并_____承担合同责任,乙方不与甲方的客户建立服务合同关系。

2-2-2?甲方递交的国际域名注册业务,由于实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经甲方递交,乙方便视为甲方及客户同意注册此域名,乙方将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及时实行注册;甲方要求的国内域名注册,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线申请及必需文件后,即开始进行查询、注册;虚拟主机设立和开通等其它业务必须在甲方预付款余额足够或收到甲方汇款凭证传真后按业务合同进行。其它业务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申请后及时处理。

2-2-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包括电话支持或qq支持,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面向客户。

2-2-4?及时将与甲方分销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甲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或在上的接链方式)。

2-2-5?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2-2-6?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2-2-7?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2-2-8?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2-2-9?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普通代理商管理规范。修订一旦作出,乙方会提前15天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乙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第三条?合同金额

3-2?代理平台租用金额为¥______?(人民币______元整)。

第四条服务期限

4-1?代理使用期限为一年,以代理注册成功之日起。

第五条?付款方式

在本合同签订之同时,甲方将代理平台租用费共计金额?¥______?(人民币______元整)支付给乙方。对于后续服务所需的费用,甲方在前一次付款款项的有效期结束之前一个月内支付乙方,本合同得以继续履行。

第六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与服务期限一致,见:4-1。

第七条?合同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7-1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甲方自动放弃_____代理网站程序的使用权,本合同即告解除。

7-2在甲方前一次付款款项的有效期结束后,如没有接到甲方第二次付款,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八条争议解决

8-1?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第九条不可抗力

9-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即告终止。

9-2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_____、政府行为等。

第十条其他约定

10-1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或者本合同有关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本合同关于合同的解释、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10-2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

10-3如果本合同任何规定根据适用的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10-4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0-5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及业界通行的理解和惯例进行,本合同内的标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10-6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篇9:对项目进行广告策划与设计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项目进行广告策划、设计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代理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房产发展项目进行广告代理,负责该项目的广告策划、创意、设计、制作、发布、调研、公关活动、监控、广告效果评估代理事宜。

第二条代理期限

1、合作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期月。

2、本合同所拟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协商同意,双方可就续签合作合同具体条款进行协商。

合作期满,若双方未明示提出终止本合同合作条件,在未能及时续签合作合同情况下,则继续按本合同条款执行,直至新合作合同签订或任意一方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终止合作为止。

第三条代理内容

(一)代理费用包含的工作内容

1、宣传推广的总体策划思路及具体广告操作方案(包括前期的市场资料搜集及与竞争对手优缺点比较、竞争对手近期的推广策略、营销状况、广告推广状况分析);

2、各阶段的媒介策略和具体排期计划、媒介预算建议(包括电视收视率、报纸阅读率等媒介资料的提供与分析);

3、应项目自身特点,结合市场状况,提供关于项目整合宣传策划方案及销售建议;

4、报纸广告创意、撰文、设计、输出、发布等事宜(包括创意概念测试);

5、广播广告:创意、撰文、制作监控、发布(包括创意概念测试);

6、户外广告(含车身广告、站牌广告、路牌、灯箱等):创意、撰文、设计等事宜(包括创意概念测试);

7、杂志广告、电子媒体等:创意、撰文、制作监控、发布(包括创意概念测试);

8、公关促销活动的策划;

9、针对目标消费群进行适当的市场调查;

10、负责属于乙方发布的媒介的监控。

报刊广告刊出后于5天内提供样报或于每月5日前提交上月的样报;

11、广告效果评估(包括目标消费群分析及对广告主张的接受程度、广告的到达率和有效接触率、广告表现分析、竞争品牌分析、下一步广告策略建议等);

12、乙方于接受委托项目后,应就此推广项目设计出一套对项目品牌表达系统元素(风格、色彩、主要版式、字款)所有广告稿件中之固定元素摆放规范的固定格式,经甲方批准后,贯彻于整个广告活动中执行,并视需要不断对这一规范进行补充,且汇编成册。

若是项目原有品牌系统则继续按原要求使用。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事项,需与乙方另行签订合同及另行付费

