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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热门四篇

发布于2024-01-18 09:59,全文约 6368 字

篇1: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东营市事业单位岗位竞聘上岗指导意见的通知》(东人社发〔20xx〕5号)和省、市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如下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事业单位社会职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要求,建立与完善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符合事业单位特点、适应不同类型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优秀人才能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

二、聘用原则

(一)按岗聘用、总量控制的原则。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为基础,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数量、类别、等级总量控制。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先入轨、后规范的原则。实现事业单位岗位的全面聘用,专业技术岗位暂按各层级的最低等级聘用。

(四)以人为本、积极稳妥的原则。事业单位要以人为本,深入细致地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推进岗位聘用工作,确保好事办好。

三、聘用范围和条件

(一)聘用范围

1、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

2、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况的,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实行竞聘上岗:

(1)事业单位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后首次聘任的 ;

(2)工作人员调出或退休等自然减员出现岗位空缺的;

(3)聘任期满,需要重新确定拟聘人员的;

(4)根据干部管理工作需要,定期进行轮岗交流的;

(5)经批准调整了岗位设置方案的;

(6)其他需要竞聘上岗的。

3、事业单位以下几类岗位可暂不列入竞聘上岗的范围:

(1)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岗位;

(2)因岗位任职条件特殊不宜公开竞争的岗位;

(3)其他任免机关认定不宜进行公开竞争的岗位。

4、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暂不参加竞聘上岗。

(二)聘用基本条件

1、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基本条件:

(1)岗位设置方案已按干部管理权限经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

(2)事业单位人员的岗位明确;

(3)制定科学的岗位竞聘实施方案。

2、事业单位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

②具有良好的品行;

③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其中高、中、初各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本行业、本单位岗位需要、职责任务和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还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四、竞聘程序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成立聘用小组。聘用小组成员由单位主要(或分管)领导、人事(政工)负责人及相关部门人员等5至7人组成,研究制定本单位的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竞聘上岗工作。

2、研究确定竞聘方式。根据单位集体领导研究意见,经全体职工共同确定竞聘方式。

3、制定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

4、公布竞聘岗位。岗位名称、任职条件、聘期和工资待遇等事项。

5、个人报名。

6、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竞聘人员进行公示。

7、组织竞聘。采取答辩、测试或考核等方式进行竞争。

8、确定拟聘人员。根据竞聘成绩、推荐意见等,研究确定岗位拟聘人员。

9、公示拟聘人员,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天。

10、审核认定。公示期满无异议,将岗位拟聘结果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管理岗位拟聘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核备案。

篇2: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县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精神,引入竞争机制,建立乡镇卫生院人员竞争上岗、全员聘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切实优化医务人员队伍结构,提高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促进我院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

二、基本原则

㈠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㈡ 坚持尊重知识,注重实绩的原则;

㈢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㈣ 坚持按核定的编制设置岗位的原则。

三、科学设置岗位

根据编制数,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和专业技术职务高、中、初等级设置要求,结合我院自身实际,突出重点,科学合理设置科室及岗位。科室应一次性设置,不要求统一,对职能相近相似、工作量不足的应精简合并。专业技术岗位 的设置以医、药、护、技等岗位为主体,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设置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其中医药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不得低于总岗位的80%,从事公共卫生服务岗位应占编制总额的20%~40%。确需设置工勤技能岗位的其比例不得超过编制总额的10%。

四、工作人员竞聘定岗

㈠ 竞聘对象。我院现有在编正式工作人员;20xx年12月31日前进入我院的临时聘用人员中具有卫生类执业(从业)资格或医药卫生类中专以上学历者;

㈡ 资格准入。实行资格准入制度,不具备执业(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进入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单位如无相应空缺岗位,可以高职低聘、转岗聘用。对未聘人员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由县卫生局会同县人事局视情在本县卫生系统内统筹调剂,参加竞聘上岗。 ㈢ 实施步骤。

1、健全组织。

成立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宣传发动

召开职工动员大会,通过动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竞聘上岗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要求。

3、制定岗位设置方案

依据所核定的编制和职责任务,结合我院自身实际,拟制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职责,上报县卫生局审核、人事局核准。

