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的意见(精彩5篇)
发布于2024-01-21 08:37,全文约 11245 字
篇1: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意见_安全生产专题_网
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意见
局属各股站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德办发〔〕34号)和《xx县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罗府发〔〕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农业安全事故,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局“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责任,消除农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确保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开展,实现全局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大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深入开展农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农业生产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水平;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
三、主要内容
(一)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普及安全知识
1、开展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活动。通过宣传栏、板报、印发资料、张贴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常识,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2、加强农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科技下乡”、“安全宣传日”、“放心农资下乡”等载体组织干部职工,深入镇、村、组,扎实开展农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农机安全操作方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鼠药安全使用常识、沼气安全使用事项以及安全生产常识,不断警示和教育广大农民群众,提高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认真实施《拖拉机登记及年度安全技术检验技术规范》,监管对象向未登记农田作业拖拉机拓展;加强农资市场整顿,加强农资经营单位产品质量的监管,建立农资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制度;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以种子、农药、肥料、农产品等品种为重点,加强日常检查,突出专项整治;配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违法行为,以及掺杂高毒农药、禁用化学投入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农资投诉举报体系,利用12316三农热线服务电话,畅通举报渠道。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以治理拖拉机违法载人和无牌无证作业拖拉机为重点,加强档案管理,严格把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关、安全检验关、培训关和考试关;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的监管,做好已认定基地的生产控害,建好基地档案、严把生产控害关,实施基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相结合的监管制度,以蔬菜、水果等主要农产品为重点,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加大农村沼气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要坚持以沼气国债项目实施为重点,每个项目村要确定一名技术员,指导群众安全规范使用沼气,督促镇、村对全县的沼气使用户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漏洞,及时整改,及时维修,确保沼气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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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意见_安全生产专题_网
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在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认真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市委六届七次全会和xx区委三届七次全会精神,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主线,以省、市、区安监部门的工作要求为指导,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意识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强化村(居)安全生产监管,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村(居)建设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确保“十二五”安全生产工作良好开局,为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不突破区政府的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
(二)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全面推进村(居)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三)进一步完善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制,制定加强村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办法。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认真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加大贯彻执行力度
1、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各村(居)及组成宣讲队,深入经营单位或企业进行宣讲,解疑释惑、破解难题,推动《通知》各项政策规定的全面贯彻实行。同时要充分发挥广播、板报的优势,进一步开展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