现场包装方案、楼书、宣传单张、展板、杂志广告、电子媒体等创意、攥文、设计、输出等事宜(包括创意概念测试);影视广告的制作、户外广告的制作、大规模的专项市场调查、公关促销活动的组织及特别委托印刷等需第三方发生费用的项目。

第四条广告运作规则

(一)甲方以书面方式委托乙方代理项目广告。

(二)严格按照规范的广告策划流程进行。

策划流程的基本顺序如下:

签约立项市场调查策略制定创意构成广告表现

客户审定正稿制作广告发布财务结算效果跟踪

意见反馈等。

签约后项目即进入具体操作阶段,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委托后日内须提供总体策划案,经甲方修改、审定、签字确认后,由双方按照总体策划方案,严格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分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并按照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媒介计划分步实施。

为配合市场变化,甲方可随时提出修改调整总体策划方案。

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于双方同意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好的总体策划方案,并及时更改媒介计划。

(三)各分项目将围绕以上基本流程进行,各分项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乙方依本合同中约定的收费或按所附的《设计、制作、发布收费标准》向甲方提交正式的分项报价单;

2、甲方审定报价单,如无异议,经甲方盖章确认后作为正式的分项合同;

3、乙方依据彼此签字盖章的报价单(即分项合同),开始实际性的工作。

(四)乙方应就甲方委托的项目成立专案小组,并提供专案小组名单经甲方认可,如乙方要调整人员,需提前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认可。

甲方与乙方的专案小组人员,每月至少召开两次工作会议。

(五)每应不少于一次召开双方高层工作会议,每提交广告效果评估报告,检讨广告效果,以指导和调整的广告策略,乙方应提交一次工作总结和

的工作计划,每年提交一次工作总结和的工作计划,每年提交一次全年的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

为配合市场变化,甲方可随时提出修改调整工作计划,乙方在接到甲方调整通知后个工作日内提交修改过的工作计划。

第五条限制

乙方于接到甲方的具体项目广告代理委托后,则乙方不能再代理与甲方委托项目相同地段(即)的除合生创展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外的其他公司房地产项目的广告推广业务。

第六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所有乙方所提交的工作文件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甲方尽量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及时、完整地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

甲方应指定一位全权代表与乙方沟通,以避免多头决策而导致工作质量、效率下降。

3、在乙方及时提交足够完整稿件供甲方审定情况下,甲方审定乙方提供的稿件,应在媒体规定的送稿时间之前完成,并留出让乙方根据甲方意见进行修改的时间。

4、甲方在媒体规定最后送稿时限并预留乙方修改时间前提下,有权利随时要求对稿件进行修改。

但若签字定稿后,甲方再次提出修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若因甲方资料提供、审稿、定稿后再次修改所造成的工作延误,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与损失。

乙方根据甲方签字稿输出胶片以后,若甲方再次提出修改要求,乙方根据修改稿重出胶片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6、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传真在内的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之效率,及未来之查证。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承接甲方广告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制作和代理业务,乙方应为甲方的相关资料保密。

2、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相关资料,在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缴交元的物料保证金。

乙方应按甲方确认之正稿进行设计/输出/印刷/制作/发布等业务并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经甲方确认之设计稿件、电子文件或胶片。

乙方应提供报纸打样稿给甲方确认颜色偏差,若因乙方工作缘故导致成品与甲方确认之正稿不一致,从而致使甲方受损,乙方应赔偿给甲方相应的损失。

3、乙方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文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

4、乙方需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经常与甲方交流。

并应于每个季度推广阶段结束时,免费向甲方提供广告效果评估(包括目标消费群对广告主张的接受程度、广告的到达率和有效接触率等);如需作更深层、更广泛的调查评估,需聘请第三者进行工作的,由乙方提前天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另外支付费用。

5、在实施本合同的过程中,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第三方权利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如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6、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计划发布报纸(包括出现错版、错时、错稿等情况),由此导致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视事故轻重程度,扣罚乙方的代理费、追偿相应的投放费用;如属严重事故,甲方除按上述方式处理并有权即时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终止和解除条款执行。

