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教学管理制度汇编(最新六篇)
发布于2024-04-20 16:25,全文约 10090 字
篇1:高中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公共秩序管理
一、学生宿舍区设立小区管理办公室,负责该区的日常管理、保安工作。
二、进入学生宿舍区的学生,都应主动出示“住宿证”核验,“住宿证”视证明学生在本区住宿的凭证。没有该区住宿证的,不得随便进出该宿舍区。
三、学生应共同维护宿舍区的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打闹、不起哄、不玩牌等,以免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
四、禁止学生在宿舍区经商、进行有偿服务或商业广告活动。违者,没收其经营物品或活动器具,并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五、学生不得在宿舍区内赌博、酗酒、斗殴滋事及进行其它违纪活动。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六、禁止学生在宿舍区内进行任何球类活动,带球进出宿舍区球不准落地、不准玩耍。否则,扣没滚球,并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七、未经批准,各类机动车不得进人宿舍区。宿舍区的自行车应按宿舍中心指定地点摆放整齐,不准乱停乱放。否则,管理人员将车辆扣留。
八、住宿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公共卫生,不准往走廊外、室外、阳台外倒水、丢垃圾、吐痰等。否则,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九、学生宿舍区内严禁张贴各类广告、启事、海报等,如果举办第二课堂活动或在周围悬挂标语、广告的,须经宿管中心批准。否则,除责成其清理干净外,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十、学生宿舍实行定时开、关门制度。早上6:00开门,晚上23:30关门,确因特殊情况在关门期间进出宿舍区的,应持住宿证在门岗处登记,证明身份后方可进出。否则,保安有权视为外来人员,不给放行。严禁爬墙爬门进入宿舍区,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十一、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宿舍区的作息时间制度,23:30应准时关灯就寝,禁止学生在学习时间或作息时间从事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如用电脑、看电视、聊天、放音响、打牌等。
十二、禁止学生在宿舍区喂养畜禽、宠物等。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篇2:高中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水电管理
一、住宿学生要树立节约用水、安全用电的思想。学生宿舍按学校用水用电规定(水3立方/人,电3度/人)定量供应,定量范围内免费使用。超额部分的费用由学生自行支付,节约部分按50%奖励。自行支付的费用由住宿人员共同承担,宿管中心每月初公布上月水、电使用情况,宿舍舍长在接到用水、用电缴费通知后主动到宿管中心交纳费用,超用水、电的收费标准按学校现行标准计收。
二、逾期不交纳超用水电费的宿舍,宿舍中心实行停电处理,直至该宿舍交费办理手续为止。凡被中心实行停电处理的宿舍,取消该宿舍当月水电定量免费使用的权利,按实用数量计收费用。对无理取闹或擅自接通水、电源者予以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三、为了确保学生宿舍用电安全,严禁使用350瓦以上的电器,如电饭锅、电水壶、电炉、电热杯、电热棒等。违者,除没收电器外,并处以罚款及通报批评。
四、由于使用不安全电器或高瓦数电器造成用电设施损坏的,恢复设施费、维修费由学生宿舍成员支付;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学生因学习(如电脑、录音机、台灯等)需增加宿舍内线路的,应报宿舍中心批准后,由专业电工协助安装;学生负责所需材料等各种费用。禁止在宿舍区乱拉乱接电线、电话线、上网线。
六、严禁擅自启用消防水龙头。违者,赔偿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并给予警告以上的处分。
七、严禁搭线偷电,或在水表、电表作弊,破坏水电设施等行为。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八、为了增加水电费缴交的透明度,如果学生对缴交费用有疑问时,可查看水、电表记录。
九、宿舍内实行自觉关灯制度,晚上11:30后不按时关灯累计达三次的宿舍,作停电一周处罚.
篇3:教学管理制度
1、音乐室由上音乐课教师负责管理。
2、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添置设备登记,音乐器材应规范摆放整齐。
3、注意室内清洁,不准带东西到室内吃,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座台、墙壁上乱刻乱画。
4、上课、排练节目,学生要有秩序进入室内,按规定的地方、就坐,室内保持安静,不准随意喧哗、走动、打闹。
5、爱护音乐器材,没有取得管理人员允许,不准随意动用乐器,如违者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6、音乐器材借出和非管理人员使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出或开门使用,如借出、使用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7、每次活动完,要检查器材摆放,关好窗锁好门。如造成损失,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篇4:2024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一、计划的制定
学期初,教师要及时制定规范可行的教学工作计划,计划制订要作到:据标准(新课程标准)、依教材、切实际(符合时间排合理)求实效。
1、教学工作计划的基本内容:①学生基本情况分析②、教材分析③、本学期的目标、任务及工作重点④教学进度计划安排。
2、计划在本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完成并上交教务处审阅通过,符合要求准予实施,不符合要求者,重新制定。
二、备课
1、全体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坚决杜绝不备课就上堂讲课,新聘、调入教师必须按教材体系备好详案:要有较详的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重难点、教学过程、板书设计、作业设计等,有一定教学经验和教学任务重的老师可以备略案。
2、备课内容必须与上课内容符合(以学生班务日志记录为准),否则视为无效。
3.电子备课,每节备课应有:要有较详的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重难点、教学过程、板书设计、作业设计等.