2、加强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实施意见》执行力度。各村(居)及、企业要认真贯彻好、落实好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实施意见》,依据辖区特点和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靠的实施方案,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规定落实执行到位。
3、强化监管责任。认真贯彻国务院《通知》规定,切实加强对各类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和指导。各村(居)要对照国务院《通知》规定,对企业安全发展规划、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和隐患治理、领导现场带班、班组安全建设等进行全面检查,指导和督促企业严格改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着力提高企业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二)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
1、进一步完善落实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经强化源头治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格行业安全准入,严格把关,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坚决不准投入生产和建设。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程序,对不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标准的企业,要依法停产整顿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2、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非煤矿山要持续深入矿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大专项检查和执法工作力度;烟花爆竹经营商户要实行准入制,执行好行业管理;道路交通要继续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尤其要认真整顿交通运输行业,健全和落实运输安全责任制。各村(居)要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做到跟踪督办、逐项整改销号。继续实行重大安全隐患公示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告重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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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安全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县扶贫办举办的隆回县“十三五”精准扶贫项目规划编制培训班有关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县“十三五”农村精准扶贫项目规划编制工作,并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项目主要覆盖范围
1、建档立卡贫困村。
2、建档立卡农村扶贫对象。
二、项目工作目标
根据县xx月28日举办的全县农村精准扶贫“十三五”项目规划会议决议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我乡“十三五”农村精准扶贫项目规划编制工作确定的项目目标是:到20xx年,全乡建档立卡农村扶贫对象7147人整体脱贫,建档立卡农村扶贫对象人平年纯收入按20xx年不变价超过2300元(按20xx年现行价超过2800元),稳定实现《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xx-20xx年)》提出的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全乡4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达到驻村帮扶“12+2”扶贫重点工作(水、电、路、业、房、环境整治“六到农家”,教育、医疗、养老、低保、五保,村集体经济“六个落实”,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广播电视村村通、村村响)考核验收标准,具体标准详见《隆回县20xx-20xx年驻村帮扶工作实施方案》“附件2、隆回县20xx-20xx年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考核验收标准”。
三、项目投资估算
(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1、建档立卡贫困村
4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原则上每个村按1200万元规划,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不超过450万元,整合其他行业部门等资金不少于750万元。
2、建档立卡农村扶贫对象
全乡20xx年底建档立卡农村扶贫对象7147人中,实施产业发展项目的,人平补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00元;实施 “雨露计划”新成长劳动力(原称“两后生”,包括初中毕业后未升入高中的新增劳动力、高中毕业后未升入大学的新增劳动力)职业学历教育培训项目的,人平补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000元(每人规划3年,每年补助按3000元计),实施“雨露计划” 特困家庭义务教育助学项目的,人平补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0元;改造搬迁项目中,实施贫困农户危房改造项目的无房户、D级危房户,每户按5万元规划(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1万元)。按照上述标准规划估算投资,具体到每一个扶贫对象,必须是实施上述相应项目的,才能补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且原则上每个扶贫对象只能享受一个项目的补助。全乡20xx年底建档立卡扶贫对象7147人中,凡20xx年以来已享受“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补助、金银花品种改良重点产业项目到户补助、产业扶贫委托帮扶和股份合作帮扶带动、“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义务教育补助、贫困农户危房改造补助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到户到人补助,并且达到国家规定脱贫标准的,原则上不再列入“十三五”精准扶贫项目规划编制范围。
(二)行业部门资金
除县扶贫办管理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外,其它所有行业部门投入资金,均计入行业部门资金估算。具体补助项目、补助标准,参照现行政策估算。
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每生每学年免学费2400元,每生每学年享受国家助学金20xx元。对高等教育阶段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在读大学生每学年可申请8000元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读研究生每学年可申请120xx元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实施搬迁项目的,只要符合搬迁条件,无论贫困户、非贫困户,都按人平安排农业发展银行扶贫搬迁专项贷款20万元估算。
