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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8篇)

发布于2024-04-20 00:25,全文约 15367 字

篇1: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国务院、省、茂名市和化州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建设幸福____”提供安全保障,根据《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镇有关职能部门及安全生产责任人切实履行如下安全生产责任。

一、责任目标

(一)事故控制目标

1、各类事故总量继续保持稳中有降态势,全力防范一般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

2、工矿商贸企业、生产经营性火灾、农业机械、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及较大以上事故起数等绝对指标不突破市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

3、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和10万人口火灾事故死亡率等相对指标不突破市下达的指控指标。

(二)工作目标

1、各单位每年组织不少于3次安全生产综合督查;重点行业领域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其他行业领域每年不少于1次;事故隐患揸查治理覆盖率90%以上,一般性事故隐患整改率95%以上,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率100%、整改率90%以上;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举报投诉查办率达到100%。

2职业病危害检测率80%以上,防护用品使用率80%以上。

二、工作要求

(一)责任体系方面

1、强化党委、政府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社发展同步

2、合理分解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抓好落实。在市向下达控制指标后一个月内,与村(居)委之间必须100%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定期组织对所属村(居)委的领导干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予以通报,作为干部晋升、提拔的条件之一。对考核评定为优秀的班子和责任人要给予奖励。

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达到“一票否决”条件的相关单位,当年不得参与相关的评优评先活动,其主要责任人、分管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当年不得提拔任用、晋升奖励工资,干部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5、奖本辖区亿元GDP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10万人死亡率和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以及10万人口火灾事故死亡率四项指标纳入本辖区统计公告范围。

6、按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加强队伍建设,保持必要工作经费,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支持、指导主要行业管理部门建立、完善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进一步建立完善委托设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实施行政处罚的执法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村(居)委会安全生产协管员制度,完善监管网络,推动安全监管重心下移;建立健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制度,在村道复杂的行政村村委会设立交通安全服务站点,聘请交通安全协管员,并将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考核范围;切实加强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基本组织、基本制度、基本队伍、基本设施、基本教育”建设;切实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和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高技术保障能力;科学规划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业的发展,合理布局危险化学品专用区域或化工园区,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艺和设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提升安全生产能力。

(二)预防体系方面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实行更高的安全标准和要求、更加严格的企业安全管理和行业安全准入、更加有力的政府安全监管、更加完善高效的技术保障和应急救援体系、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积极探索对企业发展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准入的落实。

2、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分析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协调、督促各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强化控制指标约束,对连续两个季度同类型控制指标超时间进度或一季度内连续发生2起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亲自或委托按错生产直接责任人向市安委会(办)说明情况并提出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3、按照市政府、市安委会(办)的部署并结合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照《广东省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规范》,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个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处置和整治,每年由政府统一整治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不得少于两次。

4、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牵头单位,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严厉打击取缔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行为。

5、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通过执法监察、专项 日常检查等方式,进一步督促企业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突出抓好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机械、油(气)长输管道、“‘三小”场所、高层建筑、铁路道口、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造册登记,并落实专人跟踪督办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对列入强制推广应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监管范围的重点车辆,强制安装卫星定位行驶记录仪,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管,较少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努力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组织企业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将隐患排查治理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6、大力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安全社区建设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和《职业病防治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活动,并充分发挥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介的作用,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大对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及企业经营者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保障体系方面

1、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办)的统一部署,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取得新成效。特别要督促企业加强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和安全培训三项基础性工作,加大对企业安全技术改造的扶持力度。加强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实行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

2、加大对安全生产管理的投入,重点保障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安全监管网络和装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建设以及支持体系建设,加强城乡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以及消防车辆装备建设,确保“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的正常运作。

3、根据地区和行业的特点,逐步完善高危行业生产企业提取按错费用制度,落实企业按错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或安全生产责任险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所招用的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工伤预防费用,切实加强工伤预防工作。

4、制定和完善产业政策,在调整和优化产业机构过程中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定,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把好企业安全生产的准入关。