三、上课
1、教师在上课铃前1分钟应到达教室门口,巡视学生上课准备情况;上课铃响,进入教室,师生问好后开始上课。
2、上课要有计划,要实践教案。教学过程要运用启发式教学,调动学生积极性。
3、上机、实验实作课应有明确的教学目标和教学任务。
4、体育课、音乐课应有明确的课堂教学目标,每堂教学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严禁整堂课学生自由活动安排。
5、自习课教师可安排学生自主学习,教师不得离开教室,不得在走廊外聊天等。
6、教师要服装整洁,仪态端庄,精神饱满,不带个人情绪,上课禁止打接电话和抽烟等。
四、作业布置与批改
作业布置应目的明确,紧扣教学目标,难易适度。作业批改中杜绝大“√”大 “×”现象,作业本上应可批注。
(一)初中
1、语、数、外、理、化书面作业检查要求:
⑴作业全批全改,每期批阅次数语、数、外不少于60次;物理、化学不少于50次;政治、历史不少于40次;地理、生物、音乐、美术按实际课时记数。
⑵期末复习阶段的作业可以试卷讲评为主,试卷讲评不做为作业处理,但如已批改可做为三次作业处理。
2、认真批改作业,每次作业应详批详改,无学生批改现象,无划大勾现象,严禁弄虚作假,一次批改多个日期
3、作业检查每月一次,年级组长负责组织检查,教导处抽查,教师应在检查前将收交的学生作业发还。作业检查以查学生登记收交记录和作业本为主。
(二)高中
数学作业布置及批改量应达课时总量的2/3以上,语文、外语、专业高考科目的作业布置及批改量应达课时量的1/2以上,非专业高考科目的作业布置及批改量应达课时量的1/3,政治、礼仪、健康每期布置及批改2个大作业,非计算机专业每月一篇电子作业,语文教师每月应布置及批改两次作文。
五、考试、阅卷
1、各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务处、年级组通知的具体时间提前准备试卷。
2、按时组织考试、认真阅卷,按时上交成绩册(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交教务处保存)。
3、毕业班月考3天后,必须将成绩交到班主任处。
4、每次考试结束各年级组长组织该年级教师开好总结会。
5、对试卷准备不充分,师生反响强烈的和不按时上交成绩册的教师,不予发放该次监考、阅卷津贴。
6、对不尽职尽责而造成重大失误、严重影响考试正常秩序的,上报行政严肃处理。
六、常规检查
1、早晚自习由值周领导巡查,正课教务处巡查。
2、备课、作业分每月定期检查和每周不定期随机抽查。定期由教务处负责,不定期由行政会成员检查。
3、每次检查和巡查结果在下周周前会上公示。
七、处理意见
1、不按时上交计划、总结的扣当期教学绩效50元。
2、备课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备课;备课节数不足的每差一节扣教学绩效5元。
3、作业批改量没达到规定标准的,每差一次扣教学绩效5元。
篇5:教学管理制度
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形成良好的教学作风,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加强教学过程管理,使全校教学及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秉承“正则格致”校训,尊崇“严谨至爱”教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特制定本规范。
一、师德修养
1.爱国守法,爱岗敬业。热爱教育事业,以对国家、学校和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履行教师职责;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具有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热爱教育事业,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积极承担教学任务,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己任。
2.勤于教学,精于业务。坚持以现代先进的教育理论为指导,遵循高等职业教育客观规律,努力学习和运用现代化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加强研究和理解所授课程,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及教学能力;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善于协作,保质保量完成教学工作。
3.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以学生为中心,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在教学思想上要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同时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在教学活动中把“育人”放在首位,引导学生掌握学习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4. 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树立优良学风教风,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言行雅正,举止文明。自尊自律,诚信正直,以身作则。
5.严谨治学,精益求精。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诚实守信,尊重他人劳动和学术成果,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6.遵章守纪,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教学规章制度,服从学校、院(部)的工作安排,主动承担并认真完成教学任务。
二、任课资格、条件与培训
7.新晋青年教师任课条件。受聘来我校工作的青年教师,均须参加学校主办的岗前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教师资格证,经院(部)长审定、主管校长批准后报人事备案,方可上岗。