4、确定竞聘人员:

布置竞聘工作,上报竞聘人员材料(报送材料:单位报告、个人申请竞争上岗登记表、毕业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等原件),上报前应在单位公示一周。由县卫生局、人事局、编办对上报的竞聘人员,按规定逐人审核、确认。

5、组织竞聘上岗

竞聘上岗按以下程序进行:

⑴竞聘上岗:卫生院根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采取考试、考核方式统一组织核准人员竞聘上岗,考试、考核均按百分制,两项成绩相加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上岗人选。对于竞争人数等于或小于岗位数的采取考核方式;

⑵转岗聘用:对于参加竞聘未上岗人员,如本单位有相应空缺岗位,可以高职低聘、转岗聘用;

⑶统筹调剂:对于通过以上途径仍未上岗的人员,对具有执业(从业)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由县卫生局会同县人事局视情在本县乡镇卫生院内统筹调剂,参加其他卫生院的竞聘上岗。考核依据德、能、勤、绩、廉,重点是工作作风、实绩和岗位要求等方面。考试、考核结果在单位公示三天,若在公示期内接到群众举报的,随时复核,举报属实的,取消其上岗资格。公示无异议的,由竞聘领导小组审核确认。

五、全员聘用

㈠ 签订合同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首聘3年,实行合同管理。合同应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待遇、聘期等内容,合同文本应完整、规范。

㈡ 组织认定

县人事局、卫生局按规定对乡镇卫生院完成岗位设置、组织人员定岗并签订聘用合同等相关情况进行认定。对符合政策规定,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今后,如我院岗位空缺需补充工作人员,将在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和年度招聘计划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公开信息、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竞争择优等规范程序组织实施。同等条件下,如我院符合条件的在编分流人员优先聘用。新进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篇3: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适应工作需要,培养德才兼备的中层干部队伍,进一步优化中层干部结构,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我行部分部室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现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 “公开竞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的原则,把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到中层干部领导岗位上来,加强我行的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我行综合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原则。

三、竞聘领导小组

为保证竞聘工作科学有序进行,经研究,成立竞聘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四、竞聘岗位职数

(一)中层正职共2名:

1、综合办公室: 主任1名

2、综合业务部: 主任1名

(二)中层副职共3名 :

1、综合办公室: 副主任1名

2、金融管理部: 副主任1名

3、综合业务部: 副主任1名

五、竞聘岗位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勤奋积极,实绩比较明显,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公认度;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能力,具备担任中层职务所需的相关知识和工作经验;工作作风扎实,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团结同志。

2、资格条件

(1)参加综合办公室主任竞聘者应具备:

①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担任副股级职位2年以上;

②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中级职称;

③熟悉组织人事和劳资工作,具备较强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较好文秘写作能力;

(2)参加综合业务部主任竞聘者应具备:

①年龄在45周岁以下,5年工龄,且担任副股级职位2年以上;

②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③熟悉国库会计业务和货币金银工作,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六、竞聘选拔范围

本次选拔面向全行干部职工。

七、竞聘程序与步骤

1、组织动员

(1)通过召开全体职工大会,组织职工讨论等形式,统一职工思想认识,明确实行竞聘上岗的目的、意义、程序和方法,竞聘领导小组将拟竞聘岗位职位、职数、任职条件、竞聘程序、报名表等信息在全行范围公开发布。

(2)所属单位须将局机关拟竞聘岗位职数、任职条件、竞聘程序等信息张榜公布。

2、报名:20xx年10月16日起至10月17日止接受竞聘报名,报名人员须填写《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报名表》。

3、资格审查:按照竞聘职位的聘任条件,由竞聘领导小组对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步确定参加竞聘人选后予以公布并通知本人。

4、竞聘演讲(权重为50%):组织竞聘演讲由报名者根据拟聘岗位职责发表竞聘演讲。演讲评比实行现场开票。

具体步骤:

(1)评委会:组成由竞聘领导小组参加的评委会,对演讲进行打分。设2名记分员,2名监督员。

(2)抽签:由竞聘者抽签确定演讲、答辩顺序。

(3)演讲:按抽签顺序,竞聘者首先就过去工作的总结、对竞聘岗位的认识和工作思路进行演讲,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