5、认真实施《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总体规划方案》,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动态监控,实施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制度,完善重大危险源监管系统,提升预测预警水平。加强“一案三制”建设,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装备物资和信息化建设,制订重特大事故的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和高危行业安全生产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救援演练,并督促指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升本地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水平和应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能力。

6、积极实施“科技兴安”、“人才强安”战略,加快推进我镇安全生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加强科技研发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先进安全技术、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在企业的应用,加大《广东省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意见》的落实力度,加快安全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

(四)事故查处方面

1、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事故挂牌督办办法》等规定,按照程序和权限做好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2、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每年要组织对事故责任人处理决定落实情况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在批复事故督促处理报告并结案后,要及时上报市安委办备案、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情况。

3、对辖区内发生的事故处理情况建立档案,并指定有关部门永久保管。

4、敦促各级党员干部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职责,从严惩处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5、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的执行力和公信力,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五)工作创新方面

镇政府鼓励和支持在严格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大胆探索适合我镇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思路和新举措,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水平。

(六)20____年重点工作方面

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落实好20____年的重点工作。要继续把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打击道路交通领域“三超一疲劳”等工作作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继续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三、考核与奖惩

镇安委会将根据《____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和《____镇村两委班子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并提请镇委、镇政府根据考核结果予以表彰奖励或惩处问责。

____镇人民政府 村(居)委会、企业

签名:________ 签名:________

二0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0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_责任书_网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甲方:企业(部门、车间)

乙方:车间(部门、车间、班组、员工)

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观念,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切实保证企业稳步健康发展,特订立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1、控制指标

(1)事故起数、受伤人员、直接经济损失各低于上年%。

(2)职工事故死亡人数等于零。

2、工作目标

(1)要继续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构。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车间负责人兼任企业领导小组成员;建立企业事故应急指挥部等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2)要继续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逐级落实,明确责任。

(3)要继续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把制度和规程要规范地悬挂在各车间醒目处。职工按照操作规程生产,严禁违章作业行为。

(4)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企业安全领导小组对职工教育培训每月一次,对新职工在上岗前要先进行上岗培训,并有记录。同时要积极利用大幅标语、醒目标志进行宣传,提高职工及业务往来客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术的知识。

(5)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企业、车间、班组各做好记录。

(6)对特种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进行专业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率为100%。

(7)做好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企业对安全生产会议、教育培训、检查及隐患整改,都要有建立台帐记录并归档。

(8)按规定配置灭火器,灭火器由车间安全员兼管,做到经常检查,定期充装。对职工要进行灭火器使用方法培训。电工对电器设备、线路要经常检修。非电工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电工去整修,严禁擅自操作。对易燃易爆物品要定位堆放,严格管理。对生产设备要经常检查,发现设备故障及时抢修。对不完好设备立即向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报告,同时停止生产。

(9)严禁职工上班穿拖鞋、赤脚、敞衣、赤膊、穿高跟鞋、穿裙裤、戴围巾、留长发及酒后上班。要坚守本职岗位,不准擅自离岗串岗。配电房不准非本岗位职工进入。

(10)要认真搞好安全生产,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处理。万一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1)本车间(班组)员工严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全年生产均安全的人员,年终给予安全奖。对违章作业而发生事故的肇事者,从严惩罚,决不姑息。

3、奖惩规定

(1)控制指标没有完成、工作目标没有落实到位的,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处罚。

(2)完成控制指标和落实工作目标的,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奖励。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篇3:2024乡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曹桥街道曹桥社区与各规模以下企业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街道党委、办事处建设“平安曹桥”这一主线,结合我村实际情况,深化整治,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基层基础,加强源头管理,逐步提高全社会的事故防范和救援能力,建立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实现全街道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二、控制指标

年度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事故总量、事故死亡人数和直接损失三项指标实现零增长。

三、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健全组织网络,建立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岗位明确,工作协调。根据省安全生产条例50人以上配备专职安全员,50人以下配备兼职安全员,切实抓好本企业安全生产。