7、乙方有责任为甲方向第三方争取最优惠的价格与条件,乙方将从第三者中获得的全部折扣、代理费及奖励返回给甲方;双方一起或个别与第三者谈判,以任一方谈成的最优惠价为准。

乙方应按月将媒体提供的折扣证明提交给甲方。

8、在本合同终止或分项项目结束时,乙方须将所有创作物料(即包括印刷胶片及打样、报纸及其他媒体的输出内容以及项目图片设计稿、画稿、制版、输出、胶片及等)交回甲方。

9、具体项目的双方权利与义务以分项合同为准,分项合同没有规定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七条代理费

(一)收费范围与标准

1、乙方按报纸投放刊例价的%收取代理费,此代理费包括合作期间相关的前期市场资料及广告资料购买、媒介策划支持资料购买、广告设计及创意提交、重要的创意概念小范围测试、一般性制作费用、一般性常规广告效果评估;乙方应在提交媒体策划及计划的同时提供广告达到率及有效接触率与预估的比率进行比较,作为公司工作表现的参考。

若甲方需要提供大量的数据及深层、广泛的调查评估,则须聘请第三者执行,由乙方提前天报甲方认可,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2、其他设计、制作、发布等费用:见附件《设计、制作、发布等收费标准》(由乙方出具,经甲方确认通过,每月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3、外地操作费:乙方因甲方广告推广工作需要而发生外地操作费用,如交通费、住宿费等,经甲方同意乙方按甲方有关差旅标准,提交实际费用单据,送甲方核准后实报实销。

4、乙方不接受甲方审定的制作费用,甲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完成工作。

5、以上付款,甲方将以方式支付,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的同时,应向甲方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等额有效发票,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或扣除相应税金后支付。

(二)结算方式与时间

1、媒介发布费:甲方与媒介有合同关系的,由甲方向媒介单位直接支付,甲方与媒介结算方面的纠纷与乙方无关,甲方未向媒体支付媒介发布费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对于甲方与媒介无合同关系的,需经乙方支付媒介发布费的,必须是甲方在刊前个工作日前将所需媒介费用的%汇至乙方账户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其余的在乙方向甲方提交有关的样刊或播出证明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由于甲方不能按时将所需媒介款项汇至乙方账户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导致乙方不能按媒介计划执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在乙方完全收到甲方媒介发布费的情况下,乙方与媒体之间的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未向媒体支付媒介发布费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代理费:甲方在每月广告投放完毕,凭乙方提交样刊、样报及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当期广告评估效果、下一阶段推广策略,甲方可修改使用的当月广告电子文件经甲方确认无误后于每月日之前将上月媒介代理费付给乙方。

3、其他设计、制作费:甲方必须在报价单得到彼此正式认可,即分项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将分项合同价款的%作为首期款付至乙方账户或以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尾款%应于乙方移交成品或设计稿件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后个工作日内,将款项付至乙方账户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或按双方向第三方争取到的付款要求和方式将款项汇至乙方账户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唯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移交成品或设计稿件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或提出异议,否则视为甲方默认通过。

4、其他费用:由乙方按期提供有关费用的结算单向甲方收取款项,如外地差旅等,甲方应在收到结算单个工作日内审核无误后付款,如有异议,应在个工作日内及时知会乙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自然或社会原因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的有关报价资料若未经甲方签字认可,乙方就进行单独成品制作或媒介发布,均视为乙方违约,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甲方不作任何补偿。

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3、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或各分项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应付而未付款项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在合作期内,若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时、准确提供甲方所需之稿件、电子文件、胶片、带等创作成品的,甲方有权按违约当月代理费的%向乙方收取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按合同终止和解除条款执行。

5、甲方于向乙方退还物料保证金。

若乙方未能及时完好归还甲方提供之物料,甲方有权相应扣除其物料保证金并追究其责任。

6、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在接受甲方的委托后,又代理与甲方委托项目相同地段(即)的除合生创展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外的其他公司房地产项目之广告推广业务,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按合同终止和解除条款执行。

