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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保安工作制度管理制度(汇总四篇)

发布于2024-01-22 09:36,全文约 4952 字

篇1:幼儿园药品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药物的误食或误伤,导致幼儿身体受损,影响幼儿健康成长,为了全园师生员工的安全用药,特制定本制度。

一、药品应妥善保管:

1、剧毒药品和具有腐蚀性的药品,严格与食用药品分开,必须由专人保管,严禁放在班上。

2、保健室的药品要求随时检查处理潮解、霉烂、变质、失效药品,确保药品质量。

3、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医疗器械按期常规消毒。

二、教师因生病带药上班服用时,必须放好(医院看病拿药、自己购药、或在保健室拿的药)最好放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

三、幼儿生病带药,幼儿所服的药品必须是家长亲自送来或写纸条交待。按幼儿园安全服药的规定,家长只带幼儿当天中午一次药,并写好幼儿班级、姓名、药品剂量,服用方法,交到保健室,经保健医生检查登记后,由保健医生将药送到班上,与该班老师共同查对幼儿姓名正确无误时,行交药签字手续,老师并将药放到幼儿拿不到的地方,防误食。

四、幼儿自己带药来园,又无家长口头或纸条交待的,一律不喂。预防药品、保健药品类原则上不收不喂(体弱儿除外)。预防保健药建议家长在家早晚给幼儿服用足够了,不必要带到幼儿园来服用。

五、保教老师给幼儿喂药时,药袋上的姓名与幼儿本人应一致无误,并严格按剂量服用。

六、班上不为幼儿存放任何药物,当天带来的药有剩余时要求家长于当天下午接幼儿时同带走,若不愿带走或未带走的药品于当天下午下班前止,由本班老师作遗弃处理,次日不得将遗弃药喂幼儿。

七、家长为幼儿所带药品一律交保健室,幼儿在园服药,必须把药物剂量控制在安全范围之内,药物配伍控制杂合理范围,如若家长要求大剂量乱配伍服用者,由保健医生请家长在登记本上签字,孩子服药所致不良反应,由家长负全责;如若班上老师私自收家长或幼儿所带药物,未经保健医生检查剂量,导致幼儿服药后出现不良反应者,以及喂错药所导致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全责任。

八、晨检时一位保健医生专门负责收药,同时,对幼儿的服药情况进行询问了解,如幼儿病情,药物来源,幼儿对药物的过敏史,以及幼儿的先天性疾病,如癫痫、血友病、先天性易碎性骨折、习惯性脱臼等。保健室医生应尽力了解和掌握幼儿中的特殊体质以防患于未然,将服药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九、保健室的药品要妥善保管,教师及幼儿领药服药时要登记。保健医生随时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及安全性。对过期药品要严格销毁处理。

以上各条,要求人人严格遵守,若违反制度,导致幼儿发生意外事故时,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篇2:关于幼儿园保安员管理制度

1、门卫值班人员本着“对幼儿园负责,安全至上,以人为本,受师生监督”的原则,文明上岗,严格值勤。上岗时必须统一穿着保安服,姿态端正。

2、门卫工作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值勤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保管好值班室内的设施和值勤物品。严禁无关人员在值班室逗留、闲谈、不得存放无关物品,严禁在值班室内吸烟、喝酒。

3、接收保管好报纸、信件。做好邮件、包裹、汇款单的接收、登记、核对发放工作。交接班时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做好“交清、接明”。

4、门卫值勤人员必须及时对幼儿园大门前违章停放的车辆、摊贩、围堵幼儿园大门的人员进行疏散清理。劝阻不听的,及时报警。保持门岗区域范围内的卫生整洁、道路畅通。

5、严格执行门卫安全管理制度。对出入园门的外单位人员、车辆、物质进行询查,经本单位接待人员同意后,按规定填写会客单,方能进入指定的会客区等待接待人员的会见,无特殊情况,外单位人员不得进入教学区(学校召开家长会除外),车辆按规定停放。离园时交回由接待人员签字的会客单,外出物质必须有相关人员签发的出门条,经对物品、数量核实无误后,方可离园。特殊情况由幼儿园当天的值班领导同意签字后才能出门,并做好记录。

6、严禁与幼儿园无关的易燃、易爆、有毒、管制刀具以及危害师生人身安全的物品进入校园,门卫值班室不得代为保管以上物品。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带宠物进校。

7、幼儿在园上课、活动期间外出,必须有家长或教师陪同。

8、节假日没有幼儿园安排活动的,幼儿不准进校。

9、本制度实行过错追究制,违反上述规定者,幼儿园将酌情给予处罚,因渎职和不作为造成恶果的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篇3:关于幼儿园保安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保安管理,明确保安岗位职责,规范保安员日常工作和请假、奖惩等事项,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要求

1 、上班期间必须穿着制服,严格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戴首饰、不蓄发、不蓄胡,时刻保持良好形象。

2 、上班期间对待师生、家长、来宾要热情有礼,耐心解答家长、来宾提出的问题,及时反馈家长、来宾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3、熟悉本校教师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所带班级、相貌特征及兴趣班老师常规出入本园时间等,熟悉教学楼各大小设施等情况。

4 、必须掌握打卡机、门禁系统、音响设施、视频监控设施的使用方法及电话如何转接到各班级的方法。

5 、要与学校保安员、社区保安员及辖区民警保持密切联系,要熟悉园领导电话,公安报警电话。紧急状况下能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园领导,并向派出所请求支援。