2、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模以下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岗位安全职责,把安全生产责任制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以及特种岗位操作人员。真正做到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

3、开展安全培训教育。要深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开展全员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培训,全面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社会环境。

4、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各企业对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确保企业安全无事故。

5、切实加强防范意识。加大对危化品、特种设营管理。建立和健全值班制度,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6、本责任书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责任书一式二份,有效期自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责任书签字人如工作变动,接任人为自然签字人。

签字人:签字人:

__年__月__日

篇4:2024乡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安全生产

目标责任书

(公司级与部门级)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根据我公司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现与财务部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

一、目标值:

1、全年人身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人数为零。

2、现金安全保管,不发生盗窃事故。

3、每月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到位。

4、安全培训合格率为100%。

二、本单位安全工作上必须做到以下内容: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必须规范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发布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在本单位全面落实,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

2、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本单位内全面实施,并自觉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安全与销售、质量”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参加生产会议时,首先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问题落实情况;在安排本单位生产任务时,必须安排安全工作内容,并写入记录。

5、在公司及政府的安全检查中杜绝各类违章现象。

6、组织本部门积极参加安全检查,做到有检查、有整改,有记录。

7、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对发现的各类违章现象负有查禁的责任,同时要予以查处。

8、虚心接受员工提出的问题,杜绝不接受或盲目指挥;

9、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填写事故登记表,严禁隐瞒不报或降低对责任者的处罚标准。

10、必须按规定对单位员工进行培训和新员工上岗教育;

1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各项禁令,保证本单位所有人员不违章作业。

三、 安全奖惩:

1、对于全年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规定和工作说明书进行考核奖励;对于未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接受主管领导指派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3、发生一起死亡事故和爆炸、火灾、重大设备事故,除按照考核规定处罚外,同时罚相关负责人500元。

4、发生一起重伤事故,除按照考核规定处罚外,同时罚相关负责人300元。

5、轻伤负伤率超过规定标准,除按照考核规定处罚外,同时每超一起罚相关负责人100元。

6、发生一起轻伤或恶性未遂事故,不按规定处理的或隐瞒不报、事后补报的每次罚相关负责人100元。

7、公司、政府组织安全检查中每发现一起违章现象,罚相关责任人50元。对查出的问题一次未按要求整改的罚金同上,并通报批评。

8、安全管理目全部达标,奖励500元。

四、本责任状一式二份。

五、本责任状自签字之日起执行,至20xx年12月31日止。

总经理: 目标责任人:

日期: 日期: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根据公司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现与后勤部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

一、目标值:

1、全年人身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事故不超过1起。

2、无泄漏、火灾及中毒事故。

3、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合格率98%以上,一般事故隐患整改合格率100%。

4、安全设施完好率98%。

5、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检查到位率100%。

6、职工安全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二、本单位安全工作上必须做到以下内容: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必须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发布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在本单位全面落实,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

2、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本单位内全面实施,并自觉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安全与交货期、质量”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参加生产碰头会时,首先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问题落实情况;在安排本单位生产任务时,必须安排安全工作内容,并写入记录。

5、在公司及政府的安全检查中杜绝各类违章现象。

6、组织本部门积极参加安全检查,做到有检查、有整改,记录全。

7、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对发现的各类违章现象负有查禁的责任,

同时要予以查处。

8、虚心接受员工提出的问题,杜绝不接受或盲目指挥;

9、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填写事故登记表,严禁隐瞒不报或降低对责任者的处罚标准。

10、必须按规定对单位员工进行培训和新员工上岗教育;

1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十六项禁令,保证本单位所有人员不违章作业。

三、 安全奖惩:

1、对于全年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规定和工作说明书进行考核奖励;对于未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每月接受主管领导指派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3、发生一起死亡事故和爆炸、火灾、重大设备事故,除按照考核规定处罚外,同时罚相关负责人500元。