8.主讲教师资格。主讲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特殊情况不符合主讲教师岗位资格的教师,经院(部)审核、教务处、人事处批准,方可承担授课任务。
主讲教师应经过各教学环节的严格训练至少一遍以上,经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或院(部)教学考核小组考核效果良好者,方能取得任课资格;新开课(第一次讲课)教师须按指定的章节内容在教研室(专业)内试讲,经集体讨论评议通过,方可取得任课资格;开新课(第一次讲授此课)教师应在开课前一学期在课程所属教研室(专业)试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课。
兼职教师资格。兼职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初次受聘担任兼职教师的,学院要安排教学培训并组织听课后,经院(部)审核、教务处、人事处批准,方可承担授课任务。
三、课前准备
9.课程标准和教学日历。课程标准是教师进行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是对学生进行考核的依据,是检查教师教学质量的标准。教师应在开课前按课程标准、校历编制教学日历,经课程负责人审核后交所在院(部)存档备查,教学日历应有课程进度、课堂讨论、实验、实训等教学环节的具体安排。教师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日历上课,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变动的,须经院(部)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10.教材选用。对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哲学社会科学等专业教材的选用、编写要严把政治关。认真做好引进教材的内容审查,严把审核关。优先选用国家级或省部级规划及获奖优秀的高职教材,积极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教师使用自编教材或讲义,需经院(部)审查批准。对发展迅速和应用性强的课程,要不断更新教材内容,积极开发新教材;教师应指定与教材匹配的辅助教学用书和参考资料。
11.备课。备课是教师实施教学的重要环节,开课前教师应认真处理好本课程与先修课程、平行课程和后续课程之间的衔接关系。
教师备课时应熟悉课程标准、认真钻研教材、研究参考资料,确定教学目的要求,了解相关课程的教学内容;掌握学生情况,增强教学针对性;认真选择教学方法,精心设计教学程序,充分准备教学资源。认真准备备课笔记和教案。
公共基础课教学和三人以上同时讲授的专业基础课教学,要坚持教研室、专业团队或课程组集体备课制度。
12.教案。教案作为教学实施的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每章的教学目的和要求,讲授的内容提要,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法,课程各教学环节的学时分配,根据本节课的内容特点所采用的教学方法、实施步骤和教学场所(传统讲授教室、一体化教学场所、实训室、实验室等),教具、图表、多媒体、网络等教学手段的配合使用,课外学习指导和作业量。具体要求可参照《镇江高等专科学校教案基本格式及范例》见附件。
新教师或首次承担某门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在开课之前,应认真完成所授课程全部内容的教案;其他教师在开课之前,应完成所授课程全部内容1/2以上的教案;教师不能以多媒体课件代替教案和讲稿。
四、课堂教学
13.课堂教学包含理论课、实践课、实训课和理实一体化课堂或教学做一体化课。严明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和红线,确保课堂教学正确的政治导向。课堂讲授应当努力做到理论阐述准确,概念交待清楚,条理清晰,突出重点和难点。语言精炼、板书工整、仪态端正、精神饱满。注重讲课的艺术性,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思想。根据公共基础课、通识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程等不同特点,灵活选择运用合适的教学方法,引导学生提高学习兴趣,形成良好的教学互动,启发学生积极思维,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素养。
14.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积极、合理、科学地运用多媒体教学、网络教学等信息化教学手段,增加课堂教学信息量,提高课程教学效果。对在线开放课程、学习平台等网络课堂管理,实行严格意识形态审查。
15.有两人以上担任类型相同、学时相近的同类课程,应建立课程教学小组。教学小组要经常开展教学活动,共同研究教学问题,统一教学基本要求和进度。
16.任课教师要按课程表所安排的时间上课,不得随意自行停课、调课、增减学时数。
17.开课伊始,教师要以适当方式作自我介绍,以增进师生之间的联系和了解。教师在扼要介绍本课程教学进度之后,应对课程考核方式做详细说明,包括作业、实训、实验以及期末考试等在总评成绩中所占的比重。
18.教师应加强课堂管控,维持课堂秩序,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做好课堂考勤记录,并留底备查,对于缺勤、违纪的学生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照《镇江高等专科学校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有关条款处理。学生的出勤情况应按一定比例计入课程考核总成绩中,缺勤达课时1/3时,取消该门课程考试资格并计零分。
五、辅导、答疑和作业
19.辅导、答疑。教师有进行辅导、答疑的责任。辅导、答疑可采取集体辅导或分散指导的方式进行,在首节课时向学生说明答疑时间、地点;公共基础课每月至少1次,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每两周至少1次,每次应不少于1学时。任课教师在辅导答疑中因材施教,注意发现和培养优秀人才,对基础较差、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重点辅导帮助。教师应充分利用辅导答疑时间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征求对教学的意见,不断改进教学工作。