第九条知识产权

对乙方依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经甲方确认之设计稿件,在相关款项结清后,其著作权归甲方。

乙方在经甲方同意后可用其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媒介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出版发表。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和解除

(一)因解除而终止本合同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当月代理费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条款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及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2、一方违反上述约定导致合同其他方遭受损失或不利影响的,责任方应按违约当月代理费总额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三条免责条款

1、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

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提起诉讼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六条其他

1、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其它约定:

甲方:

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或授权签约人):

篇10:项目方案设计服务合同书

**酒店照明设计服务合同

委托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设计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灯光照明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等文件签订。

第一条. 工作范围

本项目的照明设计区域及范围如下:

室内照明部分:酒店裙房及主体建筑所有室内空间,酒店式公寓大堂及标准层公共空间部分室内照明设计。

室外泛光照明部分:酒店区域全部裙房及主体部分室外夜景照明设计,含所有建筑外立面的照明设计,外立面店招、广告位的照明设计,场地内及周边的道路照明设计,室外广场广告设施、导视设施的照明设计,室外环境景观的照明设计。

第二条. 报告或分析(要求提供)

1.灯具设备预算概估;

2.主要空间照度分析;

3.照明控制系统图。

第三条. 基本服务

1.乙方应与甲方代表及其他顾问单位碰面并进行与照明设计有关的会议;

2.乙方应出席由甲方代表召开的合理次数的会议,并应提前十天通知以避免争议;

3.乙方设计师出席设计协调会议、现场调试的次数以8 次/两天为限,额外的次数将以额外服务另行协商收费。

4.乙方监管施工的质量和效果。

5.由**酒店管理公司负责控制进度和效果。

室内照明设计

阶段一: 方案设计阶段

1.与甲方代表及室内设计师沟通,明确项目定位及设计目标;

2.准备初步的照明概念或意向来表现不同的照明效果;

3.提供主要区域的灯光场景效果图;

4.对甲方进行方案汇报,以Power Point 方式进行。内容包括设计概念、灯光场景效果图、主要空间照度计算、相关参考图片、灯具基本形式、造价估算等;

5.该阶段文件以 A4 文本形式,提交4 份给甲方。同时提交电子版一份。

注:该阶段工作需要甲方提供室内设计方案及扩初阶段图纸,在图纸资料齐全后20 个工作日内完成。

阶段二 扩初设计阶段

1.提供初步的灯具布置图,包括平面及天花灯具点位图;

2.提供初步的灯具控制图,包括回路划分与分布;

3.提供照明用电负载,供机电设计单位配电使用;

4.对非一般的灯具固定方式,与室内设计单位协调安装节点。

注:该阶段工作需要甲方提供室内设计施工图纸,在甲方认可方案设计阶段完成且图纸资料齐全后15 个工作日内完成。

阶段三 招标图纸设计阶段

1.依照项目发展的情形,更新或修正相关的设计图面,来说明变更之处;

2.提供灯具布置图、灯具回路图、灯具表及控制表等;

3.对特殊的灯具固定方式或施工方式,提供相关的大样图;

4.提供灯具及控制系统招标所需的一般性规范;

5.提供灯具规范及细部图面,包括灯具描述、厂牌型号、光源类型、瓦特数、产品特性及厂商联系数据等;

6.提供最终的灯具设备及控制系统预算(甲方要求下提供)。

7.该阶段文件以 A3 文本形式,提交4 份给甲方。同时提交电子版一份。

注:该阶段工作在甲方确认扩初设计阶段完成后15 个工作日内完成。

阶段四 招标、施工及完工阶段

1.协助甲方评选灯具厂商或承包商;

2.审核施工制造图、灯具样品及控制设备;

3.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图纸与现场状况不符合时,设计师应指导施工单位进行调整;

4.在甲方要求下至现场视察灯具的安装情形,乙方之现场视察与承包商之现场监工不同;

5.协助现场进行灯具对焦及场景设定;

6.提供验收清单,记录现场与设计不符之处,并协助甲方提出解决方案。

建筑外观照明:

阶段一 方案设计阶段

1.与甲方代表及建筑师沟通,明确项目定位及设计目标;

2.准备初步的照明概念及意象来表现不同的照明效果;

3.依此概念提供灯具的造价估算;

4.对甲方进行方案汇报,以Power Point 方式进行。内容包括项目分析、效果图、相关参考图片、灯具基本形式等;

5.该阶段文件以 A4 文本形式,提交4 份给甲方。同时提交电子版一份。

注:该阶段工作需要甲方提供建筑外观效果图及施工图纸,在图纸资料齐全后20 个工作日内完成。

阶段二 招标图纸设计阶段

1.依照项目发展的情形,更新或修正相关的设计图面,来说明变更之处;

2.提供灯具点位图、灯具回路图、灯具表及控制表等;

3.对特殊的灯具固定方式或施工方式,提供相关的大样图;

4.提供灯具及控制系统招标所需的一般性规范;

5.提供灯具规范及细部图面,包括灯具描述、厂牌型号、光源类型、瓦特数、产品特性及厂商联系数据等;

6.该阶段文件以 A3 文本形式,提交4 份给甲方。同时提交电子版一份。

注:该阶段工作在甲方确认方案设计阶段完成后20 个工作日内完成。

阶段三 招标、施工及完工阶段

1.协助甲方评选灯具厂商或承包商;

2.审核施工制造图、灯具样品及控制设备;

3.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图纸与现场状况不符合时,设计师应指导施工单位进行调整;

4.在甲方要求下至现场视察灯具的安装情形,乙方之现场视察与承包商之现场监工不同;

5.协助现场进行灯具对焦及场景设定;

6.提供验收清单,记录现场与设计不符之处,并协助甲方提出解决方案。

第四条. 额外服务

以下是不包括在上述工作范围的例子,将以额外服务计费,开始工作前需先得到甲方之书面同意:

1.因甲方要求之大规模室内设计或建筑设计变更,致使已经完成的照明设计需要大规模变更时,将以额外服务计费;

2.经由甲方确认的照明设计,若甲方要求其它可行照明方案或工作范围时,将计以额外服务收费;

3.甲方若有要求乙方设计师出席协调会议或现场调试,超过约定次数的将以额外服务收费。每人次每两天的费用为20__ 人民币;

4.因甲方要求制作照明模型、实验室测试或是收集研究数据所花之时间将以额外服务计费。

第五条. 非服务项目

1.与灯具固定相关之土建结构措施;

2.灯具管线配置规格、回路系统;

3.紧急照明、安全照明、逃生照明设备;

4.执照或许可证的取得,参与申请符合政府能源法规的认定及出席政府部门的公听会不在工作范围内。

第六条. 费用

室内照明设计、建筑泛光照明费用为: 万元

第七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合后,规划设计部通知项目开始后,甲方支付预付款 %即 万元

2、室外概念方案设计阶段完成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 即 万元,室内概念方案设计阶段完成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 即 万元。

3、室外施工图纸设计阶段完成经甲方审核确认后5个工作日支付 即 万元,室内施工图纸设计阶段完成经甲方审核确认后5个工作日支付 即 万元。

4、协助甲方完成施工招标及所有顾问工作,即灯光照明设备等施工完成后10工作日内支付 即 万元。

额外服务费用:任何不在合同内的工作项目通称为额外服务,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而定。

第八条. 发票

付款方式按设计进度支付,乙方完成相应阶段工作并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提送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付款相应顺延。

甲方于10 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到乙方的公司帐户。

单位名称:上海圣德照明设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金杨支行

账户:

第九条. 违约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应退还甲方已付的签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经甲方确认合格的按实际工作量支付,乙方存在过错的除外;

2 .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甲方逾期支付设计费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逾期20 天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此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若乙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的,乙方应立即进行修改或补充,并视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须另行补足;

4.本合同约定的工作阶段对应的工作内容乙方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甲方工程正常进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返还已收取的设计费,并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违约金;

5.乙方每个阶段工作成果须经甲方书面确认无异议之后方可开展下一阶段工作;乙方提交设计成果后,甲方在两周内未予回应的,视为认可该阶段工作成果。

第十条.