(4)评分方法:每一位竞聘者演讲答辩完毕,由各评委对其演讲答辩现场打分,填写《演讲答辩评分表》,统一交记分员统计出每位竞聘者总得分值,监督员进行监督。评价总分值为100分,累计后计算的平均得分值为竞聘者演讲答辩综合评价成绩。由记分员填写《演讲答辩评分汇总表》交评委会主任、监督员、记分员签字后现场公布结果。

A、工作总结评价(60分):

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评价:以往工作业绩表现(40分);职业态度及操守(20分)。

B、竞聘岗位认识和工作思路评价(40分):

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评价:岗位的认识(5分);工作思路和设想(15分);资源整合能力(5分);专业性(10分);创新性(5分);方案可行性(10分)。

演讲得分*权重即是该演讲者最后得分。

5、民主测评(权重为50%):召开民主测评会,由与会人员对竞聘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1)民主测评会由全体人员参加,以无记名方式进行。

(2)民主测评内容主要包括竞聘者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3)测评方法:首先由会议主持人介绍竟聘人的基本情况,然后由工作人员发放测评表,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按要求将民主测评表投入测评箱。

(4) 民主测评分值设定:行长10分,副行级领导每人6分(行级合计40分),部室主任每人4分(20分),其他人员每人2分(40分)。

民主测评得分*权重即是该竞聘人民主测评最后得分

6、组织考察:根据竞聘人员的演讲推荐和民主测评情况,经竞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聘任对象。通过个别谈话、座谈等形式全面了解竞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7、确定人选和公示:竞聘领导小组将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公示,对初定的聘任人选将在全行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为期3天。

8、办理任职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干部管理任用规定,办理相关干部聘任手续 。

八、本方案由竞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篇4: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中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区中小学中层干部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全校中层干部实行竞聘上岗,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人才观,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真正把工作能力强、有实干精神、业绩突出、人品正、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干部岗位上来,激发学校干部队伍活力,构建高素质干部队伍,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我校教育实现健康和谐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注重实绩、择优聘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竞聘采取民主推荐和面试演讲以及考察相结合、个人意愿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职位设置

四、报名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范围

学校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条件

1.敬业守法,甘于奉献,群众公认度高;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决策、协调能力;

3.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五年以上教龄的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及年级组长、教研组长;

5.凡现职45周岁以下(1968年12月31日后出生)中层干部,年龄40周岁以下(1973年12月31日后出生)教师,均有资格参加竞争。

6.竞聘团委书记岗位,可以不受教龄限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7.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五、组织形式与内容

(一)组织形式

学校中层干部竞聘工作在局竞聘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学校自行组织。

(二)内容

竞聘内容由民主评议、面试两部分组成。

(1)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包括学校校级领导评议(占评议分的30%)、教职工评议(占评议分的70%),按3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2)面试。采取竞聘演讲及专家提问、现场答辩方式,由评委现场打分并公布分数,按7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六、方法步骤

1.制定方案,宣传发动(3月4日)

成立中层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竞聘上岗实施方案,报区教育局研究同意后,召开竞聘动员大会。

2.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3月5日——3月17日)

组织竞聘报名并报校竞聘领导小组进行审查。

3. 面试(3月18日)。

4.民主评议与成绩汇总(3月19日)。

6.考察(3月20日)。

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聘总成绩,经综合平衡,全面考察后确定各岗位拟聘任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7.聘任。

公示期满,报教育局党委审核后,由区教育局聘任,聘任期为三年。

七、有关说明

1.符合竞聘范围的现任中层干部凡未参与竞聘或未竞聘上岗的,原职务自行免除,不再享受相应待遇。

2.竞聘职位出现报名空缺或其他情况的,由学校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调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担任该岗位负责人。

3.竞聘上岗工作结束后,工作岗位有变动的人员在两天内办理交接及相关手续。

八、组织领导

为确保竞聘上岗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成立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校长)

成 员:(副书记)

(副校长)

(副校长)

(工会主席)

以上办法解释权归学校中层各位竞聘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