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维修施工方案怎么写精品3篇
发布于2024-01-18 06:34,全文约 2658 字
篇1:道路维修施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响____________县创卫办要求综合整治小区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道路维修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条:工程期限、合同金额、付款方式
1、本合同工期为________天
2、工程总造价: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即开始进场施工。施工结束后经甲方验收合格,按预算价下浮________%结账。乙方出具由税务局监制的有效发票。(工程预算见附件)
3、预留工程造价的________%,即玖仟元整为工程质保金,保修期两年,两年后返还,若两年内出现由工程质量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及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的进行施工,如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关规定,乙方负责无偿维修或返工,否则将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2、乙方必须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完工,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工程顺延。非不可抗力因素形成的工程延后,视为违约,并赔偿甲方工程总造价________%的违约金。
3、使用过程中,如出现由工程质量造成的问题,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后应及时负责维修。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保证质量,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否则,应及时、按照甲方要求更换。
2、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若达不成一致,可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红线外进场道路维修工程施工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将钻孔工程施工委托乙方进行,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列》等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河北钢铁集团鑫达钢铁有限公司场地爆破钻孔工程。
二、工程地点:河北钢铁集团鑫达钢铁有限公司院内。
三、工程范围:钻孔(钻孔直径80mm)。
四、承包方式:甲方仅提供施工用水、电。
五、工程价款:
1、钻孔:包干价32元/m。
工程总价:以工程量实际发生量为结算依据,含税,现金结算。
七、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预付款无,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开具全额当地发票,付清全部工程款。
八、双方责任:
1、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
2、甲方按照国家施工规范、施工标准验收;
3、乙方进场前必须与甲方安环处签订安全施工协议,动力处签订安全用电协议。
4、乙方施工用材料必须有合格证、材质单及化验单,双方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施工规范施工;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甲方设备损坏及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伤亡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9、乙方施工场地必须清洁,物品摆放有序,废料定点堆放。
九、施工工期:按甲方要求,由甲方原因工期顺延。
十、本合同一式六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代表:
乙方:
签订日期:
篇3:红线外进场道路维修工程施工协议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发包方拟实施流域水电站开发工程总承包,发包方与承包方于 年 月 日在友好协商,达成施工协议,接收承包方的合同价约 人民币(以实际结算工程量为准)作为工程施工、完成和修补缺陷等的投标价,达成如下施工协议:
1、计价方式;工程项目单价采用《四川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__》为计算依据(二级一类取费计算),材料费、人工费采用工程价所在地每季度公布的价格调差计算,工程完工验收标准按07标准执行验收。
2、由承包方向发包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万元。
支付方式和期限:
(1)、在签订本协议书当日支付 万元,本合同自发包方收到该履约保证金生效,逾期未支付该笔款项本协议不生效;
(2)、自承包方接到进场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支付 万元;
(3)、余款 万元在承包方收到开工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支付 万元。
发包人不接收银行履约保证金保函。
承包人支付的履约保证金担保合同履行的期限在发包人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前一直有效。
发包人应在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后 天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包人。
3、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另计,取费率为工程总价的 %,临时工程费用为工程总价的8%,据实结算。
4、本合同自发包方收到第一笔履约保证金生效。
5、每月的工程进度款承包方在收到承包方报送的价款结算申请书及相关资料后七日内完成审核。
承包方每月 号申报当月工程量,次月 号内发包方审核完毕并支付工程量的 %工程进度款。
双方按此方式结算至工程完工。
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扣除工程款总价的 %作为工程质保金,工程尾款在工程完工一个月之内支付给承包方,质保金在工程竣工一年后(验收合格)支付给承包方。
6、发包方必须保证承包人中标,如果承包人未能中标,则由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费 万元人民币。
7、如果承包方入场施工后,没有垫资 万元工程款的,则承包方向发包方赔偿 万人民币损失。
8、如果发包方不能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承包方不得以此为由停工,但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资金占用损失。
发包方如果未支付进度款超过 个月,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按欠付工程进度款承担利息(银行贷款利息的3倍)并以水电站的产权作抵押。
9、炸材购买、管理由发包方统一购买保管,承包方在发包方库房领用,价格按市场价计算(在工程款中扣除)。
10、承包方保证按照合同规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承包方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11、施工期间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含法律责任均由承包方承担,未经发包方认可承包方不得私自停工,不得转包、分包。
民工保证金由承包方缴纳和承担。
本工程总工期为 个月。
在30个月完不成每月罚款 万,提前完工一个月奖励200万,以此类推。
12、本协议为自愿协议,招投标程序完善后双方补充协议或其他文书对合同进行完善,如有异议以本合同为准。
13、本合同书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两份,副本四份),发包方执叁
份(包括正本一份),承包方执叁份(包括正本一份)。
发包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