(三)业主投入
指项目业主自行投入的资金,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一般指参加实施产业扶贫项目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行投入资金(含龙头企业、合作社从银行货款投入),数额根据龙头企业、合作社自行投入实际情况估算规划。
(四)农户自筹
指农户自行筹集资金及投劳折资,数额根据农户实际情况估算规划。
四、项目选择
1、建档立卡贫困村
根据驻村帮扶扶贫重点工作“12+2”考核验收标准,结合村内实际情况,结合行业部门扶贫“十三五”项目规划,选择确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包括村组道路项目、饮水安全项目、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小型农田小利项目、农村学校建设项目、农村医疗卫生项目、农村文体设施项目、农村广播电视项目、贫困村信息化项目、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村级活动中心项目,等等。具体到每个贫困村,根据“12+2”验收标准、行业部门扶贫“十三五”项目规划情况和村内实际情况,选择申报具体项目。
2、建档立卡农村扶贫对象
前段开展“四个一批”、“五个突出”相关数据核实工作已填报“发展一批”情况核实明细表、贫困农户危房改造情况核实明细表,“搬迁一批”情况核实明细表、“兜底一批”情况核实明细表、“救助一批”情况核实明细表、“助学一批”情况核实明细表等6张情况核实明细表,这次“十三五”农村精准扶贫项目规划,要根据前述6张情况核实明细表,确定到户到人项目规划。有劳动能力(含有部分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户,选择产业发展项目申报,其中有外出务工人员的,选择助学培训项目中的培训项目申报;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贫困农户,填报贫困农户危房改造项目,符合搬迁条件的贫困农户,填报搬迁项目;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填报低保、五保项目;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人口,填报低保、五保、新农合、大病医疗救助项目;有助学需求的贫困人口,填报助学培训项目。
确定申报建档立卡扶贫对象项目时,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户要实现全覆盖规划,不能遗漏。
确定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户项目规模时,要确保项目户年人平纯收入超过国家20xx年不变价2300元(20xx年现行价2800元)脱贫标准,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在确保达到脱贫标准的前提下,确定申报项目规模时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能把胃口吊得过高,不能脱离实际、好高骛远。
符合搬迁条件的非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前段“四个一批”、“五个突出”相关数据核实工作中,已纳入核实对象名单。这次“十三五”精准扶贫项目规划,一并列入规划范围,但不能享受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只能享受行业部门资金。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培训骨干
1、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传达贯彻县扶贫办《关于做隆回县“十三五”农村精准扶贫规划项目填报的通知》结合本乡实际情况,制订好具体编制工作方案。
2、举办培训班,培训规划编制工作骨干。本乡于xx月2日召开全乡干部和村干部会议并举办“十三五”精准扶贫项目规划编制工作骨干培训班,培训对象包括乡镇驻村(居)干部 、村(居)党支部书记、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就“十三五”精准扶贫项目规划编制工作的具体业务进行培训。
3、做好思想工作,确保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各驻村干部要同村干部 、驻村帮扶工作队成员,向全体村民、重点是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户,广泛宣传“十三五”精准扶贫项目规划编制工作的政策精神,做好思想稳定工作,确保规划编制工作平衡有序推进。
(二)摸清底子,互相衔接
1、进一步摸清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户名单底子
《中共隆回县委办公室印发的通知》(隆办字〔20xx〕85号)要求:“全面核实扶贫对象。根据扶贫部门提供的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信息,通过入户走访、查阅资料、座谈访谈等方式,到所联系的贫困村、贫困户逐户进行核实,看是否存在未派驻工作队的贫困村,是否存在不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是否存在符合条件而未纳入扶贫村对象的贫困户。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乡政府和县扶贫办,按程序重新审核校正扶贫信息,精准确定扶贫对象。”“调研摸底(x月16日至xx月15日)。分三步进行。第一步,进入贫困村逐户走访贫困户,与村两委干部,驻村干部和群众代表座谈,准确掌握所联系贫困村、贫困户的困难、问题和实际需要,对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信息进行核实校正,填写《核实校正后的贫困户花名册》。”县扶贫办《关于开展“四个一批”、“五个突出”相关数据核实工作的通知》(隆扶办发〔20xx〕5号)要求:“要坚持实事求是,充分尊重基层和群众意见,结合‘一进二访’活动的开展,对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采集系统中的贫困人口进行核实校正,如实填报,确保数据真实。”“对于确实需要校正并进行动态调整的贫困人口,请各村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把那些不符合条件的贫困户、符合条件未纳入的贫困户和返贫人口核查清楚,填写动态管理花名册,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扶贫办,县扶贫办汇总报省扶贫办审核后,再通知相关乡镇和村按程序规定予以调整。该出列的出列,该纳入的纳入”。
全面核实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户,是制定“十三五”精准扶贫项目规划的前提,“一进两访”活动和“四个一批”、“五个突出”相关数据核实工作,都对全面核实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户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各村务必核实到位,真正做到“该出列的出列、该纳入的纳入”。
2、摸清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户项目需求底子
(1)摸清建档立卡贫困村项目需求底子。按照驻村帮扶扶贫重点工作“12+2”考核验收标准,县扶贫办《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数据摸底调查的通知》(隆扶办发〔20x〕6号)布置填报的《“十三五”贫困村村内基础设施及基本公共服务建设需求数据采集表》,以及县扶贫办《关于开展“四个一批”、“五个突出”相关数据核实工作的通知》布置填报的“附件7、贫困村基础设施情况核实汇总表”,“附件8、贫困村公共服务情况核实汇总表”,以及县直相关单位、省市驻隆单位“十三五”行业扶贫专项规划的要求,全面摸清建档立卡贫困村项目需求底子。