20.作业。教师应根据课程的性质与要求布置适量作业,批改作业要认真、仔细,对作业中存在的普遍问题,要专门记载,并对学生做进一步讲解或加强训练;对不交作业的学生要予以督促,要求按时完成;教师对学生完成作业情况应做好书面记录,学生的平时作业应按一定比例计入课程考核总成绩中。作业本每门课程要选择适量作为教学档案在各学院(部)保存。
六、实验教学
21. 实验教学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实验技能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实验教师应按照《镇江高等专科学校实验教学管理条例》严格执行。
22.实验教师在实验开出前,应根据要求认真进行教学准备,具备实验课程标准、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仪器设备使用说明或操作规程、实验(或操作)注意事项等基本教学文件,认真编写实验教案。对计划开出的新实验,实验教师应在试做的基础上,完成试做报告。实验技术人员应根据实验的要求,做好消耗材料、试剂或元器件的准备,确保实验仪器设备完好;认真检查安全设施,向学生认真讲解实验室规章制度和具体安全要求,保证实验安全。
23.在实验过程中,实验教师应加强现场巡视、指导,严格要求学生,纠正学生的不正确操作,解答实验现象和疑难问题;注意培养学生观察、测量、统计、数据处理、结果分析等方面的能力;要求学生认真撰写实验报告,对不符合要求者责令重做;及时处理实验过程中的突发情况,确保安全。
24.实验考核应根据课程的特点,采用平时考核、操作技能考核、卷面考核和提交实验报告等多种方式。课程内实验的考核,实验教师根据课程的要求,在课程结束前进行,自行决定考核方式,实验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本课程理论考试,实验成绩应占课程总成绩的一定比例;独立设课实验、集中综合性实验的考核,除平时考核外,在该实验课程结束时,可以通过实验操作考试、卷面考试或提交一定形式的实验报告,进行期终考核,并单独记载成绩。
25.重视实验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加强对学生创新思维和实验动手能力的培养,积极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及研究创新性的实验,培养学生科学精神、科学态度、科学作风以及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七、实践教学
26.实践教学分为综合性实践教学和专题性实践教学两类。综合性实践教学包括顶岗实(见)习、课程实习、专业实(见)习、社会调查、军事训练、野外实习等;实习是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获得实际生产知识和管理知识,锻炼独立工作能力、了解社会、培养团结协作精神的重要环节。实践教学应纳入教学计划,并建立相对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指导教师应按照《镇江高专实习管理办法》严格执行。
八、毕业设计(论文)
27.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初步进行科学研究能力的重要环节。指导教师应按照《镇江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严格执行。
九、课程考核
28.课程考核是督促学生全面系统地复习、巩固、掌握所学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重要环节,也是检查和分析教师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教学计划规定的每门课程要进行考核。
为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鼓励教师改革考试办法,采用闭卷、开卷、实操、面试、口试、小论文、研究报告、综合评价等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考核。课程考核成绩应综合学生平时成绩来评定,教师应根据记载的学生考勤、学习态度、课堂表现、作业、平时测验、实验、实训与实际操作等情况以及期中考核成绩等综合确定学生的成绩,平时成绩比例及成绩记载方法等应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任课教师应根据《镇江高专考试管理办法》及补充规定严格执行。
十、教学纪律
29.为了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任课教师必须遵守教学纪律。有关教学纪律的具体内容及相关处理参见《镇江高等专科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30.教师因事外出应以不影响教学为原则,教师因病、因事请假不能上课时要向院(部)书面请假,院(部)应指派其他教师代课,无人代课时,院部要安排调课,并报督导室备案。
31.上课教师必须提前5-10分钟到达教学场所作好课前准备,进入教室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正、言行文明,中文课程使用普通话上课。教师要按时上下课,不误课,不拖堂,并恰当分配课堂时间。除课堂教学必须使用外,上课期间应关闭通讯工具。
十一、学习纪律
32.学生应依照作息时间按时上、下课,不准无故旷课、迟到、早退。因病、因事不能听课者,应事先请假。请假手续按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办理。学生无故缺课时数累计超过该课教学时数1/3者,教师有权取消其该课程的考试资格,课程成绩以零分计。班长记好班级日志。
33.学生要尊敬教师,每天每位老师的第一节上课时,班长喊“起立”,同学集体行注目礼,齐呼“老师好!”老师回礼“同学们好!请坐!”课前或课间同学应主动擦黑板。
34.学生上课应专心听讲,除老师有安排者,原则上关闭所有通讯工具。遵守课堂纪律,保持课堂肃静,积极参与任课教师组织的讨论等教学活动,但不得随意进出教室,不准在教学区内喧哗或做其他任何有碍课堂秩序的事。