上海艾华酒店管理公司为本项目总顾问单位,负责监管本项目的设计质量控制、进度和效果,否则连同乙方一起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是与上海圣德照明设计有限公司签约的,乙方不得进行任何转让设计的行为,否则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违约条款赔偿甲方。

第十一条.知识产权

1.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设计资料、方案等具有合法、完全的知识产权,若由于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提供的设计资料、方案等造成纠纷的,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应保证不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3.乙方对如上所述的保证不因合同中止、终止、解除、无效或履行完毕等而免除。

第十二条. 纠纷解决

若本合同项下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的,经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争议未解决前甲方暂不支付相应阶段费用。

第十三条. 签订

本合同壹式肆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双方各持贰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年 月 日

附件一: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二:设计任务书

附件三:廉洁协议

附件二**酒店-灯光照明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任务书

为明确**酒店灯光照明设计的要求、范围、设计成果及提交周期等相关事宜,现将设计任务予以明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酒店

(二)项目整体功能的定位:五星级酒店是一座集酒店、公寓、会议、娱乐等多功能定位的五星级酒店。项目建成后,酒店将拥有 间客房、 间公寓及相关配套的公共餐饮、会议、娱乐、健身设施。

(三)项目地址:

(四)项目建设规模

1、项目规划建设指标及设计规划:

(1)规划净用地面积: 平方米;

(2) 总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3)用地使用性质:商业;

(4)容积率不大于 ;

(5)建筑密度:不大于 %

(6)建筑高度:主体建筑高度 米;总高度 米

2、项目建筑综合体的描述

(五)项目周边环境及交通

项目地块位于: 。

(六)项目建设周期及进度安排

1、项目目前已完成地块勘查、规划设计、施工用电、交通环评、规划审批等工作,根据政府要求预计近期开工。

2、项目预计建设总工期为 个月(自 年 月至 年 月)其中,主体建设(含地基和基础结构施工) 个月,预计 年 月开始进入全面装修施工期,具体施工进度的时间安排待施工单位确定后进一步明确。

二、设计依据

甲方提供的设计任务书;

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及文件;

国家、地方等的有关规范及标准:

《城市夜景照明技术指南》(北京照明学会)

《市政工程设计技术管理标准》(1993年)

《建筑工程设计技术管理标准》(1993年)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__)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__)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程》(JGJ/T16-92)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9-20__)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5-20__)

《室外环境照明指南》(CIE-37)

《都市城区照明指南》(CIE-92)

12 《泛光照明和装饰工程照明指南》(CIE-94)

13 《城区照明指南》(CIE-136)

设计范围、内容及阶段

设计范围:

室内照明部分:酒店裙房及主体建筑所有室内空间,酒店式公寓大堂及标准层公共空间部分室内照明设计。

室外泛光照明部分:酒店区域全部裙房及主体部分室外夜景照明设计,含所有建筑外立面的照明设计,外立面店招、广告位的照明设计,场地内及周边的道路照明设计,室外广场广告设施、导视设施的照明设计,室外环境景观的照明设计。

设计内容

室内照明设计:

室内相关空间灯具及光源选型建议,空间照度及色温、照明艺术效果把控,相关灯具造价分析比选。

室外泛光照明设计,包含照明效果设计、电气设计、安装构造设计:

酒店、酒店式公寓裙房及高层主体建筑外立面照明设计。

外立面店招、广告位照明设计。

场地内及周边的道路照明设计。

园区各个主要出入口及周边各广场照明设计。

酒店入口、广场和酒店庭园照明设计。

室外环境景观所涉及所有区域照明设计。

屋面景观照明设计。

室外广场广告位、标识照明设计。

随不同阶段编制不同深度的、真实可靠的造价书。造价书应至少分为外立面照明部分和景观照明部分。

设计阶段

概念方案设计阶段、方案深化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配合阶段。

四、设计要求

4.1总体要求

4.1.1照明设计应以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和室外环境景观设计为依据,从城市的观念入手,结合当地的历史文化及地域特色,运用现代照明设计手法,创造出具有生命力的照明主题,做到技术与艺术的交融。