(2)摸清建档立卡扶贫对象项目需求底子。根据按20xx年不变价2300元(20xx年现行价2800元)人平年纯收入国家脱贫标准和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的工作目标,合理确定建档立卡扶贫对象项目类别和规模计划,按照县扶贫办《关于开展“四个一批”、“五个突出”相关数据核实工作的通知》布置填报的“发展一批”情况核实明细表、贫困农户危房改造情况核实明细表、“搬迁一批”情况核实明细表、“兜底一批”情况核实明细表、“救助一批”情况核实明细表、“助学一批”情况核实明细表等6张明细表以及县直相关单位、省市驻隆单位“十三五”行业扶贫规划的要求,逐户核实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所必须实施的项目需求底子。
3、与相关工作互相衔接
(1)与“一进两访”活动互相衔接。“一进两访”活动要求x月25日前,进村入户,全面核实扶贫对象。《核实校正后的贫困户花名册》由村、乡镇各存档一份。xx月15日前,指导制定或完善“贫困村脱贫规划”和“贫困户脱贫计划”,“贫困村脱贫规划”村、乡各存档一份,xx月20日交由所在驻村帮扶工作队上报一份书面资料至县驻村办,并同时发电子版,“贫困户脱贫计划表”村、乡各存档一份。“十三五”精准扶贫项目规划内容比“一进两访”活动布置的“贫困村脱贫规划”、“贫困户脱贫计划表”要复杂一些,但两者在项目类别、项目名称、项目内容与规模、项目预算、资金来源、实施时间、贫困户基本信息、帮扶思路、帮扶措施等相关内容等方面必须互相衔接,保持一致,不得互相矛盾。
(2)与“四个一批”、“五个突出”相关数据核实工作互相衔接。“四个一批”、“五个突出”相关数据核实工作安排填报的8张情况核实汇总表、6张情况核实明细表、贫困人口动态调整3张表,是这次“十三五”精准扶贫项目规划编制工作的主要依据之一,“十三五”精准扶贫项目规划与“四个一批”、“五个突出”相关数据必须互相衔接,绝不能出现互相矛盾的现象。
(3)与县扶贫办《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数据摸底调查的通知》布置填报的“十三五”贫困村村内基础设施及基本公共服务建设需求数据采集表内容互相衔接。
(4)与县直相关单位、省市驻隆单位提供的行业扶贫“十三五”项目规划相关内容互相衔接。
(三)分步进行,填好报表
第一步,填报“回县‘十三五’农村精准扶贫项目规划表(户表)”。
第二步,填报“回县‘十三五’农村精准扶贫项目规划表(村表)”。
第三步,填报“回县‘十三五’农村精准扶贫项目规划表(乡镇表)”。
第四步,由县扶贫办对各乡镇报表进行汇总,填报湖南省“十三五”农村精准扶贫项目规划系列报表,上报市扶贫办、省扶贫办核准。
第一步至第三步工作,要求在xx月10日前完成。
六、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乡“十三五”农村精准扶贫项目规划编制工作由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全面统筹,亲自过问,分管领导、扶贫专干牵头负责本乡“十三五”农村精准扶贫项目规划编制日常工作,各驻村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负责督查指导支持所驻村村支两委,抓好各村项目规划编制。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具体抓好各村“十三五”精准扶贫项目规划编制工作,尤其要集中力量,抓好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十三五”精准扶贫项目规划编制。
2、集思广益,搞好保障。各村要特别重视提高“十三五”扶贫项目规划编制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户意见建议,为他们参与规划编制开辟渠道,搭建平台,保障他们的参与权和表达权。
3、把握进度,确保质量。各村必在xx月8日前把“十三五”农村精准扶贫项目规划相关表格报乡扶贫办。乡扶贫办x月10日汇总后报县扶贫办初审,县扶贫办初审通过后,将在x月20日前报省扶贫办。省扶贫办明确要求,逾期未报的,省扶贫办不再受理。省里将在x下旬,分市州对县级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核,通过的正式纳入规划,如果因为自身把关不严,项目达不到要求,而不能进入规划,责任只能是县里自己承担。为此,请各、村一是务必抓紧时间,确保按时上报各类报表,二是严格审核,确保质量。实行分级审核把关,对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户项目申报表,由村支两委、乡驻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逐户审核;对村表,由乡分管领导,扶贫专干逐村审核把关;对乡镇表,由县扶贫办审核把关。凡未能按时申报,报表质量不过关,致使所在乡镇、所在村及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户项目规划不能进入省“十三五”农村精准扶贫规划项目库笼子的,由所在乡镇、所在村自己承担责任。
篇4:清明节防火安全工作意见_清明节
清明节防火安全工作意见
各村(居)民委员会,全镇广大群众:
本月5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XX年的“清明”节。在清明节期间,广大群众有烧香点烛、烧钱化纸、扫墓祭祖、怀念先人的传统。山林间扫墓人群络绎不绝,鞭炮声此起彼落,烧钱化纸烟雾弥漫,野外用火成倍上升,增大了发生森林火灾的危险性。为了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严防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现就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安全工作,讲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防火安全意识
目前,我镇森林覆盖率已达41%,林木生长茂盛,林区内枯枝落叶和杂草等可燃物较多。“清明”期间,上山扫墓祭祖和进入林区春游的人员较多,因而极易引起森林火灾。因此各村(居)民委员会,全镇广大的农户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切实增强森林防火安全意识:一是要认识到森林是我们人类赖以健康生存的必须条件,发生森林火灾烧毁林木,就是毁坏我们共有的家园;二是要认识到森林是有巨大价值的经济资源,百年树人,十年树木,从栽植幼苗到培育成功一片森林,时间长投入大,主观故意纵火或过失导致森林火灾发生,将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我们每个群众是难以承担起赔偿责任的;三是要认识到故意纵火或过失纵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违反森林防火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应当由公安机关处以拘留;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
森林防火工作是各村(社区)两委会的重要工作职责,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各村辖区内森林防火的直接责任人,各村要对林区划片确定具体责任干部 ;镇林业站聘请的巡山护林人员在清明节期间要全天上路上山巡查。切实做到每一座山坡、每一片林子都有负责人,不留一处死角,确保一方平安。
三、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
各村充分利用广播、会议,大张旗鼓地在本辖区内宣传森林防火知识,要形成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各村要加强对主要墓地、坟区祭祀用火的巡查管理,要求群众在进行烧钱化纸、燃放鞭炮等祭祀活动时,要远离草木茂盛、枯枝落叶厚实的地方,避免在迎风坡烧纸用火;要教育群众上坟时要守住纸钱堆燃完燃尽后再离开,既是对所祭拜的祖先的尊重,更是从源头杜绝森林火灾隐患的需要。要加大火灾查处力度和宣传力度,做到见火就查、违章就罚、犯罪就抓,依法打击各种涉火违法犯罪。