4、发生一起重伤事故,除按照考核规定处罚外,同时罚相关负责人300元。

5、轻伤负伤率超过规定标准,除按照考核规定处罚外,同时每超一起罚相关负责人100元。

6、发生一起轻伤或恶性未遂事故,不按规定处理的或隐瞒不报、事后补报的每次罚相关负责人100元。

7、公司、政府组织安全检查中每发现一起违章现象,罚相关责任人50元。对查出的问题一次未按要求整改的罚金同上,并通报批评。

8、安全管理目全部达标,奖励500元。

四、本责任状一式二份。

五、本责任状自签字之日起执行,至20xx年12月31日止。

总经理: 目标责任人:

日期: 日期:

篇5: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乡域企业财产和员工安全健康,本企业与**乡政府签订以下安全生产目标和任务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目标

1、无重、特大及死亡事故发生。

2、工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以上)为零。

3、火灾事故为零。

4、不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交通事故及刑事案件。

二、安全生产责任

1、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人。遵循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原则,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遵守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劳动法》等法规,宣传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和标准,认真落实和部署各项工作。

3、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计划,完善安全操作规程与检查制度。

4、检查督促本企业的各级管理干部和员工在工作中自觉履行的安全职责,严格执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到不违章、不违规。

5、定期组织对本企业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对无力整改的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且报乡政府安监站。

6、组织新招员工和有关人员(实习、培训和外来施工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员工上岗前、工种转换的安全培训以及安全宣传工作。

7、组织落实对本企业的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消防设施、安全标志不被破坏,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负责搞好食堂、员工宿舍的安全卫生和防火工作。

8、组织落实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理与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9、加强对本企业的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登记存档工作,并定期组织岗位技能培训,做好危险源登记工作,并做好防范措施。

10、如实向乡政府或上级安监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接受安全生产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接受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杜绝事故发生。

**乡人民政府:(盖章)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公司:(盖章)责任人:(签字或盖章)

二0XX年元月二十五日

篇6: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确保完成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必须履行以下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完成以下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具体内容为:

一、工作职责

(一)加强综合管理

1.县(区)人民政府正职领导人要主持或者委托分管领导人组织召开本级人民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县(区)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政府常务会议或者专题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上的突出问题;支持、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其他领导人履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职责,发现疑难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审定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重要文件和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并批准下达执行;组织考核本级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并按规定给予奖励或者惩罚;按照规定指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2.县(区)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人负责部署安排本县(区)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召开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领导和支持本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负责领导分管部门、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上级机关和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及时处理执行过程中的问题。

3.县(区)人民政府其他领导人直接领导分管部门、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将上级机关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贯彻到分管部门、行业(领域),并组织实施。领导分管部门、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督促分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采取措施确保分管部门、行业(领域)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监督检查分管部门、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处理存在问题和隐患,分管部门、行业(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事故性质和等级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

4.县(区)人民政府要将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分解下达到乡(镇)政府、部门和企业,并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考核奖惩激励约束机制。

5.县(区)级财政预算要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资金的投入。

6.每季度组织一次全县(区)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组织督查组对所辖各乡(镇)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全市、全区、全国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和节日长假期间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7.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加大非煤矿矿山开采重大灾害预防与控制、危险化学品安全监测预警和事故应急、烟花爆竹药药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等科技项目开发力度,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科技成果,组织修订安全技术规程,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8.督促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以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危险性较大行业和领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专项用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

9.健全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以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危险性较大行业和领域的安全费用提取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

10.全面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约见警示、黄牌警诫暂行办法》,对事故隐患不整改、年内重复发生同类型一般事故、发生险肇事故、发生死亡事故和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予以约见警示或黄牌警诫,责令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12.按时向市人民政府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报送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半年和全年履职报告、自检自评考核情况和国家、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重大部署及相关专项行动的贯彻落实情况材料等。

(二)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攻坚年活动,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机构,指导督促辖区内所有企业包括规模以下的小企业,全面、彻底排查治理安全事故隐患,企业单位隐患自查自纠率要达100%,隐患整改率要达95%以上。

