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租房合同模板(2篇)
发布于2024-01-19 19:26,全文约 2792 字
篇1:租房合同小区楼房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的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我厂房租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1-1:租赁厂房,位置、面积及功能用途。
甲方将位于____市____区____路厂房600平方米,空地200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作经营工业用途,不能用作违法经营活动。
1-2:本租赁物业,全部由乙方自行使用、管理和维护,甲方不负责维修,由乙方自行维修。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从20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2:20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三十天为免租期。免租期内甲方免收乙方租金,但所发生的卫生费、管理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租赁费用
3-1:本租赁物业厂房600平方米,空地200平方米,月租金合计8080元(本租金不含税,如需开具发票,需协商补充协议)。
3-2:乙方在签定合同时向甲方支付24240元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
3-3:租金前两年不变,第三年起,每两年递增一次,递增幅度为10%。
3-4:租金以先缴后用为原则,乙方须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当月租金、卫生费(垃圾费)、村委治安管理费及上月水电费。租赁期内,如乙方逾期缴纳所有相关费用,每逾期一天,按拖欠总金额的3%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超过十天仍未交纳,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并没收乙方所缴的租赁保证金。
3-5:该物业的供电供水户口的户名,暂仍为甲方之名,所以每月供电局、水厂,会照旧从甲方的账户中扣除乙方水电费,所以乙方必须每月及时将水电费付给甲方,如因乙方迟交造成罚款,由乙方负责。
3-6:卫生费、管理费、治安费,以及由于租赁而产生的一切税费等均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生产安全、防火安全
租赁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注意防火,否则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负。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工伤、债权债务及经营纠纷与甲方无关;租户若有损公共水、电、下水道设施的,或偷水、偷电用的,一经发现,每次交罚款壹万元至贰万元不等,并追究其刑事责任;租户不能堆放杂物霸占道路,装卸货物时应相互礼让,服从甲方保安管理,如有违反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其责任;设有破碎机的厂房必须有沉沙井,若排出塑料粒、污泥阻塞水沟,经出租方发现每次罚款壹仟元正。
第五条:租赁物业的转租
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把租赁物业转租他人使用,否则作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业并不退还租赁保证金,所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提前终止合同
6-1:在租赁期间如乙方迟交租金一个月或者租赁期未满,乙方如单方面要求终止合同,都视为违约,乙方必须交足应交租金、所有相关费用等款项后方可搬迁,所交的租赁保证金不作退还。
6-2:在租赁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双方的损失各自承担,互不赔偿。如因承租方故意或过失造成的毁损,承租方要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6-3:如租赁期内,发生政府行为,征用时按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属乙方的固定资产归乙方所有,除此之外,乙方再无权另索补偿。租赁保证金退回乙方。
第七条:合同终止
合同期满时,同等条件,优先乙方继续租用。如乙方不再续约,需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结清所有租金、水电、管理费用,然后将厂房破损处维修好,除墙上的水电设施不可拆除外,其他属于乙方的设备可拆除,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退得保证金。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合同签订后,需附甲方和乙方签字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
篇2:租房合同小区楼房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省、市)(区、县) ;
第三条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 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十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