四、科学组织,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发生森林火险后,要第一时间向镇党政办报告火灾的时间、地点、受害森林面积、扑救等情况,稍后报告起火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量,扑救情况、物资消耗、其他经济损失、人身伤亡以及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在森林火灾的扑救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一是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置于首位,正确处理扑救重点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关系,最大限度避免火灾引起的人员伤亡。二是科学指挥、科学扑救。正确处理好“群防群治”与“专业灭火”的关系,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灭火。三是提高现场指挥能力,防止盲目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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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意见_安全工作计划_网
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意见
近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盛市各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下,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特种设备安全状况保持了平稳态势。但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特种设备使用数量剧增,使用范围日益扩大,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安全隐患不断出现,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浙江识条例》)的出台和实施,为我市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为认真贯彻落实重要思想和省委建设“平安浙江”的战略部署,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浙政发[~]21号),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提出如下意见:so100
一、明确目标,努力构建特种设备长效安全监管体系
(一)充分认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特种设备是国民经济发展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基础设施。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不仅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更是实践重要思想、建设“平安建德”战略部署的具体体现。各有关部门和广大企业,必须进一步提高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强化安全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各类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围绕省委建设“平安浙江”和市委建设“平安建德”的战略部署,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以防止和减少事故为目标,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各项责任,强化安全监管,构建体制健全、职责分明、运行高效、管理科学的特种设备长效安全监管新体系。
(三)总体目标。到~年,努力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检验技术把关、社会监督支持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格局,使特种设备安全状况保持基本稳定,力争不发生重特大事故,伤亡事故率控制在0.8起/万台以下(压力管道为万公里伤亡事故率、气瓶为百万只伤亡事故率),其中锅炉压力容器伤亡事故率控制在0.4起/万台以下,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强化监管,防止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突出重点,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在特种设备普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继续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设备的安全监管。以化工企业、气体充装单位、客运索道等场所及设备为重点对象,做到定期检查、随时抽查、逢节必查,常抓不懈。继续实施重点监控单位的定期监督检查和注册登记率、定期检验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与事故隐患整治率的定期通报制度。按照《条例》的要求,加强对化工、城市燃气、旅游、建设等行业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并依法实施从安装到使用全过程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
(二)加强防范,提高对面上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整治工作的有效性。事故隐患整治是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要继续做好工业压力管道、码头吊、罐车、简易升降机、厂内机动厂等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的专项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严重事故隐患的处理需要由市政府协调解决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及时报告市政府;对不能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要建立相应的应急防范措施,并明确隐患整改时间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对危及安全的严重事故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关停的要关停,该报废的要报废。
(三)依法行政,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市政府要继续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和浙江识条例》,充分发挥安全监管与质量的作用,提高行政执法的有效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应严格依法行政,强化监督管理,加大日常检查和查处力度,特别是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查处,坚决取缔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生产、使用、检验检测活动的企业和单位;切实加强对许可取证单位的证后监管,及时取消已经获得许可但是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和单位的许可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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