4.1.2照明设计应着力表现建筑与景观特质,强调照明城市效果,塑造能够表达城市意向的光环境,形成万达广场独特的个性和商业氛围。

4.1.3照明设计效果应富有时代气息,符合现代审美品味,重点突出城市地标性建筑和突出购物广场热闹繁华的商业气氛,并与其特殊的使用功能及重要地段的地位相匹配。应该按照本项目中的商业、酒店等功能分类,区别对待,强调以照明营造商业氛围和艺术效果,在设计中应该重点突出、层次分明,并须考虑节假日和非节假日不同时段的照明效果。

4.1.4照明设计还应考虑附属建筑、地下车库出入口、室外标识及广告灯箱等的照明效果,并对室内灯光设计给予建议,以协调照明的整体设计,同时要注意有效控制商业活动的照明对酒店、办公楼、公寓等的不利影响。

4.1.5酒店部分的夜景照明设计应符合酒店的特性,做到既彰显建筑形象又沉稳内敛,应注意避免对入住客人的影响。

4.1.6照明灯具的选择,应结合建筑外立面、景观设计的风格特点,通过设计合理的构造处理,选择适合的照度标准,使用节能的光源和灯具,精心设计制定照明方案和控制系统,节省造价及节约能源。灯具应考虑日间效果,高大灯具应考虑悬挂广告旗的效果。

4.1.7灯光设计中所使用的照明设备,特别是电气设备和控制系统应是技术成熟、安全可靠的产品,并便于维修管理。

4.3各阶段工作要求

4.3.1概念方案设计阶段

1收集设计基础资料(包括甲方提供的建筑设计、外立面设计、环境景观设计等资料),了解项目定位、设计原则、设计范围以及设计目标等建设需求。

2针对地域、建筑、以及环境景观等夜景观条件作出设计分析,确定整体设计构思、灯光主题概念以及表达此概念的主要手法。设计应符合当地市政等政府管理部门对室外广告、亮化工程等的规定。

3确定主要夜景组成部分的设计方案及照明方式。

4估算夜景照明用电量,完成方案设计概算书,说明是否满足限额设计的要求。

5设计成果要求:

(1)设计方案图册(A3规格)。

(2)照明设计方案所需各部位效果图、鸟瞰图及多媒体资料。

(3)体现设计意图所需的剖面图、节点草图等。

(4)灯具的型号和数量。

(5)设计方案演示文件电子光盘1份。包含且不限于PPT、PDF等格式。

(6)投资估算书附于方案图册后。

4.3.2方案深化设计阶段

在确定中标方案后,由中标方案设计人进行方案深化设计工作。方案深化设计阶段设计人应在理解甲方意图条件下完成照明设计方案的调整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按照政府审批通过的建筑和景观设计方案及甲方的深化设计要求和预设效果,与建筑师、景观设计师充分沟通,理解建筑和景观设计意图,据此进行照明方案深化设计。

2应与外立面设计、幕墙设计、景观环境设计、导向系统设计、广告、店招设计等各专项设计密切配合,达到整合设计资源及万达广场整体设计效果。

3与甲方讨论确定灯光设计效果的条件准则,例如照度要求、表现颜色、用途、色温等。

4与甲方讨论确定照明控制系统的初步选择。

5在达到甲方深化设计要求后,由甲方发出书面确认,作为方案深化设计阶段完成的标志,即进入下一步施工图设计阶段。

6方案深化设计阶段完成,设计人应向甲方提交如下设计成果:

(1)照明设计方案定稿所需各部位效果图、鸟瞰图及多媒体资料。

(2)体现设计意图所需的灯位图、剖面图、节点详图等。

(3)调整的设计概算书。

(4)以下资料:

1)所有的灯具的选型、尺寸、光源、瓦数、色温、平均寿命、防护等级等。

2)安装节点设计图样。

3)控制系统说明和场景设计说明。

4)与电气方需结合的电量计算,工程招标文件的准备。

5)灯具和工程投资概算。

6)各区域照度、亮度值,尤其各商业入口、车库入口、广告牌、墙体泛光、屋顶。

4.3.3施工图设计阶段

1设计人进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依据为经甲方集团规划部门审查确认的夜景照明初步设计图纸及修改意见,以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定。

2按照甲方确认的深化设计方案及甲方的进一步设计要求,进行深入的技术设计,进行配电系统及控制系统的设计。设计人负责施工图各种报审配合工作,负责与该项目主体建筑设计院配合图纸图签、盖章等事宜。

3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人应主动与建筑设计单位和景观设计单位、外装设计单位、导向设计单位等积极配合,将照明设计与建筑设计、外装设计、导向系统设计、景观设计等密切相结合。应将甲方确定的照明施工图提交建筑设计单位、幕墙设计单位等,以便进行设计预留。

4根据需要施工图阶段可分为一版施工图和二版施工图。一版施工图用作配合幕墙设计及夜景说明招标用,二版施工图是进行各专业配合后的完整图纸。

5在达到甲方施工图设计要求后,由甲方发出书面确认,作为施工图设计阶段完成的标志,即进入下一步施工配合阶段。

6施工图设计阶段完成后,设计人应向甲方提交如下设计成果(在按合同要求提供规定套数的正式的设计文件外,还应将相应电子文档刻光盘2套提供给甲方):

(1)施工图设计说明。

(2)照明灯具布置平面、立面、剖面图。

(3)电气设计平面、立面、剖面图。

(4)施工大样图及安装节点详图。

(5)配电系统一次线路图。

(6)控制系统二次线路图。

(7)主要设备材料表。

(8)工程量清单预算书。

(9)灯具图册(含外观、尺寸、光源、电器等详细技术参数)。

(10)各区域用电功率统计表。

(11)各区域设计照度标准说明。

(12)协助提供主要灯具样品,确认以及进行封样。

注:a、施工图阶段完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其深度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b、图纸规格应以保证审核和施工要求为前提。

c、应提供配合工程招标所需的技术文件。

4.3.4施工配合阶段

施工配合阶段设计人应及时解答施工安装单位的疑问,积极配合施工安装单位正确完成照明灯具和电气系统的施工安装。

1对施工安装单位所提交的有关灯光系统的资料及灯具样品(如设备样本、详细技术资料等)进行审阅及确认。

2派出设计代表到施工现场做有关设计服务,参加工程协调会不少于4次。

3根据甲方或施工现场需要,对于需要修改设计或补充设计资料及时反馈。

4参与审查并确认有关照明设备的采购、调试。

5参与竣工验收,记录并提供有关施工工作中的需修正完善的内容。

6检查所有由施工承包商所提交的竣工资料(如竣工图、主要设备资料、运行和维修手册)。

7负责测量竣工后的夜景照明等照度曲线,和等亮度曲线(1cd/m2间距)。

4.3.5控制系统及计量方式

1为方便不同的公司管理和计费,供电系统建议分楼、分区、分业态进行单独供电,单独计量。

2对整个夜景照明进行集中智能照明控制,控制系统根据不同的场景进行控制。在中控中心进行控制,有BA的纳入楼控系统。

3室外环境照明配电箱根据面积、容量的大小,可分散布置。

5成果提交时间要求

5.1概念方案设计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工作日。

5.2方案深化设计阶段:概念方案确认后,25个工作日。

5.3施工图设计阶段: 方案设计确认后,25个工作日。

注:各设计阶段,须提供主要材料样板和工艺做法说明。

**酒店

年 月

附件三

廉 洁 协 议

在甲乙双方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为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甲乙双方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三、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其个人或其他第三人承担的费用。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开展业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如甲方工作人员确因实际情况须参加宴请、进行娱乐活动的,须事先按行政隶属关系报上一级批准。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六、乙方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合同相关的业务。

七、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或给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其个人费用,或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或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八、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与乙方继续合作。

九、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