35.学生上课应着装整洁、举止文明,不准穿拖鞋、背心进入教室。学生应保持教室内清洁卫生,课堂上不准吸烟、吃零食等。对于违反课堂纪律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6.在正常教学时间内,学校任何单位或部门组织各类需要学生参与的活动,须提前3天向学生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院(部)同意后由院(部)教学秘书做统一安排,并通知相关班级、任课教师。
十二、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
37.教师应积极关注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动向,更新教育观念,加强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公开发表有要求。
38.教师应重视理论研究与教育实践相结合,坚持以课程教学为基础,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兴趣,把培养学生的综合素养和能力融于日常的教学活动中,形成具有自己特色和风格的教学方法。
39.教师应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多出成果,出好成果,优秀科研成果按照《镇江高等专科学校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40.教师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应积极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室和实验室建设、教学改革以及其他教学活动。
十三、考核与奖惩
41.教师教学工作考核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及教学研究成果。
1)教学工作量的考核采取记实办法,教师对本人所授课程名称、实际授课时数,完成起止时间、班级和人数、授课情况,指导实习和毕业论文的人数、起止时间及进行情况,辅导及批改作业、实验报告等,都需如实登记,并报所在院(部)核实。教师参加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及教学改革活动的工作量,由所在院(部)及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考核认定。
2)教学质量的考核内容主要有思想政治表现、教书育人、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考核采取日常考查和集中考核相结合,学生与专家(督导员)同行评价相结合进行。学期结束时教师应对所任课程的教学情况向院(部)做出书面总结。
3)对教学研究成果的考核主要是根据教师参加院(部)、教研室教学研究活动情况,研究教学的论文、著作和教学经验材料,独立编写或作为主要成员参加编写的教材、教学参考资料等进行。
42.学校设立各种教学专项基金,专门用于资助重点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改专项课题的研究。对于在教学研究课题中取得突出成果、教学成绩优异和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学校授予优秀教学成果奖、优秀教师奖,并作为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
43. 在教学运行过程中,对违反教学纪律的行为,按照《镇江高等专科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各类教学事故均应在责任者的教学业务档案中予以记载。
44.经教学考核评价,教学质量低,学生与同行反映教学效果差的任课教师,评价部门要将结果报人事处师资科,并会同人事处安排对他(她)们进行待岗培训,待通过人事处安排的再上岗认证后,方可重新走进课堂。
十四、附 则
45.本规范在执行中如涉及其他有关未尽事宜,由教务主管部门研究拟定解决方案,报主管校长批准后执行。
46.本规范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47.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篇6:教学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不断的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在教育教学中起到省级示范性园所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循《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本着面向全体幼儿,全面提高幼儿素质为目的,采用科学的课程模式,开展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
2、明确幼儿园教育教学的研究目标,-即幼儿发展水平目标(包括幼儿在健康领域、科学领域、语言领域、艺术领域、社会领域的发展),研究目的在于怎样促使每一个幼儿在不同水平上身心得到健康发展。
3、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形式,利用观察、游戏、集体教育活动(或分组活动、区域活动)劳动、体育活动,日常生活、娱乐等手段,进行综合性整体优化教学,并积极发挥教育手段的教互作用。
4、明确培养目标,严格遵循教育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教学计划、学期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日计划安排及活动教案等,认真填写与教育有关的其他资料。
5、强调规范的教育教学环节
(1)在填好计划的基础上,认真写好每一篇教学活动方案,使执行规程落到实处,教案达标率达100%。
(2)努力为幼儿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环境,尽可能多的提供学习材料与机会,没有教具和材料不能组织教育活动。
(3)认真整理教育笔记,个案记录及填写保教工作中的其他表格,教师每人每周写教育笔记1篇:个案观察记录,每月为每位幼儿写成长档案。
(4)强调幼儿出勤率,以保证幼儿在园活动时间。
6、每学期需撰写1-2篇有价值的教学论文或心得体会等,每学期末对自己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进行全面的书面总结,并幼儿园存档。