2.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实行隐患排查、报告、登记、治理、销号全过程监管制度,督促相关单位和企业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内容、整改要求、整改期限、企业直接负责人、部门监管责任人和政府督办负责人进行整改。

3.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市人民政府10项左右、县(区)人民政府10项左右、乡政府5项左右、村委会3项左右。列为市、县(区)、乡镇、村委会年度重点监督整治的隐患项目,要在1月底前确定下来,重大隐患由各级人民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列为年度整治任务的隐患(年度计划)整改率要达100%。

4.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定期检测、检验设施、设备和检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态,对存在缺陷和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要及时治理整顿,依法进行安全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1.扎实、深入开展非煤矿山、道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制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内容、整治标准、整治责任单位和落实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治。

2.进一步加强平安畅通县区、交通安全文明村、农机安全村创建活动。

3.落实向每个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派驻安全监管人员制度,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的日常安全监管,盯死盯牢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

(四)、加强基础工作和强化源头管理

1.进一步加强对持证企业日常监管,发现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不具备从事生产活动以及对不按要求完成整改或限期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要依法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实施关闭。

2.认真执行新建和改扩建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督促计划、经济部门每季度将新、改、扩建工程项目清单抄送同级安监部门备案,督促新、改、扩建工程做到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督促、指导各类企业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推动企业安全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每个县(区)年内要推动15家以上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并力争达标。

(五)、加强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

1.进一步加强县(区)安监队伍建设。要给县(区)安监局配足安监人员,安监人员编制到位率要达到100%。各县(区)要根据工作重点配备必须的专业安监人员,并保证安监工作所必须的工作经费、办公场地、工作车辆和安全检查必须的器材、设备等。

2.建立健全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明确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落实工作经费。

3.加强农村基层安全监管力量,辖区内每个村配备1名兼职安全员,组织村级安全员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增强安全员的安全监管能力。

4.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企业要达到100%。

(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依照《安全生产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本县(区)年度、季度和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政府职能部门和公检法、纪检监察机关等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重点解决好辖区内屡禁不止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行为。

3.负有监管任务的相关部门,要全面履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办法》职责,强化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执法活动,做到公正执法,严格依法行政,执法环境良好,提高执法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七)、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1.组织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认真ѧϰ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公民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确保《安全生产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2.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领导,制定本县(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开展形势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守法意识和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知识。

3.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生产、安全管理的负责人必须经过安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合格证。

4.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应合格证。

5.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专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并持证上岗。

(八)、加强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加强本县(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完善本级政府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年内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2.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落实应急救援人员,配置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并落实救援预案涉及的救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保证应急救援启动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经费。

3.辖区内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后,按国家和自治区事故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上级管理部门,杜绝瞒报和迟报现象。并迅速组织救援、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4.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对辖区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严格责任追究。辖区内立案查处的事故要按规定期限全部结案,一次死亡1人(含1人)以上事故调查结案批复文件及处理决定报送市安委办。

5.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工作制度,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和通报工作。

二、控制目标

(一)20xx年安全生产控制目标。有效预防伤亡事故,各类事故控制在年度控制考核指标以内,力争20xx年的安全生产比上年稳定好转。

(二)具体目标。各县(区)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详见《20xx年全市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附件一)。

(三)杜绝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大事故;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事故;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起数和均须比上年有所减少,且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较大事故起数以内。

三、履职考核

(一)各县(区)政府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作为本县(区)安全生产工作实绩的考核内容。

(二)市政府组织督查和考核以本责任书规定的工作职责和控制目标为依据。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三)安全生产履职考核评定办法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考评分900分以上为优秀,900分以下至800分良好,800分以下至700为合格,低于700分为不合格。

(四)各类事故突破年度控制考核指标的,考评等级降低一级。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确定为不合格:

1.各类事故超过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20%以上。

2.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

3.道路交通年内发生三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

4.工矿商贸及其它行业发生两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

(五)考核以季度检查、阶段督查,年终考核的方式进行。市政府7月中旬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区)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次年1月中旬对各县(区)进行全面考评。

(六)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本级政府安全生产考评办法,严格检查考核制度,做到奖惩兑现。经考核达到优秀等次的要给予奖励,不合格的要通报批评。

(七)县(区)政府要分别于今年7月上旬和明年1月上旬,认真填写好《县(区)安全生产履职报告书》(详见附件二),由行政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于今年7月5日和明年1月5日前,分别上报市人民政府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x人民政府

签字人:

签章时间:20xx年X月XX日

责任单位:

签字人:

签章时间:20xx年X月XX日

篇7:2024乡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建立健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的目标任务,特与全村各企业签订二O__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如下:

一、控制指标

1、全村各企业单位要杜绝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控制一般伤害事故。

2、各企业单位要杜绝发生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3、杜绝特种设备、食品加工中毒等行业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及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工作机构及工作考核体系,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达到企业管理规范化。

2、全面推行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高危企业、规模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职工进行承诺。

3、每月组织企业职工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及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责任到人,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

3、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安全大检查活动,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收到实效。

4、如期开展春季、夏季、“十一”黄金周、冬季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配合镇安监站开展“安全生产月”的宣传活动以及上级安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5、制定本企业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6、规范劳动用工管理,为全员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7、严格事故上报制度,不得隐瞒和弄虚作假。

8、完成上级安监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日期:

宋庄村民委员会:

单位:

日期:

篇8:2024乡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和我区财产的安全,特签定20xx年度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加油站必须实现以下安全管理目标:

1、 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为“0”;

2、 一般机械、设备、火灾事故为“0”;

3、 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安全警示的设置率、规范率达到100%;

4、 争创“全年无事故”单位。

二、 加油站第一安全责任人在安全管理工作上必须做到以下内容:

1、加油站员工上班必须穿戴工作服,严禁穿戴铁掌和钉子的鞋上岗。

2、加油站内、站区外附近严禁烟火;站区内不得吸烟和使用手机;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严禁为塑料桶、喷灯加油;严禁用汽油搓洗衣服和器皿;站内不得使用化纤拖把和抹布。

4、进站车辆先熄火后加油;不准在站内检修车辆、敲打铁器;客车加油时应关好门窗,乘客不准吸烟、打手机和下车走动。

5、带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车辆,禁止进站加油。有加油人员用专用同站外加油。

6、拉油车辆进入罐区必须带有防火罩;卸油时卸油工必须现场监护,先接好地线,停留15分钟以上再接管卸油,开关扳手应使用防暴扳手;用泵卸油要保证不超规定转速;卸汽油时,禁止开泵卸油。

7、站区内检修作业时必须使用防暴工具;严禁铁器撞击、乱扔;不得随意动火施工,确需动火的,先办申请手续,由施工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方案,报领导批准后,安排可靠的现场监督人到现场方可动火施工。

8、站区安全标志必须醒目、齐全;消防器材配备符合规定,不准挪用并定期检查,确保合格有效。

9、站内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查,保证安全良好;严禁乱拉乱接电源;油罐、加油机、加油棚地更年期进行防静电、防雷击接地检测。

10、站区内应使用防暴照明灯具,严禁使用普通灯具和手电照明。

11、实行安全巡检制度,每班班长在接办、交班时按巡检路线逐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处理,防止事故隐患留给下一班,问题严重时要及时报告站长。

12、定期对站区周围进行检查,及时消除易燃易爆物品及安全隐患,防止危及站区安全的事故发生。

13、收款员所收大宗款额应存放保险柜内,下班交款时应由多人护送到财务室,不得独自一个人送交款。

14、加油站员工在工作场地应注意进出车辆,不得抢行,同时要避让重型车辆后轮部位,确保人身安全。

加油站站长为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如因工作不力发生事故,自愿接受公司的处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