派出所报警电话:110

6 、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来访登记》、《保安巡查登记》、《紫外线消毒灯记录》等表格,要求字迹清楚,项目内容全面准确。

7 、对待工作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做好园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严守规章制度,遵守基本的职业道德,将师生安全和校产安全摆在首位。

二、主要岗位职责

1 、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到定岗定时执勤,不迟到早退,在执勤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保证校园二十四小时全天候值班。

2 、认真落实防火、防盗措施,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如遇匪情、火灾、报警等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上报领导,同时要坚守岗位,把好大门关,协同其他保安员共同作战。

3 、上下学时间开放大门通行,到校园门口协助接送学生;正常教学时间段关闭大门,严禁离岗时不锁大门。

4、本园家长需凭幼儿园发放的接送卡接送幼儿,未带接送卡的家长需填写接送记录,严禁无卡不填记录的陌生人接送幼儿。

5、值班期间负责协助监督教职工打卡情况;接听值班电话并做好记录、及时转接各教室分机号码;邮件、报纸、杂志的收发工作;按要求准时播放早操、起床等广播。

6、保持保安室、保安亭卫生、整洁;保持操场、门面、大楼外观整洁,及时清扫垃圾和落叶,保持美观(包括条幅、宣传画、通知、玩具等的摆放)

7、对进出幼儿园的物品需进行检查。特别做好搬出幼儿园物品的流水帐登记工作。

三、来访登记制度

1、周一至周五8:30-18:00,除本园教职工与幼儿外之任何人(包括家长),均不得在任何时段进入幼儿园。

2、18:00后需持卡进入校园,其余人员一律不得入园。

3、对外来人员(教职员工的客人、领导、亲友,各类访客、装修作业等人员)必须先登记有效证件(认真核对证件和持有人是否相符)、问清楚所访问师生的姓名或办公室等,经电话确认后,由被访问联系人到值班室签字确认,方可一同进入,或由保安员保安引领来访者到相应工作联系人处。

4、工作时间内家长送来幼儿园日常用品,做好登记并准确送至所在班级请老师签收,或通知幼儿所在班级教师下楼领取、签收。

5、对于不在正常时间段接幼儿需做好接领幼儿登记,严防孩子走失。

6、对待来访者应礼貌待人,使用普通话交谈,具体要求见《来访人员接待制度》

四、安全巡查制度

1 、教学时间段经常巡查校园各楼层情况,上下午各巡查校园周边一次。值班期间除巡视外应在保安亭办公。

2 、夜间1:00及4:00巡查两次,重点检查教室及办公室财产、消防设施、水电开关等安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并向园领导报告,做好检查记录。小憩应建立在按时完成巡逻任务的前提下,听到监控器报警,应及时查看。

3、门岗、保安员应协助夜间对各教室门、窗、水、电的安全抽查工作,并做好记录。

4、每天22:00开消毒灯,每天一小时,检查消毒灯管是否正常,并做好记录22:00;22:00-7:00开热感器;全天24小时开放视频监控系统。

5、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节假日所有校园场所不对外开放,遇到恶意翻越栏杆入园的未成年少年,要及时清理出校园,并进行登记、教育。

6、密切关注夜间天气变化,树立防风、防雨、防雷的安全防范意识。

篇4:幼儿园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地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南金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园长z为我园疫情报告管理第一责任人;副园长z为具体负责人;各班班主任为疫情报告人,幼儿园其她教职员工、家长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疫情联络员提供情况。

二、疫情报告人职责

1、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园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

2、具体负责人负责指导卫生保健工作和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定期对全园幼儿的晨检、班级幼儿的出勤统计情况进行巡查;

3、各班班主任(疫情报告人)负责全园卫生保健工作,每天两次对师生做好晨间检查和全日观察。晨间检查时发现传染病应立即隔离并报告;全日观察中发现传染病应立即隔离并报告园领导。凡发现法定传染病(甲类、乙类、丙类)、新发传染病和其他相关文件要求报告的传染病进行汇总后,向教育局、妇幼保健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发现需要报告的传染病时,应立即完整、清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将报告卡送到同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幼儿(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对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爱滋病、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脊髓灰质炎、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在2小时内通知同安区疾控中心疫情报告人员。

5、乙类传染病(除上述病种外),应在6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

6、丙类及其他要求报告的传染病,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

7、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幼儿园教职工如发现有传染病疫情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在第一时间向幼儿园报告,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职业中毒事件的。

8、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教育局、妇幼保健院、区疾病防控中心报告。

五、幼儿园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幼儿园建立幼儿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班主任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各班班主任要加强对本班幼儿的观察询问,如发现幼儿有发热、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在幼儿请假时认真登记,并将存在有以上可疑症状的幼儿及时告知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幼儿因病缺勤情况登记日志上,传染病流行时做到因病缺勤人数每天上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加强晨检,由值班教师负责对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做到一看二摸三查四问,了解幼儿健康情况,对因漏检的幼儿,各班教师应及时反馈给保健医生。

4、如果幼儿在治疗后返回幼儿园,教师应主动询问患病情况和治疗情况,如经正规医疗机构确诊为患传染病的幼儿,须查验治愈证明,并报告给园长,确定无传染性后方可入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